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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考纲顺序整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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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

绪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内容:

1.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中华民族形成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何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发展壮大不断开拓创新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是中华民族生命机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4.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当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涵盖了人生的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

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凝聚和统一各阶层、各利益群体思想的有力武器,维护社会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 指引社会前进方向的精神旗帜。

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

a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b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个教育人民,

c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全社会的凝聚力量,

d鼓舞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昂扬斗志,

e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人生的责任和使命

使命被誉为重大的责任。责任就是分内应该做的事,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个人,要对社会、他人和自身做应做的事,承担所应承担的责任、职责、任务和使命。

大学生的三个历史使命

1.继往开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勇于创新,事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道德和法律是人的行为规范

道德规范人们应当如何行为。道德规范主要依靠:a社会舆论;b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力量来起作用;c他人或自我的褒贬;d纯粹精神的力量来起作用

法律规范人们应当如何行为。法律规范靠:a国家机关的强制力保证实施;b奖惩;c精神的力量;d物质的力量来起作用,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之间相互作用、互相补充,表现在

a社会主义法律是对人们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有力保证和依靠,社会主义法律的许多规范直接

表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B社会主义道德是执行社会主义法律的基础

“四有”的含义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第一章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的含义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当中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使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信念是人的人是情感意志的统一体,新年表现为行为和实践意志。

理想与信念的关系

任何信仰都包含理想和信念两个基本方面,它们分别是这一信仰的基本信条和这些信条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

理想信念的基本特点

1.具有思想性和实践性

2.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

3.具有多样性和共同性

理想信念的类型:

1.生活领域;2职业领域;道德领域;社会领域;

理想信念在人生中的作用,及为什么有这样的作用,典型人物例举

1.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向导。理想信念是人生的定向机制,为人生指明奋斗的方向。一个人如果没有目标和方向,就有可能导致人生陷入迷途。

2.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动力。理想信念能给人生一种推进的力量,为人生实践提供动力和毅力,是人生的力量源泉。一个人有了自觉的理想和信念,就会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意志坚强,热情高涨,精力旺盛。

3.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支柱。理想信念的支撑作用往往是在困难的时候,在严酷的考验中得到体现的。

典型人物:上海姑娘“袁和”在美国女子学院与病魔抗争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事迹。中国共产党的

马克思主义信仰或理想信念的特点:

1. 现实性、科学性、崇高性、健全性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共同的理想信念它的内容是:

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它是中华各族儿女的共同理想和信念。

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共同理想信念。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旗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3.坚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任和信念。只有中国共产党而没有别的政党,能够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着内在的联系。它们是阶段性理想与最终理想的关系。

2.我们现阶段的奋斗纲领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现阶段共产党人的理想,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一理想是迈向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一个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走向共产主义未来的必由之路。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共产主义理想指明前进的方向,共产主义理想是社会主义事业向着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前进的动力。离开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什么也说不清楚,而且会走上歧途。

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1.崇高理想信念必须落实行动上

只有通过追求理想的实际行动,理想才能化为现实。只有通过实际行动才能体现和验证一个人的理想信念。

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息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川上的桥梁。

大学生在确立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应注意:

a. 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

b. 把个人的理想信念和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

c. 学会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

追求理想的过程中需要处理的关系

1.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中的长期性、曲折性和艰巨性

2.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以理想来否定现实的误区,和以现实来否定理想的两个片面误区。

如何走出误区:要看到理想与现实矛盾冲突的一面,也要看到他们相一致的一面,从而全面的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不因某些矛盾产生偏颇的思想认识和态度。

第二章倾注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

爱国主义含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份责任,是将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的道德规范,是一种重大的政治原则

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爱故土、爱人民和爱国家。

1.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

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

3.热爱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体现;

4.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

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简答多选

1.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

2.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

3.开发祖国河山,创造中华文明

4.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

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当代中国的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

爱国主义的历史作用

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

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

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

江泽民指出: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祖国的独立和富强、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贡献毕生精力,以此作为人生的最高价值,这是中国知识分子成长的正确道路。

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有由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的。

2.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确保祖国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防线。

3.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

1.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

2.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

3.爱国主义与参与经济全球统一

4.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的统一

5.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

中华民族伟大民族精神内容: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爱国者

培育爱国主义情感,保持民族自尊和自信

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努力学习和工作,以实际行动和贡献履行爱国义务

1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过硬本领

2.独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和统一

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逐步从爱国主义走向共产主义

第3章科学把握人生的方向和道路

一、人生和人生观

[单选]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单选]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单选]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标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

[简答]人生观制约着人生方向和道路,决定着一个人做人的标准,其作用主要是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人生目的回答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断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其中人生目的是核心,决定着其他两个方面,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尺度。

二、人生目的及其在人生观中的核心地位

[单选]人生目的是指人生实践活动的部目标,是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

[简答]人生的目的一经确定,就居于人生观的核心,对人生道路、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等具有决定作用。(1)人生目的决定走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一方面,人生目的规定了人生活动的大方向,对人们所从事的具体活动起着定向作用。另一方面,人生目的又是人生行动的动力源泉,当人们意识到为什么活着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巨大力量,激励着人们为了既定的目标而奋发进取、努力拼搏。(2)人生目的决定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人生道路崎岖不平,面对各种矛盾和斗争,不同的人生目的会使人采取不同的人生态度。(3)人生目的的决定选择什么样的人生态度。追求生命意义,实现人生价值,这是人们共同的美好愿望。只有当人们确立了正确的人生目的,才能懂得人活着不能只为自己或少数人,而应当为大多数人为社会尽到自己的责任、作出自己的贡献,把责任和贡献当作人生最大的快乐和价值所在。

三、用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指引人生方向

[论述]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才是科学、高尚的人生目的,才值得当代大学生终身尊奉和践行。(1)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党和人民对大学生的要求和期待。在新世纪新阶段,大学生只有自觉地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才能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创造人生的价值,肩负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2)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要求。大学生在确立人生目的时,应当立志为人民服务,做有益于人民的人,将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目的,能使大学生在为他人、为社会作贡献的同时,不仅获得物质上的利益,而且更能够获得才智上锻炼、精神上提升。(3)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影响的有力武器。

[单选]拜金主义人生观把追求金钱作为人生的高目的,认为金钱可以主宰一切,进而引发钱权交易、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丑恶现象。

[单选]享乐主义人生观把满足感官的需求和快乐作为人生唯一的目的和全部内容,通常使人超越

[单选]极端个人主义人生观突出强调以人为中心,把个人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之上,主张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和他人只是个人目的的手段,甚至不惜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以谋取私利。

