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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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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信息安

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通信

【发文字号】穗府[2003]47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8.17

【实施日期】2003.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印发

广东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穗府[2003]4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3〕5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

电子政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和高敏感度核心政务信息的处理,必然会遇到各种破坏和攻击。最近我市发生了几起黑客恶意攻击事件,各地、各部门应提高警惕,引起足够重视。要按照省的要求,切实做好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工作,加强监控和管理,力保我市电

子政务网络和各种应用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情况介绍

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情况参阅材料 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是我区电子政务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提供 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密切群众联系,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桥梁,为跨部门、跨 地区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网络支撑服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 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建设和运维,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已具备支 撑各政务部门开展业务应用的能力,在各级政务部门快速部署应用以及开展资源整合、 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国家对电子政务外网的定位和要求 根据中办发〔2002〕17号和〔2006〕18号文件精神,国 家电子政务网络由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组成。其中,电子政务内网主要用于支撑各级政务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 门的内部办公、决策、监督、协调、管理以及特殊办公的业务应用,承载的是涉密或 敏感信息。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服务于各级政务部门,满足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 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承载的是非涉密信息。政务内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由国家 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并负责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 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精神 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地要在2010年 底前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务部门的政务外网平 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政函〔2009〕292号),广西 电子政务外网二期项目于2009年正式启动,由自治区发展改 革委牵头,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 具体承担建设和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工作。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保密 局、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 知》(发改高技〔2012〕988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快国家电子政 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建 设和应用,特别强调要完善全国县级以上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各级政务部门 要根据业务属性加快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将非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信 息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上,以满足各地区开展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 同等应用的需要。 2014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先 后印发了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国办发〔2014〕66号、桂政办发〔2015〕40号、桂政办发〔2016〕10号和桂政办发 〔2016〕42号文,提出要进一步理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体系,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 理,着力推进市、县横向网络建设,逐步推进部门业务专网和应用系统向政务外网迁移, 加 -2 -

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

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 4.29首都网络安全日电子政务应用论坛分享 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首次提出发展电子政务,打造高效、精简的政府运作模式。 近年来,随着政府机构的职能逐步偏向社会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系统的高效运作得到民众的肯定,但同时,各类业务通道的整合并轨也让电子政务系统数据安全问题“开了口子“:“国家旅游局漏洞致6套系统沦陷,涉及全国6000万客户信息” “4.22事件,多省社保信息遭泄露,数千万个人隐私泄密” “国家外国专家局被曝高危漏洞,分站几乎全部沦陷” …… 一. 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库安全面临的风险 虽然基于安全性的考虑,电子政务系统实行政务外网、政务专网、政务内网的三网并立模式,但通过对系统安全性能的研究,安华金和发现:当前电子政务内网信息系统中的涉密数据集中存储在数据库中,即使是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政务内网,一系列来自数据库系统内部的安全风险成为政府机构难以言说的痛。 风险一、数据库管理员越权操作: 数据库管理员操作权限虽低,但在数据库维护中可以看到全部数据,这造成安全权限与实际数据访问能力的脱轨,数据库运维过程中批量查询敏感信息,高危操作、误操作等行为均无法控制,内部泄露风险加剧。 风险二、数据库漏洞攻击: 由于性能和稳定性的要求,政务内网多数使用国际主流数据库,但其本身存在的后门程序使数据存储环境危机四伏,而使用国产数据库同样需要担心黑客利用数据库漏洞发起攻击。 风险三、来自SQL注入的威胁:

