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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

论网络谣言之起因

何为网络谣言?曰:网络使用实体运用个人网站、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传播没有确切根据的信息。

那么网络谣言为何会兴起呢?下面是我的一些看法:

从公众方面有如下几点:

⑴公众对知情权的追求。当发生一件重大事件时,由于传统媒体的不作为或者没有及时跟进,使得一些低门槛、四通八达的网络环境里小道消息迅速传播,从而造成谣言的泛滥。再加上一些人对小道消息、谣言缺乏判断,为谣言的传播推波助澜。

⑵中国的网民易受简单化思维的主导。人们有时会片面的理解信息,从而使该信息失真;再加上这些信息被一次次的修改、转帖,使得信息错上加错,引发谣言。

⑶中国人们的从众心理。当一个消息被人转帖时多次时,便会引起人们的围观,然后围观者越聚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扩大谣言的传播范围。

从发布者的方面分析如下:

⑴网络传播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人们发表信息较为随便。大多数人认为网络是虚拟的,可以随便的发表信息。例如有人通过入侵政府的网站发布“某某地将发生地震”的虚假信息。

⑵谣言发布者为了增加谣言的可信度往往会点出“……专家称”、“权威人士称”等,以增加谣言的可信度,而由于人们对权威者的附和,往往不加思索的转帖,使谣言泛滥。

⑶发布者有时会利用人们的爱国心理。有的谣言在最后呼吁“为了祖国,为了人民请把这个消息转发给多少多少个人”、“如果你是一个中国人请转发”等,而人们为了表现自己的“爱国之心”自然是大转特转。这无疑加剧了谣言的传播。

从媒体的角度分析如下:

⑴众多媒体的时效性无法保证,中间的这段时间恰恰给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

⑵一些媒体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发现谣言时,不仅不去澄清,反而推波助澜!使谣言大肆横行。

⑶由于现在的传统媒体大多为政府控股,而政府的公信力的下降,导致人们对政府的怀疑,不相信传统媒体给出的解释,使谣言无法在短时间内快速消除。

这就是我对网络谣言的一些看法。

网络传播的效果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39427587.html, 网络传播的效果研究 作者:龙春晖 来源:《新闻爱好者》2010年第22期 摘要:媒介效果研究作为传播研究的意义和目的所在,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本文主要以迅速蹿红网络的“贾君鹏事件”为样本,从中介变量的四个因素来分析贾君鹏事件走红的原因。此外,还从网络受众特点出发,通过对于网络时代受众的使用与满足的分析,浅谈网络文化。 关键词:中介变量媒介类型传播内容受众使用与满足 传统的效果研究分为受众研究、内容研究和效果分析三个部分。效果研究总是在传送端(媒介)和接收端(受众)之间不停钟摆。中介变量概念的引入使得效果研究逐渐从对传播两端(传播者和受众)的研究转向在传播流动过程中起过滤或折射作用的中间因素的研究。中介变量概念是对于影响传播效果因素的重新划分,增加了效果研究的科学性与开放性,研究者可以随着实证研究的不断进行,补充和丰富中介变量的内涵。此外,传播研究中历来都很重视对于受众的研究,受众是传播的终端,是传播效果的重要意义载体。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效果研究不断深入,新的领域的受众研究会备受青睐。以下则以迅速蹿红网络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事件为例,从中介变量和网络时代受众的使用与满足两个角度来做分析。 “贾君鹏事件”简介 2009年7月16日,百度贴吧·魔兽世界吧发表了一篇题名为《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帖子,文章内容只有“如题”两字。短短五六个小时被390617名网友浏览,引来超过1.7万条回复,并在接下来的一天时间内吸引了710万点击和30万回复,被网友称为“网络奇迹”。这起迅速蹿红网络的“神奇”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影响由互联网扩大到现实生活。《华西都市报》报道称这起网民的集体狂欢是800名打工者为“饭钱”制造的“假”货,其实质是一起人为的网络策划事件,也可以叫做网络炒作或是网络营销。“贾君鹏事件”产生这样强大的涟漪效果可能是策划者也始料未及的,让人不得不感叹网络力量的强大。 “贾君鹏事件”虽然是一起人为的策划事件,是一次蒙上了“网络恶搞”面纱的营销活动,但是 该事件从网络恶搞成功走向网络营销,其中的原因很值得我们深思。将“贾君鹏事件”视为一次网络世界的传播事件,就从中介变量概念的四个方面以及网络时代受众的使用与满足来分析它成 功的原因。 中介变量的作用 中介变量是指那些在大众传播刺激和受众反应之间的中间因素,是在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 而又对因变量有影响的处于因果序列中间的因素。顾名思义,中介变量之所以谓之“变量”,是因

