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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央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央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央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张润浩

(陕西杨凌712100)

摘要:基层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是有效履行金融监管职责的执行者,在履行金融管理职责中发挥着具体实施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基层央行的金融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困扰着基层央行金融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基层央行金融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一个需要认真加以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基层央行;金融监管;对策建议

一、基层央行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人才缺乏,实战经验不足

一是员工年龄结构老化。以某地市中支为例,全行员工平均年龄达到42周岁,其中44一55周岁职工占总数的48%。二是知识结构老化。以人民银行某市中支为例.具有本科学历经济金融专业毕业的只有28人,占23%。三是高素质人才匮乏。某地市中支全辖仅3人具有高级职称、1人为研究生学历。一方面.近几年新招录入行的大学毕业员工普遍缺乏金融从业经验,多数在工作中还需长期培训。另一方面,现阶段金融业务发展较快,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现有地市中支员工又由于忙于自身业务.很少有机会学习和了解商业银行的具体金融实务,加上缺乏横向流动机会,致使金融管理的感性认识和操作本领受到限制,缺少真正的实战经验,基层央行加强金融管理缺乏高素质人才支撑。

(二)管理手段退化,执法力量分散

金融管理长期以来是人民银行的执法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在银监部门分设后,基层人民银行侧重金融服务工作,在相当长时间内,金融监管意识逐渐淡薄,对金融管理工作的监管理念、方法探索也停顿了。即使遇到处理监管事务也是回到过去的片面式合规性监管方式中。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普遍做法是“各自为政,分头出击”,由各职能部门分别进行单项检查,征信管理、金融统计、反洗钱、国库管理、外汇管理等各项执法检查的对象、程序、内容、方式各不相同,没有整合监管资源,形成一个统一监管平台,未能

形成稳定的执法监管工作体系。监管手段退化,监督检查权力度不足,难以引起监管对象重视。

(三)职能定位模糊,内外环境不相匹配

从法律层面来讲,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被赋予反洗钱、征信业等新职能,但实际上这些新的职能没有得到很好地运用,加之未能区分履职层次和区域差异,统一以“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职能的标准来定位自身的履职模式,结果产生了地市中支履职定位不准、方向偏移等突出问题,以致丧失或弱化了地市中支原有的金融管理功能作用。

(四)立法滞后

1.金融机构营业管理方面,法律文件长期实施,内容与现实差距太大。如《现金管理条例》、《国家金库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规定的内容滞后于经济金融发展实际情况。以国库为例, 1985年颁布的《国家金库条例》及其1989年颁布的《细则》,整个思路和框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没有体现国库风险防范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国库核算业务的变化,以及国库电子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国库条例的滞后性与新业务的不匹配性逐渐暴露。一些重要的国库业务如国库监管、国库退库、国库拨款,以及一些新的国库业务,如支付系统往来、国库内部往来和横向联网等,没有明确的管理操作规定,使国库业务陷入制度肓区。国库对预算资金的监督权规定得过于笼统,职责分工与监督范围界定不具体,对财政预算单位的监管流于形式。国库人员在具体操作中,往往感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2.综合执法检查方面。一是个别监管职责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货币政策工具,其制度已日趋完善,但关于应缴存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的管理却不明确。如果发生金融机构拒绝上缴财政性存款,人民银行依据何程序如何检查、有违规行为依据什么法规处理,均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层面的规定。二是有的法规未及时修订。如对于金融机构为无贷款卡(无效卡)企业发放贷款的违规情况,处罚依据是人民银行总行1999年颁布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但目前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升级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之相适应的《贷款卡管理办法》在2006年11月向社会征求意见后至今未正式颁布实施,使基层央行缺乏有力的监管依据。又如在保障金融统

计信息及时、准确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方面,真正可供基层人民银行运用的执法依据不足。三是行政处罚依据缺失。如金融统计数据科目乱归属、漏统等问题,虽然问题突出,但落实到行政处罚,却无法归结到瞒报、数据虚假上来进行处罚,削弱了人民银行依法监管的威信和形象。

3.配套性规定未能跟上立法进程。对于一些新增监管职责的履行,如金融稳定、管理信贷征信业务等职责,由于缺乏配套的法规,导致基层央行面对金融机构的一些行为难以准确定性,也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对辖区日常金融监测上位法只是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的实体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章监督管理,没有规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导致难以实行;又如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尚未制定有关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人民银行的建议检查权,目前尚未得以制度化,导致上述制度仅停留在纸面上;一些新的职能没有规定,根据国务院确定和人民银行“三定”方案,人民银行被赋予了新的职责,这些职责有的已经在运作,有的仍然在设计之中,但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基层央行与银监部门的监管信息缺乏共享,缺少互补性监管

据统计,目前91.72%的基层行未与属地银监部门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难以有效提高监管信息的综合利用率。同时.在监管上缺少有效的互补,致使重复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特别是交叉性监管业务,如民间借贷等.双方均未实施监管。基层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形无实,监管主体权责不清,如地市级人民银行对基层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负有反洗钱监管责任,但却无法与只设到省一级的保监、证监机构进行有效的协调沟通。

