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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大纲刍议 荪楼

宪法大纲刍议                                 荪楼
宪法大纲刍议                                 荪楼

宪法大纲刍议荪楼

数年以来,朝野上下,震慑于东西文物之美备,乃阐究其极旨,以为列强盛衰隆替之由,胥缘发布宪章之一端有以肇之。秀桀之伦,联翩而起,簧鼓其说,竞以纵谈宪政为高;盲识之徒,亦罔能精核中实之所在,吠影吠形,异口同声。风响所及,几合二十余行省为一致。而肉食官吏,亦且俯拾余沥,挟其似通非通之知识,用其将开未开之政见,借名预备,以助其流而扬其波。而我国现势,遂成一口头宪政之世界矣。无识之流,方欣然色喜,以为实行宪政之期既不远,则吾民权之利,其少有扩张,而吾国势之根本,亦将于此巩固矣。乌乎,庸讵知蚀民病国者,皆将萌蘖于此宪法中也!何则?宪法者,一国法治之准则也。其规定之纲要,壹以折衷全国上下之意向为归,非为拥护君上计,非为助长官吏计,亦非为朘衄人民计也。今我国人士,茫乎莫测其端倪,惟闻宪法之足以利国,而不知其所以利国之道,栖栖皇皇,奔走号呼,究其功能,不过求一宪法之空名,或更播无限苦恼以随其后。有疑吾言者乎,盍观宪法大纲?

考宪法之语,有广狭两义。广义云者,则宪法为一国之根本法,定国权之组织及行动大原则之法也。如此意义,无论何国,统治以来,莫不有之。然今日各国所用之意,惟以扩张民权,组成代议制度,使参预立国法之根本,是为狭义宪法。我国诚欲摹拟,则当据此以为准绳。苟持广义以用之,则数千年来自由专制之大经纶在,何事劳劳多费无数之条文为也。今观此宪法,壹是衷于专制之余焰,虽增议院一端,为前此所未有,要其权利根本,无少变改之实。盖犹是广义之制,因仍旧俗,强借宪法之名以实之。苟律以各国现行之规定,是又徒传空名,多生枝节,曾不如无此繁文者之为愈也。且立宪之原理,所以与专制异者,非有法无法之别,实在能合全国人众之公意与否而已。英吉利无宪法成文,而人莫不以至善立宪国名之。俄罗斯所布宪法,条纲完正,不让各国成文,而人尤以专制国名之者何也?盖专制之法,以限制全国人民为目的,凡制定、变更、废止之权,人民均不得而过问,意思行使,悉以君主一人为嚆矢。立宪之法则异是,其发生之初,恒随全国心理之意力而成,变更、废止,亦视国人之心意为向背。故宪法成立之根本,迥不与专制相侔。如任一二人之意,假定规程,强全国以效顺,此正专制之命令,万无庸借伪以乱真者。而犹曰宪法宪法,吾民虽愚,恐亦不任受矣。夫宪法为国家最有强力之法规,一切章程,皆孕育于其内,不有创制,斯亦已矣;乃复觎慕维新,侈言变政,应民请愿,即以制定宪法自明,圣谕煌煌,布告海内,意其内容必有郑重详择改革者,不图率尔操觚,犹是二百年祖传旧制。以全国之根本法律,乃复寓此欺弄衍饰之术行之。似此宪法,吾诚不愿我国人共睹此物也。抑吾闻之,凡法制条文之定案,不可不先标明大纲者,若主义、若本位、若范围、若顺序排列,皆其尤焉者也。盖纲领者,乃法制之精神骨髓,而全体之结构形式也,据之以明,缘之而定。故创制纲要,为最郑重切要之办法,吾人亦确信之不疑矣。今观宪法大纲,则殊有令人难于索解者。例如:

(一)标示主义,以综全领,审其宣示,借通治体。乃国家主义、君主主义、民主主义,既未注明于前,名曰大纲,义何所取?然犹曰第一条“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一语,微露君主之意。若国会之地位,大臣之责任,又何略焉?

(二)决定本位,饬就准绳,权限酌量,资无紊滥。乃法文内既溷宗向,面奏牍中复觖疏明,权利义务,茫无据依。复查条文,于君上则本位权利,于臣民、议院则本位义务。颠倒反复,致难窥测,殊可异焉。

(三)画清范围,用限畛域,内容宣彻,挂漏罔忧。乃以内阁大臣之重任,不署其名;司法制之独立,无少橥举;而会稽之法为国家整理财政之纽枢,竟无一字述及。岂宪法范围,仅君上、臣民、议会而已足乎?至余顺序排列,形式无差,然正义之文或未备,而附属之条辄何存,以云大纲,诚不知其用意何如也!夫宪法之成文,内容规定,原非决有一定之范围。详考各国,或有涉于极细密之件;或有将皇位承继之顺序,国会之组织,其他

各极重要之事项,反不规定于宪法中者。此实因历史逐渐增进之故,辄非于新筹全纲,致有此疏密也。使我国自仍习惯,特伸民权,完备机关,三权鼎峙,无宪法之成文,有立宪之实质,则虽朝布一令,夕增一策,琐琐屑屑,无宏纲巨领之可述,则不文宪法,且将风传于寰宇,而吾侪濡泳其间,亦惟自励实行,何事以纲举目张为岌岌也。然详观我政府之行动,既无改革之效验可征,民权之伸张复压抑焉惟恐不力,其无决行宪政之目的,固已昭示若揭矣。乃又发表大纲,以张大其必行宪政之意,凡我国人,当亦见而欣慰;岂知所谓大纲者,杂沓夭阏,至不可以语言殚记,无论不解国民公意之原理,即谓专制条文,亦断无若是其乖戾。是盖涂饰耳目,愚侮众庶,迹其中情,迥非有诚意于其间者。不然,各国实例,宪法规定,较他律有非常郑重之别,盖本根所系,影响全国,一有疏虞,大乱即随其后,故虽略加修正,均以特别机关手续行之。以视我国之随意从事,悍然发表而不顾者,其慎忽之异,又岂可以道里计耶!

尤可怪者,其奏牍及案语中乃大书钦定宪法字样,且言各国制度有钦定民定之别。反复参考,莫知所本。玩其语意,真可谓武断之极者。夫宪法制定之由来,本缘人权竞争之趋势而生,钦定名义,渺无闻焉。盖欧洲十八世纪以前,专制之毒与中国现势正同,卢骚忿之,特创民约之义。北美拾其余,乃背英建制;法人逐其流,遂为公民权宣言。至是而后,大陆各国,电掣云激,小之则为罢市停工,大之则为革命流血,制成宪法,国本始固,专制之威,卒难复延。是宪法规定,固原本于下,而非成制于上者可知矣。维也纳会议以后,民主思想挫折无余,君权神圣又尔风靡。路易承其势,改创宪法,壹以君权为基础,各国规效,几复专制之毒。未几而人民崛起,又成剧烈之竞争,调和之余,遂以君民共定为准。

故国法学者,率分宪法制定之种类为三,而总以协定名之:

(一)协约宪法,成于君民协约,普鲁士等国是也;

(二)民约宪法,成于人民之协议,法兰西等国是也;

(三)国约宪法,成于联合国协议,德意志联邦是也。我国之现势,既无平等之国为联合,则国约宪法原无可行。民约之制,亦非不能实现于今日,然政府提纲摄权,方联胥海内苍生而圈禁之,压民之策犹恐不周,其何望人权之伸张若是。协约之制,置之现今,实为最便之策。盖人民既有要求,而君上复有退让,两相防维,以巩固不拔之基,斯亦如何美备者。且既名曰宪法,则规定以后,无上无下,均以共守为原则,是除协定之外,亦再无第二手段可符名义者。不谓东搜西索,思想横生,乃于宪法之制,竟采钦定政策,斯诚万国所未闻,而中国之先例矣。顾穷其源本,实袭日本学者之说。然日本宪法,已为各国所不齿,细考成文,亦以全国民意为渊源,初未尝有钦定之字厕其内。不过阿谀逢迎辈臆造此说,冀要眷宠,决非能推行世界,博一评议之价值也。梦梦不察,竟输此字于我国宪法之上。常人论议以此为媚上之策,自吾视之,特愚昧无识,可哀孰甚也!

