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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竞赛规则

法律知识竞赛规则
法律知识竞赛规则

法律知识竞赛规则二稿

一、比赛共设置两种题型:

抢答题、个人必答、小组必答、风险题。共进行六轮答题

第一轮:

抢答题。主持人说“开始”之后开始抢答,答对加10分,答错或抢答(在主持人没说开始的时候按抢答器)扣10分,并且该队失去此题的抢答资格。(此轮共15题)第二轮:

小组必答题。此轮答题,参赛队开始按台号依次回答,参赛队中指定一名成员回答,该队其他队员可以提

醒和补充,限时3分。答题结束后请说“答题完毕”。

答对且回答完整加20分,答错或回答不完整扣20分。

(如果回答不完整,是否需要专家评审给出分数)(此

轮共6道题)

第三轮:

抢答题。主持人说“开始”之后开始抢答,答对加10分,答错或抢答(在主持人没说开始的时候按抢答器)扣10分,并且该队失去此题的抢答资格。(此轮共15题)第四轮:

个人必答题。在主持人读完题后,由每队的参赛队

员由左到右轮流独立回答,答题结束后请说“答题完毕”。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补充,答对加20分,答错不扣分。(此轮共18题)

第五轮:

风险题。每个参赛队抽取题目,有三个分数段可以选择(20分、40分、60分),分数越高题目越难,回答结束后请说“回答完毕”答对加相应的分数,答错扣除相应的分数。同队其他成员不可以补充(此轮共6题,需要从题库抽取至少18题)。

注:

加赛环节:如果出现平局的状态,加赛3道抢答题,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此轮需要3题)

观众互动环节准备10题

赛前基础分为100分

若按此方案,需要题目数量至少100题。

中小学法律知识测试卷

洋县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测试题 (小学四年级——高中二年级 测试时间90分钟 满分100分) 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期望,让我们一起学法用法,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同创造美好明天! 共青团洋县县委 洋县少工委 洋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 一、案例分析题(80分,请依据给定案例资料,回答相关问题。) 1、哥们义气害了他(18分) 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八年级,小顾读七年级。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给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小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们的带头大哥,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顾放学刚走到校门,上去对准小顾就是一刀。小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 郁成疾,在得知小魏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竟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里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1)同学之间为一点小事就动手动脚,对不对?(3分)小王顺手打人,认为丢了面子之后,又找小魏帮忙报复,你认为小王当初有没有意识到会出现这么严重后果?(3分) (2)小顾人小气盛,为琐碎小事到小王家闹事,最终被砍致残,这是他当初想要的结果么?(3分) (3)小魏自认为是“带头大哥”,应该为“小弟”出头,以致持刀故意伤人被判刑。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你会去当这个“带头大哥”么?(3分)你会因为受了一点点委屈去找人帮忙出头打架么?(3分)在这件事情中,你认为小王、小顾、小魏3个同学,谁做的是正确的?(3分) 2、为了上网去打劫(13分) 14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竟然也从来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学生,女生家长给的2020元报培训班的费用被小兴抢走,结果小兴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抓捕,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最终学业中断、入狱服刑。 (1)偷盗他人2020元和抢劫他人2020元,同样是2020块钱,法院在判决时,哪个行为会判的更重一些?(3分) (2)学校、家长平时教导我们,不要沉迷于网络,但是好多同学不听,认为那都不是事,认为自己都很理智,不过就是玩玩,怎么会沉迷其中,而通过小兴的这个事例,你有什么启发?(5分) (3)有些学生没按时到校上学、时不时的逃课,班主任老师会及时通知家长,有时还让学生把家长请到学校,对此,有些同学非常反感,认为是班主任告了自己的黑状,但是,通过小兴的事例,你觉得你所在的班级班主任让通知家长到校这种做法对么?(3分)如果班主任长期不管不问,你所在的班级会不会也出现小兴这种事例?( 3分) 3、好学生由好到坏(11分) 15岁的八年级学生庄海在七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八年级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1)有些学校以学习成绩好坏、平时一贯表现为依据,对学生贴上“好学生”或者“坏学生”的标签,认为违法犯罪往往只会发生在“坏学生”的身上,“好学生”是什么都好、样样都好,但是,通过庄海的事例,你认为所谓的“好学生”会不会也出现违法犯罪行为?(3分) (2)诸多事例证明,同学之间出现矛盾纠纷,动手动脚、提刀弄棒往往是发生恶性犯罪事件的前兆。你认为这种说法对不对?(3分)为什么?(5分) 学校 班级 姓名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1、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在土地方面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村民之间相互购买房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办理在土地方面相应的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他人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所以,村民之间购买房屋还需办理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的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这一手续容易引发纠纷,并且在引发纠纷后,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如何处罚?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处理:一是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相关违法人员并处罚款。三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对车辆及牌证做那些改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