(六)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机制流于形式,不能引起金融机构的重视

目前对金融机构风险评估机制主要是从日常检查和风险监测人手,体系不完整,由于人民银行的监管与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金融业务的增长脱节,风险评估机制不能有针对性地指出金融机构问题、不能全面反映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综合评价报告多数是各职能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整理,牵头部门汇总,缺乏对金融机构站位高、有价值、前瞻性强的评价。

二、加强基层央行金融监管的对策

(一)强化金融监管意识,树立监管地位和权威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对中央银行加强金融管理工作重要性的深度认识,坚定做好新形势下金融管理工作信心,为更好推进金融管理工作提供思想保障;二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履职思路,以管理促服务,以服务带管理,在当好金融服务者的同时,勇于当好金融管理者,在管理与服务中寻找平衡,促进履职水平提升;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高度重视监管工作,把握金融管理工作的新定位,落实好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基层央行的监管权限和工作职责,丰富监管内涵,努力实现与其它工作职能的有机结合;四是坚持“监管树权立维护基层央行履职地位和权威。

(二)持续推进制度建设,扎实金融管理基础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金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根据地市中支金融管理工作的现实需求,加强金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搭建金融管理平台,单设金融管理科,统筹安排辖内金融管理丁作。县支行应设立金融管理部,作为全辖金融管理资源整合的平台。二是深化制度建设,规范和理顺金融管理工作。继续完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等金融管理制度办法,试点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以金融管理制度为执法监管框架,规范好具体实施程序,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管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好人才保障。继续做好按管理、检查、调研分类建立金融管理人才库工作,为金融管理储备人才;完善好金融管理人才库管理办法,规范好突出业务专长和综合素质的人才选拔程序,筛选出一批业务骨干入库。拓宽选才用才视野,改革行员录用办法,重点在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选调一批优秀金融管理人才充实到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管理部门中去,为基层央行有效提升履职水平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完善现有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

由于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人民银行履职的变化,现有的法律体系不能适应新时期人民银行履职的需要,需要对现有的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完善,并通过基层央行在监管中的实际情况对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如《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很多条款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工作,对金融机构的执法检查中易造成适用条款的混淆,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征信条例》、《金融统计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条例》和《支付系统管理条例》;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和《国家金库条例》等。同时,建

立健全与《国库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和具体办法,如《预算收入管理办法》、《财政税务部门开户管理办法》、《国库款项拨付管理办法》及《国库款项退库管理办法》等。以明确的法律条文进一步明确国库在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职责,规范国库业务的操作和管理,使国库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建立健全人民银行金融风险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

2009年以来,新一轮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央银行改进和完善宏观调控、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建立健全系统性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等赋予了新的内涵。我国“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金融业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这就要求人民银行结合自身履职中存在的法律障碍和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上赋予央行较大监管权的实际,推进金融业改革,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加强金融管理,拓展金融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银行金融风险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不断适应新时期、新任务对人民银行整体履职提出的新要求,确保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权力和金融机构的义务都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五)强化监管信息沟通共享及监管协调

在基层央行间建立金融监管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实现区域内金融动态、风险状况、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沟通及数据共享。与属地银监部门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加强监管联合及协调,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现象的发生,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强化人民币反假等监管工作,有效提升监管效果。

(六)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履行职责的保障

充分应用人民银行九项金融监管现场检查权,加强对反洗钱、国库、人民币流通、支付结算和结算账户等业务的监管,加大查处力度;整合金融监管职能,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综合业务执法检查,提高金融监管合力;发挥中央银行金融业务平台作用,优化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强化金融业务准人备案审核,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探索建立辖内金融风险集中评估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对新设金融机构和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加快建立对新兴涉金融产业的管理监督机制,做到全方位的金融风险监测,掌握金融业发展的最新动态。

参考文献:

[1]郭徐荣.财政性存款的缴存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0 (9):55.

[2]吴德军.如何加强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敖缴存的监管[A].中国金融学会国库专业委员会.2009国库研究文集[c].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42.

[3]杜斌.论中央银行的纵向一体化与基层央行职能[J].金融研究,2006(09).

[4]周武.基层央行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J].海南金融.2006(08).

[5]王家进.提升基层央行履职水平要发挥好六个作用[N].金融时报,2011.

作者简介:张润浩(1992),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1级学生。

人民银行职能以及基层人行职能重点

一、人民银行的职能? 1.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 2.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3.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4.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 5.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6.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7.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 8.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12.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3.经理国库。 14.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15.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6.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7.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层央行职能重点: 1.基层央行需要做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利 率定价。结合当地的支柱产业、贷款投向投量,分析判断与产业政策的相符程度, 判断信贷资金投入引发通货膨胀的可能性,连续关注分析当地物价走势; 2.理清思路,以反洗钱为抓手竭力维护辖内金融稳定; 3.夯实基础,依法行使必要的检查监督权,不断强化辖内金融服务。对每次存款准各 金率的上浮和下调及时调查分析反馈执行效果。同时也要严格督促检查地方性金融 机构存款准各金的缴存情况。

我国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与效果分析.