浅谈网络谣言

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 关于网络诽谤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 危害 威胁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 网络谣言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2011年3月,在日本发生特大地震后仅一周,中国多地发生群众抢购食盐的事件,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则“食盐能抵御核辐射”的网络谣言。“抢盐”闹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甚至闹成了国际笑话,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给国家形象造成了损害。 网上谣言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网络谣言颠覆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使事情真假难辨,甚至黑白颠倒,进而给网民造成巨大的思想混乱。本来,雷锋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位爱憎分明、助人为乐、艰苦朴素的道德楷模,但“立二拆四”及“秦火火”却在网上散布“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6元钱”等谣言,故意损害雷锋的形象,使未经历过雷锋年代的年轻人不置可否。 网络谣言也对网络低俗文化流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互联网上的乱象之一就是低俗恶毒文化流行,著名的如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等,尔玛公司及其骨干员工就是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的网络推手。网络谣言严重侵害公民切身利益。尔玛公司常常把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的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中伤,使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

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

张铮凌争: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 作者:张铮凌争文章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日期:2015-07-28[摘要]本文探讨了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演化机理,分析了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并尝试为政府治理此类谣言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责任政府;社交媒体;谣言治理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5)04-0112-02 [收稿日期]2015-07-05 [基金项目]2012年度吉林大学基础业务经费学科前沿和交叉项目(201204028);2014年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4ZZ037T) [作者简介]张铮(1980-),河南郑州市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凌争(1991-),河南郑州市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快速转型期,日益增多的突发事件成为各种利益纠纷与矛盾冲突的综合反映,构成了对当今社会的重大挑战。其中,突发事件中谣言传播更是对事件的解决、政府形象、社会秩序等构成重大威胁。《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3)》对3115个有效样本的分析显示,平均约有7.87%的突发事件中曾出现过谣言,[1]据人民论坛统计,有95.1%的受访者支持网络谣言治理[2],因此,如何回应突发事件中谣言,维持社会秩序,是政府承担的重要责任。 造谣者传播谣言,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传统方式传播、网络传播。在传统方式下,突发事件中谣言通常以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为主要方式造谣者,没有媒介话语权,谣言的影响力呈现“中间大四周小”趋势,以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地域谣言影响力大,向四周扩张过程中逐渐衰减。当谣言被识破后,其影响力在人群中逐渐衰减,谣言对社会各领域的消极影响大大降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突发事件中通过网络传谣言的比例大大增加。造谣者利用网络传播谣言,是看重了网络的传播特质:网络空间不受地域、通讯限制,并基本不受媒体控制,加之其链式传播的特征,能够使谣言影响数量更多、范围更广的民众。 网络谣言对我国政府传统治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对网络谣言的监管和治理略显滞后:一是缺乏谣言收集制度。突发事件中谣言很多,但从反馈看,政府部门往往在谣言产生传播效果若干天后才给予回应,对谣言的收集工作可能不到位;二是缺乏网络谣言的分析与研究机制,哪些谣言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哪些谣言需要重点关注应对;三是缺乏网络谣言上报机制,即政府内部性回应出现问题,许多政府领导甚至都不知道谣言的出现,即使谣言产生上报,可能在上报过程中被压制。

网络谣言

有效监管:让网络谣言不再飞 2012年04月06日14:32 来源:《中国教育报》 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常常引发“蝴蝶效应”,它传播范围广,速度惊人,是网络时 代引起社会动荡与危害公共安全的重要动因。 网络谣言的传播,给公众、社会公共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 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造成极坏影响,也使一些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好的诤言陷入“沉默的螺旋”。 在网络社会,由于人们利益的多元化和诉求的多样性,由于网络语言的便捷性、 匿名性和开放性,网络必然成为人们交流和炒作、宣泄和攻击对手的“天堂”,于是, 网络谣言便在网络的传播中诞生了。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常常引发“蝴蝶效应”而危害 社会。网络谣言是网络时代引起社会动荡与危害公共安全的重要动因,必须加以管控。网络谣言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坏影响 网络谣言是在网络社会环境下,网络使用者以网络这一特定方式向社会传播未经 证实的事件、人物或问题的信息。网络谣言的传播范围广,速度惊人。当前网络谣言 的传播方式主要有各类网络论坛和社区传播、电子邮件传播、QQ等网上聊天工具传播、微博传播等多种多样传播手段和传播渠道。 网络谣言依托互联网传播具有鲜明的特征。 一是传播的匿名性。在当前互联网管制状态下,在网络上传播信息的主体身份被 隐藏,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的社会责任感削减,消释了现实 社会道德约束的力量,弱化了世俗道德规范的制约,使谣言传播者疯狂地张扬自我的 欲望。 二是传播的便捷性。网络的便捷性为网络谣言提供了催化剂。信息时代的互联网 络变成了“地球村”,网民可以在极短时间内简单、迅速地将所浏览的信息复制或转发 给成千上万的受众,各种不真实的信息也瞬间传遍世界。网络谣言在网络中呈“发散式”传播和扩张。 三是传播的开放性。信息资源在网络上的互联互通性,使网上信息及时地让所有 网络用户共享,网络谣言必然借助开放的网络引起“蝴蝶效应”而传遍全球。 毫无疑问,网络极大地改变了社会舆论的传播载体。据统计,目前我国网民已达 5亿多人。在网络群体中,每一个网民都是这一虚拟空间的“国王”,他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在法律规范滞后的情况下,骗局与谣言充斥网络。台湾日前公布了 网络10大罪状的民意调查,其中就有网络谣言。网络谣言的杀伤力不亚于黑客与电脑病毒。与传统的传媒舆论相比,网络舆论对国家安全和社会人心影响巨大,如近一段 时间网上散布的“保定再现非典”、“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武汉大 三女生求职时被割肾”等谣言,虽经查证均属编造,并使造谣言者得到惩处,但它扰乱

