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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场景与法治的向度

生活的场景与法治的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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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场景与法治的向度

姚建宗摘要:人与社会存在的固有事实与本来逻辑显示,法律的存在是以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为前提和疆域的,法治的生成与运作必然依赖于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法治的精神意蕴即人们对法的真诚的信仰的培育、法治的规范与制度的良性运作,都是也只能是在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展开,其点滴的进步与积累是也只能是在现实的人的具体生活场景之中实现的。因此,立足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关注现实的人的具体生活场景,乃是法治的真实路径与基本向度。

关键词:法治、信仰、日常生活世界、生活场景。

我坚信,法治的精神意蕴在于信仰,在于社会成员对法的宗教般虔诚的信仰。而欲求人们对法具有宗教般虔诚的信仰,法本身就必须表明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不仅没有脱节而且还息息相关。因为,作为人的客观的精神生活的信仰,它不可能完全是人的虚幻、错觉,或者冥想,它自有其根基和产床;作为人的存在的基本维度与生活方式的法,也不可能完全是人的主观设计、理性构想和人为制造,它自有其坚实的源头和丰厚肥沃的土壤。

当我们沿着思想的历史轨迹,追溯思想大师们的谆谆真言的大义时,我首先想到了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在其《人性论》一书中提到的基本见解,即,法律起源于基于人性的生活经验的社会常例;其次,我忆起了法国法学家莱昂·狄骥在其《国家、客观法和实在法》一书中阐发的核心思想,即,作为一切人类社会的基本事实的社会连带关系,是所有人类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的真正基础,在其之上,客观而必然地产生了经济规则、道德规则和法律规则,但法律规则本身只是在一定条件下从经济规则和道德规则中上升或者提升为法律规则的;与此同时,法国思想大师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的至理名言又在我的耳畔轰然鸣响:"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与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

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⑴无数次地得到这些先贤的精神训导,不断地受惠于这些哲人的思想启迪,我更加坚定地认为,作为法治之精神意蕴的人们对法的信仰的真实根基与天然产床,这法的源头与丰厚土壤,便是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因此,立足于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关注人的生活现实的具体场景,乃是法治的真实路径与基本向度。

一、历时与共时中的时间与空间维度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其向度认识与路径选择所标示的,乃是其对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的不同态度。

不可否认,由历时与共时形成的人类生活历程在某一确定的时空定位点上,存在着众多的理论家提出的不同的法治理论、学说或主张,也践行着许多不同的法治策略与方案,但无论是法治理论、学说或主张所预示的法治的理想境界还是法治实践所展现的法治的现实画面,它们都是彼此互异的,很难找到两种完全相同的法治理论⑵与法治实践。因此,每一种法治的理论、学说或主张,每一种法治的具体实践,都自然地形成一种法治的"模式"。显然,这些法治"模式"具有多样化的属性。然而,如果我们着眼于这些法治的理论与实践"模式"的基本立场与出发点,以及其关注之焦点与操作运行之措施等方面的区别与差异,那么,还是可以对其做出某些相对准确的区分的。在这方面,著名的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大师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的见解是最有启发意义因而也最值得重视的。

哈耶克把哲学特别是近代以来的哲学分成两大基本类型,一是以笛卡尔、霍布斯、卢梭和边沁等人为代表的建构论理性主义,二是以亚当·斯密、大卫·休谟、埃德蒙·柏克和A·D·托克维尔等人为代表的进化论理性主义。⑶建构论理性主义认为,"人生来就具有智识和道德的秉赋,这使人能够根据审慎思考而形构文明",⑷也就是说,人类社会、语言和法律都是由人为了自己而创造的,而既然所有的制度和组织都是由人创造出来的,那么当然人也就可以按照某种人类生活的理性设计来重新建构或者彻底改变这些制度。哈耶克对这种建构论理性主义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而极其推崇并详细阐述了进化论理性主义的主张。进化论理性主义认为,"各种自由制度,如同自由所造就的所有其他的事物

一般,并不是因为人们在先已预见到这些制度所可能产生的益处以后方进行建构的。"⑸的确,"在各种人际关系中,一系列具有明确目的的制度的生成,是极其复杂但却条理井然的,然而这既不是设计的结果,也不是发明的结果,而是产生于诸多并未明确意识到其所做所为会有如此结果的人的各自行动。"⑹进化论理性主义坚信,"制度的源起并不在于构设或设计,而在于成功且存续下来的实践(或者说'赢者生存'的实践[the

survival of the

successful])。"⑺总之,进化论理性主义确信:"文明乃是经由不断试错、日益积累而艰难获致的结果,或者说它是经验的总和,其中的一部分为代代相传下来的明确知识,但更大的一部分则是体现在那些被证明为较优越的制度和工具中的经验;关于这些制度的重要意义,我们也许可以通过分析而发现,但是即使人们没有透彻认识和把握这些制度,亦不会妨碍这些制度有助于人们的目的的实现。"⑻

这两种哲学立场和态度在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都有程度不同的体现,它们作为世界观与方法论又都或多或少地在理论与实践上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生成及其发展趋势的看法与操作。就法治而言,当然也概莫能外,即,在其向度认识与路径选择上,法治的理论和实践也有着这两种基本倾向:以建构论理性主义为哲学基础的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以及以进化论理性主义为哲学基础的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主张,人类社会包括法律在内的制度与组织,包括法律在内的秩序与观念,都是人在其智识参与之下理性设计并加以贯彻推行的结果;既然人类的历史与现实生活都是理性设计和人为创造的产物,那么显然,人类的未来的理想生活也可以而且应该通过人的理性设计和创造而得到;所以,由法的规范、制度、组织、设施与观念的组合及其运作而形成的秩序状态的法治,其历史、现实与未来也离不开人自己的主观构设与理性创造;因此,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崇尚并推行积极、主动、扩展性的进攻性策略。相反,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主张,人类社会包括法律在内的制度与组织、包括法律在内的秩序与观念,都是在其真实的生活经历之中不断出错与纠错、不断碰壁与转向,在无数次的经验总结与积累之中形成的,从最终的根本意义上讲,在这一过程中,人的智识和理性主要只是用于整理人的生活经验与教训,以帮助人纠

错和转向,其作用固然重要但也的确有限;人类的历史与现实生活不是或者主要不是理性设计和人为创造的产物,人类的未来的理想生活当然也不可能由人的理性设计和创造而获得,它是由人的真实的行动与实践逻辑地展现的;所以,由法的规范、制度、组织、设施与观念的组合及其运作而形成的秩序状态的法治,其历史、现实与未来也必然是由人的真实的生活经历和具体的行动与实践而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理性设计与人为创造构不成决定性的因素;因此,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赞赏并抱持消极、被动、守成性的防御性策略。

由此不难看出,这两种法治理论与实践对法治的向度认识与路径选择,标示着其对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的不同态度。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站在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之外或者之上,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权威姿态指挥、摆弄着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以一种先知般的身份向芸芸众生发布福音,并强迫他们按其指定的路线和方向前进,以使那无数迷途的生灵走上正轨,这种法治理论与实践对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抱持一种不满、不屑又无奈的悲天怜人的态度,其关注的焦点是与现实并无多大联系的未来和理想的生活境界。而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却恰好站在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之中,以一种参与者的立场观察、体味、感悟和理解着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它从历史出发,重点关注的乃是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

当然,建构论理性主义与进化论理性主义的区分只具有相对意义,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认识到,在很多情况下它们是彼此蕴含着的,它们所标明的只不过是某种理论总的倾向体现出的建构论成分多与少、进化论色彩浓与淡和强与弱而已。同样,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和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区分也不是绝对的,任何一种法治理论与实践都是既包含着建构论的成分又具有进化论的因素,建构论成分多、色彩浓的法治理论与实践,我们称其为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进化论成分多、色彩浓的法治理论与实践,我们称其为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

二、中国现时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向度认识与路径选择所表明的共同缺点是,它们曲解了人的生活现实,忽视了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

新中国是经过长期的激烈的社会大革命建立的,这种革命的理论基础具有比较浓厚的建构理性主义色彩,革命方针、战略、策略、道路与措施在总体上是以人为的理性设计与构想为主的,因而新中国建立之后进行全面的社会建设始终也摆脱不掉理性建构的革命情结。尽管新中国建立之后就着手进行法律制度建设,但真正有意识地进行法治建设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而在中国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中国的法学者和法律人基本上有意无意地普遍地是持建构主义的法治观。

这种情况的出现,的确也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因为新中国一建立便面对着极其复杂的生存环境:作为历史悠久的东方大国,其历史的沉淀与包袱的确太沉重,而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又都极其落后;与此形成对照,世界上比较先进的发达国家也为数不少,而且还是与新中国形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威胁的资本主义强国。显然,新中国根本就没有时间和条件从容地以历史的自然逻辑来解决本国的现实问题,用学者们经常说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新中国的全面建设始终面临着历时性的问题要求共时性解决的巨大压力。而文明的进步,无论是物质与制度的进步,还是文化与精神的发展,在某些方面的确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后发展国家完全可以从先进国家的发展历程中学习经验、吸取教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历时性问题共时性解决的难度,缩小与先进的发达国家的差距。具体就法治问题而言,既然世界上的确存在法治比较发达的先进国家,我们吸取其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通过结合本国国情的理性设计与构想来贯彻和推行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实在是顺理成章。所以,中国现时法治理论与实践在向度认识与路径选择上,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占据主导地位。

前已叙及,建构论理性主义对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采取的是一种旁观的居高临下的姿态,它自上而下地要求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完全服从于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屑于去过问现实的人自身的感受与生活计划。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基于这一认识立场,对法治采取一种理性设计、人为创造并强制加以贯彻推行的策略,它有意无意地把现实的人以及由人的历史和生活塑造的传统与习俗统统看作落后并需加以改造的东西,眼光盯着的是理性设计的人及其生活的理想和未来,对人及其生活的历史与现实在很大程度上却被忽略了。显然,这种法治理论与实践具有精英主义、