Times Finance 71 2011年第2期下旬刊(总第436期) 时代金融 Times Finance NO.2,2011 (CumulativetyNO.436) 一.我国央行货币政策工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控制基础货币的主要工具有:再融资工具,包括再贷款和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二级市场上的一次性交易或回购协议;公开市场类操作,即中央银行在一级市场出售政府或中央银行证券,类似于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一次性非冲销操作、外汇互换以及储备要求。 (1)再融资工具。通过再融资工具中央银行以向商业银行提供信贷(再贷款、再贴现)的方式向银行体系注入资金,提高中央银行对存款货币银行的债权,同时增加了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流动资金账户余额。如果商业银行以现金的形式接受中央银行的部分信贷,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也会增加,使净国内资产、银行储备和基础货币扩张。 (2)公开市场操作及公开市场类操作。公开市场买入(一次性买断交易或回购)提高了银行储备、净国内资产和基础货币;公开市场卖出(一次性卖出交易或逆回购)则减少银行储备、净国内资产和基础货币。公开市场类操作与公开市场操作的区别是前者发生在一级市场,而后者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公开市场类操作可通过政府或中央银行的证券发行进行。票据正的净发行(即新发行的票据的价值高于到期票据价值)提取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负的净发行向商业银行注入流动性。

(3)法定准备金比率。调整准备金比率并不是流动性管理的有效手段。在商业银行并不持有大规模的超额储备的条件下,提高法定准备金比率会使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减小,结果造成利率的提高,而对基础货币的影响是不确定的。短期内,尽管有高的储备率,基础货币有可能扩张,但对银行而言,不可能将资产负债表迅速调整。为了能够履行更高的储备要求,中央银行将不得不向银行体系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资金,在短期内增加了基础货币。 (4)外汇操作。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通过银行体系的一次性操作,影响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和负债方,改变银行储备和基础货币水平。购买外汇会通过增加中央银行对非居民的债权和银行储备,具有扩张性效果,基础货币上升;出售外汇则通过减少中央银行对非居民的债权和银行储备,具有收缩性效果,基础货币下降。 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与政策工具的市场化改革进程 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中央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以货币政策工具首先影响利率或货币供给量等货币变量。通过这些变量的变动,中央银行的政策工具间接地影响产出、就业、物价和国际收支等最终目标变量。因此,利率或货币供给量等货币变量被称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成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变量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可测性,央行能对这些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变量加以比较精确的统计。(2)可控性,央行可以较有把握地将选定的中介目标控制在确定的或预期的范围内。(3)相关性,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变量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有着紧密的关联性。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由货币供应量转向利率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趋势。 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的年度经济增长计划与宏观调控的目标确定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控制目标,然后,一方面通过制定综合信贷计划和现金计划,对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限额指导,并确定各地区现金投放回笼指标;另一方面又 通过调整基础货币间接调控利率水平,影响基础货币供求与社会

