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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长平公司关于印发应急管理办法(暂行)的

通知

长平公司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促进长平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依据晋煤集安字【2014】172号文件及《晋煤集团应急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长平公司制定和完善了本公司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以提高长平公司应对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应对长平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事件或灾难,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 制定本办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文)

五、《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

六、《煤矿安全规程》

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1号令)

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7号令)

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十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

十二、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文)

十三、国家安监总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总监总应急〔2006〕229号文)

十四、《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文)

十五、《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文)

十六、《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十七、《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57号文)

十八、《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文)

十九、《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89号文)二十、晋煤集安字【2014】172号文件及《晋煤集团应急管理办法(暂行)》

1.3本办法适用于长平公司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组织管理体系

2.1长平公司应急工作领导组是长平公司应急工作最高管理和指挥机构。

2.1.1长平公司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其他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专职副总工程师、业务部

室负责人、公司各单位负责人

长平公司应急工作领导组值班值守的安排工作由调度室负责承办。

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决定长平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策略,研究部署长平公司年度应急工作,确定长平公司应对突发事故、事件重大决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

二、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三、统一领导和指挥长平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部署各项防控措施;

四、负责长平公司应急所需资源配置;

五、对长平公司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1.2长平公司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平公司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司调度室、地测部、保卫部、工程部、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是长平公司应急工作日常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长平公司应急管理信息报送、信息沟通、信息传递和应急管理的各种联络工作;

二、负责承办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应急管理领导组的决定;

三、牵头组织开展对长平公司涉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隐患的排查、辨识和监控工作;

四、协调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

五、负责长平公司各单位应急管理考核工作;

六、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工作,安排部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七、督促各应急管理队伍的知识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八、牵头组织长平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备案工作;

九、牵头组织长平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十、负责组织编制长平公司应急工作年度应急费用计划;

十一、负责长平公司应急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2.1.3长平公司应急工作领导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性质和等级,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抢险指挥部、公共卫生事件抢险指挥部、社会安全事件抢险指挥部和自然灾害事件抢险指挥部,各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组成。

2.2长平公司安全生产抢险指挥部

2.2.1长平公司安全生产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董事长兼总经理

副总指挥:党委书记党委常务副书记、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调度室、生产中心(矿建中心)、机电部、安监部、通风(抽放防突)部、地测部、运输部、设计中心、行政办、财务部、人资部、计统部、物供部、科环部、企管部、职教中心、信息部、班组管理部、工程部、保卫部、武装部、宣传部、秘书处、法律事务处、组织部、团委、党办、信访办、审计部、监察部、招标办、生活部、绿化环卫部、医院、工会、纪委、外协办、煤质办、后勤管理办、营销中心、科工贸公司、物业中心、水暖工区、长平洗煤厂、机电工区、社区中心的负责人。

2.2.2长平公司安全生产抢险指挥部是长平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抢险指挥机构。

安全生产抢险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落实长平公司应急工作领导组有关应急工作的决策;

二、负责长平公司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四、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五、协助事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六、负责向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七、负责长平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2.3长平公司公共卫生事件抢险指挥部

2.3.1长平公司公共卫生事件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党委常务副书记、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

成员:调度室、安监部、保卫部、行政办、医院、物供部、后勤管理办、物业中心、社区中心、水暖工区、宣传部、工会、纪委、财务部、人资部等单位负责人。

2.3.2长平公司公共卫生事件抢险指挥部是长平公司所属单位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抢险的应急指挥机构。

公共卫生事件抢险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王台医

院),办公室主任由医院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长平公司应急工作领导组有关应急工作的决策、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

二、根据公共卫生事件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负责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协助事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单位和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五、负责长平公司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值守工作。

2.4长平公司社会安全事件抢险指挥部

2.4.1长平公司社会安全事件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党委常务副书记、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

成员:调度室、安监部、保卫部、行政办、医院、信息部、物供部、机电部、机电工区、水暖工区、社区中心、物业中心、宣传部、工会、纪委、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单位负责人。

2.4.2长平公司社会安全事件抢险指挥部是长平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

社会安全事件抢险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落实长平公司应急工作领导组有关应急工作的决策;

二、负责长平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等工作;

三、根据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的性质、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四、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五、协助事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六、负责向上级单位和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七、负责长平公司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值守工作。

2.5长平公司自然灾害事件抢险指挥部

2.5.1长平公司自然灾害事件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党委常务副书记、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