SQL注入始终是网站安全的顽疾,乌云、补天、安华等平台爆出的数据漏洞绝大多数与SQL注入攻击有关,内外网技术架构相同,随着政务内网的互联互通,SQL注入攻击构成政务内网的严重威胁。 风险四、弱口令: 由于账户口令在数据库中加密存储,DBA也无法确定哪些是弱口令,某国产数据库8位及以下就可以快速破解,口令安全配置低,有行业内部共知的弱口令,导致政务内网安全检查中发现大量弱口令和空口令情况,弱口令有被违规冒用的危害,即使审计到记录也失效。 传统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主要是通过网络传输通道加密、PKI或增强身份认证、防火墙、IPS、堡垒机等技术形成应对策略,但对于核心数据库的防护欠缺针对有效的防护措施。 二. 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库防护解决方案 电子政务系统的数据安全防护,在业务驱动的同时,保障政策要求同样重要,在此前提下,国家保密局于2007年发布并实施分级保护保密要求: 特别是对于系统中数据的保密,要求中明确指出:对于机密级以上的系统要从运行管理三权分立、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技术和测评要求,具体涉及以下三方面: 访问审计: 1、审计范围应覆盖到服务器和重要客户端上的每个数据库用户 2、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类型、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和结果等 3、应能够根据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并生成审计报表 4、应保护审计进程避免受到未预期的中断 5、应保护审计记录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6、审计内容应包括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命令的使用等系统内重要的安全相关事件 二、主动预防 1、通过三权分立,独立权控限制管理员对敏感数据访问。 2、应针对SQL注入攻击特征有效防护 3、应检测对数据库进行漏洞攻击的行为,能够记录入侵的源IP、攻击的类型,并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主动防御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规范

国家政务外网设备选型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2010年4月16日

目录 1. 前言 (1) 2.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设计 (1) 2.1总体框架 (1) 2.2网络架构 (2) 2.3 业务模型 (3) 3.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要求 (4) 3.1 组网基本原则 (4) 3.2 设备选型原则 (5) 3.3 功能要求 (6) 3.4 参考模型 (8) 4. 核心和汇聚路由器指标要求 (9) 4.1基本要求 (9) 4. 2 A档核心路由器指标要求 (10) 4. 3 B档路由器指标要求 (11) 4. 4 C档路由器指标要求 (12) 4. 5 D档路由器指标要求 (12) 5. 核心交换机指标要求 (12) 5.1总体要求 (13) 5.2 A档交换机指标能要求 (13) 5.3 B档交换机指标能要求 (14) 6. VPN网关指标要求 (14) 6.1 VPN网关总体要求 (14) 6.2 A类VPN网关指标要求 (15) 6.3 B类VPN网关指标要求 (16) 6.4 C类VPN网关指标要求 (16) 7. 接入设备指标要求 (16) 7.1接入设备总体要求 (16) 7.2 A类接入设备指标: (17) 7.3 B类接入设备指标: (17) 7.4 C类接入设备指标: (17) 8. 网络管理系统指标要求 (18)

1. 前言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是中办发[2002]17号文件明确规定要建设的政务网络平台。政务外网与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与互联网逻辑隔离,主要用于运行政务部门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为政务部门的业务系统提供网络、信息、安全等支撑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 为保证省各级电子政务外网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本文对各省网络关键节点设备及网络管理软件等提出了最低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各省的电子政务外网设网络关键节点设备选型应满足或优于本文所述要求。 2.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设计 2.1总体框架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总体框架如图所示。 图 1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框架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5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的管理。 第三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应当作为建设用地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耕地开垦费应当专款专用,用于耕地开垦和新开垦耕地的地力培育等开支。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实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当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建立省、市(地级以上市,下同)、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补充耕地项目库;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年度计划方案,并从补充耕地项目库中安排具体项目,组织有关单位实施项目建设;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补充的耕地不得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精)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 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2008年9月17日 粤发〔2008〕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把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作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新引擎 (一用世界眼光谋划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思路。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是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等重大战略部署,紧跟世界发展趋势,紧贴全省发展目标,紧盯科技发展前沿,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改善生活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的首选区、安居乐业的目的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局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面对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局面,必须以政策创新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以制度创新搭建培养人才新平台,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工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汇聚各方精英,构筑人才高地,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和对象。创新和科研团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两位完成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总部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执行<关于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 【法规类别】廉政 【发文字号】粤府办[1997]2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7.10.23 【实施日期】199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的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1997)22号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若干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 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若干意见

省委、省政府: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7〕3号,以下简称《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现就执行《规定》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除《规定》指定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人员外,下列人员也必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省属处级或相当于处级以上、市属科级或相当于科级以上、县属股级或相当于股级以上国有企业中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纪委正副书记、工会主席,企业的正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正副厂长(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2、在《规定》和本意见所规定的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人员范围中,已经办理退(离)休手续,又被返聘担负领导工作的和已到退(离)休年龄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方案(电信)