金融监管现状问题

金融监管现状问题 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多元化监管模式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发展空间,在分业监管的实施中,缺乏一套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也使金融监管不能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在实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基础上,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体制框架,分别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这种分业监管的体制在前几年对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纠正金融业的“三乱”,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其局限性也是明显的:其一,降低了监管效率,提高了监管成本。我国的存款类机构(银行、信用社)、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在资金融通、清算上都由人民银行管理,其外汇业务也由外汇管理局监管,在业务上有一定交叉,由于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和信息交流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往往造成有的金融业务得不到有效监管,出现监管“真空”。或有的金融创新得不到监管当局的认可,阻碍了金融业的发展;其二,限制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空间。全球金融正呈一体化、综合化发展趋势,分业经营使我国银行不能开展综合业务,今后很难与国外银行平等竞争,制约了国内银行的发展步伐;其三,不符合国际金融业发展和监管趋势。目前,许多国家为适应金融一体化趋势,纷纷对过去的多元化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了单一的监管机构,如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和韩国等。事实表明,这种做法提高了监管效率,降低了监管成本。在我国,已允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拆借、债券回购,以股票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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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 借鉴意义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ITFIN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意义;实践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以下几点: 一是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互联网金融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和创新,它的风险会比单纯的传统金融和互联网行业大得多。互联网金融中由于普遍存在着跨业经营,非传统的金融行业进入到金融行业的现象,这时的对金融风险认识不足和管控能力不够,任何的企业都无法保证投资者能够永远获得比银行存款要高的回报。如果投资者不能获得当初承诺的预期收益,再或者出现了基金的亏损,那么会带来非常大的风险。 二是在监管手段和模式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创新太快。由于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通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纷纷挤入了互联网金融领域,这使得传统金融产品加紧创新步伐,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了许多新产品、新模式还有新业态。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严重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传统的金融监管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中跨部门的协调机制还没有形成,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存在着非常多不规范的地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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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不稳。一方面,由于县支行科技人员多为兼职,其工作量和责任日益加大,而其福利待遇却“原地踢步”,失去了体现对科技人员生活的关心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另一方面,由于基层科技人员处于科技工作的最低层,加上科技工作是一个专业性特别强的特殊岗位,岗位交流的机会极少,工作很难出成果,造成大部分基层科技人员对前途失去信心,不愿从事科技工作,急于改行做业务的现象在基层行普遍存在,从而影响了科技工作的发展。 2.基层金融部门电子化程度不高,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与履行央行职能相成强烈反差。经过多年的努力,基层央行电子化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履行央行职能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毋庸讳言,目前基层央行计算机应用水平还不高,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网络应用水平不高,制约了基层央行办公效率的提高。例如,虽然在县支行完成了内联网建设,建立了方便快捷的电子邮件系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实现公文的快速传递,但是由于电子公文处理没有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公文处理的“两张皮”现象普遍存在,不利于公文的管理。二是网络覆盖面过少,制约了央行新职能的有效发挥。例如,由于目前县级央行网络没有与各金融机构实现互连互接,基层央行的反洗钱只能靠各金融机构自觉上报来进行,而金融机构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为了留住客户,发现问题时往往会隐而不报,严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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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货币政策工具 一、简要介绍 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作,影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最终影响国民经济宏观经济指标。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conduction mechanism of monetary policy) 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影响中介指标,进而最终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传导途径与作用机理。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指中央银行所采用的、对整个金融系统的货币信用扩张与紧缩产生全面性或一般性影响的手段,是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 ①存款准备金制度 ②再贴现政策 ③公开市场业务 被称为中央银行的“三大法宝”。主要是从总量上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进行调节。 选择工具 是指中央银行针对某些特殊的信贷或某些特殊的经济领域而采用的工具,以某些个别商业银行的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活动或整个商业银行资产运用也负债经营活动为对象,侧重于对银行业务活动质的方面进行控制,是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必要补充,常见的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 ①费者信用控制 ②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③不动产信用控制; ④优惠利率; ⑤特种存款 补充工具 其它政策工具,除以上常规性、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外,中央银行有时还运用一些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对信用进行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包括: ①信用直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银行依法对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业务进行直接干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有信用分配、直接干预、流动性比率、利率限制、特种贷款; ②用间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银行凭借其在金融体制中的特殊地位,通过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磋商、 宣传等,指导其信用活动,以控制信用,其方式主要有窗口指导、道义劝告。 新工具 2013年11月6日,我国央行网站新增“常备借贷便利(SLF)”栏目,标志着这一新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正式使用。央行于2013年初创设这一工具。常备借贷便利,在各国名称各异,如美联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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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文章从我国金融监管现状出发,分析我国金融监管的问题,指出金融监管责任制的制度安排留有缺陷,金融监管人员资格管理和人员素质有待改进和提高。最后针对现有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体制;金融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核心。尤其是当我国加入WTO后,促使国内金融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基础差、问题多、压力大,成为中国金融业不容回避的现实,进而使得我国金融监管当局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对我国金融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剖析,以及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对提高我国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1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制 我国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监督管理职能主要由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监管二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负责。2003年4月之后,这5个司的金融监管移交给新设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不过,中国人民银行仍然保持对货币市场、反洗钱、征信体系等方面的金融监管职能。我国金融监管走过了由过去人民银行“一统天下“,到逐步转化为现在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分天下” 的格局。总体上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现行分业监管体制的正式形成,也就是说,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是一种单层多头的分业监管体制(见表1) 。 2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的两大问题 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模式自运行以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不断加强、监管水平也大有提高。但是,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飞速变化,相对于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则显得相对滞后,在金融监管上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 2.1金融监管责任制的制度安排留有缺陷。

