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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论文

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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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摘要】大学生即将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而大学生由于年龄、阅历、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在法律思维方式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本文从法律思维方式是什么、大学生为何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及怎样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这三个方面浅谈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

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青年一代的手中的。大学生就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是社会发展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大学生也是我国法治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大学生的群体素质(包括法律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很大。近年来,由于一些大学生法律素养方面的缺失,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是屡有发生。例如2010年发生在河北大学的李启铭交通肇事案和令人发指的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驾车撞人后捅死伤者的案件,都反映出了大学生在法律思维方式方面的缺陷。因此,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是十分必要的。

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内涵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对于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来说,作为未来的法律事务从业者。他们需要培养的是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方式。这包含掌握运用法律术语,对事物用法律人的角度观察、思考和判断;保持溯及既往的习惯,中正稳重;逻辑严密,谨慎地对待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河南工程学院考查课 论文 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生姓名: 学院: 专业班级: 专业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任课教师: 2016年12月20日

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Xxx (河南工程学院河南郑州 451191) 摘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途径,为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指明了努力方向。大学生必须在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努力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积极、最活跃的群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其内涵丰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意义重大。大学生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了解和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不断探索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 正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方面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范畴,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了提炼、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成果,它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战略思想,为最终凝练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大支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及其遵循的根本原则,可以从价值层面为深入回答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提供根本价值遵循,在具体利益矛盾、各种思想差异之上最广泛地形成价值共识,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先进的、根本的价值导向和理想信念,提供明确的、稳定的价值评剧和评判

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

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 摘要: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就个人而言,是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修养;对一个民族而言,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和历史性任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不仅要重视法制教育,而且要培育法治信仰,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训练,最终促进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形成。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 一、法治思维的概念 法治思维不同于政治思维、道德思维和经济思维,它重视证据、法理和程序,强调以法律作为处理问题的主要依据。依法治国依赖于全社会养成法治思维方式,以法律作为思考和行事的主要标准。法律属于既专业而又系统的知识,在大学生社会化过程中,接受的法治教育十分有限,其法治思维也十分薄弱。 二、法治思维的内容 法治思维有它特定的内容所指,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法治思维是一种合法性思维 依法治国就是要根据“良法”来治理,以是否合法作为基本的判

断标准。大学生要保证自己的行为合法,就必须对法律有基本的了解。对于法律意识不强、社会阅历不足的大学生而言,很难“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不同的思维方式判断行为的结果是不同的,法治思维重点考察行为是否合法,从这个层面上说,法治思维是一种底线思维。大学生在实践中应把法律作为判断行为正确与否的基本标准,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以合法与否判断行为自觉养成法治优先的好习惯。 2、法治思维是一种重视程序的思维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程序对于有效地实施法律至关重要。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行为的先后顺序。一旦违背了程序规定,行为先后顺序发生了错乱,即使行为所呈现出的结果是一样的,则行为也可能是非法的。法治思维对程序的重视,要求大学生在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时,必须重视事情本身的程序,将程序置于“关系”之上,养成按程序办事的好习惯。 3、法治思维是一种公平正义的思维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力,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法治的公平正义思维要求大学生用实际行动维护,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社会的最高使命。 4法治思维是以以权利义务为中心的思维

关于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

关于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 法学教育以实践性强为特色,其主要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此能力的核心就是法律思维的养成。因此,法律思维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本文试从法律思维的含义入手,分析其重要性,就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法律思维的含义 关于法律思维,法学界学者们有各种各样的界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郑成良教授的定义,他认为,法律思维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其中法律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该定义准确地反映了法律思维的主要特征。 二、培养法律思维的重要性 高晋康指出:“在各法律素养中,法律思维方式最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它才使得法律人具有非法律人不具备的独特性。法律知识是法律思维方式运行的硬件系统;解决争议等法律职业技能是法律思维方式的外化和实际运用……。总之,一切其他法律职业素养对一个人是否是法律人都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有法律思维方式才是法律人不可或缺的素养。”如此看来,培养和帮助学生养成法律的思维方式是

至关重要的,也是法学教育应该追求的。 (一)法律思维的缺失会导致“理论与实践脱钩”现象的出现。 在我国目前法学教育的实践中,学校和教师都是比较注重法律知识、法学理论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的传授和灌输,其主要方式在于对法学基本概念进行解释、对法学基本理论进行阐述以及对各类法条进行理解,而未将法律思维融入教学中。考试时也是围绕法律知识的记忆、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法律知识的运用而展开,考试只不过是对学生知识记忆程度的检测。这样就造成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处于接受知识的被动方,他们以记住老师所讲授的法律知识为学习目标,老师课堂教学成为单方面灌输法律知识的过程。可见,法学教育忽略了对学生法律思维的自觉培养。其结果就是大多数学生走出校门后,面对实际法律问题和

