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危重症
1.阴道出血。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根据出血原因对症处理,控制出血。
(2)出血量多者应立即补液,积极预防和纠正休克,积极配血输血治疗。
(3)积极明确出血病因,请妇产科会诊协助诊治。
2.产后出血。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一般治疗。
(2)针对下列病因进行止血。
1)子宫收缩乏力性出血。
2)软产道损伤所致出血。
3)胎盘因素所致出血。
4)凝血功能障碍所致出血。
3.胎膜早破。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足月胎膜早破处理原则。
①测体温及脉搏,急查血常规及CRP,了解有无感染征象,若可疑感染,则应用静脉抗生素治疗。
②诊断胎膜早破后,若无规律宫缩,则即刻引产以减少宫内感染的发生机会。
③若胎儿头浮未入盆,则应注意脐带脱垂征象,卧床,适当抬高臀部。
④若为胎位异常或可疑胎儿窘迫者,宜及时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2)早产胎膜早破处理原则。
①监测有无感染征象。
a.动态监测孕妇体温及脉搏。
b.动态监测血常规及CRP。
c.宫颈分泌物培养。
②孕周大于36周者,处理同足月胎膜早破。
③孕周35~36周,顺其自然:无感染征象者,期待疗法,不保胎治疗;有感染征象者,行引产术。
④孕周33~35周:促胎肺成熟,无感染征象者,期待疗法,不保胎治疗;有感染征象者,及时终止妊娠。
⑤孕周28~33周者,住院、卧床休息,抬高臀部,垫无菌会阴垫,保持外阴部清洁。静脉点滴抗生素7天,后若无感染征象可停用。地塞米松5mg肌注每12小时一次共4次促胎肺成熟,以避免新生儿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注意宫缩状况,可根据情况应用宫缩抑制剂。注意羊水情况(性状和气味)、体温、血常规、CRP的动态变化情况,若出现宫内感染征象,则应及时终止妊娠。若B超监测残余羊水量明显减少,最大羊水深度≤2cm,胎儿生长迟滞时应考虑胎儿宫
内生长受限,宜及时终止妊娠。
⑥若所在医院儿科抢救条件有限,则应行“宫内转运”患者至有新生儿抢救条件的上级医院。不宜在胎儿娩出后再行转院,会增加新生儿风险。
4.急产。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产妇取平卧位,双腿屈曲并外展。
(2)开放静脉通道。
(3)消毒。
(4)铺消毒巾于臀下,带好无菌手套。
(5)接生。
(6)结扎脐带。
(7)新生儿处理。
①呼吸道处理:置复温床、擦干羊水、摆好体位,及时清除新生儿口腔、鼻腔中黏液及羊水,必要时用吸管吸。进行触觉刺激.当无哭声时可拍打足底。
②评价呼吸、心率、肤色、反射、肌张力,必要时进行治疗。
③脐带处理:脐带断面用75%酒精消毒,用无菌纱布包围,再用长绷带包扎。将新生儿包裹温暖。
(8)胎盘处理。
5.宫外孕破裂出血。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一般治疗:
①监护、吸氧、建立静脉通路补液。
②积极配血、输血等对症支持治疗,纠正休克。(2)手术治疗:可行开腹或腹腔镜手术。
一、院前医疗急救范围
急危重伤病指各种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疾病,其症状、体征、疾病符合急危重伤病标准。
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上述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二、院前医疗急救流程
1.指挥调度中心受理急救呼叫电话。
2.接受指挥调度中心指令,2分钟内派出救护车。
在途中,通过电话与患者或第一目击者联系, 指导自救并进一步确定接车地点。
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现场救治。
告知病情、确定转送医院(向病人或第一目击者告知病情,联动“110”确定转送医院)。
将患者的病情、救治情况及拟送达医院等相关信息报告指挥调度中心,建立抢救绿色通道。
7. 转运途中,陪伴患者身边,进行严密监护,确保途中安全。
到达医院后,与接诊人员就病情与处置进行交接。
完成任务,随时准备接受新的任务。
第二章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急危重伤病种类
一、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体征
(一)心率 <50次/分或心率 >130次/分。
(二)呼吸 <10次/分或呼吸 >30次/分。
(三)脉搏血氧饱和度<90%。
(四)血压:收缩压<85mmHg 舒张压<50mmHg或收缩压>240mmHg 舒张压>120mmHg。
一、医院急诊科救治病种范围
急诊诊疗范畴包括如下分类:非创伤类、创伤、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妇产科儿科疾病、五官科等急性疾病。
(四)妇产科儿科急症。
二、急诊处理流程
按照急诊对急性伤病的识别、评估和处置流程进行。
三、急诊处置分级
遵照急诊病情严重程度分级(具体参照第二章)。
(一)若患者分级为1~2级,需要在急诊科就地抢救、稳定生命体征,后续专科治疗。
(二)若患者分级为3级,需要观察。
