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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心城区供水水质报告

上海市中心城区供水水质报告
上海市中心城区供水水质报告

上海市中心城区供水水质报告一、管网水4项指标

二、常规42项指标

三、非常规64项指标

备注:

(一)上海市供水水质监测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二)上述供水水质监测值系中心城区各水厂供水水质平均值,由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监测站提供。

(三)按照国标规定的检测频率,每半年一次公布非常规64项指标。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2012-07-03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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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衔接:

http://222.66.79.122/BMXX/default.htm?GroupName=供水水质

上海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活动及其卫生监督管理。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对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进行储存、加压,再送至用户的供水设施。 本办法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以下简称“清洗消毒单位”),是指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日常清洗、消毒工作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人员,是指进入二次供水设施内部,进行清洗消毒的专业工作人员。 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卫生备案 第五条(备案机关) 清洗消毒单位应当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第六条(备案提交资料) 清洗消毒单位申请备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上海市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单位卫生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1);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卫生管理制度; (四)清洗消毒操作程序; (五)备案场地布局图; (六)清洗消毒从业人员一览表(含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附件2); (七)清洗消毒相关工具、用品一览表(附件3); (八)遵守有关卫生法规,确保消毒质量和接受监管的承诺书(附件4)。 第七条(备案办理时限)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资料齐全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清洗消毒单位予以备案,并出具书面《上海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卫生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并限期整改。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 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示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 4.1.2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上体中盐分的地区。 4.2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5.1 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监督。 5.2 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5.3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5.4 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 水质监测 6.1 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6.2 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

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山东方大公司供水管路改造维修工程 施 工 措 施 施工单位:山东方大安装公司六项目 编制日起:2012-7-

第一节编制依据 山东方大工程有限公司供水管网改造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以下资料及相关信息组织编写: 1.《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 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4.《埋地塑料排水管道施工》04S520; 5.《柔性接口给水管道支墩》03SS505; 6.《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01); 第二节工程概况 我单位根据上述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单位多年的施工实践,由具有丰富施工实践经验和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而成。 本工程为改造工程,目的是更换原有锈蚀堵塞配水支管,水压满足要求,将水表以至室外集中设置。 本工程设计水表前采用PE管,电熔或热熔连接,水表后采用PPR管,热熔连接。室外保温材料采用硬聚氨酯泡沫塑料。 第三节总体部署 施工安排:按先深后浅,先外后内向中部集中,先地下后地上,先复杂后简

单,同时安排,占满空间,占满时间,充分发挥机械施工优势,详细制定落实工、料、机进场计划,优化施工顺序和工序安排施工。 基本施工顺序: ⑴管沟开挖施工 ⑵管道施工 ⑶检查井施工 第四节施工组织体系 根据本工程空间小、施工分散、、施工现场狭小等特点,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配备各职能部门,做到准备充分,人员充足,相互协调,团结协作,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选用实力强、经验多、管理严的施工队伍。 1、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年龄岗位职责 1 程志军53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 高绍勇56 项目书记技术总负责 3 王兆玉42 副经理现场指挥 4 肖丕东32 副经理现场安全工作 5 苏锋32 副经理质量管理 6 康红琴31 技术员技术资料 7 葛乐根35 队组长队组全面工作 8 蒲尧27 安监员现场安全监督 2、施工队伍安排 现场指挥班组长:1人 管道工:6人壮工:4人 3、安全保证措施

水质检测管理细则

水质检测管理细则 编号:GZCG-J2016 编制:生产技术部 审核: 批准: 2016年03月20日发布2016年04月01日实施贵州水投水务岑巩有限责任公司水质检测中心

水质检测管理细则目录 1、水质检测人员工作职责 2、化验室日常内务管理规定 3、数据处理管理规定 4、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5、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6、理化分析室操作规定 7、稀释硫酸操作规定 8、事故分析及处理规定 9、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10、仪器故障处理办法 11、化验人员受伤处理办法 12、化验人员中毒预处理办法 附 1、高压蒸汽消解锅的操作规定 2、烘箱使用操作规程 3、蒸馏水器的操作规程 4、架盘天平操作规程 5、电子天平操作规程 6、HI9370型便携式余氯比色计操作规程 7、7230型分光光度计操作规程 8、PHS—3S酸度计操作规程 9、H-STZ浊度仪操作规程 10、恒温水浴锅操作规程 11、LKH—150B生化培养箱操作规定 12、化验室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与检查表