网络谣言传播

网络谣言传播 谣言是最古老的大众传播媒介。 谣言的历史可谓久矣。先秦时代的《察传》一文曾生动地描绘了谣言传播的奇景:故狗似獗,獗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2 谣言中外皆不能幸免。1981年,美国首屈一指的日用消费品制造公司――宝洁公司每个月都要接到成千上万个电话,因为外面谣传宝洁 公司为了生意兴隆,与魔鬼缔了约,将其利润的百分之十交付给一个 信奉撒旦的教派。这个谣言引发了一场特殊的星球大战,形形色色的 宗教组织纷纷出场,到处宣扬抵制刊有这个不祥印记的商品。3 1966年,法国北部鲁昂市谣传该市一家遐迩闻名的服装店是贩卖白人妇女的诱饵,于是威胁的电话纷至沓来,无论女经理如何辟谣,也无 济于事。最后她不得不放弃斗争,离开该市,一走了之。4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接触到谣言。八十年代物价不稳定的时候,不时风传某某商品要涨价。人们闻风而动,出现了囤积火柴、食盐的 笑话。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谣言又多了一种传播途径――那就是跨越国界与地缘的英特网。 在网络上,人人都是消息传播者,过去被排拒在媒体之外的小道消息、八卦、耳语,如今可堂而皇之的公开传播。因为英特网的传播特点, 谣言的发展达到了极致。无论从复制的速度和规模来看,谣言的发展 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峰值,其杀伤力也更为强大。网络匿名、自由和 交互的特点为网民提供了隐藏身份,不必显示任何社会责任感的机会,使得躲藏在网络背后的芸芸众生,没有了面对面的尴尬和法律的顾忌,各种不健康的心理垃圾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上进行倾泄,于是,网络成 了谣言丛生的地方。

以下是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真实故事,为防再有人受骗,请将这封信传给你所认识的人......。类似这样的电子邮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作者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一封。 目前世界网民已达3亿人,越来越多的人即将上网。不过在法律规范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情况下,骗局与谣言充斥网络,其杀伤力已不下于黑客与电脑病毒。有人因此破财、失身、信誉受损、生活饱受干扰,甚至网络也被利用成中伤对手的舞台…… 网络中最广为人知,受害最深的大谣言,当属肯德基炸鸡。当肯德基炸鸡是用基因工程在大桶中培育的快速成长的无头鸡的电子邮件谣言在世界各地传送时,可以想象,这对肯德基是一个多么大的名誉打击。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人对这类耳语一笑置之,并不会信以为真。但研究显示,大多数人甚至很多高级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却在网络世界中抱有一种不妨信一次或这很难令人相信,但却值得一试的心态。 在美国也有很多专业人士被骗的例子。如网络上一篇广为流传的电子邮件:微软公司拟与美国在线进行一种电子邮件资料测试,如果你把这封信转寄给朋友,你就可以获得245美元的回馈;而你的朋友再将信件转寄出去,你又可得243美元........一名在纽约工作多年的财经记者与德州财务公司一名博士级专业人士,分别将此信寄给多名亲朋好友,他们推荐说,这是非常专业的好朋友寄来的信。但是3个多月过去,他们一毛钱也没有收到。 更可怕的是,在长期的网络虚拟社会中待久了,很多网友每天有谣言饥渴症状,每隔一段时间,他们都现出十分难受的神情,希望网上出现够份量的谣言,如同吸食海洛因,有了瘾,定期必须吸食一些。 网络谣言的破坏性和危害是巨大的。台湾日前公布了一项名为网络10大罪状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网络外遇、垃圾邮件、网络谣言、网络上瘾症、网络色情、网络并发症、网络赌博、网络购物狂、网络疏离症、网络假民主为网络10大罪状。

