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北京市2015年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概要

北京市2015年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概要

北京市2015年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概要
北京市2015年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概要

- 15 -

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一)

- 16 -

- 17 -

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二)

- 18 -

- 19 -

序号职业发电运行值班人员输电、配价位等级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综合价位 48065 72251 100789 77699 36443 64295 93599 68453 45063 55430 103825 71605 31032 65074 115184 71706 34290 46420 87912 62050 28218 39757 62341 45896 38684 58516 65261 54911 38937 62442 99310 73421 22853 55086 91285 60228 33069 55308 114838 75957 初级工 46377 68815 88318 69239 32513 59450 89253 64306 28172 51006 52306 49845 28103 53678 101144 63004 21628 43616 65697 50475 23618 34381 41672 33311 20000 20000 53389 36695 37878 40885 82692 61438 22720 27804 88654 51828 30000 40000 107465 59155 中级工46429 71076 92156 72354 33128 61358 93499 64481 33922 54210 88272 62332 30073 63281 112267 70190 28582 44790 87021 53189 27357 38270 54927 43776 31205 57501 64709 51979 38835 53536 85545 63007 23920 49089 89269 55970 32032 48189 108397

69055 高级工 62256 75565 104589 81209 37529 71456 96425 68957 49545 59833 106987 74602 39886 72144 117849 78278 37128 56474 91056 62883 33390 43010 72593 48803 40983 58552 69369 54911 40066 63011 112224 75074 30685 55708 106171 64515 34130 57712 125128 76998 技师 71932 82569 109004 92113 58029 93564 117484 90622 52926 73616 120224 77971 40261 72648 119202 78927 45622 63698 97579 63171 40881 50244 94523 61883 57619 59933 69417 63355 48842 70794 119618 85005 33789 68197 121101 72430 50389 84208 141557 102737 高级技师 33 96826 34 电、变电设备值班人员电子专用 90660 35 设备装调工 85542 44325 74958 119939 79127 36 维修电工楼宇空调 37 运行保障工 70258 38 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91968 59277 63898 74212 64726 58561 94488 141616 89505 36298 74242 131753 78465 39 白酒酿造工 40 电气设备安装工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 41 汽车驾驶员 42 叉车司机高位数平均数 - 20 -

序号职业食品检验工价位等级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平均数综合价位 31125 50594 109918 70321 25928 51601 104068 66412 34798 60130 93609 61089 初级工 24294 43967 60250 44731 24275 42278 88100 63064 20400 43650 83108 55770 中级工 31044 48055 93087 68449 25135 51000 91000 64543 23510 45000 92059 58351 高级工 31243 52452 111632 75853 26636 66009 104452 67078 40112 66055 96816 65816 技师 45285 66974 142680 85270 35213 67257 110533 67786 59937 66309 96995 76795 高级技师 43 48000 85100 121233 80790 44 计量人员 45 包装人员 92805 (此件主动公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 年 6 月 18 日印发 - 21 -

最新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最新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题要 1.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 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 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3.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 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条例是由劳动部在1994年制定的一个部门规章,其内容对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无论 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付出等量 劳动,就应该获得同级别的工资待遇。下面,小编为大家带 来工资支付条例的具体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工资支付条例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 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 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 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3.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

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4.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5.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6.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7.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8.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 付工资。 9.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0.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完整word版)重庆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书为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支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用人单位根据政府宏观指导政策和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在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和调整工资支付水平。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在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制度中明确以下工资支付内容:(一)支付标准; (二)支付项目; (三)支付形式; (四)支付周期和日期; (五)工资的扣除事项; (六)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工资标准调整、变更事项。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工资。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 第八条用人单位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个月支付一次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委托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将工资存入劳动者本人名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工资支付制度规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日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对从事一次性临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其完成工作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表,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姓名、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付工资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支付时间等事项,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本人工资支付表。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或者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基数的 150% 支付;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可按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基数的 200% 支付;(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基数的 300% 支付。 第十四条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十三条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价的 150% 、 200% 、 300% 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人员,其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企业工时管理规定及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企业工时管理规定及企 业工资支付制度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广州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 企业工时管理制度及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下属的广州分公司以下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以一季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拟对企业工时管理制度及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工作与休息安排计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与休息安排计划: 一、市场发货淡季时期安排员工按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安排集中休假1—30天,并安排员工轮流进行轮休。 二、市场发货旺季时期安排员工每星期3—31小时加班,以满足我公司正常取派送任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工作与休息安排计划: 一、为配合公司业务特点与经营需要,在《劳动法》的规定范围内特订本办法,本办法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员工为实施对象。 二、员工的休息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情况下交由各部门主管经理依据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安排,并于每月10日前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力资源部实施考勤。 三、休息日计算方式: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每月可调休的天数计算方式: 加班小时数/8小时=轮休天数(注:统一按8小时=1天计算)

