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约翰·密尔《论自由》要点摘录(辩论相关)

约翰·密尔《论自由》要点摘录(辩论相关)

约翰·密尔《论自由》要点摘录(辩论相关)
约翰·密尔《论自由》要点摘录(辩论相关)

约翰·密尔《论自由》要点摘录(辩论相关)

1、本文的目的是要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

用手段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或者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

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这就是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何一员,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

2、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

3、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意识的内向境地——思想和言论自由;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个人之间相互

联合的自由。

4、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

剥夺他们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5、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

6、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仍然是一

个罪恶;

7、使得我们这个过度不能成为一个精神自由的地方的正是这一点,正是人们对于不信仰他们所重视

的信条的人所抱的意见和所怀的情绪。在获取很长的时间里,法律惩罚的主要害处就在它加强了社会的诋毁;

8、我们现在仅仅有点社会的不宽容,这既不杀死一个人,也不拔除什么意见,但是这却诱导人们把

意见遮掩起来,或者避免积极努力去传布意见;

9、这在保持知识界中的宁静,保持其中的一切事物都一仍旧惯的进行方面,倒不失为一个便宜的方

案,但是为知识方面这种平静所付出的代价确实牺牲掉人类心灵中的全部道德勇敢性。

10、人类应当有自由去形成意见并且无保留地发表意见;

11、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

12、人类对于自由的珍重一般总是远远不及对于权力的珍重的;

人生在世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改革,所以对付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地抵制!——龙应台《难局》写梭罗

如果这个社会制度中有畅通的管道让小市民去表达它的意愿,去实现它的要求,它就不会郁积到近乎爆炸的程度。——龙应台《美国不是我们的家》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匿名不是微博之乱源

荀子“流言止于智者”,谣言止于公开

《2011中国微博年度报告》称,“微博谣言越来越多,但是有60%以上的微博谣言在1天之内被澄清。微博开始渐具自净功能,而且微博的辟谣功能也比传统媒体更快更有效。”即使在匿名状态下,网络传播仍然具有很强的自澄清效果。

现在有人通过电话卖淫嫖娼,那么是不是电话运营商也要对该行为负责呢?马化腾

安全、隐私和效率是互相矛盾的

支持法律惩罚拿菜刀干坏事的人,但搞菜刀实名制就是脑筋搭错了。

如果真正言论自由,那实名制跟非实名制没什么区别,ZF花那么大财力物力来做实名制干什么?

如果非言论自由,那实名制只会堵住真正想说话的人的口,为什么要实行实名制呢?

约翰·密尔《论自由》要点摘录(辩论相关)

约翰·密尔《论自由》要点摘录(辩论相关) 1、本文的目的是要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 用手段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或者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 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这就是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何一员,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 2、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 3、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意识的内向境地——思想和言论自由;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个人之间相互 联合的自由。 4、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 剥夺他们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5、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 6、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仍然是一 个罪恶; 7、使得我们这个过度不能成为一个精神自由的地方的正是这一点,正是人们对于不信仰他们所重视 的信条的人所抱的意见和所怀的情绪。在获取很长的时间里,法律惩罚的主要害处就在它加强了社会的诋毁; 8、我们现在仅仅有点社会的不宽容,这既不杀死一个人,也不拔除什么意见,但是这却诱导人们把 意见遮掩起来,或者避免积极努力去传布意见; 9、这在保持知识界中的宁静,保持其中的一切事物都一仍旧惯的进行方面,倒不失为一个便宜的方 案,但是为知识方面这种平静所付出的代价确实牺牲掉人类心灵中的全部道德勇敢性。 10、人类应当有自由去形成意见并且无保留地发表意见; 11、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 12、人类对于自由的珍重一般总是远远不及对于权力的珍重的; 人生在世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改革,所以对付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地抵制!——龙应台《难局》写梭罗 如果这个社会制度中有畅通的管道让小市民去表达它的意愿,去实现它的要求,它就不会郁积到近乎爆炸的程度。——龙应台《美国不是我们的家》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匿名不是微博之乱源 荀子“流言止于智者”,谣言止于公开 《2011中国微博年度报告》称,“微博谣言越来越多,但是有60%以上的微博谣言在1天之内被澄清。微博开始渐具自净功能,而且微博的辟谣功能也比传统媒体更快更有效。”即使在匿名状态下,网络传播仍然具有很强的自澄清效果。 现在有人通过电话卖淫嫖娼,那么是不是电话运营商也要对该行为负责呢?马化腾 安全、隐私和效率是互相矛盾的 支持法律惩罚拿菜刀干坏事的人,但搞菜刀实名制就是脑筋搭错了。 如果真正言论自由,那实名制跟非实名制没什么区别,ZF花那么大财力物力来做实名制干什么? 如果非言论自由,那实名制只会堵住真正想说话的人的口,为什么要实行实名制呢?