贵州水投水务岑巩有限责任公司水质管理作业指导书【1】 水质检测人员工作职责 1. 依据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结合化验中心现有仪器设备﹑人员数量﹑检测环境等条件,制定本工作职责。 2.目的 为加强水质管理,明确各班组水质检测工作职责。 3.水质检测工作职责 3.1净水班组水质检测工作职责 净水班组负责夜间18:00至早上7:00水质检测工作, 检测水样为水源水﹑沉淀水﹑清水库﹑出厂水;检测项目为色度、浑浊度、嗅和味、溶解氧、PH、余氯、耗氧量;检测频率耗氧量为每2小时检测一次,其他项目为每1小时检测一次,并填写相应表格. 净水班组各生产工序应相互协调,树立“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思想,严把质量关,检测数据发现异常时,要及时上报解决, 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3.2化验中心水质检测工作职责 3.2.1.每小时水质检测工作职责 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17:00,检测的水样、项目、频率同于上述净水班组内容。 3.2.2.每天水质检测工作职责 3.2.2.1原水:水位、流向、水温、色度、浑浊度、嗅和味、氯化物、总硬度、肉眼可见物、PH值、氨氮、耗氧量、细菌总数、溶解氧。 3.2.2.2出厂水: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氯化物、总硬度、氨氮、耗氧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 3.2.3.每旬水质检测工作职责 负责对管网水的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耗氧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每旬一次检测。 3.2. 4.每月检测水质检测工作职责: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 容: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puality GB5084-2005 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 批准2006-11-01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容与适用围 1.1 主题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 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某市政供水管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第一章编制依据及原则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特点 第三章施工总体目标 第四章施工部署 第五章施工准备 第六章施工总进度计划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布置 第八章施工测量 第九章土石方施工 第十章构筑物施工 第十一章道路 第十二章设备安装 第十三章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第十四章工期保证措施 第十五章施工协调管理 第十六章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七章管线保护方案及措施 第十八章季节性施工和成品保护措施

第十九章四新技术应用及成本管理 第二十章服务与保修及档案资料管理 附表四: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五: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原则 1.1、编制依据 由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某区水厂扩建项目北部新城供水管网一期工程》及相关答疑。 由工程集团某市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招标图纸。 我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调查咨询资料。 根据某区北部新城供水管网工程所处位置、环境,结合我公司现有机械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及施工技术力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某市市建筑管理条例》 ISO9001:2000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我司《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 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安全检查标准。 2002年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地下水水质标准

地下水水质标准 1 引言 c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 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 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 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 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表2 6.3.4 按式(1)和式(2)计算综合评价分值F。 式中:-各单项组分评分值Fi的平均值; Fmax-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中的最大值; n-项数

上海市供水管理机构

目录 供水行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1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2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10 上海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15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 21 上海市供水调度、水质、贸易计量管理规定 30 上海市供水管理处机构职能 37 上海市供水管理处机构设置 38 供水行业热线电话 45 中心城区自来水公司及其服务中心 46 供水行业主要服务窗口 47 自来水价格 49 深井水价格 50 排水费收费标准 51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52 网上受理项目名称 53 用水计划的核定审批 54

供水行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市供水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 《上海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 《上海市供水调度、水质、贸易计量管理规定》 《城市供用水合同(民用)》 《上海市节水型机动车清洗设施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1996年6月2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6年6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供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发展供水事业,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原水供水、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水务局所属的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水务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供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供水范围内的供水管理,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水务局应当根据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全市供水发展规划,经市城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本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本市实行有利于供水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鼓励供水和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善水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92 代替GB5084-85 (1982年1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82年10月1日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引用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J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标准分类 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 4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4.1.1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 4.1.2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4.2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5.1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5.2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5.3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5.4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水质监测 6.1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6.2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COD)、氧化物、三氯乙醛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 6.3本标准各项目的检测分析方法见表2。