综上所言,不过表面题纲关系,至其逐条意义,更有舛驰绝伦,出人意计之外者。详彻纠正,笔不胜言;摄其巨谬,诠次于下。

一曰悖正义

英儒倍根之言曰:法律最高之品位在于正义,反是不可称为公正之法律,而紊乱亦将于此成之。吾观此语,不过据一般法制而言,其因果犹如是,至于宪法,关系重大,于正义诚有丝毫不可忽者。何则?宪法者,国家机关之组织,上下权利之界限,政治机能之活动,胥于此数十条中宣明,其他各项法律,无一能与此相背谬,稍有不正,则延引以至其极,其祸难正无穷也。今宪法大纲,于君上之权,则备记惟恐不周;臣民之权,则漏遗滋甚,如书信密秘、身体安全、请愿信教等,均弗注录。而义务又取尚付疑问之当兵者,亦并记之。至若国会之权限,更不若方今都察院之能肆言,惟资以为筹款之具。似此规定,于正义果何如耶?且君上之尊荣安固,非以集大权为准,实分权有以致之。盖势力所归,黩怨

之媒,犯上作乱,胥此诒之。诚分其权于各机关,惟享最上尊荣之位,则臣民无觊觎之方,君上无构怨之事,虽有野心家,亦不妄以盗窃皇位为目的矣。今立法者之心,其以一切大权,群集中于君上,意必可息背乱而图久安,不知益之厚者损之速,高以危者败以厉。观法兰西十八世纪中,君主权势,已跻无上之威虐,民智渐启,而诸臣犹拥护之以为固,卒之大乱猝发,贻国君以未有之惨。又若我国,专制亘古,故朝代递嬗,时有变迁,而帝室蒙难,亦较烈于常人,明颖之君,至愿以世世勿生帝王家为戒。物极必返,势盈则亏,无中无西,或未爽者。矧现今大势,各国皆以伸张民气为矩获时运潮流,亦万有不能抑遏之势。如宪法大纲所举,乃至并人民普通权利而芟削之。正义所系,就于何有,不平之鸣,恐将于缘兹肮脏而起,虽欲遏抑,乌乎可也!且宪法之机关,惟以国会为首要,然国会之所以见重者,以人民发表意思,有参与政权之大作用也。观议院法要领,凡各国议院所有通常之权利,悉略焉而不言,或言焉而强示限制。例如质问、承诺许诺、请愿受领、诉讼提起诸特权,皆无一言述及;而建议、弹劾两事,复有严密限制。议院若斯,何足重乎!至议员言论之无责任,各国均无异文,乃规定诬蔑毁辱他人,违者惩罚等语,是使天下自好之士,视充议员为畏途,不至放弃被选之事不止也。推制法者之意,盖视议院为生财之机,故诸要件从略,惟竞竞以每年预算由议院协赞,又君上所定,议员不得废除减削。其用心之奇特,亦可谓另具远识矣!乌乎,吾不意有所谓之曰宪法者,竟至如此现象也!记当宣布此法之初,日本某名士评之曰:清国宪法,有菩萨君主,马鹿(日语,译言蠢东西)国民,银行国会。是虽戏言,平心论之,要亦无甚区别者。惟是宪法之制定,本以平上下之权限竞争。正义不立,则竞争将因此而益剧。谁生厉阶?其勿以此自得,而谓人民可欺,世界无公理之可言矣。

二曰昧法理

三权鼎立之制,褊陋粗疏之子,亦罔不洞澈其理由。盖其说创自孟德斯鸠,以立法属议会,司法入法院,行政归政府,互相对立,权势各异,而全国事务胥归纳于此中以运行。沿递至今,驳议时见。顾世界立宪国,率分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机关,是孟氏之功实仍有未磨灭者。虽三权分配,不尽如孟氏所言,其细密畛域,又多有杂厕难理之趣,如各国现制,立法部间有司法、行政事务,行政部或有司法、立法行为,推之司法部,亦莫不然。盖缘各国规定,自有重轻,运用之妙,各存权变。要之三权形式,均存孟氏学说之精神,苟以立宪名国,则未有出此范围以外者。乃宪法大纲十一条注云:“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废法律。”浏览此语,不禁狂笑欲绝。推其误谬,盖迥不知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纲之为何意,故创为两权分立之言。不知法律之规定者,非仅实行于法院,即所谓实行司法权者。而政府即所谓实行行政权者。亦本此以为操纵者。共不同之处,司法以适用法规。为最终之目的,行政则以得特定之结果为目的。其操纵虽各殊轨,而壹准绳以法律,则固无或少异。如原注所谓“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执此意以推之,则凡行政之官,执行一切,无须法律规定,惟听命令而已足;全国法律,仅用民刑诉讼,供法部之实行,其余若现今各部诸行政章程,均可付之一炬。盖不如是,不能以符原注者之意也。夫法律者,岂仅民刑诉讼而已耶,举凡各部规定之条纲,莫不属于法律之一种。若如原注所谓,则是惟司法权中者始为法律,余如行政部中之章程,苟不付之一炬,即当谓之曰命令。如此作用,亦可谓法律最简单之国家矣。且专制时代,诸事操自君主,故命令恒与法律无区别;至立宪之制兴,而剖析之观念始具,凡经议会协赞者为法律,(此法律二字系狭义名词,与上举者大异)。其未经者为命令。然观各国现势,凡行政各部诸要务,鲜有不经议会规定者,至其细微之件,或以命令行之。果如原注所云,则行政悉命令,是与立宪制无涉,不过专制之余习。然区区司法部,又何不以命令废之,而多此一层小限制耶!尤奇者,标其名曰两权分立,既壹以君上行之,则所谓立者果安在也?且吾闻有三权分立之制,而两权者殊

未尝闻。意者特开新制,已将立法权消融于行政、司法中,拟以凡事惟命令,无所谓法之可立。然又附举议院法,其设此者,将以为立法机关欤,则合司法、行政为三权,否则必视此以为参谋部斯可耳。自非然者,两权分立,虑无实现也。总之此种条解,实于三权分立之义茫乎未闻,故于司法、行政之内容,法律、命令之意义,无往而不背驰,其结果现象,至创为两权分立之奇语。不图起宪法草案者,乃至肤陋,不审法理若斯!

今且退言之,法理研究虽非有高深宏远之意,顾亦非浅近易尝者,至于字句流通,文情明达,凡我国人,计所深究,况宪法为国家大典,其人才又为史家所收罗,则法理未能,而文理必有异于侪偶,此固人人所敢断言,而吾辈亦夙无异词者。乃细察条文,复多隔阂之字句,岂文义渊深,吾侪不能神寤耶?姑举两事以质阅者。(一)君上大权第一条:“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远尊戴”。按此仿自日本。而日本则以天皇自开国以来未尝易姓,故以“万世一系”四字形容之,此日人常以骄万国者。我国朝代累更,帝位时易,本朝开基,历世几三百年,以云万世,岂实录乎!萃此者亦自知其不伦,乃以日本溯洄之字,转而沿流之,变形容词为动作词,殆欲以秦一世至万世之意,隐寓其中乎?不然,钦定宪法,语意当出自君上,若本臣民尊戴一姓之义,是于钦定之义,大相凿枘。则是拟以日本,为不通原文之义;本诸臣民,为大反上谕之文。(观各国宪法,文义均用契约体,此宪法大纲作臣民语气文,当为民定宪法,而又表明为钦定者,是君上代臣民说话,可笑孰甚)。如斯文义,可理喻乎!(二)第二条:“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考欧西宪法,君主亦多有神圣二字。推求其原,本于罗马,当贵族专制时代,人民为保护权利计,特选护民官,以神圣二字冠之,无论有无罪恶,均不负责,盖所以抵贵族者。嗣后国君袭之,遂为习惯。日本采用,学者多讥之,谓于事实法理全无涉也。今复益以尊严二字,其义更不能索解。谓以敬君上耶,则神圣二字尽矣,岂有神圣而不尊严乎?是仿徽号累积之例,又赘文之大不安者也。且此条之要义,在“不可侵犯”四字,而上文之形容,须因自国之历史酌量之,今沿袭于东西,既未明其义,而增益自本国,复又昧其理。即以词赋文句论,彼“神圣尊严”四字可联系乎?况法律名词,而不可以丝毫乱耶。以上所举,略见一班。诸如此类,繁不胜言。质而言之,国文亦格格耳。且法规之文,最重明晰,倘真意不易理会,人民之欲据以证权利义务者,将梦梦焉弗尽知也。昔希腊有暴君曰底哇里修斯者,每制一法,必悬诸百尺竿头,令民难读,致冤民极甚。故西人谓立法者若草难文,用奇语,使常人不解者,是底哇里修斯之徒也。今宪法大纲真有沿据此态之势。谓其为纲,则提要不存;谓其为法,则规定不备。而所用名词,又多不中不东,暧昧模糊。苟逐条研求,而大意又晦盲不露。如议院法第一条,骤见之不知有无限渊义,非细意体帖,不能核其周折,待审确后,而仍可作他意理解。如此立法,殆亦别具底哇里修斯之手段耶!英儒边沁以法律之文辞,取譬珠玉,且谓法典之价值依其文章用语而定。吾于宪法大纲,亦并以此言论之。