成员:调度室、生产中心(矿建中心)、机电部、安监部、通风部、地测部、运输部、设计中心、行政办、人资部、计统部、物供部、科环部、企管部、职教中心、信息部、工程部、保卫部、武装部、宣传部、秘书处、审计部、监察部、招标办、生活部、医院、工会、纪委、外协办、煤质办、营销中心、科工贸公司、物业中心、水暖工区、财务部、长平洗煤厂、机电工区、社区中心的负责人。

2.5.2长平公司自然灾害事件抢险指挥部是长平公司所属单位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抢险的指挥机构。

自然灾害事件抢险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落实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工作领导组有关应急工作的

二、负责长平公司突发自然灾害重大事故、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根据自然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四、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五、协助事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六、负责向上级单位和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七、负责长平公司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值守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

3.1长平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于长平公司属于煤炭生产企业,根据长平公司的生产规模、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长平公司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3.2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3.3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长平公司各相关业务部室牵头负责各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

长平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结果,对难以控制、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各业务部室具体分工见附件1(长平公司应急预案牵头修订部门分工明细表)。

3.4现场处置方案是各基层生产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编制。

各基层生产单位在规程或措施制定中,要针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要制定防范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避灾路线等现场处置措施。

各基层生产单位要认真贯彻学习公司制定的《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具体了解不同事故类别制定的各种预防及处置措施。

3.5抢救方案是现场抢救时,针对特定突发紧急情况所制定的具体抢救行动计划。

3.6现场抢救指挥部负责事故抢救方案的制定工作。

3.7长平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辨识出重大危险源,并进行登记建档,重点控制。

3.8长平公司在编制预案时应成立编制领导组和编制小组,制定编制计划。

3.9长平公司总工程师任预案编制领导组组长,安监部、生产中心、机电部、通风部、环保部、洗煤厂、医院、信息部、保卫部等单

位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编制小组。

3.10长平公司预案编制领导组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3.11预案必须明确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其职责,明确参加抢救成员单位或现场抢救组织机构的职责。

3.12长平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3.13应急预案编制完毕后,由长平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业务部室和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由长平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

3.14长平公司应急预案报晋煤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管理。

3.15长平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3.16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长平公司应急预案的管理。

3.17长平公司预案修订工作由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3.18长平公司应急预案培训、宣传工作由职教中心和宣传部牵头负责。

3.19长平公司应急预案演练和实施由调度室牵头负责。

3.20长平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长平公司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知道应急指挥和常规应急救援常识,知道自己的应急职责和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3.21长平公司职教中心要把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作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采用模拟演示、多媒体教学、讲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职工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使职工知道各种灾害发生的预兆、避灾方法、逃生路线,尤其是佩戴自救器的方法和常识。

3.22长平公司宣传部、社区中心、物业中心、水暖工区等部门也要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对社区居民进行应急常识的宣传和教育,采用广播、板报、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力争把火灾、燃气泄漏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23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每年第一季度负责编制年度演练计划,规定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等,并监督检查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

3.24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行动或演练结束后,应急抢救指挥部(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不足及今后改进意见。若需要修改预案,及时修订完善。

3.25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事件或灾情时,综合预案与该事故的专项预案一并执行,各应急抢救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

应急记录。

3.26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长平公司各部室、各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执行等情况,并将预案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安全考核之中。

第四章应急救援

4.1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事件或灾难,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长平公司调度室汇报,长平公司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汇报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4.2长平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向当天调度值班长或调度指挥中心主任汇报,值班长或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立即向长平公司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组长汇报,长平公司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按照长平公司应急响应分级标准(附件2),迅速作出警情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命令,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组织现场抢救,并按规定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4.3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发展态势不同,长平公司把应急警报级别分为三级:预警(三级)、一般(二级)、较大(一级)。

4.3.1三级——预警

如果预计发生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情不大,只需要启动事故单位的现场处置方案,同时长平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只发出“预

警”警报,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4.3.2二级——现场应急

如果预计发生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情不能被事故单位应急响应后处理或控制,需要立即发出“现场应急”,启动长平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救。

4.3.2一级——全体应急

如果预计发生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情太大,需要立即发出“全体应急”,启动长平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全民动员抢险救灾,立即启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请求增援。

4.4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严重程度不同,长平公司采用的应急救援级别也不同,长平公司应急救援级别分为三级:

4.4.1三级紧急事件:

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能被一个基层生产单位应急响应处理的事件。

4.4.2二级紧急事件:

