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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工作交接程序,明确工作交接内容,确定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调动、晋升、离职

三、交接种类:资料、档案、资产、人员、工作

四、交接制度

1.档案、资料交接

本条所指档案包括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工作档案。

本条所指资料包括公司文件、外来文件、工作通知、各类请示、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策划方案、各类报表、图片、书籍音像材料、账册及各种凭证资料。

财务单据档案、证照交接给财务相关责任人存档,被交接的档案、资料应是已经办理完毕,应及时归档保存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交接应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接收人员、监交人登记栏,清单必须一式两份,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应在清单上签字。

公司员工之间进行单份文件资料交接的,交接部门应分别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由移交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签字后视为接收。《公司文件交接目录》应装订成册,分别置于各部门,以备后查

政府、党政机关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领取,逐级传阅。文件处理完毕后,应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移交公司档案室。

2.资产交接

资产包括个人正在使用的电脑、桌椅、电话机、文件柜、工具书、订书机、计算器、电话卡、钥匙、证照、章证等耐用办公用品。

资产交接应以移交人员管辖范围及实际使用的物品为基础,对照行政部资产登记台账进行。

移交人员必须保证移交的资产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接收人员负有检查验收的责任。

3.资源交接

资源包括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供应商、客户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移交人员必须在离岗前将与工作有关的资源、业务资源基本情况书写清楚,将与资源有关的工作一并移交给接收人员。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资源信息负有保证信息真实有效的义务,接收人员对接收的资源信息负有查对核实的责任。

4.离岗前工作交接

工作包括正在进行的工作、刚受领的工作、计划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前期已完成的重要工作。

公司员工因岗位工作变动(调动、离任、离岗、辞职、辞退),不在原岗位继续工作,在离开岗位前必须进行工作交接。

公司员工辞职,本人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报告,以便公司选调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不清的,不得离岗。

移交人员在移交工作时应对各项工作分类分项作出书面说明,将所需交接的物品列出清单,报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移交。

移交人员应根据交接工作的种类分类整理交接物品,按照类别整理卷内目录,列出清单,卷内目录、清单应与交接物品账物相符,有特殊情况的需附有文字说明。

对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移交人员应详细说明整个工作情况,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以保证后续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5.监交

工作交接应设监交人员,监交人员由部门主管/行政担任,特殊情况下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担任。

工作交接时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到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经复核无误后三方签名认可。财务部员工、部门经理、主管、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离岗前交接的,必须报经总经理审批。

6.责任

交接双方对整个交接工作负主要责任。移交人员交接后以清单内容为根据对所经办的业务负责,接收人员以清单内容为依据负后续责任,监交人员对整个交接工作负领导责任。

7.责任承担

工作交接不清, 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交接双方按各自过失程度赔偿公司损失。

因公司资产损坏、丢失,致使无法正常使用的,交接前损坏、丢失的由移交人员负责赔偿,交接后损坏、丢失的由接收人员负责赔偿。若属故意损坏(丢失)的,除赔偿外,按照原物价值的三倍处罚。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工作交接程序,明确工作交接内容,确定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调动、晋升、离职 三、交接种类:资料、档案、资产、人员、工作 四、交接制度 1.档案、资料交接 本条所指档案包括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工作档案。 本条所指资料包括公司文件、外来文件、工作通知、各类请示、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策划方案、各类报表、图片、书籍音像材料、账册及各种凭证资料。 财务单据档案、证照交接给财务相关责任人存档,被交接的档案、资料应是已经办理完毕,应及时归档保存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交接应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接收人员、监交人登记栏,清单必须一式两份,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应在清单上签字。 公司员工之间进行单份文件资料交接的,交接部门应分别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由移交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签字后视为接收。《公司文件交接目录》应装订成册,分别置于各部门,以备后查 政府、党政机关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领取,逐级传阅。文件处理完毕后,应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移交公司档案室。 2.资产交接 资产包括个人正在使用的电脑、桌椅、电话机、文件柜、工具书、订书机、计算器、电话卡、钥匙、证照、章证等耐用办公用品。 资产交接应以移交人员管辖范围及实际使用的物品为基础,对照行政部资产登记台账进行。 移交人员必须保证移交的资产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接收人员负有检查验收的责任。 3.资源交接 资源包括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供应商、客户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移交人员必须在离岗前将与工作有关的资源、业务资源基本情况书写清楚,将与资源有关的工作一并移交给接收人员。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 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 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第五条 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 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 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 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 交接内容明细分类 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干部(处级及以下)和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 第五条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二)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四)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五)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六条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一)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七条人员状况主要包括:移交人下属或与移交人与工作相关的同事的思想、性格、能力、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交待的情况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程序 第八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第十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第十一条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第十二条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第十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交接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001]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1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资产管理员须对物品耗损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移交人、资产管理