国家(政府)中心主义、道德理想主义和激进主义的色彩。但由于它忽视且脱离了现实的人及其生活的历史与现实,忽视了现实的人的情感与生活要求,因而实际效果并不如意。

出于对建构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现实运作效果的检讨与反思,也出于对其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的警醒,从20世纪90年代起,一部分中国法学者和法律人开始从社会学的视角而不是从建构主义法治观的政治学的视角来看待中国的法律与法治问题。这一部分法学者和法律人⑼以进化论的理性主义为理论基础并始终遵循进化论理性主义的认识立场,反对建构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主张的理性狂妄,要求尊重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的历史与实现,尊重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的传统与习俗等既成社会规范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渐进地推行所谓反映现代人类文明成就的法治。与建构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强调法治化过程中国家(政府)的作用不同,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特别强调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的社会自治作用,特别依重社会历史和习俗等本土资源对法治的生成力量而不信任精英人物对法治主观的理性设计与构想,它摒弃道德理想主义而持平实的现实主义,主张温和的渐进主义而反对激进主义。

从理论本身的逻辑来看,我更倾向于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主张,但从中国法治实践的现实境况即历时性问题需要共时性解决来看,我认为必须认真看待这两种理论与实践主张。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看到了理性以及以理性为基础的现代性努力对现实的人及其生活的巨大影响与可能的改造,但它对此作了过高估计,而对社会既成的传统与习俗的作用又过分低估甚至根本忽视了。相反,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又低估了现代性对中国社会的现实影响,并不恰当地过分夸大了传统与习俗等本土资源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持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主张的学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典型特点,就是呼吁并身体力行地研究中国的"乡土社会"的社会规范,称其为"民间法",称国家制定法为"国家法"(或"正式法"),也就是加强对我们一向较为忽视的中国农村社会规范(如家法族规、乡规民约等)的研究。这固然不错,也有助于克服中国法治建设中的精英主义与城市中心义的倾向,但仔细想来它本身却又带着精英主义和城市中心主义的痕迹,因为从事研究的学者只是从观察者与局外人而非参与者和体验者的立场来认知和理解所谓"乡土社会"的一切,他们对"乡土社会"的规范犹如生物学家对珍稀动植物品种(如大熊猫、银杏等)的保护、考古学家对珍贵文物的保护一般;而且,他们对"乡土社会"的认识是从城市的立场(唯有如此才形成对比)、对"乡土社会"成员

的言行举止的观察也是从"城里人"或"专家"的立场,并运用"正式"的话语来解释其意义的。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社会定性为"乡土社会",本来就是针对中国社会的基层而言的,⑽现代中国社会虽然的确还存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巨大差别,但由于城市与农村各方面的交流(比如商品买卖、广播、电视、报纸、书刊在农村的广泛出现等),现时的中国农村恐怕已经无法再用"乡土社会"来概括了;而且,现时的中国学者之所以借重"乡土社会"概念无非是用来表达与国家(政府)为代表的"官方活动空间"相对的社会活动空间,但它的确又根本就没有表达与"官方活动"空间同样相对的城市的社会活动空间;同样,"民间法"既然表达的是与"国家法"(或"正式法")相对的社会活动空间的既存社会规范,当然就不应仅包括"乡土社会"的"民间法",而应该还包括"城市"社会活动空间的"民间法"。所以,"乡土社会"、"民间法"、"国家法"等,同样无法概括整个中国现实社会的特点及其在这样的社会之中存在的一般社会生活规范与国家制度法的实际情况。

由此看来,我们不能不承认,实际上,无论是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主张(所谓政府推进型法治),还是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主张(所谓本土资源演进型法治),都从各自的立场与视角方面曲解了中国法治建设得以展开的客观现实,都不同程度地误解了现实的中国人及其生活世界。一句话,它们在根本上忽视了中国法治建设得以进行而无法回避、更不能改变的客观事实,即中国现时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

三、人与社会存在的固有事实与本来逻辑显示,法律的存在是以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为前提和疆域的,法治的生成与运作必然依赖于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

恐怕没有人会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假如人仅仅是为了生存而活动于自然界并在彼此的求生活动中结成不同程度和范围互异的群体的话,它至今也无法超越一般的动物的层次而跃升为与生物界的猫、狗、羊、牛之类动物具有根本区别的人,当然也就不会有与一般的生物界或动物界根本有别的社会界的出现。因为人的"群体固然是由一个个人聚合而成,没有一个个人也就没有群体,这是简单易明的。但是形成了群体的个人,已经不仅是一个个生物体,他们已超出了自然演化中的生物界,进入了另一个层次,这个层次就是社会界。在这个层次里一个人不仅是生物界中的一个个生

物体,或称生物人,而是一个有组织的群体里的社会成员,或称社会人。"⑾正是在由生物界上升到社会界,人才由动物变成了真正的人,人才开始了与动物根本不同的生活,人与社会的联系也才超越了动物与动物界的那种本能联系而成为一种有目的的经常的彼此塑造的互动关系。这就是说,"当人类跨越了某种智力界限之后,变得能够通过教育向他们的后代和邻人传递'知识、信仰、法律、道德、习俗'(引用爱德华·泰勒爵士经典文化定义中的项目),也能够通过学习从他们的祖先和邻人那里获得这些知识,这时,人变成了人。"⑿对此,费孝通先生作了详细的解释:"社会是经过人加工的群体。不仅不像其他动物群体那样依从生物的繁育机制吸收新的成员,也不像其他动物一样,每个人可以依它生物遗传的本能在群体里进行生活。在人的社会里,孩子须按社会规定的手续出生入世,生下来就得按社会规定相互对待的程式过日子;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对待不同的对象,都得按其所处的角色,照着应有的行为模式行事。各个社会都为其成员的生活方式规定着一个谱法。为了方便作个不太完全恰当的比喻,像是一个演员在戏台上都得按指定了的角色照剧本规定的程序进行表演。每一个歌手都得按谱演唱。社会上为其成员规定的行为模式,普通称为规矩,书本上也称礼制或法度。它确是人为的,不是由本能决定的;是经世世代代不断积累和修改传递下来的成规。通过上一代对下一代的教育,每个人'学而时习之'获得了他所处社会中生活的权利和生活的方式。不仅如此,如果一个社会成员不按这些规矩行事,就会受到社会的干涉、制裁,甚至剥夺掉在这个社会里继续生存下去的机会,真是生死所系。"⒀由此可见,社会的形成是在人的生活经验积累与总结之中自然发生的,而与这一过程必然相伴而生的乃是社会常规、礼俗、习惯、制度与法律等社会规矩与章程,也正是这些社会规矩与章程在维持并推动着人与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所以,对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的探讨必须从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开始,此即彼得·柏格所说的:"日常生活的常识、人们组织日常经验特别是社会世界的经验方式,是探究必须由之开始的背景。"⒁不仅如此,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是法律和法治存在、运行的背景,更是法律和法治存在和运行的产床与土壤、空间与环境。因此,法治的精神意蕴的养成,人们对法的神圣信仰的培育,必须也必然要在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中展开,必须也必然要在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中进行。这是因为:

第一,我们主张法治的精神意蕴在于人对法的神圣信仰,乃是基于一个基本认识,即,作为人的生活世界的社会及其历史发展,必须首先在不同范围之内的人们之间、人与其群体和组织之间、人与其生活规程的规范与制度之间,建立某种最低程度的信任关系,而社会与人的关系的发展、文明的演化进步也表现了这种信任关系的范围的扩展、以及这种信任关系的稳定与变迁。正如社会学家郑也夫先生所说:"信任是任何规模、任何种类的社会生活──它的合作与交换──的前提。没有起码的信任就没有社会,丧失掉一切信任就是社会的瓦解。"而"社会中信任系统的规模与性质是人性及人的能力所使然的。"⒂然而,任何人也无法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在认同与信任的圈子不断扩展之时,一个源自人性的、基本社会事实没有改变。那就是,社会中一个信任系统越大,其成员间的信任感越弱、越单一;一个信任系统越小,其成员间的信任感越强烈、越全面。一个人可以凭借优异的分数进入任何一所大学,可以凭借著名大学的文凭轻而易举地择业,可以凭借黄金走遍全世界的交易所。但是当一个人进入到一场冒险中时,谁是可以依赖的伙伴?当他陷入危难时,谁是他最后的守护者?"⒃由于基于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和信任建立的社会信任系统主要在比较稳定的较小生活圈子中起作用,而当人的社会活动环境扩展了、社会流动和社会生活的变动节奏加快之后,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便不足以支撑该社会的结构与关系的稳定,于是要求建立新的信任系统,这就是人对制度的信任,而当这种信任不断得到强化之后人便会产生对制度的心悦诚服的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便是人对法的神圣性的制度信仰。对此,费孝通先生分析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⒄总之,对人及其社会而言,信仰是绝对必需的,正如社会心理学家黎朋所指出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决定人生和历史的真正因子,就是信仰。信仰是不可避免的。它永远构成人类精神生活的主要部分。一种信仰也许被人推翻,但继之而起的又是一种新信仰。假如一个民族的信仰发生变迁,必有整个社会生活的巨大变迁随之而起。"⒅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对法的神圣信仰构成其核心标志。而这种信仰之生成、持续与发展,是且不能不是在人的活动结构与形式、人的生活体验与环境,即在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在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之中进行的。

第二,法治所体现和要求的人们对法的神圣信仰,这种神圣信仰是人对制度的信仰,因而与迷信不同,而是基于理性,表现为一种知识。我国著名哲学家贺麟先生给信仰下的定义就是:"信仰是知识的一个形态。"构成信仰的这种知识包括四个方面,即信仰知识的基础部分"大都是无意间不自知觉地得来的。每每是无形间受熏陶感化暗示而来。"其次,"信仰的养成,主要的是基于具体的生活、行为、经验和阅历,而很少由于抽象的理智的推论。所以每见那能在生活中得教训,行为中得智识,人事方面的经验丰富、阅历多的人,常有坚定不移的信仰,以作他的事业的基础。"再次,"构成信仰的知识还有一个比较高深的来源,就是天才的直观和对于宇宙人生的识度。"最后,"信仰中必然包含有理想和想象的成分。"⒆以上四点,在我看来,无非是人基于社会之历史积累、当前的人的活动与体验和对未来生活的要求与憧憬,也就是说,它们体现了人和社会共享的有关历史、现实和理想的知识,而这些知识的产生、存在与更新和发展,毫无疑问,是立基于并且始终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相依存的,也是在现实的人的具体生活场景当中展开的。