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承包地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一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二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该法对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做了如下规定:一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二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5、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谁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一般情况下,发包方是不会就同一块土地同时与两个以上的人签订承包合同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此类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承包合同已经依法进行了登记,则已经登记的承包方优先于未登记的合同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如果几个承包合同均未依法登记,则生效在先的承包方优先于生效在后的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关于合同是否生效的问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1、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让对方在落款名字后面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2、给人借钱: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如果转帐,同上,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认可,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很可能败诉哦。 3、借人高息的,在给人借款同时,不要马上就拿回当月或当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来的这部分不视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来再拿嘛,何必急于一时呢。 4、在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利息,否则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应该都知道。现在p2p 很风行,但实际上制度并不完善,仍需多加谨慎。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5、关于诉讼时效,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但不要写在借条上哦,这样,你的借条有效期20年不会超诉讼时效。 什么?那你担心对方无限期不还款?没关系,按你们约好的还款日子催一下,不还?不还直接法院见,没关系,法院会认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担心对方突然找不到人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哦。

6、交通事故发生后,务必记得拍一张对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保单,一点都不费神,不然万一双方协商不好,你得到处查询或复印,比较麻烦。 7、如果撞伤了对方,自己需要承担责任,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记住,交警让你预付医药费什么的,推说自己最近买股票亏钱了,没有钱,不要垫付,让找保险公司。作为法官,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子一般会调解,但调解便有利益让步,调解方案出来往往损害的是之前垫付了医药费方车主利益,便宜了保险公司,我很痛心却无能为力。记住,如果购买了保险,对方损失不大,你是除了鉴定费与诉讼费无需多出一分钱的。 8、作为事故受损方,事故发生后走到诉讼阶段,如果伤残严重,不着急用钱,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可以不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因为,保险公司至少会在有可能判决赔偿的数目上打折10%以上。但如果本来标的不大,还是建议接受调解吧,早点拿钱,少走程序。 9、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留好一切票据,包括交通费发票、医药费发票、自己在小药店买药等等一切。 10、众所周知,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镇,或者在城镇务工,均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务工地在发达地区,只是回老家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按照务工地城镇标准起诉残疾赔偿金,那又是一大笔银子。 11、员工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请保留好工作证,餐票,评先评优等一切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双倍工资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

中小学法律知识讲座初中版

于都县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能和在座的各位同学一起学习有关于我们青少年的法律常识,今天我们主要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为了保护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少年成长的法律法规,其中广为人知的两部法律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时间有限,我们今天也主要从这两方面展开。 第一部分:警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违纪。 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 那么违法和犯罪又有什么区别呢,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的七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4月发生的案件,,江津市警方快速破获一起命案:两个14岁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一: 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 (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

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外来人员到乡(镇)村企业务工,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办?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同呢,那么是不是不

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题库(共300题附答案)

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题库(共300题)

宪法 (共50题) 一、单项选择题(30题) 1.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该决定将国家宪法日确定为()。 A.10月4日 B.10月10日 C.12月4日 D.12月10日 2.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时间是()。 A.1982年3 月4日 B.1982年 4月 4日 C.1982年12月4日 D.1982年12月14日 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4.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 A.以到会代表1/2以上的多数通过 B.以到会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C.以全体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D.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5.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一次把“私营经济”写入宪法 B.1993年宪法修正案把“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 C.1999年宪法修正案把“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 D.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一次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 6.把宪法分为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是科学的,因为它()。