公司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关键岗位交接规范。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四条一般的工作交接流程如下图所示:

第五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资料、工作资产、工作关系交接等。 第六条工作交接使用表格包括(具体表格见附件): (一)工作关系交接表; (二)工作流程交接表; (三)往来账交接表; (四)资产交接表; (五)仓库库存交接表; (六)日常事务交接表; (七)其他。 第七条监交人和交接时间界定 第八条供应、财务、仓储、销售等岗位交接时须有财务人员同时担任监交人。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九条移交人: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如往来客户的账务问题,应出具客户对账单,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接收人: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材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以及仓库库存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十一条监交人: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总经办: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特殊原因经核准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但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原移交人承担。 第四章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第十四条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五条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第十六条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应收账款的回收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第十七条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八条交接不完整,移交人离任后发现问题的,由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未完成各种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办理离岗手续。 第二十条由于上级主管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追究上级主管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权归公司总经办。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员工工作交接内容与流程,加强工作衔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晋升、换岗、调动、离职、停薪留职等岗位变动皆适用。 3.权责: 3.1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 3.2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 3.3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监督责任。 4.定义: 移交人:要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 接交人: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 监交人: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的人员 5.交接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以及文件交接。 5.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他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5.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他人。 5.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6.规定细则: 6.1工作内容交接具体内容 6.1.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主管审核。 6.1.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 6.1.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6.1.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 6.1.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 6.1.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态、如何去实施、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遗漏。 6.2实物交接具体内容: 6.2.1移交人员需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 6.2.2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 6.2.3相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移交等重要交接事项,因此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在部门主管的监督之下进行。 6.2.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需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6.3文件交接具体内容: 6.3.1移交人需详细列出现岗位文件移交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用途。 6.3.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符合。 7.交接程序要求: 7.1工作交接必须有相应的人员进行监督,可以是部门主管也可以是主管指定的人员。 7.2移交人应提前清理交接的事项,列出实物清单,编制好工作交接计划并注明具体的交接时间。 7.3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移交人有义务负责答复。 7.4部门主管应起到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 7.5交接完毕后,需移交人、接收人、部门主管在工作交接计划上签字确认。 8.其它事项; 8.1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部门主管接手,移交人向部门主管移交工作,由第三方人事行政部负责监交。

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xxx 有限公司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稳妥地过渡,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的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各部门内部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职位代理、请长假时、休假期间的工作交接等。 第三条交接要求 :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 3、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须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与实物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签名认可。 4、财务、经营、预算、保管等岗位交接时须有财务主管人员

同时担任监交人。财务部主管、员工,其它部门分管领导,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离岗前交接的,必须报经主管领导审批。 5、电脑移交不得卸载系统软件、专业软件,不得删除业务资料,不得拷贝公司相关业务资料信息等。 6、移交人因移交不彻底、泄露公司信息等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力。 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 : 1、公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银行帐户密码等。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 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

工作交接制度及表格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子(分)公司员工离岗使用包括不仅限于调岗或离职使用。 3、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关键岗位交接规范。 第二章 工作交接流程 1、一般的工作交接流程如下图所示: 2、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资料、办公用品及资产、工作关系交接等。 3、工作交接使用表格包括(具体表格见附件): 1)工作关系交接表; 岗位:移交人和接收人 1、移交人办理离职手续 2、接收人开展工作

2)工作流程交接表; 3)往来账交接表; 4)资产交接表; 5)库存交接表; 6)日常事务交接表; 7)其他。 4、监交人和交接时间界定 5、财务、仓管、销售、总监及各公司高层等岗位交接时须有财务人员同时担任监交人。 第三章责任划分 1、移交人 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如客户回款、佣金等问题,保证各项工作的准确性。 2、接收人 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材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以及仓库库存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3、监交人 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

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4、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特殊原因经核准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但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原移交人承担。 第四章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1、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2、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3、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应收账款的回收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4、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5、交接不完整,移交人离任后发现问题的,由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6、未完成各种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办理离岗手续。 7、由于上级主管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追究上级主管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1、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和监督权归优艺综合部。 2、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运行,完善后正式颁布实施,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试运行日期: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1)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 完成的原因和余下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关系和职责、工作内容(物品)、仓库库存交接等。 第五条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1、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交接表; 2、工作内容交接表; 3、仓库库存交接表(若无则不需填写); 第六条交接内容包括: 1、印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等;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 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账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 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月报、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 计资料、会议材料、货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类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薄等; 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房产证、土地使 用证、钥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 第七条责任划分 移交人: 1、处理遗留问题; 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产; 3、准备交接资料; 4、整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 接收人: 1、检查资产的数量以及使用状态; 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研发人员工作交接管理规范