第三,从社会人的形成的角度来看,信仰构成现实的人的基本人格的一部分。正如著名思想家埃利希·弗洛姆所说的:"信仰是一个人的基本态度(attitude),是渗透在他全部体验中的性格特性,信仰能使人毫无幻想地面对现实并依靠信仰而生活。很难想象,信仰首先不是相信某些东西,但如果把信仰看作一种内心的态度,那么信仰的特定对象就是第二位重要的事了。"⒇所以,从法治的角度来看,人们对法的神圣性的、制度性信仰,实际上体现的乃是人对法的规范、制度、组织、机构及其组合方式与具体运作的比较稳定的心态,因而也就构成法治人格的一部分。我国现代哲学家张东荪先生就曾说过:"任何制度不仅仅是一个物质文明,须知任何物质文明都有其在心理方面的概念型作为底本。这种概念型是一个系统,亦可说是一套,每一个人在其心中都有大致相同的一套概念。人之同化于社会就是由于把这样的一套概念深深印在其个人的心上,变成了其性格上的一部分,即中国人所谓'习与形成'是也。"他认为,"凡具有规定性的都不外乎表示'秩序'。"而"社会的存在是靠着一种混合的秩序,这个秩序是有宗教性的,因为非如此不会有神秘性令人觉着神圣不可侵犯;又是有理性的,因为必须如此使人方觉得对,觉得说得通,觉得十分妥当;……因为非如此不能在人心上产生其信仰(即对于这个秩序的信心)及由信心而生的安适之感"。(21)

第四,无论何种形式的人们的信仰(当然包括对法的信仰),其得以确立都毫无例外地是在人的关系的网络和结构之中实现的,即,无论是作为理性知识的信仰,还是作为社会人格的信仰,都始终是在人与人的联系、人与人的活动的相互影响,以及他们彼此对这种联系与活动的意义的相互理解与感知之中完成型塑的。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是所有形式的信仰确立的基础,如前所叙,现代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其作为基础的人与人的相互信任趋于弱化,所以更需要通过某种中介(规范与制度即是这种中介、大众传媒也是这种中介)得到维持和强化。因为"为了建立信任,一个人必须信任他人,也值得他人信任,至少必须在关系的范围内如此。由于信任与亲密关系如此密切相联,因此,它隐含着自主性和相互坦诚之间相同的平衡,这种平衡对维持亲密关系之间的交换来说是必需的。在纯粹关系中建立信任,重要的是每个人应该了解对方的品格,并且能够经常地信赖对方所引发的某种形式的期待性反应。"(22)在这里,现实的人的关系的网络与结构形成其日常生活世界的一部分,而在其中,由于复数的人及组织的"出场"与"在场"通过言行举止确立互动的关系以建立彼此信任的各种要素,则成为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放眼当代哲学,回归'生活世界'已不是某个人零星的偶然意见,而是不少思想家共同的注目焦点。自世纪初胡塞尔提出'生活世界'概念以来,这一概念逐渐引起了不少哲学家的重视与共鸣,如海德格尔的'日常共在世界',赫勤的'日常生活世界',伽达默尔、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以及维持根斯坦晚期的'生活形式',都体现了共同的思想倾向和理论旨趣,可以说,'返回生活世界'已成为当代哲学中引人注目的理论现象。"(23)法律是对现实的人的生活的最为直接的规范性诉求,法治亦是对现实的人的生活的最为直接、最为全面的规范性观照,因此,只有从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寻求法律存在与发展之因,从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探究法治安身立命之本,才有可能在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之中培育起人们对法律、对法治的制度性信任情感与心理依赖,并通过这种情感和心理依赖在他们彼此之间建立起相互的依赖,从而孕育出法治的精神意蕴,并使之长期有效地弥漫、渗透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空间,并给予法治的制度性物质设施以强大而坚固的观念支撑。

然而,由于其思维视角、认知兴趣和理论目标的差异,不同的思想家对生活世界的内容与构成等的看法也明显地不同。赫勒认为,日常生活就是"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正是"在日常生活中,个

人以多种形式使自身对象化。他通过塑造他的世界(他的直接环境)而塑造自身。"她认为,"日常生活总是在个人的直接环境中发生并与之相关。国王的日常生活范围不是他的国家而是他的宫廷。所有与个人及其直接环境不相关联的对象化,都超出了日常的阈限。"(24)A·许茨和T·卢克曼指出,理解生活世界不可缺少三个因素:首先,"在日常的生活世界中,每一个现实领域都应该得到理解,因为清醒的和规范的成年人,在日常常识的态度中,都是把现实领域作为明确存在的。我们把我们的无疑地经历的事,都明确地称之为对于我们来说直到未来也是无疑的事态";其次,"我的生活世界从一开始起就不是我的私人世界,而是内部主观世界;这种内部主观世界现实性的基本结构是我们所共同具有的。我认为这是显尔易见的,就是说,我到一定程度上可以知道我的同伴的经历,例如,可以知道他们的行动和动机,我也可以认为,相反地,同样的情况对于他们来说,也适合于我",最后,生活世界构成一种没有限制但通常有界限的关系,"生活世界的思维的知识储存,不能理解为一种在它的总体中透明的联系,而更确切地来说,应该理解为一种从状况到状况变化的,自我理解性的完整性,并且这种完整性往往是脱离非一定性的背景的。这种完整性本身不是可掌握的,但是可以作为某种状况决定的解释的,一种巩固的可信的基础,并在经验过程中出现。"(25)哈贝马斯受波普尔的影响,把行动者的世界划分为三个部分,即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26)这是行动者交往行为的形式的世界,它与"生活世界"有别。形式的世界"乃是行为角色从事活动时,能够与他的行为目的和利益相关联的、起着限定其行为论题的作用的外在环境因素的总和,可以成为有关各方说明认识的对象。"而生活世界"乃是为行为角色的创造性活动提供相互理解的可能的建构性范围的因素的总和,它作为交往行为过程本身的产生来源,一直居于背后,作为背景性的因素,并只是作为文化传统力量在解释过程中体现出来。"(27)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分三个层次,即文化、社会与个性,这也是生活世界的三个构成要素。他说:"我所说的'文化',指的是可随时动用的知识储备──在这储备中,交往的参与者,当他们对属于某一个世界的事物相互交换看法时,最大限度地作出他们的解释。我所说的'社会',指的是那些合法的秩序──借助于这些秩序,交往的参与者调整着他们的隶属于社会群体的成员,并因而保证他们之间的团结一致。所谓'个性',我指的是主体由以获得言语和行动的功能的那种能力和资格;也就是说,由于这种能力和资格,主体取得了参与相互理解过程的功能,并在其中确定了他本身的身份和特征。"(28)吉登斯认为,"日常"一词所涵括的是"社会生活经由时空延展时所具有的例行化特征",从而"惯例(routine)(依习惯而为的任何事情)是日常社会

活动的一项基本要素。"(29)格尔兹认定:"日常生活世界本身当然是一种文化产物(因为它是由代代相传的'不争事实'的象征观念来框定的),它是我们行动的既定场景和既定目标。"(30)

受到各位思想家观点的极大启发,同时结合我个人的思维视角、认知兴趣和理论关注之焦点,我本人在思考法治问题时所指认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乃是构成人的日常活动的全过程的背景条件与资源条件的所有因素及其组合方式的总体,也就是既从属于人又是人所从属的那些人的日常生活与活动的环境。概而言之,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包括这样一些成分:其一,自然性的物质世界,这是人的日常生活与活动展开的现实的地域空间;其二,社会的物质世界,这是人的日常生活与活动展开的现实的制度与组织空间;其三,人与社会共有的文化世界,这是由历史传统、外来文化与当前的社会文化观念共同结成的一个观念、意识和精神的世界,这个世界体现了社会的思维方式、生活态度与立场,它在深层次上对人的日常生活与活动发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或者制约;其四,由人与人、人与群体、人与社会的各方面的关系所构成的网络与结构空间,即关系世界。当这四个部分在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时间链条中以现在(现在时形态)的时间维度而共存时,便成为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

于是,在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当中,在现在时间维度的某一时间点和以这一时间点为基准的沿未来方向的时间段当中,日常生活的特定化形式即为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因此,尽管人的日常生活世界是由静态部分和动态部分组成的,但生活场景始终是动态的。在这里,人的生活与活动要素及其组合的静态形式、以及这种静态形式存在的地域空间,并不是我们所指的生活场景。吉登斯也认为"活动的场景(setting)"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地点(place)",他所谈论的在这种"场景"中发生的个人彼此之间的互相定位以及"社会互动的情景",倒与我们所理解的生活场景极为相似。(31)在这里,主体、客体、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文化(观念、意识及精神)、传统、习俗、规范、制度、组织、机构、权力及物质财富,语言、符号、言说、交流、理解、仪式与行动,地域空间等等,共同构成现实的人的具体生活场景的要素。由此看来,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也就是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

"生活场景"涵括了现实的人的生活与活动的几乎全部内容,把"生活场景"作为法治生成与展开的现实空间,实际上是承认现实的人的生活环境既具有共同性又具有差异性,既是个体属性的,又是群体和社会属性的,同时还是国家属性的,既有传统的诸多因素又有现代性的若干内容,既是本土的创造又是移入的外来成就,既是都市的又是乡村的,既是民间的又是官方的,既是物质的规范、制度与组织的又是观念意识与精神的,既是显现的又是潜在的……,如此一来,"生活场景"便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建构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和进化主义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在中国社会之应用所各自显现出来的缺陷,纠正了它们在思考中国现时的法治建设问题时对中国的社会现实这一中国法治生成与展开的背景、条件、环境与空间的误解,它把中国许多法学者和法律人对法治及其背景、条件、环境与空间的简化与纯化思考作了尽可能与其本来样态的复杂性大体一致的回复与还原处理。正是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构成人对法的神圣性的制度信仰的天然产床;也正是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构成法治之精神与制度孕育和成长的真实根基与丰厚土壤。