供水管网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版)

吴江区农村低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二批14标:平望镇平安村、联合村低压 供水管网改造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郭继明 审核:姚烨 审批:黄振华 编制单位:吴江市双龙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七年四月八日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B.0.1工程名称:平望镇平安村、联合村低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编号:B.0.1- 第五版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第一章编制说明和依据 (4) 第二章工程概况 (5) 第三章工程特点与施工条件 (17) 第四章施工组织与管理 (19) 第五章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30) 第七章施工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 (74) 第八章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74) 第九章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80) 第十章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86)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施工措施措施 (90) 第十二章工程成本节约措施 (94) 第十三章主要施工机具装备计划 (95) 第十四章劳动力安排计划 (96) 第十五章备案验收与回访保修 (97) 附表1:施工临时用地计划 (118) 附表2:施工总进度计划 (120)

第一章编制说明和依据 第一节编制说明 1、本施工组织设计是为吴江区农村低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组织施工、技术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所提供的指导性文件。根据对人员、机械、材料、环境的调配、质量要求、进度安排等方面统一部署的原则,严格按照工程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2、根据本工程设计特点,功能要求,本着对业主资金合理利用,对工程质量高度责任感,我们的编制原则是“经济、合理、优质、高效”。 3、公司高度重视本供水管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经理带领准备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组成方案编制专业小组,采用“对比优化,博采众长”的编制思路,力求本方案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第二节编制依据 1、编制依据 1.1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吴江区农村低压区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图及技术规定; 1.2公司现有的技术装备、技术素质、质量安全体系程序文件、工程经历等自身条件; 1.3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实际踏勘获得的资料和数据; 1.4建设单位提供的管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5相关的劳动、材料、机械定额; 1.6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及江苏省颁发的相应的规程和文件: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0-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1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GB50141—2008);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6); 《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01——200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工艺用水分类

第六章工艺用水 一、工艺用水分类及标准 1.工艺用水分类 药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水统称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分饮用水、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等三类 二、工艺用水的水质标准 1.饮用水 饮用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具体标准要求见表6-1。 2.纯化水 纯化水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纯化水水质应符合《中国药典》(1995年版)1998年增补标准。详见P79。 3.注射用水为纯化水经蒸馏所得的水,水质应符合《中国药典》(1995版)的注射用水标准。详见P80。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85)表6-1 序号项目标准

感官生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2混浊度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3嗅和味不得有异嗅、异味。 4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5Ph 6.5~ 8.5 6总硬度(以碳酸钙计)450mg/l 7铁0.3 mg/l 8锰0.1 mg/l 9铜 1.0 mg/l 10锌 1.0 mg/l 11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02 mg/l 12阳离子合成洗涤剂0.3 mg/l 13硫酸盐250 mg/l 14氧化物1000 mg/l

15溶解性总固体 毒理学指标 16氟化物 1.0 mg/l 17氰化物0.05 mg/l 18砷0.05 mg/l 19硒0.01 mg/l 20汞0.001 mg/l 21镉0.01 mg/l 22铬(六价)0.05 mg/l 23铅0.05 mg/l 24银0.05 mg/l 25硝酸盐(以氨计)20 mg/l 26氯仿60m m 27四氯化碳3m m 28苯并(a)芘0.01m m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2010修正)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2010修正)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0.09.17 【实施日期】2010.09.17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1996年6月2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6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2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9

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供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发展供水事业,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原水供水、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水务局所属的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水务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供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供水范围内的供水管理,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水务局应当根据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全市供水发展规划,经市城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本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本市实行有利于供水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鼓励供水和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

供水管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供水管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2、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担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并经过安全培训。 4、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应配设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备上岗资格证书,质量员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操作证书。 5、工程开工前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以及涉及其它地下管线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深沟槽、深基坑开挖工程;(3)与其它管线交叉作业的工程;(4)与其它管线相邻需要保护的工程;(5)需要进行爆破的工程。 6、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安全培训记录。 7、施工单位必须每天组织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