关于网络谣言治理问题的思考

关于网络谣言治理问题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政府和社会都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针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信息公开,加大技术投入,提升网民素质等多方面完善措施,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在网络舆论环境。 关键词:网络谣言;问题;治理; 中图分类号:TN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的方式也在发生着改变,人们足不出户便可以通过一台电子设备接收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这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给人们日常生活的有序进行埋下了隐患,网络谣言便是其中之一。 谣言作为社会舆论的一种正常现象,自有人类社会开始便一直存在。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则为谣言的传播带来了“蝴蝶效应”。无不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如何有效防治谣言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关于网络谣言的治理,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取得了一定的防治成效,然而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为此笔者根据我国的国情,并结合国外的治理经验,就如何治理网络谣言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健全法律法规,为网络谣言治理提供法律上的充分保障 为有效治理网络谣言,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健全相关法律法

规。美国先后颁布了《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等约130项对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日本政府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契约法》等专门法规来处置包括谣言在内网络违法行为。韩国印度等国家也为治理网络谣言,颁布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对于我国来说,虽然刑法内已有关于惩治网络谣言的相关内容,而且还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法规。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够完善,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时代要求。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相应认定标准和处罚施,一些条文规定的原则性较强,无法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三是我国对造谣者的惩处力度较轻,刑法中明确规定以刑事犯罪的方式定罪,然而现实中多采用警告、罚款、拘留等较轻处罚。 针对以上问题,第一要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根据互联网现实发展的变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增强法律规范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更加具体的法规及实施细则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第二,要明确执法主体,确定相关部门的执法权限、执法资格和执法范围,避免令出多家产生权力交叉,造成不能及时执法甚至产生监管盲区。第三,建立完善的程序机制,加强互联网管理,提高执法力度,确保对造谣者能够有效追究。同时,根据实际的危害后果确定相关责任人的罪行,并采取相适应处罚标准。 二、建立健全辟谣机制,确保正确信息充分及时公开

网络谣言 英语作文

互联网谣言 1.近年来网络上谣言盛行 2.这种现象造成的危害 3.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Online Rumors No one can have failed to notice the fact that Internet rumors have been a grave problem confronting us. Groundless allegations flood the Internet. Taking a look around, we can find examples too many to enumerate: scandals of both famous and unknown people, fake forecast of earthquakes and the like. Internet rumors will definitely result in severe consequences if we keep turning a blind eye to them. First and foremost, made-up scandals directly infringe upon citizens' rights, affecting their daily life and ruining their public image. Besides, the dissemination of such rumors as those about social or natural disasters causes panic and disorder among society. Last but not least, the spread of rumors on the Internet will undermine the credibility of the net to such a degree that people will no longer trust it in the future. Given the seriousness of this problem, effective steps must be adopted before the situation deteriorates. First, it is imperative that laws and regulations be enacted and executed to stop the production and transmission of Internet rumors. For instance, real-name system should be introduced as soon as possible. Secondly, people should be educated to identify and reject groundless allegations. With severe laws and a conscious public, it will only be a matter of time for Internet rumors to be eradicated. For one thing,the advanced network technology has provided people with such conveni ent communication tools as BBS, Microblogs, QQ, and e-mail, which will promote the spread/ diffusion of rumors.