浅谈《自由论》

浅谈《自由论》 摘要:freedom或liberty的政治含义中的第一种,遵从许多先例称作“消极自由”,表现为:“主体被允许或必须被允许不受别人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成为他愿意成为的人的那个领域是什么?”第二种含义称作“积极自由”,表现为:“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是决定某人做这个、成为这样而不是做那个、成为那样的那种控制或干涉的根源?”。 前言:以赛亚·伯林(1909—1997),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二十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一。《自由论》是以赛亚·伯林最重要著作《自由四论》的修订与扩充版。 强制某人即是剥夺他的自由。但剥夺他的什么自由?人类历史上的几乎所有道德家都称赞自由。同幸福与善、自然与实在一样,自由是一个意义漏洞百出以至于没有任何解释能够站得住脚的词。我既不想讨论这个变化多端的词的历史,也不想讨论观念史家记录的有关这个词的两百多种定义。我只想考察这些含义中的两种,却是核心性的两种;我敢说,在这两种含义的背后,有着丰富的人类历史,而且我敢说,仍将会有丰富的人类历史。freedom或liberty(我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这两个词)的政治含义中的第一种,(遵从许多先例)我将称作“消极自由”,它回答这个问题:“主体(一个人或人的群体)被允许或必须被允许不受别人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成为他愿意成为的人的那个领域是什么?”第二种含义我将称作“积极自由”,它回答这个问题:“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是决定某人做这个、成为这样而不是做那个、成为那样的那种控制或干涉的根源?”这两个问题是明显不同的,尽管对它们的回答有可能是重叠的。 伯林自由观主要体现为“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两种自由论”。伯林用“Negative Liberty”、“Positive Liberty”只是想说,这两种自由,一种是从反面理解的自由,一种是从正面理解的自由;一个是从否定的角度理解的自由,一是从肯定的角度理解的自由。当然,此处所谓“反面”、“正面”和“否定”、“肯定”也与汉语日常的含义略有不同,它们不包含任何价值上的负与正的评价,“反面”、“否定”与坏的、无益的无关,“正面”、“肯定”与好的、有益的无关。最典型的证据是,众所周知,伯林更偏爱“Negative Liberty”而不是“Positive Liberty”。我认为,伯林用“Negative Liberty”、“Positive Liberty”是想说存在两种自由,一种是从“不是什么”的角度理解的,一种是从“是什么”的角度来理解的。 一.消极自由 “消极自由”的确是从“消极”(即反面、否定方面)入手的,涉及的首先是个人的行动是否受到阻碍和受到阻碍的程度如何。当我通常说我是自由的时候,基本意思是说我没有受到任何别的东西的干预。假如我被捆起来了,我就是不自由的,因为我被绳索限制了。为了强调“消极自由”的“消极”一面的重要性,伯林甚至说,这种自由不需要“积极”面,因为它指的只是“行动机会”即“有多少门向我敞开”或“有多少路向我开放”,不一定涉及行动本身。伯林说,带了枷锁就是不自由的,没带枷锁就是自由的,并不需要加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的正面规定。因此,伯林否认“消极自由”等于不受阻碍的“自愿”行为。他认为,某些“自愿”行为,某些非强迫性行为不属于真正的自由。比如,自愿服从权威,自愿断绝欲望,等等,对伯林而言不属于“消极自由”范畴。“消极自由”之所以为“消极”即反面的自由,实际上不是指普通的不受阻碍,而主要

《论自由》读书笔记

《论自由》读书笔记 作者简介: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边沁后功利主义的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1806年5月20日生于伦敦,是著名功利主义哲学家杰姆斯·密尔的长子,密尔从三岁就开始读希腊文,八岁开始学拉丁文、代数、几何,九岁遍读希腊史家的重要著作,少年阶段结束时,他已经具备了比大学毕业生还要广泛的知识。 父亲对密尔的教育以功利主义当作伦理学的基底,源自于杰姆斯与边沁的交情,事实上密尔自己也与边沁常有接触,边沁死后还负责整理他的著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密尔有意无意成为功利主义学派的接班人。 在密尔青年期的晚期,在古典哲学的雄厚背景下,对政治经济学与法学又下了一番苦工,并且开始在报刊文献上发表文章,其中最主要的场域是在哲学激进派的喉舌《西敏寺评论》,与之相抗衡的是辉格党的《爱丁堡评论》以及托利党的《季刊》,他并且组织了学社与年纪长他不少的人进行学术思辨,并且以读书会的形式增加自己在政治经济学、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知识;1823年进入东印度公司任职, 此后便以公务生涯为职,直到东印度公司在1856年解散为止,这样的公务生涯,使得他成年这段时间有大量的时间从事思想工作。 总结他的学习生涯,没有玩伴、没有嬉戏,只有书籍和父亲的话语,这样的生活在1826年出了问题,在那一年他进入了一种精神危