思维方法的培养与训练

思维方法的培养与训练 【思维方法比知识积累更重要】思维方法包括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包括判断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它比知识积累更重要。 【倾听是为了改变】听人说话就是一种思维方式。听人说话是为了自已有变化。只有寻找到我与对方信息不同的那一部分,我才会 真正有变化。我总是寻找相同的那部分,只能通过我来印证你是对的。一个人天天都这么听别人说话,他一辈子都改变不了。 【别用排斥的方式接受信息】就是说我给你讲这个道理的时候,你不是在想这个道理本身,而是在想自已没有这么做是有自已的原因,自已的道理的。所以你永远领悟不了我跟你说的东西,这就是 排斥。 【未知就是起点】别人的未知,就是你的起点。就好比你给我一个土豆,我炒出一个土豆丝来,没问题。但在烹调界,给你一个土豆,炒出一个土豆丝来,一级厨师炒的和三级厨师炒的,不同的炒法,放不一样的油盐,味道是不一样的。炒土豆丝是有技术的,而 技术含量是决定菜价的。 【要感知生活的变化】不要在生活中寻找你要的东西,而要努力感受生活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障碍都是机会】生活中的任何一种发生,都永远是我们拍摄的机会,而不是我们拍摄的障碍。 【追问是深入的基础】生活中很多的感受,实际上就在我们的眼前。但是我们缺乏对它的追问,而缺乏这种追问就丧失了进入深刻 的可能性。 【细节的细节就不再是细节本身】当你不断深入下去追问的时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好奇,结果会呈现出来更为复杂的东西,反过来 可以折射整个事情的全貌。

【扩展思维的方法就是考虑事物复杂关系】你的视角有多宽,你观察一个事物的深度就有多深。当你的思维打开的时候,你就走向 成熟。而任何事物只有当你去考虑它的复杂关系时,你的思维才会 真正打开,而且一定要全线打开。往前面走的时候,一定要回头看,左右看,找到所有的相关者。 思维方法一:SWOT分析法 SWTO应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最主流,最经典的一种方法论。SWTO名称是由在使用该方法分析问题的四个维度: Strengths(优势) Weaknesses(弱势) Opportunities(机会) Threats(威胁) 该方法常用来确定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竞争劣势、机会和威胁,从而将公司的战略与公司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 种科学的分析方法。对于优势和弱势是内部环境的分析,机会和威 胁是对于外部环境的分析。 这个模型可以用于多方面,对于做招聘的HR来说,该方法同样 适用于在做人力资源战略分析、解决某个项目的招聘难题。 思维方法二:6顶思考帽法 白色中立客观思考帽 绿色创新求异思考帽 黄色乐观肯定思考帽

大学生实用法律论文

姓名:X X X 班级:XXX 学号:XXX 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案例分析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相对社会较简单的生活圈,各个方面还处于懵懵懂之期,对于法律还没有充分的了解和学习,还相当缺乏一些基本法律的知识,当我看了《普法栏目剧》的“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后,让我对于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也有很多的感触和肺腑之言,下面我将以法律的角度,全面而详细的阐述这个案例: 曹玲玲:在这个案例中,曹玲玲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这些一系列悲剧事情的发生,却都是因她而起。在高中时,她就性格孤僻,不善和人交流,到了大学时,又特别的偏激。就读大学期间,她喜欢上了一个文质彬彬、有文学修养却有着家庭婚姻的老师,在道德上曹玲玲实属不该这样做,但是处在一个情窦初开的时期,对于感情是非的决定也是无可厚非的。做出这样决定的同时却也在深深地伤害着一个人,曹玲玲的前男友曾亮,曾亮是很喜欢曹玲玲的,对她不离不弃衷心劝告,句句笃言,字字肺腑,但曹玲玲依然无动于衷。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曹玲玲死了,无论她是怎么死的,是自杀还是他杀?她都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我都会相信法律会给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曾亮:他在这个案例中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绑架罪:以勒索财物

