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2

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 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一、办园条件 (一)经费 *. 园经费落实,幼儿园教育经费、生均教育经费及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教职工工资、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生活津贴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经济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依法为教职工办理医疗、工商、养老保险。 (二)场地园舍 1、建筑场地独立完整;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m2(城市老园不少于10m2)。 2、建筑场地独立完整;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m2(城市老园不少于10m2)。 3、幼儿园布局合理,园舍建筑规划好,符合建筑规范,色彩和谐悦目,朝向适宜, 安全、方便;建筑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满足教育需要,空气流通, 光线充足。 4、园舍建筑面积生均8m2以上(不含教职工宿舍);活动室使用面积(与寝室合用) 每班100m2以上(与寝室分设的每间54m2以上),每班卫生间15m2,贮藏室每间 9m2,寄宿园有独立的寝室,配备儿童单人床。 5、有音乐活动室(120-160m2)、科学活动室、美术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图书材 料室等,功能齐全、实用,能满足教育需要。 6、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颁发标准的行政、生活用房;医疗保健室和 隔离室14-18m2,主副食加工及配餐间54-67m2,晨检兼值班室10-18m2,开水消 毒间8-12 m2,主副食库15-30m2,厨房面积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设置科学合 理;教工厕所12 m2。

7、户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生均4m2以上。 (三)教育玩具设备设施 1、按省一级标准配备玩教具、电教器材、劳动工具、桌椅书架、体育器材、医疗 保健器械和药品;每班配置钢琴、照相机、计算机;自制玩教具数量多、质量好,功能齐全,具有层次性,能满足幼儿各类活动的需要。 2、配备办公专用计算机,建立现代办公管理系统,对各项工作及册籍资料等档案 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利用率高。 3、师生总数与藏书量的比例为1:8以上,按省幼儿园图书装备要求配置;建立教 育信息资源库;音像资料、计算机软件及其它各类资料丰富,能满足各类活动需要。 4、有沙地、水池、游泳池;有30米直跑道,有运动场、小土坡;有饲养角、种植 园地。 (四)规模 *. 幼儿园规模有利于保教工作和资源配量优化,不少于6个班;班额标准,大班不超过41人,中班不超过30人,小班不超过25人,班额超标准5人以内。(五)教职工配备 1、教职工与幼儿比例全日制为1:6,寄宿园为1:4;每班教师2-2.5人;保育员 配备全日制不少于1人,寄宿园不少于2人;4个班以上设园长2人,10个班以上寄宿园设园长3人;炊事员与幼儿的比例为1:40-45(寄宿园1:20); 不足200名幼儿配医务人员1人(寄宿园2人),超过200名配2人(寄宿园3人);有专职会计1人,专(兼)职出纳1人。 2、园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

中小学规模与生均校园占地面积

中小学规模与生均校园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1)中小学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普通中小学校规模 6班 12 班 18 班 24 班 30 班 36 班 42 班 54 班 66 班 66 班 以 上 生均校园用地面积m2非完全小 学 25—————————完全小学 33.8 2 29.0 7 23.0 7 20.2 7 20.1 5 19.8 8 19.6 7 ———初中 34.6 2 29.7 1 28.5 3 24.9 9 23.4 3 21.2 4 20.0 8 ———高中—— 39.6 1 35.2 4 30.8 3 26.4 5 23.5 7 20.3 9 19.8 8 —职中—32———————— 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小学、初中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园用地面积为小学、初中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之和。 (2)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普通中小学校规模 6班 12 班 18 班 24 班 30 班 36 班 42 班 54 班 66 班 66 班 以 上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m2非完全小 学 5.5—————————完全小学7.85 6.36 5.75 5.66 5.40 5.68 5.56———初中 10.0 4 7.87.01 6.66 6.66 6.53 6.35———高中——16.5 15.3 3 14.6 3 14.4 3 14.7 7 14.8 2 14.7 3 —职中—12————————

(精品)幼儿园场地园舍资料大全

(精品)幼儿园场地园舍资料大全 全套资料目录如下: 1.各班活动室、寝室、卫生间面积统计表.doc 2.各学科功能室配置情况统计表.doc 3.户外活动场地一览表.doc 4.环境、园舍建筑情况一览表.doc 5.行政办公、医疗保健室、厨房及其他生活辅助用房面积统计表.doc 6.幼儿园厨房平面图.doc 7.幼儿园平面图.doc 8.幼儿园生均占地及绿化面积统计表.doc 9.幼儿园整体布局和园舍规划设计方案.doc 10.园舍、场地及设备.doc 11.专用活动室面积统计表.doc 幼儿园各班活动室、寝室、卫生间面积统计表班级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合计备注

幼儿园各学科功能室配置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填表人:填表时间:

科学启蒙室综合游戏室美术室图书阅览室音乐舞蹈室心理辅导室 间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1 24 是 1 24(合 用) 一般 1 24(合 用) 一般 1 24 是 1 48 一般 1 24 是 体育活动室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师会议室其他功能室合计 间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是否符 合建设 部和教 育部规 定标准 间 数 总 面 积 (m2) 达标 率% 1 24 是 1 24 是 2 30 是9 222 85 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一览表