机的状态,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断思索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何在,并且渐渐从华滋华斯的诗中得到一些启发,五年后精神危机慢慢过去,他的思想也就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且开始大幅修正原来的功利主义观。在生活方面的突出之处在于他开始大量阅读具有不同观点人士的著作,例如英国浪漫派的哲学家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奥古斯特·孔德与圣西蒙等等;在对民主政治的讨论上,他受到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很大的影响。当然影响他成熟时期最大的是他与哈莉特·泰勒长达20年的相互爱恋以及6年的婚姻生活。在密尔人生的几个阶段里,值得注意的是每个阶段都有一个对话者,从早期他的父亲,1830年之后是哈莉特·泰勒,到1858年之则由海伦·泰勒取代,这些人的思想与行动当然也影响密尔甚巨。 密尔对于现状的不满多少来自于哈莉耶特·泰勒的影响,特别是结婚之后,密尔的公开活动一度变得很少,在两人思想的激荡下,密尔的重要著作有许多都在此时出现。泰勒的思想不仅在当时非常的前卫,即便是放在当今的时空下,她的若干看法比起许多的女性主义者也不遑多让。例如她反对爱情,因为爱情奴役了女性;对基督教的反对,因为它造成了个人解放的障碍,形成了社会专制;对于社会主义的关注,使得密尔重新思索了公平正义的问题,这些在密尔的著作中都不难发现其踪迹。也正由于她对于密尔的重大影响,当我们去检视密尔著作中关于人的理想概念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她作为一个密尔的典范所产生的作用。

浅谈自由主义与社会契约论

浅谈自由主义与社会契约论 自由主义,是西方社会最重要的政治价值观念。自由主义政治思潮的发展经历了传统自由主义和现代自由主义两个历史时期。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最早出现在英国,确切地讲是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在这一时期,伴随着一批思想家,如霍布斯和洛克等关于天赋人权、契约论、自然法学说的提出,个人自由在历史上第一次被作为社会等价物优先于社会价值来讨论,并把对个人自由的维护作为出发点,寻求国家的起源,政治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应的制度的安排,从而形成近代完整的自由主义体系内容。第一次对自由主义做出系统哲学表述的是托马斯·霍布斯。他的学说对近代自由主义的最大贡献在于其个人主义内涵,标志着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以及中世纪神学的决裂。在他看来,国家并非先验存在的,更不是道德实体,它只不过是每个人为保证各自的权利不被侵犯而组成的人造物,同时也是人们实现各自利益的工具,个人的权利是第一位的,而国家和社会次之。 但是,只要以人类社会整体存在的方式发展,就不得不以一种更高的权威来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这就是国家主权。然而,国家是由契约产生的,缔结契约的同时人们表达了服从的意愿。这种服从并不是一时冲动产生的,是通过权衡利弊之后才做出的决定。虽然这时的霍布斯还没能够提出自由的结论,个人的自由没有保留到社会状态中去,但为洛克的自由主义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由主义的核心要素被提炼为一整套知识传统,

并通过一个强有力的政治运动表达出来,是在英国内战期间以及光荣革命之后的执政时期。其最重要的代表是约翰·洛克,洛克对自由主义的贡献主要在于他的学说奠定了自由主义理论的两大基石:其一是个人自然权利的理论,其二是政府必须基于被统治者同意的理论。在英国政治传统中,洛克一直被认为是为光荣革命辩护的重要思想家,其理论对美国革命与立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洛克政治理论的出发点与霍布斯相似,即从自然状态出发构建合理的政治秩序,自然状态是一种无政府状态。洛克笔下的自然状态一方面可以被理解为历史上或现实中实际存在的状态。洛克曾举美国的印第安人作为这种状态的例证。但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状态是一种哲学家的理论构想。哲学家希望探讨政府的目的、形式等问题。为了回答这些问题,他们便提出一个理论预设:假如没有政府人们会处于何种状态,会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当代著名保守主义哲学家诺齐克在构建政治理论时,也是从讨论无政府状态下个人的权利以及个人生活的不便开始,从而进一步推导出最小政府的结论。 洛克的理论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在英国政治传统中,洛克一直被认为是为光荣革命辩护的重要思想家。近年来,这一说法受到一些挑战。但至少有一点是不容质疑的,洛克的理论是对光荣革命后确立的立宪政体的最好阐释之一。洛克的理论对美国革命与立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几乎是学术界一致公认的。十八世纪,自由主义的大本营在法国,当时的法国是欧洲思想最活跃、创造力最丰富的地方。这一时期在历史上又被称为启蒙时期,代表人物主要有:孟德斯鸠、卢梭、贡斯当和托克维尔。这些思想家所关注的问题涉及到今天自由主义讨论的核心问题。

