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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氧站维护及管理条例

液氧站维护及管理条例
液氧站维护及管理条例

液氧气化站运行维护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液氧站正常运行并得到有效监控,可靠地保障液氧汽化站及其输送系统的安全性,防止超压、泄漏、起火、爆炸等事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液氧的特性及其危险

1.液氧为低温液化气体,当与人体皮肤、眼睛接触会引起冻伤(冷烧灼)。

2.低温液体汽化为气体时,体积会迅速膨胀,在密闭容器内,因液化

汽体使压力升高,易引起容器超压危险。

3.液氧和气氧是一种强助燃剂。液氧与可燃物接近时,遇明火极易引

起燃烧危险。液氧与可燃物接触时,因撞击易产生爆震危险;液氧与

可燃物混合时,潜在爆炸危险。液氧蒸发成气氧时,能被衣服等织

物吸附,遇火源易引起闪烁燃烧危险。

4.经过长期使用,微量的碳氢化合物还有可能在贮罐内浓缩、积聚,

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第三条工作职责:

1.公司配备两名压力容器操作工,负责液氧站及其输送系统日常操作、

调试及运行监控并每日记录;

2.公司各车间主任及各班组长监控本部门管辖区域内液氧输送管路及

附件运行和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和异常应及时报修;

3.公司设备员、安全员主持监督液氧站及其管路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第四条液氧站运行管理值班和交接班规定

1.两名压力容器操作工应确保每天至少有1人值班,监控检查液氧站及

其输送管路的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填写《液氧站及输送系统运行检查

记录》,该记录表每月底记录完成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存档。

2.操作工应于每日早晨、中午上班前按规定检查液氧站及管路的运行状

况,并记录,且一般情况下,交接班应于下午下班前后,遇特殊情况

于其他时间交接班时,应注明交接时间。

3.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液氧站设备设施运行

检查记录表》,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接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 站场不干净;

d) 接班人未到;

第五条液氧站站区日常检查项目及记录

1.站场状况:容器、汽化器、管路及附件是否有异常结霜、泄露或

震动,各种标记及操作的件的位置及开关状态是否正确。消防器

材是否完整就位、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各种安全标识

是否完整有效。区域内是否有油污及可燃物,5米内是否有明火。

1)上进液阀、下进液阀、残液阀属液氧充装时使用的阀门,如有异

常或泄露时由压力容器操作工按规定操作,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

意操作;

2)检查增压阀、气体通过阀、排液阀、回气阀启闭状况是否正常;

3)如上述情况均正常则在“站场状况”栏填“√”,如有异常则应

填“X”,并简要记录异常状况和处理结果。如有重大异常则按《液

氧站及输送管路应急处理控制程序》执行。

2.调整液氧站及管路,进入工作状态,检查调压器运行状况并记录:

1)减压阀进口压力值读数,应不大于1.5MPa;

2)减压阀出口压力值读数,应不大于1.2MPa;

3)调压器各元件有无泄漏;

4)进口或出口压力读数超标时应开启调压器下方的放散阀放散

至规定压力范围。

3.贮槽液位与压力读数:

1)记录液位指示读数,当液位计读数低于3.5M3 时应通知供应部

门及时采购液氧,当液位计读数低于1.5M3 时应关闭排液阀,

停止供氧,并催告供应部门后告知公司主管领导;

2)记录罐内氧气压力读数,当该读数低于0.8MPa时应按规定的

操作程序增压至0.8~1.5MPa后,方可开启排液阀供氧。

4.液氧输送管路及附件检查项目及记录

1)各车间主阀和管路有无异常及损坏;

2)有无泄漏;

第六条液氧汽化站日常操作规程

(一)液氧充装

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充装作业:

1) 遇有雷雨天气时;

2) 附近有明火时;

3) 夜间照明不良时;

2.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确保充装作业安全无事故

1)充装人员、司运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2)充装期间,充装人员要经常观察罐内压力,检查各部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液氧充装完成时,液位计读数不得高于14.5M3 。

4)充装结束后要及时关闭充液阀门,排放管内残液、余压,拆

除连接软管。

5)液氧站操作工应做好充装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有追溯性。(二)正常供氧操作

1.读取贮槽压力表P1读数,确定在0.8MPa~1.5MPa之间,若低于

0.8MPa则应增压;

2.缓慢开启排液阀C3;

3.观察调压器进口压力表读数,应接近或适度高于贮槽压力表P1

读数;

4.观察出口压力表读数,应维持在0.8~1.2MPa;

5.用氧设备正常工作后,观察贮槽压力表P1读数,如下降过大,

则应增压。

(三)停止供氧

1.缓慢关闭排液阀C3;

2.开启回气阀V8;

3.关闭调压器出口端供氧阀门,让多于气体回至贮槽;

4.观察贮槽压力表读数,不得超过规定值。

5.观察调压器前端压力,当其读数值小于贮槽压力表读数时,关闭

回气阀。

(四)超压排放

1.排放前首先应确定站场周围环境的安全性;

