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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的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的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xx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的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种全会所明确提出的一项战略性国家工程,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氛围具有重大意义。为全面了解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情况,自2017年4月份以来,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了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等多个部门负责人的关于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走访了上述各单位实地考察,现场调研了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区公安局警民联调站点、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区交通、医疗、征地拆迁、劳资等各专业调委会工作和建设情况,广泛听取各单位加强和改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系统查阅和统计了各单位2016年以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的相关资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基本健全。2016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xx区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建设xx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实施意见》、《全区集中依法化解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工作方案》、《xx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多种制度性文件,并积极组建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站)和区、镇、村三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从根本上保障了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健全、建设工作,全力引导了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继续朝着健康、向上、完善的方向快速发展。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强化。2016年全区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24件,调解成功749件,成功率为90.8%。其中人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47件,调解成功526件,成功率为96.1%;行政调解共受理各类行政纠纷17件,调处成功16件,成功率为94.1%;司法调解共受理法院民商事案件260件,其中:调解260件,撤诉124件,调撤率为47.7%。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民调解仍是矛盾纠化解的重要形式。由于人民调解独特优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受理矛盾纠纷占66.3%,仍然是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形式;二矛盾纠纷化解呈现多元化、底层化趋势。全区既有区级层面司法局人民调解、信访局群众信访、公安局警民联调、法院民事调解等多种矛盾纠纷调处模式托底,也有镇、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站)及民间调解组织的多元化参与。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也呈现出底层化趋势,2016年全区受理824件矛盾纠纷就有486件是通过镇、村及民间等基层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就地解决,占总矛盾数的58.9%;三劳资纠纷、婚姻家庭、

征地拆迁、邻里纠纷成为矛盾纠纷高发领域。随着我区改革不断深化,群众法制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劳资领域、婚姻家庭、征地拆迁、邻里纠纷频发。2016年,全区受理化解的矛盾纠纷中,这四类矛盾纠纷共509件,占总数的

61.9%。

二、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当前,xx区正处在深化改革,由镇区向市区转变的关键时期,大建设、大发展始终是全区发展的主旋律,在此背景下,全区各种社会矛盾叠加,新老矛盾交织,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不断增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呈现出“发生同步化、诉求利益化、形式多样化、参与群体化、化解复杂化”的趋势。

(二)部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全区有的部门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无足轻重,甚至认为单纯是信访部门的事;有的部门信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习惯心理,缺乏预见性,被动等待群众上门反应问题,不能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一旦产生矛盾纠纷才事后补救,对发生的问题疲于应付。

(三)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及时。 2016年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量虽然比2015年同比下降3%,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一些矛盾纠纷由于排查化解不及时,通过群众信访的形式表现出来。有的部门排查矛盾纠纷不深入,仅仅停留在表面;有的部门排查出矛盾纠纷,仅仅是登记了事,没有做进一步细致的化解工作;有的部门主动排查、主动化解少,缺乏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一些部门和组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工作没有形成规范化和常态化,缺乏相应的监督问责措施,致使一些制度和措施流于形式,导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三、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法、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动“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服务保障民生的现实需要,是建设平安xx的应有之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交流推进会精神、区委《关于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承担中央综治办交给的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创新项目为契机,大力加强区、镇(街)、村(社区)综治工作平台建设和各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在区政法委统筹领导下,以正在建设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抓手,加强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建设,增强工作合力。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源头治理理念,尽可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立足本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的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区、镇矛盾纠纷调处机构作用,进一步梳理和完善适应我区特点的矛盾纠纷化解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积极探索司法确认