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难,预计一个单位应急响应后处理不了,需要长平公司应急响应才能处理的事件。

4.4.2一级紧急事件:

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难,启动长平公司事故应急预案仍不能处理,需要请求集团公司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增援才能处理的事件。

4.5发生事故、事件或灾情时,依据灾情严重情况,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先启动长平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再启动集团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最后再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增援,启动上一级的事故应急预案。

4.6事故、事件或灾情发生后,以事故单位或事故所在地为主,先组织现场抢救,再请求上级增援。

4.7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相关人员按照应急抢险指挥部命令立即组成事故抢险组,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 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传达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

组织动员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4.8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相关人员按照应急抢险指挥部命令立即组成专家组(技术组),负责协助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提出防范事故措施建议。

4.9在应急行动中,无论应急救援活动涉及单位的行政级别高低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在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令行禁止,统一号令,步调一致。

4.10事故、事件或灾情发生后,根据灾情,要充分发动广大职工、家属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灾。

4.11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坚持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和保护环境优先原则。

第五章应急保障

5.1长平公司机电副总经理牵头,机电部、机电工区、水暖工区、

物业中心、信息部、监测队等在事故发生后,组成供电通讯保障组,负责现场照明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抢救用电,负责组织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通讯畅通。按照总指挥部命令恢复供电或切断电源。

5.2长平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牵头,物供部、机电部、财务部、计划部等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组成物资供应组,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保证抢救物资和抢救资金及时到位。

5.3长平公司后勤副总经理牵头,医院、行政办、生活部、水暖工区物业中心等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组成医疗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和转院治疗工作;负责联系外部医院技术支援,负责抢救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5.4行政办公室小车队和有关单位车队在事故发生后,组成交通保障组,由行政办负责人或专人负责调拨和组织抢救抢险车辆运送事故抢救人员和抢险物资。

5.5保卫部在事故发生后,组成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进行管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交通疏导、确保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畅通,协助对现场及周围人员防护指导,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或转移。

5.6医院等专业队伍要加强训练,提高战斗力;保卫部应急分队、各单位辅助救护队也要加强训练,提高应急抢险救灾的技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7长平公司计划部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财务部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行动中的各项开支。

第六章应急恢复

6.1事故抢险组和专家组负责协助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

工作。

6.2医院、环保部、物业中心、水暖工区等单位负责对事故造成的环境破坏进行监测、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6.3长平公司工会、行政办、人力资源部(保险公司)、后勤管理办、生活部、物业中心、水暖工区等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组成善后赔偿接待组,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负责接待安置伤亡职工家属、来访职工家属,负责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6.4安监部、保卫部、工会、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分管专业部室等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协助、配合或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6.5宣传部、法律事务办、电视台等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组成新闻发布组,负责组织采访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负责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第七章附则

7.1本办法解释权归长平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长平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012年11月5日)同时废止。

附件:

1. 长平公司应急预案牵头修订部门分工明细表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8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址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将抗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置处置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各所属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应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具体执行本办法第七章的规定。 第四条【工作原则】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五条【总体要求】公司应建立完善管理体系,积极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先进理念,采用科学的应急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一)公司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公司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二)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 (三)公司应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六条【政府监管】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应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有关部门的知道、督促下,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远的演练和培训,落实各项防范和处置突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臵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臵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省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1—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州)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臵的需要。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性分析、重大危险源分布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情况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进行编制。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2号令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 总则 章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 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 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 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 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 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 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 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21-50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健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 号) 国家安监总局《安健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预案编制导则》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3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 2009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原《办法》亟需修订完善。 (一)应急预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发生变化。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应急预案的定位从补充应急管理制度向完善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转变,工作重心从解决预案有无向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转变。同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对简化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程序提出了要求。为推动应急预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需要,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应急预案主体责任、

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编制程序、管理责任、预案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体现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的特点,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政企应急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突出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动态管理。而原《办法》已不适应新的要求,主要问题是重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内容,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重预案内容的全面性,轻应急预案内容的实用性;重规范企业内部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重规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轻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动态管理。因此,需要通过修订原《办法》补充和细化相关具体要求。 (三)一些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需要通过《办法》汲取和改进。根据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导致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原因之一,就是瑞海公司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处置力量、装备严重缺乏,不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近年来一

XX公司应急管理规定(DOC)