2.当贮槽压力表读数超过1.57MPa,贮槽安全阀未开启排放,则应开

启放散阀放散至1.57MPa以下,关闭放散阀,观察贮槽压力是否

仍然继续上升,如继续上升则应实施故障排除,确保贮槽压力稳

定在1.57MPa以下;

3.查明安全阀不工作原因,并实施故障排除。

(五)增压操作

1.确定气体通过阀V7已经全开;

2.确定排液阀C3处于关闭状态;

3.缓慢打开增压阀V6,使液体进入增压器汽化;

4.观察罐体上压力表读数,增压后罐体压力应控制在0.8~1.5MPa;

5.增压完成或停止向外供液时,应关闭增压阀V6;

6.操作人员在增压完成,关闭增压阀V6;

7.增压完成半小时以后,关闭气体通过阀V7,操作人员方可离开。第七条定期检验

1.储槽的真空度半年左右检查一次。测量时,只需将金属热偶规管

上的保护盖拧下,插上热偶真空计的插头,即可测到夹层真空度。

真空度降低到66.7Pa以下时与设备供方联系重新抽真空。

2.液氧汽化站用所有压力表每半年校准一次;

3.液氧气化站用所有安全阀动作压力每年校准一次;

4.调压阀的关闭压力应等于需要的工作压力。若压紧顶部调节螺

栓,为提高开启压力,反之降低开启压力。调压阀的启闭压力每

年校准一次;

5.液氧气化站导除静电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防雷击装置最

大冲击电阻不得大于30Ω,防雷及静电接地每年检查一次。

第八条常见故障及排除

第九条安全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熟悉《压力容

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低温液体的特性及其危险性。

应熟悉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工艺流程、设备上各种阀门、仪表及

其作用和操作程序;在发生故障和意外事故时必须能独立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2.液氧充灌时:公司操作人员必须在场,监督供方按操作规程进行,

监控周围场景安全,禁止易燃易爆物品靠近。

3.阀门的启闭应缓慢进行,避免太快太猛,避免出现火花或损伤连接

密封面;

4.当设备上的阀门和仪表、管道连接接头等处被冻结时,严禁用铁锤

敲打或明火加热。宜用70-80℃干净无油的热空气、或温水进行融化解冻。

5.设备在检修焊接前,必须先排尽贮槽或管路中的液氧或气氧,并用

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进行置换;

6.检修或更换的管阀、接头等,必须彻底去污除油后产能安装使用;

7.液体贮存:液体的贮存方式分无压贮存和带压贮存。无压存放空阀

打开,压力表、液位计处开投用状态。带压贮存时,除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投入使用外,其余阀全关。由自然蒸发的影响,内筒压力会缓慢上升,当升到工作压力时,应打开放空阀适当泄压。所以采用带压贮存方式时,应加强巡检,防止超压。罐内的液体不可长期停放不用,要经常充装及排放,以免引起乙炔等有害杂质浓缩。

8.安全防护:

1)液氧设备周围至少5米内严禁烟火、同时避免在操作场所出现静

电火花。

2)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低温液体时,应戴干净易脱的皮革、凡布

或棉手套。若有产生液体喷射或飞溅可能,应戴上护目镜或面罩。

3)处理大量低温液体或低温液体严重泄漏时,应穿上无钉皮靴,裤

脚套在皮靴外面。

4)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液氧时,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

个人防护装备,凡被油脂沾污过的衣服和防护用品必须更换;不得

穿着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有钉鞋。

5)操作人员的服装若已渗透了氧,则不得进入有明火的场所。必要

时,必须更换衣服或经过充分的吹除,在大气中至少吹除15min。

6)操作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而被冻伤时,应及时

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严重的冻伤应

迅速到医院治疗。

第十条管理规定

1.操作工未按规定实施日常巡查、检查并记录,每次扣减当月收入

30元;不服纠正或一月内违背3次者,公司可撤销其操作资格;

2.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不服纠正者,每次扣减当月收入50元;

若因此给造成后果的,公司追究损失责任,因此酿成重大安全事

故的,报国家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附则

1.本条例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2.本条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解释和补

充。

崇州广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9日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城市二次洪水水质,防止生活饮用水二次污染,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用水单位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及深度净化处理后,再供给用户使用的供水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二次供水的管理。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二次洪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二次供水的统一管理工作。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配合供水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第五条用户用水水压需要超过国家规定管网末端服务压力的,应当自建二次洪水设施,实施二次供水。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二次洪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向供水主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施工手续。 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竣工后,由供水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经营单位不得予以供水。 第八条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通;不得在城市供水

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二次供水单位不得转供水。 第九条在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周围十米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修建建(构)筑物,设置渗水厕所、化粪池、堆放垃圾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为保证城市供水管网的压力,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进行二次洪水的单位,应当避开用水高峰期蓄水。 第十一条使用二次供水的单位应当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接照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和水质日常检测,发现水质受到污染时,应当及时报告供水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二次供水单位必须每半年对二次洪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专业单位,必须经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后,方可承揽清洗消毒业务。 第十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或二次洪水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至少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源携带者,不得从事二次供水工作和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工作。 第十四条供水主管部门应指定水质检测机构,每月对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一次化验检测,检测结果应当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主管部门按