研发人员工作交接管理规范 1 目的 为了保证研发部门技术资源、技术成果得到有效保护,保证研发工作的连续性,制订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研发部门离职及到岗人员工作交接的全过程控制。 3 职责划分 3.1 离职人员应将自己的工作过程中所有相关技术资料、技术文档及所有相关产 品设计方案,设计程序等进行整理,交研发部相关人员接收,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说明,形成书面性的交接文件。 3.2 技术主管负责对所要交接的工作及相关资料进行监控。 3.3 部门经理负责对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审核。 3.4 部门经理负责对离职及到岗人员工作交接资料及情况进行存档备案。

4 工作流程 4.1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控制流程

4.2 到岗人员工作交接控制流程 5 工作内容 5.1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控制流程 5.1.1 相关人员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如不同意,则返回意见;如同 意则交人事部/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开始工作交接。 5.1.2 如已有相应工作人员接替工作,则将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文档转交接替 工作人员;如暂无人员接替工作,则将相关资料移交技术主管、经理或行政部门。主要内容如下: 1、在职期间的工作报告。包括进入部门以来所从事的所有工作,每项工作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 2、工作报告中涉及的本人所承担工作的技术报告包括:设计方案、体系结构、工作原理、关键问题、解决措施、实施手段、获得效果、注意事项等。必要时配以图、表、公式、代码等可以充分说明的内容; 3、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上述技术报告中所涉及的所有装配图、零件图、原理图、布线图、流程图、框图、源代码、可执行文件等,必要时辅以充分说明;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工作交接程序,明确工作交接内容,确定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调动、晋升、离职 三、交接种类:资料、档案、资产、人员、工作 四、交接制度 1.档案、资料交接 本条所指档案包括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工作档案。本条所指资料包括公司文件、外来文件、工作通知、各类请示、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策划方案、各类报表、图片、书籍音像材料、账册及各种凭证资料。财务单据档案、证照交接给财务相关责任人存档,被交接的档案、资料应是已经办理完毕,应及时归档保存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交接应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接收人员、监交人登记栏,清单必须一式两份,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应在清单上签字。 公司员工之间进行单份文件资料交接的,交接部门应分别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由移交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签字后视为接收。《公司文件交接目录》应装订成册,分别置于各部门,以备后查

政府、党政机关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领取,逐级传阅。文件处理完毕后,应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移交公司档案室。 2.资产交接 资产包括个人正在使用的电脑、桌椅、电话机、文件柜、工具书、订书机、计算器、电话卡、钥匙、证照、章证等耐用办公用品。 资产交接应以移交人员管辖范围及实际使用的物品为基础,对照行政部资产登记台账进行。 移交人员必须保证移交的资产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接收人员负有检查验收的责任。 3.资源交接 资源包括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供应商、客户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移交人员必须在离岗前将与工作有关的资源、业务资源基本情况书写清楚,将与资源有关的工作一并移交给接收人员。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资源信息负有保证信息真实有效的义务,接收人员对接收的资源信息负有查对核实的责任。

岗位交接班制度

岗位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岗位交接班,保证岗位人员在岗位交接班中交清接细,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公司岗位交接班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倒班班组间的交接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八交 八交:交指示,交质量,交设备,交安全环保和卫生,交问题,交经验,交工具,交记录。 3.2 五不接 仪器设备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 4 职责 4.1 接班班(组)长负责组织岗位交接班,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交接班。 4.2 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交接班会,负责及时协调处理交接班中的问题。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交接班时间原则上为早上8:00点和下午18:30,接班时间到时接班人员未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本岗位;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参加每天早上的班组交接班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5.2 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小时打扫岗位卫生,填写《交接班日志》。《交接班日志》详细记录本班工作情况和交班情况。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班情况: 1.本班设备维护人。 2.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3.设备维护情况、设备故障及异常情况(要具体说明故障点及异常状况)、设备检修情况(要具体说明检修完成情况)、设备操作情况(如切换机泵等)。 4.工艺调整情况。