密尔的论自由读后感

密尔的论自由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密尔的论自由读后感(一)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这段话不是我复制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来的)。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

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密尔的论自由读后感(二)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论自由》读后感

《论自由》读后感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论自由》一书采取“总——分——总”的论述方式,共有五章:第一章,引论;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第五章,本文教义的应用。各部分过渡自然,条理清晰,论证的逻辑十分严密。 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当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统治者(国家或政府)和被统治者(个人)在本质上不存在对立状态,因为统治者的权威建立在被统治者中的大多数的民主选举的、授权的基础上,作为被统治者的人们总以为统治者是在按自己的意志办事、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这种状况却令密尔十分担忧,因为它产生侵犯个人自由的新

密尔-论自由-大纲笔记

第七讲约翰·密尔《论自由》的主要内容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封丽霞副教授 主要内容: 约翰·密尔其人与成书背景 《论自由》的主要内容 ·导论:自由的定义 ·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 ·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社会驾驭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本文教义的应用 总结与评价 ※※※※※※※※※※※※※※※※※※※※※※※※※※※※※※※※※※※※※※※ 一、约翰·密尔其人与成书背景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y Mill,1806-1873) 19世纪英国著名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法哲学家和改革家,生于伦敦,詹姆斯·密尔的长子,深受英国著名功利主义学者边沁和奥斯丁学说的影响,并将其自由主义法学思想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使之更能适应日益发展的自由资本主义的需要。在其15岁时创办“功利主义学会”,并成为该会的著名领袖。1823年开始在英国向东方殖民的枢纽机构东印度公司任职,在该公司工作达35年之久。1858年退休后当选为英国下院议员,以无党派身份抨击时政,力主革新,成为当时英国政界引人瞩目的人物之一。 就密尔本人而言,他既是一个资产阶级学者,又是供职于掠夺殖民地的东印度公司的文官,后来又直接进入资产阶级统治集团的内部,成为英国议会议员。但是,他不是单纯地维护资产阶级的意志与利益,他常常反戈一击,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提出一系列社会改革和议会改革的主张。密尔是当时英国比较进步的思想代表,曾任激进刊物《伦敦评论报》(后改名为《伦敦和威斯特敏斯特评论报》)的主编,以誓做一个“世界改革家”为奋斗目标。他在美国南北战争中支持解放黑奴,对英国工人的大宪章运动亦抱同情态度,他始终坚持扩大选举权,坚持给予人民基本的自由与权利,主张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是,密尔在晚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约翰·密尔的经典著作,看之时感悟颇多,虽然都是些琐碎的杂感,但也不妨写下来看看。 密尔的观点其实不多,粗略的整理一下也就如下: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概而言之,密尔认为思想不应该被禁止,无论好坏与否,所有人都应该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少数者的主张也不应该被打压,要允许他们有说话的权利。个人自由不应该伤害到他人权益,否则社会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自由。 个人很喜欢密尔关于自由的阐释,在书中作者不断的在思辨,在讨论自由和自由的限度究竟何在,该怎么划分等等。言自由,其实最想讲的是密尔所言的自由精神,中国缺的就是自由的精神。之前看奥威尔的现代经典《1984》,看过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伟大的政治预言性小说,奥威尔想说的或许很多,而我们能从其中得到的也很多。极权主义是真实存在着的,且在每时每刻压迫者我们,只要我们追求自由的脚步不停下,只要是走在走向自由的路上,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是自由的。我喜欢那句话:不踏出第一步,你永远都到不了远方。 密尔在书中反复的思辨着个体自由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到底该怎么界限,他认为当个人自由不侵犯到别人的权益时,集体或国家就无权干涉该个体的自由;而一旦个人自由侵犯

到他人的话,国家就有权利剥夺该个人的自由。我们的承认密尔的伟大,我私底下认为这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的秘诀。我们有自由,但我们的自由不该伤害到他人。国家有权利,但是也不能平白无故的伤害我们。密尔认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而言,个体是应该受社会的管制的。而此种特定情况只出现于当个人的一些行为影响到别人,或者说伤害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之时,社会才有资格对该个体进行管制或惩处。除此之外,社会是无权干涉个体的自由的。即就是说,当个体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时,社会便无权干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应该得到保障。这个和卢梭的那句经典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密尔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假使全体人类减一执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持相反意见,这时人们要是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是人类沉默更为正当。与这一句相同的是这样的:如果发现有些人在什么问题上成为举世明显一致的例外,即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这是一种完全站在少数者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思维,一个合格的知识分子所站的立场我想就该是如此,当整个社会陷入到一种集体固式思维之时,密尔的这种观点就看来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且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不再用经济的巨大发展来掩盖我们制度的虚弱,不再用集体用国家