网络传播的优势与劣势

网络传播的优势与劣势 网络传播是以全球海量信息为背景、以海量参与者为对象,参与者同时又是信息接收与发布者并随时可以对信息作出反馈,它的文本形成与阅读是在各种文本之间随意链接、并以文化程度不同而形成各种意义的超文本中完成的。有人认为,,“网络传播” 是近年来广泛出现于传播学中的一个新名词。它是相对三大传播媒体即报纸、广播、电视而言的。网络传播是指以多媒体、网络化、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国际互联网络,也被称作网络传播,是现代信息革命的产物。 我认为所谓网络传播其实就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在网络传播中的信息,以数字形式存贮在光、磁等存贮介质上,通过计算机网络高速传播,并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网络传播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的目的。网络传播的读者人数巨大,可以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 网络传播有以下优势:信息多元化:表现形式立体化(网络新闻以互联网为基础,借助先进的传输技术,在新闻传播内容、形式、结构及便于阅读等方面,都很好地发挥了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收到了较强的立体化的新闻传播效果):传播互动化(信息传播的双向互动,是网络传播的本质特征和社会意义的集中所在。报纸、广播、电视作为本世纪内的主体传媒,恰恰在这方面相形见绌。双向互动式传播具有三个重要特征:信息的传者不再享有信息特权,与受众一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交流伙伴;网络用户不仅可以平等地发布信息,还可以平等地开展讨论与争论;舆论监督功能在网络振荡中不断放大,具有无比的威慑力量。互动式传播内含着天然的民主亲和力与自由召唤力,从而构成了对现有传媒的致命冲击,构成了对传统意识的日趋迫切的反叛与否定)。 网络传播的劣势: 1. 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经常上网获取那些零散和不系统的知识. 利用网络给手机发送短信息已经成为当下网络一族的时尚。内容丰富的节日问候、脉脉情话、开心笑话以及开机画面往往让接受者心情愉快。然而围绕网络短信的兴起也出现不少问题,一些内容低俗不堪的网络短信和新的恶作剧方式随之产生:2;. 网络传播和以往媒体不同的是,它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传播者处于一个极端隐蔽的地位,仅靠个人手段是无法在整个庞大的网络世界中找到恶意传播这的,这就无疑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刺激了人们在网上恶意传播虚假信息的的欲望。 3. 利用传播学理论分析,网络传播属于“全通道”型的传播方式。这种传播方式最大的缺点就是传播效率低下。所谓浪费时间不讨好。希望随着网络传播文化的发展,这种情况会有所好转。 4. 网络传播在向人们展示外面的五彩世界时,却将人们封锁的电脑的旁边,许多原来内向的人因为上网而变的开朗、外向,善于和人交际,但是也有不少的人沉迷于电脑的虚幻世界,甚至对于现实世界产生了一种厌恶感,这样对于一个人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而且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5. 即时交流工具是网络传播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即时通讯工具的使用却不是对个人发展有利的,因为现在在网上的各个即时通讯工具,都有一个很热门的功能就是“群分”功能,即就是,有同一话题或者志同道合的人们形成的小团体,在这儿,人们围绕共同的话题来展开讨论,这无疑为专业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但是经常上这样的地方,虽然可以满足一个人的爱好需求,可以满足一个人对交往需求的满足,但是却也对此人形成了一个无形的筐,不利于他的全面发展。 6. 网络传播能使网络犯罪更加容易。 综上所说,网络传播是把双刃剑。我们要多利用它的优势做些该做的,而不是荒废时间,

浅析网络谣言的危害与应对

浅析网络谣言的危害与应对 当今互联网时代,人们话在网上说、钱在网上花、事在网上办,已成为一种习惯。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网络传播的受众者也越来越多。网络媒体传播的快捷特点,使得信息发布和传输方式越来越简便和多样化,很多信息难辨真假,一些人不负责任地渲染事实,夸大细节,随意编造,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误导、欺骗大众,造成了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近些年来,网络谣言越演越烈,逐渐成为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如何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利于有效遏制网络谣言传播,适应时代特征与要求的社会公共管理模式,已成为各级党政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网络谣言传播的特点和起因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同时缺乏网络舆情的有效监管给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提供了一个非常自由的言论空间,网络匿名性与易于向公众传播的特性大大助长了网络谣言的传播与影响力。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传播速度快。网络文档复制的低成本、无成本和高度的便利性,使网络谣言传播快的特点最为突出,与口相传、书信传、电话传更为廉价,传播速度要比人际口头传播快千倍万倍。二是传播范围广。因以网络为媒介,减少了地域的限制,互联网信息是数字化的、超

时空的、全球性的,尤其是在微时代来临后,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微信以及QQ交流群,每一个线上网民都是网络信息的接收者,又是信息的反馈者和传播者,使得网络谣言一旦发布,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形成各地浏览、转发,可以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之内即可传遍至全国各地。三是传播方式多,除了常见的各类新闻网站、社区、论坛、贴吧、微博、微信、QQ聊天软件等等之外,还有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都是可以借助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的同时传播。因此,网络谣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远比传统口头传播的谣言更具有危害性。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在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网络谣言制造了可乘之机。一般而言,一个谣言的产生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一些谣言可能是出于善意的,但大多数谣言都带有恶意的目的。 从客观方面说,首先,在一个谣言开始传播的时候,由于权威机构或者涉事个人没有及时的公布真实、详尽、准确的信息,造成了事实真相的缺失或者模糊,网民势必会对事态产生种种猜测,并相互流传,从而导致谣言的产生;其次,网络谣言起因也有源于信息过量。当网络信息对某种事态解析传播过量,信息量超过大家的接受和理解范围,使网民被淹没在五花八门的信息泡沫里,从而产生新的疑惑或因繁乱而难以选择正确信息,便也会作出个人解析,同时也会造成新的谣言;再次,

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一)