南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方案 一、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的必要性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是全国的统一部署,湖南省政府,益阳市政府明确要求在2016年8月完成。南县目前是益阳市的重点督办对象,明确要求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上级对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主要文件有:①、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224号);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33号);④、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的通知》益政办电[2011]51号; ⑥、湖南省监察厅《对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湘监发[2012]6号。 我县电子政务经过多年的发展,乡镇和县直单位基本上都建立了内部的局域网,部份单位还建立了连通省、市对口部门的纵向信息网络,在我县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中发挥

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县电子政务建设也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缺乏总体规划和设计,网络建设各自为政,不能互连互通,信息孤岛问题明显。同时,现有网络存在交叉重复,网络硬件资源利用率低,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信息资源开发乏力,共享程度低,应用效果不佳,网络建设存在安全隐患,整体防护能力薄弱。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传统的工作方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群众对政府信息化的需求也将越来越高。所以,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达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目的,是我县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建设目标 南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向上对接省、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横向连通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实行统一的网络管理,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在信息资源上构建四大基础数据库及主要业务部门数据库,构建整个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并建立信息资源交换规划;在应用上搭建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对原有业务系统的整合和新建应用系统的运行提供支撑;在服务上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众服务体系;在安全上按照统一的安全策略,构建全网整体的安全防护体系。 三、建设方案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发[2002]1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粤发〔2002〕13号) 为贯彻实施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开创山区工作新局面,现就加快我省山区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山区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在新形势下山区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目前,我省山区正面临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山区作为我省的一个重要经济区域,是我省的主要生态屏障、重要后备资源和发展后劲之所在,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快山区发展,是实践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增创我省发展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

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下增强我省经济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建设经济强省的重大举措;是促进不同类型地区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机遇,把加快山区发展摆上重要议程,作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推动山区经济社会实现新的发展。 加快山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为总目标总任务,依靠山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努力,在充分发挥内因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外部扶持力度,突出抓好以公路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山区投资环境;加快山区优势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提升山区生产力水平;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扶贫纲要;实行资源深度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加强山区生态系统建设,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加快山区发展的目标是:五年打基础,十年上台阶。到2007年,全省50个山区县以公路交通为重点的各项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形成中心城市通往山区和山区之间的高速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经济发展有所加快,财政状况明显好转,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较大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新水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占GDP 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的比重大幅下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到2012年,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山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快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中心城市通往山区高速公路和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山区国道、省道主干线公路的改造,实现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市到县通二级公路,形成与高速公路网相互连接、相互补充,层次分明的区域干线公路网络;加强县乡(镇)公路的建设与改造,基本实现县到镇通三级公路,形成较为完善的县乡公路