一、人生态度与人生观

(简答)人生态度属于人生观的范畴,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所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图。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一个人对人生观作出了某种明确的选择,实际上就在主要的方面决定了他将如何对待生活,决定了他在实践中将以怎样的方式处理各种人生问题。反过来,一个人对人生的态度如何,往往又制约着他对整个世界和人生的看法,从而对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简答)当代大学生身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和成长成才的迫切愿望要求他们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1)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促进人生目的的达到。(2)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助于人生价值的实现。(3)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够高速人生道路的方向。

二、用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境遇

(论述)现实生活中,顺境和逆境对人的影响都有两重性,大学生要正确认识和对待人生的顺境和逆境。在顺境中向目标奋斗,如同顺水行舟,可以借天时、地利、人和等有利因素,施展才华,建功立业,但优越的条件和舒适的环境又容易使人贪图安逸、不思进取,或者得意忘形,“大意失荆州”。在逆境中向目标前进,如同逆水行舟,阴力大、条件差、困难重重,同样的目标,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可能取得成功。但是,逆境对人生又是一种磨炼,它可以使人更多地思考人生、磨砺意志、陶冶品格、丰富战胜困难的经验。

对于顺境,不能麻痹大意、得意忘形,而应居安思危、自制自励,使自身的活动保持良好的度。身处顺境并不等于一切顺利,更不等于没有困难,一定要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挫折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乐观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实践证明,只有具备了强烈的进取心和顽强的意志并终身勤勉,才能在顺境中不断奋进和成长。对于逆境,不能怨天尤人、自暴自弃,而应大胆正视,积极应对,努力使之成为人生旅程上的一个闪光点。相反,如果一遇逆境,就悲观捻,既无坚定信念,也无顽强意志,更不主动去作准备,终日唉声叹气,怨天尤人,抱着玩世不恭的态度,虚度光阴,结果只能每况愈下,成为环境的奴隶。

人生价值就是指人的生活实践对于社会、他人和自身需要的满足,或对于社会、他人和自身所具有的意义。

在社会生活中,人生实践体现出两种价值:一种是人生的社会价值,一种是人生的自我价值。

人生的社会价值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以及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两个方面。

在人生的社会价值的两方面中,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是第一位的,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是第二位的。

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自下而上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

人生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关系:

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互相区别,又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自下而上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的社会需要(包括维持其生存的基本物质需要和享受的需要、发展的需要、个人尊严的需要等)的满足都离不开个体的奋斗。个体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就是通过努力以自我完善、全面发展并进而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的基础。人都是社会的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生的自我价值活动都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而是个人现实的社会价值活动在他自己身上的显现。实际上,一个人追求的价值目标的社会内容愈多、社会奉献精神愈强、社会贡献愈大,他的自我价值也就愈高。如果把自我价值仅仅理解为单纯的利己活动,囿于“自我”的封闭圈,不

(多选)贡献是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实质,也是衡量一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程度的最根本的标志。(简答)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和方法。

(1)选择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

(2)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和能力,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的主观条件。

(3)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性实践活动,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

(简答)充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

一是,确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相适应的人生价值观,在重视个人价值和个性以展的同时,强化全局观念、义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时刻用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引领自己。

二是,加强自身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实践能力、交往能力等,帮助自己应对各种生活场景,解决各种现实难题,为人生价值的实现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三是,继承和弘扬自强不息的奋斗不止,即使自身条件有所欠缺,也能尽心尽力、一往直前。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简答)深入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和其他动物一样,都要从自然界获取维持自身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但人又和其他动物不同,人是有意识、有目的、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并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生活,而是根据自身的需要利用和改造自然,这就是生产劳动。人在生产劳动中,一方面使自然界朝着适合人自身酆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人自身也逐渐成长、成熟,成为自然的主人。所以,人与自然之间真正的纽带,或者说真正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就是生产劳动。人的生产劳动从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人正是在与自然发生关系的过程中结成了社会关系,反过来,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又极大地影响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就需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单选)利用和改造自然,是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的先决条件。

二、自然生理与心理的关系

(简答)任何有生命的人的存在,都包括生理和心理两个基本方面。一般说来,生理是心理的物质基础,心理是生理的精神机能,二者相互作用并构成有机的统一体,对人的生活实践具有重要影响。一个健康的人,不仅要有健康的生理,而且要有良好的心理,即所谓“身心健康”。表现在生理方面而且强壮的体力和体魄,生理功能状态良好,身体发育匀称,能够适应自然环境的变化,抵御各种疾病的侵袭;表现在心理方面,要经常保持愉快的心境,适应能力强,自我评价客观,善于有自我调节以适应自身及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

(多选)协调好自我生理与心理的关系,保持身心健康,是科学把握人生道路,创造有价值人生的基本前提。

(简答)保持身心健康的途径和方法主要有: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有了正确的人生观,就能使人正确认识人生发展的规律,认识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从而为提高身心素质、保持身心健康提供精神动力和目标导向。

(2)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品质。生命在于运动,体育锻炼是增进身体健康的基本途径。尤其是对于从事紧张学习等脑力劳动的人来说,更应该注意加强体育锻炼。

(3)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在现实社会中生活的人,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心理困惑问题。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切不可采取逃避应付的态度,而应学会客观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从而正确地解决问题。

(4)注重与他人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交往是人的一项基本需求,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有强烈的交往愿望。一个离群索居、孤芳自赏、生活在社会群体之外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身心健康的。

三、个人与他人的关系

(多选)在交往中应遵循如下原则:第一,平等原则。第二,诚信原则。第三,宽容原则。第四,互助原则。

(多选)只有在遵循交往原则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交往的方法和艺术,才能获得交往的成功。第一,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第二,注意交往的第一印象。第三,运用适当的沟通方法。

心理品质:是一个人的志向、意志、情绪、气质、性格等心理牲的总和。

(单选)沟通是人际交往中最主要的形式,一般划分为语言沟通和非语言沟通两大类。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1)科学把握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实质。(2)在社会发展中认识自我,调整和充实自我。(3)在个人发展中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就实质而言,个人与社会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一方面,特定的社会条件决定着个人的自下而上和发展。另一方面,个人并不是被动地由社会所决定,而是对社会具有能动性。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能动的和创造的存在物。人们每日都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决定着做什么和怎么做,辨别真假、善恶、美丑,并决定是适应它还是改造它。正是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推动着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

第4章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什么是道德?