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路径,使工作环节更加顺畅、流程更加规范、绩效更加明显。杭州余杭区法院在交警部门设“交通事故审判庭”、苏州吴中区派调解员到每个基层法庭参与诉前调解、在司法所内部设立法庭,减轻法院“最后一道防线”的负荷的做法,值得我区学习借鉴。二是逐步健全行业调解机构。上海浦东区司法局在现有知识产权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调委会等2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再成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金融消费纠纷等调委会积极融入大调解格局。联系我区实际,物业调解委员会和土地仲裁机构需尽快成立。三是完善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广泛收集、实时掌握各区域、各领域矛盾纠纷现状和发展动态,认真分析和研判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新途径,更好地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才库建设。从区人大、政协、政法、信访、公安、司法、财政、人保、交通、卫生、农林、国土、住建等各单位以及“两院”等退休干部中精选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熟知本部门法规政策业务、精通调解法律法规,具备调解经验,善于沟通的干部组成调解员人才库。人才库由区矛盾纠纷调处机构登记建档,充实到调解员队伍当中。二是充实配强调解队伍。我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已经运行,全区司法所等相关调解机构严重缺人。建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一定数量的在职调解员,交通事故、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的待遇也需相应提高,切实解决调解有人做、安心做的问题。三是建立退出机制。要健全和完善调解队伍的准入和退

出机制,吸纳更多经验丰富、热爱调解工作的优秀退休政法工作者、人民陪审员、社区志愿者等加入调解队伍,同时对不能胜任调解工作的人员要畅通退出渠道,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强化培训指导。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调解理念,增强公正廉洁、为民服务的责任感,认真依法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定期安排法律法规学习、案件交流研讨、旁听法院庭审、调解现场观摩等,不断提高调解员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化解矛盾,构建和谐——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有益探索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 正、更加和谐。”这是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的。在我们xx 区建设东部新城区的进程中,必须要有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和谐的秩序,就谈不上发展。作为区政府的直属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必然也必须以大局工作为重,紧紧结合党的大政方针以全新的视角去审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而恰当、合理、合法地处理化解这些矛盾纠纷,毫无疑问将赢得群众的尊重与信任,树立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如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谈以下粗浅认识 一、从根源着手,认清引发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当前,矛盾纠纷呈现出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 化、内容复杂化等特征,深刻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区性政策因素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脱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群众的不满,引发矛盾纠纷,同时也给当地政府的相关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对新政策、决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以致引发矛盾纠纷。三是执行政策或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较大偏差和误区。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

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也有个别群众因此而得到实惠 (三)改革进程中因配套措施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当前,经济社会正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导致了一些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尤其是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多发。 (四)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或激化矛盾纠纷。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未引起足够重视,甚至置若罔闻,引发矛盾纠纷。 (五)群众法律意识不高,激化矛盾纠纷或引发连环矛盾纠纷。随着教育工 作的不断深入,群众的素质教育得到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意识不高,依法维权能力较弱,一些矛盾纠纷发生后不能理智、依法解决,而是激化矛盾,甚至发展演化为多起矛盾纠纷。 二、从预防着手,将矛盾消灭于萌芽。 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坚持预防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事前预防”就是为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要向群众反复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使

浅谈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浅谈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 定工作 江边派出所黄永寿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因土地承包、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经济快速发展。如何进一步整合基层维护稳定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就上述工作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及成因 当前在矛盾纠纷呈现出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的态势。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主要类型有: (一)干群关系引起的纠纷。有些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或越权,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依法行政或执行政策过程中走样,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二)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引发的纠纷。近年来,由于

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工作中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如在收取超生子女社会扶养费工作中,一方按政策收取,另一方借种种理由拒不上交。在执行低保政策时,一方面因资金限制低保名额有限,另一方面家庭的确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人过多。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农村五保户供养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三)山林地界划分不清引发的纠纷。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村组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和村委会之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宅基地划分不清引发的纠纷。村寨里,因为宅基地划分不清的矛盾纠纷。 (五)民兵民工引发的矛盾纠纷。参加中越边境自卫作战民兵民工要求给予生活补偿问题引发的纠纷。 (六)企业改制引发的矛盾。在国有企业转制的过程中,突出表现为下岗职工的安臵、拖欠工资、医疗费、拖欠以前的集资款、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七)由于街道改造、城市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近几年,城市建设较快,由于历史的原因,面临着诸多矛盾。表现在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建设单位拖欠征地款、补偿费或逾期不能安排回迁或变更迁住、或违犯合同条款等。 二、产生以上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一)改革措施不配套。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经济

