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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五保巡访记录

分散五保巡访记录

巡访记录

巡访时间:

年月日巡访地点:

配戴物品:配戴资金:

五保户现状五保户需求

身体住宿吃穿医药住宿吃穿精神进院

五保

户感

言:

叮嘱:

告知:

巡访人签名(摁手印):五保户签名(摁手印):

村参访人员签名(摁手印):

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确定为五保供养对象,三方签订如下分散供养协议: 1、甲方按照《条例》要求,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物质帮助。 (1)按规定发放给丙方生活费。 (2)丙方是未成年的,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有了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或年满16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或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或丙方死亡的,经甲方审核上报后,停止其分散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4)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协议。 2、乙方应安排丙方所在的村组义务为丙方承担日常生活照料。 (1)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五保户,委托包户扶养,确实找不到包户扶养人的由村委会扶养。 (2)对未成年五保户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丙方亲属共同清点、登记造册(财产清册附本协议之后,备查),委托看管,按规定停止五保供养时,丙方个人原有财产及时交还本人。 (3)监督村委托包户抚养人对丙方日常的生活照料。 (4)丙方被委托包户扶养人无正当理由(除死亡、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扶养能力的)不得终止扶养丙方。包户抚养人确实无能力扶养丙方,应当及时交还丙方个人原有财产。

3、丙方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服从住地组织的管理,遵守村民公约。 (1)有权向甲方索取规定的生活费。供养费由丙方凭《五保供养证》按季定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领取。 (2)个人财产和承包责任田地,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点、登记造册。(3)个人财产本人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处理,个人责任田地由乙方代管,实行转包代租,所得收益由乙方建帐管理,不得挪作它用,主要用于丙方应急开支。 (4)去世后,乙方要即时送到商丘市殡仪馆进行火化。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原享受的一年供养金给乙方,作为丧葬补助费。其遗产(包括责任田、宅基地等)归社会所有。 4、本协议仅限丙方分散五保供养期内有效,如丙方要求供养形式变更,经甲、乙两方申请、审核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后,另外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之日生效,到丙方死亡善后事宜处理完毕、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停止享受分散供养日、丙方供养形式变更之日、年满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停止享受分散供养时终止。 7、三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需更改协议内容或中途解除协议,应三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受委托包户扶养(看管)人一份,区民政局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签名): 日期:日期:日期:

五保供养协议书

五保供养协议 甲方:敬老院 协议双方: 乙方:村委会 为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依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同志申请要求五保,经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审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现就供养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年生活补助费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直接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若以后国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五保对象供养政策的落实。 三、敬老院: 1、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 2、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3、负责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生病期间的护理。 4、负责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工作。 四、村委会: 1、检查、协调各项五保供养标准落实兑现,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 2、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身患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瘫痪或生活严重不能自理等五保老人不能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村委会负责五保老人入院前的身体情况调查并组织五保老人入院前体检。入院三个月内如发现五保老人患有上述类疾病,敬老院有权将该五保老人退回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由村委会协调采取分散供养或亲友供养等形式供养。 五、五保供养对象的财产处理: 根据《继承法》规定,五保户的财产,归本人所有,允许自行处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干涉。五保对象死后,其遗产按照谁供养归谁继承的原则处理。(注:(1)死者有遗嘱,按遗嘱的内容办理。(2)死者无遗嘱,属于集体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集体;属于亲属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亲友。(3)对于无遗嘱,是集体供养的,如果其亲友尽过赡养义务,可根据具体情况,

2017农村低保会议记录

2017农村低保会议记录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 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以下是搜集并整理的农村低保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2017农村低保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 2015年11月10日 会议地点, 村委会小会议室 参会人员,镇人大主席、镇扶贫办全体人员、核桃村和落水洞村两委成员、各 村小组干部 主持人,某某 记录人,某某 会议议题,核桃、落水洞两村委会“建档立卡”回头看 会议内容, 第一、镇扶贫办主任对调整工作的具体事项和程序进 行解释说明,在11月20日前将调整结果上报至镇扶贫办。 第二、镇人大主席向与会人员传达县扶贫办“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要结合会议要求,针对“建档立卡”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快速地展开自查、调整工作。据此,他作出以下要求, 一是“建档立卡”工作事关贫困群众的贴身利益,村两委和村小组 干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阳光操作的要求,按照标准对现在规模数的贫困户进行真实合理的替换,为后期的精准扶贫工作打好基础,有效地帮助解决贫困户的困难。