三曰反事实一国之法治,必附丽于民情、道德、风俗、习惯以为准者,固矣。然明知有反于此义,而顾不能限制,或以前此恶习,而更宜于改良者,此万不可以无谓之条文,再增恶俗之习惯。盖世事有不能防闲之途辙,而习惯有当改良之精神也。乃选举法第二条注选举权及被举权之资格,竟有品行悖谬、营私武断及身家不清两项。果实行第一义,则议员将无正士;果实行第二义,则草野沉霾奇杰。在创制者之意,以人生之品行既堕落,则一跃而为议员,更将有不堪设想之势,不如明限禁之为得,其用心似若,吾亦服其真忱矣。抑知所谓品行悖谬、营私武断者,将以何为标准乎?实有劣迹,则有被人控实,事未清结,业经注明无选举权被选举权之内,兹尚立此宽大无垠之限制,恐选举竞争时,其奸狡卑劣与夫不肖官吏,或以自私,或以报怨,均缘此条文,为剥夺善良权利之具。而自好者又不以此时机胁人,宵小乘便者利此而公行以为利。其为绝对恶果,殆可意计其有必然者。至于身家不清,致失权利,同此为人,乃以出身而论,是故中国数千年之恶习,而甚有反于公

理者。今既立宪,则将胥此一类之心理而铲绝之,又乌可留兹遗孽,以抑阻人民进化耶!诚如所定,则凡有生伊始,虽圣贤之姿,而因其父母之卑污苟贱,致缘引而消灭其人权,国家公理讵若此耶?且既有营业不正之限制,则自身之堕落,其惩警已属周至,又何庸再事苛求,大干天地万物一体之念哉!凡此两条,皆于事实显背,然犹有可解说者,以原本旧法余意,特未及审思而改革耳。至选举法要领第六条:“凡人民于选举之前,非在原籍地方住居满一年以上者,暂停其选举及被选举权”,如此规定,不知据何理由?将谓人民善良,惟以闭门不出者为标准耶?夫世固有浪游四海而心性恶劣之人,而蜷伏一乡终身未他适,其无恶不为者亦未尝不多见也。将谓被选人须知民隐,乃以常住本地为定择,而选举人亦非久住本地不能熟习人才,有失于遴选之虞耶?不知议员之职虽以体察民隐为先,然尤以识天下大局为要。使不能会通情势,虽谙习乡中琐屑,其于议院中议案有一毫补益者殆几希也。至于地方人才,平昔知之最稔,虽遨游何地,无不问讯之甚悉。如以住居原籍一年,始能辨别,稍经世事者,又以知其必不然也。若如原文所定行之,窃恐被选者皆顽固不化之流,而投票者尽愚戆无知之辈。事实所趋,有必然者。何则?方今时势,交通繁盛,而文治枢纽,胥朝宗于各大都市。超轶等伦之士,恒往来于文轨繁盛之区以事经营。或初开化者,亦缘此开化地而增识见。故常居庭户者,必不足以知现今大势。使被选举人而必枯守原籍一年,则夙有名望者多离乡有所规画,其肯抛其所经营者静笼故里,以待此选举之机,吾意虽至愚者必不出此也。高识者既有向隅,而常坐穷乡之老顽固,素能恃邻近乡愿之声,际此时机,遂承其乏而翩然出矣。有选举权者亦缘此义,是惟多数一无知愚氓,纷纷投票,辨别人才之能力,固可预决其疏浅无伦矣。是其结果,求开明被选人,而开明者均见斥;求明达选举人,而明达者无其迹。吾不解此创制者,盍竟不谙世事如此耶!吾意此条用意,亦非有前二者之理由。盖见夫数年以来,草泽志士,东西奔驰,其创为危言激议者,不一而足,恐国会开设后,选举多此道中人,故不惜为无意识之条件,妄意圈禁,以沮遏之。不知天下之乱,非成于明彻世事之人,实皆晦盲庸陋之人致之。国事阽危,非轶群绝类之英杰纵横政界,万难以图急切之拯救。而在上者既以疲癃残疾当其冲,至开设议会,乃尤岌岌以选举此辈继其后。用心如此,吾复何言!

尚有可异者,以堂堂之大清帝国,正正之宪法大纲,无论执何手段,期何目的,然使全出于秉笔者手定,犹不过完全一种专制法律。乃胸中又无定衡,不能自成条例,竟取坊间所译日本宪法,随笔抄袭,成宪法大纲四十条。今试逐一详查,按谱对证,乃至有三十七条照录成文。如是而曰定宪法,当亦万国人人所惊异。然使纯事剿袭,尚完全有异国成式,不自揣量,复有更改,其结果现象遂有六种特质:(一)改字句者,则国文不通,如“万世一系”,“神圣尊严”等是。(二)释意义者,则不谙法理,如“两权分立”等是。(三)增语句者,则昧法文体裁,如满篇赘字等是。(四)换意义者,则纯取专制,如君上大权所定及法律上之岁出等是。(五)变语气者,如钦定宪法用臣民意思等是。(六)滋重复者,如君上大权已载黜陟百司之权,而议院法又加“其用舍之权仍操之君上”等是。综此六事,皆创制人按照成文振笔直书,而字里行间,颇有点缀删削之劳者。至其别具机杼,大费经营惨淡之规定,亦有两条。(一)议院法第二条:“议院提议事件,须关乎全国公同利害者,不得以一省寻常地方之事提议。”此当开议时,议员提案自有审判可否者,各国无规定,避繁文也。德意志以联邦自主,故宪法规定不与各国内部细事。中国欲仿德意志乎?恐政府必不出此。是无谓之过虑,可勿庸多此一幅笔墨也。(二)议院法第十一条:“各省士绅,所设研究议会之会社,须遵照政治结社集会律办理,不准借此敛派银钱,扰累地方,违者由地方官封禁惩治。”大凡法制规定,自有严密界限,盖论理之制,各有归束。此条意义,非无正理,但自有结社律规定,于议院法迥无关涉。不知主笔人曾一览法典未,随意羼厕,殊可詈也。以上两条,甚劳创制人精神,完全出自妙悟者。其他加增之处,前已举之,不更复述。夫一国之法制,自有一国之历史风俗;纵小部之特别宪法,皆当沿自国之

心理酌定。至于宪法之重,则更不能专事掠袭,盖本根之制,万法由之故也。旷观立宪各国,创制之初,亦有所谓母法者,如日本宪法,以澳大利为母。然不过略资参酌,借定大势而已,今取日、澳两国宪法观之,其不同者什六七。而我国乃尽拾日本法而用之,国势合同,讵至斯耶?不然,则胥中国臣民而入日本国籍,守日本宪法可耳;特恐日人又当以新领地域遇之,如台湾人民,不能享宪法权利,我国人又将何处之也。虽然,吾无责焉,彼创制者之心,亦未必遽至若是,特胸无成竹,不得不取他国之成竹而抄袭之。意欲作俑,仅两条而丑态又出;增加字句,则无往而不背谬。至其改易原文,易以专制意义,斯则舞文手段,不可以小过失轻恕者。吾愿天下人其忽此焉可也。

综上所述,曰悖正义,曰昧法理,曰反事实,全体误谬悉归纳于内。其大端可指之义,或未有一一证,在阅者细查原文,自能确彻底蕴。总之,主此稿件者,罪大恶极,殊非一言所能备述。诚欲申明公理,案照国法以惩此率尔代笔人,则第一项,天下自有公愤,吾侪不必预言;若第二项,则西学不通,中学亦不通,照学部考欧美留学生章程,有罚往翰林馆学习三年办法,似为合例;至第三项,则不谙世故,应发往边台效力,稍有阅历,再听差遣。若抄袭成文,或自定而不对题者,则援昔日科举例,暂予优容,罚停数科可耳。吾为此言,甚非恶作剧。如此宪法,实再无第二正当之断案批评,反复观察,只此数言足符其罪。有心人试思之,当亦信予言非尽出游戏也。

抑吾闻宪法制定之目的有五。今宪法大纲,固悖乱秽杂无可言,然发端之先,果具何种意向以至此,斯亦不可不研究者。

(一)治安策:今日民智渐开,均以扩充权利为希冀,风声鼓荡,日上一日,置此不顾,或竟若法兰西之暴动,亦世事所不能预决。苟政府退让为怀,冀防乱事于未著,似此用意,亦计之最得者。然大纲所规定,恐不能满海内人民之欲,或更足以启乱阶。以云治安,殊未符也。