社会矛盾化解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思路多措并举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赫章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几年来,我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地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新机制,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完善了由党委、政府牵头,综治、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协调,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各职能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模式。有效提高了处臵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10年7月底,我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38起,成功化解171起,有67件正在紧张有序的调处中。其中较大型的6起,已全部成功化解。现根据会议安排,将我县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做法作为经验交流如下,以期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对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统一领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高度重视全县各

类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把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列为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点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在思想上摆正位臵。深刻认识社会矛盾化解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第一道防线,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靠上、直接指挥、督促解决,对重大行动,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同时将社会矛盾化解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了整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是在责任上落到实处。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确保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单位明确主要领导是“保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的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责,对可能影响辖区、单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要亲自听取汇报,研究处理意见,必要时要亲自处理。同时,强化各职能部门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责任,对因部门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坚决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浅议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及对策word版本

浅议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及对策 防范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是新形势下我们党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巩固,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基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了一些探讨和思考。 一、当前社会矛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从总体上说,目前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频发,尤其是一些地方发生了由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遗留问题浮现。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因素。以双牌县为例,双牌县位于湘南边陲,永州中部,1969年从周边零陵、道县、宁远的"边角废料"拼凑而成。西还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全州县接壤,全县总

人口18万人,系"九山半水半分田"的林区县。一是边界线长,山林权属纠纷多。该县地域广阔,历史遗留的县际林地勘界不明,加之山区权属纠纷证据固定难、时间跨度久等,此类问题的处理难度非常大,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甚至群体性械斗时有发生,轰动全省,震惊全国的林业恶性案件也曾在此发生。1979年该县打鼓坪林场双丰村村民闹事,打伤公安干警和保安人员20多人,抢走枪支24支,一万米木材被哄抢一空,一个不足16万人的小县,发案率坐上了全市头把交椅;二是水淹区移民遗留问题多。双牌水库1961年建成,库区涉及5个乡镇3万多人口,水淹区群众目前生产生活条件差,群众致富的先天条件不足。因此,涉及移民安置、就医、入学、生产生活、养老等民生问题诸多,此类矛盾纠纷引发的信访问题层出不穷。 2、群众利益受损。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近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目前还处于经济转型和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时期,各类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增多,引发个体、群体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如双牌县富宁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使县乡两级政府症结难解,该公司系高污染企业,自投产以来,当地群众强烈不满,先是部分群众到县调处中心、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制度 1、定期排查制度。各村居(社区)每周集中上报管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各管区每周一例会,将各村居矛盾纠纷集中梳理分析,落实调处措施。对本级无法处理或有重大稳定隐患的,及时上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2、受理登记制度。村级调委会、管区调处中心对不同渠道收集的矛盾纠纷进行审查分类登记,受理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记。 3、分流指派制度。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研判,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运作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指派或直接组织调处。 4、联动联调制度。涉及到多部门或跨领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其他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制度。对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党委政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按要求迅速抽调人员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化解。 6、限期办结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分流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7日内与信访人或当事人见面,了解具体情况,应在20日内办结,上报信息整卷归档。特殊情况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多一个月。 7、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多元化解中心主任召集,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员单位参加,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协调调处疑难复杂案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阿图什市矛盾纠纷化解排查情况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密切关注我市在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3862件,成功调解3845件,调解率99.5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批次398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了23.8%,人次上升了19.9%。越级到自治区上访的有41批次7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了24%、24.8%;越级进京访2批次2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50%。 (一)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及司法局的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安排全市9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达到上级关于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建设的要求,落实了“五有”(有标识牌、有固定调解工作场所和制度、有印章、有文书及调解回访记录、有登记台帐和档案)和“四落 实”(组织、制度、人员和报酬)等;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优势,半年来,我市基层7乡2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开展法制教育及宣传共计157场(次),受教育群众达46061人(次),为乡政府提司法建议5条,被采纳建议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5个,协助乡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3件,成功13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5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