A.揭示了宪法的内容 B.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 C.揭示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D.总结了宪法形式上的特点 7.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A.《独立宣言》 B.人权宣言》 C.《权利法案》 D.《大宪章》 8.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9.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 ) 。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 民民主专政制度 10.我国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 A.国家机关 B.一般社会团体 C.党派联盟 D.统一战线组织 11.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加的社会阶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二) 11.村民会议有哪些职权?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会议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权:(1)村内重大事项的决策权。(2)建章立制权。(3)监督权。(4)其他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12.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答: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村民委员会应将所讨论的事项在村内公告。村民代表要在所代表的村民当中,广泛征求意见。开会时,村民代表要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加以反映,从而达到直接民主的目的。 13.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坚持公开。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14.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答: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15.哪些事项应实行民主决策? 答: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您好!您平时遇到过纠纷吗?您受到过不正当的侵害吗?您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就有好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下面我们把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的法律知识写下来,虽然不多,但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也希望您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来解决一些问题. 1、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 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你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 街头兜售的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 3.如果你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 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做你想做的

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否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 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你享有哪些权利? 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的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 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9.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做你想做的

法律专业知识测试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A 基本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自治条例【】 2 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 A 部门法 B 法律渊源 C 法律体系 D 法律历史类型【】 3 法律规范依行为模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 A 确定性规范和委托性规范 B 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C 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D 禁止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4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网络犯罪现象从无到有,逐年递增,人民法院对于网络犯罪科以刑罚。这说明 A 法律促进了科技的进步 B 科技进步改善了法律的调整机制 C 科技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法律确认 D 对科技成果的非道德使用造成的社会危害法律会加以制裁【】 5 下列有关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一致性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 二者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 B 二者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C 二者都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 D 二者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体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6 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种要素构成的,其中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指 A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B 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C 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D 法律制裁和法律监督【】 7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的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有的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下列选项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 A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 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 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 在诉讼活动中,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依照法定程序不能参与该案中的审理活动。这是诉讼法基本原则中 A 回避原则的要求 B 合议制原则的要求 C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要求 D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要求【】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 A 人民法院管辖 B 人民检察院管辖 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管辖 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10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 税法依其调整的具体经济关系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征收法和税收管理法。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税收管理法的是

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

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是法律智慧的前提和基础,法律智慧是法律知识的内化和升华,小学生需要了解法律进行自我保护,以下是由学校整理关于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12、施打、吸用麻醉药品。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13、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14、毁坏公共设施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1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第一部分务工维权知识 一、进城务工须知 (一)进城务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进城务工农民要达到法定的年龄,即年满16周岁,并且要有劳动能力。 2、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务工而影响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二)不要盲目进城。盲目进城去寻找工作,至少有以下几个不良后果: 1、很难找到工作。 2、浪费自身的钱财。 3、容易上当受骗。 (三)进城务工需要有相关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16-49周岁的育龄妇女还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二、外出务工一定要签定劳动合同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1)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2)劳动合同是我国公民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种主要法律形式。

(3)劳动合同能够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能促进用人单位工作效率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5)劳动合同可以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3、为什么外出务工者与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管理机关的监督,发生劳动争议后也便于与时处理,能有效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与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5、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劳动合同期限应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不能强行规定期限。 6、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认真阅读由用人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违背自己意愿或利益的内容。 (2)要注意弄清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积极参与协商拟定劳动合同。。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行为,而当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行为,但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法律知识考试试题

1、因不可抗力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对) 2、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错) 3、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对) 4、《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实行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基于法律规定的羁束权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可以在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予以准许。(错) 6、造成公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需要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对) 7、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情节严重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错,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可以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错!应当依据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9、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发现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法制工作机构通知其立即履行,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履行。(错!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法制工作机构通知其限期履行) 10、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按照惯 例权限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错。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物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错。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12、杭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规定。(对) 13、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撤销手续。(错。注销手续) 14、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解释或者确认的,行政复议终止审理。(错误)