(二)更新策:社会进步,至近日而愈亟,法律变更,亦足以增涨其高度,故一国有大改革,则朝野之事物一新。今政府或慕欧西之文明,冀祛全国之弊政,仿效其意,创为宪律,是固维新家所祷祝,而又海内苍生所欣慰者。然大纲所录举,虽于东西外貌略有摩拟,而中实要款涤净无存。更新之策,亦未确也。

(三)统一策:当国家末世,统制之权每用旁替,地方部酋多各自立以抗王命,或欲协和全国,以画一政府之权势,则统一宪章遂缘此而起。现我国督抚,几成联邦自主之形,而蒙古西藏,亦有瓦解之虑,中央政权多不能行,其为统一之制,亦吾人所至希望者。乃大纲中无一语言及,似视此为非要务。谓之统一,不可名也。

(四)整理策:国势随社会之进步日趋复杂,大经大法多繁文而不适用,识者忧之,遂以整饬为亟。若本朝会典,率有不可行之件,创为宪章,以理前世之弊,政策计此,亦云是矣。无如全部用意,可与此绝不相侔。谓为整理,亦滋款

(五)守成策:大乱之后,国事丝庞,欲述先德,当以改良成法为务,安固君位,亦于此寓焉。观各国大势,其君位有因立宪而久长者,职此道也。我国自洪、杨战后,政府日有动摇之机,甲午、庚子而还,亦有岌岌之势,而近年兵民之变叛,时时迭有所闻,宝位之危,如累卵焉。诚能立宪以清权限,使人君无责,则草泽觊觎之心自泯,而国势亦长此巩固矣。今大纲之意,更反乎此,尤竞以大权独裁为进行。守成之意,亦非然也。

右述五端,皆宪法上最要之目的,凡各国创制之历史,皆可罗织无余蕴。今我国定宪章,计当不出此数端外。盍一一案之,更无一意相似者。岂别据有反此之目的乎?则又非吾侪所敢知。

复查宪政编查馆、资政院会奏遵拟宪法大纲一折,其中声明此折系宪政编查馆主稿。回旋审度,不禁骇异。窃闻该馆人才,号称济济,凡东西洋留学生,平日热心宪政,而又廷试及第者,莫不投身其内。谫陋无识,以夤缘进者,或亦间有其人,然多数人中又率皆为

政法出身人员,秀杰之士当亦不乏其选,况宪政一科又为彼辈夙日留心之件,盍此宪法大纲之编纂,竟荒谬若此其极!平日逢人立宪之口头禅,果安在耶?且立宪政治,固以打破专制为要素目的,彼辈悉政治中人宁不知之,盍拥护专制之毒,尤竭忱不遗力!揆以平昔所愿望,固若是耶?然此犹曰最要宗旨均缘王大臣指导之。不知士君子生天地间,合则留,不合则去。以平生无上目的,一旦归其手订,而又以绝对戾吾意向者,限制我之目的,是令我大反素昔之意旨,人苟自爱,何事必为此举也。是知此辈之言立宪,壹以逢迎时俗,趋谒上意为转动,曾无所谓目的,无所谓定向也。今姑宥其卑鄙恶劣之罪,若宪政组织又彼辈所乐道,宜乎一切内容均当澈究而无余,盍草此大纲数十条,乃竟不谙法理,不解法律名词文式,究其极端,乃至不通国文?是平日之侈口张皇宪政而眇无讳忌者,其自信果操何术耶?夫法律之学亦非有渊深难明如哲学之意义,既为彼辈所素习,又常持此以骇人听闻,而犹暗昧若是。岂以伺候公卿,奔走形势,嗫嚅趑趄,惟希意承颜是计,于学术一道,已久付诸无预重轻之列,遂取向日所略事习者,亦忘之尽净?!然久于宦场,阅历众多,虽于学术有退化,而世事人情,计必大有审择,乃又未能熟习国体民情,而为改良社会之计画,投笔从戎,复专为抄录成文之作用。倘用老吏为之,尚能体帖周惬,完全中国成式,不意建设此新衙门,网罗此奇能士,至所拟条件,乃成一种不中不东不欧美之新法制。吾念及此,而不禁为该馆惜也。夫宪政编查馆为我国新政之中枢,其人才集合又非一二行政官可照例派差,皆以能文知政者为准则,犹复容此浅陋无能辈于其内。岂海内真乏人才欤,盍以如此要件,而克操于此辈之手也?大抵近日之所谓立宪派,类能卑躬屈节,以趋承王公左右,而满口政见,或能借一二书报为演说。当局本无知,以为此奇才异能皆附我者,遂为之提励而引用之。抑知堕落无耻士,皆可以执此道者卜之。更证以数十条之宪法大纲,益信予言之非妄也。今复有一言为宪政编查馆诸君子告者:前事已往,可毋言矣。尚幸此次大纲,未严定以如此界限,嗣后不能少逾范围,是不过资人口实,成历史上笑柄,未见实行,则其条文宗旨,犹可以良法更张之。所愿努力前途,敬慎从事,再蹈前辙,势将公布,变更废止,其手续又异常艰难,而朝野安危亦均于此中朕兆,于彼其时,苟有乖误,虽诸君欲改而不得。千钧所系,慎勿一误再误,致大乱不可收拾也。更复有为请愿速开国会代表告者:宪政之实行与否,固以开设国会为定衡,然尤以争宪法之良否为断。各国历史,如法兰西路易十六时,乃以开国会而愈增乱机。至现今之可证者,俄罗斯不尝有国会耶,波斯不尝有国会耶,土耳其又不尝有国会耶,而专制威焰卒未稍减,内部骚乱且无岁或宁熄。盖宪法之成文,所以保障国会之权利,使完全为专制宪法,若俄罗斯所规定,君主受命于天,不受法律干涉,而议会皆可由君主随意解散,则是国会亦终无丝毫能力之可言,不过增一官厅,添数百委员而已。如斯国会,曾不若不开之为愈也。英吉利本无宪法成文,而国会之权力,至凌国君而上之,此沿数百年历史逐暂增进,非初开会议即若是者。我国欲仿英吉利,不问宪章之有无,惟以运用国会政治为能事,此则万难企及,或能焉亦拟以数十年为期,我国现势,能久支乎?若仿俄罗斯等国,一任宪法之条规专横,暂置不论,而以得开国会为饱意,时而招集,时而解散,胥随君上独裁之意向为成立,而议院权限惟议岁出入为天职,且款项皆以君主先定之,而令其供命惟谨,如斯国会,复奚益乎?即如此次要求缩短开国会之期限,其允否尚未可测,即令俯如所请,缩至三四年内行招集,然宪法之成文固诸公所未论议,倘使发布宪法即仍此宪法大纲之旧而扩张之,是虽有议院,直赘疣,且耗财耳。愿诸公请愿速开国会,幸勿于宪法大纲不敢议及,冀图敷衍,以幸其编宪法之时必自改订。是犹两国角逐,而望敌酋束手请命,匪特不能,且因懈备而摧败尤烈耳。夫智者举事,多预机于先,即令朝廷无反民之念,而宣言随我民意以为转移,然事未实行,即不可谓为效果之所在。况此宪法大纲,既昭著于典册,使后此诚仿此而实行,吾知虽有国会,亦步俄罗斯后尘已耳。乌乎!殷鉴在前,盍其奈何弗留意!