(三)若患者分级为4级,可简单处理后离院。
一些常见急危重伤病的诊疗规范可参考第三章,如所遇情况未纳入此诊疗规范,请参考相关治疗指南或规范。
治疗药物应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选择,治疗手段应从最基本措施开始,不超出所在地医疗保险报销目录。
危重病患者先安排在急诊抢救室抢救,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收入ICU。
经过救治患者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稳定但仍需进一步治疗的患者,转入相应科室治疗。
第三章急诊患者中危重症的判别标准
急诊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分为四级,医院急诊科的救助主要针对急诊患者中的危重症,包括分级标准中的1级和2级患者(参见表1)。
表1 急诊病情分级标准
注:“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是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补充依据,如临床判断病人为“非急症病人”(D级),但病人病情复杂,需要占用2个或2个以上急诊医疗资源,则病人病情分级定为3级。即3级病人包括:急症病人和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的“非
急症病人”;4级病人指“非急症病人”,且所需急诊医疗资源≤1。
1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如气管插管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2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予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随时关注,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障碍/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3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在短时间内没有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
解病人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参见表2)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4级: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个)(参见表3)的病人。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病情分级上调1级,定为3级。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和分区流程见图1。
图1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和分区图
注:①ABC参见分级标准;②生命体征异常参考指标见表2-1;③急诊医疗资源指在获取急诊病人的主诉后,根据主诉及所属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资源配置,评估病人在进入急诊科到安置好病人过程中可能需要的急诊医疗资源个数(参见表3)。
表2 生命体征异常参考指标——用于急诊病情分级
(规范性附录)
注:*评估小儿呼吸时尤其要注意呼吸节律;**评估小儿循环时须查毛细血管充盈时间和紫绀,病情评估时血压值仅为参考指标,有无靶器官损害是关键,血压升高合并靶器官损害,则分级上调一级;成人单纯血压升高(无明显靶器官损害证据)时,若收缩压>180mmHhg,则病情分级上调一级;要重视低血压问题,收缩压低于低限者分级标准均应上调一级。
表3 列入急诊病人病情分级的医疗资源(规范性附录)
第四章常见急危重伤病医院急诊科诊疗规范
一、急症的医院急诊科诊疗规范
(一)休克。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休克体位。
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监测生命体征。
3.立即建立静脉通路。
4.补充血容量。
5.血管活性药物的应用。
6.各种休克的个性化治疗。
(1)低血容量性休克治疗为快速输液,必要时可使用升压药;多发性创伤引起的休克在活动性出血未确切止血前不宜用快速补液纠正休克,复苏时须考虑采用“可允许低血压”策略。收缩压维持在80~85mmHg,如果是创伤性脑损伤平均动脉压维持在90~110mmHg。
(2)过敏性休克的治疗:去除过敏原,抗过敏治疗。
①保持气道通畅。
②肾上腺素0.3~0.5㎎肌肉注射。
③抗组胺药。
(3)心源性休克治疗:可考虑强心治疗,如室性心动过速引起的休克,主要是电复律治疗;急性心脏压塞主要是
心包穿剌。
(4)感染性休克治疗:抗感染治疗和积极循环支持。
(四)呼吸困难。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基本处理。
(1)保证气道通畅。
(2)吸氧。
(3)必要时机械通气。
(4)心电、血压、血氧监测。