5.现场各种工艺操作与流程的动改情况(完成的程度及状态)。 6.操作异常或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处理情况(应记录时间)。 7.产品质量不合格,记录改不合格线及合格改线时间,具体调整方法。 8.巡回检查情况。 9.公司指令完成情况(要记录指令人及具体完成情况)。 (二)交班情况: 1.设备情况(故障设备情况、检修状态等,要具体说明)、润滑油柜情况。 2.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及注意事项。 3.原料储存情况。 4.产品走向。 5.本班未完成工作。 6.工具情况:对讲机、测温枪、F扳手及其它。 7.车间下发各种材料及指令。 5.3 接班人员应在交接班会前10分钟进行预检,查看《交接班记录》中的交班情况,逐一核实确认,如有异常,应在《交接班记录》中“接班情况”的“其它情况”栏中注明,并请交班人员确认。 5.4 接班人员和交班人员应按“八交”、“五不接”的规定,到岗位对口交接,交接清楚后,交接班人员应在交接班记录中对《交接班记录》内容进行确认。 5.5 接班班(组)长主持交接班会,并按时组织交接班会,交接班班组人员参加交接班会。 5.6 交接班会程序:交班班(组)长汇报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接班班(组)长询问岗位接班情况→接班各岗位人员汇报预检情况,向交班班(组)长指出接班预检时发现的问题→接班班(组)长组织班前会→交班班(组)长组织班员召开班后会。 5.7 交班班长汇报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主要包括:生产情况、设备情况、安全情况及其他情况等。 5.8 接班各岗位操作员向交班班(组)长指出的接班预检时发现的问题,交班人员应尽力处理后方可下班。 5.9 交接班中提出的问题应记入《交接班记录本》,这些问题由交班班组负责,交接班中未提出而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班组负责。

技术管理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技术管理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掌控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因休假、调离、辞职等情况对技术管理工作的影响,保证工作的延续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正规化、制度化管理,更好地组织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二十一号线15标项目经理部全体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三、工作交接流程 1、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况 (1)、因工作需要调离、轮岗、换岗、晋升等原因造成岗位变动者;(2)、因休假、事假、婚假等超过2天以上者; (3)、因个人、家庭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者; 2、工作交接内容 (1)、工作资料:所负责区间/站技术资料,如工程日志、检验批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资料、试验及相关测量记录、施工台账、计算资料、材料计划、工程数量统计表、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审核记录表、验工计价、重要会议纪要;施工规范、标准、以及与甲方或设备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安全协议等。 (2)、知识移交:所负责区间/站工程进度、施工台账编制情况、材

料计划提取情况、计算及交底情况、设计交底情况、图纸审核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测量仪器仪表情况;主要工作概述、日常的工作流程、卡控重点、在岗位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时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3)、工地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遗留问题,如现场某处基坑开挖、支柱立整、支持结构安装、承导架设、设备安装等存在每种技术问题,明确技术问题是设计问题还是施工问题;现场急需解决和尽快测量、指导的技术问题。 3、交接流程图 四、工作交接责任划分 1、移交人:要按照《移交清单》(见附件)逐项进行移交,处理遗留

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 第五条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 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 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交接内容明细分类 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

技术工作交接制度(已改)

技术工作交接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掌控各项目部技术人员因辞职、休假、调离等情况对技术管理工作的影响,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实现标准化、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技术人员。 3工作交接流程 3.1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况 3.1.1因工作需要调离、轮岗、换岗、晋升等原因造成岗位变动者; 3.1.2因个人、家庭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者; 3.1.3因休假、事假、婚假等超过3天以上者; 3.2工作交接内容 3.2.1工作资料:所负责管段技术资料,如工程日志、检验批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资料、试验及相关测量记录、施工台账、计算资料、材料计划、工程数量统计表、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审核记录表、验工计价、重要会议纪要;施工规范、标准、以及与甲方或设备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安全协议等。 3.2.2知识移交:所负责管段工程进度、施工台账编制情况、材料计划提取情况、计算及交底情况、设计交底情况、图纸审核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测量仪器仪表情况;主要工作概述、日常的工作流程、卡控重点、在岗位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时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3.2.3工地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遗留问题,明确技术问题是设计问题还是施工问题;现场急需解决和尽快测量、指导的技术问题。 4、工作交接责任划分 4.1移交人: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所管范围各种技术资料,保证资料完整性,测量设备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情况,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重要的技术文件资料进行保密,移交完毕进行销毁等。 4.2接受人:认真检查移交人所移交的技术资料,认真听取并记录移交人所移交的施工现场情况、设备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确认移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尽快适应工作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4.3监管人:必须认真审核移交技术资料情况,并督导接受人尽快适应工作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让技术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监督指导办理移交书面签字手续。