2、员工每月可调休的天数包括当月的双休假日。 3、在安排休息计划时,务必保证每位员工每周不得少于1天。 4、员工每月应休未休的调休天数,于考勤登记月份起3个月内安排休假。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考勤人员依据其考勤记录与经部门主管加班申请表统计加班时间。 四、休息时间计算方式 1、员工标准工作时间为8小时,即从8:30-17:30,其中中午休息时间为1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考勤人员依据其考勤记录与经部门主管加班申请表统计加班时间。 3、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员工加班工作时间实行每天累计计算,加班1小时,则可于当月任一工作日享受调休1小时或在提前告知部门主管情况下于次日推迟1小时上班,依此类推。若存在有现场活动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则员工需要视工作安排,配合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 4、员工选择此方式休息的,应休未休的时间,于考勤登记月份起3个月内按8小时=1天的标准安排休假。 五、员工可按以上第三条与第四条两种方式自行选择休息方式,休息方式一旦选定不可随时更改,如需更改则要得到总经理签字确认,并至人事行政部登记备案。 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如遇到出差等无法正常考勤的特殊情况,均按8小时计算工作时间。

2012年度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

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672元比上年增长11.2% 2012-04-07 16:13:00 来源:北京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0 [提要]市人力社保局和统计局昨天联合发布通知,公布了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通过历史数据可以看出,201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比2009年度增长则仅为4%,2009年则比2008年增长8.3%,相比前两年,2011年全市职工社平工资的涨势颇为喜人。 市人力社保局和统计局昨天联合发布通知,公布了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比上年增长11.2%。 通过历史数据可以看出,201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比2009年度增长则仅为4%,2009年则比2008年增长8.3%,相比前两年,2011年全市职工社平工资的涨势颇为喜人。 按照通知要求,凡按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也将随之确定,并进行调整。五项社会保险当中以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最多,也最受人关注。根据新平均工资标准,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应为149.5元、最高数额应为1121元。 记者追问 平均工资有那么高吗? 大家挣得有那么多吗?平均工资公布后,很多人都感觉实际数额与自身感受不符。“我还以为自己算挣得多的,原来还不到平均数,原来咱也是低收入!”……质疑的声音不绝于耳。 确实,社平工资的数额跟人们的感觉有一定差距。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是源于一个统计口径的问题。在统计平工资时,统计部门是按照工资总额来计算的,这包括了职工的基础工

2018年最新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

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 病假在劳动法中被成为“医疗期”,员工的医疗期一般在3—24个月,具体规定为: 1.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工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病假工资劳动法规定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7年修改)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休事假有工资吗?怎么算? 请事假企业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 1. 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2. 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3. 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4.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 5.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企业可以不发病假工资吗? 【提问】休病假期间部分医疗费已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可以不发病假工资? 【回复】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2015年)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2015年)

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发[2001]6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260元、280元、310元、340元、370元。各市分类标准见附表。最低工资的小时工资标准暂由各市人民政府研究公布,其标准应略高于按最低月工资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 二、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企业不得将其作为工资发放标准。 三、中央驻鲁企业(含驻鲁部队企业)、省属企业和外省市驻鲁企业执行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调整后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

7月1日起执行。鲁政发[1999]95号文件即行废止。 各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人 地区最低工 资标准 370 济南市:市中区、天桥区、历下区、槐 荫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 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 淄博市:张店区(含开发区)、临淄区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莱州市、龙 口市、招远市、长岛县 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寿光市 威海市 340 青岛市:各县级市 烟台市:福山区、牟平区、蓬莱市、莱 阳市 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 城市、曲阜市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全文)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全文) 2016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原《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作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二、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三、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四、企业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账户。 企业直接发放工资的,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五、企业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企业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六、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七、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 八、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

