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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四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指导

实验四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指导
实验四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指导

危险废物鉴别——浸出毒性鉴别实验

一、实验目的

1 加深对危险废物浸出毒性基本概念的理解

2 了解测定危险废物浸出毒性的方法

二、实验原理

汞、砷、铅、镉、铬和铜等有害物质及其化合物遇水通过浸沥作用,从危险废物中迁移转化到水溶液中。

延长接触时间,采用水平振荡器等强化可溶性物质的浸出,测定强化条件下浸出的有害物质浓度可以表征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

三、实验步骤

1、称取危险废物(单数组的危废物为飞灰,双数组的危废物为污泥)10.0g(干基)试样(无法采用干基质量的样本则先测定水分加以换算),放入250mL带塞广口聚乙烯瓶中,每组做2个重复;同时做空白试验(不加样品),每组做2个重复。

2、各组按表1的浸提方法配制浸提液,测定并记录浸提液的pH。(1、2、3组采用硫酸硝酸法;4、5、6组采用醋酸缓冲溶液法)

3、取100mL浸提液加入到步骤1的聚乙烯瓶中,使得固液比为1:10。

4、盖紧瓶塞后固定于水平振荡机上,于室温下以150r/min的转速振荡约4 h。

5、取出样品,7000rpm,离心10min,再用定量中速滤纸过滤,收集全部滤液即浸出液,供分析用(各组应将溶液稀释50倍备用,原液也保留,同时送到707房上机测定)。

7、用原子吸收火焰分光光度法(AAS)测定浸出液的Cu、Zn、Cd、Cr、Ni、Pb和浓度。

8、记录分析结果并分析整理。

四、实验数据

表2 浸出液测定结果(单位:mg/L)

五、实验结果与讨论

1、评述本实验方法和实验结果。

2、分析哪些因素会影响危险废物的浸出浓度。

六、考核要求:

实验结束一周内每人提交完整实验报告一份,由学委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好统一收齐后交资环716房陈老师处。

附录:

表4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HJ/T299-2007)

实验四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指导

危险废物鉴别——浸出毒性鉴别实验 一、实验目的 1 加深对危险废物浸出毒性基本概念的理解 2 了解测定危险废物浸出毒性的方法 二、实验原理 汞、砷、铅、镉、铬和铜等有害物质及其化合物遇水通过浸沥作用,从危险废物中迁移转化到水溶液中。 延长接触时间,采用水平振荡器等强化可溶性物质的浸出,测定强化条件下浸出的有害物质浓度可以表征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 三、实验步骤 1、称取危险废物(单数组的危废物为飞灰,双数组的危废物为污泥)10.0g(干基)试样(无法采用干基质量的样本则先测定水分加以换算),放入250mL带塞广口聚乙烯瓶中,每组做2个重复;同时做空白试验(不加样品),每组做2个重复。 2、各组按表1的浸提方法配制浸提液,测定并记录浸提液的pH。(1、2、3组采用硫酸硝酸法;4、5、6组采用醋酸缓冲溶液法) 3、取100mL浸提液加入到步骤1的聚乙烯瓶中,使得固液比为1:10。 4、盖紧瓶塞后固定于水平振荡机上,于室温下以150r/min的转速振荡约4 h。 5、取出样品,7000rpm,离心10min,再用定量中速滤纸过滤,收集全部滤液即浸出液,供分析用(各组应将溶液稀释50倍备用,原液也保留,同时送到707房上机测定)。 7、用原子吸收火焰分光光度法(AAS)测定浸出液的Cu、Zn、Cd、Cr、Ni、Pb和浓度。 8、记录分析结果并分析整理。

四、实验数据 表2 浸出液测定结果(单位:mg/L) 五、实验结果与讨论 1、评述本实验方法和实验结果。 2、分析哪些因素会影响危险废物的浸出浓度。 六、考核要求: 实验结束一周内每人提交完整实验报告一份,由学委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好统一收齐后交资环716房陈老师处。 附录: 表4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HJ/T299-2007)