电子政务外网

电子政务外网行业解决方案 大中小 一.行业背景: 电子政务是信息社会政府管理发展的一种新趋势,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温家宝同志也明确指出:“推进政务 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作为我国电子政务网络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加快建设政务外网,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各级政务部门的执政能力,提高执 政水平、构建服务型政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主要围绕以下职能: 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面向社会服务的应用和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提供网络承载服务。 支持各业务之间的互联互通,支持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应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 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确定政务外网统一安全策略,建设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网络防护体系和统一的信任体系,保障政务外网安全可 靠地运行。 二.锐捷整体解决方案: 锐捷公司作为国内著名的网络设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秉承“敏锐把握应用趋势,快捷满足客户需求”的核心经营理念,依靠对政务工作与政府安全保护的全面了解,提供先进的网络承载与安全解决方案构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整体分为四层三级,建成从国家到各省、地市、区县的纵向网络,在纵向网的基础上建立各级城域网。使得各部门横向之间和各部门纵向业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节约投资和资源。省级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省级电子政务外网包括广域主干网区、城域网区、厅局接入区、互联网接入区、数据与网管应用数据中心区。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粤府办[2000]5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4.18 【实施日期】2000.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粤府办[2000]5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设置人事厅。人事厅是主管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办理厅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的职能,交给省委组织部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将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职称考试事务、各类培训任务的组织实施、《广东人事》的编辑出版和各类教材的编写、发行以及信息、人才库等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三)增加的职能 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人事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订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三)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省直、中央驻穗机关公务员录用和调任、转任工作;负责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和在人事厅设立人事户头单位从广州市区以外调进干部的审批工作。 (四)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和我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推荐遴选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改高技[2009]988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家信息中心: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的要求,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目前取得显著进展,已经初步具备承载中央政务部门主要业务的能力。为进一步加快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维护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完整和有效运营,推动各级政务部门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开展各类业务应用,充分发挥国家电子政务公共设施的作用和效能,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组成,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各部门、各地方要充分认识加快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中办发[2006]18号文件提出的建设目标,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政务外网建设。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底前,基本建成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国家政务外网,横向要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级政务部门,纵向要覆盖中央、省、地(市)、县,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中央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开展业务应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尚未实现与国家政务外网连接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于2010年初完成接入国家政务外网的工作;已实现与国家政务外网连接的部门,要尽快将各类可在国家政务外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向国家政务外网上迁移;已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开展业务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用,扩大范围。今后凡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及不需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原则上应纳入国家政务外网运行。 三、各省区市要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本地政务外网建设,在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对省、地(市)、县政务部门的网络覆盖,确保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已建或在建地方政务外网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规划和标准规范,进一步拓展、改造和完善本地政务外网,实现与中央政务外网的有效对接和畅通运行;尚未建设地方政务外网的省区市,要抓紧确定本地政务外网的建设和运维单位,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络、技术队伍和资金渠道,加快整合构建,尽快完成本地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各地方已建且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务网络,应纳入国家政务外网体系,实现与中央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鼓励地(市)以下政务部门利用多种接入方式(如互联网安全接入等)构建本地政务外网。 四、国家信息中心要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承担国家政务外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规划,制订相关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安全策略和管理办法,规划和管理国家政务外网IP地址和域名,承担中央政务外网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对地方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进行业务指导。国家信息中心要为中央各部门在政务外网上开展业务和实现数据共享提供技术支持,为中央和地方政务外网的协调、衔接做好服务。国家信息中心要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保障国家政务外网的畅通、安全和可靠运行。 五、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国家政务外网协同工作机制。国家信息中心统一受理中央政务部门利用国家政务外网的业务,并协调地方做好网络开通、业务承载、

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性建设的浅谈

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性建设的浅谈 在不知不觉中电子政务已经走近了老百姓的生活。随着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的不断展开,政府的公众服务能力在不断提升。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个边界清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网络平台,来满足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的需要。 政务外网需要具备支撑各部门业务应用的能力,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的快速部署,在各级政务部门开展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国家政务外网建设和应用的不断推进,政务外网在减少重复建设、节约投资上取得的效益已经初步显现,在促进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但是,目前政务外网的建设和应用情况离中央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实现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目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何经济、高效地构建一个全面安全保障体系,已经成为政务外网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早在2002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就已经明确了国家统一建设电子政务平台的目标和要求。其中,政务外网将提供网络传输、数据交换、网络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服务,为中央门户网站、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提供网络支撑。 由此可见,电子政务外网已经成为我国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载体。然而,越来越多的黑客、病毒、不法机构和人员都有可能对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正常运行产生威胁。因此,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实际上随时都可能遭受恶意攻击,必须在安全防护上全面考虑。 对于传统的网络管理设备及软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网络运行状况的监控能力,提高了其运维保障水平,但距离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管理范围上存在局限性:一般的监控管理系统主要针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监控,缺少对安全设备、应用系统的监控,当应用系统无法访问的时候无法断定是硬件问题还是软件问题。尤其是安全设备品牌型号众多,缺乏统一地、有效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基层法律事务 【发布部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05 【实施日期】2014.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 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省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构建法治广东、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

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协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区域。各市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推进工作。全省分步组织实施,先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全面推开。 (三)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省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 (一)人员配置要求 1.我省范围内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可以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相关遴选制度,并组织培训。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施计划方案框架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方案 2019年7月