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我公司用于药品经营、药品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版)要求,并能正常发挥作用,从而为药品质量提供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公司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职责:1.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负责经营场所、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管理,质量管理部经理予以协助。 2.质量管理部、储运部负责设施设备的保管维护。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版) 内容: 1.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版)规定要求,公司配置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并符合以下要求: 1.1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要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防止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1.2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要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1.3库房的规模及条件要满足药品的合理、安全储存,并达到以下要求,便于开展储存作业: 1.3.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库区地面硬化或者绿化; 1.3.2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1.3.3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1.3.5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1.4库房要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1.4.1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即货架、托盘。 1.4.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即不透光窗帘、换气扇(外面加密织丝网)、空调、灭蚊虫灯、挡鼠板、粘鼠板。 1.4.3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即制冷机组、空调、换气扇。 1.4.4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即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 1.4.5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1.4.6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即零货架、拆零拼箱台、相应区域、打包机、打包带、打包扣。 1.4.7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即包装物料区或包装物料室。 1.4.8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即在库房设置待验区、发货区、退货区的专用场所,并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发货区为绿色。 1.4.9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即在库房设置不合格区,并实行色标管理,为红色。

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制度

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制度 发布:admin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公司关注度:4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供水管网维护管理,保障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是针对供水管网的维修保养、支线改造、供水管网破坏的赔偿等方面作出的规定。 第三条、供水管网的维修保养管理部门为安装维修公司。 第二章供水管网的维护管理 第四条、供水管网的维护保养必须遵守《水法》、《供水管理条例》和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公司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第五条、供水管网维护由安装维修公司负责全区供水管网的维修、监护、保养。 第六条、施工主体单位负责各自路段的供水管网维修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种手续)和后期的善后工作(恢复路面)。 第七条、施工时应负责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和警示背心,工作点要放警示路牌,夜间佩带安全警示灯。 第八条、正常维修DN300以上管道时,应事先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特殊情况下事故处理过程中或事后向业务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第九条、对于DN300一下管道维修,影响面较大时,应事先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条、对于维修疑难管道时,维修主体单位应积极主动提出预案,不能推诿。 第三章供水管网支线改造 第十一条、供水管网支线改造由安装维修公司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并审批,经理室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对于老管道造成用户水压特别小,切影响面较大,维修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可作支线改造。第十三条、由于道路拓宽或整改影响的供水管线,且没有其他投资方整改该管线的,可作支线改造。 第十四条、由于供水管线频繁维修且维修后仍存在频繁爆管隐患的,可作支线改造。 第十五条、支线改造的原则:支线管径DN50的,管长必须大于24m;支线管径是DN100的,管长必须大于18m;支线管径是DN200以上(含DN200)的,管长必须大于12m,方可列支线改造。 第四章供水管网破坏的赔偿 第十六条、人为因素破坏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在与对方谈判时,必须有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赔偿费用由维修工程费用、流失水量水费、路面修复费用和由于事故引发的其他费用组成。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装维修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液氧站维护及管理条例

液氧气化站运行维护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液氧站正常运行并得到有效监控,可靠地保障液氧汽化站及其输送系统的安全性,防止超压、泄漏、起火、爆炸等事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液氧的特性及其危险 1.液氧为低温液化气体,当与人体皮肤、眼睛接触会引起冻伤(冷烧灼)。 2.低温液体汽化为气体时,体积会迅速膨胀,在密闭容器内,因液化 汽体使压力升高,易引起容器超压危险。 3.液氧和气氧是一种强助燃剂。液氧与可燃物接近时,遇明火极易引 起燃烧危险。液氧与可燃物接触时,因撞击易产生爆震危险;液氧与 可燃物混合时,潜在爆炸危险。液氧蒸发成气氧时,能被衣服等织 物吸附,遇火源易引起闪烁燃烧危险。 4.经过长期使用,微量的碳氢化合物还有可能在贮罐内浓缩、积聚, 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第三条工作职责: 1.公司配备两名压力容器操作工,负责液氧站及其输送系统日常操作、 调试及运行监控并每日记录; 2.公司各车间主任及各班组长监控本部门管辖区域内液氧输送管路及 附件运行和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和异常应及时报修; 3.公司设备员、安全员主持监督液氧站及其管路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第四条液氧站运行管理值班和交接班规定 1.两名压力容器操作工应确保每天至少有1人值班,监控检查液氧站及