2020半月谈时评:互联网金融需完善

2020半月谈时评:互联网金融需完善 监管要和其他金融业态一样,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在北京某写字楼内,一对年老的夫妇无助地哭泣,楼内曾红极一时的所谓互联网金融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近来的媒体报道中,类似的互联网金融诈骗案例并不稀罕。在网络借贷(P2P)、养老投资、贵金属交易、外汇期货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对社会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甚至冲击着“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必须及时采取严厉措施加以整治。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在金融领域出现的一种新业态,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改善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也为其创造了相对阻抑的发展环境。但鼓励创新的开放态度,却被某些不法分子当成捞取不义之财的机会,一些非法集资行为戴着“普惠金融”的帽子,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通过庞杂的线下营销队伍搞地毯式推广,部分行为与传销无异。一旦资金链断裂,随之而来的便是卷款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危机的甚至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社会安定。 互联网金融领域积累的风险隐患,有着繁复的经济和社会原因。 首先是老百姓手中的闲钱缺乏足够多的投资渠道,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高收益、低风险”的宣传凑巧契合这种需求,加上部分媒体有意无意的“增信”,缺乏辨识能力的投资者简易上当。其次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互联网公司的高效方便凑巧填补了空白。最严重的是,作为一种新业态,互联网金融尚处于监管真空状态,监管责任主体不清撤、监管体制不健康和监管规则不完善等问题比较危机。 经常发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风险事件,是很好的风险警示案例。 面对鱼龙混杂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投资者首先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你看中的是别人给的收益,别人惦记的却是你的本金”,这句话生动地揭示了高收益产品背后隐藏的陷阱。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是金融行业颠扑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建设思路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建设思路 在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大大的冲击了传统金融体系,同时也给我国金融产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契机。而发展迅速必然其中就会有弱点存在,而如何减轻问题,从而加快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是我们所要认识并探索的问题,通过进行良好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朝现代化社会迈进。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已经在逐步形成一个体系,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建立,已将大大的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第三方支付监管主要具有是两个问题,首先是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在近些年连续的颁发了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都有效了限制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些潜在风险,避免了一些由于监管不力而引发的金融漏洞。其次,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目前的发展推出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有效的预防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够有效的进行。 (二)众筹融资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流行起一种融资形式,叫做众筹,而这种融资方式存在着不规范行为,我国在2014年推行了相关文件对重筹融资进行规范,这项文件的推出对于众筹融资具有很大的限制性,但是众筹已经是非常广泛的一项行为了,文件是难以杜绝的,因此,面对不规范和风险的地方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不是遏制。 (三)销售渠道业务的现状 销售渠道的业务主要指的就是电子商务,目前,随着生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购物,而一些金融支付机构与互联网销售进行有效的合作为销售机构和金融支付机构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个人会在利益驱使下产生不理智行为 以互联网作为媒介来进行金融交易本身不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易,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在网络上不能够准确的核对交易双方的信息,因此中间产生金融欺诈的行为是非常多的。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借贷机构,由于出资人不能准确的核对借资人的信息,因此这种交易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而如果被欺骗,那么就会

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摘要】自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脚步进一步加快,金融监管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依旧存在很大的创新空间,特别是在变化多端的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提供了更多要求的的今天,我们不仅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国内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同时要与世界接轨融入国际金融监管系统。 【关键词】银行;金融;监管;法律 自我国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脚步进一步加快,金融监管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仍存在很大的创新空间。特别是在经济风险不断增加的今天,对于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1.金融法律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经历了一个从无至有的过程,但是规则所体现的本土资源性少,借鉴或者说移植的成分多。中国已经加入WTO,如何建立和完善适应开放经济条件下的中国金融监管的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金融法律是调整国家在进行金融监督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管理关系和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整个金融监管体系当中以法律手段进行有效的金融监管有其不可比拟的优点,主要表现为法律的强制性、普遍性和稳定性的特点。金融市场上风云变幻、危机四伏,人们最需要的就是减少不稳定性、降低风险。如果金融监管依法行事,必然会增加人们的安全感,减少金融市场运行的成本依法监管,已为各国的经验所证明。 2.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缺陷与隐患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已经进入规范化和国际化的良性发展轨道,我国金融法制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出台了一批重要的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但对照金融监管的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来检视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难发现其中所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关于打击金融犯罪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我国金融犯罪增多,金融犯罪活动猖獗,大案要案不断发生,数额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从1997年新刑法可以看出增加了不少新的罪名,充分表明了我国打击金融犯罪的决心,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新刑法对于新型的金融犯罪规定空白或模糊,不易操作。 2.2金融创新与金融立法不同步,金融立法较为滞后

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分析开题报告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凭借便利、快捷、高效、低成本等一系列优势,颠覆了以往的金融支付和交易方式,给传统金融机构和金敲体系带来巨大冲击,并呈现出混业经营、国际化等发展特点。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滞后、内控不健全、行业自律缺失等原因,互联网金融机构也面临着诸多风险。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还存在突出问题。金融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 互联网金融乱象已然影响到我国金融的稳定。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改进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价值。 本文把具有规模效应和低边际成本的金融服务看作具有非排他性、弱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将金融监管看作政府干预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综合运用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等理论,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现状出发,勾勒出当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给出强化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以期实现互联网金融创新得到充分鼓励、风险问题得到有效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减少、市场信屯、有效増强、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良好局面。 1.3 文献综述 Hulme与Collette为世界首家互联网金融为案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信任机制设计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认为互联网金融在网络世界中引入的社区观念,是一种对减小信息不对称的方法,于是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方法[0]。不过随着LendingClub等企业对于互联网社区的逐步遗弃,社区概念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开始学者们普遍质疑起来[1]。 2011年,美国国会提交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分析成为该行业发展权威性研究报告,该报告着重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运作进行了全面分析,报告中指出,当下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多部门风投监管模式与广泛讨论的统一监管模式进行一一分析,各有优劣[2]。叶湘榕研究了我国四种最大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还讨论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风险。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美国不同。 Jin等人在“硬信息”研究中,指出了利率水平和借款与借款者的信用等级有着密切的联系,除此之外,借款人的信用卡的数量以及借款方面的历史数据和