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曾亮虽然用他的冲动去扞卫他的爱情,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理智的,是愚蠢的,更是触犯法律的。当他知道曹玲玲和苏元老师有不正当关系时,不应该选择沉默,更不应该选择报复,甚至在得知曹玲玲死亡之后,贸然去动手殴打苏元老师,以及酗酒解愁,直至最后他绑架了苏元的女儿苏媛媛为人质,要挟苏元主动向警察自首以及索要十万元现金,这都是不对的,是愚蠢至极的做法,最终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厉制裁。 苏元:在这个案例中苏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的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一个大学的老师,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然而他却克制不了自己,最终走错一步误其一生啊;作为一个有家庭婚姻的男人,应该勇敢担当责任,应该爱护自己的妻子及孩子;然而他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在感情上背叛了他的妻子,最终导致悲剧进一步的发生,他是悲剧发生的始作俑者。就在他极力想和曹玲玲撇清关系时,却发生了一件令他始料未及的事情,一张张昔日和曹玲玲暧昧的照片出现在他面前,铁的证据使他不知所从,紧张万分。这时苏元叫来了曹玲玲的唯一闺蜜于小芳,询问了一些关于照片的事情,而于小芳借此机会向苏元表白了,更是让苏元不知所措。之后更是以曹玲玲为名的一篇篇帖子,直指苏元和曹玲玲的不正当关系,更是让苏元身心俱疲。此时警方注意到了帖子,最终将于小芳抓获。 于小芳:在这个案例中于小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侮辱罪、诽谤

大学生法律思维及其培养

当代大学生法律思维及其培养在今天,有很多人习惯于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理解和处理社会问题,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理解和处理法律问题。正是因为习惯于传统的道德思维方式,有些人难以理解接受体现时代精神的国家立法和依法做出的法律决定,甚至走上公然违法或者暴力抗法的邪路。在社会生活越来越法律化的情况下,当代大学生要从容面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培养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问题。 李双江15岁儿子李天一无照驾驶宝马打人事件,再一次反映出目前子女教育问题和法律亟待完善的社会问题。继“权二代”、“富二代”之后,又产生了“艺二代”,后面还会产生“X二代”……这是人类社会的悲哀,说明体制的畸形和法律的不完善。首先,不管李双江是干什么的,也不管他的头衔和军衔是什么,作为父母在教育子女问题上,第一:反映出自身素质;第二:反映出社会责任,所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由于社会在“初级阶段”发展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弊病,加之法律滞后,“权二代”、“富二代”、“艺二代”从生下来开始,就比其他孩子占据更多的社会资源,造成社会不公平,这是和谐社会所不应该的。 大学生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式、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那么大学生应当培养怎样的法律思维,又怎样培养这种思维呢?法律思维首先要讲法律,以法律为准绳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法律思维要讲证据,以证据为根据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法律思维要讲程序,以程序为中心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法律思维要讲道理,以正当而充分的理由来支撑法律的结论。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性条件,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是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的。要培养法律思维,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方法。普通公民不可能像法律工作者那样深入而系统地掌握各种法律方法,但也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例如,大学生要掌握法律解释的一些基本方法,知道如何正确地理解和解释法律。脱离开活生生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我们只有通过反复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

01-7正确思维方式培养

做一名优秀的设计师 ——准确思维方式的培养 一提起“设计”这两个字,同学们的第一感觉,可能是神秘,专业,缜密,高科技,应有尽有。但总结一下,对于绝大部分来说就两个字:困难! 这就像我们看《三国演义》,一看到那些谋士用计,就很郁闷:那些谋士,他们只不过得到了一点点情报,居然就能够想出那么一连串环环相扣、周密严谨、出人意料的计谋出来,而我们呢,我们这些读者不过曹刘孙三家全看了,我们掌握的信息明显比他们还多,可要我们搞出一个什么像模像样的计谋或者阴谋来,怎么就那么困难呢? 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有些人,那些设计师,他们总能设计出一些新奇的、好用的东西来完善我们的生活,或者对我们正在使用的东西作出种种很好的调整与改进,而我们的绝大部分人,虽然在生活中常常也能观察到或者发现一些东西,值得解决或者改进,但是即使我们开动脑筋去想了,去设计了,但是,我们又常常会发现,一到这种时候,我们的脑瓜好像就不够用了,想象中的设计大计也就无疾而终。 问题出在哪里? 原因可能有很多,学识不够啦,精力不济啦等等,不过,很重要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缺乏一些好的设计方法!所以,在学习通用技术与设计的过程中,很优先的一点,我们需要培养一些准确的思维方式。