四、法治的确且必须立足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的确且必须奠基于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其最基本的向度理所当然地是也应当是朝向现实的人的。

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的构筑和其具体的生活场景的发展观来看,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便是,现实的人才是社会得以存在和生活成为可能的基本要素。因此,从日常生活世界的视角来思考中国的法治建设、从生活场景之中来展现法治的运作,在我看来,它所特别强调的首先应当是如下几点:

第一,中国的法治从理论到实践必须把现实的人放在第一位,对现实的人的关注才是法治的真正出发点。在法治问题上,"国家(政府)优位"观念固然不足为凭应予抛弃,而所谓与"国家(政府)优位"观念正相对立的"社会优位"观念也不彻底且似是而非,只有"个人优位"观念才体现了法治的神髓,说得直白一点,真正的法治必定也必须是"有我"的法治。

第二,强调中国的法治必须确立"个人优位"观念,建设"有我"的法治,也就是强调法治的根本在于对现实的人的生活的尊重。法治自身也不过是现实的人的一种规范性的生活方式,它必须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协调一致,而不能妨碍当然更不能破坏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因此,法治内在地要求尊重人的生活自治,它的基本价值追求及其规范与制度表达乃是宪政,是宪政对个人自治的全面保障。"'自治'意味着人类自觉思考、自我反省和自我决定的能力。它包括在私人和公共生活中思考、判断、选择和根据不同可能的行动路线行动的能力。"(32)而宪政制度的"核心的目标是保护身为政治人的政治社会中的每个成员,保护他们享有的真正的自治。宪法旨在维护具有尊严和价值的自我(self),因为自我被视为首要的价值",正因为如此,"宪法的功能也可以被阐释为规定和维护人权的。""而在整个西方宪政史中始终不变的一个观念是:人类的个体具有最高的价值,他应当免受其统治者的干预,无论这一统治者为君王、政党还是大多数公众。"(33)

第三,强调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和具体的生活场景对于中国法治的基础与本源意义,也就是强调中国法治的基本向度必须是也必然是现实的中国人自己,中国法治实践的路径也就是:在物质层面建立起与现实的人的生活场景协调一致的法的制度与机制系统并使之良性运作;同时,在现实的人的心理层面,通过法的制度与机制亦在现实的人的生活场景中的良性运作,使现实的人建立起对法的制度与机制及其良性运作的坚强信心,确立法治的良知。这样,人们对法的神圣信仰即法治的精神意蕴便能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和具体的生活场景中逐步孕育和诞生。我们这种对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与具体的生活场景的强调,实际表达了这样一种认识,即,法治作为现实的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与生存样态,在根本上必然是从现实的人的世俗、琐碎、繁杂的日常生活事务之中产生的,法治的精神意蕴在根本上是从这些具体的生活场景中点滴积累的,因而需要时间,也需要耐心。早在20世纪前半叶,许多中国思想家和学人在探讨中国的民主、法治、宪政问题时,就曾反复论证和强调过这种看法。在论述宪政问题时,郭叔壬指出:"宪政政治也不外乎是一种生活情态,生活情态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体,所以宪政初行之际,不宜陈义过高",他具体分析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与人民生活的密切关系,指出:"从民主政治的发展上看,英美的民主政治是他们人民实际生活的产物,他们的民治精神和民治内容,常因物质生活改变而改变",演化至今,"民主政治不但是美国人民的一种生活

情态,而且已变成美国人民的一种精神力量",尽管在这一过程中,"人权宣言、卢梭学说,对美国立国精神大有影响,但这个制度的实际建立,还是置于他们的生活的"。因此,他特别强调,"宪政的推行,我们不能期望成功于旦夕,我们更不能因为有人把持,便根本怀疑这个制度的本身,而放弃了我们对推行这个制度的努力。认真讲,我们必须把这个制度的理想,贯注于我们人民的实际生活,濡染浸淫,使这个制度,能够变成我们文化的一部分,纵有错误,我们可以不断地修正,时间一长,自然有水乳交融的一天。"(34)胡适更是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文章中反复阐述和宣传类似见解。比如,他说:"宪政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理想,是可以学得到的一种政治生活的习惯","宪政可以随时随地开始,但必须从幼稚园下手,逐渐升学上去"。他赞同张佛泉的主张:民治宪政不是个"悬在人民生活以外的一个空鹄的",只是个"活的生活过程"。因此,他说:"我对于民主宪政的始终信仰拥护,完全是因为我曾实地观察这种政治的施行,从实地观察上觉悟到这种政治并不是高不可及的理想制度,不过是一种有伸缩余地,可以逐渐改进、逐渐推广政权的常识政治"。他认为,"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他能使那大多数'看体育新闻,读侦探小说'的人每'逢时逢节'都得到选举场里想想一两分钟的国家大事。平常人的政治兴趣不过尔尔。平常人的政治能力也不过尔尔。……英美国家知道绝大多数的阿斗是不配干预政治,也不爱干预政治的,所以充分容许他们去看棒球,看赛马,看Cricket,看电影,只要他们'逢时逢节'来画个诺,投张票,做个临时诸葛亮,就行了",这样,"民治国家的阿斗不用天天血脉夸张的自以为'专政'","这种政制因为对于人民责望不太奢,要求不太多,所以最合于人情,最容易学,也最有效力。"(35) 我之所以坚持认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从现实的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及其具体生活场景开始,从尊重人的生活自治开始,主要是希望把法治的种种要求、种种规范和制度在具体的生活场景中生活化和内在化,成为现实的人的真实的生活愿望与要求,从而使现实的人在其日常生活中通过对法治的近距离、甚至面对面的直观感悟,逐步确立起对法治及其规范与制度的信任和耐心。这种信任和耐心既是法治之精神意蕴的具体表现,又是其生成的基础。林达在谈到美国人对法的制度的信心时评论说:"美国人没有'包公'的概念,他们指望的是这个制度,指望这个制度的梳理、修补和完善。这种对于整个制度的耐心,尤其是相关人员,甚至是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所表现的忍耐,常常使我惊诧不已。由于这种完善有一个过程,他们可能因此受到伤害。他们也感到悲愤,但是,没有人因此就认为应该砸锅卖铁。"因为,

"他们理解,历史的前进、制度的完善、人性的醒悟都是渐进的。对一个在人道原则上建立起来的公众契约,对它所包含的制度、游戏规则和运作方式的尊重,是共同推进一个人道社会的基本保障。"(36)这的确令人深思。

既然人们对法的神圣信仰是在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的具体生活场景之中逐步建立的对规范和制度的信仰,那么,在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便不能不在思想观念和具体行动中认识并遵循这样两个方面的要求:其一,法治的所有规范设计与制度安排、组织设置与机构建制,都必须以尊重和方便社会活动主体的日常生活为合法前提,不得以任何"正当"的理由干涉、侵扰、妨碍甚至破坏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其二,法治的实行决不是只有法律一途即可达到的,除法律之外,还需要社会生活的多重甚至所有领域的健全而完善的制度的紧密配合,概而言之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国际环境等方面。

以此为基础,在中国当前的法治建设中,我们必须开始并长期致力于包含如下内容的法治的规范、制度、政策和措施的提炼、确立与落实,即:法律方面以司法独立为第一要义的一系列规范、制度、组织与机构的建设;政治方面实行以限制政府权力、提高政府权威及其工作效率的宪政民主制度;经济方面实行自由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是明晰产权,建立高效益的财产权制度;社会方面,实行以社团自治为核心的广泛的社会自治制度;文化方面以多元主义为价值取向,广开言路,特别是广开社会批评的言路;道德方面以社会活动主体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为核心,培育社会活动主体的道德良知;国际方面奉行和平主义,进行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总之,只要我们坚定地立足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密切地关注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那么,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法治就不仅是可欲的,而且是可行的;不仅是可期待的未来的理想,而且是可感知的当前的现实。

注:

⑴[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7页。

⑵假若不同的理论家提出的法治理论、学说或主张完全相同、分毫不差,则只能算作一种法治理论、学说或主张,并不构成复数种法治理论、学说或主张。

⑶[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四章"自由、理性和传统"。

⑷同上书,第68页。

⑸同上书,第61页。

⑹同上书,第67页。

⑺同上书,第64页。

⑻同上书,第68页。

⑼这一部分法学者和法律人以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以及受其思想影响的一批年轻学者如强世劲、赵晓力、郑戈等为代表。朱苏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一书是这一学术观点的代表作。同时,一批从事社会人类学研究的学者如北京大学的王铭铭教授、厦门大学的郑振满教授等基本上都持这一学术立场。但这些学者由于所从事的专业的不同、所依凭的理论资源也有所区别。但总的来看,其所依凭的理论资源的后现代主义色彩较为明显。

⑽详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⑾费孝通:《学术自述与反思:费孝通学术文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02页。

⑿克利福德·格尔兹著,纳日碧力戈等译:《文化的解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4页。

⒀费孝通:《学术自述与反思:费孝通学术文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02页。

⒁[美]R·沃斯诺尔等著、李卫民等译:《文化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2页。

⒂郑也夫:《代价论──一个社会学的新视角》,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44页。

⒃同上书,第45页。

⒄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

⒅转引自贺麟:《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90-91页。

⒆贺麟:《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8-89页。

⒇埃·弗洛姆著、孙依依译:《为自己的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84页。

(21)张汝伦编选:《理性与良知:张东荪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第540及541页。

(22)[英]安东尼·吉登斯著,赵旭东、方文译:《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09页。

(23)贺来:《现实生活世界》,吉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32页。

(24)[匈]阿格妮丝·赫勒著、依俊卿译:《日常生活》,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3、6、7页。

(25)转引自[德]哈贝马斯著,洪佩郁、蔺青译:《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79、180-181、182页。