其输送管路的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填写《液氧站及输送系统运行检查 记录》,该记录表每月底记录完成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存档。 2.操作工应于每日早晨、中午上班前按规定检查液氧站及管路的运行状 况,并记录,且一般情况下,交接班应于下午下班前后,遇特殊情况 于其他时间交接班时,应注明交接时间。 3.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液氧站设备设施运行 检查记录表》,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接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 站场不干净; d) 接班人未到; 第五条液氧站站区日常检查项目及记录 1.站场状况:容器、汽化器、管路及附件是否有异常结霜、泄露或 震动,各种标记及操作的件的位置及开关状态是否正确。消防器 材是否完整就位、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各种安全标识 是否完整有效。区域内是否有油污及可燃物,5米内是否有明火。 1)上进液阀、下进液阀、残液阀属液氧充装时使用的阀门,如有异 常或泄露时由压力容器操作工按规定操作,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 意操作;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标准版)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53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标准版) 1、各物业公司一律不许自行对高压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遇此类设备出现故障,应报请专业供电主管部门处理。 2、各物业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设施(如空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机械维修检查等)一律实行外委维护保养。对于外委项目维保,工程部应指派专人监督维修保养质量;每次外委项目实施作业前,外委单位应先到工程部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方可到设备安装地点进行作业。 3、维修 (1)检查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或性能劣变,维修主管应提前备好相关备件,预订维修时间实施作业。 (2)如在预定维修时间施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则需报经管理

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告知辖区内业户。 (3)维修主管应督导维修人员按时作业。 (4)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备好工具及备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 (5)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就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4、保养 (1)实施保养计划前,各维修班长应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报批,提前组织维修保养材料。 (2)正式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准备好操作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创造保养条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施工时,应先按安全要求悬挂警示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相关人员做好配合。 (3)保养完毕后,保养人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紧急故障处理 (1)接到紧急故障处理请求,工程部主管应迅速组织人力至故障现场抢修;重大故障,应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到达现场后,工程部主管应查看现场、了解故障原因,制

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制度(总2页)

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维护管理 制度(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制度 一、供水管网的维护保养必须遵守《水法》、《供水管理条例》。 二、供水管网维护由供水站负责本厂供区供水管网的维修、监护、保养。 三、施工主体单位负责各自路段的供水管网维修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种手续)和后期的善后工作(恢复路面)。 四、施工时应负责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和警示背心,工作点要放警示路牌,夜间佩带安全警示灯。 五、正常维修DN300以上管道时,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特殊情况下事故处理过程中或事后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 六、对于DN300以下管道维修,影响面较大时,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 七、对于维修疑难管道时,维修主体单位应积极主动提出预案,不能推诿。 八、供水管网支线改造由供水站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并审批,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九、对于老管道造成用户水压特别小,且影响面较大,维修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可作支线改造。

十、由于道路拓宽或整改影响的供水管线,且没有其他投资方整改该管线的,可作支线改造。 十一、由于供水管线频繁维修且维修后仍存在频繁爆管隐患的,可作支线改造。 十二、支线改造的原则:支线管径DN50的,管长必须大于24m;支线管径是DN100的,管长必须大于18m;支线管径是DN200以上(含DN200)的,管长必须大于 12m,方可列支线改造。 十三、人为因素破坏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在与对方谈判时,必须有分管领导或监督人员参加。 十四、赔偿费用由维修工程费用、流失水量水费、路面修复费用和由于事故引发的其他费用组成。 十五、本制度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石柱县跳脚石自来水厂 2017年1月1日

液氧站管理参考

一、液氧贮存的安全管理 液氧贮存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制氧设备临时停车检修或氧气压力低时供生产用氧,随之而来的液氧贮存过程又是一个很复杂的安全管理问题。几十立方米乃至上百立方米液氧的长期存放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液氧安全贮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在液氧贮存现场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如大型CO2干粉灭火器、消防栓等。同时应考虑在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配置或利用原有的液氮、液氩贮槽足够的液氮、液氩量,当液氧贮槽泄漏,现场氧浓度超标,靠自然通风不能很快降下来时,可启开中压氮气贮罐阀门用氮气进行稀释,效果十分明显。万一发生火灾,可采用远距离遥控打开液氮、液氩贮槽紧急喷射装置进行有效灭火,可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2、氧贮槽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照明及电气开关必须是防爆型的。 3、液氧贮槽必须设置单独的导除静电设施和防雷击装置。导除静电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防雷击装置最大冲击电阻不得大于30Ω,并且要做到至少每年测定一次。 4、液氧贮存场所四周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围栏,安全通道和安全口,并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5.严格控制贮槽液氧中的乙炔含量和总烃量,每周至少分析化验一次。其乙炔含量不得超过0.1×10-6总烃含量不得超