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为了大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健全机构,建立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目前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94个,充实调解员419人,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三)定目标、抓落实,全方位推进。制定《阿图什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时间、标准等,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任务层层落实到位,使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要达到“三个明显减少、三不出、两个达到、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三个明显减少”,即“民转刑案件减少,重大群体性事件减少,上访减少”;“二不出”,即“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两个达到”,即“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两个提高”,即“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预防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有所提高”。人民调解组织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了“十统一,十规范”,全面进行规范化建设,从人员到制度和人民调解场所进行全面落实到位。 (四)建机构、重出击,摸排显成效。目前,全市9个乡(街道)74个村8个居委会3个企事业全部成立调委会,调委会基本上落实了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人员、规章制度等,工作逐步走向正轨。调委员由乡、村、企业(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每个乡、村、企业均组建了人民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半年来,通过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相互协调配合下,调解员主动出击,摸排到位,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夯实了法治基础。 (五)强肌体、求探索,拓宽新领域。阿图什市所属7乡2街道办

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 化解社会矛盾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矛盾化解不了,社会就难以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加重视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否则,就会因矛盾的积累甚至激化,影响和干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一切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在新的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好了,和谐稳定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犯罪分子和敌对势力就没有可乘之机。只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我们在维护稳定工作中才能

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同,才能牢牢掌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权。 化解社会矛盾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当前的一些社会矛盾,表面上看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最终往往会发展演化到群众对党和政府公平协调利益关系的诉求上来。我国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关键看如何对待和处理矛盾。处理得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我们党改进工作、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契机和动力;处理不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削弱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缺口,甚至造成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对立。 二当前的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呈现出以下值得注意的新趋势、新动向、新特点:利益矛盾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因。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由经济物质利益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群众各类诉求的现状表明,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表现出来的各种矛盾,往往是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引起的利益矛盾。利益矛盾已经成为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

东平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东平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工作职责 担负全街道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督办考核等职责,协调指导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挥主导、协调作用。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积极促进本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增进社会和谐。 2、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计划、目标管理、日常检查和督导考评等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并做好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 3、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调处化解,及时消除苗头隐患,减少不和谐因素。 4、督促指导村居(社区)及有关部门、行业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室),制定完善多调对接的流转交办等制度,落实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化解责任。 5、加强矛盾信息预警,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上报各类矛盾纠纷。对上报的矛盾纠纷坚持分类整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随时化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资源,合力进行化解。 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总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炼形成好的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予以推广实施。 7、定期组织辖区内干部群众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农村工作考核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矛盾化解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加强对各部门矛盾化解工作的督查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矛盾纠纷化解不重视、工作措施不落实、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应急预案

党委发(2011)72号 关于启动中村乡矛盾排查调处处置预案的 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营造和谐平安中村,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联系我乡的工作实际和任务,制定如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处置预案:

一、领导机构 组长:丁彦宏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昔鹏刚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王兰宁乡纪委书记 夏兴宏乡计生办主任 刘玉梅乡党委副书记 吴志睿乡武装部长 李云皎副乡长 勾庆川副乡长 胡晓春司法所所长 杨建科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王兰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郭靖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协调、联系领导小组成员。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1、排查重点 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影响社会

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主要范围 (1)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土地、山林、水利、矿产资源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3)因学校或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4)因宗教、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5)因采石、建筑施工、公路施工等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 (6)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民间矛盾纠纷; (7)因墓葬引发的矛盾纠纷;

(8)因行政执法、司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程序及方法 1、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隐患和苗头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建议,并上报办公室。适时与各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召集会议,分析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作出具体安排。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督导,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所涉及的表册。并于每月2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服从矛盾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的调遗,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必须随叫随到,不得延误、推诿。如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所有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马上赶到指定地点参与处置。

最新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一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矛盾化解不了,社会就难以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加重视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否则,就会因矛盾的积累甚至激化,影响和干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一切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在新的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好了,和谐稳定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犯罪分子和敌对势力就没有可乘之机。只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我们在维护稳定工作中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同,才能牢牢掌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权。化解社会矛盾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当前的一些社会矛盾,表面上看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最终往往会发展演化到群众对党和政府公平协调利益关系的诉求上来。我国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关键看如何对待和处理矛盾。处理

