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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异录_非袁枚作考论》

2004年第4期 明清小说研究 NO,4,2004 总第74期TheResearchonM ingandQingDynastiesNovels G eneral,NO,74《怪异录》非袁枚作考论

?王英志?

摘 要 署名“袁枚”的《怪异录》,曾被杨鸿烈视为袁枚著的小说,其实无论从版本,还是从作品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来考察,都可证明《怪异录》是一本书商牟利的伪托之作。

关键词 袁枚 《子不语》 《怪异录》 伪托

袁枚作为清代乾嘉时期著名文言短篇小说家,以其《子不语》(一名《新齐谐》)三十四卷(正二十四卷、续十卷)于中国小说史上占据一席之地。《子不语》正二十四卷约成书于乾隆三十年(1765),此年所写的《与裘叔度少宰》云:“有《子不语》一种,专记新鬼,将专录一副墨,寄呈阁下,依然《灯下丛谈》,定当欢畅。”(《小仓山房尺牍》卷二,《袁枚全集》第伍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但付梓却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又,写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的《余续《〈夷坚志〉未成,到杭州得逸事百余条,赋诗志喜》诗(《小仓山房诗集》卷二十六,《袁枚全集》第壹册),则表明《续子不语》当时仍在编撰中。写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的《答赵味辛》云:“拙刻《新齐谐》,妄言妄听,一时游戏,故不录作者姓名,无暇校勘,谰言误字,不一而足,乞示知以便改正。寄来三条,容当续上。”(《小仓山房尺牍》辑补)这不仅说明《子不语》已刊印,而且透露《续子不语》仍在编撰中,此集实际上延至嘉庆初年才刊印。

现在的问题是袁枚的文言短篇小说除了《子不语》正、续三十四卷外,是否还另有其他著作在?杨鸿烈说袁枚另有《随园戏墨》、

《随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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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异》(《袁枚评传》第145页,商务印书馆1927年初版)。笔者十余

年前主编《袁枚全集》,曾广泛收集袁枚著作。事实证明顾远芗先生所

言不虚:“《随园全集》(引者按:即《随园三十种》)所没有的书都不可

靠。”(《随园诗说的研究》第12页,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凡是袁枚亲

著亲编的著作皆见于乾隆年间至嘉庆初年的随园自刻本《随园三十

种》,此外的诸种所谓“袁枚”之作均不可信。除杨鸿烈提及的《随园戏

《随园外史志异》,以及《随园诗法丛话》(《袁枚评传》第144页)外,墨》、

《随园游戏奇文》等都是伪托。还有《镜花水月》、

《评点圈注诗学全书》、

笔者在《袁枚全集》前言曾做过简略考订,可资参照。本文仅对杨鸿烈

认定的袁枚文言短篇小说再作进一步考论。《随园外史志异》至今未见

原书,但《随园戏墨》在苏州大学图书馆发现了其中《怪异录》一集(此书

作为《袁枚全集》附录收入第捌册)。此集若能坐实是伪托,那么《随园

戏墨》自可断为伪托,举一反三,对确定《随园外史志异》为同类著作亦

有重要参考价值。

今见《怪异录》四卷,为民国十六年(1927)上海校经山房成记书局

本,系《随园戏墨》十六卷四集之一集。书前有署名“沪江顾鹿”者所写

《随园戏墨》序,其中称:

自《子不语》刊行,大有纸贵洛阳之概。今复有《随园戏墨》十

六卷,分四集付印出世。余披一过,晓然于先生之所以辑是书者,

犹大有警世之意焉。至于搜罗之宏富,结构之新奇,殆其余事。允

推先生之杰作。

顾鹿不知何许人也,其对《随园戏墨》原本之来历、年代皆不作交代,仅

以“今复有《随园戏墨》”一笔带过。如果他是作伪者或知道此书是作

伪,则明显是在打马虎眼;如果他不是作伪者亦不知真情,则是极不负

责任的人。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此书之出版乃是因为有《子不语》洛

阳纸贵,销路甚佳在先,此书也将大有利可图。袁枚是一棵摇钱树,他

在世时“上自公卿,下至市井负贩,皆知其名”(《清史稿》袁枚本传),坊

间已有书籍伪托其名以牟利。因此《随园戏墨》假袁枚之大名问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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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目的昭然若揭。

此书卷首还有署名“袁枚”的《自序》,序末与另一伪书《详注圈点诗学全书》序末一样,都有“嘉庆元年蒲月上浣”字样。此指公元1796年农历五月上旬,时袁枚已八十一岁,《续子不语》刚编定刻印。“袁枚”于《自序》中称:“余自戏编《子不语》后,窃以犹未尽善,爰复贾馀勇,博访事迹,广搜见闻,共辑十六卷,题曰《随园戏墨》,付之剞劂,聊撞警钟。”袁枚于编讫《子不语》正编后,贾其馀勇所编分明是《续子不语》,而《自序》对此不置一词,变为完全是另起炉灶,去编什么《随园戏墨》了;或者可理解为袁枚晚年精力充沛之极,又编《续子不语》,又编《随园戏墨》,而且都在嘉庆元年完成(勿忘还有《详注圈点诗学全书》也完成于是年),但这怎么可能呢?上引证据表明袁枚在《子不语》正编编讫后,仍在搜罗采访,但嘉庆元年前所得皆纳入《续子不语》,在完成《续子不语》之前根本无暇也无力同时搞另外的《随园戏墨》十六卷。而且袁枚对自己的著作于诗文、诗话或尺牍等中均不止一次提及;而包括《随园戏墨》在内的伪书于袁枚诗文等中则不见片言只语,几篇所谓“袁枚”《自序》也不见于袁枚自刻的《小仓山房文集》,无疑同样是伪作。