亚慢性毒性试验

毒理学作业 农药2,4-滴钠盐原药为白色粉末,水溶性,表1是其对SD大鼠的急性经口试验结果,请根据表中结果,给出该农药的90天亚慢性试验的试验方案,以及如何对保证实验质量予以控制。 表1 2,4-滴钠盐原药对SD大鼠急性毒性实验结果 剂量设置高剂量为25%LD50,中剂量为12.5%, 低剂量为6.3%。 雌性LD50为584mg/kg,高剂量为146mg/kg,中剂量为73mg/kg,低剂量为37mg/kg;雄性为501mg/kg,高剂量为125mg/kg,63mg/kg,低剂量为31mg/kg。 根据GB15670《农药登记毒理学实验方法》的农药急性毒性分级标准,2,4-滴钠盐原药的LD50>500mg/kg,属于低度农药。因此试验时选择SD大鼠的LD50为584mg/kg。

农药2,4-滴钠盐原药SD大鼠亚慢性毒性试验 目的;研究喂饲农药2,4-滴钠盐原药对大鼠的亚慢性毒性。 方法:取初断乳SD大鼠80只,雌雄各半按照体重随机分为4组。将2,4-滴钠盐原药按146、73、37mg/kg mg/kg剂量分别拌入饲料经口喂饲染毒90d。 观察:大鼠外观体征、体质量、进食情况等。在实验中期和末期采血检测检测血液学。试验末期检测血生化指标以及尿常规检查。实验结束时处死实验动物,计算脏器指数,并对主要脏器进行病理组织学观察。 1 材料和方法 1.1 受试物 农药2,4-滴钠盐原药,白色粉末,水溶性,由某地某农药公司提供。SPF级初断乳大鼠80只,雌雄各半,体质量50~100 g,由XXX实验动物研究所繁育场提供,动物合格证号为医动字第XX-XXXX号。 1.2 饲养与管理 SPF 环境条件下,同组同性别两只一笼喂养,自由进食和饮水。环境温度21~25℃,相对湿度40%~60%。严格控制昼夜交替。 1.3实验方法 试验前将雌、雄大鼠各半按体重随机分为3个剂量组和1个对照组,每组20只,将2,4-滴钠盐原药按146、73、37mg/kg mg/kg剂量分别均匀混入饲料中制成颗粒饲料辐照灭菌后分别供高、中、低剂量组动物食用,连续每日一次喂养90d;对照组给予不加受试物的正常饲料。 1.4 观察指标 1.4.1一般情况 试验期间观察动物的一般情况包括外观体征和行为活动、粪便性状、食物摄入量及体重变化等。 1.4.2血常规 在实验中期和末期按常规方法测定血液学指标 1.4.3血液生化指标 试验末期检测血液生化指标 1.4.5尿常规检查 尿常规测定颜色、pH值、比重(SG)、尿糖(GLU)、尿蛋白,将尿液离心,并对尿中沉淀物进行镜检。 1.4.6脏器病理 解剖动物,取心、肝、脾、肺、肾、胃肠、肾上腺、胸腺、脑和卵巢、睾丸等脏器,观察大体变化并称重(胃肠除外),计算脏器指数[脏器质量/体重)×100%]。 将解剖取得的脏器福尔马林固定,常规制片,HE 染色,光学显微镜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