得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我们党改进工作、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契机和动力;处理不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削弱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缺口,甚至造成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对立。二当前的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呈现出以下值得注意的新趋势、新动向、新特点:利益矛盾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因。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由经济物质利益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群众各类诉求的现状表明,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表现出来的各种矛盾,往往是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引起的利益矛盾。利益矛盾已经成为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发展到激烈程度的一种极端表现,虽然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但其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扩散性较强,对经济社会会产生连锁性的负面影响。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涉及面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因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直接原因主要是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等工作中存在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以及司法不公、干部腐败等。政策因素也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某些地方和单位的个别政策不稳定、不连续、不合理,导致特定群体利益受损。部分群众为了引起重视、尽快解决问题,以极端方式上访请愿,以过激行为制造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情况

XX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近年来,XX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手段联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 1.完善调解组织。XX按照“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在所有镇(乡)、村(居)都成了调解组织,并在所有村(居)民小组成立了调解小组,确保“哪里人有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化解在基层,确保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目前,XX共有各级调解组织XX个,其中乡镇级XX个,村(居)级XX个,行业性、专业性性XX个。其余XX个村(居)民小组调解组织正在建设中。加强行专调解组织建设。在医疗、治安、道交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整合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目前已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X个。 2.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调解组织建设情况,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打造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实现专职调解员数量的不断增长。同时,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目前,XX共有各级调解员XX名,其中乡镇级XX 名,村(居)级XX名。 3.规范调解工作。XX结合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了学习、例会、纠纷登记、回访、统计、档案管理、排查、信息传递与反馈等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度。

建立了纠纷审查、调解前准备、权利义务告知、公平、公正调解,依法自愿达成协议、督促履行协议等工作流程。 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运行机制 1.联席会议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排查研判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机制,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 3.以案定补机制。对于调解组织和有关人员,根据调解案件的类型及难易程度,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采取“以案定补“方式给予补贴。 三、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1.创新联动调解机制。突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推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斜街联动。建立“公调对接”机制。在XX公安派出所设立XX个警调衔接工作室,聘请专职调解员,明确“警调”工作室与派出所、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的衔接机制和工作流程。 2.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依托XX信息系统,对矛盾纠纷信息及时采集,第一时间分析预判,及时跟踪处理。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分析研判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分析研判 一、总体情况 2013年10月份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6件;邻里纠纷3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5件;生产经营纠纷2件;损害赔偿纠纷7件;劳动争议纠纷1件;村务管理纠纷5件;山林土地纠纷7件;征地拆迁纠纷16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件。调解成功89件,调解成功率92% 。 今年以来,累计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8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15件;邻里纠纷309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14件;合同纠纷17件;生产经营纠纷40件;损害赔偿纠纷116件;劳动争议纠纷16件;村务管理纠纷33件;山林土地纠纷155件;征地拆迁纠纷171件;环境保护纠纷5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7件;物业纠纷31件;其他纠纷35件。累计调解成功1215件,调解成功率95.8%。 二、分类分析 1、房屋宅基地纠纷:10月份房屋宅基地纠纷15起。主要是因为村内危房改造过程中形成的矛盾纠纷,村内水泥路建设改变原有村民通行引发的矛盾纠纷,还有就是集镇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发生的有:集镇建设引发宅基地纠纷主要集中在将尧镇、明沙乡;危房改造引发矛盾纠纷各乡镇普遍存在;村内水泥路建设影响村内道路通行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明沙淖乡。主要原因由于危房改造过程中,无合理规划,无监管办法,造成群众随意扩大宅基地面积,更有甚者占用公用道路随意建设;集镇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原因是,规划与建设不相适应,在进行集镇建设中有以前批准的不合理建设许可,严重影响了正在进行的集镇建设;村内水泥路建设过程中没有考虑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影响了部分村民进行大量农资储运和农作物销售的运输。 2、环境保护纠纷:10月份发生环境保护纠纷还是老问题。主要发生地;大城煤炭园区,电厂污水排放影响4村土地问题。虽然案件不多但是化解难度大和涉及人数多。 3、征地拆迁纠纷:10月份全旗征地拆迁纠纷16件。今年以来征地拆迁纠纷逐月下降,主要存在的矛盾纠纷是多年前征地补偿款发放中存在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沟镇。主要原因为园区用地储备征地引发纠纷,一直未能处理引发的纠纷。 4、农业生产和经营纠纷:10月全旗农业生产和经营纠纷10件,主要有建设蔬菜大棚引发的纠纷、灌溉造成淹死或者损害农作物引发的矛盾纠纷、奶站奶农索要奶款引发的矛盾纠纷、粮食直补款发放引发的矛