浅谈密尔的《论自由》

浅谈密尔的《论自由》 约翰·密尔是西方近代自由主义发展史上的代表人物。密尔的自由思想在边沁功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开创出一个新的超越边沁的自由主义体系,标志着现代自由主义开始取代传统自由主义走上历史舞台。《论自由》是其自由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该书主要论述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即社会能够正当地施之于个人之上的权力的性质和界限。还涉及多数人的专制、思想自由及言论出版讨论自由、个性自由、个人之间联合的自由等诸多课题。密尔似乎站在了一个比他所在的时代高得多的平台上呐喊,这种超前使他成为西方乃至整个世界自由主义思想的标志性人物;而且这种超前的理论至今仍对当今世界各国的社会改革影响巨大。 密尔的《论自由》是一部充满社会关切的著作,是针对当时英国社会发生的“文明停滞”及物质至上等问题提出的改良方案。密尔希望通过对个人自由的声张、界定和实现来使得英国社会摆脱社会发展困境而走向整体繁荣,尤其是文化道德方面的社会进步。《论自由》提出了三个重要概念作为其社会改良方案的主轴,即伤害理论、自由平等地讨论和自担风险。这些概念在我国很少被系统地研究和讨论。 一、密尔社会发展观产生的历史背景 《论自由》写于1859年,英国正经历着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物质财富及商品贸易的迅速发展,对外贸易和国民生产总值大幅度提高,英国成为世界工场。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英国的国际政治地位也在上升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成为实力雄厚的日不落帝国。但是英国在经济快速发展后却出现了社会变革的瓶颈期。经济的快速增长在给国家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也让君主立宪制的英国面临社会管理的困境:巨大的殖民经济没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众多的殖民地并不安宁,国内民众的民主意识不断提升,工人阶级力量增

密尔《论自由》读书笔记

密尔《论自由》读书笔记

读约翰·密尔《论自由》 武汉大学新闻学双学位新闻学概论《论自由》一书共有五章,分别由导论、论思想和讨论的自由、论个性为福祉要素之一、论社会对于个人的权威之限度与若干应用组成。然后我结合一个案例分析自己对言论自由的思考。 导论中密尔明确指出,本书中所指的“自由”并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说要探讨社会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爱国者的目标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为什么要对这种权利进行限制,密尔认为,管治者应当保证他们享有的统治权力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权力实即国族自己的权力,只不过是集中了的寓于一种便于运用的形式罢了。在此观点之上,他提出了“多数的暴虐”这一概念。他认为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的人管治的政府。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人们的意志。于是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这样看来,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的权力这一点,即在能使掌权者对于群体,也就是对于群体中最有力的党派正常负责的时候,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 “多数的暴虐”表面上会通过公共权威起作用,但是当当社会本身凌驾于构成它的个别人时,他能够执行自己诏令,而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 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 我认为“多数的暴政”和德国女舆论学家诺依曼“沉默的螺旋”理论有某种程度上的共同点。多数的暴政不仅仅只官府的暴虐,也包括得势的舆论和得势的感想的暴虐,官府的暴虐和得势的舆论和感想的暴虐,于社会要借行政处罚以外的办法来把它自己的观念和行事当作行为准则来强加于所见不同的人,以束缚任何与它的方式不相协调的个性的发展,甚至,假如可能的话,阻止这种个性的形成,从而迫使一切人物都按照它自己的模型来剪裁他们自己的这种趋势,这样“少数派”的观点难以得到正常的表达和重视。