50×10-4,超过时必须及时排放液氧进行置换处理。 6.为防止液氧贮槽上管道、阀门处碳氢化合物局部浓缩积骤,应对不常使用的阀门每周至少开关一次,时间应在15分种以上,使管道、阀门中的死气强行流动,以稀释其中的碳化合物,避免局部燃爆事故发生。 7.氧气是不燃气体,但由于碳氢化合物和激发能源的存在,就具备了燃爆的可能性。因此要最大限度地消除引发液氧燃爆的激发能源,液氧贮存期间,应尽量避免与其有关的检修作业,严禁对液氧设施进行撞击、加热、焊接。 8.液氧贮存的时间不宜太长,即使是乙炔等碳氢化合物不超标,也要定期进行置换。静态贮存至少3个月置换一次,动态贮存至少半年置换一次,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二、液氧充装的安全管理 液氧充装是指对液氧用户汽车槽车的充装。空分装置连续生产的液氧除本单位自用外,富余的液氧向社会用户提供可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液氧的充装关系到充装单位、用户及道路交通、公共场所的安全。因此,必须树立大安全的思想,增强社会安全责任意识,把好液氧充装安全关。液氧充装的安全管理有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工作。 1.加强对用户汽车槽车的安全检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充装前 (1)对用户汽车槽车随车必带的证件和资料进行检查,检查

供排水公司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池州市供排水公司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供水水质管理,加大涉及百姓民生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水质信息公开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水质信息,是指公司出厂水水质检测数据及说明等。本制度所称水质信息公开活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内容,以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公布水质信息。 第四条公司水质监测部负责本司水质检测监督管理工作,公司信息办负责对外公布水质信息工作。 第五条向社会公布的水质数据,应当由公司水质监测部提供。公布的水质数据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第六条公司出厂水由水质监测部检测后,再通过信息办统一定期向社会公布出厂水各项。公布时间、数据的具

体要求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个月的15日前,公布上个月管网水《标准》中的浑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CODMn(管网末梢点)] 7项指标检测结果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每个月的15日前,公布上个月度出厂水《标准》中的42项常规指标检测结果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每季度公布一次。 (三)每年1月15日前,公布上一年度出厂水《标准》中全部106项指标检测结果,每年公布一次。 第七条公司出厂水检测数据应通过公司网站或选择其他方式和渠道公布水质信息,水质信息应选择明显的位置予以公布,以便于公众查看。 第八条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和综合办共同负责供水水质监测数据发布,水质检测中心对供水单位的水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对公布的水质原始数据进行核查,保证水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第九条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和综合办公室应当做好公众对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解释工作,同时注意多渠道收集汇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 其他伤害,保证检、维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 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厂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的安全管 理。 3 职责与分工 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维护前准备

4.1.1 根据风险评价编制维护计划。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维护。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维护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安全科负责人要对维护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维护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时要求对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相关人员做好维护的记录。 4.2 根据风险评价,制定下列设备设施专门维护计划: a.建(构)筑物 b.穿孔设备 c.铲装设备 d.运输设备等 e. 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等 4.2.1 维护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

液氧储罐的技术与管理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液氧储罐的技术与管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液氧储罐的技术与管理 低温液氧储罐是一种专门用于贮存和供应低温液化气体(如液氮、液氧、液氩、液体二氧化碳等)的夹套式真空粉末绝热压力容器。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已被广泛应用。本文通过对低温液体危险特性分析,结合低温液体贮槽各种供气模式,简述其基本要求和安全使用要点。 1低温液体危险特性分析 低温液体具有较低沸点,较大膨胀性,较强窒息性和强氧化性等危险特性。 1.1低温液体在101.3KPa压力下的沸点:液氮为-196℃,液氧为-183℃,液氩为-186℃。当与人体接触时,会对皮肤、眼睛引起严重冻伤。低温液体少量泄露或管阀内漏时,会吸收周围环境热量,泄漏点会迅速结露凝霜,严重时会结冰。 1.2低温液体接受周围环境高热或大量泄露吸收周围能量,其体积会因迅速气化而膨胀。在0℃和101.3KPa压力下,1L低温液体气化后的气体体积:氮为674L,氧为800L,氩为780L。在密闭容器或管道内,因低温液体气化而致内压升高,易引起容器或管道超压爆炸。 1.3在低温液体贮槽周围环境中,低温液体泄露气化后易形成富气区域。若氮、氩、二氧化碳浓度较大时,极易引起窒息伤害。另外,氧浓度较大时,也会发生富氧伤害。 1.4氧是一种强助燃剂,具有极强氧化性。液氧与可燃物接近,遇明火极易引起燃烧;与可燃物接触,因震动、撞击等易产生爆震;与可燃物混合,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液氧能粘附于衣服织物,遇点火源易引起闪燃,伤及人身。 2低温液体贮槽供气模式及基本要求 第 2 页共 6 页

