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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216车辆管理规定-上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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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本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标准

QB/CPM-XZ-216

CPM车辆管理规定

2011-11-14发布2011-11-14实施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文件根据GB/T19580-2004标准“4.4.4信息”的要求编制,是《全面绩效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本程序文件的内容包括: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车辆的购置

5 车辆维护

6 车辆使用

7 违章事故处理

8 记录

本规定由行政管理部提出、归口和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李华光王雪勤

本管理办法审核人:邹民

本管理办法批准人:朱俊春

1目的

对公司公务配车进行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服务工作有序进行,确保车辆安全、正常、高效使用。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全公司有公务车辆配置使用单位。城市公司、专业公司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3职责

3.1公司行政管理部是公司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总部公共配车和公司领导配车的使用管理;负责公司重大业务活动、重大接待、重大公关各单位车辆调用;负责建立公司车辆档案。3.4城市公司、专业公司负责本单位车辆的使用及管理。

4车辆购置

4.1公司所有车辆购置需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核准,董事长批准。

4.2深圳地区车辆购置,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统一实施,外地分公司自行购置。

4.3公司所有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并连同车辆购置资料报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包括:品牌、

车型、购置日期、价格、车牌号、等等。

5车辆维护

5.1车辆使用管理单位必需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审或季审,并购置、缴纳车辆保险、车船使用

税,并办理定编证。

5.2为保证车辆正常安全使用,各单位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维保。

5.3同一地区应按公司《采购管理规定》选择合格定点维保车行。

6车辆使用

6.1公司车辆原则上实行一人一车的管理制度,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换车。特殊情况,多人驾驶

的车辆,必需指定主要责任人,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及车辆安全。

6.2车辆驾驶人必需具备合法的驾驶证件,若使用虚假证件,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个人负责。

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对其驾驶人员证件进行验证。

6.3公司对驾驶员实行认定制度,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车队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

者,取消驾驶资格。

6.4车辆是公司的重要财产,驾驶人必需对车辆进行妥善管理,停放在安全规范的场所。

6.5公司车辆是用于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的,不得用于处理私人事务,若因特殊原因使用,

需经领导批准。

6.6遇有公司重大活动、重要接待、重要公关等,公司行政管理部有权统筹、调用公司各单位

车辆。

6.7驾驶员出车前和执行任务后应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部件的完好情况,及时排除隐患,确

保行车安全

7违章和事故的处理

7.1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若指定驾驶人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的违章罚款,由指定驾驶人承担责任。

7.2因违反公司用车管理规定,发生的交通事故全部由驾驶人个人承担。

7.3因管理不善、停放不当等原因造成车辆丢失,驾驶人按该车辆实际价值的50%额度进行赔偿。

7.4因饮酒驾驶造成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包括维修、赔偿费)由驾驶人全责承担。除接受刑事、治安处罚外,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5车辆使用过程中造成刮伤、刮蹭、碰撞等责任事故,根据指定保险公司定损金额,视驾驶员责任比例,给予驾驶员相应金额处罚:

◆驾驶员为事故责任全责,按照定损金额20%处罚;

◆驾驶员为事故责任>50%者,按照定损金额10%处罚;

◆驾驶员为事故责任≤50%者,按照定损金额5%处罚

◆若事故为对方全责,则不予以处罚

7.6若车辆驾驶员在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责任>50%的事故,撤消其驾驶员资格,

该员工部门领导将承担管理责任。

7.7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关键事件上报流程进行申报,如故意隐瞒、漏报发生的事故,公司

一旦查实,将予以加倍处罚(按事故处理费用额度)。

8记录

CPM车辆档案QB/CPM-XZ-216/01

车辆事故上报表

QB/CPM-XZ-216/02 年月日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或送货外出,须按程序签《用车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1.4 如果是发货,委外加工等情况车辆出厂的,行政部审核同意用车后还必须要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发《货物放行单》保安查对无误才能放行,否则一律不准放行。 2. 小车进出规定 2.1公务需用车者凭部门主管核准,填写统一的《用车单》,经行政部主管签字后方可放行。 2.2拜访公司人员,应于门卫室登记《来宾登记簿》,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定位置。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对屡教不改者由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3.2 除早、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

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指定区域。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上,车头统一朝外,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由当班保安员进行指引。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食堂门口靠边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进入公司,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由、车牌号、进 入时间等。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 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注:公司领导用车及每日早上食堂采购用车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东莞市嘉航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工程公司办公车辆管理办法