(完整word版)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修订条文 (2019年版) 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1总则 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应符合表1.0.3-2的规定。 表1.0.3-1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 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

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 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5living room 供婴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6unit of living room 供婴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2.0.9多功能活动室multi-functional room 供全园婴幼儿共同进行文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10(此条删除) 2.0.11喂奶室nursing room 2.0.12 2.0.13晨检室(厅)morning inspection room 供婴幼儿入园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空间。

3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1.1 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1.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2. 不应置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 3. 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 5. 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6. 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 3.1.3 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 3.2 总平面 3.2.1 托儿所、幼儿园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布置等内容,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3.2.2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两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A 合建的既有建筑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其基地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规定; 2

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

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

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定额。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第二章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二)资料兼会议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22、25、30平方米,供教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开会及对外接待之用。 (三)教具制作兼陈列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15、20m平方米,供制作陈列教玩具之用。 (四)保健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4、16、18平方米,供医务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之用。 (五)晨检、接待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8、21、24平方米,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之用。 (六)值班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师值班住宿使用,也可兼作教工单身宿舍。 (七)贮藏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36、42、48平方米,供贮藏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之用。 (八)传达室全国使用面积10平方米,供门卫人员值班及收发之用。 (九)教工厕所全国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 第八条生活用房

初中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数据统计表.docx

精品文档附表 1: ××初中标准化学校建设数据统计表 市区(章):学校(章): 普通初级中学适宜规模及班额标准 表 2-1 规模适宜规模 班额人数 学校类型每年级班数班级规模学生规模 独立设置的初中6-1018-30900-1500≤50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 6-12300-600≤50中) 2-4 XX初中 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 表 3-1单位:平方米 X个班 X人X个班 X人XX初中 X班 X 人 名称数量数量数量 面积面积面积 规格规格规格田径场地 篮球场(片) 排球场(片) 室外乒乓 球场地(张) 面积总计 说明: (1)田径场内设 1~2 个沙坑(长 5~ 6 米,宽 2.75 ~4 米,助跑道 25~45米)。 (2)每 6 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 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表 3-2单位:平方米 规模 项目 X班 X人X班 X人X学校 X班 X人建筑用地 体育用地 绿化用地 用地合计 生均占地 说明: (1)本标准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 4-1单位:平方米平面X班 X人X班 X人X初中 X班 X人备注项目利用使用建筑使用建筑使用建筑 系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 教学及辅助 0.6 用房 办公用房0.6 生活服 0.6不含学生 务用房宿舍校舍总 面积 校舍生均面 积 说明: (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 K 值)按 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 K 值)应按 0.8计算。 (2)本表数据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 地等占地积。

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文件

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 家的教育方针。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 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 本建设设计任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 平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 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 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 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 提高定额。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 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 地面积。 第二章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 辅助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活动及辅助用房 (一)活动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 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为,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 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 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 动之用。 第七条办公及辅助用房 (一)办公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 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 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幼儿园筹备与规划:城市幼儿园建园标准

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二、设置与规划 (一)设置 (二)规模 (三)规划设计 三、建设用地标准 (一)建设用地组成 (二)建设用地面积 四、园舍建设标准 (一)园舍建筑组成 (二)园舍建筑面积 (三)园舍用房面积 (四)园舍建筑标准 五、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一)总体要求 (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六、教职工配备标准 七、经费保障

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 2.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城市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 4.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5.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 6.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一、总则 (一)为全面提高我省城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优化学龄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城市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估城市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城市(含县城驻地,下同)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举办的各类幼儿园。城市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规划指标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 (一)设置 1.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2)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高、

幼儿园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 X X X – 2 0 1 0 2010 北京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 X X X – 2 0 1 0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月日 X X X X出版社 2010 北京

前言 编制《幼儿园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0]180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基本情况进行收集和统计,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幼儿园抽样进行实地调研,查阅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幼儿园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园舍构成,幼儿园布局、选址、规划与建设用地,园舍建筑面积指标,园舍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珏、马斌、韩叶祥、蒋瞻、徐迎春、凌虹、马晓东、孟媛、胡夏闵、顾永进、孔庆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月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1 总则……………………………………………………………() 2 术语……………………………………………………………() 3 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3.1 建设规模……………………………………………………() 3.2 设点布局……………………………………………………() 3.3 选址…………………………………………………………() 3.4 总平面设计…………………………………………………() 4 用地面积指标……………………………………………………()4.1 一般规定………………………………………………………() 4.2 用地面积指标…………………………………………………() 5 建筑面积指标……………………………………………………()5.1 一般规定………………………………………………………()5.2 活动及辅助用房…………………………………………………()5.3 办公及辅助用房…………………………………………………()5.4 生活用房…………………………………………………………() 5.5 建筑面积指标……………………………………………………() 6 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1总则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普通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新建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 1.0.3 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节约用地的原则。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1.0.4 幼儿园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2 术语 2.0.1 普通幼儿园 除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和特殊教育以外的一般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招收0~6岁的婴幼儿(统称幼儿)。 2.0.2 早教指导班 为社区0~3岁散居的婴幼儿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示范和指导服务的班。 2.0.3 窗地比 窗玻璃有效透光面积与室内使用面积之比。 2.0.4 绿地率 指幼儿园用地范围内,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幼儿园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