(选自《民声》第1期,1910年5月出版。)

浅谈科学管理与企业文化管理

浅谈科学管理与企业文化管理 科学管理―美国管理学家泰罗在《科学管理原理》一书中指出:所谓科学管理,不是一套效率机构,不是一套计件付酬新制度,也不是一套奖金制度和红利制度的科学管理,而是工作于某一机构或某一产业的员工的一种“完全的心理革命”――是一种关于他们对工作的责任关于他们对其雇主等方面责任的“完全的心理革命”。“科学管理”的四项原则:1、对人的劳动的每种要素规定一种科学的方法,以此代替以往凭借经验的方法;2、对工人进行科学的挑选,然后进行训练和教育以发展其技能,不能像过去那样由工人自己挑选工作,设法训练自己;3、真心诚意地与工人合作,以确保全部工作都能按照已确立的科学原则进行;4、在管理人员和工人之间均等地分配工作和承担责任。 企业文化―是一种归属于组织文化范畴的特殊的组织文化。它主要是指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企业组织在其所处的特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共同价值标准,行为准则,基本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载体的总和。企业文化渗透在企业的一切活动中,它是一种文化现象,价值观、哲学思想和行为准则等均表现为企业独有的文化心态和氛围;它又是一种管理理念,即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以文化引导为手段激发员工的自觉行为。企业文化是以管理为目的的文化和以文化为载体的管理理论的有机结合,是企业灵魂的所在。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企业文化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征:1、企业文化的终极目标是构建企业价值观;2、企业文化的现实手段是营造和谐的环境氛围,形成以人为主体的人本书化;3、企业文化的重要管理方式是实施软管理。 纵观古今中外企业管理的整个历史,可以看到大致经历了经验管理、科学管理、文化管理三个阶段,其总体趋势是管理的软化,清醒地认识这一点,对于跟踪世界管理的先进水平,提高企业的管理现代化程度至关重要。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第一次飞跃;从科学管理到文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第二次飞跃。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尽管是企业管理的伟大创举,但它有其时代和阶级的局限。 在泰勒所处的时代,即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期,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低下,工人远远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也许“经济人”假设在当时并非没有道理。该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为了追求最大经济利益,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物质上的报酬,这是传统古典管理理论对人的看法。经济人假说的主要内容是: 1、人生来就是懒惰的,只要有可能就会逃避工作。 2、一般人都缺乏雄心壮志,也不愿意负任何责任,宁愿要他人来领导与指挥。 3、人生来就以自我为中心,漠视组织的需要。 4、人习惯于守旧,把对变革,把个人的安全看得高于一切。 5、人是缺乏理性的,本质上不能自律,容易受他人影响,只有极少数人,才具有解决组织问题所需要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6、一般人参加工作都是为自己的生理和安全需要,只有金钱和物质利益才能激励他们工作。 根据“经济人”假设,管理学家们认为应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刍议会计理论判断论文.

刍议会计理论判断论文 2019-05-18 摘要:在会计界,学者对会计理论一直存在着争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受到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对会计理论存在着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这种因素是不能由人自身能左右并且改变的。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会计理论判断的理解程度以及判断方法的使用不同,从而对会计理论产生种种认识。这项因素可以通过一定的学习是可以提高的。本文试图通过对会计理论判断的概念、特征、方法等要素的分析探讨,使读者对其有所深入了解。 关键词:判断会计理论会计理论判断 由于受到主观条件以及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人们会形成不同的主观认识。那么,我们如何去辨别这些认识呢?这就需要我们对形成的认识做出判断。会计界也是如此,当人们对一个会计理论有新的认识、看法,人们便会分析这种认识是否正确,就需要对会计理论进行判断。 一、会计理论判断的界定 (一)会计理论判断的概念 会计理论判断作为一个复合词,是由会计理论和判断所组成,所以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判断。 1.判断的概念 亚里士多德曾经这样定义判断:“真假的问题依事物的对象的是否联合或分离而定,若对象相合者认为相合,相离者认为相离就得其真实;反之,以相离者为合,以相合者为离,那就弄错了。”传统逻辑学对判断下了定义:“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任何思维对象都具有一定的性质,并与其他事物对象具有某种关系。思维对象的性质与关系即为属性。所谓断定,就是指明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属性。 2.会计理论判断的概念 通过对判断的清楚认识,再结合会计理论的认识,笔者认为会计理论判断是指对会计理论的性质以及两个或者更多的会计理论概念或者其他概念之间的关系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二)会计理论判断的特征 为了更加深刻认识会计理论判断,需要对其特征进行分析。会计理论判断的'特征主要有:

2017法硕考研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2017法硕考研: 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和意 义 答:主要内容是:1.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所谓专政,一是将地主资产阶级拒绝于政权之外,二是剥夺他们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三是使用革命武力和法庭镇压一切反革命复辟活动。2.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它保证工农大众参加国家管理,便于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议行合一原则。它是根据革命实践及苏联经验建立的新式民主制度。3.规定了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工农兵及一切劳苦民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保障条件。4.规定了苏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宣布中华民族完全自由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及不平等条约。与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站在一起.苏联是巩固的同盟者。对受迫害的世界革命者给予保护。对居住在苏区从事劳动的外国人给予法定的政治权利。《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意义它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基本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纲领。它确认了劳苦工农民众的各项基本权利,鼓舞了人民的革命斗志。它是人民自己制宪的伟大尝试,为以后革命政权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也为全国工农民众指明了革命的方向。但由于缺乏宪政经验和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宪法大纲》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混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的界限;阶级路线上搞左倾关门主义和国家结构问题上照搬苏联经验等。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凯程简介:

科学管理在中国的现实意义

科学管理在中国的现实意义 ——国有企业的科学管理 二十世纪初,美国古典管理学家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提出了科学管理理论,管理学理论研究由经验管理理论阶段进入了科学管理理论阶段。近百年来,科学管理思想仍然在世界范围内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科学管理理论逐渐被广泛运用到企业的改革建设中,并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下面我将结合中国国有企业的实际,谈谈科学管理在中国的现实意义。 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其效益的高低和制度的健全与否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针对我国国有企业因政府长期大力扶持,导致企业缺乏竞争力与创新精 神等问题,国家已经有了三次较大的改革调整,从企业经营承包制,到现代企业制度,再到现代产权制度。三十年艰辛改革与建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实现了层层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的动力和发展的活力得到激活,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国有经济总量进一步增加,国有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例如,在企业权力分配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就存在着很明显的不合理因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进行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那么,目前国有企业在管理上究竟存在着那些问题呢? 一、“产权不清”致使企业决策的不科学

受到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性限制,决策者的利益与他所决策的企业的利润没有长远关系,造成决策者管理主人翁意识淡薄。同时企业中大部分决策者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政治色彩浓厚,不讲规则,企业管理决策采取领导“拍板式”权威决策,民主决策被严重亵渎,这样常常会因为一个错误的决策使整个企业面临绝境。 二、“关系”管理模式长期存在,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和完善的报酬体系 在大多数国有企业里,一个人权力的大小大都取决于他与其他人的关系。这也是由于多年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导致的,可将之称为"关系"管理模式。同时,由于企业中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和完善的报酬体系,再加上复杂的关系网的存在,每个人获取的真正报酬直接取决于其权力。在这种情况下,一名管理者所重视的是权力的攫取,掌握与控制信息就成了维护其控制权的主要手段,对企业利益关注甚少。由此导致下级与上级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管理效率极低。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何政府要把加大“反腐倡廉,纠正不正之风”的力度放在国企改革的突出位置,实在是问题严重性所致。 三、管理职位选秀论资排辈,形成升职“黑洞” 国企管理岗位选拔大多采取资深职位制,即在选择管理人员时大多依据其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与经验,使得大量的技术专家升到管理岗位上以后不能胜任管理工作,年轻而具管理能力的人才又不能