XXX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公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进行业务往来、商务洽谈必备的交通工具。为了适应公司改革改制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根据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办公车辆,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所使用的轿车、越野车、小客车等机动车辆。 第四条本办法由物资机械管理部(以下简称物机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 第二章办公车辆的基础管理 第五条车辆的购置权限在公司,租赁中心代表公司办理车辆采购的具体事宜。未得到公司的书面委托,各单位不得擅自购置车辆。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如需购置车辆,应以书面形式将购置申请上报物机部,经公司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七条物机部负责建立管理台账,统一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负责新上牌照、年审、日常调配、收费、核算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必须办理公司牌照,不得挂靠个人。 第九条车辆在达到报废条件后,由租赁中心提出书面报废处置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上缴车管单位指定的回收公司,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务部。 第十条严禁将报废车辆随意处置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需处理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等手续。

第三章办公车辆的配备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所需车辆,必须首先考虑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当公司此类资源不足、无法调配时,方可新购或外租,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进行审批。对于公司已经配置办公车辆的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再外租办公车辆。 第十二条劳务公司原则上要求使用公司现有的办公车辆,应尽量避免新购车辆。 第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外租车辆,所有具体事宜都应由机械管理部门进行,其它部门及人员不得越过机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事宜。 第十四条外租车辆应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原则上不得租赁原值在25万以上的车辆。车辆进场前,应按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申请及合同评审。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所使用的办公车辆,无论是新购还是租赁,都应在各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上报物机部备案。 第十六条车辆调动时,操作司机应及时办理一式四份的交接手续,交接双方、物机部、租赁中心各一份。如未办理交接手续,除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外,租赁中心将继续向原使用单位收取租赁费。 第四章办公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办公车辆原则上实行人车终身负责制度,即操作人员若无特殊原因,不得调离其所驾驶的办公车辆。操作司机调离其所驾驶的车辆,必须事先征求物机部及车管组的意见。 第十八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非专业司机单独驾车外出。 第十九条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原则上要求由公司职工驾驶。在未征得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规 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岗位责任: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的规章规则,安全驾 车,并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2.驾驶员必须认真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3.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要保证证件齐全。 4.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内外的卫生整洁,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保持车辆的良 好运行状态。 5.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注意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 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电路灯光等是否安全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6.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送修。车辆不得带病上路。 7.在行车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道路状况,专心驾驶,确保行车安全。遇对方车 辆违法行驶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8.收车后,应做好车辆保养和保洁,及时清洁车辆,检查燃油存量,燃油不足 1/3时,应及时加足燃料。并把车辆停放在工地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确保安全。 一.驾驶员运输作业规范 1.驾驶员应随车携带处置证附本.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交通费缴费凭证及相 关证件。并将有关证件放在适当位子,方便检查。

2.待装渣土车辆应息火,有序停放,按顺序装土。装土完毕车辆应及时检查是 否漏渣,保证密闭运输。 3.渣土装载量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的规定要求,杜绝超高超载装 运,装载作业时,应控制在车厢栏板顶端以下30公分。 4.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及时冲洗车辆轮胎.底盘和车身外表污物。 5.车辆驶出工地前或卸点前,应按规定收取纸质联单。 6.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不得擅自改变交通.市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运输 时间.运输路线。 7.严禁这道路.绿化等处偷乱到渣土,不得擅自更改处置卸点。 8.如遇管理.执法部门检查,应按要求与以配合,不得逃逸.冲闯.消极回避。 三.违章与事故处理 1.驾驶员驾驶的车辆不论何种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首先要保留事故现场,急救伤患人员。向当地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及向工地管理人员报告。 2.事故后,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及工地的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服从交警部门处理结果。 3.因驾驶员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因私用车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私自交与未经本工地认可的人员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扣除保险公司的陪付金后)由当事人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4. 因驾驶员违法交通法规被处罚款等,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因工地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超标,造成工地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一、凡带有“××别墅车辆通行证”的机动车,警卫应敬礼并用规范手势指挥车辆 进出,不需要阻拦。 二、没有“××别墅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若要进入园区,警卫不得操作升降杆放行, 必须询问其进入园区的事由。为防止来访车辆堵塞通道,应让车开至不影响交通处暂停。来访人员下车到警卫室等候警卫与管理处联系。 三、按照《园区会客登记制度》的规定,经住户或管理处允许后,向来访车辆发放 “车辆临时通行证”后,可放车辆进入园区,来访车辆出园区时,收回“临时通行证”后放行,并做登记。 四、进入园区的车辆,警卫门岗应通知相关警卫岗位,被通知到的警卫要指挥车辆 停放,停放地点不能影响园区的交通和住户的车辆出入。巡逻警卫以及相关岗位的警卫对园区内停放的车辆要严加注意,对车玻璃未关严或车门未锁的车辆要查清车主的去向,并向管理处报告,由管理处与车主联系,在车未到来以前应重点看护。 如遇停放车辆或园区内行驶的车辆被刮、蹭或被撞等交通事故,必须将肇事车辆拦截住,立即通知管理处解决。进入园区的车辆如损坏了园区的设施,也要拦截,同时报告管理处。 五、车辆停放不得压占消防井和消防通道。 六、对于园区内超速行驶的车辆,必须拦截并提醒司机不得超速。大门岗在进入时 应告诉司机车辆进入时应告诉司机不要在园区内超速行车。 七、对于等候拉客的出租车,一律让其在园区外等候,如有客人要车,可指引其进 入园区到客人门前,但要通知相关警卫岗位引导和注意。对载客需进入园区的出租车,要查明乘车者的身份,如是住户可以放行,如是来访者,要按照《园区会客登记制度》执行,来访乘坐的出租车辆。若管理处允许进入园区,应发其“临时出入