先说绝大部分人的弊端,或者说我们固有的、需要避免的一些思维方式,如定势思维①。 生活中,很多人甚至是绝绝大部分人都喜欢墨守成规,无他,墨守成规最省事。这本来没什么错,跟在别人后面走,至少你不用总担心走错路或者迷路,更不会因为想抄近路而掉到坑里,安全还是有保障的。但是,没风险,同样,没有成果,前段网上有一句很流行的话: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很幽默,但是,我必须指出,这句话错了,现代社会是一个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你总跟在别人后头,到头来,无路可走的将会是你自己。 有些人可能并不觉得自己的思维有多么定势,我们证明一下。 下面是均匀分布的9个点,我们的问题是,怎么样才能够在不停笔(一笔)的情况下,用最少的线段把9个点全串起来? . . . . . . . . . 准确答案只有一个,一笔四线。凡是在外面8个点划出的框框之内动脑筋的,绞尽脑汁也画不出来。只有突破这个框架,来到9点之外动笔,事情如此简单。但是,我们绝绝大部分人偏偏就被框在里面了。比如穿了上千年不分左右的鞋子,比如用了几百年要等到毕昇来砸碎的雕版。 定势思维是如此强大,我们怎么突破? 首先,我们介绍发散思维②。

大学生实用法律论文

班级:XXX 学号:XXX 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案例分析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相对社会较简单的生活圈,各个方面还处于懵懵懂之期,对于法律还没有充分的了解和学习,还相当缺乏一些基本法律的知识,当我看了《普法栏目剧》的“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后,让我对于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也有很多的感触和肺腑之言,下面我将以法律的角度,全面而详细的阐述这个案例:曹玲玲:在这个案例中,曹玲玲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这些一系列悲剧事情的发生,却都是因她而起。在高中时,她就性格孤僻,不善和人交流,到了大学时,又特别的偏激。就读大学期间,她喜欢上了一个文质彬彬、有文学修养却有着家庭婚姻的老师,在道德上曹玲玲实属不该这样做,但是处在一个情窦初开的时期,对于感情是非的决定也是无可厚非的。做出这样决定的同时却也在深深地伤害着一个人,曹玲玲的前男友曾亮,曾亮是很喜欢曹玲玲的,对她不离不弃衷心劝告,句句笃言,字字肺腑,但曹玲玲依然无动于衷。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曹玲玲死了,无论她是怎么死的,是自杀还是他杀?她都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我都会相信法律会给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曾亮:他在这个案例中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 条的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 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曾亮虽然用他的冲动去扞卫他的爱情,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理智的,是愚蠢的,更是触犯法律的。当他知道曹玲玲和苏元老师有不正当关

系时,不应该选择沉默,更不应该选择报复,甚至在得知曹玲玲死亡之后,贸然去动手殴打苏元老师,以及酗酒解愁,直至最后他绑架了苏元的女儿苏媛媛为人质,要挟苏元主动向警察自首以及索要十万元现金,这都是不对的,是愚蠢至极的做法,最终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厉制裁。苏元:在这个案例中苏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 条的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一个大学的老师,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然而他却克制不了自己,最终走错一步误其一生啊;作为一个有家庭婚姻的男人,应该勇敢担当责任,应该爱护自己的妻子及孩子;然而他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在感情上背叛了他的妻子,最终导致悲剧进一步的发生,他是悲剧发生的始作俑者。就在他极力想和曹玲玲撇清关系时,却发生了一件令他始料未及的事情,一张张昔日和曹玲玲暧昧的照片出现在他面前,铁的证据使他不知所从,紧张万分。这时苏元叫来了曹玲玲的唯一闺蜜于小芳,询问了一些关于照片的事情,而于小芳借此机会向苏元表白了,更是让苏元不知所措。之后更是以曹玲玲为名的一篇篇帖子,直指苏元和曹玲玲的不正当关系,更是让苏元身心俱疲。此时警方注意到了帖子,最终将于小芳抓获。于小芳:在这个案例中于小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 条的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于小芳在网上传播流言和邮寄匿名信,触犯了法律,这都是她的嫉妒之心使然。作为曾亮的前女友,于小芳不忍心看到自己的闺蜜曹玲玲抢走自己的男朋友,于是在她心中萌生了严重的嫉妒之情。当自己喜欢上苏元老师时,而此时和苏元在一起也是曹玲玲,更是让于小芳心中有难言之痛,于是,她借此机会来报复曾亮和苏元,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在网上发布流言的