实验指导书-固体废物浸出毒性鉴别试验-201106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鉴别实验》实验指导书 一、实验目的 1.掌握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HJT 299-2007 、TCLP; 2.了解 pH 相关浸出测试方法; 2.学习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ICP原理,及砷、钡、镉、铬、铜、镍、锌、铅的测定。 二、实验要求 1.预习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概念 2.预习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ICP原理;3.掌握电子天平、 pH 计的使用方法。 三、实验原理 固体废物填埋或堆存时,如与下渗的雨水或渗滤液接触,其中的部分可溶物质会溶解,并随液相进入地表或地下水体。若固体废物中含有较多的可溶重金属或有毒害性有机物等污染成分,就会对水体产生二次污染,危害水生动植物及人类的健康。 作为对废物潜在毒性评价的一种手段,浸出毒性测试程序是通过模拟特定的处理处置环境条件,使固体废物与特定的浸取剂接触,评价污染元素释放产生危害的可能性的一种实验方法。通过浸出实验结果,可以鉴别废物的危险性,从而决策其处理处置方式。 (1)确定浸出毒性保护目标 由于国外和我国的危险废物大多数以填埋作为最终处置方式,因此,各国浸出毒性测试设计的保护目标普遍为地下水和地表水。 (2)浸出毒性模型模拟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本方法以硫酸/硝酸混合溶液为浸取剂,模拟废物在不规范的填埋处置、堆存,或经无害化处理后废物的土地利用时,其中的重金属有害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响下,从废物中浸出而进入环境的过程。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浸出毒性测试程序( TCLP):本方法以醋酸缓冲溶液为浸取剂,模拟工业固体废物与城市生活垃圾共填埋处置条件下,其中的重金属有害组分在填埋场渗滤液的影响下,从废物中浸出向地下水渗滤的过程。 pH 相关浸出测试方法:本方法以不同浓度的盐酸或硝酸溶液为浸取剂,观测废物在不同浸出液 pH 环境条件下,其中的重金属有害组分从废物中浸出而进入环境的行为,分析浸出液 pH 对重金属浸出的影响。 (3)液固比计算液固比通过在一定时间内和固体材料接触的液体总量除以处置材料的总量来估算。对 HJT 299-2007 和 TCLP这类鉴别性浸出测试程序,其液固比是按单位面积的降水量和填埋量推算的。以我国的 HJT 299-2007 为例,依据我国 95 个站点近十年的降雨量观测最大值作为降雨数据库(考虑最不利条件),选取 95%的置信上限 2800 毫米。液固比计算的选取参数为填埋深度 3m 、年均最大降雨量 2800mm 、100%的填埋场渗透率、 100%的工业固体废物、 1g/cm 3废物密度、 10 年的浸出时间,则: M 1(浸取剂质量)年降雨量雨水密度单位面积浸出时间M 2(模拟填埋场废物质量)填埋深度废物密度单位面积 2800mm/年 1g/cm3 1m2 10年 10 32 3m 1g/cm3 1m2 4)浸取剂选择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依据酸雨区和重酸雨区(西南、华南、华中和华东各省与直辖市)观测站历年酸雨出现最低酸度值作为数据库,酸雨 pH的 95%置信下限为 3.2 。结合试验分析,依据最不利条件原则,浸取剂 pH 值设定在3.2 ±0.05 。据对中国酸雨类型的研究,以及结合能源结构和二氧化硫的污染现状与趋势,选取浓硫酸和浓硝酸的混合液,配比为 2 ∶1(质量比)。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浸出毒性测试程序( TCLP):假设 95%的生活垃圾和 5%的工业废物合并填埋处置,醋酸是填埋渗滤液中的代表性低分子有机酸,其络合作用是导致废物中重金属浸出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采用醋酸缓冲溶液作为浸取剂。 pH相关浸出测试:用盐酸或硝酸调节浸出体系 pH 值,考察 pH对重金属浸出行为的影响。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 毒性鉴别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procednre inxicity GB5085.3-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三部分。 本标准从1995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1款的浸出毒性鉴别的内容,并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 GB12502-90《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在项目上增加有机汞、总汞、钡及其化合物鉴别标准,并提高了镍及其化合物的标准值。 本标准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定为1.0mg/L,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浸出毒性标准值。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术语 2.1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2.2 浸出毒性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 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保存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实验室科研、学习和生活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全体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全体成员在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时,应遵守此规则严格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界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联合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对于名录之外不能确定是否是危险品的化学品,报由C、B和A老师商议。 第四条建立专门的台账,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用、暂存和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做到台账清晰,帐物相符,使用记录完整 第五条实验室成员不允许私自采购危险化学品,如需采购,须向A老师提交含该危险化学品的规格、数量、引起危险的化学特性、使用目的等信息并由其导师签字的申购表。由A老师做好记录,并在B和A老师均同意后,由A老师负责统一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购买。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应按照实际需求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避免大量存放。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到货后,由B和A老师共同核对验收并抄送C老师,详细记录危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入库。