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用车,科学、有效的管理、调度好公司车辆,确保公司车辆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原则 公司车辆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高效低能、优质服务的原则。 3.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司机管理规定、车辆违章与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的维护与维修、处罚等内容。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4.职责与权限 公司车辆使用的最终审批权限归口董事长,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情况统一调度、管理。 行政人事部对司机及用车人员违反本制度中所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管理。 在公司没聘请专职责司机之前,用车部门或人员自行驾车或指定驾车人员的,必须遵守本规定,驾车员的管理即等同本条例中所规定的司机的管理。 5.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5.1公司车辆的调度归行政人事部的车辆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5.2车辆实行司机负责制,司机负责其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车辆卫生,车辆的年检、年审及维修工作(没有专职司机时由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员负责),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5.3工作车用车权限 5.3.1财务出纳办理银行、税务、证照等业务的用车; 5.3.2物资供应部零星物资采购用车; 5.3.3售后服务中心零星配件的发送用车; 5.3.4行政人事部外协事务的处理、办公物资的采购用车; 5.3.5食堂后勤物资的供给用车; 5.3.6休息日住长沙市的员工回长沙用车。 5.3.7客户、政府领导以及重要客人的接待。 5.3.8其它经董事长临时批准的用车。 5.4禁止用车情况 以下情况未经董事长特批严禁占用工作车: 5.4.1各部门非紧急性的一般事务; 5.4.2出车目的地距离在500米内,在公司附近公交车站有公车直达目的地耗时在半小时内的; 5.4.3个人的私人性事务。 5.5出车规定 5.5.1在规定范围内的用车部门或人员

公司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车辆费用控制和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维护和保养,保障安全行车,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车辆的使用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2.1 运营部: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公司车辆调配,确保车辆规范使用。 2.2 各部门:各部门如需用车按本制度规定申请用车。 三.作业内容: 3.1 车辆调度管理: 3.1.1公司所有车辆证照、稽核及调度统一由公司运营部负责管理。 3.1.2公司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遵照公司相关流程办理。部门 使用人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由运营负责 人批准,市内提前5 小时提出申请,市外出差需提前1天申 请,然后由运营部统一安排调配;省外出差用车需分管副总经 理批准,否则运营部不予派车。 3.1.3每车应设置“每日车辆出行情况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 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 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运营部车辆管理员每月进行 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者严肃处理。 3.2 车辆使用管理: 3.2.1公司车辆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车型驾 照。 3.2.2外出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搭载任何人;驾驶员也不 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任何人驾驶,违者公司将严厉处罚,直至 辞退处理。 3.2.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 3.2.4 车辆出行由运营部统一负责记录,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将用车 申请单交由门岗保卫处,门岗保卫人员见用车申请单无误后方