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道德起源学说有如下几种观点:其一、道德起源于“天”的意志、“神”的启示或“上帝”的意志。其二,道德起源于人先天具有的某种良知和善良意志。其三,道德起源于人性中的情感、欲望。其四,人类的道德是动物的合群感和社会本能的简单延续和复杂化的“自然起源论”。

道德的起源,马克思主义科学认为道德产生于人类的历史发展和人们的社会实践中。

道德的本质,马克思主义科学认为道德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并为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道德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特殊的规范调节方式。道德的主要功能:

调节功能

认识功能

教育功能、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

道德的社会作用:

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

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生活稳定,保障人们正常的生活和来往;

道德能够保护或者破坏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

道德的发展规律:

道德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不断进步,道德有其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道德进步是一个曲折前进的历史过程。

为什么说道德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

道德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特殊的规范调节方式。他的特殊性表现为道德是以能动的方式把握世界和引导、规范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

道德的历史发展:

人类社会的道德发展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不断变化和完善而进步发展的,道德出现了5种历史类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种与社会基本形态相适应的道德。

(单选)原始社会,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情况下,氏族、部落之间会为食物、领地等发生争斗和杀戮,但在氏族内部人与人之间形成的是团结互助、平等相待的关系,没有阶级、没有对立,产生了原始社会氏族内部统一的社会道德。

(单选)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不存在,形成的社会主义社会道德不再是对立的阶级道德。

(简答)人类历史上各种道德类型既有各自的特征,又相互联系。道德的发展遵循一定的规律。道德发展的规律是道德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不断进步;道德有其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道德进步是一个曲折前进的历史过程。

建设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现实要求:

1.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2.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

3.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

为什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当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2.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优势的发挥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的积极作用。

3.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提供道德价值导向。

4.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

为什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是相辅相成的。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

1.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2.社会主义德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3.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什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是继承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和中国革命道德传统,结合时代精神形成的;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指从中华民族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中华民族道德文明的精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丰富源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必须相承接。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含义:

是指从中华民族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中华民族道德文明的精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丰富源泉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主要内容:

1.爱国奉献,以天下为己任。中华民族历来有一种为了国家、社会或民族的整体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奉献精神和对

国家、社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

2.勤劳勇敢,追求自由解放。中华民族既勤劳勇敢、崇尚和平,又酷爱自由、勇于斗争,对丑恶势力无比憎恨,对美好

事物无限向往的追求。

3.求真务实,敬重诚实守信。中华民族历来强调求真的目标和务实的态度,敬重诚实与守信。

4.乐群贵和,强调人际和谐。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中包括了乐群贵和,强调人际和谐。

5.励志自强,崇尚精神境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崇尚精神境界,立志高远,以及为实践其志、实现其志而坚定不移、

奋斗不止、自强不息的精神。

6.德性修养,重视躬行慎独。中华民族历来注重人的道德修养,重视塑造理想人格,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道

德,把德性修养作为立身、立国之道。

此外,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还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廉洁奉公、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宽厚待人、见义勇为、孝敬父母、尊师敬业等等,这些都一直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悉并实行。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

人民的含义: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

为人民服务的含义:

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经济建设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富裕,谋取全体人民的共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含义

道德建设的核心,体现并决定社会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规定道德领域中的种种道德现象,道德建设的核心实际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而人民是社会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所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1)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

(2)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

(3)为人民服务体现着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

总之,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集中体现,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道德活动的基本标准和方向。

集体的含义:是指由于共同利益而联合在一起的生命共同体或利益共同体。

集体主义的含义:是指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基本内涵有:

其一,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集体主义要求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因为它体现着全体人民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是集体所有成员共同利益的统一。

其二,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实际生活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难免发生矛盾,甚至可能发生激烈冲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或冲突时,要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即个人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

其三,强调重视、保障、发展个人的正当利益和自觉创造精神。促进和保障个人正当利益,使个人的才能、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的应有之义。集体主义还要求发扬融入集体合力的丰富个性和自觉创造精神。坚持集体主义既要坚决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倾向,又要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倾向。要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保证个人的正当利益,发扬人的个性和创造精神,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反对违背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一切不道德行为。

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这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是共产党员、先进分子应努力达到的道德目标。

二是先公后私、先人后己。这是已经具有较高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人们能够达到的道德目标。

三是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这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集体主义原则是指导人们行为选择的主导性原则,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集体主义原则作为社会主义调节社会、集体与个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的基本原则,应当而且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和实施。

诚实守信的含义:

诚实就是真实无欺,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信守承诺,讲信誉,守信用。诚实守信是统一的。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

(1)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成事之基

对一个人来说,诚实守信不仅是一种道德品质,一种道德责任,一种人格力量,更重要的还是一种安身之本,为人之道,成事之基。

(2)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

诚实守信成为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道德规范。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消除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的社会公害,提高整个民族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荣辱的含义:荣和辱是两个对立的道德基本范畴,荣即光荣、荣誉,是指社会对个人履行社会义务之后所给予的褒扬和赞许,以及个人产生的自我肯定的心理体验;辱即耻辱,是指社会对个人不履行社会义务所给予的贬斥和谴责,以及个人所产生的自我否定的心理体验。

荣辱观的含义: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是一定社会思想道德原则和规范的重要体现,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通俗地说,荣辱观就是怎样看待荣与辱,以做怎样的事为光荣,以做怎样的事为耻辱。荣辱观是道德观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含义: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对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问题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

八荣八耻的内容: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等“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论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道德本质要求的反映,它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抓住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核心问题,从法律、操守和信念的高度,提出了我们时代判断是非、荣辱的价值标准,是衡量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

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文化传承性、现实针对性和历史指引性。社会主义荣辱观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价值取向、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贪污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指明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方向。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构成社会主义道德的鲜明指向,引领风尚。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社会主义的精神内涵,为全体社会成员科学规定了应具备的是非观念、善恶分野和美丑界限,是社会成员进德修业的基本要求和为人处世的精神指南,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思想道德基础。

应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1)重视荣辱,树立荣辱意识

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知荣知耻,树立起强烈的荣辱意识。荣辱意识即人的荣辱之心。(2)明荣辨耻,掌握科学内涵

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分清荣耻,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

(3)趋荣避耻,贵在践行

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贵在践行,要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践行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中心环节。

第5章遵守道德规范涵养良好品德

(多选)道德规范是对基本道德要求进行的高度概括,是人们判别是非善恶、道德与不道德的基本尺度,也是人们在行为选择中应当怎样做与不应当怎样做的基本标准。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第一次系统明确地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这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的当代概括。