第八条储藏室必须带锁,并且配有通风机、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须单独存放于储藏室内带锁的储物柜内。 第九条任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前,须在A老师处登记申请并领取钥匙,由包括使用者在内的至少两人携带钥匙共同去储藏室领取,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务必及时归还至储藏室,同时在A老师处登记使用和剩余情况,由A老师检查记录并抄送C和B老师。对剧毒、极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时,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分类分项存放,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需特别注意的是: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各自不同的危险特性,分类分项存放在易燃易爆储存柜内,不得混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处存放; (三)受光照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腐蚀、助燃、剧毒等压缩气体的存放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尤其应注意: (一)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有固定措施; (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不相容(相互反应)气体必须分开存放;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李工--136--0304-455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国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由国务院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于2005年组建。下设危险废物鉴定实验室、二恶英实验室,化学与药学分析室,材料与形貌分析室,环境与能源分析室,生物与药学分析室。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浸出毒性为特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5085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99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3 鉴别标准 按照HJ/T 299 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表1 中所列的浓度 限值,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附录A 固体废物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附录B 固体废物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附录C 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附录D 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附录E 固体废物砷、锑、铋、硒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附录F 固体废物氟离子、溴酸根、氯离子、亚硝酸根、氰酸根、溴离子、硝酸根、磷酸 根、硫酸根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附录G 固体废物氰根离子和硫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附录H 固体废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附录I 固体废物有机磷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附录10 固体废物硝基芳烃和硝基胺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完整版)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师生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对可重复利用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 第三条院内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和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类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指的是由实验室产生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废弃物: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的。 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化学危险废弃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

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物。 (二)生物危险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其它生物危险废液。 (三)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含放射源、放射性装置、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等)。 (四)其它危险废弃物。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院和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院指定行政副院长和总工负责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管理等。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八条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检测、科研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液、危险固废及其污染物。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第一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及处理等环节工作。各检测间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暂存本班组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并组织人员将暂存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转交给其他处理部门,并作好记录。 第二条各检测间必须将本班组涉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知识和技能列入上岗培训内容中,对新到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处理及其记录进行监督检查,部门安全员负责对各检测间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和私自处理。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实验室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一并处罚。 四、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五条各检测间应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密封不严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写明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及特性,并保持清晰醒目。 第六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存放在指定的收集容器或空间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混放。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存放危险废

弃物的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签,存放人员要做好收集或存放记录。 第八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九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的班组应将收集来的废弃物密封保存,标明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及时予以屏蔽和隔离,将处置情况上报中心负责人。 第十条实验室人员向收集容器倾倒、存放危险废弃物时应认真填写《废弃物收集登记表》,填写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数量、存放时间、存放人姓名等信息。 第十一条各检测间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张贴或放置于危险废弃物收集处。 五、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中心安全员负责联系转运和处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各检测间负责本班组危险废弃物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搬运、登记。 第十三条各检测间要避免过量收集和暂存,在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或暂存量达到处理或转运量时及时向部门安全员通报收集情况,以便部门安全员能及时联系公司生产调度或其他部门进行转运或处理。 第十四条各检测间在将危险废弃物交由其他部门转运或处理时,必须提供或告知对方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特性及数量等信息,并填写《废弃物处理登记表》。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procednre inxicity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三部分。 本标准从1995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浸出毒性鉴别的内容,并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 GB12502-90《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在项目上增加有机汞、总汞、钡及其化合物鉴别标准,并提高了镍及其化合物的标准值。 本标准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定为L,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浸出毒性标准值。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术语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浸出毒性 本标准所指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

中大资字〔2015〕21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实验室 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已经2015年11月27日第25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5年12月25日

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2015年11月27日第25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因处置不当污染环境,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保护师生与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在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三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师生员工都对保护环境负有责任。坚持“谁产生、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二级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师生环保意识。 第四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度建设与监督执行、危险废弃物处置协调、与环保部门及相关企业的联系等工作。 第五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中转站并负责其日常管理,保卫处负责中转站的防火、防盗及防

破坏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中心)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杜绝“直排、偷排”现象,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各学院(中心)应严格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场所从事教学、科研等各类活动的人员,须加强 安全与环保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实验室废弃物的危害性,并 掌握收集、储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知识和要求。 第八条产生和排放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申报、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防治 第九条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品、生物制品等污染物排放频繁、可能超出排放标准的实验室,应采取 相应处理措施,保证废弃物达标排放。 第十条实验室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将废弃物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禁止把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药 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场地、建筑物、仪器设备、器皿等转移给 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一条提倡实验室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 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应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 品和生物制品的使用;必须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 低排放量,并分类收集和处理,以降低其危险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procednre inxicity GB5085.3-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三部分。 本标准从1995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1款的浸出毒性鉴别的内容,并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 GB12502-90《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在项目上增加有机汞、总汞、钡及其化合物鉴别标准,并提高了镍及其化合物的标准值。 本标准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定为1.0mg/L,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浸出毒性标准值。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术语 2.1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2.2 浸出毒性