二、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场地周边要有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施工提示标志及撤水等作业标志。施工时要设置警示护栏、警示标志牌,要求安全区在10平方米以内护栏不少于2个,每增加10平方米相应增加护栏2个。重要路段必须设全封闭围挡。 2、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3、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并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过路时要增设人行通道和便桥等安全防护设施,交叉路口要有专人看守。夜间施工必须两侧设置警示灯,施工人员工作服要有明显的荧光警示作用。 5、车辆、施工机械、物料应当按照现场情况整齐、规范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材料和机具设备应分类堆放整齐,并应设置围挡防止倾倒和塌落。材料堆放不得侵占施工现场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设施。 7、现场施工工棚的搭建要合理,注意安全,避免雷击及车辆行驶所带来的危险,工棚内配电应使用护套线缆规范敷设并设保护装置。工棚内必须设置灭火器,每20平米面积至少配备8公斤干粉式灭火器一个。 8、建设单位在进行地下管线建设时,应当按设计要求在地下管道上方沿管道走向设置标明管线性质和所属单位

供水水质管理实施细则(运管中心)

供水水质管理实施细则履历表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原水水质管理 第三章制水水质管理 第四章管网水质管理 第五章二次供水水质管理 第六章水质应急处臵 第七章水质信息报送 第八章其它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2013修订版)和《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7)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和法规,为确保上海城投供水水质符合并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各项指标要求,满足上海发展及市民需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范围内供水企业(包括城投原水公司、制水分公司、供水分公司、浦东威立雅等)的水质管理与检测活动。供水水质管理涵盖原水及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服务的全过程,包括对原水、过程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以及二次供水用户受水点全过程的管理与检测。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供水水质实行三级管理四级检测制度。三级管理为水厂(含原水厂)、供水企业、集团公司,四级检测为车间小化验、水厂大化验、供水企业、集团公司。 (二)三级管理主体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水质工作全面负责。设立专门水质管理部门进行水质检测和水质管理,制定企业的水质目标和工作计划,实行严格的企业自检和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与接受上海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定期检测

和临时抽检,将“提高水质,优质服务”作为供水企业的永恒主题。 (三)运管中心主要负责生产运行管理中原水、制水、输配、服务全过程的动态水质管理,密切关注运行中的水质变化,指导原水预处理及水厂制水工艺优化,水质参数调整以及管网水质优化控制。协调各供水企业对突发水质事件的处理。制定水质考核指标和水质考核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水质报表,对水质数据进行审核、整理、统计、分析。监管新水厂、泵站、新排管道的冲洗通水并网和“三定”冲洗。监管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管理,协助处理用户水质投诉和水质事件。 (四)原水公司主要负责青草沙水库原水、陈行水库原水、黄浦江松浦原水、临江备用水源以及原水输水管渠水质管理和水质检测。对管辖区的水源地进行力所能及的管理和巡视,建立取水口附近及库内水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做好原水渠道的水质管理,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处理。 (五)制水分公司主要负责从水厂进水到出厂水制水全过程的水质管理和检测。包括水质质量的控制,净水原材料质量控制,水质化验室质量控制,制水工艺控制,制水全过程水质在线监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供水分公司主要负责水厂、泵站等调节构筑物的输配出水至用户笼头水区段内的水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网和二次供水水质管理制度,配备水质管理员和应急处臵队伍,对管网水质进行全过程监控,定期对管网进行三定冲洗,确保新排管道水质合格后并网。负责热线反映的用户水质问题投诉处理,重大水质事件及时上报。

海水水质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和控制海水污染,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其他海洋资源,有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7-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所改变: -(海水水质分类,由三类改四类); -(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 -(增加了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的规定); -(增加了海水水质分析方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海洋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CD 551463 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 Sea water quality standard 代替 GB3097-82 1 主题内容与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海洋调查规范海水化学要素观测 HY 003-91 海洋监测规范 海洋调查规范海洋水文观测 GB7467-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85-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11910-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11912-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3192-91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11895-89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海水水质分类与标准 海水水质分类 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 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92 代替GE 5084—85 (1982 年 1 月 4 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82 年10 月 1 日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J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标准分类 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 一般为200- 500M 3/亩.。 4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 4.1.2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水质监测 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