(简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着我国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精华。其基本内容有:爱国守法,是要求公民应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明礼诚信,是要求公民的行为举止、待人接物应该文明礼貌,与人交往应该诚实守信,诚恳待人,信守承诺;团结友善,是要求公民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助友爱,与人为善;勤俭自强,是要求公民应该勤奋工和,俭朴节约,积极进取,以愤图强;敬业奉献,是要求公民应该恪忠职守,兢业工作,克己奉公,服务社会。公民的各项基本道德规范,所有公民都能理解和认同,也都可以不同程度地做到。公民的各项基本道德规范在内容上相互联系,在公民道德实践中相互作用,交叉渗透。

二、提出和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意义

(简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提出和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

其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对公民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

其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利于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

公共生活含义:是人们在公共的领域、公有的环境、公用的场所中,彼此开放透明且相互关联的共同活动。

公共生活特点:活动范围的广泛性、交往对象的复杂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活动结果的相关性。公共秩序含义:是由一定的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

社会公德含义:

是公民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社会公德特点:

(1)基础性。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层次,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是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进行而对社会成员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2)全民性。社会公德是社会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具有最广泛的群众性和适用范围。(3)相对稳定性。社会公告是人类世世代代在共同生活、相互交往中形成的,高速公共生活中最一般关系的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公共生活中的最一般关系,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形态里都存在着,因而,高速这种关系的社会公德在历史上与其他各种道德分支相比,具有更多的稳定性。

社会公德主要内容:

每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文明上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

为什么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当代社会,有序的公共生活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更加突出,其主要表现有: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人们社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有序的公共生活为人们创造出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有序的公共生活体现出人们的文明程度和秩序意识的提高,是国家现代化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遵守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必然要求:

(论述)社会公德作为人们公共生活中最起码、最简单的行为准则,是适应社会和人的需要而产生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公德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特殊且广泛的规范作用。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社会公德是维护公共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定环境、维护现实社会生活的最低准则,是人们现实社会生活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人人必须自觉遵守。

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的基石和支柱之一,社会公德对社会道德风尚的影响稳定而深刻、广泛而持久。社会道德又是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从人们实践社会公德的自觉程度和普及程度,可以看出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状况。

总之,在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是现代社会必须高扬的基本道德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自觉地以社会责任感考虑自己的行动,遵循体现社会群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公共规范。

职业的含义:是人们靠劳动以维持生活的一种社会性的位置。劳动是职业的基础,职业是劳动分工后的表达形式。

职业道德的含义: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一定的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殊领域。职业道德基本特点:

1.规范性和专业性。每种职业都有各自的具体规定,即积压自的职业规范,甚至各个工种、岗位的职业规范都不一样。各种职业的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是不同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2.可操作性与准强制性。

3.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由于人们的职业生活代代相传,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因此,职业道德比起其他行为规范来更加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1.爱岗敬业;2。诚实守信;3。办事公道;4。服务群众;5。奉献社会;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貌的重要手段。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从业者素质的重要途径。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个人的职业道德素质是通过教育、职业实践和自我修养等途径逐渐形成的提高的。

如何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

努力学习,增强职业道德意识、

努力塑造优良的职业品质、

努力锻炼实际发行职业道德的能力。

爱情的含义:

(单选)爱情的本质是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担当责任的精神。

爱情中起着主导作用的是人的精神世界和道德面貌。爱情是男女双方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的、基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上的自主选择。

爱情的本质特征:

1平等互爱性、2专一排他性、3强烈持久性、4纯洁严肃性。

男女恋爱中道德要求:真诚负责、平等互尊、文明相爱。

家庭美德主要内容:

(1)尊老爱幼。(2)男女平等。(3)夫妻和睦。(4)勤俭持家。(5)邻里团结。

(多选)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是家庭发展的基本条件。

(多选)恩格斯根据摩尔要的研究成果概述了家庭发展从低级到高级的四种历史形式,即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

(多选)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形成的人们进行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体现着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构成社会经济基础和重要部分。

(单选)家庭美德是调节人们在家庭生活方面的关系和行为的道德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意义(遵守家庭美德的重要性)

(简答)家庭美德建设既能增进人生幸福,也能提高个人生活情趣和道德情操,对于个体人生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美满温馨的幸福家庭,创造和睦的邻里生活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加强家庭美德修养,认真严肃地对待两性关系,提高个人生活情趣和道德情操,能净化美化心灵,提升人生境界,增进人生价值。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稳定和谐的幸福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加强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增进和优化家庭功能,对提高社会人口的文明素质,对人类社会持续地繁荣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单选)个人品德含义:是个人的道德品质的简称,是指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年稳固的倾向和特征。

其一,个人品德是表现在个体处理一切问题时的行为活动中具有比较稳定的、形成了习惯的道德素质,是行为者个人的道德属性。其二,个人品德既包括个人主观上对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也包括个人基于这种认识所产生的具有稳定性特征的行为习惯,是个人主观上道德认识和客观上道德行为的统一。

其三,个人品德实际上也是社会中存在的道德关系、道德原则规范在个体思想行行为上的集中反映。

其四,个人品德是个人的稳定心理特征、内心状态。

其五,个人品德是由个人多种心理成分共同构成的一个复杂整体。

(多选)良好个人品德的基本要求: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自觉遵守,如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对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具有实践,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自觉遵守。简单列举良好个人品德的表现特征有:正直无私、忠诚守信、友爱善良、勇敢进取、敬业好学、勤劳节俭。

(简答)个人品德的形成:

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受历史和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制约。

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依赖于个体的社会实践。

个人品德的形成过程包含多种心理成分的相应发展。(如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行为、道德习惯等)

(单选)社会实践是沟通人们主观世界同客观社会之间的桥梁。道德认识是人们对于行为准则的是非、善恶及其意义的认识。(单选)道德情感是伴随着道德认识所出现的一种内心体验。道德意志是人在抉择道德行为时的决心和毅力。道德信念是人们把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变成个人行动的指南和原则。道德行为是人们遵循道德原则规范而表现出的外在活动。

(单选)道德习惯是指人们的道德实践活动持续不断地重复某种道德行为,使之积淀于心理中,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方式。

个人品德的形成重要的意义: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和全面发展的要求。

总之,良好个人品德的培养既是个人修养的目的,也是社会教育的任务。每个社会成员都应为形成良好的个人品德而努力。

道德修养含义:是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活动。

(论述)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1.认真学习,提高道德认识。为基本途径。(提高道德认识的方法:其一,学思明理。其二,择善而从。其三,学习榜样。)

2.勤于实践,加强道德行为训练。为根本途径。(加强道德训练的方法:其一,知行统一。其二,积善成德。)3.严格要求,完善道德品质。为重要途径。(完善道德品质的方法:其一,省察克治。其二,陶治情操。其三,慎独自律。)

省察克治含义:通过反复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中的不良念头和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坚决克服和整治掉所发现的不良念头和习惯。