急性毒性试验

试验目的:急性毒性试验是在24小时内给药1次或2次(间隔6-8小时),观察动物接受过量的受试药物所产生的急性中毒反应,为多次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设计剂量、分析毒性作用的主要靶器官、分析人体过量时可能出现的毒性反应、I期临床的剂量选择和观察指标的设计提供参考信息等。 一、啮齿类动物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 (一)试验条件 1.动物品系:常用健康的小鼠、大鼠。选用其他动物应说明原因。年龄一般为7-9周龄。同批试验中,小鼠或大鼠的初始体重不应超过或低于所用动物平均体重的20%.实验前至少驯养观察1周,记录动物的行为活动、饮食、体重及精神状况。 2.饲养管理:动物饲料应符合动物的营养标准。若用自己配制的饲料,应提供配方及营养成分含量的检测报告;若是购买的饲料,应注明生产单位。应写明动物饲养室内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 3.受试药物:应注明受试药物的名称、批号、来源、纯度、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 (二)试验方法: 由于受试药物的化学结构、活性成分的含量、药理、毒理学特点各异,毒性也不同,有的很难观察到毒性反应,实验者可根据受试药物的特点,由下列几种实验方法中选择一种进行急性毒性试验。 1.伴随测定半数致死量(LD50)的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2.最大耐受剂量(MTD)试验方法:最大耐受剂量,是引起动物出现明显的中毒反应而不产生死亡的剂量。 3.最大受试药物量试验方法:在合理的浓度及合理的容量条件下,用最大的剂量给予实验动物,观察动物的反应。 4.单次口服固定剂量方法(Fixed-dose procedure)。选择5、50、500和2000mg/kg四个固定剂量。 实验动物首选大鼠,给药前禁食6-12小时,给受试药物后再禁食3-4小时。如无资料证明雄性动物对受药试物更敏感,首先用雌性动物进行预试。根据受试药物的有关资料,由上述四个剂量中选择一个作初始剂量,若无有关资料作参考,可用500mg/kg作初始剂量进行预试,如无毒性反应,则用2000mg/kg 进行预试,此剂量如无死亡发生即可结束预试。如初始剂量出现严重的毒性反应,那就用下一个挡次的剂量进行预试,如该动物存活,就在此两个固定剂量之间选择一个中间剂量试验。每个剂量给一只动物,预试一般不超过5只动物。每个剂量试验之间至少应间隔24小时。给受试药物后的观察期至少7天,如动物的毒性反应到第7天仍然存在,尚应继续再观察7天。 在上述预试的基础上进行正式试验。每个剂量最少用10只动物,雌雄各半。根据预试的结果,由前面所述的四种剂量中选择出可能产生明显毒性但又不引起死亡的剂量;如预试结果表明,50mg/kg引起死亡,则降低一个剂量档次试验。