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一) 摘要:本文针对网络谣言进行研究,总结网络谣言的特点以及多方面成固,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网络谣言成因对策 谣言作为一种舆论现象早巳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着社会传播活跃度、社会心态、社会透明度等方面的特征。而当谣言和网络结合起来,网络谣言则具有了更多新的特征,产生了更大的社会影响力。网络使谣言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对网络谣言的探究,对于深入了解网络谣言新特点,有效的规避网络谣言的危害,促进社会舆论的健康运行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 《现代汉语词典》对谣言的界定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学者胡钰认为“谣言是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传统的谣言往往采取人际传播的方式,对公众关注或者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未经证实的信息传递。大多数情形下,谣言包含着很多虚假,夸大,以讹传讹的因素。而谣言的传播与影响往往和谣言事件的重要度、事件的不透明(模糊)度以及受众兴趣成正比,和公众理性程度成反比,同时受到社会环境和社会传播机制的影响和制约。 在网络环境中,谣言传播有了新的变化。网络谣言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未经证实的阐述和诠释。网络将谣言的传播途径由人际传播、口头传播变为网络信息传播。传播载体的变化,使网络谣言具有了一些新的特点: 快捷性,网络快速的传播速度带来了信息的高速流动,同时网络谣言也伴随着网络信息快捷传播。这就导致网络谣言具有比传统谣言更快的流动速度,容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社会影响;广泛性,网络覆盖的范围较大,相比传统谣言的小规模传播,网络谣言能够迅速在大范围进行扩散;难控性,传统谣言由于人际传播的速度、范围相对有限,往往容易得到控制,而互联网具有虚拟。自由,匿名等特点,网络谣言也因而难以得到完全控制;互动性,传统谣言也存在社会互动,而网络谣言经常以论坛讨论的方式进行传播,参与的人数更多,互动的程度更强,网络谣言信息传播变得更加复杂;“精确性”,谣言因为其“貌似真实”而被广泛的传播,而网络的多媒体特性,更能够图文并茂,直观生动的展现事实,网络谣言往往具有相比传统谣言更为精确、形象的材料来证实其可信度,以利于其传播。比如“农妇被蟒蛇吞吃”的网络谣青配合几张照片,大大增强了其可信度和影响力。 二 网络谣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多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下,网络谣言得以扩散传播。一般而言,网络谣言的传受主体为普通网民,本文以网民为参照主体,从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对网络谣言的主要成因进行总结分析,以图廓清网络谣言的形成原理。 首先从客观方面而言,网络谣言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针对网络谣言事件,权威信息存在缺失、滞后或者模糊。 网络谣言往往是基于一定的事件,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当这些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权威信息又没有及时出现,就为网络谣言提供了发展空间。网络谣言成为人们获取事件信息的主要途径,并不断扩散变化。而这时,舆论往往存在一定的失控情况。如果对于谣言尤其是网络谣言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受众最需要了解事情真相的关键时期,缺乏有效及时的信息发布,或者采取简单封堵的方法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自由使得网络谣言很难被有效封堵。那么在权威信息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够的情况下,网络谣言则易于占据舆论阵地,谣言包括网络谣言肆意泛滥,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2、网络把关人的缺失。 在传统媒体中,由于信息发布有着严格的选择和监控,谣言信息很难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传播,往往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进行扩散。而网络作为开放的网状传播系统,传播主体多元,传播