二是各村委、各村小组都必须做到民主评议,并把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全村进行 公示。重视群众意见,已脱贫户对“建档立卡”退出有不理解的地方,及时进行解释。 三是上下保持信息畅通,调整工作进行中出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 2017农村低保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 20xx年11月10日 会议地点, 村委会小会议室 参会人员,镇人大主席、镇扶贫办全体人员、核桃村和落水洞村两委成员、各 村小组干部 主持人,某某 记录人,某某 会议议题,核桃、落水洞两村委会“建档立卡”回头看 会议内容, 第一、镇扶贫办主任对调整工作的具体事项和程序进 行解释说明,在11月20日前将调整结果上报至镇扶贫办。 第二、镇人大主席向与会人员传达县扶贫办“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要结合会议要求,针对“建档立卡”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快速地展开自查、调整工作。据此,他作出以下要求, 一是“建档立卡”工作事关贫困群众的贴身利益,村两委和村小组干部必须高 度重视,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阳光操作的要求,按照标准对现在规模数的贫困户进行真实合理的替换,为后期的精准扶贫工作打好基础,有效地帮助解决贫困户的困难。 二是各村委、各村小组都必须做到民主评议,并把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全村进行 公示。重视群众意见,已脱贫户对“建档立卡”退出有不理解的地方,及时进行解释。

农村集中五保供养协议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敬老院 乙方:五保对象姓名 丙方:村民委员会 丁方: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十六条和《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同意 ,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入住敬老院。为更好地保障四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吃、住、穿、医、葬(教)等方面的工作,并按照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定期向丙、丁方沟通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2、负责乙方五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区民政局拔付的标准,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五保供养对象。其中甲方每月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元的零用钱。今后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政策的调整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和供养水平。 3、实行民主管理,文明办院,建立健全各类人员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乙方的日常管理,为乙方提供良好服务。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乙方检查身体。 4、组织乙方适当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并给予适当的报酬。 5、如乙方的个人财产需敬老院代管,甲方应妥善代管,并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个人财产清单》。 6、本着丧事简办的原则,五保对象去世后,要及时送到商丘市殡仪馆进行火化。如乙方亲友有其他要求的,费用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去世后,其房产及其他活动财产归甲方所有,责任田和宅基地由丙方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2、乙方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交甲方或丙方代管。 3、入院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必须听从丙方的管理和教育。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不遵章守纪,经多次教育不改,由丙方负责接回代管。 4、入院后,吃、穿、住、医、葬(教)均实行供给制。 5、室内物品必须做到悬挂有序,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杂物,生产工具交甲方统一保管。讲究个人卫生,常换衣,常剪指甲,常理发,按时睡觉起床。外出要向当班工作人员或院长请假,走亲访友须经院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供养人员之间要加强团结,说话和气,互帮互助,不准闹不团结,更不能打架骂人,

农村低保评议会议记录范文格式(2篇)

农村低保评议会议记录范文格式(2篇)农村低保评议会议记录范文1 今天召开田家场村低保民主评议会,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我们的挂村干部、村两委、村后备干部、村代表、低保申请人。 为更好的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田家场村召开低保评议会议,对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进行民主评。通过前期由挂村干部,村干部、村代表组成专班入户走访,详细了解了申请低保的困难家庭实际情况,为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奠定了基础。今天召开低保民主评议,希望各位代表不要辜负广大群众的信任,坚持以“科学评估、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公平公正”为原则,本着对困难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保障标准准确、对象准确、台账信息准确、经济状况核查到户、补助水平合理到户,认真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客观评估申请对象的家庭状况,让真正困难家庭能够享受到低保待遇。 今天的低保民主评审会议议程有六项: 第一项:挂村干部宣讲低保资格条件、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宣布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 第二项:介绍情况。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参加入户调查的村代表介绍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 第三项:现场评议。民主评议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议。

第四项:形成结论。民主评议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作出结论。 第五项:签字确认。民主评议的会议记录有田家场村后备干部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下面我们按照这六项会议议程依次进行。 农村低保评议会议记录范文2 会议内容: 1、首先党员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自查 (一)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践行公开承诺情况。 (二)立足本职岗位争优情况。 (三)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党员对自查情况进行相互评议 充分肯定了党员所取得的成绩,紧紧围绕争先目标各抒己见。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认为我单位的党员同志,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但是在党性修养、思想作风上与党员先进性存在不少差距,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平常虽然加强了理论学习,也能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 (二)有的党员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解决新矛盾新问题,改革的办法不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维还不够灵活。想问