慎独含义:慎独是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也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对自己的言行,小心谨慎,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情。

第6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第一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概念: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内涵的科学阐述。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1.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维护;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3.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价值取向(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有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受到追究,不允许有凌驾于法治之上的特殊公民。

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要求:

首先,要确立宪法和法律是人们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

其次,要维护法制的稳定、统一和尊严。

最后,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克服“官本位”和“权力本位”的思想。在个人权威与宪法和法律存在分歧的场合,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依法治国的意义:1.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2.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3.是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得迫切需要。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一、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而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之上,对人们的思想提出

更高要求。

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

精神文明。

三、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法律是道德的载体,有利于社会道德的推行,而推行以德

治国,有利于提高社会道德水平,使法治有效实现。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法治”与“法制”的异同:

“法治”与“法制”,是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虽有一字之差,但内涵与外延却不相同。

法制是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范畴,常常与“民主”相对称,例如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法治”就是在人民民主基础上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人治”相对称,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人治因为强调“具有高尚道德人的统治”,因此在有的场合也与“德治”相通用。

“法治”强调把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来治理社会,强调法律的权威及其规范作用。而“人治”则强调个人的威望、智慧及其解决具体问题的作用。

其实,法治与人治的分野在于,当法律与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

从主体上看,法治是众人之治(民主政治),人治是一个(或几人)之治(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

(简答)法治理念的含义: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是指导一国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执法、守法实践的思想基础和主导价值。我们所阐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具有共识性、指导性的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从事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一定的法治理念是由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法律文化和价值观所决定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1)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2)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3)坚持共产党的领导。(4)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5)从中国国情出发。(6)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简答)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其深刻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简答)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的更为完整的表述。这一理念的基本内涵包括: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程序化;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人人都要自觉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要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及时高效的原则。

我国当前的大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任务。

法律思维含义:

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

法律程序的含义:

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或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证据的概念:

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证据的特征:

其一,具有客观性,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能主观臆断。

其二,具有关联性,必须是与案件有实质性联系的。

其三,具有合法性,收集、查证的渠道必须合法。

法律程序的价值:

1.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的必要条件;

2.公正的法律程序能克服执法、司法的随意性,保证法律运作的结果客观公正;

3.公正的法律程序本身就体现了正义,它让当事人参与整个运作过程,是看得见的正义,运作后

的法律结果更容易受到认可。

4.一方面,法律程序规定了人们从事法律行为的方式与过程,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

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才是合法有效的。

5.另一方面,法律程序规定了人们的程序性权利与义务。告诉人们在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过程中,应当享有的权利,或者应当

承担的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这种程序性后果会直接影响到实体结果的裁断。

社会主义法律思维的内容:

主要包括:权利义务相统一、重证据、和讲程序的思维方式。

(1)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重要特征之一,就在于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思维方式,则是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法律修养。

(2)重证据。证据意识,是法律思维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诉讼程序中是凭借证据来认定相应的事实的,并以此作为适用法律的根据,这就是重证据的根本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培养证据意识,注意保存和收集证据。

(3)讲程序。法律程序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或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在我国,长期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公民培养讲程序的法律思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实体与程序并重,才能“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单选)学法,就是自觉学习行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并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积累和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

(单选)守法,是自觉遵守法律,包括守法意识和守法行为。

(单选)用法,是自觉应用法律处理问题,维护法律秩序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选)培养守法意识,是自觉维护权威的关键,也是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所在。

(多选)国家安全含义:

一般是指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国体物政体的稳固、国家的统治机能与作用、涉及国家和全体人民的重大利益不受威胁、侵害和破坏。

传统的国家安全观的内容:

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政治安全是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国防安全是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的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的侵犯。传统的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

全新的国家安全观内容:国家安全除了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外,还应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内容。

公民或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组织应当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他们防范、制止危害国家的行为;

2.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

3.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相关机关及时报告;

4.遇调查,应如实提供情况;

5.保守国家秘密

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第7章学好法学基础理论

法的概念:

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体系。

法律规范的概念: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辨析:法体现国家意志、法调整社会关系、法的内容受物质条件制约:

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法不是个人或社会成员的意志反映,而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通过国家意志表现出来,法的国家意志性,是法的核心特征。具体表现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且法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起着调节作用,通过指引、评价、

预测、教育和制裁等作用,以及一定的社会作用,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起到重要作用。

3.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法的内容不是凭空产生的,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

集中反映。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法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法的关系根源于物质生产关

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意志表现出来。法的国家意志性,是法的核心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是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

“制定”包括两层含义: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社会规范,即成文法;国家授权法院或法官以判决的方式创造的规则,即判例法。法的社会作用:

(简答)法的社会作用,指法所具有的维护有利于并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满足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公共利益。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为:组织社会生产、交换和分配,维护人类社会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秩序,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

法的规范作用:其反映了法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1)指引作用。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的行为(分为个别指引和规范指引)。

(2)评价作用。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3)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可以使人们对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和预测。(4)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或一般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5)制裁作用。法律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功能。

识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具有阶级性和人民性。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映,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的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基本工具,是历史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效制度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它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我国国家和社会的领导阶级。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形成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的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这种共同意志和利益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规律是一致的,尊重和反应了客观规律,因而是先进的法律;它的科学性则体现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遵循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实际出发。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在政治方面,它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证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维护国家安全等;在经济建设方面,它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经济秩序的形成与稳定;在文化建设方面,它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道德观和价值观,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使用;在社会建设方面,它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法律体系的构成:

是一个国家全部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实施含义

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法律实施包括法律适用和法律执行。

法律适用含义:

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它具有三个特点:1它的主题是司法机关;2它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3它的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法律执行:狭义上的法律执行也叫行政执法。

规范性文件的整理方式:

1.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做出系列排列,汇编成册的活动。它不改变

内容,不属于国家立法活动。

2.法律编纂:是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的属于某一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属于国

家立法活动。

法律的遵守:

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它包括保护合法行为和制裁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分为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

(多选)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单选)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单选)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多选)实体法包括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

(多选)我国的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

第三节法律运行

(多选)法律运行是从法律的创制、实施到实现的整个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法律实施、法律遵守和法律监督。

(多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包括四个步骤: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

(多选)按照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得出法律议案;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议案。

(多选)国务院的立法程序包括四个步骤:提出行政法规议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过行政法规草案、发布行政法规。

(多选)法律完善的形式,包括法律的解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

(多选)法律解释是由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法学理论对法律规范、法律条文含义、术语及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