可放行。 3.2.5 车辆无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违者按相关 规定处罚。 3.3 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3.3.1驾驶员应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做到车 病不上路,保证行车安全。 3.3.2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向管理员汇报,提出 维修意见,并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送定点厂维修。未 经批准,擅自将车辆送至其他厂维修,全部费用由自己承担。 3.4 车辆用油管理: 3.4.1驾驶员出车前,要检查油量。 3.4.2 车辆油耗应与行车路程相符合,如果油耗不符,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3.4.3车辆加油由公司运营部管理。外出购油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 凭发票实报实销。 3.5 违规与事故处理: 3.5.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发生事故,追究驾驶人的责任,并 予以运营处分直至辞退。 a.无照驾驶。 b.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c.违反交通规则。 3.5.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 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运营部车辆管理员联络协 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运营部车辆管理员报告。 3.6 驾驶员管理: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车辆 ①、本公司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园区,均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 ②车辆停放应按照公司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严禁车辆在园区内部道路上、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位置停放,同时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指定区域为园区XXXX处、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存放处。 ③、员工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笛,如因超速行驶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员工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2客户车辆 ①客户车辆进入园区,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 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 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 ②客户车辆进出、行驶、停放均应服从保安人员指挥,

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③机动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并禁止鸣笛。 ④不准在园区内任何场地、道路试车、修车、练习。 ⑤ 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⑥ 动车辆只能在车场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3送货车辆 ①送货车辆进入园区时,须在门岗保安室登记,并按 照保安指定的路线进入园区。 ②送货车辆在园区内必须缓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并禁止鸣笛。 ③送货车辆未经园区物业管理处同意,不得在园区内 除环形路以外的任何路面上行驶。 ④ 放车辆。 ⑤ 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工程总队机械车辆管理规定

一、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是总队器材设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总队器材设备管理工作负总责;对总队各项目部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总队项目经理部需配备专职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持证上岗。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无上岗资格证书,如确实需要使用无岗位资格证书人员,先要经过培训,待取得了上岗证书再使用。 二、总队项目部所有器材采购和设备订货实行科学先进的采购方法。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砼、电气设备等)实施招标,由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负责牵头,采购要按计划,货比三家,按质论价,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具体工作由总队项目部自行组织实施。 三、总队项目部器材采购和设备订货需签定货合同的,必须统一以总队名称对外签订定货合同,经逐级评审报批合格后,加盖总队器材设备定货合同专用章。总队各项目部一律不得用个人名章、个人签名代替订货合同专用章。如有擅自用签字、名章,代替总队器材设备订货合同专用章,发生的经济纠纷和一切后果由职责人负责。 四、材料进场要严格验证验收手续,验证验收工作由总

队项目部保管员组织实施,专业工长、材料员、质检员参 加,主要对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进行验品种、验规格、验数量、验质量、验凭证资料的五验制度”并相应做好记录,对需要复试送检的材料按规定办理,并选择合适的场地存 放材料,材料按规定要求进行码放,做好相应的标识,保 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做到帐物相符、账帐相符,坚决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五、材料入库前,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采购计划,材料清单,合同书核对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并进行严格点数计量,随货要有供货单位的发料凭证、装运清单、过磅单、合格证等资料;发料凭证上要有材料价格、数量。 六、保管员接受无凭证或发料凭证末到的材料,应先办理暂估入库,单独存放,单独保管,单独标识;并做好相应记录,待查明原因后处置。材料质量验证,一般只做外观验证,验收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按规范、标准对材料外观质量进行仔细观察,对资料进行审查,要求复试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并做好记录。材料验证验收合格,由保管员填制入库验收单,经验证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登记台帐,并将单据记录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人员。 七、总队各项目部工程完工后,无后续工程,材料原则上退回到高家堡仓库统一保管。 八、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负责对周转材料进行维修、保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及用车制度 为提高公司的车辆运营效率,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有效的调配使用车辆,避免不合理的开支,戈席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管理 1、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公司管理车辆的有效证件及保险资料,并按车辆建立管理台账及发生费用档案; 2、车辆派遣及使用,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 3、车辆由公司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非指派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总经理同意,否则按违规处理,并有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4、非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向外租借车辆。 5、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6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太原市路况、路名。 7、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由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8、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 点,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 须经公司批准。 三、用车制度管理 1 、各部门公务用车或公司员工用车前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列明事由、申请人、时间等,报公司批准。 2 、公司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3、车辆驾驶人员,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在收到《车辆派遣单》应再次检查车辆及油量状况,并按照派遣单上的要求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的相关数据。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 4、车辆申请人员及驾驶人员应按照派遣单的规定的范围使用车辆,如有需 要应及时向公司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并在《车辆派遣单》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1.目的 为加强对集团总部各类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各项行车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中的车辆是指集团总部的各类机动车辆,使用对象为因工作需要而用车的集团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总裁办公室 4.1.1负责集团总部车辆的调度使用。 4.1.2统一安排例行验车、申领牌照、更新、年度检查等事宜,并做好档案记录。 4.1.3负责对专职驾驶员的管理。 4.2职能部门 4.2.1办理用车申请手续。 4.2.2对本部门兼职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教育。 4.2.3遵守交通规则,正确驾驶公车,及时归还公车。 4.3集团领导 根据权限对部门及员工使用公车进行审批。 5.工作要求 5.1车辆的使用