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1 页共 3 页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 村(居)民委员会 丙方: 五保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确定为五保供养对象,三方签订如下分散供养协议: 1、甲方按照《条例》要求,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物质帮助。 (1)按规定发放给丙方生活费。 (2)丙方是未成年的,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有了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或年满16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或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或丙方死亡的,经甲方审核上报后,停止其分散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4)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协议。 2、乙方应安排丙方所在的村组义务为丙方承担日常生活照料。 (1)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五保户,委托包户扶养,确实找不到包户扶养人的由村委会扶养。 (2)对未成年五保户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丙方亲属共同清点、登记造册(财产清册附本协议之后,备查),委托看管,按规定停止五保供养时,丙方个人原有财产及时交还本人。 (3)监督村委托包户抚养人对丙方日常的生活照料。 (4)丙方被委托包户扶养人无正当理由(除死亡、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扶养能力的)不得终止扶养丙方。包户抚养人确实无能力扶养丙方,应当及时交还丙方个人原有财产。 3、丙方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服从住地组织的管理,遵守村民公约。 (1)有权向甲方索取规定的生活费。供养费由丙方凭《五保供养证》按季定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领取。 (2)个人财产和承包责任田地,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点、登记造册。(3)个人财产本人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处理,个人责任田地由乙方代管,实行转包代租,所得收益由乙方建帐管理,不得挪作它用,主要用于丙方应急开支。 (4)去世后,乙方要即时送到商丘市殡仪馆进行火化。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原享受的一年供养

2020年度低保评议会记录

2020年度低保评议会记录 篇一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1.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兵团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让参会人员了解了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人员的具体含义。了解了医疗救助的方式和标准。了解了大病救助的主要疾病。进行了大病救助人员的民主评议。对社区低保政策进行说明,进行了低保人员的民主评议。进行了关于十一中秋米面油慰问活动情况的通知,民主评议慰问人员的名单。 2.对20名申请大病救助的个人进行民主评议,20人中有13人符合条件,7人不符合。并对本季度两名新增低保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二人均不符合要求。对中秋十一米面油慰问人员情况进行了介绍,并且评议员全部通过。 3.会议研究。同意上报大病救助人员13名,低保人员73名(本月新增两名低保人员因不符合条件未加入低保名单)。 参会人员确认签名: 20xx年度低保评议会记录篇二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铁兵楼社区 参加人员:低保评议小组成员 内容: 为认真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把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使困难群体及时得到照顾,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按工作要求对社区内申请低保的家庭情况逐一进行调查了解。调查中我们还通过邻里走访、询问的形式了解他们的收入情况,并通过例会的形式于今天对低保户的入户情况进行评议。会上社区主任评议小组组长对195户526人的详细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代表听取了介绍后,以举手表决的形式进行通过,与会的5旬人员一致举手同意,对195户526人低保户无异议的情况下,我们及时进行了公示。 20xx年度低保评议会记录篇三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铁兵楼社区 参加人员:低保评议小组成员 内容: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我们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发现情况及时向

粉尘清扫记录

安全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 检查中,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及3名“坐班”注册安全工程师“兵分两路”,分别对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档情况及车间、仓库展开现场检查。记者了解到,为推进安全生产专业化、标准化,新区组建了安全生产专家库,26名涉及电气、机械、化工、建筑等多个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组成新区的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团队。此外,新区安监局还聘请了5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坐班,协助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各项检查进行了书面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在木工车间,废料回收区堆放着几袋木皮,地上散落一些木屑,“木皮等粉尘是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否则存在易燃易爆隐患。”安全工程师符和云现场指出,“粉尘车间不能积尘过厚,粉尘浓度超标,一旦附近有一点点星火,便将引起爆炸。”接着,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车间消防箱附近堆了不少杂物,二楼的扪工车间消防门也打不开。 在纸箱仓库,放置着一台新购的油墨印刷机。“生产区和储存区不能在一起,必须用实体墙隔开,还有电线要有套管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进行整改。而在五金车间,冲床没有相应防护措施;在废料回收区,堆放着的海棉和木条已将消防泵房“包围”,执法人员都马上一一给予了整改意见。 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当天下午4时多,现场检查组与制度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该企业的安全主管人员进行反馈。“安全制度建档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未及时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未提供完善的安全生产投入台账、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应急预案已过期限、未见粉尘清扫制度及记录。” “木工车间不符合《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8号)第二条的规定,未见粉尘清扫制度及记录等。”4月8日,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依法向该企业下发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手记 多处发现“电线接反了” 在本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安全工程师用接地测试仪在该企业不同生产车间发现多处“相零错位”现象,“电线接反了,失去了防护的作用,存在安全隐患。” 在五金车间,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名工人私自违法用电,但他本人对由此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却认识不够。“以为是给手机充充电,没什么问题。”可见该企业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