英语思维方式的培养应该从模仿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一、英语思维方式的培养应该从模仿开始 创建时间: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下午3:09 | 分类:未分类| 字数:3408 | 发送到我的Qzone | 另存为... | 打印 一、英语思维方式的培养应该从模仿开始。“学习语言的主要手段是模仿,这种模仿是从听觉定向活动开始的,经过大脑分析器的作用,然后由心理活动器官的操练而完成的。”心理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从听开始的,当一个婴儿生下来就学说话时,完全是靠听,模仿(imitate)母亲的声音。如果一个婴儿生下来就是一个聋子,他就听不到声音,也谈不上什么成功的模仿者。一个不足10岁的儿童,如果他一直生活在第一语言环境中,他就能学到一种漂亮的母语。如果想学好外语,必须下大功夫模仿,采取多种方式,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模仿。埃克斯利(Eckersley,C.E.1974)说过,毫无疑问,模仿是成功的钥匙,也许是把金钥匙。(There is no doubt that imitation is one of the keys, perhaps the golden key ,to success.)有人认为模仿很简单,好学,其实不然。养成一个好的模仿习惯并不容易,这种模仿只有像学母语那样,方可学好。不下功夫,以为轻而易举可以模仿好外语语音是不可能的。因此,要想学好外语就要在模仿上下功夫,因为外语语言能否学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听准外语老师发音的能力和学习者的模仿能力以及反复模仿的耐心。如果跟着外语老师念一遍,过后一劳永逸,那是学不好外语的。所以,一定要持之以恒地模仿、重复、练习。“听别人怎样说,就照样跟着说。”这是学习语言的必由之路。二、英语思维模式的培养应该培养自己摆脱母语的影响,用英语想英语。用英语想英语,指的是在使用英语时用英语想(think in English),而不是用本族语想。用英语想,也可以说成用英语思考。学英语而不学用英语思考,一定学不好。用英语思考,就是在使用英语进行表达和理解时,没有本族语思考的介入,没有“心译”的介入,或者说本族语思考的介入被压缩到了极不明显的程度,自己也感觉不到“心译”的负担。这才是真正流利,熟练的境界和标志。用英语思考并不神秘,也非高不可攀。初学时,“心译”的介入很明显,但时间一长,反复运用的次数越来越多,“心译”的程度就会越来越小,以至接近于消失。可见,培养英语思考的基本途径是系统的大量的反复使用,是实践练习。语言是工具。使用任何工具都有一个从不熟练到熟练的过程,在不熟练的阶段,多余的动作很明显,总要一边做一边考虑。初学者使用外语时,“心译”就是这种多余的活动,是一边用一边考虑的表现。这里所说的考虑实际上是在大脑里进行的对将要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的一种检验。用本族语交际时,也有考虑考虑再说的情况,可以说是在心里把原来要说的话转成或翻译为另外一些说法进行掂量。但由于习以为常,所以不会给人造成负担和精神紧张。而在用英语交际时,由于怕错,所以想了又想,而由于英语不熟,语汇不多,所以就求助于本族语,产生“心译”。因此,培养用英语思考,消除“心译”,主要消除学生怕错的紧张心理。学习英语、使用英语都要用思想。思想要有逻辑性。逻辑指思维的规律性。思想的逻辑性,条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大脑对客观事物反映的系统性和所掌握语言的系统程度。语言问题与逻辑问题是密切联系的。学生使用英语进行表达或理解别人用英语表达的思想时,所遇到的困难虽然表现为语言上的困难,但实质上有相当一部分,或在相当程度上乃是逻辑上的困难。表达不好,常常是思路不清,理解不好,则常常是推理能力差。因此,为了培养用英语思考,就要加强英语练习的逻辑性,注意按照英语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多种联系,从性质、属性、层次、因果等各方面的关系,对练习的形式和内容进行组织,训练学生成套地表达和理解,形成以英语为外壳的思维定势,相应的英语材料则以连锁反应的方式在大脑里源源不断地涌现。摆脱母语影响的教育,用英语想英语应表现课堂上的每一分钟。(一)营造良好的思维环境,激活学生学习思维。1.融洽师生关系,激发用英语思考的兴趣。2.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让他们有更多的用英语想英语,独立思维的时间和空间。3.给予成功的机会,增强学习情趣,激发用英语思维。(二)创造生动的语言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1.用英语授课,坚持用英语和学生交流,给学生创造语言环境,挖掘教材本身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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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X X X 班级:XXX 学号:XXX 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案例分析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相对社会较简单的生活圈,各个方面还处于懵懵懂之期,对于法律还没有充分的了解和学习,还相当缺乏一些基本法律的知识,当我看了《普法栏目剧》的“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后,让我对于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也有很多的感触和肺腑之言,下面我将以法律的角度,全面而详细的阐述这个案例: 曹玲玲:在这个案例中,曹玲玲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这些一系列悲剧事情的发生,却都是因她而起。在高中时,她就性格孤僻,不善和人交流,到了大学时,又特别的偏激。就读大学期间,她喜欢上了一个文质彬彬、有文学修养却有着家庭婚姻的老师,在道德上曹玲玲实属不该这样做,但是处在一个情窦初开的时期,对于感情是非的决定也是无可厚非的。做出这样决定的同时却也在深深地伤害着一个人,曹玲玲的前男友曾亮,曾亮是很喜欢曹玲玲的,对她不离不弃衷心劝告,句句笃言,字字肺腑,但曹玲玲依然无动于衷。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曹玲玲死了,无论她是怎么死的,是自杀还是他杀她都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我都会相信法律会给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曾亮:他在这个案例中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并处没