如果从《怪异录》的内容与思想角度考察,同袁枚的生平与思想明显不合或冲突。

首先,看《怪异录》卷四《土地怕鬼》作者以第一人称口吻的纪事:

《易》,人咸以大器期之。

涪州张锦云,博古士也。尤精《诗》、

己未乡试,与予同寓。三场毕后,游玩浣花草堂……

涪州在四川,“浣花草堂”在成都,“己未”于袁枚生年指乾隆四年(1739),“予”自然应该是作者自称,为“袁枚”。但事实上袁枚一生未进川,其参加乡试于乾隆三年戊午(1738)并中举。次年“己未”年则参加会试中进士,此年根本未举办乡试。由此可见,于“己未”参加四川乡试的作者与袁枚既不是同朝代的人,也不是同籍贯的人。《怪异录》的真正作者与袁枚毫无关系。

其次,再看《怪异录》所反映的思想意识,与《子不语》不可同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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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简直是南辕北辙。笔者在《袁枚〈子不语〉的思想价值》中,曾概括《子不语》的思想价值为:(一)人不怕鬼,人可胜鬼;(二)不喜佛道,不信风水;(三)嘲讽理学,鼓吹情欲;(四)抨击吏治,褒扬循吏;(五)贬斥八股,批判科举;等等。(见《明清小说研究》2002年第1期)内容丰富,思想大胆,对传统观念有很大突破。而《怪异录》四十余篇,思想不仅保守,而且极其单一,如其《自序》所云:“夫幽明两途,初无二理:善恶必报,不爽毫厘。虽神怪为宣圣所不言,而祸福乃士大夫所当鉴。”换句话说,此书就是借神怪宣扬因果报应的迷信思想,以警戒世人。两书相较,怎会出自一人之手?

袁枚自白说:“仆生性不喜佛,不喜仙,兼不喜理学。”(《答项金门》,《小仓山房尺牍》卷七)此“三不”是袁枚思想的主调,为此袁枚写下大量批判佛教、仙道与程朱理学的文章。(详参拙著《袁枚评传》第九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但《怪异录》对佛、仙、理学的态度却截然相反。

例如《子不语》多借揭露僧侣之恶行批判佛教的虚伪,有时还把矛头指向菩萨。其《观音作别》(卷十九)写家中女佣张妈每日礼拜观音像而耽搁做事,袁枚即怒而将观音像掷地而踏之一事,可谓亵渎神灵,但

《化缘和尚》(卷四),却宣扬毫不忌讳。而《怪异录》之《柳相公》(卷二)、

礼拜达摩祖师、观音大士,赞扬李翁“立心颂佛,意欲修成佛果”,无半点“不喜佛”的意味。《子不语》还“不屑求仙”(《牍外余言》,《袁枚全集》第伍册),视仙道为“妖道”,记载不少道士以妖术害人,骗人成仙的把戏,

《种

《炼丹道士》(卷二)等。而《怪异录》之《遇仙》、如《李通判》(卷一)、

《观灯》(卷四)等,则鼓吹“修道”“成仙”,全桃》、

《琴女》(卷一),《白猿》、

书写因改恶从善而最终飞升成仙的例子在在皆是,根本无“不喜仙”的思想。此外,袁枚十分重视“饮食男女”,极力批判理学“清心寡欲”之说,其矛头明显是指向“存天理,去人欲”的程朱理学的。而《怪异录》则大唱反调。如《义狐》(卷三)就借胡女之口提出“清心寡欲”的警戒,《花王》(卷三)又肯定俞生“私欲尽净,天理流行”,完全是理学家腔调。《怪异录》作者既视“淫字如虎”(《花王》),称“淫报最奇险可畏”(《催魂台》,《怪异录》卷四),又慨叹“甚矣哉,饮食之误人也”(《土地怕鬼》,《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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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卷四),此人与风流倜傥的袁枚,与为满足饮食之欲而著《随园食单》的袁枚,岂能是同一人!

《怪异录》的题材、形式与风格与《子不语》也相距较远,两者不是一个套路,也看得出二书非出自一人之手。

从题材来看,《子不语》十分庞杂,既有子不语的怪力乱神,也有大量与鬼神无涉的人事;既有他人奉献的故事,也有很多袁枚亲历的事情:具有鲜明的笔记特点。《续子不语》仍保持这个特点。而《怪异录》则纯然是记妖狐鬼怪之事,没有一个与鬼怪无关的故事。

从叙事角度看,《子不语》由于颇多作者亲历之事,所以很多故事都是以第一人称“余”的口吻叙述,而《怪异录》除了《土地怕鬼》是以“予”的角度纪事外,皆是以第三人称的口吻纪事的。

《子不语》笔记特点甚强,还表现在篇幅长短不一,且以数百字的短篇笔记为主,叙事简单,不注重情节,很多笔记缺乏故事性。而《怪异录》则皆为“长篇”,少则一两千字,多则三四千字,绝无数百字的短文。因此情节比较曲折,故事性远比《子不语》强,人物性格的刻画也胜于《子不语》。由于篇幅较长,所以颇善于景物、环境描写。总之,《怪异录》更接近今日所谓的短篇小说,其产生年代当比《子不语》迟得多。

由于《怪异录》意在“警世”,所以喜欢采用“卒章显其志”的手法。当故事叙述完毕,作者不时要站出来,发一通劝善戒淫、因果报应的高论。而袁枚《子不语》是没有这条“警世”的尾巴的。

《怪异录》虽非袁枚之作,思想内容有严重局限性,表现形式也有“说教”的问题。但其艺术价值是不可抹杀的。至于其真正的作者与产生的年代还是个谜,如果有朝一日能揭开这个谜,将会对其价值作出更恰当的评价。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责任编辑:王学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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