试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暂行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暂行) 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师生身心健康,保证科研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危险废物分类: 1.剧毒性药品: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有机腈、有机磷等。 2.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强氧化剂等(如:硫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等)。 3.易燃易爆药品:强氧化剂、低闪点有机溶剂等(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乙醚、二硫化碳、丙酮等)。 4.对环境和人体有害有机物:烷、烯、炔烃类,卤代烃、腈类,醇、醛、酮、苯类,苯酚类等(如:正已烷、氯甲烷、乙腈、甲醇、甲醛、氯乙酸、甲苯、苯酚等)。 二、危险废物的处置: 实验室危险废物严禁直接倾倒于下水道或随垃圾丢弃,实验室危险废物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处置: 1.固体废物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集中分类装箱,由学院指定专人储存于废物储藏室。 2. 强酸(pH<2)强碱(pH>12)必须经过稀释、中和反应至pH接近中性,方可废弃。中和时应注意避免用未经稀释的酸碱进行,强酸稀释后可采用1%的稀NaOH、石灰乳中和。强碱溶液稀释后采用1%的稀硫酸、稀盐酸中和,中和后的溶液可倒入下水道。 3.有机废液按照类别倾倒于对应的废液桶内,废液桶集中分类放在通风柜内,废液倒入废液桶后应及时拧紧盖子,保持密闭。酚、甲醛、正已烷、丙酮、异丙醇、甲醇可以混合处理,乙腈、氯仿、乙醚可以混合处理,氯乙酸应先用1%的稀NaOH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废液桶装满后,由学院指定专人集中处置。 三、要求 实验室有机废液及废弃固体化学试剂必须按照要求存放于指定的废液桶或废试剂箱内。不可将危险废物或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 实验室安全关系到每个师生的健康,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形成一种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安全工作。 泰达生物技术学院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2008-11-28 09:37:04 作者:来源:互联网浏览次数:21 文字大小:【大】【中】【小】 前言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再利用产物、以及土壤样品中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浸出毒性鉴别。含有非水溶性液体的样品,不适用于本标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浸出leaching 可溶性的组分溶解后,从固相进入液相的过程。 2.2 浸出毒性leaching toxicity 固体废物遇水浸沥,浸出的有害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这种危害特性称为浸出毒性。 2.3 初始液相initial liquid phase 明显存在液固两相的样品,在浸出步骤之前进行过滤所得到的液体。 3 原理 本方法以硝酸/硫酸混合溶液为浸提剂,模拟废物在不规范填埋处置、堆存、或经无害化处理后废物的土地利用时,其中的有害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响下,从废物中浸出而进入环境的过程。 4 试剂 4.1 试剂水:使用符合待测物分析方法标准中所要求的纯水。 4.2 浓硫酸:优级纯。 4.3 浓硝酸:优级纯。 4.4 1%硝酸溶液。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 性鉴别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procednre inxicity GB5085.3-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三部分。 本标准从1995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1款的浸出毒性鉴别的内容,并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 GB12502-90《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在项目上增加有机汞、总汞、钡及其化合物鉴别标准,并提高了镍及其化合物的标准值。 本标准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定为1.0mg/L,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浸出毒性标准值。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术语 2.1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2.2 浸出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 性鉴别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carrosirity GB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 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 GB/T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 4 腐蚀性鉴别值 当pH值大于可等于,或者小于或等于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方法 GB/T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 目的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Soreening test for acute toxicity GB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二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这施,同时代替GB 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急性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 5088-85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GB 5088-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4.4(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2007

附录A 固体废物 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Solid Waste – Determination of Elements –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y (ICP-AES) 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中银(Ag )、铝(Al )、砷(As )、钡(Ba )、铍(Be )、钙(Ca )、镉(Cd )、钴(Co )、铬(Cr )、铜(Cu )、铁(Fe )、钾(K )、镁(Mg )、锰(Mn )、钠(Na )、镍(Ni )、铅(Pb )、锑(Sb )、锶(Sr )、钍(Th )、钛(Ti )、铊(Tl )、钒(V )、锌(Zn )等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 本方法对各种元素的检出限和测定波长见表1。 表1 测定元素推荐波长及检出限 测定元素 波长(nm ) 检出限(mg/L ) 测定元素 波长(nm ) 检出限(mg/L ) 308.21 0.1 Cu 327.39 0.01 Al 396.15 0.09 238.20 0.03 As 193.69 0.1 Fe 259.94 0.03 233.53 0.004 K 766.49 0.5 Ba 455.40 0.003 279.55 0.002 313.04 0.0003 Mg 285.21 0.02 Be 234.86 0.005 257.61 0.001 317.93 0.01 Mn 293.31 0.02 Ca 393.37 0.002 Na 589.59 0.2 214.44 0.003 Ni 231.60 0.01 Cd 226.50 0.003 Pb 220.35 0.05 238.89 0.005 Sr 407.77 0.001 Co 228.62 0.005 334.94 0.005 205.55 0.01 Ti 336.12 0.01 Cr 267.72 0.01 V 311.07 0.01 Cu 324.75 0.01 Zn 213.86 0.006 本方法使用时可能存在的主要干扰见表2。 表2 元素间干扰 测定元素 测定波长(nm ) 干扰元素 测定元素 测定波长(nm ) 干扰元素 308.21 Mn 、V 、Na 202.55 Fe 、Mo Al 396.15 Ca 、Mo 267.72 Mn 、V 、Mg As 193.69 Al 、P Cr 283.56 Fe 、Mo 313.04 Ti 、Se Cu 324.7 Fe 、Al 、Ti Be 234.86 Fe Mn 257.61 Fe 、Al 、Mg Ba 233.53 Fe 、V Ni 231.60 Co 315.89 Co Pb 220.35 Al Ca 317.93 Fe 290.88 Fe 、Mo 214.44 Fe 292.40 Fe 、Mo 226.50 Fe V 311.07 Ti 、Fe 、Mn Cd 228.80 As Zn 213.86 Ni 、Cu Co 228.62 Ti Ti 334.94 Cr 、Ca