(多选)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单选)正式解释,,也叫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指有关机关或者经授权的社会组织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单选)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无权解释、学理解释,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作出的学术性的解释,这种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适用于法学教育、法制宣传、法学研究等方面,对法律适用也有参考价值。

(多选)当代我国的正式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多选)法律清理的主体是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和有权国家机关;它所针对的是生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目的是删除过时的法律、理顺法律与法律的关系。

(多选)目前,我国法律制裁主要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

(多选)行政制裁主要有三种: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

(单选)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

(单选)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犯有轻微违法行为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者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单选)劳动教养是司法行政机关对有违法犯罪行为而又未达到刑事处罚的人采取的强制性劳动改造的行政措施。

(多选)司法机关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监督和审判机关监督。

过错责任:要求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有过错,进而形成了过错责任原则。其依据是行为侵害结果的预测可能性和计算可能性。

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减轻了受害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加重致害人责任负担。主要适用范围主要限定于工厂事故和产品致损等案件。

第8章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

一、宪法的特征(论述)

首先,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一般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最根本、最重要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

其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最后,宪法的制度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程序比制定、修改普通法律更严格。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只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宪法的基本原则(论述)

(1)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是主权者。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并以根本法的形式予以切实保障,使每个公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真正落到实处。

(3)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及其职能活动,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5)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我国从宪法上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体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公民基本义务: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应当履行的最主要、最基本的责任。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核心,决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其内容是,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其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指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主要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他不同于一党制也不同于多党制,多党合作关系中,共产党是处于政治领导地位的唯一政党。多党合作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一方针是多党合作的思想基础。而在各种合作形式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合作的重要渠道和场所。

法律基础复习资料

第二章宪法 一、概念与特点: 宪法是根本法—集中表现各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是资产阶级民主的集中体现和保障。具有不同于普通法的特点: 1)其内容: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问题,如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2)其效力:最高的地位、最高的效力;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设立制宪会议之类的专门机关,我国全国人大常委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经代表机关全体成员2/3通过。而其他法律则由半数通过。 二、分类: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1)表现形式: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如美国的联邦宪法(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英国是独一无二的不成文宪法国家。 2)效力和修改程序: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前者,效力高于普通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如美国;后者,效力和程序与普通法相同,如英国。 3)制定主体: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钦定宪法是君主制定的,如1814年法国宪法(路易十八);协定宪法是君主与国民代表协商制定的,如1830年法国宪法;民定宪法是国民或其代表制定的,如1949年法国宪法(议会)。 4)阶级属性: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此外,现代资产阶级学者还有:原始(生成)宪法和派生(合成)宪法、公开宪法和潜在(隐性)宪法、广义宪法和狭义宪法、现实宪法和观念宪法等分类。 三、宪法性法律和宪法的适用: 1)宪法性法律({):由普通立法机制制定的具有宪法规范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特点:从法的内容上说,涉及国家根本问题;从制定机关和法的形式说,由立法机关制定;从法的效力说,低于宪法,与其他法律相同。如: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1677年的《人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选举法》、《国籍法》。 2)宪法惯例:是在长期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全社会普遍承认的、具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如:英国国王统而不治、下院多数党领袖由英王任命等。 3)宪法的适用({):宪法适用是法的适用的特殊形式。宪法的适用主要通过宪法的解释来实现。 根据宪法解释的主体性质和后果,可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称有权解释,一般是特定机关做的解释,在我国主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仅宪法)、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及其常设部门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这种解释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当代国家有三种不同的宪法解释机制:立法机关解释(英国、中国—82宪法: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机关解释(美国)、专门机构解释(德国、法国、意大利等)。

法律基础知识讲义

法律基础知识讲义 一、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法律调整在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依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2、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3、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 二、合同、侵权 1、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履行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合同”同“协议”。 合同法律关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每个人几乎每天都会与别人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建立合同法律关系。大家早上起来买早餐便与餐厅之间建立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若餐厅出售了变质的食物,即构成了违约责任,我们便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退还款项、赔偿损失;乘车与公交公司建立运输合同关系,租房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合同关系。因此,合同无处不在,合同纠纷自然成为人们社会活动中最常见的纠纷。 2、侵权: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造成他人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只要是因故意或过失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受害人就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 侵权纠纷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如侵犯名誉权(恶意造谣,毁坏他人名誉)、肖像权(未经许可将他人肖像利用在商业广告中)、侵犯公司名称权、侵犯健康权、侵犯财产权等等。 三、常见纠纷 1、民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代理合同、合作合同

法律基础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大全

法律基础考试试题及答案大全(一) 一、单项选择( 每题1 分,共20 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下面对于德治与法治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法治与德治一样,都属于政治文明; B 、法治与德治一样,同属于精神文明; C 、法治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精神文明; D 、法治属于精神文明,德治属于政治文明 2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3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后甲发现,向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 .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 .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 .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 .甲乙共同拥有奇石的所有权 4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取回砒霜。李某的行为属于: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 5 .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 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 A .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 元; B .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 元; C .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 5 元; D .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 元 6 、由法律规范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情形或现象是 A 、法律事件; B 、法律行为; C 、法律事实; D 、法律规范 7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普通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A 、6 个月; B 、1 年; C 、2 年; D 、20 年 8、合同法的核心内容是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复习资料

《经济法》练习题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支付结算办法》 2.下列各项中,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B.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C.行政法规的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D.行政法规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定 3.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保管行为 B.房屋 C.专利权 D.空气 4.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无效 C.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 D.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5.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6.根据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要求当事人采取法律或法规规定的特定形式来划分,可以将法律行为划分为( )。 A.单方的法律行为和多方的法律行为 B.诺成性的法律行为和实践性的法律行为 C.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D.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7.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 A.甲从乙处买回一件假冒名牌产品 B.甲趁乙急需用钱之时,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从乙处买走一辆汽车 C.9周岁的甲从文具店购买一支2元的笔 D.15周岁的中学生甲花20元钱从书店里买了一本书 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进行代理的是()。 A.遗嘱 B.婚姻登记 C.收养子女 D.签订买卖合同 9.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10.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况有( )。 A.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B.超越代理权 C.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著作权法