《论自由》读书笔记

《论自由》(英·密尔)读书笔记 《论自由》论的自由主要可分为三个,第一,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第二,论个性自由;第三,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 首先谈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它包括一切人们对事物的意见看法进行表达的自由。在密尔眼中,不受限制的思想自由对个人和社会意义深远,思想自由能发展人的个性,并最终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反,如果用一种外在的标准或通过权威的力量去限制或压制人们的各种意见,将会妨碍个人和社会的进步。 书中有言“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一样,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也就是说,在密尔看来,即便一个错误意见全部错误,正确的意见包含了全部真理,那么,不允许人们讨论和提出挑战,就意味着持有真理的人们实际上会不再思考以至于成为一种偏见,也就不会对这个道理的理性依据有领会和认知。而作为正确的真理,由于这样也会出现逐渐丧失其真理地位的危险,也阻挡了这个真理实际上的效力。因此,倾听他人的不同意见,永远不窒闭他人的意见和思想,不干涉他们的思想和讨论,而且要欢迎任何形式的讨论,才能让社会整体更加接近真理。 人们拥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后,因为思想的不同,个性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于是便谈到了个性自由的问题。密尔调发展个性是个人独立、个人解放的根本要 求:“凡是听凭世界或者他自己所属的一部分世界代替自己选定生活方案的人,除需要一个人猿般的模仿力外便不需要任何其他能力。可是要由自己选定生活方案的人就要使用他的一切能力了。” 想一想刚刚集体结束统一高考、又迷茫地不知如何选大学和专业的考生们,他们的生活方案不就是别人代替自己选定的吗?僵化的考试除了需要遵循固定的套路、需要“猿般的模仿力”之外又需要什么其他的能力呢? 人的个性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个性自由理应得到推崇。为了给每人本性公平的发展机会,就必须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然而看看中国几千年来的专制制度,无论是打着三纲五常、“亡天理灭人欲”,还是以国家、集体的名义阻碍个人追求,实质都是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 在论述个性与发展是一回事之时,密尔强调只有培养个性才产生出或者才能产生出发展得很好的人类。而且,密尔还强调,首创性是人类事物中一个有价值的因素,以及坚持天才的重要性,坚持让它在思想上和实践上都得自由舒展的必要性。我们不能试图用一个模子来范铸人们,应对个性的任何显著表示宽容,只有支持鼓励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这两个人类发展所必要的条件的发展,才能使个性保住它的根据,避免个人性格的各项情况日益趋于同化。纵观近现代富强起来的欧美国家,无一不建立在一个个有独立人格、公民素养的国民之上。 谈到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密尔指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

浅谈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浅谈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读《论自由》第二章有感读完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我将作者的主要观点总结为以下几点:一是要尊重社会中和主流观点不相一致的观点的存在,不能因为它们与主流观点相左而迫使他们保持缄默;二是在一个问题上被迫缄默的意见不可能是完全错误的,而主流意见也从不是全部的真理,只有通过自由和公开的讨论才有机会在这个问题上得到更全面的答案;三是即便是一个被公认为具有全部真理的观点,如果不容它遭受争议和批判,那大多数接受者不仅不能理性地对待这个观点,而且会被其错误所束缚进而阻扰了有效的真善的观点的提出进程。 关于第一个观点,我想到了那句著名的谚语“我不同意你所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在密尔眼中,对个人和社会来说内容不受限制的思想自由显得尤为重要:“还不是单单为着或者主要为着形成伟大思想家才需要思想自由。相反,为着使一般人都能获致他们所能达到的精神力量,思想自由是同样或者甚至更加必不可少。在精神奴役的一般气氛之中,曾经有过而且也会再有伟大的个人思想家。可是在那种气氛之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不会有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由此看来,思想自由能发展人的个性并最终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反,如果用一种外在的标准(教条)或通过权威的力量去限制或压制人们的各种意见,将会妨碍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密尔在书中所举的苏格拉底、加尔瓦雷被当做异端处死的例子,放在近代中国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多少先进的人士被当做固有制度的反对者被处死,多少先进的思想被当做反动思想惨遭封杀。这让我体会到了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保有思想自由的重要性,如果我们仅仅盲目相信书本的某种观点而不加思索,我们很容易成为现行制度和主流观点的傀儡。相同地,如果一个党派或一个社会不能接受多种思想和观念的共同存在,而对异于自身的思想和观点强行施以暴力压制,对这个党派和社会的长远和持久的发展来说必然不是一件好事。 密尔在书中写道“所试图用权威加以压制的那个意见可能是真确的,想要压制它的人们当然否认它的真确性。但是那些人不是不可能错误的。他们没有权威去代替全体人类决定问题,并把每一个别人排拒在判断资料之外。若因他们确信一个意见为谬误而拒绝倾听那个意见,这是假定他们的确定性与绝对的确定性是一回事。凡压默讨论,都是假定了不可能错误性。”为了论证思想自由的重要性,密尔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做“不可能错误性”。 密尔认为,即便我们如何坚信我们的观念正确,由于人类的理性存在局限性,我们不可能得到全部的真理:“…冒认不可能错误性,是说担任代替他人判定那个问题,而没有允许他人听一听相反方面所能说出的东西。”这里,密尔指出,我们相信一件事情是一回事,这件事情本身是否正确是另一回事,假定这件事情的正确性是一回事,这件事情的绝对正确性本身是另一回事。如果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把是否相信和是否正确合在一起进行判定,就是犯了“冒认不可能错误性”的错误。无论我们经过多么严密的论证,无论我们对这个事物抱有多么充分的信心,都不能证明这件事情是绝对正确的,也不能证明他是不可能错误的。这就引出了密尔的第二个观点,即“姑且冒认任何公认意见皆系真确,若不对那些意见的真确性进行自由和公开的讨论而径加以主张是没有价值的”。 长久以来,人们常说,“真理必将战胜谬误”,对于这一点密尔是这样回应的:“至于说真理永远战胜迫害,这其实是一个乐观的伪误,人们相继加以复述,直至成为滥调,实则一切经验都反证其不然。”密尔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绝对确定的东西,即使是我们对某些事物的所谓正确的认识,也是受一定条件的限制,它只是相对的真理;我们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不能把握而且永远不能把握一个最终的真理;如果我们把这些相对真理绝对化,我们就走向了它的反面。这让我想起在高中政治课本上学到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虽然密尔的观点在我目前所读的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论自由》的序言中被认为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就真理观这一点来说,我认为密尔还是带着