浅谈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以P2P网贷平台监管为例概要

101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5年1月下2013. [4]任晓燕.培训师品牌塑造策略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0.[5]邓倩.太原市英语培训机构发展战略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 [6]陶茜.国内英语培训机构品牌营销问题与对策研究[D].内蒙古 师范大学,2011. 摘要:P2P网贷在2007年传入中国,虽然P2P不是我们的原创,但是在监管真空和法律灰色地带下的“监管套利”,同时迎合市场需求野蛮生长,极大的冲击了我国金融行业原有的生态位。P2P网贷既填补了金融某些领域的空白,被社会各界人士所看好;又使得“金融脱媒”,脱离了传统银行完善的风控体系,加剧了行业不稳定因素,引发了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讨论,成为了极富争议的“生态入侵者”。社会对互联网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试从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展开分析,从而打开国内整个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格局。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金融监管;跑路 一、导论 国内专家及学者对于P2P网贷,持正面看法者,主要从其对成本的节约、对百姓的方便、对利率市场化的推动等方面力挺;持负面看法者,主要从是否推高了利率成本,技术上是否安全等方面进行质疑,而无论何者,都在监管的理论基础、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的审慎尺度等方面缺乏深入的讨论。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国外具体又是如何做的呢?笔者试从国外互联网金融发展借鉴经验,发现国外相对成熟的金融体系下,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同化程度极

高,很多“传统”银行正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主体,有完善的监管和风控体系,也就没有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什么特别的监管。而我国尚处于较低的金融发展水平阶段,金融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商业银行发展还不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使得注重安全与风控的传统银行与互联网融合缓慢。这恰恰为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带来机会,一方面市场需求带来盈利,另一方面也是利用监管真空“套利”;一方面促进了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促使国内传统银行与互联网的结合,另一方面提高了行业风险,给行业健康发展带来隐患。 二、研究背景 近两年来,P2P网贷平台频频发生非法吸储、诈骗、倒闭、跑路等恶性事件,动摇了民众对互联网金融的信心,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社会对互联网监管的呼声日益升高,国家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也正落实在细则规定当中。立足国情,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已是势在必行,然而互联网金融模式涉及范围特别广,互联网金融监管也不是一朝一夕据能实现的。故本文将研究定位在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重要模式之一的P2P网贷模式上,为其监 管的理论基础、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的审慎尺度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研究。 三、问题原因分析 1.行业尚处于监管真空,法律灰色地带一套软件只要数千到几万,行业进入门槛低,而短期获利高,使得很多平台负责人一开始就抱着吸收资金后试试看碰运气的成分,成功自然不说,失败就卷款跑路的心态进入行业,甚或一开始就抱着圈钱后跑路的心态进入行业,是行业安全的最具威胁的风险因素。 2.缺乏行业标准,进入门槛低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人才,更缺乏相应的行业从业资质认定,风控能力差不具备危机时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危机发生时只得卷款跑路。 四、结论和建议1.立法方面央行条法司设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报民政部审批,近期将成立。央行会制定一个互联网金融框架性的监管制度,但具体到每个门类,现在正由证监会与银监会配合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比如P2P的监管细则将由

基层央行文化建设

基层央行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人行湘西州中支积极探索基层央行文化建设方式方法,坚持“六个完善”、“六个搭建”、“六个结合”,初步实现了湘西州中支独有的央行文化特色。 一、完善制度文化,增强执行力 1.完善制度文化机制。一是从系统管理的角度统筹建立制度体系。围绕央行文化建设的目标、核心价值、理念等各个层次,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完整的制度体系。二是把基层央行文化的内涵体现在各类制度之中,实现管理制度与文化理念的对接,把央行管理理念和价值观具体化为可操作的制度、流程,渗透到管理过程的每个环节和细节,内化为员工的自觉认知和行动。三是健全基层央行文化建设组织体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发挥党、团、工会、女职工等组织作用,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参与。细化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三级组织体系及其与之相配套的工作机制。 2.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将党委会、行长办公会、行务会等重要会议内容纳入会议纪要并进行通报,增强决策透明度,主动营造民主氛围,方便职工加强决策监督。各单位积极开展“我为央行建设献良策”“金点子”活动、职工合理化建议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民主决