范文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著作权 1/ 6

法 著作权法◆ 不适用本法保护的对象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著作权的归属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 权利的保护期 3/ 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整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整理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得境界 1、树立新得学习理念(简答): ①自主学习得理念②全面学习得理念③创新学习得理念④终身学习得理念 2、确立成才目标(简答): ①德就是人才素质得灵魂②智就是人才素质得基本内容 ③体就是人才素质得基础④美就是人才素质得重要体现 3、(选择)知性统一,脚踏实地。知行统一就是与道德人格紧密结合在一起得。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基本内容: ①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③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得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得时代精神④社会主义荣辱观 5、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灵魂,解决得就是举什么旗得问题,就 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理论基础。 6、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得意义: ①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与做人得道理,选择正确得成才之路。 ②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得思想道德与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与法律素养打下 知识基础。 ③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得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7、掌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得方法: ①注重学习科学理论; ②注重学习与掌握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得基本知识; ③注重联系实际; ④注重学以致用。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1、理想得含义与特征(简答、选择): 理想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就是人类社会实践得产物,就是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得集中体现。 2、信念得含义(简答): 信念就是情感、认知与意志得有机统一体,就是人们在一定得认识基础上确立得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得心理态度与精神状态。 3、理想信念得作用: ①指引人生得奋斗目标; ②提供人生得前进动力;③提高人生得精神境界; 5、(选择)⑴理想信念就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就是一个实践问题。 ⑵只有实践才就是通往理想彼岸得桥梁 6、有关立志(简答、论述):①立志当高远②立志做大事③立志须躬行 7、如何认清实现理想得长期性、艰巨性与曲折性(简答、论述): ①理想得实现就是一个过程。 ②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得顺境与逆境。 8、如何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①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得关系就是实现理想得思想基础。(选择) ②坚定得信念就是实现理想得重要条件。 ③勇于实践、艰苦奋斗就是实现理想得根本途径。(选择)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①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作用。 ②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①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②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经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

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一、学习要求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法的本质 2.法的特征与效力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4.经济法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二)掌握的问题 1.违法及法律责任 2.经济法的功能 (三)了解的问题 1.法的产生及其发展 2.法的形式(渊源)、分类、法的外部关系问题 3.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练习 (一)选择题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D )。 A.经济法 B.民法 C. 刑法 D.宪法 2、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A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3、法的渊源指的是(B)。 A.作为法律的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C.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制度与法律关系 D.各种法律法规的相互联系性 4、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A B C D E )。 A. 国家机关 B.社会组织 C. 内部组织 D.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 E. 国家 5、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A B D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D.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E.经济法律程序 6、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A B C )。 A. 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经济协作关系 E.经济竞争关系 7、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B )。 A、各种经济关系 B、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C、经济法律关系 D、一切经济利益关系 8、根据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形态,可将其分为(C ) A、组织法律关系与财产法律关系 B、计划法律关系与金融法律关系 C、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与经济协调法律关系 D、经济监督法律关系与经济合同法律关系

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目及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关于法律的基本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A: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系统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B: 法律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C: 制定成文法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唯一形式 D: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不仅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职权和职责 2、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这是指法律的() A: 预测作用 B: 评价作用 C: 强制作用 D: 指引作用 3、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在逻辑上周全的规范,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 A: 行为、处理和制裁 B: 假定、处理和执行 C: 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D: 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裁决 4、在我国长期的法律实践中,对法律适用的要求不包括:() A: 正确 B: 及时 C: 合理 D: 民主 5、李大牛及张二虎因走路冲撞发生口角,李冲动之下将张打死。为此,张的家人继承张的财产。公安机关将李逮捕,准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时,李暴病而亡。公安机关遂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导致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是: A: 法律行为 B: 违法行为 C: 事实构成 D: 自然事件 6、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通过。 A: 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 B: 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 C: 及会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 D: 及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

7、宪法存在的最终价值指向() A: 统治阶级的意志 B: 国家的利益 C: 全社会的利益 D: 公民的基本权利 8、根据宪法修改程序,可以将宪法分为:() A: 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B: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C: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D: 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宪法不仅是法,而且是一国的“根本法”、“基本法”和“政治法” B: 列宁曾用“宪法——法律的法律”来说明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C: 宪法序言中规定我们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D: 纵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通常采取列举式和限制式两种规定方式 10、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不包括() A: 法治原则 B: 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C: 首长负责制原则 D: 精简和效率原则 11、现行宪法规定,享有国务院总理人选提名权的是() A: 国家主席 B: 全国人大主席团 C: 全国人大常委会 D: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2、下列不属于行政行为特征的是() A: 单方性 B: 强制性 C: 无偿性 D: 效率性 13、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公开原则 B: 便民原则 C: 参及原则 D: 效率原则 14、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则申请人()

法律基础知识专题讲座讲稿

法律基础知识专题讲座讲稿 <1>大家好!首先,自我介绍(我是乌鲁木齐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是该所的合伙人之一··)。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我感到很荣幸,希望大家能与我一同轻松愉快地度过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 <2>咱们言归正传,先来看一些今天讲座会涉及到那些方面的法律知识。今天,咱们要讨论九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法学理论,其次是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还有劳动合同法,大家看我的这个表格,在民法下面,还有几个分支,当然民法并不是仅仅包括这几个方面,我只是选取了其中一些我认为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来和大家一起学习。可能会有人有疑问,在我的表格里,合同法是属于民法的,那劳动合同法不也是讲合同吗?为什么就不属于民法呢?对于这个问题,在接下来的法学理论中就能找到答案。那么下面咱们就第法学理论的学习吧。 <3>在法学理论这一节中,咱们会见到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系,中国现代法制化进程这样几个词语。我给大家一一介绍。

<4>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运用特殊调整方法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部门法所指的同类法律,不包括国际法,如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它仅指国内法。不包括已经失效的法,它仅指现行法;也不包括将要制定但尚未制定的法律,它仅指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上分这几个门类: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这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部门法或法律部门具有自己的特征。首先,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是协调的。其次,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因为它们各自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每一个法律部门都调整一定的社会现象所反映的社会关系。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刑法调整国家社会的统治秩序和社会规范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社会关系;商法调整的是市场经济下商主体和商行为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调整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劳动法部门等等;第三,法律部门是基本确定的,又是不断变化的,在一法律部门确定后,会持续保持相对一段时间,同时随着社会的发