(26)同上书,第166-167页。

(27)艾四林:《哈贝马斯》,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12-113页。关于哈贝马斯三个世界的观点见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66-174页;《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07-134页。

(28)艾四林:《哈贝马斯》,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04页。并参见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89-205页。

(29)[英]安东尼·吉登斯著,李康、李猛译:《社会的构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3页。

(30)克利福德·格尔兹著、纳日碧力戈等译:《文化的解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31)[英]安东尼·吉登斯著,李康、李猛译:《社会的构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5页。

(32)[英]戴维·赫尔德著、燕继荣等译:《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380页。

(33)[美]卡尔·J·弗里德里希著,周勇、王丽芝译:《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4-15页。

(34)郭叔壬:《宪政与中国文化》,载刘智峰主编:《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报告》,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年版,第443、447及445页。

(35)分别参见胡适:《我们能行的宪政与宪法》、《再谈谈宪政》等文,载刘军宁主编:《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9、170、172、173-174页。

(36)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08-409、417页。

法制与生活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法制与生活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把握青春,拒绝沉迷网络 上课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课班级:七(5)班 主题目标:把握青春,拒绝沉迷网络。 班会目的: 1.通过这次主题活动,同学们进一步认清了网吧给他们带来的负面效应,也坚 定了他们拒绝沉迷网吧的决心。 2.珍惜在校的时光,正确利用网络,提高专业技能。 班会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针对少数学生上网成瘾,影响学习,不利健康成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远离网吧,健康成长”主题班会活动。教育、帮助学生远离网吧,在学校学生中形成了勤奋学习光荣,迷恋上网可耻的良好氛围。班会中,同学们畅所欲言,许多同学认为进网吧有一定的益处,如通过玩游戏可以松弛神经,获得乐趣;通过上网可以查询资料,开拓视野等,但沉迷网吧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弊端更多。 开展方式: 通过班主任讲演,结合制作案例或法制漫画幻灯片,观看有代表型的案例短片,同学们课堂讨论,班主任总结方式从而加强同学们的对沉迷网络和加强自我保护的法制观念。 班会过程:(一)主持人: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利用这次班会活动一起来探讨一下有关迷恋网吧的问题。活动前要求全班同学查找有关网吧危害的资料,现在让我们向大家来汇报一下。 1. 张先生和妻子自己经营了一个小厂,由于业务忙,对孩子放松了管理。孩子原来成绩还可以,后来成绩一直跌,而且放学很迟回家。有一天,很晚了孩子还未到家,张先生就去找,结果在一家网吧里找到正在上网的孩子。张先生就对网吧的老板说:“我孩子因为上网吧来玩,丢了学业,以后如果有来,你不要让他进来。”老板答:“这么多小孩,我哪里认得?况且,他什么时候来,我也不知道。”张先生很气愤地对记者说:“这些网吧老板只认钱,不讲道德、良心。在网吧里找孩子那一刻,我恨不得有关职能部门统统取缔了这些违法经营的网吧。孩子都上高中了,我们不可能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只有从源头抓起,即网吧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才能根本杜绝孩子上网吧。不然,我们家长防得了初一,防不了十五。”记者问他:“网吧对你孩子产生了哪些不良影响?”张先生痛心地说:“一是影响了学业,成绩下降; 二是影响了性格,自孩子上网吧后,对其他都不感兴趣,以前他蛮喜欢下棋、绘画、踢球的,现在整个人变了。”还有很多类似张先生这样的家长,他们都对网吧深恶痛绝,他们强烈呼吁:“网吧害了不少孩子,救救孩子吧!”有一位姓周的家长,孩子今年念初三,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偷窃,被他发现了打,挨打后就离家出走,搞得他焦头烂额,他深有感触地说:“网吧对青少年的毒害不亚于毒品。”由此可见网吧该有多么可怕! 2.泉州某某中学某学生因沉迷于网络游戏,为十块钱的上网费抢劫小学生被判有期徒刑1年,花季少年的大好前途就这样断送了。 3.浙江温州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强因迷上网络游戏,常常夜不归宿,盗窃家里

法治在我身边

法治在我身边 我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法治处处在我身边。 先谈谈学习吧,我到学校去接受教育,有同学的帮助,老师的关爱,良好的教育。我生活在一个其乐融融的法治大家庭,在这里人人平等,他们互相关爱,相互惊解,人人都有应有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尽管是这样,也有不少坏蛋在我们的身边,在法律的边缘。其实,每个人都不想成为坏人,都不想凌架于法律之上,都知道挑战法律权威的后果是怎样的,但是许多人在生活中或其他方面都有着无可奈何的为难。尽管这样,但是为什么不可以寻找法律的帮助,而法律不恰恰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吗?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可是,在离我们的不远处,随时都发生着许许多多的车祸,都能听到双方争的脸红脖子粗的声音在大街上大吵大闹。但是当遇到这种时候时你们想到过用我们最简便有效的方法----找法律。法律能帮助有理的人维护自身权利,而正是需要这种法律来帮助我们。 发生纠纷,包括财物纠纷,婚姻纠纷等,我们都可以找法治帮忙。但是总是有人贫穷,现在高楼临立,放眼望去,那高高的楼房似直插云霄,天空不是特别蓝了,也有些灰蒙蒙的,一棵棵被入装饰美观的树,都笼置在法律之中。在我的家庭中,我认为我生活很幸福。一家四口都很健康,在这里,父母

有抚养我的权利,我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些都是法律给我们大家的。 法律是我们生活的保障书,在我的生活中闪闪发光。 我们也有着太多需要法律的地方,在大地上随时可见的路标,都是对每个人善意的提醒,而我们都被善意笼罩着。我与法律不可分,在我们这个法律大家庭中,我们都有着拥有法律的权利和被法律维护的权益和自由。我应该勇敢的去面对生活,我们应该不被法律所困惑,应合理的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自由。 我们离不开法律,这个法治的社会也需要我大家共同来维护,这里的每个人若都出一份自己的力量,那么这个社会是不是会更美好,是不是会让法治起到它的应有作用,看到自己的结果后,我们应该会心一笑。 其实,法治就在我们身边。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 第8单元 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 第2课时 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学案

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学习内容: 教材分析: 本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发,是上一节内容的延伸,拓展。教材分别国家机关、团体组织、公民个人三个层次上介绍了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对一些真实案例的分析,深刻认识“人治”的危害及“法治”的重要性,增强法治观念;通过对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的正确理解和认识,感受到宪法具有的最大权威,树立宪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意识到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初步培养承担依法治国的历史责任感。 能力: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和规范,具备基本的辨别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认识到任何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知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使学生认识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的行为准则。 重难点、 重点: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难点: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 学习过程: 今天,我们要进一步探究宪法的相关问题。了解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治国安邦”方面的具体体现--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学习任务、阅读教材P87---P91页。思考: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的表现? (1)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谁?人民通过什么方式管理国家的? (2)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分别行使哪些国家权力? (3)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4)我国有哪些社会团体和组织?其中,处于领导地位的是哪个? (5)中国共产党应该如何模范的遵守宪法? (6)为什么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7)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到国家命运、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每个公民都要增强,树立,大力宣传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作用。(8)作为青少年应该如何遵守宪法? 1、师生互动,组间交流,解决自学中个人和小组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 2、我们一起分析判断: 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一大特色是行政与司法合一,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种政治化社会中,“人治”代替“法治”人存政举,政府是全能的,具有巨大的权威,相对于

描写辩论赛场面的片段-描写比赛场面的经典片段

描写辩论赛场面的片段|描写比赛场面的经典片段 1、篮球赛开始了,只见我班的莫灏鑫同学拍打着篮球,快速的冲向前,向希望篮投去,他把球抛给了陈光韶,陈光韶把球投起来,我们大家看见了,都叫了起来:”Yeah,Yeah,Yeah,Yeah……“球进了,顿时,我们班的同学立刻热闹起来,有的拍手叫好,有的举起手”Yeah“了起来。接着,莫灏鑫他拍打着篮球,向投篮架跑去,突然,旁边伸出一只手将篮球抢去,原来是四(2)班的一个同学抢了球,只见那个抢去球的同学,向投篮架投起球去,我们班的同学立刻叫了起来:”No,No,No……“球进了。我们班的同学开始有些失望,但过了十秒的时间,我们又有信心起来了,只看见我们班投了一个又一个,最后,分数是18比2,哇!我们班入的球真多啊! 2、接下来是决赛。这次的对手是四(2)班,我们班的同学们都胸有成竹。”嘘“,老师的哨声让我们不顾一切的拔了起来。突然,对手一股强大的力量让我们让几乎要失去知觉。就在这关键之时,我们感觉到有股强大的力量从后面传来,哦!原来是向紫乾,只见他用绳子绑住腰,用力一拉,’小绣球‘向着我们这边来了。于是,我们也学着向紫乾的样,用力,再用力!果然不出我所料,’小绣球‘已经完全到我们这边来了。”嘘“,熟悉的

哨声把我们的力量震住了,只见老师用手握住拳头后指向我们。 3、激烈的冠军争夺赛终于拉开了帷幕。那是三局两胜制的比赛规则。第一局两班之间水平不相上下,双方僵持了许久,难争胜负。但最终还是被(4)班先拔头筹。我们一个个不服输。都暗暗下决心,接下来的比赛一定要拿回属于我们的成功。第二局,我们齐心协力,在啦啦队的呐喊助威下,如进行一场殊死拼搏。顿时一股强大的力量从我们身上迸发出来。俗话说得好’人心齐,泰山移’。我们用这股强大的力量将绳子猛得往后拉。(4)班终于支撑不住,便像多米诺骨牌似的接二连三的倒了下去,我们班骤然响起了一片欢呼雀跃声。 4、我们初二4班一向是体育赛场上的大赢家,这次的拔河大赛怎能放过?我们已分钟前拿下两个2:0顺利闯入冠军争夺赛,眼看最后的角斗就要开始了,班级中的运动员们都经两眼放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大有夺冠的架势。而我们这些不参加比赛的,全都成了拉拉队队员,使尽浑身解数来加油助威。 5、同学们开心的地说着,笑着,议论着,活象像一群小鸟,在叽叽喳喳地闹着,校园里顿时沸腾起来,赶走了寒气,拔河比赛开始了,同学们立即进入场地,双手像一把把铁钳子似的,紧紧地握住麻绳,迈开弓箭步,作好了准备。体育老师哨子一吹,绳子绷得像一根铁棒,第一个贾博,好似一只小老虎,脸涨得的通红,身体与地面的夹角越来越小。吴昊天摔倒两次,但还是顽强的地爬了起来。相持,力量与意志的较量。绳子开始向西移,