5.1.1集团车辆仅作领导用车、集团对外接待、团体活动、各类物品的集中采购、重要证券钱款的运送、集团保密文件及紧急商务文件的传递等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员工上、下班及市内出差交通费一律自理。 5.1.2埠外出差赴车站、码头、机场,除部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外,一般情况下由员工自行安排往返交通,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早于6:00,或晚于20:00往返机场的员工,可酌情考虑安排车辆接送,或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 5.1.3员工如工伤、急病、重病者,可使用公务车辆。 5.1.4凡符合上述用车范围者,除集团领导用车外,在用车前,由部门填写《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用车联系单》,经总裁办公室负责人和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安排。 5.1.6总裁办公室一般按各部门用车单送交的先后安排用车。如遇紧急用车,可临时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1.7驾驶员须凭用车单出车;没有用车单不得擅自出车。 5.1.8部门用车原则上必须当天返回,车辆不得在外过夜。 5.1.9周末、节假日用车,须逐级申请,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能使用。 员工出差外埠,原则上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确因业务需要,并经集团总裁批准用车的员工,必须注意交通安全,返回后按实报销路桥、停车、加油等费用。 5.2车辆的管理 5.2.1集团各类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是总裁办公室。车辆的调度使用、例行验车、申领牌照、更新、年度检查等事宜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好档案记录。

外来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依据 为保证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有序,维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利益,保障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所有项目经理部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 外来人员是指政府及相关单位领导、参观人员、客户,以及临时办事的人员。 外来车辆是指上述外来人员驾驶或乘坐的车辆。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会同保卫部制定、修订并解释本制度; 3.2各基层单位负责督促所属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本制度。 4.管理要求 4.1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进出施工现场时,负责联系或接待的本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到工地或驻地大门口接送,并到门卫值班室办理出入登记,领取和返还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出入登记内容应包括外来人员人数、车牌号码、进出时间,联系或接待人签字。 4.2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每一位外来人员分发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并负责提醒注意遵守安全提示卡所规定的相关事项。安全提示卡应提示外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2.1自觉听从施工现场人员的指引,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和交底; 4.2.2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等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4.2.3未经施工现场人员允许,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及重要办公和涉密场所; 4.2.4未经项目经理部批准,严禁擅自使用现场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4.3对于需要进入施工作业区域的临时外来人员,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其告知施工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以及注意事项,提供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陪同其从安全通道或指定的路线行走。 4.4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对其陪同的外来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负责。 4.5外来车辆进出工地或驻地大门时,驾驶人员应自觉接受值班门卫或保安的检查。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指引路线行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km/h,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4.6任何人和车辆携带大件物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主动向值班门卫或保安提交项目经理部开具的物品放行证明。不能出示物品放行证明的,不予放行。 4.7下列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4.7.1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4.7.2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身份不明,且未经项目经理部同意进入的人员; 4.7.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7.4携带小孩的人员及车辆; 4.7.5身体状态或精神状态及神情存在明显异常的人员,包括醉酒人员。 5.相关制度 5.1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5.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附件: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为规范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安全合理、高效节约使用车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1、车辆管理规定 1.1、本细则适用于风电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使用的皮卡 车等工程车辆管理。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由风电场或现场项目部(下称:责任人)具体调度。 1.2、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车辆出车前要填写《湖北风电 出差及用车申请表》;车辆使用前、后驾驶员要填写《行车登记表》,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事由等,并核对车辆里程表与随车“记录表” 中内容是否与前一次的记载相符;责任人每月定期检查,综合部不定期对其抽查。 1.3、车辆的证件和交费(包括年审、年检、养路费、营运证、纳税、 保险)等相关事项责任人须提前告知综合部统一办理。若因未及时办理证、费事宜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4、驾驶员、车辆出行办事时必须维护企业形象,保持人员服装整 齐、工程车辆整洁。 1.5、驾驶员平时要正常备勤,严禁脱岗、窜岗,违反风电分公司纪 律,应服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2、车辆维修保养 2.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签报”管理制,车辆有故障或需维护时要

