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安福县烟草专买局严田烟叶中心工作站
改扩建项目工程
招标单位:安福县烟草专买局(章)
项目负责人:张昊(章)
联系人:金莉电话:138********
招标代理单位: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O一二年一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O一二年
投标须知
第一节前附表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投资规模:
1、工程造价约685万元。
2、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现场施工条件
(1)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平整;
(2)施工用水、电已通;
(3)有关勘探资料已勘探;
(4)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已审查;
4、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安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五大员”证书原件;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30天前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一)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2012年 2 月 8 日在安褔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安褔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
投标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为合同价。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必须已列出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己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但投标人不能自行增加项目或减少项目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核对,应予以调整。当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误差增减幅度在±8%(含±8%)以内的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原综合单价执行;当误差引起的增减幅度超过±8%的,其增加或减少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可作调整,由中标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调整中标价格,并将有关条款写入施工合同。
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定额可参考江西省有关定额。
(2)编制投标报价参考以下定额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由甲乙双方询价后确定:
①土建部分参考: 2004年版《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②装饰装修部分参考:2004年版《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③取费部分: 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④本工程按四类取费、税金按3.413%计取。
(3)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者审参考价(详见附表一)。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附表一中参考价土建、其他工程
8%,装饰主材、设备15%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8%,装饰材料、设备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应出具情况说明(投标人出具的价格承诺书或价格情况说明应密封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否则其投标报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无效,不参与排序)。
(4)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上级(行业)管理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按投标人报价的基数和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费程序(计费程序详见省建设厅赣建办[2007]38号文的附件)及费率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得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裁定为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
(6)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①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7)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
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供货地点在采购前要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方可采购使用。
②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8)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
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报价汇总表(使用示范格式文本中适用于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报价汇总表);
(4)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如有价格承诺书或价格情况说明应附在其后);
(5)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投标报价完整工程预算书一份,预算书格式应执行08规范的格式(参考以下):
①单位工程汇总表;
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③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
④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⑦主要材料及价差汇总表。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辅助资料表:
①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②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
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④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⑤企业近3年来所承建已竣工的主要工程情况;
⑥企业近3年荣获质量经营管理荣誉情况;
⑦企业在建的主要工程情况。
(5)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或C类安全员)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
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以上第1、2项要求包括的内容,如内容有缺少或未按要求编制视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存在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省招标办2006年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2月10日下午5:00之前提供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及资料费800元(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和“严田烟叶中心工作站投标保证金”字样。开标时,投标人的银行进帐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执收单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福县支行
开户帐号:1509216109021952658
2、除中标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外,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7 日内退回。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在 2012 年 2 月 7 日下午5:00 前发送招标人,电子邮箱号:wucuncai62@https://www.wendangku.net/doc/0f7156505.html,。
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于2012 年 2月 8 日将答疑结果在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0f7156505.html,)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编制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和“副本”二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均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二个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的正、副本装在商务标的密封袋内。
2、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3、所有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安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安福县监察局、安福县招投标市场管委办、安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福县住建局、安福县检察院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
后(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期间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会程序
详见附件一评标办法。
七、评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
③投标文件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文所列下列内容的;
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g、同一企业所有证书的法人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的;
i、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
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具体办法详见附件一。
3、评标委员会组成: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其中在开标前随机从省级专家评委库安福分库中按规定抽出 5 人,分别为经济类、技术类专家。并将评标专家名单报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4、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 家中标排序人。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
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二十一)中标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分管监督的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中标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将负责该项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五大员”证书原件提交给分管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押证上岗。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七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约定:
(二十二)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本工程采用履约保证金方式进行合同担保。
(1)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25%。提交方式和地点:提交方式:转帐,提交地点:安福县烟草专卖局指定帐号。
(2)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一直有效。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甲方要求施工工期:工期为 90 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甲方要求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之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一,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二、质量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2、本工程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为合同约定条件。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合格标
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2%支付赔偿金。
(五)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六)合同价款的调整及确定
1、合同价款的确定:
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工程结算时调整合同价款的计价办法:
(1)履行合同时,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单价仍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原综合单价执行。
(2)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招标控制价内需评审的主要材料的±10%以内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此范围的,其增加或减少±10%以外的剩余部分据实调整。增减价格应由甲、乙、监理三方共同签证确认。其余的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3)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4)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3、工程量清单以外新增工程项目,按以下计价原则执行:
①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该项目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价;
②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该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计价;
③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该项目的价格,由中标人提出适当合理价格,结合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让利幅度(中标让利幅度=1-中标总价/招标最高控制价),经甲方、监理方签证后认可。
4、工程量清单外的新增项目和暂定价项目结算时套用定额:
①土建部分参考: 2004年版《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②装饰装修部分参考:2004年版《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③取费部分: 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七)工程款支付
由发包单位与中标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生产标牌和警示牌,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材料设备供应
(八)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原则上不供应材料。
(九)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的其质量、品牌、价格、规格、供货地点在采购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方可采购使用。
六、保修
(十)保修
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统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3、保修期限和保修费用支付办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按国家规定具体明确。
七、其他有关规定
1、中标后承包人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五大员”管理人员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除外)。承包人的注册建造师每月不得少于20天时间在施工现场;“五大员”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其他人员每月不得少于1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考勤,每人每天缺勤罚款200元。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每月缺勤累计达到20人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派驻施工现场的机械配置应满足施工现场需要且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标准,若违约,业主单位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3、中标人具有保管施工现场所有设施、设备和材料的义务,损坏和丢失均
需赔偿,并对施工现场负有安全保卫责任。
第四节技术规范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采用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材料必须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需进行二次试验的材料必须进行二次试验,并提供二次试验报告。
第五节各种文件格式
执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第六节图纸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的技术资料
附表一:
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
(详见清单)
附表二:
甲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和暂定价明细表
(详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