市政给水管网安全文明施工项目专项方案样本

市政给水管网安全文明施工项目专项方案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资料 第二分册 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市**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部 20 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编制依据3 三、工地整体容貌3 四、安全施工管理4 五、文明施工管理10 六、现场办公布置11 七、场具、料具管理11 八、环境卫生12 九、综合治理14 十、消防15 十一、分项工程文明施工针对性措施16 十二、文明施工奖励制度20 十三、施工总平面图附图20

一、总体工程概况 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市,工程名称为**市**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管网土建施工)。 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为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质量等级为合格,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 3、工程规模: (1)本工程为市政给水管网,总长度67674m;分为6号路、7号路、9号路,10号路、11号路、14号路、27号路配水管网;东冲大道、高铁大道、环西线、黔南大道、站前环线、长铁大道配水管网。 (2)由于各不同项目建设单位,不同施工单位,对于管网敷设需要各建设单位,各施工单位对接协调施工,特别是现场新建道路滞后,管网敷设存在延期,需要道路建设基本完成方能进行管网敷设。 二、编制依据 本方案的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设施是依据《**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文件汇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建设工程现场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三、工地整体容貌 1、在工地项目部右侧挂八牌(工程概况牌、组织网络牌、文明施工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等)以及安全生产公约,施工现场“五要”“十不准”等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纪律制度。左侧设置“四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现场区域卫生包干图、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门旁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所有施工主要道路均浇捣C10砼作硬底化处理,路边设置连续排水沟。 3、工地出入口设置用砼浇捣的宽300mm,梁400 mm沟槽围成3米宽,长5米的矩形洗车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所有驶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 4、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仓库、料场、临时水管以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建筑材料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摆放。 5、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自来水公司水质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水质管理制度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水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确保我司供水水质符合GB5749-85标准之规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水质监测和水质管理工作由总工办化验中心具体负责,水质执行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第三条公司水质合格率执行建设部对国家二级城市供水企业考核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8%以上,其中大肠杆菌群不得检出。 2.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6.6%以上。 其中(1)管网水细菌合格率98.5%; (2)管网水大肠菌合格率98.5%; (3)管网水余氯合格率98%; (4)管网水浊度合格率96%; (5)其余26项合格率92%。 第二章水质检测和水质报告制度 第四条严格水质检测制度。 公司内部实行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即班组自检、水厂化验员监测和化验中心抽检的三级检测体系。并实行公司检测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各水厂化验员在业务上接受总工办化验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1.班组自检:制水值班人员对原水、沉淀水、滤后水和出厂水浑浊度,出厂水游离余氯以及加氯量每小时测一次,并将沉淀池出口水浊度控制在10NTU以内,滤后水和出厂水浊度控制在2NTU以内。出厂水游离余氯一般情况:夏季控制在0.4-0.6mg/L,冬季控制在0.3-0.5mg/L,特殊情况下接受化验中心的指令,调整加氯量。坚持生物(养鱼)法观察原水水质,正确填写值班原始记录。同时接受水厂化验员的监督监测和指导工作,确保出厂水水质符合要求,严禁不合格水出厂。 2.水厂化验员检测。监督检测生产班组对生产过程中的水质监测情况,协助值班人员把好各净水构筑物单元的水质关。水厂化验员应按总工办化验中心要求的检测内容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真实而正确的填写化验员原始记录。 3.化验中心抽检。根据国家GB5749-85标准规定和行业要求的监测内容和检测频率,结合我司的水质特点进行水质监测。并不定期的对各水厂水质、管网水水质进行抽样化验。 4.接受市防疫站对我司水质的监督监测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严格水质报告制度 1.生产班组每日将余氯、浊度等检测结果报告厂化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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