论自由

读书报告:《论自由》 一、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历程: 19世纪中期,欧洲正处于工业革命与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发展与完善的阶段,同时也是古典自由主义理论的辉煌时代。约翰·密尔凭借其对自由主义学说的严谨论证被称为“自由主义之圣”,《论自由》即是他最具代表性的著作之一。 约翰·密尔的父亲詹姆斯·密尔推崇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即以对快乐与痛苦的理性计算和对快乐的追求作为指导生活的准则。在父亲思想的影响下,密尔逐步确立了功利主义思想。 1827年,20岁的密尔经历了一次严重的精神危机。他意识到自己为社会幸福而奋斗的理想并不必然意味着个人幸福的确保,功利主义并没有在个人快乐与社会幸福之间建立合理的理论联系。在浪漫主义诗歌的启发下,他逐渐意识到边沁的功利主义过于理性的计算忽视了人对情感的内在需求:快乐不应仅仅有多少之分,量与质均对快乐有着重要的意义;人性中也不仅仅只有利己,还有与社会结为一体的愿望。 1835年和1840年,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上下卷相继发表,密尔先后撰写两篇长文表示对托克维尔思想的高度认可。密尔在《论自由》中就“多数人的暴政”与现代社会平等化与庸俗化的趋势的论述,都体现与托克维尔思想一脉相通的地方。 可以说,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以边沁功利主义思想为基础,又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反思与批判。在《论自由》中,密尔的明确指出一切道德问题最终自己均诉诸“功利”(utility),但他所言“功利”是“以人作为进步的存在者的永久利益为依据”的“最广义的功利”,这种浪漫主义色彩将密尔与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明确地区分开来。 二、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 1. 自由的基本原则: 在阐述密尔的基本原则之前,我们首先应明确密尔所言的“自由”并非是宽泛、普世的,而有其特定的外延与边界。 首先应明确的是此处“自由”之涵义。在《论自由》引论中,密尔直截指出他所论述的并非“意志自由”(liberty of will),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civil and social liberty),是指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严复将之翻译为《群己权界论》,精准地表达出本书所探讨的社会控制与个人权利之间界限的问题。 其次应明确的是此处“自由”所针对的社会主体。密尔认为正如对于没有自主判断力的小孩应该强加管制,“专制主义是统治野蛮人的合法政体”,因此密尔所追求的自由,从来仅针对他眼中的文明社会(civilized society),确切而言,是已基本确立代议制民主的西方社会。 密尔认为自由的基本原则,简言之,即在个人没有对他人造成损害时,个人享有完全的自由,或曰“个人是最高主权者(The individual is sovereign)”,而不受任何社会控制。 此处的社会控制有两层含义。 第一,是法律等制度化、政治化的手段。在此,密尔跳出对民主的绝对崇拜,指出民主产生的公权力同样需要受到限制,对“多数人的暴政”保持警惕。 第二,是社会舆论在观念上的控制。密尔反对人们不加思考地遵从习俗、压抑个性,指出人们应有不受世俗观念影响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 在对他人的损害上,密尔指出分为作为(action)与不作为(inaction)两种。因此,社会不仅对犯罪行为有控制的正当性,对于诸如拒绝出庭作证使正义难以伸张的不作为也一样

浅谈自由《论自由》有感

浅谈自由 ——读《论自由》有感自由是一个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身边,与我们没一个人都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但于心而言,我们或是他们对自由又有多少了解呢? 塔西佗说:“追求自由的人是至高无尚的”;英格索尔说:“自由之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他们从“人之本性”的角度谈了自由,但似乎并没有给出我们想要的答案——什么是自由? 同样的结论在思想界还有很多。韦伯斯特说:“上帝只将自由赐给热爱自由、并随时准:“备保卫它的人”;塞万提斯说:“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大幸福之一”;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古希腊毕达哥拉斯说:“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自由的人”;孟德斯鸠说:“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所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利”(说实话,我就不大同意他这句话)。 上述的这么多思想家均从不同方面思考了“自由”。或从“人之本性”,或从“天赋人权”,或从社会,或从法律等等。但总而言之没有一个人对其做过系统的思考。尽管他们在感情上都很具有震慑力,但缺少理论上的说服力。 19世纪英国思想家密尔给了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他的答案就是《论自由》一书。书中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这样写道:“本文的主题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不是这个与那个被称为哲学必然性的交易不幸