目录 一、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 1.1、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 (5) 1.1.1、社会问题分析 (5) 1.1.2、政务目标分析 (5) 1.2、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 (5) 1.2.1、业务功能分析 (5) 1.2.2、业务流程分析 (5) 1.2.3、业务量分析 (5) 1.3、信息量分析与预测 (5) 1.4、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 (6) 1.4.1、系统功能需求分析 (6) 1.4.2、系统性能需求分析 (6) 1.5、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现状与差距 (6) 1.5.1、应用系统建设现状与差距 (6) 1.5.2、应用支撑系统建设现状与差距 (6) 1.5.3、信息资源建设现状与差距 (6) 1.5.4、运行维护系统建设现状与差距 (6) 二、总体建设方案 (7) 2.1、系统总体逻辑架构 (7) 2.2、系统物理部署架构 (7) 2.3、系统技术架构 (7) 2.4、系统数据架构 (7) 三、本期项目建设---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方案 (7) 3.1、信息资源规划 (7) 3.2、数据库建设 (8) 四、本期项目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方案 (8) 4.1、信息资源交换平台设计 (11) 4.1.1、用户角色 (11) 4.1.2、主要性能 (12) 4.1.3、系统实现 (12) 4.1.4、接口设计 (12) 4.1.5、系统间关联 (12) 4.1.6、模块间关联 (12) 4.2、地理信息支撑平台 (12) 4.2.1、用户角色 (12) 4.2.2、主要性能 (13) 4.2.3、系统实现 (13) 4.2.4、接口设计 (13) 4.2.5、系统间关联 (13) 4.2.6、模块间关联 (13) 4.3、资源服务管理平台 (13) 4.3.1、用户角色....................................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电子政务发展回顾与未来展望

广东省电子政务发展回顾与未来展望 作者:张优丽 今年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出台五周年,也是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二个年头。广东省的电子政务发展如何,如何找准问题,摸清规律,谋求下一步的新发展和新突破,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广东省电子政务发展回顾 今年上半年,广东组织了全省电子政务检查工作,从调研情况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我省电子政务快速发展,电子政务对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总体上,我省电子政务经历了以基础建设为主的历史发展阶段,统筹建设了电子政务外网和内网,避免重复建设,促进互连互通;建设完善政府网站服务体系,颁布实施《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规范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建设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创造性地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绩效评估和预警纠错,打造效率政府、廉洁政府,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中,我省开展了一些富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效果显著,值得认真总结。 (一)建立电子政务建设规范,推动电子政务科学发展 统筹规划、规范建设是推进我省电子政务发展的关键。2005年2月省政府发布实施《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着眼破解电子政务建设投资分散、资源浪费、信息分割的难题。规定对财政出资的、将建的信息化项目进行评估,防止重复建设;规定对政府内部的数据交换,由信息办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信息交换目录和信息交换协议,促进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规定全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必须有相应的效果评估,以评估意见作为项目建设和各市、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考核的依据,促进建设实效。 《办法》的实施是我省电子政务迈入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标志,改变了电子政务建设各自为政的局面,有效减轻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强化信息化推进力度,使得电子政务各项政策措施得以顺利实施;开展绩效评估,找到一条切实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效益和发展水平的途径。 (二)统筹建设电子政务网络,防止重复建设,成效显著 统一网络平台,是电子政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基础。我省2000年开通政务外网平台,2006年开通政务内网平台。政务外网面向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连接省、市、县,接入单位3045个,县区150个;政务内网面向内部管理和领导决策,连接省、市、县,接入单位1231个,县区87个。 统一的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在推进应用发展、互联互通和节约投资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政务外网省级平台已为60个单位113台主机办理主机托管,为52个单位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开通电子邮箱5600多个,为40个单位提供空间使用服务,跨部门应用系统累计27个;政务内网部署了12个共性应用,开通省委办与21个市委办的信息上报、网上督查、网络信息采集等系统,建成广东省委办公厅决策信息资源系统,为省委领导提供全面快捷有效的网上决策信息资源服务。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大幅加速全省电子政务建设进程 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我省电子政务应用的一项创举。我省把该项工作作为广东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举措。深圳市2004年11月在全国率先正式开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省级电子监察系统2007年4月20日正式开通,实现对省直48个部门465项行政许可事项4.3万笔审批业务行实时在线监察;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10个地市系统建成开通,实现省市联网监察;其它地市也将于今年底建成。该项目极大提高了电子政务应用效益,行政审批平均提前办结率达77%,