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

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 村(居)民委员会 丙方: (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特困人员供养办法(省政府令125号)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确定为特困供养对象,三方签订如下分散供养协议: 1、甲方按照《条例》要求,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物质帮助。(1)按规定发放给丙方生活费。(2)丙方是未成年的,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3)有了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或年满16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或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或丙方死亡的,经甲方审核上报后,停止其分散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4)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协议。 2、乙方应安排丙方所在的村义务为丙方承担日常生活照料。(1)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五保户,委托包户扶养,确实找不到包户扶养人的由村委会扶养。(2)对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丙

方亲属共同清点、登记造册(财产清册附本协议之后,备查),委托看管,按规定停止五保供养时,丙方个人原有财产及时交还本人。(3)甲方监督乙方对丙方日常的生活照料。(4)丙方被委托包户扶养人无正当理由(除死亡、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扶养能力的)不得终止扶养丙方。包户抚养人确实无能力扶养丙方,应当及时交还丙方个人原有财产。 3、丙方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服从住地组织的管理,遵守村民公约。(1)个人财产和承包责任田地,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点、登记造册。(2)个人财产本人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处理,个人责任田地由乙方代管,实行转包代租,所得收益由乙方建帐管理,不得挪作它用,主要用于丙方应急开支。(3)丙方去世后,乙方要即时送到县殡仪馆进行火化。甲方顺延支付丙方原享受的半年供养金给乙方,作为丧葬补助费。其遗产(包括责任田、宅基地等)归社会所有。 4、本协议仅限丙方分散供养期内有效,如丙方要求供养形式变更,经甲、乙两方申请、审核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后,另外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之日生效,到丙方死亡善后事宜处理完毕、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停止享受分散供养日、丙方供养形式变更之日、年满16周岁,已

五保户分散供养监护协议

监护协议 甲方:XX县X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XX镇政府) 乙方:、;、; 、 丙方:XX镇X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XX村委会)XX镇XX村马东组村民XX,男,身份证号码:XXXX^,属于XX镇分散供养五保户人员,持有精神类二级残疾证,无完全行为能力。现居住于XX镇XX村马东组,有独立住房一处,但住房门窗被本人砸坏,室内存放大量XX捡来的废旧物品、破旧衣物、杂物及垃圾等。 临近冬季,XX镇政府考虑其身体因素及居住生活状况,向XX的亲属提出将XX送往XX县东升康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安置到XX镇敬老院生活,进行五保户集中供养。XX的亲属:XXX、XXX、XXX不同意镇政府提出的“将XX送往XX县东升康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安置到XX镇敬老院生活”的提议。XXX、XXX是XX的亲弟弟,XXX是XX的亲姨。三位亲属提出XX继续实施五保户分散供养,由三位亲属进行监护。 根据亲属要求,XX镇政府、XX村委会与三位亲属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XX继续实行分散供养,XX镇政府负责维修XX现居住住房的门窗,,达到住房满足正常居住使用要求。 二、XX的三位亲属、、、共同作

为XX的监护人。负责XX在实施五保户分散供养期间的日常行为监护和必需生活维持。直至XX进入XX镇敬老院实施五保户集中供养,或XX实行五保户分散供养去世为止。 三、五保户分散供养金发放至XX本人账户,由三位监护人自行协商负责保管、使用。必须保证供养金确实用于保障XX 的生活所需,不得占用、私分、藏匿。直至XX进入XX镇敬老院实施五保户集中供养,或XX实行五保户分散供养去世为止。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位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证XX的生活所需用品及时供给和日常行为的安全防护。防止发生因严寒、饥饿、火灾、触电、严重疾病、意外伤害、滋事、肇祸等危害自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 五、三位监护人承诺在XX实行五保户分散供养期间,如发生疾病、意外事故致自身发生身体伤害、残疾、死亡,或致他人发生身体伤害、残疾、死亡的,由XX在实行五保户分散供养期间的监护人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民事、刑事责任,与XX 镇政府及XX村委会没有任何关系。 六、XX镇政府有权对XX实行分散供养期间的基本生活条件、人身安全保障措施、监护人日常监护等情况进行监管,不定期对监护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监护人未做到应尽的监护责任,XX镇政府将解除现有监护人的监护权,并对XX实行五保户集中供养。 七、XX镇政府责成XX村委会负责对XX的日常生活条件

