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城入园企业
转供电协议
供电方:江苏华裕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用电方:
为明确转供电企业(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租赁协议》、《物业服务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基本情况及供电方式
1、用电地址:
2、用电类别:(工业用电、商业用电、临时用电)。
3、用电容量:根据用电方的申请,经双方确认,用电方用电容量为千伏安(千
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伏安(千瓦)。
4、供电方从配电房出线的伏线路向用电方供电。
二、用电计量
1、供电方按规定在配电房输出柜向用电方每个受电点安装计量装臵。用电计量装臵
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收取电费的凭证。
2、用电计算方式采用低压侧计量。用电计量装臵设在配电房内,采用预付费电度表。
3、此配电房的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由所有用电方负担,损耗量应分摊到各用电方电量
或电价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三、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电费结算方式有人工抄表方式和预付费方式两种。为方便用电方成本核算和资金
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用电方同意按方式。电价及结算方式如下:(1)人工抄表结算方式:
①供电方按规定人工抄录数据,抄表周期为每月1次,抄表日期为每月的日,
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滞后抄表时,由供电方提前告知用电方,用
电方应予以配合。
②供电方按供电公司收取的电价每度元,定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③用电方的电费必须于当月日前进入供电方电费账户。超出该时段起第二天
视为逾期,用电方同意供电方向其收取电费滞纳违约金。
④此配电房的线路与变压器损耗量应分摊到各用电方电量中,根据用电量多少分
摊损耗电量,再计算出电费。
⑤根据用电方情况,还(需要、不需要)缴纳公共区域能耗按费,电价为每
度元。根据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电梯能耗按使用的数量分摊,每月收取
一次。
(2)预付费结算方式:
①供电方通过安装的预付费电表进行预结算,即用电方根据自己的用电量,至供
电方处购电。
②预付费购电单价为每度元,其中包含线路与变压器损耗单价,其价格根据
上一年度此配电房的损耗量分摊,此损耗单价每年调整一次。
③根据用电方情况,还(需要、不需要)缴纳公共区域能耗按费,电价为
每度元。根据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电梯能耗按使用的数量分摊,每月收
取一次。
④预臵电量用完时,预付费电表将自动跳闸断电,用电方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
况,加强对用电情况及剩余购电的管理,当剩余电量不足时,应提前至供电方
处购电,以免停电影响生产。因用电方未及时购电所照成的停电损失由用电方
自己承担。
2、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
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予以解决。
3、用电方如变更用户名、银行账号等资料,应及时书面通知供电方,并到供电方办
理变更户名、银行账号等手续。
4、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四、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和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1、经双方协商确认,供电方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
表计处。
①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于供电方。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每天安排专
业操作人员,对其进行必要的巡查和维护。
②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用电方可以
书面方式委托供电方进行管理维护,供电方根据实际情况与供电方协商收取相应费用。
2、除有约定外,供电方和用电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对方负责管理的电
力设施。如遇紧急情况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五、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用电方应安装供电方提供的计量装臵,计量装臵管理权属供电方,用电方不能私
自迁移、拆装、锁封。用电方若对计量装臵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2、用电方有义务根据实际需要向供电方申报用电计划。用电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
出合同约定容量,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如用电方要继续使用,需办理增容手续。
3、为保障电网安全,供电方按规定对用电方进行用电检查时,用电方予以配合。
4、为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用电方安全生产的影响,用电方必须采取必要的用电或非
用电保安措施。用电方发生重大设备及人身事故时,应及时告知供电方。
5、未经供电方同意,用电方不得向第三方转供电力。
6、送电前,用电方的电气运行维护人员须持有电工证。
7、供电方的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
的,供电方不得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用电方自身的过错。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臵重合成功的。
8、用电方未能按时付清电费时,用电方同意供电方向用电方计收电费滞纳违约金。
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电费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算,自逾期之日起超过15日,经供电方催缴,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按规定的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转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9、若用电方的用电容量在生产后达不到所报容量的百分之八十,差额部分按大工业
电价,另外收取每月每千瓦30元。
六、本合同效力及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
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期至年月日止。合同有效期届
满,双方均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或者双方对合同继续实际履行,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后生效。
4、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时,双方可向泰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持一份。
供电方:
(盖章)(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供用电方基本资料
供电方:江苏华裕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用电方:
地址:药城大道1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李世彦法定代表人:
电话:0523******** 电话:
邮政编码:225300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务登记号:3 税务登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