对广东省委工作建议

对广东省委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目前,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与人民群众日趋增长的需要相比,还面临一些瓶颈制约和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质量和数量的关系有待优化。 随着中央十八部委联合颁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的通知的落实,全社会对社工需求剧增。但是与剧增的社工服务要求及其相应的人才需求相比,目前的社工人才基数相对较小,人才供给跟不上需求。按照香港等地发展了几十年的比较成功的社工经验来看,社工机构的年龄构成要求老、中、青三代社工优化配置,“老”的经验丰富,看问题宏观,“中”的富有经验的可以做督导的,年青一线的社工多一点时间去学习掌握社工介入的方法、理论结合、应用等等,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团队。但是,目前为了扩大社工服务的范围,部分机构单纯追求社工人才数量,而相对忽视社工人才的质量,目前从事专业工作的主要是刚毕业的“80后”甚至“90后”的人员,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未能达到社工所需要的坚实人生经验、工作阅历要求。 同时,目前对社工服务的评价,主要侧重于对服务内容数量的计量,相对忽视工作绩效水平的评价,与社工这个行业不能以数字来表达工作成效相矛盾。比如有些边缘青年,他在黑-社-会中交了朋友,那社工花在一个青少年身上可能

要花费很多时间,但是在数字上也只是一个案。 如果不能科学处理社工的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将阻碍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提升与进一步科学发展,进而影响社会公众对其整体形象和功能的认识。 (二)社会服务的执行主体转移艰难。 “社会管理服务创新”的本意是为了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服务管理的执行及参与主体,使之在政府制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对社会的管理及服务的行动。但现阶段社会组织在参与及执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中的身份、地位的角色未能明确,社会组织在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高度依赖政府政策和资金扶持,导致其难以完全发挥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主体能动作用,不能提供纳税人所需要的社会服务。 导致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功能、社会工作的理念缺乏认识,作为基层群众服务主体的居委会未能充分发挥自治功能;二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政策未能清晰出台,目前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进入与承接社会服务缺乏信任和接纳;三是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对政府、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地基层政权组织三者权责的界定不清晰;四是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需要政府加强对社会组织培育,同时政府部门对社会服务成效未必能“立竿见影”要有清醒理性的认识。

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试行)

附件 2: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试行) Baseline for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National E-Government Network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次 前 言 .............................................................................................................................................................. (1) 引言 (2) 适用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 义 (3) 4. 政务外网资产、威胁分析和脆弱 性 (5) 4.1. 资产分析 (5) 4.2. 威胁分析 (6) 4.3. 脆弱性分析 (7)

5. 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8) 5.1. 政务外网安全保护等 级 (8) 5.2. 不同等级的安全保护能 力 (8) 6. 第二级基本要求 (9) 6.1. IP 承载网9 6.1.1. 广域 网 (9) 6.1.2. 城域 网 (9) 6.1.3. 用户局域 网 (10) 6.2. 业务区域网 络 (10) 6.2.1. 公用网络 区 (10) 6.2.2. 互联网接入 区 (10) 6.3. 管理区域网 络 (11) 6.3.1. 网络管理 区 (11) 6.3.2. 安全管理 区 (11) 7. 第三级基本要求 (11) 7.1. IP 承载网11 7.1.1. 广域 网 (11) I 7.1.2. 城域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20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2015)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办[2015]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13 【实施日期】2015.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粤府办〔201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的部署,省政府大力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教育厅等40个省直有关部门的有关职能事项作出调

整,现予公布实施(详见附件)。 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能事项1260项,其中省教育厅23项,科技厅2项,民族宗教委21项,公安厅4项,监察厅6项,民政厅22项,司法厅10项,财政厅53项,水利厅180项,农业厅201项,林业厅95项,卫生计生委146项,工商局10项,安全监管局10项,食品药品监管局238项,统计局1项,知识产权局19项,旅游局36项,侨办1项,粮食局11项,监狱局1项,戒毒局21项,外专局1项,中医药局22项,人防办98项,保密局1项,档案局3项,盐务局24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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