xx村低保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xx村低保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xx村低保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8:30 地点:xx村会议室 主持人:苏鸿科 记录人:苏国升 评议议题:关于2015年度拟申请享受本市农村(城市)低保以及已在享受农村(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票决)。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苏鸿科宣读低保相关政策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一)、申请低保条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持有东方市城乡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但由于大病、教育支出、家庭主要成员失去劳动力等原因,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关系和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280元,城市低保标准420元,农村五保标准600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5.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 6.因违法收养、赌博、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7.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物品的; 8.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突发疾病或灾害的除外; 9.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11.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读或出国留学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员职业为机关事业单位的; 13.家庭成员中有交纳企、事业公积金的; 14.家庭成员中有缴纳企、事业养老保险的; 15.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消费性机动车辆或大型农用机械的; 16.家庭成员中在外务工,有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 17.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注册开办企业的; 18.审批机关认定的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况。 二、xx村主任苏鸿科介绍xx村低保家庭情况: (一)、xx村2014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户)的情况:总户数33户、总人员85名、年总金额146260元。

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协议

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协议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 村(居)民委员会 丙方: 五保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确定为五保供养对象,三方签订如下分散供养协议: 1、甲方按照《条例》要求,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物质帮助。(1)按规定发放给丙方生活费。(2)丙方是未成年的,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3)有了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或年满16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或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或丙方死亡的,经甲方审核上报后,停止其分散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4)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协议。 2、乙方应安排丙方所在的村组义务为丙方承担日常生活照料。(1)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五保户,委托包户扶养,确实找不到包户扶养人的由村委会扶养。(2)对未成年五保户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丙方亲属共同清点、登记造册(财产清册附本协议之后,备查),委托看管,按规定停止五保供养时,丙方个人原有财产及时交还本人。(3)监督村委托包户抚养人对丙方日常的生活照料。(4)丙方被委托包户扶养人无正当理由(除死亡、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扶养能力的)不得终止扶养丙方。包户抚养人确实无能力扶养丙方,应当及时交还丙方个人原有财产。 3、丙方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服从住地组织的管理,遵守村民公约。(1)有权向甲方索取规定的生活费。供养费由丙方凭《五保供养证》按季定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领取。(2)个人财产和承包责任田地,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点、登记造册。(3)个人财产本人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处理,个人责任田地由乙方代管,实行转包代租,所得收

低保会议记录怎么写

低保会议记录怎么写 召开会议一般都会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那么,低保会议记录怎么写?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低保会议记录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低保会议记录时间:xxx年8月30日上午8:30 地点:城郊村会议室 主持人:王xxx 参加人员:包村干部王磊全体村干部 村民代表: xxxxxx 记录人: xxx 评议议题:关于xxx年度享受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王磊宣读低保相关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家庭 2、依法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一般不给于低保。 3、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4、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含隐形收入),或隐瞒赡养人的基本情况和实际情况的家庭。

5、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家庭。 6、拒绝配合村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进行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定其收入的。 7、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经教育不思悔改的人员。 8、家庭收入超过本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销售低保待遇人员死亡的。 二、城郊村低保专干介绍城郊村低保家庭情况: 1、城郊村xxx年享受低保的情况:城市低保9户16人,农村低保43户77人。 2、希望各位代表对享受低保家庭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反映,在下面的评议环节中给予审议意见。确保低保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传阅相关低保人员资料 四、与会人员评议。 五、评议决定:家庭情况依旧符合低保条件的为:农村低保43户77人,城市低保9户16人,停发8户9人。 参加评议人签字: 花戏楼街道城郊村 xxx年8月28日 篇二:低保会议记录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农村低保评议会议记录