(5)建立静脉通路,补液。
2.病因治疗。
(1)心源性肺水肿。
①利尿治疗。
②扩血管治疗。
(2)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
①扩张支气管。
②合并感染者给予抗感染治疗。
(3)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①给氧,必要时机械通气。
②去除诱因。
(4)重症肺炎,吸入性肺炎。
①给氧,必要时机械通气。
②抗感染治疗。
(5)张力性气胸。
①胸腔穿刺抽气。
②胸腔闭式引流。
(6)气道异物。
①手法解除气道梗阻。
②必要时环甲膜穿刺,气管切开。
(7)神经肌肉疾病。
①给氧,呼吸衰竭患者机械通气。
②注意呼吸道管理。
③病因治疗。
(五)呕血。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建立静脉通路。
2.完善实验室检查。
3.补液。
4.必要时输血。
5.给氧。
7.导尿。
8.插入鼻胃管,必要时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
9.止血治疗。
(六)大咯血。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绝对卧床,体位引流,避免气道梗阻。
2.高流量吸氧。
3.适当镇静治疗。
4.剧咳者适当止咳,但窒息者禁用。
5.建立静脉通道,维持循环稳定。
6.酌情使用止血药物。
(七)昏迷。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基本治疗。
(1)开放气道、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2)患者作呕反射和呛咳反射消失立即气管插管。
(3)严密监测生命体征。
(4)外伤患者要注意保护颈椎。
(5)快速检测血糖,如有低血糖予高糖治疗。
2.支持治疗。
(1)伴有颅高压表现时予以脱水治疗。
(2)伴有高热的昏迷患者应给予降温治疗。
(3)伴有抽搐的患者可静脉给予安定治疗。
3.病因治疗。
(1)一氧化碳中毒者,立即搬离现场,吸氧,有指征者给予高压氧治疗。
(2)药物中毒者,可将活性炭(最好在服毒后1h内给予1~2mg/kg)稀释后注入鼻胃管内。
(八)小儿热性惊厥。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保持呼吸道通畅,头侧位,防止呕吐物误吸。
2.吸氧。
3.用纱布裹压舌板置于上、下磨牙之间,防止舌咬伤。
4.降温治疗。
5.抗惊厥药物治疗。
二、危重症的医院急诊科诊疗规范
(一)循环系统。
1.心脏骤停。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按照指南实施心肺复苏。
2.急性冠脉综合征。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一般处理。
①患者卧床,停止任何主动活动。
②吸氧,建立静脉通道,心电监护。
④心电图。
⑤胸片。
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电解质、血糖、心肌损伤标志
物凝血功能。
⑧请心内科医生会诊,确定并安排进一步治疗。
⑨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
(2)药物治疗。
①扩冠治疗。
②镇痛。
③抗凝抗血小板治疗。
④溶栓治疗。
3.急性左心衰竭。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2)使患者呈坐位或半卧位,双小腿下垂。
(3)扩张血管治疗。
(4)保持静脉通道畅通,利尿治疗。
(5)静脉注射吗啡3~5mg。
(6)视病情酌情使用强心药,氨茶碱和地塞米松。
4.心律失常。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快速心律失常。
(1)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SVT)。
①兴奋迷走神经。
②普罗帕酮。
③有器质性心脏病或心功能不全者首选胺碘酮。
④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考虑直流电复律。
(2)室性心动过速(VT)。
①血液动力学不稳定室性心动过速,立即直流电复律。
②血液动力学稳定的室性心动过速,可选择胺碘酮、利多卡因等治疗。
③尖端扭转性室速,首选硫酸镁,禁用电复律。
(3)心室纤维颤动(VF)/心室扑动。
①立即非同步直流电复律。
②查找并纠正病因或诱因。
③心肺复苏。
(4)快速心房颤动(Af)/心房扑动(AF)。
①以控制心室率为主。
②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病人应选用胺碘酮。
③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同步直流电复律。
注意:预激综合症合并房颤时
①不用作用于房室结的药物。
②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立即同步直流电复律。
③血流动力学稳定,可选用静脉胺碘酮或普罗帕酮。
2)缓慢心律失常。
(1)无症状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45次/分,无需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