网络谣言的传播学分析

网络谣言的传播学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博客、论坛、微博等的兴起,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一般受众的信息传播地位,为受众提供了发表意见的平台,然而网络谣言也应运而生,各式各样的网络谣言涉及社会各个层面,不仅扰乱了网络秩序,同时也对现实社会环境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从传播学角度分析了网络谣言现象,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传播学网络谣言媒介 谣言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舆论现象,通常是通过口语传播的方式进行传播,这样的传播效果与范围是有所限制的。然而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普及,现在的谣言借着网络快速的扩散,其影响力不再像先前的口语传播会局限于某一地理区域,它的传播范围更为广泛,出现了跨国、跨洲、跨语言和种族的大规模传播现象;它的传播速度更为迅速,可以一夜之间到达全球网络用户;它的产生原因更为多样,出现了国与国之间利用网络谣言进行政治斗争的现象,出现了利用谣言影响股市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它的传播路径更为复杂,出现了网络谣言与口头传播和传统媒体传播交错互动的现象。显然网络谣言比起口传谣言来,危害更为严重,控制也更为困难。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网络谣言是谣言发展的新阶段。 1 网络谣言的现状 谣言自古有之,成语“天花乱坠”、“捕风捉影”、“三人成虎”等便是谣言在古代的反映。我国学者胡珏给谣言下过一个定义: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所以说谣言是虚假传闻,有的掺杂一定的事实,有的则完全凭空捏造。 谣言在互联网和手机等通讯工具日益普及、民意表达更加顺畅、信息传播愈加快捷便利的“自媒体”时代,搭上了网络的快车,在速度、广度、力度方面都有了空前的扩展。在传播特点上,网络谣言传播更加快捷和广泛,网络上的信息通常以惊人的速度在各国、各洲、各种族之间传播。因特网的用户有能力在几分钟内传播上万条无从证实的新闻、流言、诽谤、假情报,并在同一过程中不断增加一些虚构的情节。”[1]网络谣言的泛滥与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有很大关系,网民在网络上的身份脱离了其真实的社会组织关系,失去了一种社会约束力,在一种“法不责众”的情绪支配下,往往做出种种宣泄原始情绪的冲动行为。而且在快速的、大规模的连续转发后,对传播谣言源头的追寻查证比较困难,这为不少网民制造、传播谣言提供了保护伞。 2 网络谣言的传播学意义 2.1网络谣言:人际传播中的未知新闻信息 传播学上看,一般认为谣言代表的是有一定涵义的信息,它赋予与现实有关的某人或某事一些新的因素。在这一点上,谣言与传言不同,因为传言只与过去的某桩事实有关;谣言所流传的内容是一种正在发生、流传的信息。谣言是通过朋友或同事传到我们身边的,而且他们往往并非都是所叙述事件中的直接见证人,他们的朋友才是目击者。信息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大众传播媒介;另一个是人际传播。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人际传播的信息往往却走在其他传播媒介的前面。对于公众来说,信息与谣言之间的分界线并非是客观的,它是的分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为此,吴忠民指出,应将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向波表示,从法制建设角度来说,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界定网络谣言的概念、由谁来

网络谣言的危害

每年的4月1日,西方人会过愚人节。在这个特定的节日,人们可以说平时不能说或者不好说的话。这一天人们可以骗人,可以造谣,可以开善意的玩笑,可以恶作剧。平时的谣言在多样信息互动中减弱,直至消失。这一天就是把谣言夸大,让谣言铺天盖地,也不会让人丧失尊严,反倒增加生活情趣。谣言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离开了谣言,生活会变得不完整。谣言永远存在,听信谣言,造谣传谣,既是人的理性不及,也是人性的不可或缺。一个人可以在某一件事或某一领域的事上明确地判断出是谣言还是真相,但不可能在所有事所有领域都有这个本事。人性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性是造谣和传谣的根源,所有人都有可能是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按人性不完美之逻辑推理,其结论必然是:消灭谣言就是消灭人性,消灭人性就等于消灭了人自身。“文化大革命”有狠斗私字一闪念,结果“公”字没产生,“私”字却以几何积数增长,人类的野蛮由此加倍放大。治理谣言的原则在于约束人性,降低有害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几率,使谣言处在可控的限度之内,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性,不是改造人性,更不是灭绝人性。 谣言分为有害的谣言和无害的谣言,有害的谣言需要治理,无害的谣言尽可听之任之,顺其自然。网络谣言可以分为政治谣言和非政治谣言,如果二者有害,需要治理,如果二者无害,则无需治理。网络谣言的治理是有害谣言的治理,其害处具体表现在:伤害了国体和政体,动摇了国体与政体的根基,危害了国家安全;破坏了社会和政治稳定,扰乱了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威胁或伤害到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幸福、自由、公平或公正;如果谣言达到了如此程度,进行谣言的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政治谣言,网络谣言的治理也主要是指政治谣言的治理,其基本措施如下: 贯彻落实宪法精神。谣言要依法而治,不能依人而治,不能因权力地位高低而治,依法而治的核心就是落实宪法精神,限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会使所有人不因谣言产生而恐惧,不因谣言传播而破坏秩序。小道消息、谣言的流传,是对没有民主法治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言论自由得到贯彻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谣言就会有效遏制。放开媒体是宪法逻辑的必然展开,开放报禁,开放网络,实现网络自由,降低谣言产生的几率。一个不完整信息经过多人的努力变成完整信息,一个碎片真相经过众多媒体的拼凑逐渐形成完整真相,从而极大地缩小了谣言产生的空间。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精神才是解决谣言的根本之道。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公民,也可以反过来说,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制度,二者相辅相成。制度具有决定性意义,一个良好的公民,就在于树立对好的规则、好的制度的信仰。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制度的反面。在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之下,被统治者对政府的态度在两个极点存在,一个极点是极端信任,另一个极点是极端不信任。当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呈现败相的时候,被统治者对权力的绝对信任就会转化成对权力的绝对不信任,谣言四起,且不可控制。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不把无限权力变成有限权力,不把无限政府变成有限政府,不把无限政党变成有限政党,谣言就成为破坏政治秩序最有效的杀伤武器,其效果真就如《新闻联播》所说:“一些人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破坏社会稳定,甚至危及国家安全”。现有的政治体制权力者、权力部门垄断信息,造成信息不对称、信息来源单一。网民对某一重大政治事件一知半解,在理解政治事件时容易加上自己的理解与想象,妄自猜测,形成了网民本人的政治图解,政治图解在传播过程中不断被放大、被扭曲,最终转化为政治谣言,把鞭炮当枪声就是典型的政治图解变为政治谣言的样