法治与生活的国旗下演讲稿

法治与生活的国旗下演讲稿 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演讲稿在演讲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演讲稿呢?下面是收集的法治与生活的国旗下演讲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学生会副主席徐贤得,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治与生活》。 自我国于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中华人民 ___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后,我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越来越多地听到“依法治国”和“法治”。但是什么是法,“法治”与我们的生活又有什么关系,却很少有人去思考过。 古罗马的法学家西塞罗在其著作中提到,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

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因此“恶法非法”,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 我国自周朝法家起,就已有法治的雏形。法家提出了“缘法而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观点,认为法是高于君主的.权利而存在的,这与西塞罗的观点也有相近之处。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法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除了国家的法律之外,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规章制度是法,行为准则也是法,若是按照斯多葛学派的观点,自然规律也是一种法。 而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为社会的一员,法也深刻地影响着我们。 1954年《中华人民 ___宪法》作为中华人民 ___的第一部宪法,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中华人民 ___的建立。而这部宪法的诞生地就是我们所生活的城市,杭州。 若是你觉得这件事距今已相隔甚远,和你没有多少关系。那么3.15消费者权益日就和我们的生活更加密切了。在以往的消费者权益日中,我们能在媒体的报道上看到许多打假、维护消费者权益的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8单元 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 第16课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第2框 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教学案

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时间年月日第周第课时 课题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课型新授课 教学目标 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和规范,具备基本的辨别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认识到任何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教学重点国家机关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教学难点国家机关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教学设计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

导入新课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极其重要的,对其他法律的约束力、强制力是至高无上的,那么,在贯彻落实、具体执行方面同样是不容置疑的。无论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是各种团体和组织以及每个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的行为准则,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二、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板书)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提问: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谁?人民通过什么方式管理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和各国家机关是什么关系? 教师讲授: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宪法把国家权力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又把部分国家权力交给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行使。这样,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行使着不同的国家权力。 (阅读教材,回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分别行使哪些国家权力) 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以宪法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原则。要求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板书)(2)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板书)

(3)国家机关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高中政治第一专题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二框题《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素材新人教版选修5

第一课第二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法律制度 基本概念 法律所指的是一个国家用来规范国家各方管理的一个政策,在法律制度里,包含很多的法规和政策。如何使法律制度能执行到位。主要不是强制性的执行,而是法律制度对自己国家的可行性,也就是说符合人性化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总称。法律制度从宏观角度来说,与法系的概念比较接近。 ①、一国的立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总称,即通常所称的"法制"。 ②、法律制度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各种制度。它调整了多少社会关系就包含有多少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如行政、经济、婚姻家庭、诉讼、教育文化及狭义的法律制度等。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法律部门。一国的立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总称,即通常所称的"法制"。法律制度从宏观角度来说,与法系的概念比较接近,我们不能把制度等同于法律条文。 2、法制宣传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首要任务是,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主要目的是,使公民学法、知法、懂法,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自觉的遵纪守法,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3、法律效益 法律效益是指通过立法、执法、诉讼、守法过程中对法律权利资源的最优配置,除去各种成本耗费后,进而实现法律资源使用价值在质上的极优化程度和量上的极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综合效果。用公式表示为:法律效益=法律收益-法律成本。 从宏观层面看,法律效益包括法律的外部效益和法律的内部效益。法律的外部效益是指法律本身之外的社会各项收益与成本之比,具体包括法律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法律的内部效益是指法律自身运转过程中的投入和产出的问题,具体包括立法效益、执法效益、司法效益、诉讼效益、守法效益等。 4、公民社会

劳动场面的优美段落

劳动场面的优美段落 导读:( 1 ) 我们同学到了学校,老师首先给我们分好工,有的擦窗户,有的擦墙壁,有的扫地,有的拖地……同学们干的热火朝天。我负责擦墙壁,擦着擦着,突然我看到一个个黄色的小点点,我擦呀擦呀,可是怎么也也擦不掉,它们好像在对我说:“你是擦不掉我的,哈哈。”听了这句话,我好像增加了许多的信心,于是我把擦布沾了一点水,再擦那些黄点时,它们越来越淡了,它们好像在说:“别再擦我了,我还想在墙上再住一年呢!”我的信心越来越多,最后把那些黄点擦得干干净净。我的同学们也都尽心尽力地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打扫得很干净。 ( 2 ) 不一会儿,班级里传来了阵阵笑声,同学们干的热火朝天,有的搬桌子,有的收拾讲台,还有的男生正卖力地拖地。扫地的女生似乎出了点儿“故障”,总是不能齐心协力的将垃圾赶出教室,却在滑稽的摆弄那些扫帚。雷老师看见这情景便大发雷霆,眉头紧皱,眉毛眼睛挤在了一块儿,鼻子皱得像一层层楼梯可以直通头顶。她那线条秀丽的双唇高高撅起,足足可以挂上一个油壶了。雷老师忙招呼他的“爱将”——刘梦霞。嘿!“姜还是老的辣”,没过多久,一些垃圾就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 ( 3 ) 比赛正式开始了,我们准备好了材料,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等待广播的命令。负责监督我们班的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老师。“四年级包书皮比赛现在开始。”一声令下,全场同学立刻紧张起来,只

听见折报纸发出的沙沙声,我没有紧张,有条不紊地包着,很快就包好了。再一看同桌,呀,他急得手忙脚乱,老是把报纸折歪了,又拆了重包,他急得汗都冒出来了。再看那边的蔡欣瑜,居然边“品茶”边查看我们的包书情况,原来我们前边的患难同桌——詹栩和邵扬帆怎么搞不定那张书皮,直到时间到了也没有包好。 ( 4 ) 一场激烈的水战后,地板上洒满了水,同学们纷纷拿起武器——扫把,风卷残云般把水垃圾赶出门外。但是教室似乎要和我们作对,像出汗似的,总是有一小部分水来回游动。最后老师想出了一个好主意——用抹布吸水。经过我们热火朝天的奋斗,教室焕然一新。同学们都像打完胜仗的战士列起了长龙队,在教室里雄赳赳气昂昂走着庆祝着。 ( 5 ) 下午最后一节课,大扫除开始了!同学们赶得热火朝天提水桶的同学轮流提水,给抹布拖把和刷子冲洗。带刷子的同学,一部分刷桌子,一部分刷椅子,一部分刷墙壁。带拖把的同学派一些人扫地,把地扫干净再拖。带抹布的同学擦桌子椅子老师的椅子黑板讲台三角柜门窗和墙壁。我们两组就把自己的桌椅刷干净,都擦完了,可以帮其他同学一起做。你看,池雪薇正费劲地擦掉墙壁上的那块黑点呢!呀,不好了!正在擦窗户的同学不小心把水给滴到了“脾气王”李敢的头上,一向粗暴的李敢也不生气,知识继续低下头来擦墙壁。 ( 6 ) 我提着桶,迅速地跑到厕所接水。我提着满满的一桶水,小心翼翼的走进教室,倒上洗衣粉,拿起抹布,放在水里搅动,一个

场面描写300字片段

场面描写300字片段 1、一楼是食品专区,一样样令人垂涎三尺的零食、甜点、蔬菜、水产品、水果都摆放在货架上。我兴奋得跑到水果区去拿我最喜爱吃金灿灿的橙子,圆溜溜的葡萄,又大又圆的西瓜,毫不犹豫地填满我的购物车。妈妈看地目瞪口呆。哈!我对妈妈眨眨眼,吐吐舌头,谁叫妈妈今天答应一切由我做主呢。妈妈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摇摇头。接着我们来到了蔬菜区和肉类区,那里的白菜又鲜又嫩,菠菜翠绿欲滴,红菜苔霞光灿烂,红辣椒鲜艳无比,、、、、、、诱人的色彩促使你停下脚步,于是我又毫不留情地在菜篮子里装满各种颜色的蔬菜。最后我们来到服装区,哪里的服装也可谓是姿态万千。有的英姿飒爽地站着,有的彬彬有礼地,还有的已经撒娇似的趴在新主人的怀里。这次我可什么都没有买,因为我的新衣服妈妈已经给我买好了。 2、突然,窗外风声大作,狂风碰撞着窗,发出呜呜的响声,如同一头野兽的低吼,绵长而凄异,令人心烦意乱。发下手中的书,倚窗而望,原先追逐嬉戏的白云已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沉厚阴郁的乌云,莫非是它们不小心掉入了老天爷的墨缸,染了一身墨?天色越发昏暗了,乌云已经把太阳完全遮住,越聚越多,涌动着,酝酿,酝酿……“啪!”一道闪电如同一柄破空的利剑,打破了那最后的宁静。紧接着,暴雨倾泻而出!那雨点打在屋顶上,打在窗户上,发出惊心动魄的响声,就像正在演奏着一曲令人心潮澎湃的交响乐。这滂沱大雨不仅敲击着砖瓦,敲击着大地,也敲击着我的心灵。放眼望去,眼前所有的花草树木、道路车辆都被入注的大雨荡涤着,荡去了污垢,涤尽了尘埃。 3、下午的时候碰到了牛牛,我们席地而坐聊得前仰后合。毕竟自从分班以后大家就没有多少机会说知心话了,于是我们的聊天壮大起来,最后发展成了小型会议。我们互相说笑话八卦朝座谈学习近况,反正是我们这个年龄说的不是我们这个年龄说得我们都聊到了。大家在震耳的进行曲的音乐下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4、唱票开始了,由小红、小丽两个人轮流唱,小明等人画票。候选人都坐在台下安静地听着。我们班的大队委显然比别人有更多优势,脸上一直挂着自信的笑容,还不时地打个哈欠,像是稳操胜券。我和几个中队干部紧锁眉头,看着黑板,希望能逐渐和大队委缩小差距。我虽然表面很镇定,但其实根本坐不住,