实验指导书-固体废物浸出毒性鉴别试验-201106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鉴别实验》实验指导书 一、实验目的 1.掌握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HJT 299-2007、TCLP; 2.了解pH相关浸出测试方法; 2.学习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原理,及砷、钡、镉、铬、铜、镍、锌、铅的测定。 二、实验要求 1.预习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概念 2.预习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原理; 3.掌握电子天平、pH计的使用方法。 三、实验原理 固体废物填埋或堆存时,如与下渗的雨水或渗滤液接触,其中的部分可溶物质会溶解,并随液相进入地表或地下水体。若固体废物中含有较多的可溶重金属或有毒害性有机物等污染成分,就会对水体产生二次污染,危害水生动植物及人类的健康。 作为对废物潜在毒性评价的一种手段,浸出毒性测试程序是通过模拟特定的处理处置环境条件,使固体废物与特定的浸取剂接触,评价污染元素释放产生危害的可能性的一种实验方法。通过浸出实验结果,可以鉴别废物的危险性,从而决策其处理处置方式。 (1)确定浸出毒性保护目标 由于国外和我国的危险废物大多数以填埋作为最终处置方式,因此,各国浸出毒性测试设计的保护目标普遍为地下水和地表水。 (2)浸出毒性模型模拟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 299-2007):本方法以硫酸/硝酸混合溶液为浸取剂,模拟废物在不规范的填埋处置、堆存,或经无害化

处理后废物的土地利用时,其中的重金属有害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响下,从废物中浸出而进入环境的过程。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浸出毒性测试程序(TCLP ):本方法以醋酸缓冲溶液为浸取剂,模拟工业固体废物与城市生活垃圾共填埋处置条件下,其中的重金属有害组分在填埋场渗滤液的影响下,从废物中浸出向地下水渗滤的过程。 pH 相关浸出测试方法:本方法以不同浓度的盐酸或硝酸溶液为浸取剂,观测废物在不同浸出液pH 环境条件下,其中的重金属有害组分从废物中浸出而进入环境的行为,分析浸出液pH 对重金属浸出的影响。 (3)液固比计算 液固比通过在一定时间内和固体材料接触的液体总量除以处置材料的总量来估算。对HJT 299-2007和TCLP 这类鉴别性浸出测试程序,其液固比是按单位面积的降水量和填埋量推算的。以我国的HJT 299-2007为例,依据我国95个站点近十年的降雨量观测最大值作为降雨数据库(考虑最不利条件),选取95%的置信上限2800毫米。液固比计算的选取参数为填埋深度3m 、年均最大降雨量2800mm 、100%的填埋场渗透率、100%的工业固体废物、1g/cm 3 废物密度、10 年的浸出时间,则: 123232 M ()M ()2800mm/1g/cm 1m 10103m 1g/cm 1m ???= =?????=≈??浸取剂质量年降雨量雨水密度单位面积浸出时间液固比模拟填埋场废物质量填埋深度废物密度单位面积年年 (4)浸取剂选择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 299-2007):依据酸雨区和重酸雨区(西南、华南、华中和华东各省与直辖市)观测站历年酸雨出现最低酸度值作为数据库,酸雨pH 的95%置信下限为3.2。结合试验分析,依据最不利条件原则,浸取剂pH 值设定在3.2±0.05。据对中国酸雨类型的研究,以及结合能源结构和二氧化硫的污染现状与趋势,选取浓硫酸和浓硝酸的混合液,配比为2∶1(质量比)。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浸出毒性测试程序(TCLP ):假设95%的生活垃圾和5%的工业废物合并填埋处置,醋酸是填埋渗滤液中的代表性低分子有机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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