策和内部管理的热情,提升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感,共同推进了湘西中支的加快发展。 3.完善内部沟通机制。湘西中支努力完善民情民意收集机制建设。在内联网上开设了“行长信箱”等栏目,让职工畅所欲言。还定期不定期开展思想动态调查,把握职工思想脉搏,完善“行长接待日”和“职工意见收集日”制度。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职工代表、青年职工、女职工代表等多个层面的座谈会。通过搭建一系列平台,初步建立了职工及时、便捷反映诉求的渠道,充分尊重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使得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4.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确立了以建立中支“人才库”为切入点,通过对人才库成员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工作的开展,提高人才库成员水平,再通过传、帮、带,发挥人才库成员的辐射作用及优秀人才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了辖内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湘西州中支的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人才库建设实施办法》。2008年—2010年,全辖共有71位同志被选入湘西州中支人才库,其中有41名业务尖子,30名笔杆子人才。 5.完善关爱职工情感机制。工会始终坚持员工生日、员工子女考取大学、员工长期病号、员工住院、分娩、直系亲属逝世“六必访”,离退休老干部、女职工、有病生活困难的员工“三特殊照顾”,增强员工的爱行爱家热情。 6.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深化“大会计”管理理念,建立

央行近年货币政策分析报告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量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 中国央行于2013年初创设了常备借贷便利,自2013年6月开始实施操作。自此,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又增加了一项。 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 一、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公开买卖债券等的业务活动即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指存款货币银行按法律规定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与其吸收存款的比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真实效用体现在它对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对货币乘数的调节。由于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与中央银行投放的基础货币存在乘数关系,而乘数的大小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则限制了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降低了货币乘数,最终起到收缩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的效果,反之亦然。 三、中央银行贷款:中央银行贷款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简称再贷款,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渠道之一。中央银行通过适时调整再贷款的总量及利率,吞吐基础货币,促进实现货币信贷总量调控目标,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和信贷投向。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持有的未到期已贴现商业汇票予以贴现的行为。在我国,中央银行通过适时调整再贴现总量及利率,明确再贴现票据选择,达到吞吐基础货币和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的目的,同时发挥调整信贷结构的功能。 四、利率政策:利率政策是我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货币政策实施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实施的需要,适时的运用利率工具,对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进行调整,进而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利率工具主要有:1、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包括:再贷款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所采用的利率;再贴现利率,指金融机构将所持有的已贴现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所采用的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的利率;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准备金中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水平的部分支付的利率。2、调整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3、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4、制定相关政策对各类利率结构和档次进行调整等。 五、常备借贷便利: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人民银行于2013年初创设了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SLF)。常备借贷便利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常的流动性供给渠道,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为1-3个月。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调控、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综合确定。常备借贷便利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防灾科技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专业 层次 学号 答辩人张全东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科)****级*****专业 *****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综合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互联网金融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互联网用户急剧增多,消费者的网络消费习惯逐渐形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在2014 年,互联网金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出我国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视。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满足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信息技术革新、普惠金融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这一新生金融事物也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更是显得尤其重要。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本文论述,以期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国金融业影响风险监管

目录 一、绪论 0 (一)研究背景 0 (二)研究意义 0 (三)文献综述 (1) 二、互联网金融理论概述 (2) (一)互联网金融 (2)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2)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 (3)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4) (一)现有金融体制方面的不足 (4) (二)现实供需矛盾的存在 (4) (三)低成本高收益的盈利模式 (5)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5) (一)市场机制不完善 (5) (二)现行体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适应 (6) (三)政府监督体系不健全 (6)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7)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7) (二)创建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行政管理机制 (8) (三)健全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8) 六、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实现中国金融的新发展 (10) (一)转变观念,认清互联网金融的价值 (10) (二)提高金融机构电子化 (10) (三)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性 (11) 结论 (12) 参考文献 (13) 致谢 (14)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2020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工作方向,互联网金融一时间快速吸引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确保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健康,离不开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然而,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尚缺乏成熟的理念,各方对监管的功能、地位尚未达成普遍共识,因此,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确定各部门在监管中的位置以及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业界普遍认为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只针对理想的金融市场,这种情景认定市场参与者都是理性的,市场价格全面、正确地反映了所有市场信息。然而,现实生活中金融业特别是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并未达到这种理想的地步,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不可控等非有效因素广泛存在,必须实施必要监管。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个体行为的非理性。在P2P平台中,投资者对于借款者信用风险的了解仍不能做到全面、系统,其投资行为仍属于高风险投资,同时,由于P2P门槛较低,一些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对投资失败对个人的影响也了解不足。2.集体非理性。