关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关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关于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任务艰巨繁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一系列深层次的利益矛盾日益显现出来。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成为基层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考验。社会矛盾化解水平是基层群众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作力点。现就如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浅谈一下个人的认识和看法: 一、当前农村的主要社会矛盾及其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统筹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利益之争”上,分析其基本情况,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他们在环境艰苦、待遇很低的情况下,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一部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侵犯农民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二是土地供求关系紧张。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目前大多数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土地征用和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相关政策不配套,赔偿利益不均衡,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而且解决起来十分困难,政府一方面要低成本发展,一方面无力支付老百姓的土地补偿费用,矛盾十分尖锐。三是农民负担相对较重。由于受自然灾害和产业结构老化的影响,农业产出增长缓慢,

实行“六前”工作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实行“六前”工作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 社会矛盾 xx区地处南京城南老城区,近年来全区市政建设、老城改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任务很重,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处置稍有不当,矛盾极易激化。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我们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抓调处、保稳定、促发展”这一主题,立足本区实际,实行“六前”工作法,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统一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机制。去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起,调结起,调结率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xx”创造了良好环境。XX年,我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首批“社会治安安全区”。一、领导指挥靠前,努力做到责任体系早健全一是责任落实到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调处工作,牢固树立抓稳定也是抓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调处保稳定同样也是政绩。建立健全调处、稳定工作责任制,要求党政领导干部既是本职工作的责任人,也是所管领域调处工作的责任人,切实做到调处工作与经济工作、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任务分工给领导。明确书记、区长负总责,分管书记、区长负直接责任,其他常委、区长分片负责,切实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调处,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调处,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抓调处。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区领导包案负责制。定期召开领导包案工作汇报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案区领导汇报情况,分析症结,提出方案,负责办结。今年1-3月份,已调结集体访28起,个

人访23起。三是现场指挥有领导。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切实做到哪里有突发事件,哪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哪里就有区领导的身影。去年我区江宁路一工地出现拆迁户爬上塔吊、扬言自杀的事件。该起纠纷的另一方是家省属开发公司。接到汇报后,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协调区司法局无偿为该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处置了这一突发事件。去年,夫子庙地区贡院街夜市搬迁、龙门街摊点搬迁,获悉部分摊主准备集体上访信息后,区领导高度重视,迅即赶赴现场,协调相关部门,通宵处置,成功化解了这一事件。“两街”的顺利搬迁,为夫子庙地区“提档升级”打下了良好基础。二、信息预警超前,努力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一是以《不稳定因素每日动态》为载体,实现信息预警工作日常化。从去年10月1日起,区综治办专人收集信息,编写《不稳定因素每日动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切实做到情况随时掌握、信息随时报送、问题随时处理。去年国庆期间,夫子庙美食节部分摊主因生意不够理想,准备集体上访。获知这一信息后,我们连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做好相应工作,成功化解了这一可能发生的大规模集访事件。二是以联席会议为载体,实现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台账、零报告、情况通报、考核督察等多项制度,做到每月必须排查,敏感时期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必须排查,普遍性问题必须排查。区综治委、信访局和司法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实行主动调解,避免矛盾激化。三

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汇报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全市多元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综治办、省多元化解办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政法、综治、多元化解工作会议为指导,以持续提升人民群群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以预测、预防、预警为目标,以理念、制度、机制方法的全方位创新为动力,以联动融合、开放共治、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理念为引领,着力解决社会治理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平安***、法治***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在省多元化解办《关于2018年上半年各地“大调解”工作目标预考评情况的通报》中,我市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三。 一、“五到位”确保责任落地落实 (一)各级重视到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做到与经济发展工作同规划部署、同研究落实、同考核奖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容。3月7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对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题作出部署,今年以来,多次专题听取综治