论网络谣言的危害

论网络谣言的危害 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新媒体的迅速发展,通讯工具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网络谣言不仅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特定范围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网络谣言产生后,会造成网络信任危机,网民深受谣言之害,从而有了心理阴影,对于网络上的消息不知真假,不敢去信,即使是真的消息,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更严重的来说会被敌对势力利用,我们不能说每个谣言的背后都是有敌对势力在指使,但是,造成一定影响的谣言,肯定是会被敌对势力所观察到得,并会进一步炒作这些谣言,利用这些谣言来攻击我们国家,将谣言的破坏力放大;比如,谣言的横行会破坏言论自由,我们知道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谣言是无法享受到这份自由的,一旦谣言也自由的散发,那么无疑会让人们期待对于网络言论的审查和管理力度,也就会造成普通民众在发表言论上的成本。 网络谣言能威胁社会稳定。相信大家还记得在日本发生特大地震后仅一周,中国多地发生群众抢购食盐的事件,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则“食盐能抵御核辐射”的网络谣言。“抢盐”闹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这类谣言极易造成群众的恐慌心理,影响社会稳定不止,甚至闹成了国际笑话,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给国家形象造成了损害。 对政府以及其他权威机构而言,在发生谣言时,需要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用尽可能详实、清晰的事实证据阐释事件的来龙去脉,澄清迷惑,取信于民。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是应对包括网络谣言在内的一切公共事件的基本原则。因此,政府及其他权威机构应尽快熟悉和掌握网络工具,熟悉其运作规律。 面对纷纭的谣言,政府相关部门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为何会产生谣传,暴露了什么问题,只有按照这个思路采取对策,才能让谣言有迹可循。如果只是像打击毒品一样地严打,那么谣言的传播力会越强,并且会不断地有新谣言出现。如果是因为政府信息不够公开透明而致民间谣言四起,政府部门就更应该从自身去反省,而不是打压了之。 人们都说“谣言止于智者”,谣言很难骗得了智者,但并非人人都是智者,能够看得那么透、那么清,更何况普通人又有从众心理,容易听信谣言。这就需要有权威机构站出来澄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通报近期的网络谣言,就是一个值得赞许的明智之举。 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我们谢绝制造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损坏国家形象。也不能人云亦云相信网络消息。要用清晰的头脑去思考分析网络信息。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 谣言捕风捉影、似是而非,带有很强的迷惑性。但谣言之所以成为谣言,就是因为它缺乏事实根据。因此,事实与真相是谣言的天敌,只有用事实才能打败谣言。而这需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我们的共同努力。

网络谣言分析

网络谣言分析(新闻传播学角度) 目前,随着高科技的进一步发展,传媒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的影响日益加深。传媒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社会职能、履行公共责任也就变得越来越重要。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在去年“媒体的社会变革之力: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主题会议上着重指出“中国媒体的首要职能是及时真实地传播信息,把国内外每时每刻发生的重要事件真实地告诉公众。 (1)但目前假新闻的传播范围颇广、涉及媒体较多,在中国媒体的实践史上大有上升趋势。它们经过强势媒体的报道体现了高效率、市场意识以及随意性等特点。本文从假新闻与谣言、流言的界定谈起,通过传播学理论分析了假新闻产生的原因、特点,并对媒体如何避免假新闻报道进行了一些简要的分析。关于假新闻、谣言、流言的界定关于谣言的诸种定义:有人认为谣言是一个"与当时事件相关联的命题,是为了使人相信,一般以口传媒介的方式在人们之间流传,但是却缺乏具体的资料以证实其确切性"。 (2)有人认为:"谣言是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 (3)有人认为谣言是在一群人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 (4)《韦伯斯特英文大字典》指出,谣言是一种缺乏真实根据,或未经证实、公众一时难以辨别真伪的闲话、传闻或舆论。关于流言的诸种定义:郭庆光认为流言是一种信源不明、无法得到确认的消息或言论,有自发产生的,有人为制造的,但大多与一定的事实背景相联系;而谣言则是有意凭空捏造的消息或信息。 (5)胡钰认为谣言是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分为主动编造与无意引发。流言是它的传播状态。 (6)刘建明认为流言与谣言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谣言是指不实之辞,流言是谣言以讹传讹的扩散状态。 (7)陈力丹认为流言(谣言是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常见的畸形的精神交往形式,也是交往心理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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