相反的东西,这里要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适用于个人的合法权力的性质和限度。”纵观全书,我们会发现它其实也没有回答开篇那个问题,但这区区一百多页里又是什么使之成为“英语文献中为个人自由所作的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卡尔·库恩)? 全书提出了三个中心论点:一、论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二、论个性自由;三、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通过对全书的阅读,很容易看出密尔在全书中的核心问题是个人与社会之间权利界限的划分。现实中有些学者将其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的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二、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我觉得这样的概括是可以接受的。密尔认为:个人在追求某一合法目标时,无论在什么样的体制,都会无可避免的与他人的利益碰撞,要判断这一行为是否正当的唯一标准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也正是基于这样一个观点,密尔认为个人自由是社会自由的一部分,这体现了密尔对如何实现自由的思考。 首先,密尔在书中肯定了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并要求政府不仅仅依靠消极的不干预来实现公民的自由更需政府立法,从而积极有效的创新和增进公民自由。 密尔认为公民自由所包括的三个方面中最重要的应该是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在科学、道德、政治、文化等等诸多方面公民均享有形成、阐述、和坚持自己意见的自由。

浅谈当今社会下的言论自由

浅谈当今社会下的言论自由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文化生活的丰富,人民越来越重视个人权利的实现,尤其是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实现自己的言论自由。在实现个人言论自由的同时积极评论政府的政策得失,以及社会热点,通过对这些现象的评论以实现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然而我们又不能否定人民在实现自己言论自由的同时,存在着言论自由的滥用、自由受到有形和无形的限制等各种问题。约翰·密尔在《论自由》当中提到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而在这适当领域当中约翰·密尔强调了意识的的内向境地要求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要求是实践的或思考的、科学的、道德的或神学的等等一切题目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对自由。对于发表和刊发意见的自由,密尔认为它和思想自由同样重要,所依据的理由又大部分相同,因此认为在实践上是和思想自由分不开的。现在的人形式上实现了言论自由,似乎可以针对一切发表自己的言论、表达自己的思想,尤其是网络的普及,人民表达个人言论的平台一下子扩大了很多,然而这里边存在的问题我们又不能否定。 (一)人民对言论自由的认识缺乏科学性和法制观念,出现对言论自由的滥用。 人民意识到行使自己的权利,实现自己的言论自由,这是人民自我权利意识增强的表现,同时也是对当今社会是一个自由的社会的肯定。然而自由的社会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也并不是说为了实现个人的自由可以不顾一切。自由是相对的,只有对自由加以限制才能真正实现个人的自由,也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他人对你本人自由、权利的限制和侵犯。但是现在一些人似乎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他们通过网络的缺陷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对他人、社会进行言论暴力,使个人权利受到侵害,社会秩序受到影响。尤其是一些媒体如果不负责任可能会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错误的价值观念,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如小悦悦事件,媒体夸张的向社会表达一种冷漠思想,而不顾实际,甚至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篡改视频证据,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冷漠占上风,好人难当的价值观念,却很少出现媒体引导社会风尚的情况,这使我不禁思考,难道只有把社会描的越黑,那才是最好的,对整个社会形成误导。我常想言论自由的实现不是脱离实际不是为了寻求点击量,而是实事求是表达一些客观情况,最终实现人们内心所希望的理想社会。 (二)政府对人民言论自由的引导少,限制多。 虽然现如今的人民在言论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权利,但我们在行驶我们言论出版结社自由方面,不免感觉到有些力不从心,如主要的媒体都有国家控制,这就好像我们在别人的家里发表不满的言论一样,权利不能实现的尽善尽美,给人在心里就形成媒体不是为人民说话,不是人民表达思想的平台的想法。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对人民针对其发表的批评言论采取打击的态度,使人民畏惧谈言论自由,古人有言:对人民言论自由的疏导就好像对江河的疏导,如果疏导不通顺,便会造成抵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也就是著名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密尔也提到一个好的政府是能够忍受异见者的批评的。当然国家完全可以处罚那种具有破坏性的言论,如煽动叛乱、诽谤以及揭示国家安全秘密等。 (三)言论的行驶很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是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民也普遍认为只有公民的言论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的才是真正的民主国家。然而言论的行驶却受公民素质、文化水平、民族习惯、历史传统等的影响,一个人的言论表达经常受到一个群体的暴政对待。密尔在《论自由》中提到当社会作集体凌驾于个别人时便可能造成对个别人的多数人暴政。法国政治学者指出人民对于自由的发表有所疑虑,可能并不是因为位居政府的惩罚,而是由于社会的压力。当一个人发表的言论与大部分人不同时,便会遭到他们的蔑视甚至侵害。这便是大多人言论自由能够保证的情况,而其他人的权利却收到了忽视甚至限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