XX公司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日常应急管理及应对突发事件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全过程。 第四条应急工作原则 (一)应急管理工作坚持“应急与预防并重”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综合协调”的原则。 (三)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早控制”和“科学应对、反应迅速、统一指挥、职责明确、高效运转、救人优先”,力求把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 (四)应急物资实行“专业管理、分级负责、统一调拨、专项使用、定点储存、统一标识”的原则。

第五条术语解释 (一)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危害的紧急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制度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及技术支撑体系。 (三)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快速有序、科学有效地开展处置救援行动,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按功能分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四)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处置救援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和应急保障,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专家和技术准备。 (五)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所采取的应急行动。 (六)应急处置: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做出的反应,用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效率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的所有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具体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

河北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奖惩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规章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中央驻冀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附件信息准确,并适时更新;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单位经理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指挥。 2、各职能科室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6、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单位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应急职责、应急程序以及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可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突发风险事件是指对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各平台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使员工人身安全、公司正常经营和信誉面临损失、损害的各类内、外部突发风险事件。 第三条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生产营销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四类: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引起的职工群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经营能力; 6、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净水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公司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公司运营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九)有与地方政府联动机制预案。 第六条公司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七条公司根据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的突发事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突发事件,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管理规定

公司应急管理规定 1

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规范、理顺、强化各级应急管理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司立足于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管理体系、运转机制, 逐步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资源共享、运转高效、处理得当”的预防和处理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和谐发展的总体工作目标。 第三条公司应急管理重点为: 重大危险源( 锅炉、升压站、煤厂、油罐、酸碱罐等) 、突发性灾害、自然灾害。 第四条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体系建设、示范点建设推进、年度规划列入公司年度工作重点。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实行季度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龙泰热电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 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成员由各分管部门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刘宝胜 2

副组长: 刘俊山、孙相腾、张树安、林增兰 成员: 王颖太、闫磊、张毅、宋金丰、蔡冬勇、李晓华、孟祥峰、张晓梅、杨亮、苏光谱 其主要职责如下: ( 一)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要求。 ( 二) 指导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总体工作, 决定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主要人员的任免。 ( 三) 负责审查、审批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确保应急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 ( 四)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科。 主任: 王颖太 副主任: 闫磊 成员: 邹爱妮、任鹏 主要职责如下: ( 一) 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具体负责公司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 二) 制定、实施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年度规划及长远规划, 3

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651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Enterprise emergency rescu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战斗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分工、素质要求、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

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和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3.1.2组织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队。 3.1.3审批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 3.1.4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1.5发布和解除环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1.6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情况。 3.1.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环境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 3.1.8负责公司内职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3.2技术质量部职责 3.2.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联络工作。 3.2.2编制危化品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

公司紧急情况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紧急情况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无论是企业公司还是事业单位抑或是政府部门,建立紧急情况应急机制非常的重要。世界经理人办公伙伴为您提供了一篇范文,你可以参照着为公司建立相应的制度。 公司紧急情况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和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是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特别要编制防止设备损坏、风力发电机组着火、电缆爆裂引发的全厂停电等特有的应急预案,并保障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影响,危及风电

场的安全与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臵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第二条应急指需要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突发事件发生或减轻突发事件后果的状态。 第三条应急管理指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为了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或降低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而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进行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其涵盖突发事件发生的前、中、后各过程,包括为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的预先防范措施、事发时采取的应对行动、事发后采取的各种善后措施及减少损害的行为。 第四条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突发事件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臵方案。 第五条总体应急预案是针对公司的整体,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方案。 第六条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较为典型的突发事件(如电网事放、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灾害等),明确其应急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的计划或方案。一个专项应急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一般会存在于多个生产现场,同一个专项应急预案可以

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最新】

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提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制订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遵循的原则 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分四级管理。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审批要求 公司、区域局(分公司)、项目部以及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都应编制各自的应急救援预案,且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要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1、公司级的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工程部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②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应急工作的要求。 ③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并覆盖整个公司,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④预案内容与区域局(分公司)、项目部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评审和审批程序:公司级的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评审,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区域局(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由区域局(分公司)的质安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②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指导区域局(分公司)应急工作的要求。 ③预案基本要素要涵盖区域局(分公司)所有的职责范围。

④预案内容与项目部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评审和审批程序:区域局(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区域局(分公司)的质安科(处)评审、报公司工程部审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项目部以及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等的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建设工程和项目部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环境、工程开工日期等。 ②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 ③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存放的位置。 ④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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