各行业年平均工资

2017各行业年平均工资 2017行业平均工资出炉!国家统计局27日发布消息,公布了2016年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水平。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17各行业年平均工资,欢迎阅读参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水平突破12万元,首次超过金融业,排名各行业门类首位,金融业工资水平则退居 次席。 全部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394元 ——外企岗位工资差距最大 调查显示,2016年全部一套表平台被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 均工资为57394元,比2015年增长7.0%。 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123926元)最高,是一套表平台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 2.16倍;商业、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46742元)最低,是一套表平台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81%。 从各类型企业岗位间差距看,外商投资企业岗位工资差距最 大,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 4.32;其次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最高与最低之比为 3.45;第三是国有企业,最高与最低之比是2.91。私营企业和其他内资企业岗位平均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分别为 2.27和2.29。 IT业年平均工资破12万元为最高

——工资水平首次超过金融业 长期以来,金融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排在首位,但今年悄然发生了变化,IT业平均工资水平首次超过金融业,排名各行业门类首位。 数据显示,2016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平均 工资为122478元,比上年增长9.3%,而金融业年平均工资为117418元,比上年仅增长 2.3%,增幅排各行业门类第二低位。 对于这种排位的变化,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首席统计 师孟灿文解读称,随着信息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得以快速增长。而金融业工资水平退居次席,主要受银行业高管限薪以及股市低迷等因素影响。 私营、非私营单位工资差距较大 ——非私营单位高出逾 2.4万元 从工资水平看,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为42833元,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可见,二者之间工资差距明显,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比私营单位高出 了逾2.4万元。 为何两者工资水平差距较大?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对 中新网记者分析,非私营单位包括国企、外企等,大中型企业居多, 效益比较好,而私营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于非私营企业,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又大都没有完全建立健全, 劳动者议价能力也不强,导致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前者。 苏海南认为,这两类用人单位平均工资差距大,有其客观原因,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依据: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等五十九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2007年11月23日) 2、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修改《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等三项劳动保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的通知(京劳社法发[2008]30号2008年2月18日) 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的“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修改为“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删去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已经2003年12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22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岐山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特别规定 第四章保障与救济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政府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求状况,及时制定和发布本市工资水平宏观指导政策。 用人单位根据政府宏观指导政策和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在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和调整工资支付水平。 第四条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资支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和区、县人事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资支付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行为提出意见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支持和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应当征求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向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公布。 工资支付制度应当主要规定下列事项: (一)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和形式;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工资支付条例

工资支付条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和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可以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

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京沪含金量高 11个地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李金磊)进入4月份,北京、上海、天津和甘肃均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个地区公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剔除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含金量”较高。 11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4月1日起,北京、上海、天津和甘肃正式执行最新的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820元调整为2020元;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680元调整为1850元;甘肃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50元调整为1470元。随着上述四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肃等11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达到20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到18.7元。 而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来看,上海、北京均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因此,这两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含金量”更高。 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降低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全国总工会近日关于“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的通报,黑龙江、西藏连续两年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符合《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 根据人社部数据显示,黑龙江省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12年12月1日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60元;而西藏今年1月1日刚刚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把2012年9月实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1150元统一调整为每月1400元。 此外,全国总工会的通报还显示,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正在降低,2011年至2014年调整幅度分别为22%、20%、17%、14%,今年的调幅则普遍在10%左右。 “最低工资涨幅的收窄,源于当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分析,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为企业涨工资提供空间和动力。(完)

广州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广州市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确定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工资支付实行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原则。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机制、信用监督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工商、建设、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和银行,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对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 工会、妇联等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工资支付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查询有关工资支付制度的内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第九条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工资支付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协议。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出具委托书。 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存入其本人账户。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个问题解答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46个问题解答 1、《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 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应当依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执行。 2、工资支付行为的管理机关有哪些? 答: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和区、县人事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资支付进行管理和监督。 3、什么是工资? 答: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4、什么是最低工资? 答: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工作,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哪些项目不列入最低工资? 答: (一)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二)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四)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助等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者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

(七)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 6、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法定休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不低于2.9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95元人民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不低于6元人民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法定节日期间工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3.3元人民币。 7、用人单位应当以何种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答: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市鼓励和逐步推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银行开立个人账户,通过银行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支付清单。 8、用人单位如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 答: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应当征求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向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公布。 工资支付制度应当主要规定下列事项: (一)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和形式;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工资扣除事项。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确定工资标准?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或者所从事的工作确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工资标准调整、变更的事项。 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可以在集体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事项。 10、用人单位何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周期应为多长时间?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小时、日、周、月为周期支付工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应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订版)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9年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修正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确定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工资支付实行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原则。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机制、信用监督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工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和银行,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工资支付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查询有关工资支付制度的内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第九条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工资支付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协议。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职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附件四 职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工资管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工资是指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范围内的全部工资。 * 第二章工资制度及工资水平 第四条公司内部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职工,实行不同的工资分配制度。 1.年薪制:指对企业经营者( 公司经理、书记) 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经营成果确定年度工资收入的工资制度。 2.工薪制:指对施工工程项目的领导及管理人员,依据项目管理的最终经营成果,确定其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工资收入的工资制度。 3.岗薪制:指对全体管理人员叫实行“年薪制”人员) 依据职工 技能水平和工作岗位确定工资标准的工资制度。 4.包干工资制:指与公司签订短期合同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包括企业按规定召用的临时工,以及实行定额收入费用包干的经济民警) ,按月标准确定包干工资额,不再支付其它形式的辅助性工资和其它津贴。