收财产。曾亮虽然用他的冲动去扞卫他的爱情,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理智的,是愚蠢的,更是触犯法律的。当他知道曹玲玲和苏元老师有不正当关系时,不应该选择沉默,更不应该选择报复,甚至在得知曹玲玲死亡之后,贸然去动手殴打苏元老师,以及酗酒解愁,直至最后他绑架了苏元的女儿苏媛媛为人质,要挟苏元主动向警察自首以及索要十万元现金,这都是不对的,是愚蠢至极的做法,最终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厉制裁。 苏元:在这个案例中苏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的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一个大学的老师,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然而他却克制不了自己,最终走错一步误其一生啊;作为一个有家庭婚姻的男人,应该勇敢担当责任,应该爱护自己的妻子及孩子;然而他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在感情上背叛了他的妻子,最终导致悲剧进一步的发生,他是悲剧发生的始作俑者。就在他极力想和曹玲玲撇清关系时,却发生了一件令他始料未及的事情,一张张昔日和曹玲玲暧昧的照片出现在他面前,铁的证据使他不知所从,紧张万分。这时苏元叫来了曹玲玲的唯一闺蜜于小芳,询问了一些关于照片的事情,而于小芳借此机会向苏元表白了,更是让苏元不知所措。之后更是以曹玲玲为名的一篇篇帖子,直指苏元和曹玲玲的不正当关系,更是让苏元身心俱疲。此时警方注意到了帖子,最终将于小芳抓获。 于小芳:在这个案例中于小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完整word版)大学生如何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法律素养

大学生如何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法律素养 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必须具备的重要的素质。作为祖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栋梁之才,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就必须自觉、认真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一、提高法律素养 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律素质是每一个大学生立足社会所不可缺少的要素。但近年来发生的马加爵案件,硫酸泼熊案却让我们看到了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缺漏,尤其是当知道后者的当事人来自中国第一高等学府,让我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还要注重提高个人法律素养。 1)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了解法律法规,更好的领会法律精神,运用法律思维思考、从法律角度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2)树立法律信仰。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3)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权威,且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采取事前预防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二、提高思想道德素养 思想道德修养是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是人的重要品德之一。古语有云:“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正心”与“修身”,是必不可少的。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在学好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1)要认真学习学校开设的关于思想道德素质的课程。通过对这些课程的学习,不断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认识水平,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致使我们能正确看待自己的优点与不足。 2)不断加强学习,学好专业文化知识,严格要求自己,规划好自己的大学生活。多与老师和同学进行沟通与交流,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增加对社会的了解。 3)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诱惑。在大学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时,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用坚强的意志力去抵制诱惑,要有自己的主见,不随波逐流。 大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责任,所以大学生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还要不断提高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才能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大学生如何树立和培养法治观念

大学生如何树立和培养法治观念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树立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为国家法治建设作贡献。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法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仅包含丰富的内容,而且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我们大学生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知道,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性质和特征,树立起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 为什么要树立和培养法治观念? 首先,树立和培养法治观念是由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决定的。不仅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实行法治的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目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其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应,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遵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对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法治发展的内在功力,没有法治理念,法制建设就缺乏理论基础的主导价值观,难以把握正确的方向。遵循科学的道路,难以向广度、深度推进,法治的终极目的也就无法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反应和指引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 再次是摒弃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糟粕的需要,虽然早在春秋时期法家学派代表人物韩非子就提出了法治的思想观点,但拥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的中国,人治的思想严重,对待传统法律思想,我们态度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继承,对于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要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时代发展的甚至是阻碍社会发展的要坚决剔除。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立足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