工作情况汇报,并就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5月17日,市委××书记在全市维稳信访综治安全工作会上对多元化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8月,市“大调解”办先后7次召开全市“大调解”办主任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分析、研判、部署综治相关工作。各县区、市级综治成员单位均及时召开会议对多元化解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责任压实到位。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综治、多元化解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以及省综治委、省“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17年全省重点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2017年“大调解”工作要点》,市委市政府同各县(区)、××高新区、市级综治成员单位及时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多元化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三)工作思路到位。即“一一四七”工作模式,具体来讲,就是“一个中心”、“一个方向”、“四个一机制”、“七化建设”。“一个中心”:多元化解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一个方向”:以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工作方向。“四个一机制”:“一日一通报、一周一研判、一月一小结、一季一汇报”。“七化建设”: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2-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范本

Clear objectives, matters, methods and record progress, so as to make planning direction consistent, action coordinated and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 案

编号:FS-DY-25611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校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工作目标 1.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素质和法制观念,减少学生违纪事件,夯实常规管理,保持校园秩序的稳定; 2.强化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实施警校共建,社区共建,

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4.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了、控制得好”,及时化解学校各类矛盾,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为学生提供和谐安全的校园教育教学环境。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 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要分步组织实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要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

如何化解社会矛盾 浅谈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应发挥的作用

如何化解社会矛盾浅谈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应发挥的作用 法院是国家设立的解决纠纷的专门机构。法院是国家设立的最权威的解决纠纷的专门机构,经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争议,具有综合性、中立性、规范性、终极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各类纠纷在其他方式不能解决或不便解决时,都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处理;法院面对的是双方当事人,与任何一方都没有利害关系,这样能够站在中立的立场公正司法,同时也可以缓解当事人之间甚至与社会之间的直接对立和冲突;法院的审判活动有严格的程序保障,有完善的法律依据,有职业化的专门司法人员,处理问题比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更为规范;司法程序是理性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经过司法裁决的案件,不能再由其他部门、其他方式处理;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有国家的强制力做后盾,必须严格执行。因此,解决纠纷是法院制度的普遍特征,是法院制度产生的基础、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一、要充分认识到化解社会矛盾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一)化解社会矛盾是更高层次的解决纠纷。曾经我们认为,对矛盾纠纷依法作出裁判就是解决纠纷,就是履行了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但是,现实中大量存在的案结事不了的现象表明,裁判案件并不等于解决纠纷,解决纠纷也并不意味着矛盾得到化解。裁判案件、解决纠纷和化解矛盾三者之间是递进的逻辑关系。首先,裁判案件是解决纠纷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法院制度产生的根源和

运作的主要内容。从一定意义上讲,裁判案件只是在程序上对当事人的实体责任或者实体权益予以确定化,这种确定一旦得不到当事人的认同,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不能意味着纠纷的解决。其次,实现当事人权益和保证法定义务的履行是解决纠纷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将纠纷诉至法院,目的就在于使受到侵害的权益恢复到原有状态,排除权益行使的障碍,促使对方履行法定义务,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实际损失。如果对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裁判结果或者经人民法院必要的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的,也意味着纠纷没有得到解决。第三,化解矛盾是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彻底解决纠纷。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得到当事人双方和社会的认同,不仅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消除了当事人之间心理上的敌视与对抗,同时最大限度地消弭了当事人藐视以致对抗社会统治秩序和法律制度的心理态度,增强了与社会的共容性。因此,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是解决纠纷的最佳境界、最高层次。(二)化解矛盾已经成为当前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人民法院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人民法院的职能是随着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变化而相应地进行调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主旋律。这一工作重心的转移给社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带来了深刻变化,也使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由过去的以打击刑事犯罪特别是反革命犯罪为主转变为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经济纠纷为主,法院的收案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引发的各类矛盾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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