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
儿童姓名: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身份证号:
因父母在北京市西城区工作居住,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需要在接受义务教育。
特此证明。
经手人:
固定电话: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