大学生怎样培养法治思维

大学生怎样培养法治思维摘要: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当务之急是要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主要途径。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就学校教育而言,也不仅仅是一个课堂教学问题,需要在环境营造、观念转变和程序保障等方面形成合力。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思维;法制教育;意义;方法 何为法治思维?有学者认为,法治思维是指治国理政者在尊崇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范来分析、判断和处理所遇到的问题并形成结论或作出决定的思维模式。法治思维是指政治行为主体以法律规范作为认识、分析和解决各类问题的行动指南之思维方式。法治思维说到底是指政治行为主体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准绳的思维、是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思维。法治思维不仅是不同于人治思维和德治思维等的概念,也是不同于法律思维的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两个概念仅有一字之差,看似是一回事,实则却不同。虽然二者都是根据法律来思考,以法律规范为基准来观察、分析及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所谓法律思维就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按照法律本身的内容规定和精神原则来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职业性思维。这种思维突出的是规则性、程序性和平衡性。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一,在是否必然蕴含着价值判断上有所不同。法治思维一定蕴含着对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安全秩序、权利优先、人权保障等方面的价值判断,有着明确的价值判断标准,而法律思维并不是在所有场合都蕴含着这样的价值判断及其标准。其二,在适用主体和范围上有所不同。

幼儿科学思维方式培养

幼儿科学思维方式培养 幼儿教育是人一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 教育环节,可以通过幼儿教育引导孩子正确的思维方式,培养良好的学习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及孩子的自信心、自尊心、上进心、爱心等等。都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幼儿教育作为启蒙教育,为人的一生奠定最初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向成功的关键在于人们能构建独特的思维方式,独特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开放的、积极的、健康的、建设性的、创新的思维方式,而教会孩子正确的思维方式,我认为是幼儿教育课程中的重中之重。现就如何培养幼儿的科学思维方式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1以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为舞台,培养幼儿科学的正确的思维方式。 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是一种非常好的 教育载体,在课堂活动中,幼儿的科学思维方式能够得到极大的锻炼。 开展形式各样的课堂活动就是要让幼

儿在观察、提问、设想、动手实验、表达、交流的活动中,体验探究、创造的乐趣,构建基础性科学知识,获取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锻炼其科学的思维方式。如:在手工课堂上,老师首先为幼儿准备了大量的物品:颜色形状各异的旧矿泉水塑料瓶、胶水、小剪刀、彩色纸张、塑料花等等,然后引导幼儿观察、分析旧塑料瓶的特征情况,让幼儿动脑思考旧塑料瓶的各种用途,并鼓励他们动手,使用旧塑料瓶来做出他们想到的相关物品,幼儿们的想法很多,最后他们做出了很多物品:有的用小剪刀把白色旧塑料瓶剪成了矮矮的小烟灰缸,说给爸爸放烟灰用;有的用小剪刀把绿色旧塑料瓶剪成了中个 的笔筒,说可以用来放他的水彩笔;有的给有曲线的旧塑料瓶贴上了彩色纸做的裙子,在盖子上贴上用纸画的圆脸,做成了可爱的娃娃装饰品;有的直接把塑料花插到旧塑料瓶里,说这是花瓶……有的幼儿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做,老师要尝试先让幼儿向最简单的方向思考,让他们发现旧塑料瓶最初的储存用途,如当水壶用,进而再引导他们发现旧