中小学法律知识问答

中小学法律知识185问答 1.什么是法律? 答: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2.法律有哪些特征? 答:法律具有以下显著特征: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第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第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法律具有什么作用? 答: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包括法律调整的影响和法的思想影响。法律具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法律的社会作用是指法具有维护一定阶级统治和执行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4.什么是违法行为? 答: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违法行为可以分为几类? 答: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两类。 6.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 答: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7.什么是犯罪? 答: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8.一般违法和犯罪有什么共同点? 答: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共同点是:都违反了法律、都对社会有危害、都应受到惩罚。 9.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是什么? 答: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10.怎样才能防微杜渐,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答:我们要杜绝违法犯罪的事发生,首先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其次,要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有了不良行为尤其是严重不良行为,要及时加以矫正,不能任其发展;同时我们还有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 11.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是哪一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什么时候通过的,并于何时施行? 答: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并于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13.国家对未成年人给予哪四大特殊保护? 答: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14.家庭保护有哪些内容? 答: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一是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法律知识培训教程试卷及答案

《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法律知识培训教程》考试试卷 姓名:单位: 一:单项选择。(共20题,每题2分) 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 )。 A宪法 B 民法 C 刑法 D 行政法 2、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C )。 A评价作用 B 教育作用 C 强制作用 D 指引作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 A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B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C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质低价高的服务,是对消费者()的侵犯。 A公平交易权 B人格尊严权 C 损害求偿权 D选择服务自主权 5、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A 出生 B 10周岁 C 16周岁 D 18周岁 6、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 B 正当竞争的行为 C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D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7、 ( )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A科学立法 B依宪治国 C 依法行政 D公正司法8、不属于依法治国方面内容的是:( ) A科学立法 B依宪治国 C 依法行政D公平服务9、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享有的依法民事权利,不具备以下特点:() A权利客体是一种无形财产。 B权利具有特殊性 C权利具有地域性 D权利具有时间性 10、不属于依法治国的基本特征是() A全局性 B整体性 C目的性 D长期性E服务性 11、《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含:( ) A合法原则 B公正原则 C公开原则D服务原则 E便民原则 12、物权法规定的物权不包括(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处分权 13、不属于行政诉讼管辖的是() A级别管辖 B 人民管辖 C地域管辖 14、( )是指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小学生法律知识试卷及答案

小学生法律知识试卷及答案 近两年,小学生人身伤害法律救济问题在我国教育界、法学界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因此小学生法律知识至关重要。以下是由整理关于小学生法律知识试卷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生法律知识试卷(一) 一、单选题。(共20题,每题2、5分): 1、毛毛(14岁)常模仿爸爸吸几口烟,爸爸也没有制止。毛毛的爸爸这种行为( )。 A、属于违法行为 B、不违 C、属于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 )等列为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加以禁止。①、旷课、夜不归宿②、上课迟到早退③、考试作弊④、进入营业性歌舞厅 A、①③④ B、③④ C、①④ 3、小军(15岁)因抢劫被抓了起来,学校随后将他除名。因为小军年龄尚小、又是协从,法院依法对他免于刑事处罚。小军要求回校读书,学校加以拒绝。学校做法( ) 。 A、合法 B、与法律无关 C、不合法。 4、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父母经常虐待未成年子女,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父母的监护权能不能被剥夺?( )

A、不能 B、只能被剥夺一部分 C、能 5、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这是( )规定的。义务教育带有强制性,它要求适龄的未成年人。 A、教育法,尽可能入学 B、义务教育法,必须入学 C、未成年人保护法,必须入学 6、小牛父母离了婚,15岁的他判归妈妈抚养,爸爸每月给他500元生活费。有一次,小牛骑车把一位老大爷撞伤了,老大爷花了住院费、医药费等共6000多块钱。小牛妈妈凑不出这笔钱,就让小牛去找爸爸再要2000元。可他爸爸说,你已归你妈妈抚养,她是你的监护人,出了事她应该负责,与我无关。请问,小牛爸爸说法对吗? ( ) A、有道理,这笔钱他可以出也可以不出 B、不对,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C、对,因为他已不是小牛的监护人了 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 ),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A、受教育权 B、人格尊严 C、隐私权 8、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 )标志。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B、小学生禁止进入 C、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 (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

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 外来人员到乡(镇)村企业务工,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 办?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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