法治的人生态度

法治必须立足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必须时刻关注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并充分满足现实的人的正当合理的生存与生活需求。果真如是,则法治的践行与法治的人生态度便能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它们彼此型塑、彼此推动并增益对方 法治的人生态度 □ 姚建宗(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法治体现了人生态度 所有地域空间中的人或者所有认同法治的人。因此,他们都是真实的、活生生的人。 法治的人生态度表达的是在法治之下现实的真实的人的整个人生的态度与立场,即是真实的人对其自身的现在的当前生活与未来的理想(或可能)生活的总体看法。因此,法治所关涉的人生是真实的人处于连续统一性之中的人生,也是包括了真实的人当前与未来生活的方方面面的人生,而不只是真实的人的人生的某一个或者某一些侧面。同时,它也涵摄了人生的所有积极的方面与消极方面、正面与反(负)面、好的方面与坏的方面,等等。 法治的人生态度表达的是真实的人对其整个人生的所有领域的全面体验,即,法治的人生态度既涉及真实的人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 所谓的法治的人生态度,乃是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秩序状态,作为塑造这一社会秩序状态的规范设计、制度安排与组织形式的有机组合及其运作,也作为现实的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所反映或者折射出来的,人对其自身命运或前途,对其自身现实生活与理想生活的根本看法与可能把握。换句话说,法治的人生态度,乃是现实的人通过法治机制认识、理解和把握自己当前和未来生活之根本利益,满足其自身生存、发展和完善的基本需求的比较一贯而坚定的立场。 法治的人生态度表达的是现实的、具体的人的人生态度,而不是抽象的、无具体时空存在的“人”的“人生态度”。也就是说,这里的人是在时间维度上具有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处在历史的延续性中的人;从空间维度上讲,这里的人包括了实行法治的

思想品德:第八单元《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复习学案(鲁教版八年级下)

八年级下第八单元《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复习学案 【教师寄语】 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增强守法意识;理解法律监督的作用,增强守法意识。 能力:维护宪法的尊严,培养守法观念,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逐步增强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能力。知识: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含义,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以及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基本形式。 【学习重难点】 1、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如何做到依法治国;如何加强法制建设和健全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 2、难点: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如何做到依法治国;如何加强法制建设和健全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 【学习过程】: 环节一、话题引领导入复习 教师提出话题,让学生思考、讨论、交流。 “要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自己希望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之中?”“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社会中需要什么来保证?”从而导入复习。 环节二、细读教材知识回顾 阅读教材,自主复习,重点回顾下列问题: 1、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表现在那几个方面? 3、为什么说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4、我们应该怎样维护宪法的尊严? 5、什么是依法治国? 6、为什么要实行依法治国? 7、如何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 8、在我国,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公民行使这项权利的形式有哪些?公民依法行使批评、

建议权有什么重要意义? 环节三、展示交流合作探究 1、学生展示,师生互动,组间交流,解决自学中个人和小组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 2、我们一起分析: 【考试动向】(1)通过物权法等一些新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结合杜世成、段义和等典型案例,或联系以德治国,以选择和分析题的形式来考查依法治国及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2)结合两会,联系实际生活,运用漫画、材料设问等形式来考查公民行使监督权的相关知识。 【典型例题】:近年来,来自群众源源不断的举报,为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提供了大量案源。某班开展“我是中国公民”主题活动,讨论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对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的作用。请你发表高见。 【分析】:这是主观能力题,发表见解时,联系教材所学知识,运用批评建议及监督权的法律规定和意义来回答问题。 【参考答案】:(1)在我国,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监督权。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批评权和建议权,还有揭发检举权等。 (2)公民可以通过提出批评建议、新闻报刊、来信来访等形式来行使这项权利。 (3)公民行使这些权利,有利于国家机关坚强廉正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舆论监督力量:有利于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4)我们青少年学生要学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利,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作出贡献。 环节四、知识整合系统小结

片段作文之场面描写

片段作文之场面描写 【题型示例】 根据下面的提示,选择一个你熟悉的场面具体写下来,注意合理运用修辞手法,150字左右。 (1) 刚考完试后的场景(2) 春节前夕市场的情景(3) 一场体育比赛的场景 答案示例: 在操场上许多同学排着整齐的队伍,准备跳绳。参加跳绳的同学聚精会神,侧耳听枪声,周围还站满了观众。 比赛的枪响了,同学们都飞快地跳了起来。只见我们班的同学如穿梭一样快,一个同学跳过去,另一个同学紧跟上。该跳得最好的张华跳了,她刚刚一抬腿就被沙粒滑了个大趔趄,后面的同学连忙把她扶起来继续跳。张华的腿被擦破了皮,脸上的汗水直淌,可是谁能顾得上那些呢?这是参加比赛啊!助威的同学数着数,鼓着掌,发出一阵喝彩声:“好!好!加油!加油!”跳绳的同学如矫健的燕子,如纷飞的彩蝶。评判的王老师一面注视着秒表,一面看着同学们的比赛,激动的脸上挂着微笑。整个操场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解析: 这篇跳绳的场面描写,有条理地写了跳绳的同学们,突出了张华,又写了助威的同学和评判的王老师。比赛活动中,表现出了团结、紧张、欢乐的气氛 【解题攻略】 一.什么是场面描写? 场面描写,就是对一个特定的时间与地点内许多人物活动的总体情况的描写。它往往是叙述、描写、抒情等表述方法的综合运用,是自然景色、社会环境、人物活动等描写对象的集中表现。常见的有劳动场面、战斗场面、运动场面以及各种会议场面等。场面描写要表现出一种特定的气氛,单一的表达方式和写作手法是不够的,要综合运用记叙、描写、抒情、议论等表达手段,以及映衬、象征等多种手法,这样才能使场面变成一幅生动而充满感染力的图画。 二.场面描写方法 写好场面要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要交待清楚场面的背景 如活动场面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等,这样人们才知道场面是在怎样的社会或自然环境中发生的。 第二,要在写好总体的基础上写具体 写场面时,要对场面有总体概括,使读者对总体面貌有所了解。但场面同时也应该有重点部分,对这部分要写详细、写具体,做到有点、有面。 第三,要写出气氛 气氛是人在一定环境中看到的景象或感觉到的一种情绪或感情。无论什么场面,都会有气氛,如庆祝场面有欢乐的气氛;比赛场面有紧张的气氛;送别场面有难舍难分的气氛等等。第四,写场面要有顺序 场面是由人、事、景、物组合起来的综合画面,不可能几笔就同时都写出来。因此,写

部编人教版七下道德与法治《生活需要法律》教案及反思

部编人教版七下道德与法治《生活需要法 律》教案及反思 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 第九课法律在我们身边 第1课时生活需要法律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 兴趣;学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和 法律观念 能力目标通过对生活与法律关系的学习,能够体会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通过对法治的学习和思考, 提高学生对问题的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 知识目标知道生活需要法律保障,人的一生与法律 相伴;了解法律产生的过程;体会法律对生活的作用, 认识生活与法律的关系;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懂得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治的意义。 教学难点:法律的产生和本质。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人民的名义》赵德汉原型:亿元司长魏某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某平时衣着简朴,经常骑一辆旧自行车上班,丝毫看不出家藏万贯。然而,这样的穷酸是装出来的。他还专门买了套房子放钱,受贿金额最终被认定为2.1亿多元。魏某案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2016年10月17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魏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多媒体播放视频亿元司长现金清查画面曝光) 教师总结: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文明有序、和谐自由的空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一节课就让我们共同来探讨法律与生活的关系这个话题。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一)法律与生活 活动一:教材P84运用你的经验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 想一想: (1)图片中体现了哪些法律?能再列举一些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吗?

法治故事:学法,从生活开始

法律进校园参赛征文 题目:《学法,从生活开始》 参赛单位: 参赛作者:

学法,从生活开始 三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让您体会法律对于平常老百姓的重要性......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影响了我们正常的休息!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爷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看着办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宅基地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宅基地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牢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宅基地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2019年精选初中八年级下册政治思品第八单元 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第17课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鲁人版巩固

2019年精选初中八年级下册政治思品第八单元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第17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鲁人版巩固辅导第四十五篇 第1题【单选题】 《法制日报》设立的“新闻热线”是深受市民欢迎的栏目之一,市民通过这一栏目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经这一栏目的曝光,使很多悬而未决的维权事件迎刃而解。下列行为中,不是正确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是( ) A、王先生在网上留言,反映宠物扰民问题 B、陈女士向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反映小区垃圾污染问题 C、某中学生拨打市长热线电话,反映校园周边网吧非法营业 D、某市民张贴大字报,表示对拆迁补偿的不满。 【答案】: 【解析】: 第2题【单选题】 村民自治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党在农村工作中的一项基本政策,成为中国农村一项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实行村民自治,表明( ) A、我国的基层政权已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B、我国的基层政权建设已经法制化 C、我国农民可以不再受政府部门的管理 D、我国农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 【答案】: 【解析】:

第3题【单选题】 “我有问题问总理”是两会的品牌栏目。近年来,向总理“提问”的方式也不断变化:从主要依靠论坛留言板到使用博客、手机客户端再到通过微博、微信和视频等方式。这一变化①表明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广泛性②扩大了公民的民主政治权利③为公民直接管理国家事务提供了新的平台 ④有利于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A、①③ B、①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解析】: 第4题【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多种媒体直播社会关注案件的庭审情况,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庭审公开( ) A、有利于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 B、表明我国已经完善了监督和制约机制 C、表明在我国公民行使监督权享有立法保障 D、表明舆论监督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唯一途径 【答案】: 【解析】: 第5题【单选题】 中学生小明发现学校附近有占道停车现象,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以下做法不可取的是( )