农村低保评议会议记录 农村低保评议会议记录【一】 时间:xxxx年8月30日上午8: 30 地点:城郊村会议室 主持人:xxx 参加人员:包村干部王磊全体村干部 村民代表:xxx 记录人:xxx 评议议题:关于xxxx 年度享受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王磊宣读低保相关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 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家庭 2、依法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一般不给于低保。 3、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4、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含隐形收入),或隐瞒赡养人的基本情况和实际情况的家庭。 5、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家庭。 6、拒绝配合村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进行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定其收入的

7、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经教育不思悔改的人员 8、家庭收入超过本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销售低保待遇人员死亡的。 二、城郊村低保专干介绍城郊村低保家庭情况: 1、城郊村xxxx 年享受低保的情况:城市低保9 户16 人,农村低保43户77人。 2、希望各位代表对享受低保家庭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反映,在下面的评议环节中给予审议意见。确保低保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传阅相关低保人员资料 四、与会人员评议。 五、评议决定:家庭情况依旧符合低保条件的为:农村低保43 户77 人,城市低保9 户16 人,停发8 户9 人。 参加评议人签字: xxx 街道城郊村 xxxx 年8 月28 日 农村低保评议会议记录【二】 时间:xxxx年10月30日上午8: 30 地点:集星村会议室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 评议议题:关于xxxx 年度拟申请享受本市农村(城市)低保以及

顺德区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样本)

顺德区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样本)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五保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甲方对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内容 1、甲方按月供给乙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顺德区政府当年度公布的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如对象没有住房则订立该条款,有则不需要) 3、甲方为乙方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4、甲方对乙方的门诊开支给予适当补助,门诊次数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就诊时应经甲方同意,否则不给予补助。 5、甲方在乙方死亡时负责为乙方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甲方保证乙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乙方是未成年人则订立该条款,否则不需要) 二、供养时间、形式 从200 年月日开始,采取在家分散供养的形式,由甲方提供照料。 三、乙方财产的处理

1、乙方在申请入五保供养前,应将自有的财产情况向甲方如实申报,订立本协议后,乙方应将其财产交由甲方代管; 2、乙方的股份分红、土地补偿款或其他形式的收益,由甲方进行代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协议签订后,如无特殊原因(除孤儿到未成年解除五保供养协议外)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协议,如乙方要求解除协议或乙方擅自以转移、转让、抵押或其他形式处理其所有的财产,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的财产(包括申报的财产及新增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在供养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并以查实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再承担供养义务,乙方必须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2、乙方入保时是未成年人,除残疾人外,到其年满18周岁时(最迟可延至其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 年月日

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协议书

金湖县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协议书 甲方:镇人民政府 乙方:村民委员会 丙方:(监护人) 丁方:(五保供养对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依法全面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经四方共同商定,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协助县有关部门按规定标准发放丁方的供养经费。供养经费由民政部门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五保对象凭存折(卡)到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统筹经费按供养标准的20%提取,专门用于五保供养对象住房维修、医疗及丧葬等支出。 二、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必须及时督促乙方、丙方照顾好供养对象的生活,注重改善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对五保供养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事故,要严肃查处。 四、乙方和丙方共同负责丁方的房屋修缮的具体实施工作(经费从统筹经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并要经常组织本村党员干部、妇女组织和青少年为五保对象做好事。乙方要经常检查督促并支持丙方的包护工作,听取丙方的合理建议,共同解决好丁方的生活等问题。 五、甲方和乙方要大力弘扬丙方的献爱心行为,要尊重和保护五保对象遗嘱中所涉及到的爱心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六、丙方必须关心丁方日常生活,要针对丁方的身体状况,引导和帮助丁方营养搭配;丙方不仅要从生活上给予丁方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外,还要从精神上给予抚慰,要经常与丁方进行谈心聊天;丁方生病后,丙方应及时帮助其就医,并及时报告乙方和甲方,丁方生病期间丙方要悉心照料并进行心理疏导;丙方要经常向甲、乙方汇报丁方的思想、生活和身体情况,反映丁方的合理要求,要及时为丁方搜集并协助丁方报销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及房屋修缮等费用。 七、丁方要克服依赖思想,尽可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要有健康的心态,遵守国家法律,不向甲方、乙方和丙方提过高或不合理的要求。 八、丁方的责任田和遗产处理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丁方若是享受五保的孤儿,在年满16岁后自然终止五保待遇(升学除外),其财产仍旧归丙方所有,终止五保待遇其基本生活仍很困难的,参照其他有关救助办法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报县民政局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方必须严格履行。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农村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五保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甲方对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内容 1、甲方按月供给乙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顺德区政府当年度公布的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如对象没有住房则订立该条款,有则不需要) 3、甲方为乙方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4、甲方对乙方的门诊开支给予适当补助,门诊次数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就诊时应经甲方同意,否则不给予补助。 5、甲方在乙方死亡时负责为乙方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甲方保证乙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乙方是未成年人则订立该条款,否则不需要) 二、供养时间、形式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采取在家分散供养的形式,由甲方提供照料。 三、乙方财产的处理 1、乙方在申请入五保供养前,应将自有的财产情况向甲方如实申报,订立本协议后,乙方应将其财产交由甲方代管; 2、乙方的股份分红、土地补偿款或其他形式的收益,由甲方进行代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协议签订后,如无特殊原因(除孤儿到未成年解除五保供养协议外)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协议,如乙方要求解除协议或乙方擅自以转移、转让、抵押或其他形式处理其所有的财产,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的财产(包括申报的财产及新增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四、其他事项