立即报告责任人,由责任人起草“车辆维修保养签报”,提出维修项目和维修意见,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和负责人会签意见,风电分公司领导签发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业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台账。未经批准,严谨私自进行车辆维修保养。 2.2、驾驶员平时要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山地和工地行车以及长途行车前后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给车辆加油、加水及加刹车油,及时对车辆清理、清洗和处理小问题;经常检查轮胎禁止“光胎”行走,注意观察路况禁止“野蛮”用车。 3、车辆使用管理 3.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车辆使用的法律、法规,车辆行车区间仅限于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所处市、县范围,不得违反法规和超越范围用车。 3.2、驾驶员和车辆要服从风电分公司整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3、驾驶员出车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造成乘车人等候或工作延误。 4、油料供应 4.1、车辆加油一律使用风电分公司派发的固定车辆IC加油卡到对应加油站加油。未经批准,擅自用现金加油者由个人承担费用,风电分公司不给予报销。 4.2、驾驶员应及时查看加IC油卡的余额,当IC加油卡的余额低于500元时,驾驶员应及时向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汇报,以便综合部及时充值。驾驶员在每次充值和加油后需在随车“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3、车辆进入山区或需远途行驶前,应在出发前加满油料,方可出发行车。若因特殊原因需在行驶途中非对应加油站加油时,应向综合部

车辆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完整版

编号:行政--01 编制日期:2017-3-7第 2 次修订修改日期:2017-3-17 源梦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及车辆业务参与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责任,经过实际管理总结,完善形成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规一下容 1.车辆使用管理 2.私车公用制度 3.车辆购置及出让实施程序 4.车辆管理档案 5.车辆维修保养 6.车辆事故违章处理 7.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购买管理 8.配备车费用报销规定 9.车辆油料管理 10.附件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一、专职驾驶员管理 1.集团专职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以对企业外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相互协作、充分信任、良好沟通。 2.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所有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3.事假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还须同时出具医院证明。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 4.严格遵守集团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应进行监督、提醒。 5.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6.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7.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8.工作时间等候休息时须在工作区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调度。 9.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凭派车单按时出车。 10.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动车。 11.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若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任不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12.行车时不得吸烟,并对乘车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13.在外出车,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防被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Driver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latest edit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 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 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 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 驾车。 十一、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 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 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 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人身、财物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责 3.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3.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4工作内容 4.1人员出入管理 4.1.1公司员工 4.1.1.1遵守打卡考勤制度,出入门时出示胸卡并打卡考勤。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在证明单上写明理由,打卡后离开。 4.1.1.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并打卡记录,返回时再次打卡记录,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4.1.1.3员工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4.1.2外来人员 4.1.2.1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项目承包商初次入厂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到门卫登记、引领到工作场所。为方便今后出入,项目主管人员到管理部给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管理部。 4.1.2.2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单》,指引来客行走路线,使访客顺利找到被访者,必要时被访者应到门卫引领。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

4.1.2.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媒体记者来访,按一般人员处理,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2车辆出入管理 4.2.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4.2.1.1公司上下班通勤班车除必要的维护保养外,严禁停放公司院内。 4.2.1.2公司公务车辆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总经办签发的有效《派车单》门卫才能放行。 4.2.1.3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用公务车和急救车、消防车可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4.2.1.4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出入许可证》后(副总以上可免办理),按规定停放在综合办公楼停车位置。 4.2.2外来车辆 4.2.2.1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在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4.2.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 4.2.2.3送餐车、东凯模具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 4.2.2.4施工车辆,由主管施工的部门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车辆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 4.2.2.5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4.2.2.6提货车辆等待装货之前禁止进入厂内,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经成品库发货员同意进入公司,确定装货地点、装货数量后,车辆才允许进入指定位置。货物装好并防护好后,提交一联《发货单》给门卫,经门卫检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

材料供应商,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在县道X287行驶时,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在学校辖区行驶必须慢速,不得按喇叭,严禁在学校上学、放学时 间通过学校辖区。 第八条项目安质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三)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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