场面描写精彩片段复习课程

1、升旗仪式 每个星期一清晨,我们学校都要举行升旗仪式(除了雨雪天气)。参加升旗仪式的有校领导和全校师生。 随着《运动员进行曲》的响起,同学们在班干部的带领下,像赶集似地奔向操场,参加升旗仪式。我们学校的升旗台没有那么宽广,也没有那么美观,但它却是神圣而庄严的! 当每个班的师生到齐时,大队部辅导员艾老师就会准时出现在升旗台上,用她那清脆悦耳的声音郑重地宣布:“升旗仪式现在开始,第一项,请升旗手、护旗手出列!”艾老师话音刚落,三位训练有素的升旗手便迈着矫健、整齐的步伐走上了升旗台。 “第二项,请升旗手、护旗手作自我介绍。”艾老师说着,便把话筒递给了升旗手。升旗手向台下敬了个少年队队礼,更开始了精彩的自我介绍,随后,两位护旗手也陆续作了介绍。 第三项,也是最隆重的:升国旗、奏国歌。和着昂扬的《义勇军进行曲》,鲜艳的五星红旗徐徐上升。护旗手和全体学生一旗举起右手,敬了一个标准的少先队队礼,一直目送着五星红旗升到旗杆的顶端。五星红旗在风中微微飘动着,是多么的壮观啊!此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些革命先烈,在抗日战争中、在解放战争中、在抗美援朝中……,为了新中国的诞生、为了国家的和平,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一股爱国情感顿时涌上了我的心头。 “第四项,唱国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我们的歌声也许不那么标准,也许不那么洪亮,但这是我们发自内心的感受。这歌声一定会传到长城内外、大江南北。 接下来,由校领导讲话。主要是公布上周各班的考核情况,我们班又名列前茅。 升旗仪式结束后,操声上已空无一人,但雄壮的国歌声似乎仍在在操场上空久久回荡,鲜艳的五星红旗仍在操场上空高高飘扬! 2、精彩的拔河比赛 今天下午,在学校里传来的不是琅琅的读书声,而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加油声,原来这时操场上正在举行五年级全体同学的拔河比赛。我们班已经一路过关斩将,闯入了决赛。决赛里的对手是五(2)班,他们身强体壮,又精明,真是强敌呀! “嘟”随着一声哨响,决赛里的第一场比赛开始了。只见我们班的队员都鼓足了劲,一只脚挨着一只脚,用力地往后拉。对方也不是好惹的,不过,我们班的队员还是把绳子上的铁锁拉出了我们这边的底线。Yes,棋开得胜! 接着,第二场比赛开始了。这一回,对方显得厉害了,铁锁一直在对方的领地里徘徊,对方的拉拉队有规律地喊着“一、二,加油。”我们班围观的同学也在自发地大声喊着:“加油-- 加油-- 。”可是不一会儿,我们队就败下阵来。 决胜盘开始了。野老师和赵老师带着同学们齐声喊道:“加油!加油!——”这震耳欲聋的加油声使得场上场下的同学们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只见我们班参赛的同学就像喝醉了酒一样,时左时右,忽东忽西,眼看就要撑不住了。啦啦队的加油声越来越响亮了,参赛队员听了这呐喊助威的声音,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一下子来了劲儿,他们一跺脚,一用力,把五(2)班拉出了中线外。在大家顽强的拼搏下,我们终于赢得了决胜盘,夺取了冠军。场下同学为队员们的胜利而欢呼,场上的队员们也都个个乐的合不拢嘴了。

(优选)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_9.1 生活需要法律 教学设计(一)

《生活需要法律》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激发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树立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 2.通过相关知识的学习体会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通过对学习的思考提高对问题的理解和思维能力,提高解决问题能力。 3.了解生活离不开法律,人的一生与法律相伴,认识生活与法律的关系,了解我国法治建设进程,法律的本质和法治的内涵。 【重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治的意义 【难点】法律的产生和本质。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课前准备】 教师:制作课件,辅助教学 学生:搜集中国法律名称,为课堂交流做好准备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借用《中国诗词大会》飞花令环节,游戏中让学生说出自己了解的中国法律名称,感受中国庞大的法律体系。 点拨:法律已经深深地嵌入我们的生活之中,渗透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二、探究新知 (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1.生活需要法律调整。出示同龄人明明的烦恼,并请6位同学进行请进模拟,让学生为明明出谋划策,帮助明明解决困扰。与老师之间,与同学之间,父母之间,社会成员之间。 点拨:解决矛盾纠纷不仅要依靠道德,亲情,友情来协调而且还需要法律来调整。 2.法律在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小组活动找寻生活中的法律,出示小贴士,从学校,家庭,社会角度考虑。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及时指导。师生共同总结出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3.法律伴随我们一生。引导学生思考:“有人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不惹上官司,法律就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你赞成这一观点吗?”并通过一段视频清晰直观地让学生感受到一生都与法律密不可分。并且学生通过“找权利义务朋友”的游戏,引导学生体会法律与我们如形随形,同时明确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 【老师总结】法律与我们如影随形,一生相伴,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为我们每个人提供了自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二)法治脚步 1.法律的起源。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作用,让人一生受益,但人类社会的法治脚步却也是从无到有,与时俱进的。顺势启发学生思考法律的来源,引导学生从课内,课外结合历史学习思考“法律怎么产生?”学生小组讨论,教师巡视指导,小组代表汇报结果。 通过大量资料展示法律起源(1)法字含义(2)原始社会没有法律,人类用习惯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习惯靠人们的自觉自愿遵守。(3)随着社会形态的演进,进入到奴隶制社会,国家产生,统治阶级开始有意识的创制法律。(4)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2.法律内涵。结合刚才资料学习和课前预习,引导学生总结法律内涵: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用来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也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处理矛盾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8单元 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教学案鲁教版

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 时间年月日第周第课时 课题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课型 教学目标 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行为准则。知道依法治国的含义,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略。 教学重点维护宪法的尊严 教学难点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形式和意义 教学设计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

单项选择题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主要的问题。下列内容由宪法规定的是 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②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③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④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A、①②④B、①②③C、②③④D、 ①③④ 2、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这句话说明了 ①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②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③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④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 ①③④ 3、关于依法治国,说法正确的是 ①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②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 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③④ D、①②④ 4、“焦点访谈”是中央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栏目之一,经这一栏目的曝

光,很多悬而未决的维权事件迎刃而解,这体现出 ①新闻媒体是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有效途径②新闻曝光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比法律更有效③我国的公民的批评建议权已越来越得到重视④新闻监督是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最快捷的唯一的渠道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5、“刑法+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的观点是 A、正确的,因为普通法律必须依据宪法制定 B、错误的,因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内容不同 C、正确的,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错误的,因为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描写跑步比赛的精彩片段】关于场景描写的精彩片段收集考试大全

【描写跑步比赛的精彩片段】关于场景描写的精彩片段收集考 试大全 1、风筝比赛开始了,五颜六色的风筝争先恐后地飞上瓦蓝的天空。嘿!风筝的式样可真多,有“马褂”、“单脚燕”、“蜻蜓”、“金鱼”、“蝴蝶”、“孙悟空”……它们在空中各显神通,使人目不暇接。你瞧那翩翩起舞的“红蝴蝶”多艳丽,它好像在骄傲地说:“蝴蝶中间我是王,我的美丽谁也比不上。”你看那猴王“孙悟空”多神气,手举金箍棒,两眼烁烁放金光,扶摇直上。其中,王卫民扎的:“黄马褂”放得最高。他沉着、冷静,时而慢慢向后退,时而使劲向后拉。风筝好像领会了主人参加比赛的心情,越飞越带劲。 2、开学典礼在大队辅导员的主持中拉开了帷幕,整个会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面对冉冉升起的国旗,同学们站得笔直,从目光中可以看出同学们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新学期的憧憬。国旗迎风飘扬,六小亦在昂首阔步前进! 3、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此时,教室里像炸开了锅,一片沸腾。哎呀,还真有点派头,偶像小天王任君杰大显身手,但美中不足的是没设备,一切都显得简陋。任君杰拿着扫帚当吉它,一只荧光笔当麦克风,开始表演了,他清了清嗓子,预示着为他伴奏的铁哥们准备。你看那老韩像鬼魂一样悠然飘来飘去。“在你的心上,自由的飞翔……”呵,还真是神气十足,老韩的个子比较矮,在人群中

像个跳蚤,他越唱越起劲,自我陶醉得把眼睛都闭上了,像获胜的将军走过凯旋门一样。“谢谢大家……”,自恋使他的声音十分响亮。他把头一甩,摆出一个酷酷的造型。他的“铁杆粉丝”十分兴奋,喝彩声、起哄声把课间十分钟推向了高潮。 4、突然,窗外风声大作,狂风碰撞着窗,发出呜呜的响声,如同一头野兽的低吼,绵长而凄异,令人心烦意乱。发下手中的书,倚窗而望,原先追逐嬉戏的白云已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沉厚阴郁的乌云,莫非是它们不小心掉入了老天爷的墨缸,染了一身墨?天色越发昏暗了,乌云已经把太阳完全遮住,越聚越多,涌动着,酝酿,酝酿……“啪!”一道闪电如同一柄破空的利剑,打破了那最后的宁静。紧接着,暴雨倾泻而出!那雨点打在屋顶上,打在窗户上,发出惊心动魄的响声,就像正在演奏着一曲令人心潮澎湃的交响乐。这滂沱大雨不仅敲击着砖瓦,敲击着大地,也敲击着我的心灵。放眼望去,眼前所有的花草树木、道路车辆都被入注的大雨荡涤着,荡去了污垢,涤尽了尘埃。 5、为了庆祝新年的到来,我校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拔河比赛。只听裁判员吹了一声口哨,比赛就热火朝天的开始了。第一场是预赛,我们班对五(3)班。同学们很紧张,一直担心再次输掉,拉拉队早就喊上了口号:“五(2)班,加油!”加油声此起彼伏,像海浪一般阵阵涌来。我们班参赛的同学个个斗志昂扬,一鼓作气,一下子就把五(3)班拉过了中线。“YH!”我们班同学为这场预赛取得胜利而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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