供水管理规定

第1页,共2页 供水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用水管理,确保小区正常供水及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多利花园的供水管理。 3.内容 3.1地下水池及屋顶水箱的管理。 3.1.1地下水池及屋顶水箱检修人孔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启锁匙应得到机电管理的许可。 3.1.2地下水池及屋顶水箱应每年清洗消毒二次,清洗单位应持有深圳市水务局颁发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清洗后取水样送市卫生防疫检测站化验取证。 3.1.3水池(箱)内发现红虫或业户投诉水质有问题时,应及时查证,必要时取水样送市卫生防疫检测站化验。水质确实存在问题时,二天内应组织对水池(箱)的清洗消毒。 3.1.4机电值班人员应每周一次巡视地下水池与屋顶水箱,发现水池(箱)漏水、盖锁损坏、液压自动水位控制阀失灵、溢流管跑水等现象时,应立即报告机电班长安排处理。 3.2水泵与管路的管理 3.2.1按《水泵维修保养规程》和《给水管路系统维护保养规程》定期保养水泵、阀门及管道。 3.2.2经常巡查供水系统,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抢修,杜绝浪费。 3.3停水的管理 3.3.1维修停水 3.3.1.1小区内供水管网、设施维修需停水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业户,可采用

第2页,共2页 在首层张贴栏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 3.3.1.2停水时间应尽是控制在2小时以内,且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停水。 3.3.1.3若停水时间超过2小时,应尽是安排在晚上12点以后进行,尽量减少停水对业户带来的影响。 3.3.2非受控制停水 市政供水部门因社会性事故向本系统停止供水,机电主管应主动向市政部门了解情况并及时向业户做解释,力争取得业户的谅解。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设备维护与保养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维护与保养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113-35 设备维护与保养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对设备定期维护与保养是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和管理重要内容。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岗位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通过各种形式对运行中的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隐患、异常和故障。 (二)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线所有运行设备 (三)设备完好的标准 1.设备运转正常。 2.零部件齐全、完好、磨损及腐蚀不超过规定标准。 3.传动、润滑和冷却等主要系统正常。 4.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5.无超温、超压、超速、超电流等现象出现。 6.安全防护设施齐全。 7.原材料、燃料消耗正常。 8.设备机台整洁,基本达到“四无”,“六不漏”要求。 9.技术资料齐全。 (四)检查组织形式 1.设备保全处每月组织一次公司设备检查活动,对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设备使用部门整改,各部门设备分管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与设备检查活动,公司设备分管领导不定期参加设备检查工作并给予指导。 2.各相关专业部门(保全处、供应处、行政人事处、生产技术处等)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设备使用部门对相关专业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是否规范及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应根据设备系统中

水厂引供水管道巡检、维修、维护、保养制度

水厂引供水管道维修、维护、保养制度 目得:规范引供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引供水管道、设施各项性能完好。 适用范围:水电公司各水厂所管辖得引供水设施得维巡检、维修、维护管理. 1、各水厂负责引供水设施维护、维修、保养工作得组织与实施。 2、水电公司对各分公司管辖得管道维护、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引供水管道、设施每年按照计划进行维护保养。 4、检查管道就是否有渗漏、偷水等现象,检查阀门、计量井、计量设施就是否人为等破坏,管道覆土就是否有沉降等,如有应及时排除. 5、每月检查一次辖区内引供水管道得阀门井、阀门,检查工业园区管道得阀门就是否灵活,就是否有漏水,并对漏水阀门自行进行紧固;保证阀门灵活,不漏水。对发现管道爆管等无法自行处理得,应及时上报并联系施工单位维修。 6、各水厂应制定保养计划,每年定期对引供水管道阀门进行保养,保养内容包含阀门正常启闭、阀门外观除锈上漆、阀门阀壳内加油润滑、螺栓丝杆上油等,加油后应将阀门开关一次保证阀门启闭灵活. 7、检查引供水阀门井、水表井有无积水,如有应排水检查,保证阀门井内无积水。

8、巡检、维修、维护、保养记录应形成文字、影像资料,存档。 引供水管爆管、漏水得处置 1、立即关闭相关连得水管闸阀; 2、尽快组织安排施工单位抢修爆裂得水管;(属企业管辖得,应立即通知相关企业,关闭前端阀门。并在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其它事故得发生) 3、确认正常后,恢复水管爆裂前得原貌。 水电公司水厂引供水管道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管道巡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巡查制度 1、管道巡护由所在水厂制定工作计划,记录每天工作完成情况,填写《管道巡查记录表》。 2、管道巡护人员负责填写管道巡查、养护、维修、轮换运行等相关记录表格,每月末装订成册交水厂存档. 第三条巡查内容 1、管道巡检包括闸阀井及引供水管线检查,应每周巡视一次。每次必须做全面检查。 2、下井检查注意安全第一,首先观察井内就是否有积水,然后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确保安全得前提下才能下井,下井人员必须有人负责监护。 3、闸阀井检查内容:①井身就是否有歪斜、沉降现象,井盖就是否完好;②井内闸阀、管道连接部位就是否有漏水现象,井内就是否有积水;③闸阀、井内设备就是否有丢失破坏现象;④压力、流量计设备就是否完好,工作就是否正