关于思维方式之培养创造性思维

关于思维方式之培养创造性思维 关于思维方式之培养创造性思维(一) 培养创造性思维,重视发散思维的培养 传统教育只强调聚合思维(也称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正向思维),而不讲发散思 维(也称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这是有其深刻的教育思想根源的。传统教 学模式强调以教师为中心,强调教师对学生单向讲授知识,把学生当作知识灌输对象,其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能很好地理解、消化和应用前人知识与经验(但不善于创造新理论、新知识)的应用型人材。 若仅从知识传授角度考虑,传统教育并非没有优势(从学科考试情况看,我们学生 的成绩普遍高于西方国家同类学生的水平),我们传统教育的主要弊病在于不能培养出 大批具有创造性思维的创新人材,因为这种教育的目标就不是要培养“创新”能力,而 是要向学生灌输知识——不是把学生看成活生生的、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认知主体,而是把学生看成是外部刺激的接受器,是知识灌输的对象。 在这种教育思想指导下,理解、消化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理解、消化老 师讲授的内容就成为教学的最高要求、最高目标。学生的思想观念、学生对一切问题 的认识理解都必须集中、统一到学科的理论体系和基本概念上来;学生的全部言行都必 须符合教师的要求和传统的规范。这正是聚合思维(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正向思维) 所要达到的目标。 聚合思维由于要求思维内容、思维成果都要集中、统一到传统观念或原有概念上来,所以其优点是有利于学科知识的传授,有利于对前人知识与经验的掌握;其弊端则 是容易造成学生对书本、对教师、对权威的迷信,以为书本上的都是经典,教师讲的 都是真理,不敢提出半点怀疑。所以只讲聚合思维,只能使我们的认识永远停留在前 人的水平上,不可能产生新的理论、新的思想。 为了创新,必须强调发散思维,没有发散思维(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 就不会有任何创造性的萌芽和创造性的成果。可以说一切创造都起源于发散思维,这 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且不说“红楼梦”、“水浒传”和“三国演义”这类鸿篇巨著从其主题 思想、表现手法、艺术风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摘要:现在的大学生识社会的开创者,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不但要在掌握先进的科学知识的同时,还要有良好的道德休养.而一般的大学生还是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这些不足对大学生的形象塑造形成制约。大学生要消除这些制约因素,就必须充分认识语言修养的层级性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语言修养,塑造良好形象。 关键字: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 现在的大学生识社会的开创者,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不但要在掌握先进的科学知识的同时,还要有良好的道德休养.而一般的大学生还是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这些不足对大学生的形象塑造形成制约。大学生要消除这些制约因素,就必须充分认识语言修养的层级性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语言修养,塑造良好形象。 而且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一尊严。因此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

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高校大学生在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所以我们需要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并引导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及荣辱观。 一、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 从青年大学生自身发展状况看,青年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大学生思想、道德和心理等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的来说,社会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思想还不够成熟,还存在有明显的知行脱节的现象。比如在成才问题上,一方面具有强烈的成才愿望,另一方面又缺乏勤奋刻苦、勇攀科技高峰、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决心和恒心。这就需要在学校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完善自己。高校思想道德修养课是在高校德育工作经验总结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大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修养和心理行为训练的系统理论和知识。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认识水平,帮助大学生分辨是非,汲取精神营养,获得真、善、美的心灵启迪,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青年大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看,当代大学生正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正置身于利益主体多元、思想道德多元和价值取向多元的历史背景中。一方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之心不死,极力通过多种途径加紧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在对我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摘要:法律思维培养是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法律思维品性是法律思维培养的核心内容,法律思维的养成,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在一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教学范式中,循序渐进,不断渗透,从而塑造具有法律思维习惯和法律思维能力的人才。 关键词:法学专业教育;法律思维;法律思维品性 一、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 迄今为止,我国法学专业教育改革(以下法学教育都指狭义的法学专业教育)论争与实践几十年。这场论争看似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法学教育实践也看似一片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但是仔细审视,我国法学教育并未取得突飞猛进的进步。培养的人很难适应社会实践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目标难以很好实现。 我国法学教育究竟怎么了,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问题。法学教育不同于其他专业教育的特点就是它的法律属性。法学教育应当培养具有比较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应用能力以及法律专业思维的人才。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可以说是任何专业教育培养的共同目标,而法学教育与其他专业教育的最大不同就在于法律思维的培养,因为法学专业知识的理解与领会,法律职业能力的掌握,都需要运用法律思维。而许多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实践并没有很好重视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人们关注的视角多是培养什么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或法学家),而不是这种人应该具备的独特思维品质。 诚然,法学教育既要培养像律师、法官、检察官一样的法律实践工作者,又要培养法律研究者,而且我们也可将他们统称为“法律人”。但是,法学教育关注的不应该只是培养的学生今后干什么,而是无论他们干什么,都必须具有“法律头脑”,即要善于运用法律规则,法律逻辑、法律技术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无论培养的学生今后是做法官、检察官、律师也好,做法律研究工作也罢,都要学会法律推理、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等,而这些都体现为法律思维能力,而且法律本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学生在大学学习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法律条文,必须具备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方法,这样才能解决不断变化着的社会问题,才能成为合格的法律实践者和研究者。因此,不管采用那种法学教育模式,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应该是法律思维的培养。正如有学者提出的一样,良好的法律思维品质的形成,是学习法律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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