“从脾论治”理论内涵刍议-陈智慧

69 第18卷 第8期 2016 年 8 月 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 OF TCM Vol. 18 No. 8 Aug .,2016 尚未发生脑转移就应注意到脑转移的预防[23],防止 发展至脑病期,可以给肿瘤疾病的预防和分阶段防治提供理论依据。 总之,结合生理屏障完善卫气营血理论,可为临床许多脏器功能衰竭疾病、脑科疾病、恶性肿瘤的治疗提供新的理论依据和治疗学基础,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医理论。◆ 参考文献[ 1 ] 郭海,杨进.对卫气营血理论的思考[ J ] .中医药信息,2007, 24 ( 1 ):3-5.[ 2 ] 靳红微,王振瑞.温病学关于“卫气营血辨证”表述中存在的 问题[ J ]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7,13 ( 4 ):257-258.[ 3 ] 田燕,刘玮.皮肤屏障[ J ] .实用皮肤病学杂志,2013,6 ( 6 ): 346-348.[ 4 ] 吴晓东,施毅.气道防御屏障[ J ] .中国呼吸与危重监护杂志, 2011,10 ( 3 ):301-304.[ 5 ] 孙涛,夏世金,吴俊珍,等.低氧性肺气血屏障炎症与机制[ J ] . 中华肺部疾病杂志(电子版),2013,6 ( 6 ):547-550. [ 6 ] 刘贝妮,姚树坤.食管黏膜屏障功能及其检测方法研究进展[ J ] . 胃肠病学和肝病学杂志,2014,23 ( 12 ):1373-1375.[ 7 ] 罗丹,向未,肖国辉,等.胃钻膜屏障功能及其中医外治法的研 究进展[ J ] .光明中医,2014,29 ( 1 ):202-204.[ 8 ] 王丽姣,周国华.肠黏膜机械屏障的研究进展[ J ] .医学综述, 2011,24 ( 17 ):3702-3704.[ 9 ] 王亚琴,窦骏.黏膜免疫:结核疫苗免疫的新途径[ J ] .微生物 学免疫学进展,2009,37 ( 4 ):53-56.[ 10 ] 郭海,杨洁,龚婕宁,等.从黏膜免疫防治慢性肾炎经验[ J ] .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12,28 ( 5 ):817-818. [ 11 ] 邵淑丽,刘庆华.血管内皮屏障功能及其调节的信号传导机 制[ J ] .解剖科学进展,1999,5 ( 2 ):107-110. [ 12 ] 肖贞良,孙耕耘.血管内皮屏障功能调节的研究进展[ J ] .生 理科学进展,1998,29 ( 3 ):215-220. [ 13 ] 王拥军.适应与代偿[ J ] .中国卒中杂志,2007,2 ( 7 ): 641-643. [ 14 ] 马金柱,王化磊,郑学星,等.天然免疫屏障-血脑屏障调 节的研究进展[ J ] .细胞与分子免疫学杂志,2013,29 ( 8 ):885-888. [ 15 ] 王世召,张立民,张云鹤,等.血脑屏障与免疫炎症反应[ J ] . 中国临床神经外科杂志,2015,20 ( 7 ):439-442. [ 16 ] 陈勇,兰风华.DNA 疫苗黏膜免疫的研究进展[ J ] .医学综 述,2006 ( 8 ):500-502. [ 17 ] 李秦,王红.肺与大肠相表里的现代研究[ J ] .临床和实验医 学杂志,2011,10 ( 5 ):387-388. [ 18 ] 顾恪波,孙桂芝.卫气与免疫相关性研究进展[ J ] .江苏中医 药,2012,44 ( 10 ):75-77. [ 19 ] 刘勇,吉亚军,刘丽,等.临床常见肿瘤的诊断与综合治疗[ M ] . 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29-39. [ 20 ] 李恩.中医肾本质与肾-骨-髓-血-脑一体论研究[ J ] .现 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0 ( 6 ):21. [ 21 ] 颜勤,徐学义.益肾活血化痰法治疗脑萎缩的体会[ J ] .中医 杂志,2005,46 ( 12 ):896-897. [ 22 ] 王倩,刘力,范文涛.益肾活血胶囊促进缺血性脑损伤神 经功能恢复临床疗效分析[ J ] .吉林中医药,2011,31 ( 1 ):39-40. [ 23 ] 李庆超.以系统论的观点认识肺癌脑转移的预防与治疗[ J ] . 中国医药指南,2010 ( 12 ): 203-204.“从脾论治”理论内涵刍议 陈智慧1,张哲2,裴宇鹏1,杨关林1 (1.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 沈阳 110847;2.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 沈阳 110032) 摘 要: “内伤脾胃、百病由生”“脾胃为后天之本”,辨证必溯源于脾胃。因而,“从脾论治”之法受到广泛重视,其临床疗效日益凸显,然其理论内涵仍有待系统阐释。该文旨在从理论基础、病因病机着手深入探讨“从脾论治”的理论内涵和学术价值。 关键词:从脾论治;理论内涵;中医 中图分类号:R22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42X (2016) 08- 0069- 03收稿日期:2016-01-10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2013CB531704)作者简介:陈智慧(1987-),女,辽宁建昌人,助理实验师,硕士,研究方向:中西医结合临床。通讯作者:杨关林(1962-),男,黑龙江肇东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中西医结合防治冠心病。 Discussion of Connovative Meaning of TCM Treatment Principle——“Treatment from Spleen”CHEN Zhihui 1,ZHANG Zhe 2,PEI Yupeng 1,YANG Guanlin 1 (1.Liaoni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henyang 110847,Liaoning,China;2.Affiliated Hospit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henyang 110032,Liaoning,China)Abstract:“Kinds of diseases are caused by the invard hurting of spleen”“spleen being acquired constitution”. On the basis of the above theory,syndrome differientiation must sources from spleen. Therefore,“treatment from spleen”is being paid much more attention in the process of Chinese medical therapy and had already shown clinical efficacy. However,the connovative meaning of this priciple haven't elucidated systematically. In this paper,the connovative meaning and academic value of“treatment from spleen”will be disccused according to theory foudation,the etiology and pathogenesis. Keywords:treatment from spleen;connovative meaning;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OI:10.13194/j.issn.1673-842x.2016.08.021

中国革命历史上的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民主的宪法,在中国民主宪政史上具有划时代性。它与中国历史上的某些所谓“宪法”、“约法”,有着本质的不同。 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大纲》,是一部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确保人 民民主制度的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彻底反帝反封建,实行工农民主专政,保证革命在全中国胜利的纲领。 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 庄严地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共17条。《宪法大纲》的基本内容是宣布中 华苏维埃要在全中国实现的基本任务。” 这部《宪法大纲》是在革命战争日益剧烈和扩大、苏维埃政权还没有在全中国普遍 建立的时候制定的。因此,它在第一条中,就开宗明义地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本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 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 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上述基本任务和目的,这个大纲确定了以反帝反封建为中 心的各项革命纲领和政策、方针。 在消灭封建剥削方面,规定以消灭封建剥削及彻底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颁布土地法,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雇农、贫农、中农,并以实现土地国有为目的。在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方面,宣布中华民族的完全自由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宣布一切与反革命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无效,否认反革命政府的一切外债。在苏维埃领域内,帝国主义的海、陆、空军不容许驻扎;帝国主义的租界、租借地无条件地收回;帝国主义手中的银行、海关、铁路、商业、矿山、工厂等,一律收回国有。在目前可允许外国企业重新订立租借条约继续生产,但必须遵守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令。 关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要建成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在《宪法大纲》中明确规定了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即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色 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是国家的主人,都有民主的权利。对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等和一切剥削者以及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这些人没有选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第一,拒绝他们于政权之外,完全取消他们的选举权,取消他们在红军中在地方部队中服兵役的权利;第二,剥夺他们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第三,利用革命武力与革命法庭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 在这部《宪法大纲》中,特别强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公民的民主权利。规定公民 享有:平等权、参政权、参军权、民主自由权、信教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八项权利。例如: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16岁以上者 有选举权与被举权;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有真正的信教自由;承认婚姻自由,保护妇女权益;宣布八小时工作制,规定最低限度的工资标准和失业津贴,创立社会保险制度,并有监督生产之权;在受教育权方面,规定了在进行革命战争许可范围内,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应保障青年劳动群众的一切权利,积极地引导他们参加政治的和文化的革命生活,以发展新的社会力量。 在异常艰苦的战争环境中,规定了人民应享受的八项权利,这在百余年来的中国宪 政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是中国共产党实行人民民主的一个伟大的尝试。

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

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旅游管理 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 林文超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心理学及行为学不断成熟,管理已经演化为以人为核心的管理理念。酒店管理工作,对于酒店的运营发展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始终都发挥着重要的影响。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是现代酒店管理中非常关键的工作内容之一。如何在酒店的管理工作中,实践科学性和人文性的发展理念很重要。本文将简要分析,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方面的相关内容,旨在进一步提高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水平,进而促进酒店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一、前言 在实际工作中,酒店管理不仅会涉及到管理学的普遍原理,且具有一定的行业特征。为了更好的促进酒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酒店管理工作中,进行基于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的理论,并针对酒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深入探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对于酒店适应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非常重要。在酒店管理工作中,重视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并逐渐梳理出酒店管理中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之间的关系,提高酒店发展的竞争力,是酒店将来发展中应重点思考的问题。 二、酒店发展中的科学性与人文性 结合酒店管理工作的发展史进行分析发现,酒店发展中的科学性与人文性,主要表现在初创酒店管理阶段、酒店管理的发展阶段以及新时期酒店管理阶段三个主要阶段。科学性体现在酒店管理工作中的表现,主要体现在酒店管理制度化、

规范化变革的发展,促使酒店管理工作逐渐走上正常的发展道路。其次,人文性在酒店发展中的表现,更多的是体现在酒店的服务理念上,“顾客就是上帝”。为了促使酒店管理工作取得成效,酒店自身从服务、企业体制及人员培训方面进行总结,制定出符合酒店发展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方法,能够有效的促进酒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 (一)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酒店科学管理相对于人文管理起步较早,发展的速度也较快,这也是酒店行业发展的一种趋势。我国酒店的科学管理方式,大多是借鉴国外酒店管理的成功理论和经验,通过发展科学管理,逐渐实现系统化的管理工作,促使酒店管理工作能够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趋势。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是实现酒店高效管理的一种有效措施。在酒店管理工作中,结合酒店管理的实际状况,深入分析科学性与人文性管理工作的优势、作用,合理的制定酒店管理的具体措施,能够有效的提升酒店管理的工作成效,提高酒店发展的经济效益。 (二)酒店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应用建议 在科学性和人文性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分析的过程中,酒店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应用建议,是有效完善酒店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为了更好的发展酒店管理工作中,重视酒店管理中人文管理实现科学化发展目标,探讨酒店经营管理中的有效策略非常重要。通过实践工作经验总结出人文管理的原理及方法,并将其逐渐应用到酒店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使酒店管理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理念,是酒店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工作问题。