5 .岗位技能工资制:指依据劳动岗位所需技术高低、技能水平及劳动量大小确定的工资制度。 6 .谈判工资制:指职工个人与企业方按个人技术业务能力水平的高低和工作岗位责任大小,经双方协商而确定工资待遇的一种分配制度。 第五条实行年薪制、工薪制、岗薪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包干工资制、谈判工资制的工资水平,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工资总额收入、劳动生产率增长等综合因素,由公司按年度确定,并随企业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上下浮动。 第六条实行包干工资制的工资水平,应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原则上应不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企业应按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无论实行何种工资制度,职工的工资水平均不能低于北京市统一规定的同期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资形式和工资支付时间 第八条企业对职工支付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第九条企业应将职工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必须作表发放,书面记录职工的姓名、工资的数额、发放的时间,领取者必须签字,并按规定时间保存备查。 企业支付职工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条公司根据企业特点及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实行下发薪, 按月支付职工工资(实行年薪制及项目工薪制的支付基本收入和基本工薪)。当月工资应在次月10日前发放到职工手中,遇有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某某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唐集团公司系统各、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第二章一般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四条公司实行以绩效考核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工资支付项目包括企业分配办法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的有关内容。 第五条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按照起薪时间的规定,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试用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企业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六条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第七条企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计发工资。 月内周数、平均工作天数和小时数、计薪日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折算。 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的日期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具体为每月10日支付基本工资,20日支付绩效工资,遇有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可提前或推后在临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八条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企业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第九条企业必须建立员工工资收入台帐,主要内容应包括员工姓名、支付数额、支付时间等,并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存十五年以上时间备查。 第十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任务或某项具体任务的员工,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企业与员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工资分配办法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各种假期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十三条员工在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四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的

全国各省份的平均工资排名

全国各省份的平均工资排名 全国各省份的平均工资排名全国各省平均工资排名2016名单公布:2015年全国各省份平均工资表 多省公布平均工资全国各省平均工资排名2016名单公布:2015年全国各省份平均工资表,最近,各地2015年的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根据记者梳理发现,现在河北、安徽、湖南、湖北、海南、青海、四川等地公布了2015年平均工资。 多地2015年平均工资出炉 国家统计局5月13日公布2015年全国平均工资数据,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29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9589元。随后,各省份2015年平均工资陆续出炉。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至少已有河北、安徽、湖南、湖北、海南、青海、四川等地公布了2015年平均工资。记者注意到,同全国一样,上述已公布平均工资的地区中,其非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都明显高于私营单位。以河北为例,2015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921元,远高于私营单位的34084元。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非私营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上市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居多,效率相对比较高,效益也比较好,其平均工资一直高于私营企业;加之去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加工资,工资比前年涨得稍

快一些,其与私营企业平均工资的差距也稍拉大了一点;而私营企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于非私营企业,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又大都没有完全建立健全,劳动者议价能力也不强,导致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前者。 2015年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均超过了5万元,其中,河北为50921元,安徽为55139元,湖北为54367元,湖南为52357元,海南为57600元,四川为58915元,青海则突破6万元,达到61090元。一些省份还公布了分地区的平均工资数据。河北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河北省有5个设区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廊坊市63455元、秦皇岛市54946元、唐山市54407元、石家庄市(含辛集市)53466元、沧州市52654元。安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是合肥、马鞍山、宣城,分别为63626元、58427元、56867元。 从行业来看,各地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也不尽相同。其中,湖南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92826元;河北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983元;安徽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1692元;海南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5013元。 平均工资的衡量标准 第一,要看这两个层面人群的变化。分析一下,这两个层面聚集的人群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如果增加了,就意味着社会贫富差距在进一步拉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现象在进一步扩大,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