在货币市场大幅波动时,个人投资者出于理性可以赎回资金,但如果大部分投资者一致采取理性赎回,整个平台就会遭遇挤兑,表现出集体行为非理性。3.互联网金融创新仍存重大缺陷。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领域,部分P2P平台的客户资金同平台自有资金缺乏有效隔离,使得平台负责人卷款跑路事件频发,多数平台缺乏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管控,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不能承担风险的人。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的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殊性 1.信息科技风险。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金融诈骗、钓鱼网站、客户资料泄露、支付不安全、账号被盗等信息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风险或是由平台工作人员、投资人违规操作造成,或是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与互联网大环境导致,其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2.长尾风险。互联网金融有效拓展了交易的可能性边界,使以往不被传统金融覆盖的人群也参与到投资中来(即长尾特征)。这部分人投资经验不足,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也相对欠缺,容易受到误导、欺诈,加之投资额较小且分散,一旦出现风险厌恶,极有可能造成挤兑。 二、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一)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就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限额监管等一系列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 摘要:货币政策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宏观调控部门,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我此次论文的目的是阐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具体作用。论文的第一部分,我对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进行了概述,具体涉及到货币政策的含义,内容及特点,在明确对象的概念及特点的情况下我才能更好的引申出货币政策的作用及价值。第二部分我详细介绍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产生的作用,具体分为了6个作用,其中还涉及到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及国际收支平衡等货币政策既定的目标,通过对目标的分析,我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有了更详尽的理解。 关键字: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物价稳定经济增长 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概述 (一)含义 货币政策(Monetary Policy)也就是金融政策。它是中央银行为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信用量或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货币政策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1.狭义的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给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合。 2.广义的货币政策:指政府、中央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所有有关货币方面的规定和采取的影响金融变量的一切措施。(包括金融体制改革,也就是规则的改变等) (二)内容 1.货币政策作用过程来看:包括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政策中介指标、货币政策有效性等内容。 2.货币政策作用范围来看: a)信贷政策:对信用行为进行管理而采取的方针和措施:调节社会信用总量和结构。 b)利率政策:对市场利率的一般水平进行调节,是间接调控信用规模的手段。 c)外汇政策:中央银行控制和调节汇率实施外汇管制。控制国际资本流动和平衡国际收支的方针和措施。 (三)特征 1.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及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网际金融界发生了巨大变化,金融监管方式也相应地不断调整和加强。对于处在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并且即将面临加入WTO带来的挑战的我国金融业来说,如何解决金融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也成为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一)监管内容和范围狭窄。金融监管的内容和范围应该包括各类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部业务活动,但在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中,却存在着以下问题:1、我国目前金融监管的内容主要是机构的审批和经营的合规性,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监管资源过多地分配于摸清商业银行风险的大小,而对其风险管理的方法和能力监管不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济环境变化日益加快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银行面临的风险不断变化,监管者事实上很难随时掌握其风险状况。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具备风险管理能力,没有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即使监管当局能够对现有风险状况加以准确了解并加以化解,但商业银行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仍会不断地产生新的风险,因此,这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就要求金融监管不仅要关心商业银行目前的风险状况,更要重视其风险管理能力,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完善和有效性作为风险监管的一个重要部分。第二,风险监管的内容不全面。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在风险监管中存在着重传统的存贷业务、轻表外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等问题,而一些表外业务和金融创新业务同样也潜伏着巨大的风险。在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日益增加的趋势下,把其纳入金融监管的视野已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其次,风险监管中偏重于信用风险,而对于金融机构经营中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其他风险却重视不够;再次,主要强调从资产充足性和资产流动性方面进行监管,即侧重于考核金融机构一段时间之后的经营成果,但忽视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指标的考核。2、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前的监管还属于空白。对于金融体系来说,一个强有力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合并、关门或清盘)应与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机制同样重要。而我国目前尚缺乏完善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我国的金融法规对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部分规定的比较粗(如《商业银行法》第69条到第72条,《保险法》第84条到第90条共7条),很多地方弹性都比较大,而且这些法律中没有接管和终止的定义,缺乏接管和终止的程序和操作性内容,对接管后的业务界定问题、与法院司法权的冲突配合问题和与股东、债权人的关系问题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市场退出法律存在严重缺位。3、在监管范围上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轻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而国有独资银行以外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样存在差较大的风险。4、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基本上还属于空白。随着计算机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呢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银行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并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此情况下,我国的银行业也纷纷涉足网上银行业务,但这种发展是在相关法规几乎空白的情况下进行的。英国FSA副主席福特曾说,未来金融领域的一大风险将来自网上,如果监管不到位,几年后很可能出问题。[!--empirenews.page--] (二)监管方式和手段存在缺陷。在市场经济下,金融监管的方式大致有三种:即金融当局的外部监管、金融机构的自我管理以及社会监督;所采取的手段也主要有三种:即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然而,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外部监管,自我管理虽有,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完善;行业自律组织很少,而且还没有发挥大的作用。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银行业只是偶尔进行检查,没有形成制度,存在着严重的体制缺陷。从监管手段上来说,监管应是依法进行,而现实情况却是法规不健全、实施细则缺乏,造成在具体的监管操作中时常出现无法可依、执法困难、约束力不强、操作随意性大等现象,使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另外,还没有多少监管的经济手段。(三)尚未形成效率到的监管体制。金融监管的首要任务当然是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担监管本身并不是要绝对保证不出现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实际上,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优胜劣汰,倒闭是资源(如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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