宪法学重点

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资产阶级学者传统的宪法分类: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其他的宪法分类:原生宪法与派生宪法;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和中立性宪法;政治自由主义宪法、君主立宪主义宪法、社会改良主义宪法和独立民族主义宪法;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和语义性宪法。 宪法产生的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宪法制定权:简称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制宪权是自然法中存在的一种“始原的创造性”权利。 制宪权是一种受制约的权力,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界限,主要表现为:受制宪目的的制约;受法的理念制约;受自然法的制约;受国际法的制约。 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这四大基本原则构成了宪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体,成为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基本支柱,具体说来即人民主权是逻辑起点,基本人权是终极目的,权力制约是基本手段,法治是根本保障。 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宪法形式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和宪法的结构形式,宪法的渊源形式是指宪法基于不同的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外部表现形式;而宪法的结构形式包括宪法体系和成文宪法典的结构形式。 宪法的渊源形式主要有: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宪法解释和权威性宪法著作。 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大致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的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式。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法规范的特点:政治性;组织性与限制性;最高性;稳定性与适应性;制裁性;原则性;历史性与概括性。 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和制裁。 宪法规范的种类: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程序性规范。 宪法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

科学管理理论和人际关系理论

梅奥的人际关系思想与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的区别 ——管理学在新人文主义思潮下的理论发展 【摘要】人际关系思想与科学管理思想最具有区别性的一点就是从“经济人”假设转为对“社会人”的关注,管理学之所以有这样大的理论创新除了管理学家自身的实践研究还与当时“新人文主义”发展的时代思潮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关键词】经济人;社会人;新人文主义 梅奥的人际关系思想与科学管理思想从大的方面来说主要有如下三点区别: (1)泰勒把人看做经济人;梅奥则认为工人是社会人,除了物质需求外,还有社会、心理方面的需求。 (2)科学管理理论仅注重正式组织的作用;而人际关系学说提出企业存在非正式组织。 (3)科学管理理论认为金钱是刺激人们工作积极性的唯一动力;梅奥认为提高生产率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工人的满足度,即工人对社会因素特别是人际关系的满足程度。 从理论创新角度出发,第一点无疑是古典管理理论与行为管理理论一个重要的分水岭。 泰勒提出的经济人假设起源于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关于劳动交换的经济理论。亚当斯密认为:人的本性是懒惰的,必须加以鞭策;人的行为动机源于经济和权力维持员工的效力和服从。以此泰勒也提出了管理学上基于这一理论的一系列方法: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完成生产任务,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人的感情和愿望漠不关心;订立严格的工作规范,加强法规管制;强调以物质手段刺激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同时对消极怠工者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在十九世纪末工业革命起步不久的情况下泰勒的理论对提高社会生产力无疑是具有进步作用的。 那为何经济人假设不再适用于企业管理发展,而梅奥的社会人理论随之应运而生呢这就要谈到二十世纪初产生的一种新思潮——新人文主义的诞生了。新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尊重人性,理论基础是人性论。关注的是人的潜能,感官和感情的欢乐和痛苦,最重要是人的思想境界的不断提升。讲求正确处理对于自己的关系,对于别人的关系,对于社会的关系。新人文主义世界观强调的就是人的个体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为梅奥人际关系理论的提出提供了丰富的精神土壤。 梅奥的“社会人”假设主要内容为人是“社会人”,影响人的积极性的因素除物质因素外,还有社会的心理的因素,因此不能忽视社会和心理因素对工人工作积极性的影响。理论中强调人的社会属性和关注人性方面于新人文主义的内涵不谋而合。它认识到人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在复杂的社会中生活,因此必然少不了受到社会各方面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人在社会上生存是少不了与人交往的。人们去做一件事情,目的也就是处理人和人,或人和事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属于交往的范畴。

宪法大纲

北京工商大学宪法学考试大纲 宪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编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 第一节宪法释义 一、宪法概念的发展 1.中国古代宪法含义 A.指一般的法律 B.指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C.指颁布法律、实施法律 2.西方古代宪法含义 A.在古希腊,宪法是法律的一种。 B.在古罗马,宪法是皇帝颁布的诏书谕旨 C.在中世纪,宪法是用来表示教会和封建主特权以及其与国家关系的法律。 比较古代中西方关于宪法的含义,两者都有法律的意思,所不同的是在西方宪法被视为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组织法,在中国则没有此种区别。 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法一词是从日本传入中国,在中国最先使用宪法一词的是王韬先生,而将宪法一词推广的应归功于近代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他在《盛世危言》中要求清政府立宪法,开议院,实行君主立宪。 第二节宪法的特征 宪法同其他法律相比,有其本身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A.宪法规定的内容和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于其他法律 B.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C.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第三节宪法的定义 1、西方学者对宪法的定义多注重宪法的法律特征,对宪法的本质采取回避的态度。 2、我国宪法学者对宪法的概念的界定有四种观点:(1)单要素说(2)双要素说(3)三要素说(4)四要素说 宪法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表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确认和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四节宪法的本质 关于宪法的本质争论的三种观点 1、神的意志论 2、全民意志论 3、阶级意志论 马克思主义观点: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第五节宪法分类 一、宪法分类的意义 1.对宪法分类有助于我们认识、了解各种宪法的优缺点和本质 2.对宪法分类有助于进行宪法的比较研究 3.对宪法分类有助于宪法的解释 4.对宪法分类有助于宪法的制定和修改

科学管理 规范引领 与时俱进 培养人才

科学管理规范引领与时俱进培养人才摘要:针对职业学校学生的现状及普遍特点,如何切实加强职 业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应突出抓住职业学校学生的“出勤”、“考试”与“成绩”及“第二”课堂,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学生管理各项工作,从而实现科学管理、规范引领、与时俱进、培养人才的目的,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为学校全面、健康、科学、可持续地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abstract: how to enhance the student management in vocational school under the current character is a question . in my point of view, the following four sections should be emphasised : attendance, test ,scores and second classroom; by implementing all guildlines in a fairly , beneficial and reasonable way, we can fully improve our management quality and make all our strengthes to the conprehensive , healthy ,scientific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our school, thus our goal of scientific management , standard lead , advance in times, nurturing talents are surely to be achieved. 关键词:科学;规范;与时俱进;人才 key words : science, standard , advance in times , talent. 一、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现状的分析 目前,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普通高等院校和高中的 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兴起,以及社会上对人才的