(完整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重点复习资料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一章: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P12-35 理想:指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指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 理想信念的基本特点具有思想性与实践性、时代性和阶级性、多样性与共同性 马克思主义信仰或理想信念具有4个特点:①现实性②科学性③崇高性④健全性 理想信念的基本类型:根据人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将理想信念大体划分为四个类型: 生活领域、职业领域、道德领域、社会领域的理想信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共同的理想信念: 1、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2、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任 大学生在确立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 2、把个人的理想与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 3、学会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 正确认识和处理追求理想过程中的问题:①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长期性、曲折性、艰巨性 ②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误区 第二章:倾注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P36-58 什么是爱国主义? 答: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份责任,是将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道德规范,是一种重大的政治原则,是鼓舞和凝聚各民族的精神支柱。 1、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 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 3、热爱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表现 4、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 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1、维互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3、开发祖国山河,创造中华文明 2、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4、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 爱国主义的历史作用 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 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 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 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 1、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 2、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 3、爱国主义与参与经济全球华的统一 4、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的统一 5、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公务员法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法》复习讲义(重 点版)含真题 从历年真题来看,每年涉及公务员法的内容均有一至两分,而且不管是否涉及,对于每个有志于跨入公务员队伍的考生来说,公务员法都是必需要掌握的内容。 【重点法条】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条: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意思分解】 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还包括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公务员,甚至包括中国共产党员及民主党派的机关工作人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军事机关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法》意义上的公务员。 【真题回顾】 (2008年上海真题) 99、《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中属于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是(A ) A 依法履行公职 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 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重点法条】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快捷记忆】 国籍八宪品身化,不录开除受刑罚。 【快捷记忆】 (2008年江苏真题C类) 29、根据《公务员》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是(C D )。 A 曾因违纪受过处分的 B 曾因个人原因辞去公职 C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D 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意思分解】掌握公务员任职的基本条件,说明一下,这是一般条件,《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较高些。特别要注意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几类人员。另外公务员的试用期为1年,与《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期限不同。 【重点法条】 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意思分解】了解一下,什么组织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招录。(省级以上) 【重点法条】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2020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重点整理

2019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什么是新时代?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1.是什么: (1)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 (2)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 (3)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 (4)是全体中华儿女戮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 (5)是我国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岀更大贡献的时代。 2.为什么: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己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二、如何理解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1.道德为法律提供思想导引和价值基础。 2.法律为道德提供制度保障。 三、如何理解“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段话? 1.从人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来看,决定人的本质属性的是人的社会性。 2.人的本质具有历史性,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和丰富。 3.人的本质是在实践过程中体现和发展的。 四、大学精神包括哪些?进入大学后应树立哪些新的学习理念? 1.大学精神包括哪些? 自由精神、独立精神、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精神、批判精神。 ·自由精神:思想自由、学术自由、言论自由 ·独立精神:独立人格、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人文精神:高扬人的价值、重视终极追求、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 ·科学精神:在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 ·创新精神:科学研究、社会发展、人才培养、大学自身 ·批判精神:以真理为唯一标准的价值观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追求真理、批判错误、纠正错误的行为规范和精神气质 2.进入大学后应树立哪些新的学习理念? ·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创新学习、全面学习 五、如何理解“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这一观点? 1.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 2.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 3.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选择。 六、评价人生价值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实现对人生价值的正确评价? 1.标准: 看一个人是否用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国家和社会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 2.怎么做 (1)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 (2)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

大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要点

思修 一、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P6) 1、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 2、在现实的基础上迎接挑战(挑战包括:一是面临世界科技文化发展的挑战二是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的挑战三是面临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任务的挑战) 二、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P11) 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们党在思想文化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也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它为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发展动力,明确了基本途径。当代大学生只有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健康地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三、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P13) 1、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2、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 3、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 4、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四、理想信念的含义与特征(P21) 理想含义:在一定意义上讲,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含义: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 五、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P24) 1、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 2、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 3、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六、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P34) 1、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写自己的经验) 2、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与逆境(同上) 七、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P36) 1、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 2、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3、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八、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P40) 含义: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1、爱祖国的大好河山2、爱自己的骨肉同胞3、爱

法律基础复习资料整理

《法律基础》 1.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2.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3.法律的一般含义: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 4.法律的历史发展: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制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只存在习惯) 5.法律的本质: ①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 ②法律体现的知识统治阶级的部分意志; ③法律是有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6.法律的特征:①、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②、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强制性) ③、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7.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 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现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8.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①、从体现的意志上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②、从实质内容上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反映,是科学性和先进性的 统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a、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为指导; b、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律和外国法律的成功经验; c、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能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确保立法 的质量和水平。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改革 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附答案)【最权威内部资料】

《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共45题,每题1分)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美国的宪法B.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英国的宪法C.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法国宪法D.我国正在实施的宪法已经过5次修正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A.从新原则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 3.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对其侦查羁押期限应()。 A.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B.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两个月 C.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4.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由( )立案侦查。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5. 司法机关接到报案、举报、控告后,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 A.告之举报人向有管辖的权单位举报B.决定不予受理 C.先接受再按管辖分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D.先立案后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6.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B.惩罚与教育C.杜绝D.警示 7.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 C.国务院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8. 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权“委托”给某一组织。根据这一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A.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B.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C.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D.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9. 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聚众赌博,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李某违法行为不进行追究B.公安机关应对李某予以处罚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10. 某企业对县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申请复议。 A.该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B.县人民政府 C.该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和县人民政府D.该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或县人民政府 11.1998年甲违反海关法的规定,走私香烟入境,尚未达到犯罪标准。2001年,甲走私的违法行为被举报。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A.由公安机关处罚,予以罚款

自考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重点复习资料

绪论 1、思想道德素质的含义:思想道德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思想政治是人们在为本阶级利益而进行的精神活动和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素养和能力。在人的各种素质中,它是最重要的素质。道德素质是人们的道德行为水平的综合反映,体现着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 2、法律素质的含义:法律素质是人们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素养和能力。掌握必须的法律观念,拥有必要的用法护法能力,构成了法律素质的基本要素。 3、法律和道德的不同作用及相互联系:道德规范着人们应当如何行动,它主要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的信念来发挥作用,是一种纯粹精神的作用。法律规范着人们必须如何行为,它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是一种精神的力量,但更是一种物质的力量。二者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协同发挥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法律是对人们就行道德教育的有力保证和依靠。另一方面,道德是执行法律的基础。 4、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①认真学习理论知识②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③身体力行,切实践履。 1、核心价值观的含义和意义(3内容): 含义:核心价值观是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承载着一个名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折的价值标准。 意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实际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名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①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灵魂)解决举什么旗的问题,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础,居于统领地位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主题)解决走什么路、实现什么样的目标的问题③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精髓)解决应当具备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精神风貌的问题④社会主义荣辱观(基础)解决人们行为规范的问题。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一致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一致性,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层面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凝结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价值表达。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当代大学生做人成才的根本指针,是提高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中心环节。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式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尤其需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立足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突出道德价值的作用。当代大学生应该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苦功夫,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基础,不断夯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法制基础。 1、历史使命的含义:人在社会中生活,总要担负各种各样的任务和责任。其中,人们担负的重大历史任务和责任就是历史使命。 2、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自然要继承前辈开创的伟大事业,自觉的把人生追求同国家和名族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勇做21世纪中国的脊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名族伟大复习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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