城市居民低保会议记录.doc

城市居民低保会议记录 城市居民低保会议记录1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评议议题:关于拟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民主评议 会议内容: 一、由主持人宣读低保的相关政策 (一)申请低保的条件:持有我市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规定条件的,均有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二)我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181元,月发放低保金每人124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取消低保待遇: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 4、不按规定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不配合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家庭收入状况明显好转而不主动向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报告的; 5、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家中有一定的款物积蓄,能够自行维持基本生活的;

6、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周岁至60周岁,女18周岁至55周岁),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三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新建住房的(因拆迁安置除外);当年家中一次性购买非生活必需品2000元以上的;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有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月平均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到高价收费学校就读的; 8、有赌博、吸毒、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9、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总额,人均超过当地20个月农村低保标准; 10、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和中型以上农机具; 11、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12、农村居民申请家庭成员住房人均居住面积高于当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承租公房和拥有私房超过两套且总面积高于50平方米。农村居民申请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有其他商品房; 13、有其它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例如:空调、电脑、高档家具、家庭饲养名贵宠物; 14、户口在本市,实际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的; 15、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以及采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农村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五保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甲方对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内容 1、甲方按月供给乙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顺德区政府当年度公布的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如对象没有住房则订立该条款,有则不需要) 3、甲方为乙方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4、甲方对乙方的门诊开支给予适当补助,门诊次数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就诊时应经甲方同意,否则不给予补助。 5、甲方在乙方死亡时负责为乙方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甲方保证乙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乙方是未成年人则订立该条款,否则不需要) 二、供养时间、形式 从年月日开始,采取在家分散供养的形式,由甲方提供照料。 三、乙方财产的处理 1、乙方在申请入五保供养前,应将自有的财产情况向甲方如实申报,订立本协议后,乙方应将其财产交由甲方代管; 2、乙方的股份分红、土地补偿款或其他形式的收益,由甲方进行代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协议签订后,如无特殊原因(除孤儿到未成年解除五保供养协议外)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协议,

如乙方要求解除协议或乙方擅自以转移、转让、抵押或其他形式处理其所有的财产,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的财产(包括申报的财产及新增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在供养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并以查实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再承担供养义务,乙方必须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2、乙方入保时是未成年人,除残疾人外,到其年满周岁时(最迟可延至其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日期:日期:

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_ 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内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七条 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确定为五保供养对象,三方签订如下 分散供养协议: 1、甲方按照《条例》要求,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物质帮助。 (1)按规定发放给丙方生活费。 (2)丙方是未成年的,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有了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或年满周岁,已结束在校 16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或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或丙方死亡的,经甲方审核上报后,停止其分散五保供养,收回 《五保供养证书》。 (4)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协议。 2、乙方应安排丙方所在的村组义务为丙方承担日常生活照料。 (1)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五保户,委托包户扶养,确实找不到包户扶养人的 由村委会扶养。 (2)对未成年五保户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丙方亲属共同清点、登记造册(财产清册 附本协议之后,备查),委托看管,按规定停止五保供养时,丙方个人原有财产及时 交还本人。 (3)监督村委托包户抚养人对丙方日常的生活照料。 (4)丙方被委托包户扶养人无正当理由(除死亡、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扶养能力的)不得终止扶养丙方。包 户抚养人确实无能力扶养丙方,应当及时交还丙方个人原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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