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来源:主站发布时间:2005-04-28 10:58 (2004年6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6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城市供水的管理,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各项建设的正常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的企业和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供水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城市供水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供水设施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六条在供水企业取水河道的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及河道堤防坡脚外30米范围内,预沉池、沉淀池和清水池界外30米范围内,水厂、泵站、井群或单井界外30米范围内,为城市公共供水水源一级卫生保护区。 第七条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水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第八条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达到供水资质标准的方可并网通水。 第九条城市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具备城市供水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实行特许经营的城市供水项目,按照特许经营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督察体系,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督察并将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 城市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上报工作。 第十一条供水企业应按注册水表的计量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水费标准收取水费。供水企业不得擅自制定或随意提高水费标准。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供用水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发生跑水、漏水事故,供水企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水企业可采取应急措施,抢修后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公安、交通、市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予配合。供水企业在抢修或维修供水设施时应对现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道路维护单位接到供水企业修复的通知后,应当及时修复路面。供水企业应按有关规定交纳道路修复费。 第十三条供水企业因自身责任造成供水管道跑水,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供水管道爆裂跑水的除外。

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制度

水务集团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供水管网管理,确保管网正常、安全运行,明确集团公司供水管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规范对管网巡检、维护、监察、阀门及消防栓等附属设施的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的供水管网巡检、维护、监察、阀门及消火栓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区域 第三条集团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区域划分为六个区块。分别是:中心城区、南浔片区、双林片区、练市片区、菱湖片区和埭溪片区。各个片区管网分界点详见(附件一)。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供水营销中心和南浔、双林、练市、菱湖、埭溪各子(分)公司为公司供水管网各片区的主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已竣工验收且交付运行的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管理。 (二)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巡检。并对外单位违章作业行为制止和提出整改意见。

(三)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影响供水一级管网的外单位施工方案申报,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影响乡镇二、三级管网的外单位施工方案审批。 (四)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供水管网的水质、水压日常监控、检测工作。 (五)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供水管网的突发性爆管止水操作,以及爆管后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六)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供水管道及设施附属施工的阀门启闭。 (七)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乡镇供水二、三级管网的新建、改造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 (八)负责对管辖范围的供水管网编制年度检漏计划。 第五条集团工程技术部是公司供水管网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新建供水一级管道工程及中心城区的管道工程委托设计、图纸审核工作。 (二)负责对供水一级管网及中心城区供水管道新建、改造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施工管理。审核乡镇供水二、三级管网新建、改造年度计划。 (三)负责对供水一级管网及中心城区供水管道新建、改造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检查乡镇二、三级管网新建、改造工程的验收。 (四)负责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收集施工资料、图纸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信息调度中心是供水管网日常监控、数据采集、统计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供水管网的实时运营监控。通过监测数据发现有异常点,应及时通知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尽快恢复正常。(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四)

液氧罐安全管理制度

8.配合本部及上级管理人员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9.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 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2)管道的阀门及其它关键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3) 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5) 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三、液氧罐及附属氧气管道、汽化器安全检查制度 1、设备设施的使用班组应根据使用容器的数量,安全状况确定安全检查形式、要求,及时了解,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安全为了生产的牢固程度,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查隐患,是否每台容器能够安全运行,有无安全附件、装置失灵和设备带病操作的情况;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3、定期检查的重点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 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操作情况; 3.安全附件、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和定期校验情况; 4.设备设施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执行情况; 5.管道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有无泄漏情况; 6.焊缝及绝缘保护层是否完好; 7.管道吊架的腐蚀和支承情况,管架、基础完好情况; 8.阀门等是否腐蚀、变形等; 9. 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状况; 10.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阳极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况; 11.其他缺陷: 4、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 1.设备设施操作是否正确;

2.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正常; 3.设备设施本体有无鼓包、变形、泄漏、裂缝等异常情况; 4.罐体的保温层及铭牌是否完好; 5.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有无损坏、泄漏现象; 6.有无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7. 针对容器特点,确定其他检查情况。 四、液氧罐安全附件管理与校验制度 1.液氧罐使用班组应明确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 2.安全附件与装置的设备、选型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和选型并充分考虑其安全效果使用性能。 3.建立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和台帐,确定检修、校验周期,记载投用以来工作情况。做到集中保管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调校、检修报告。 4.安全附件应向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选购,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结构合理,动作灵敏。制造单位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铭牌。