_中华民国临时约法_与_钦定宪法大纲_比较研究

劣相形,胜败立判矣。知痛求医,勿敢讳医。”“欲纳吾种族而跻于优胜不败之地,以与欧美民族者相颉颃而超越之,则惟兴吾女学,以端天下之母范。”“女子为人群之母,母教之不讲,民品所由败也;女学之不昌,人种所由弱也。” 留日学生创办报纸的观点明显地表现出对“天演”中“种族渐劣”、“人种所由弱”的畏惧与担忧,由此可以看出严复《天演论》的巨大的启蒙效果。 《中国新女界杂志》第五期以“醉白词人”笔名发表的《幽兰怨传奇》是一篇文艺作品。文中说苏州有一个名胡仿兰的女子因放脚,而被其公婆虐死。该篇对此表现出极大的愤恨:“这些禽兽和那一班东西,活活地把‘天赋人权’玩了。”“愿持十万横磨剑,誓扫妖雾净碧天,凉血物真堪贱!……怕只怕,美雨欧风如剪,到那时焚琴煮鹤,便为个才子红颜。冠裳相幻夜叉妍,河山春破泥犁变,枪林电闪,墨突无烟,刀光匹练,血海生莲,看劫尽灰残,方晓得亡灭由天演。”《幽兰怨传奇》的作者已经认清了如果中国哪一天由天演而亡灭,就是这班玩弄“天赋人权”的魔王恶鬼所造的孽。革命者“愿持十万横磨剑”,扫灭妖雾,推翻专制。 革命者已经认识到,专制的满清王朝是不会给人民自由与民主的,也绝不会接受变法。1907年,留日学生周仲良在《河南》第三期用“明民”为笔名发表文章《预备立宪者之矛盾》云:“国民普通之自由,彼不能于立宪时代保护之,乃反于立宪时代剥夺之。国民政治之权利,彼不能于立宪时代促进之,乃反于立宪时代限制。非丧心病狂奚为?”《河南》第五期“明民”又发表文章《中国变法之回顾》曰:“因故政府之于吾民不欲其智,而欲其愚;不欲其明,而欲其闇;不欲其强,而欲其弱;不欲其刚,而欲其柔。然后彼可高卧于九重,偃然肆于吾民之上,而坐收指挥奠定之功,脱使吾国能长此终古绝客闭关,亦未始不可。永享升平,维持专制。” 中国留日学生与革命志士组织同盟会,决心与满清专制政府决一死战。辛亥志士已经完全认清了满清王朝的反动本质与不可调和的敌我关系。 《河南》第四期用“鸿飞”之笔名发表的文章《对于要求开设国会者之感谓》:“故时至今日之政府,与平民既成绝对不相容之势。政府所据之利,即平民所蒙之损害;政府蒙被之损害,即平民所争之利益。故政府自为计以酷虐平民,为无上之长策。若平民自为计,又以脱离政府为最完之远谋。盖其利益相反,得失相敌,而其不能调和;亦可断言,不待龟筮。由是言之,则我平民之在今日,既思所以自全,则当以绝对不能与此恶劣政府两立为第一要义。”这里用笔名“鸿飞”发表文章的就是河南省辛亥革命起义的总司令张钟端先生。辛亥革命志士彻底认识到满清政府的反动本质,做好了推翻满清王朝的思想准备和舆论准备。 中国革命是曲折的、漫长的,在民主共和的思想成长发展的过程中,严复是介绍西方民主思想的第一人,他提倡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以及“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思想,为辛亥革命思想理论的成熟发展、为辛亥起义的爆发,奠定了声势浩大的群众基础和理论基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钦定宪法大纲》比较研究 张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辛亥革命之后,中华民国成立,并颁布了中国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临时约法》尽管还有诸多的瑕疵与不完善之处,但是与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相比较却有根本的区别。《临时约法》是一部代表着资产阶级民主的法律,《钦定宪法大纲》却是站在满清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上为维护君主专制统治而制定的一部宪法性文件,而且还是“钦定”的。今就《临时约法》与《钦定宪法大纲》进行比较,我们就可以看出其本质的区别。 一、《钦定宪法大纲》是维护君主统治的宪法性文件 《钦定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共有二部分:《君上大权》十四条和《附臣民权利义务》九条,共计二十三条,《大纲》每一条都是在维护君主统治基础上而制定的。 首先,《大纲》的第一部分《君上大权》的第一、 4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11年10月

科学管理理论和人际关系理论

科学管理理论和人际关系理 论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梅奥的人际关系思想与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的区别 ——管理学在新人文主义思潮下的理论发展 【摘要】人际关系思想与科学管理思想最具有区别性的一点就是从“经济人”假设转为对“社会人”的关注,管理学之所以有这样大的理论创新除了管理学家自身的实践研究还与当时“新人文主义”发展的时代思潮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关键词】经济人;社会人;新人文主义 梅奥的人际关系思想与科学管理思想从大的方面来说主要有如下三点区别:(1)泰勒把人看做经济人;梅奥则认为工人是社会人,除了物质需求外,还有社会、心理方面的需求。 (2)科学管理理论仅注重正式组织的作用;而人际关系学说提出企业存在非正式组织。 (3)科学管理理论认为金钱是刺激人们工作积极性的唯一动力;梅奥认为提高生产率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工人的满足度,即工人对社会因素特别是人际关系的满足程度。 从理论创新角度出发,第一点无疑是古典管理理论与行为管理理论一个重要的分水岭。 泰勒提出的经济人假设起源于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关于劳动交换的经济理论。亚当?斯密认为:人的本性是懒惰的,必须加以鞭策;人的行为动机源于经济和权力维持员工的效力和服从。以此泰勒也提出了管理学上基于这一理论的一系列方法: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完成生产任务,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人的感情和愿望漠不关心;订立严格的工作规范,加强法规管制;强调以物质手段刺激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同时对消极怠工者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在十九世纪末工业革命起步不久的情况下泰勒的理论对提高社会生产力无疑是具有进步作用的。 那为何经济人假设不再适用于企业管理发展,而梅奥的社会人理论随之应运而生呢?这就要谈到二十世纪初产生的一种新思潮——新人文主义的诞生了。新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尊重人性,理论基础是人性论。关注的是人的潜能,感官和感情的欢乐和痛苦,最重要是人的思想境界的不断提升。讲求正确处理对于自己的关系,对于别人的关系,对于社会的关系。新人文主义世界观强调的就是人的个体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为梅奥人际关系理论的提出提供了丰富的精神土壤。 梅奥的“社会人”假设主要内容为人是“社会人”,影响人的积极性的因素除物质因素外,还有社会的心理的因素,因此不能忽视社会和心理因素对工人工作积极性的影响。理论中强调人的社会属性和关注人性方面于新人文主义的内涵不谋而合。它认识到人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在复杂的社会中生活,因此必然少不了受到社会各方面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人在社会上生存是少不了与人交往的。人们去做一件事情,目的也就是处理人和人,或人和事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属于交往的范畴。 综上所述,梅奥的人际关系思想与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最大的分歧点来自于对工人属性的不同看法,新的社会环境下新的思潮为新的理论提供了发展空间,由此可见,新人文主义思想的提出对人际关系学乃至于管理学的发展都有重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宪法大纲内容.doc

宪法大纲内容 绪论 第一节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第二节宪法学的学科地位与学科体系 总论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及本质 第二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第三节宪政与宪法 第四节宪法关系 第五节宪法的作用与价值 第六节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宪法产生条件及古代宪法萌芽 第二节近现代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中国宪法的发展 第三章宪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宪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基本人权原则 第三节人民主权原则 第四节民主与法治原则 第五节分权与制衡原则 第四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的概述 第二节公民宗教与信仰自由权 第三节公民人身权利 第四节公民表达自由权 第五节公民的社会与经济权利 第六节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第七节正当程序权 第八节公民的基本义务 分论第五章宪法规范、宪法结构与宪法渊源第一节宪法规范

第二节宪法典的结构 第三节宪法渊源 第六章国家性质与政权组织形式第一节国家性质 第二节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第三节国家标志 第七章国家结构与地方制度第一节国家结构形式 第二节地方制度 第三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四节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八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国家元首 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节行政机关:国务院 第五节国家司法机关 第六节地方国家机关 第九章政党与选举制度 第一节政党制度 第二节选举制度 第十章宪法的实施与实现 第一节宪法实施及其保障 第二节宪法实现 第三节宪法解释 第四节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

第五节宪法诉讼

赠送以下资料 《3D打印技术》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3D打印技术 课程编码:1100001120 学分及学时:1学分理论学时18学时(其中理论课10学时) 适用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开课部门:计算机与互联网学院 先修课程:物联网技术概论、电子技术、无线传感网、传感器原理及应用 考核要求:考查 使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作者:高帆《3D打印技术》著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1.本课程属于设计类的课程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走近3D打印技术》课程是根据国家课程改革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发展的实际状况,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兴趣、特长及本校的课程资源等要素而开发的设计课程。 3D打印技术,是一种以数字模型文件为基础,运用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可粘合材料,通过逐层打印的方式来构造物体的技术。它无需机械加工或任何模具,就能直接从计算机图形数据中生成任何形状的零件,从而极大地缩短产品的研制周期,提高生产率和降低生产成本。与传统技术相比,三维打印技术还拥有如下优势:通过摒弃生产线而降低了成本;大幅减少了材料浪费;而且,它还可以制造出传统生产技术无法制造出的外形,让人们可以更有效地设计出飞机机翼或热交换器。因此,3D打印技术今后会在世界上替代大部分制造业;如果我们不能在3D打印技术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将难以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因此,走近3D 打印技术,了解并学习3D打印技术,对学生今后的学习与就业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课程本着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融合本校办学理念和传统文化。旨在通过学生对世界制造业领域正在迅速发展的“具有工业革命意义的制造技术(3D打印技术)”的学习与实践;在“挥动想象的翅膀”的过程中,体验创意的神奇和伟大;快速提高学生的空间思维能力和创造力;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与合作、协调能力。同时也初步体会3D制造技术将给社会带来的社会伦理困境。 二、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 1. 通过学习,了解3D打印技术的现状,开阔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生活,发展学生的创意思维,激发学生学习技术的兴趣与热情。形成初步的3D制造技术概念以和了解3D 建模的方法,以及对技术作品的鉴赏能力。 2.学习3D建模技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实现能力的迁移与拓展。同时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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