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优化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办理工作交接: (一)公司内部岗位调动。 (二)员工提出辞职。 (三)员工被公司辞退。 第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及交接时间: (一)接收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若未确定接收人,则暂由该部门负责人接收。 (二)监交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 (三)移交人或接受人为部门负责人的,监交人由监察稽核部人员担任。 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交接事项的齐全、完备,协助移交人、接收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交接完毕后,三方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四条 交接流程: 第五条 交接清单的内容: (一)员工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各执一份,综合管理部留存一份。

(二)工作交接清单具体内容: 1. 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名单; 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3. 时:指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4. 地:指交接的地点。 5. 物:包括 (1)现金、账簿、凭证等。 (2)固定资产、电脑、办公用品、门卡等。 (3)印章、图章等。 (4)文件、资料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六条移交人责任: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接收人责任:认真检查移交人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八条监交人责任: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发现问题应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并上报监察稽核部。

公司工作交接规定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职责划转、人员内外岗位调动、请长假(10天及以上)或离职(含调离、自动离职及辞退)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移交人、接收人的直接上级为交接工作的监交人。监交人应指导、监督移交人向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对工作交接的真实性、完备性负责。 第二章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包括业务工作和公司物品。 (一)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1、工作职责: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内容。 2、业务流程: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流程和要求。 3、工作事项: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事项。 4、文件资料:移交人负责管理的合同、文件、档案、

客户资料、单据、账目、账册、报表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5、业务资源:移交人对内业务工作,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二)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移交人负责管理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以及办公室和文件柜(屉)门钥匙、电脑及有关文件夹密码等。 第三章交接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交接程序具体如下。 (一) 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况时,由移交人的直接上级安排工作交接,与移交人面谈交接事宜并监督交接。 (二) 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并于确定须进行交接的2个工作日内妥善填写《工作交接表》,交直接上级(监交人)审核。 (三) 监交人审核《工作交接表》,必要时应根据工作实际作适当调整。 (四) 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按照《工作交接表》中的内容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移交人向接收人交代未结事项、待办事项的状态或状况以及有关注意事项,提出妥善处理方案并由监交人确认,一并填入《工作交接表》,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五) 监交人将《工作交接表》原件送综合管理部存档,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各留存一份复印件。

工作交接管理规范

部门工作交接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在工作交接过程中的管理,保持交接岗位工作的有效链接,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如下规范: 1.交接前准备 1.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1.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以及完成时间; 1.3工作交接中涉及到物料的必须列明物料清单作为交接附件; 1.4 所有准备工作由移交人负责完成。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见附件一) 2.交接内容 2.1公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2.2财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以及现金等。 2.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2.4 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2.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2.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支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结算凭证、其他收据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2.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物料道具等。 2.8 流程类:办公流程交接、设备设施操作流程、工作流程。 3.交接程序

3.1移交人员需按照移交清单逐项进行移交,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3.2交接事项必须当面点清,核对相符,不得封包交接。 3.3 交接人必须认真填写移交清单。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本单位留档一份。 3.4办理转岗或离职工作交接时,可以邀请第三方参与。而一般日常工作交接,可由本各自部门负责人监督,部门负责人交接由主管及以上级别领导直接参与或指派人员进行监督。 3.5转岗、离职人员在交接手续尚未办清前,不得为其办理人事转岗、离职等事项。 3.6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第三方负责人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第三方参与人的部门和姓名,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3.7对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暂时接替或代理工作的,也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离岗的人员恢复工作,也要与临时接替或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 3.8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需承担责任。 3.9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但委托人必须承担本通知3.8条规定的责任。 4. 部门日常工作交接流程 4.1 各部门根据需求自行建立日常工作交接记录档案,用于每日值班人员交接记录。该记录需完整记录每一次交接过程和明细,并长期保存。 4.2部门员工在换班、换岗交接过程中需由交接人事先做好交接准备,包括物料盘点、资料整理、工作记录、卫生清洁等工作。根据需要交接的事项认真填写交接记录。4.3承接人到岗后根据交接事项进行清点工作,包括物料、文档文件资料、现金、设备等,对于所交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要严格查验,无误后方可签字确认接收。 4.4 对于工作事项和设备操作流程的交接必须由交接人亲自演示并培训承接人,培训完成后由承接人试操作,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如承接人无法领悟工作要点和流程可要求转接人再次演示。 4.5交接过程中,对过期失效或变质的物料,可由直接上级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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