自来水公司水质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水质管理制度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水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确保我司供水水质符合GB5749-85标准之规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水质监测和水质管理工作由总工办化验中心具体负责,水质执行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第三条公司水质合格率执行建设部对国家二级城市供水企业考核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8%以上,其中大肠杆菌群不得检出。 2.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6.6%以上。 其中(1)管网水细菌合格率98.5%; (2)管网水大肠菌合格率98.5%; (3)管网水余氯合格率98%; (4)管网水浊度合格率96%; (5)其余26项合格率92%。 第二章水质检测和水质报告制度 第四条严格水质检测制度。 公司内部实行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即班组自检、水厂化验员监测和化验中心抽检的三级检测体系。并实行公司检测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各水厂化验员在业务上接受总工办化验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1.班组自检:制水值班人员对原水、沉淀水、滤后水和出厂水浑浊度,出厂水游离余氯以及加氯量每小时测一次,并将沉淀池出口水浊度控制在10NTU以内,滤后水和出厂水浊度控制在2NTU以内。出厂水游离余氯一般情况:夏季控制在0.4-0.6mg/L,冬季控制在0.3-0.5mg/L,特殊情况下接受化验中心的指令,调整加氯量。坚持生物(养鱼)法观察原水水质,正确填写值班原始记录。同时接受水厂化验员的监督监测和指导工作,确保出厂水水质符合要求,严禁不合格水出厂。 2.水厂化验员检测。监督检测生产班组对生产过程中的水质监测情况,协助值班人员把好各净水构筑物单元的水质关。水厂化验员应按总工办化验中心要求的检测内容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真实而正确的填写化验员原始记录。 3.化验中心抽检。根据国家GB5749-85标准规定和行业要求的监测内容和检测频率,结合我司的水质特点进行水质监测。并不定期的对各水厂水质、管网水水质进行抽样化验。 4.接受市防疫站对我司水质的监督监测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严格水质报告制度 1.生产班组每日将余氯、浊度等检测结果报告厂化验员。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 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 (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 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臵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 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 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 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 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 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 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 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供水公司制度管理制度DOC

供水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周对厂内电器及供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巡视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落实处理人和处理时间,并做好记录。 二、在执行安全巡视检查中,不尽职责,造成人员、设备、设施事故的根据本厂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区内必须保证有人值班。值班时要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区。 四、严防不法人员破坏公物和投毒等行为,确保安全供水。 五、值班人员除做好厂区保卫工作外,还应做好水源的保护,积极协助水库人员巡查水库的供水安全,并全时监控观察鱼池中鱼类的活动状况,发现异常或不正常死亡时应及时停止制水,并且第一时间向主管汇报。 六、值班人员上班前不能过量饮酒影响值班,当班时间更不能饮酒,确保值班安全。 七、谢绝一切未经同意的参观。

第二条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手续。 二、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听从生产安排。 三、负责交接各种设备、仪表的运行情况。 四、交接各种原始报表及厂里的通知精神。 五、负责交接责任区的卫生及各种工具物品。 六、交班前发生的问题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完毕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

第三条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自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供水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二、每年按工作业务需要,参加县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供水专业知识的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每年组织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民主生活会一次,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四、每年对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考核,内容主要是卫生知识及业务知识两方面,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

液氧安全管理制度

液氧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氧站出入管理制度 1.非当值人员进入液氧区,必须经过值班人员的许可。 2.进入液氧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把火机等火种交给值班员代保管。 3.液氧区的大门进出后随时关闭。 4.在液氧区域的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应戴好防冻手套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禁撞击等动作,以免造成管道泄漏。 5.未装阻火器的运送液氧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氧区 6.液氧区每天应测定一次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且不得超过21%。 7.液氧区域内施工检修作业必须保持良好通风,防止明火和其他激发火源。液氧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禁止穿尼龙、化纤衣服,禁止使用铁质工具或其它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8.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设备。 9.储存、补充和切换液氧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的排送,防止因磨擦引起爆炸。 10.液氧设备系统检修、运行操作工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如果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11.液氧区检修需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对工作区域氧气含量进行测定,氧含量不得高于23%。 12.若发生泄漏情况,工作人员应立即疏散周围人群,并汇报上级。同时穿戴好防冻伤防护服和呼吸器,用清水检查漏点,并做好标示,尽快堵漏,切断泄漏源。

二、液氧充装的安全管理 液氧充装是指对液氧用户汽车槽车的充装。液氧的充装关系到充装单位、用户及道路交通、公共场所的安全。因此,把好液氧充装安全关。液氧充装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1.加强对用户汽车槽车的安全检查 (1) 对用户汽车槽车随车必带的证件和资料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 a.汽车槽车使用证。 b.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槽车准驾证。 c.押运员证。 d.汽车槽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e.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 f.运行检查记录。 g.汽车槽车装卸记录。 (2) 对用户汽车槽车的安全附件,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a.安全阀 b.爆破片装置 c.液面计 d.压力表 e.装卸阀门 f.车用灭火器 g.导静电接地装置 (3) 对用户汽车槽车的漆色、字样、标志进行检查: a.罐体颜色 b.字样、字迹 c.环形色带 d.图形标志 e.危险品标志 (4) 严格执行“七不充装”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充装单位不得充装: a.汽车槽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b.汽车槽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c.汽车槽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规定的。 d.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车携带的。 e.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槽车,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已投入使用的不能判明上次充装介质的。 f.余压不符合规定的。 g.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的。 2、充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汽车槽车安检合格后,应按指定路线,低速行驶进入充装工位。 (2)汽车槽车进行工位后,发动机必须熄火,并使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的应加防滑块。 (3)封闭四周道路并挂警示牌,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通行。 (4)挂接专用安全接地线。 (5)充装现场及槽车操作箱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连接充装尾气排放装置对罐内余气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应采用高空放散,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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