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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模拟试题(6)-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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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模拟试题(6)

总分:150分及格:90分考试时间:18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合资企业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成立

B. 合资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 合资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股东会作为其权力机构

D. 合资企业合同只能约定按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王某系某合同案件被告,法院判决其3个月内偿还原告货款50万元。后王某被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觉得执行员执行行为违法,欲提出异议,请问下列有关该执行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执行员提出异议

B. 对王某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15日内作出决定

C. 王某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D. 复议期间,相关执行措施一律不停止进行

(3)某船舶上设定了抵押权,船舶因碰撞被修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船舶留置,船舶的营运人尚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未支付。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是:()

A. 港务费-船员工资-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

B. 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

C. 船舶留置权-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抵押权

D. 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

(4)海龙公司诉太平洋公司和硅谷公司不履行合同一案由某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生效后,经海龙公司申请,交付执行。而在此时太平洋公司和硅谷公司合并为洋谷公司,太平洋公司和硅谷公司被依法注销。此时本案的被执行人是:()

A. 太平洋公司

B. 硅谷公司

C. 太平洋公司和硅谷公司

D. 洋谷公司

(5)甲诉乙合同违约,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需要确定由丙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乙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丙的同意

B. 人民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丙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丙的意见

C. 如果丙不同意调解,人民法院不可以进行调解

D. 丙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调解协议仅在甲、乙之间生效

(6)某船装货后,准备起航,发现排污管冷冻,船员用火烤,不慎船舶起火,灭火无效,于是凿洞灭火,结果船舶沉没,货物全损。请问谁对货损负责?()

A. 船员

B. 船长

C. 承运人

D. 无人负责

(7)王某拾得一张汇票,伪造了汇票上的收款人甲公司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被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有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B. 李某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C. 李某有权向王某行使追索权

D. 李某无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8)朱先生就职于星星财务软件公司,2009年5月因工作与公司老总发生争执,遂向公司提出辞职。朱先生辞职后就职于另一家与原公司经营同样业务的公司。2010年3月,星星财务软件公司以朱先生违反竞业禁止合同为由,将朱先生告上法庭。星星财务软件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唯一证据就是一份双方签署的竟业禁止合同的传真件。星星财务软件公司称该合同是朱先生签署后传真给他们的,原件在朱先生手里;而朱先生称自己从未签过这样的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法院应该对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交的竞业禁止合同予以认定

B. 法院不应对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交的竞业禁止合同予以认定

C. 法院应该将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交的这份合同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合同签名的真伪,根据鉴定结果决定对该合同是否予以采信

D. 朱先生应证明自己没签过这份合同,否则,因举证不能,应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9)甲公司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和乙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均不得解除合同

B. 甲公司和乙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开始后均不得解除合同

C. 甲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D.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10)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是:()

A. 二审中不允许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因为二审的重要任务是对一审进行审判监督

B. 二审中当事人因和解而要求撤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C. 对双方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都应承认

D. 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主持调解并制作调解书,但不能和解

(11)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是:()

A. 甲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合同订立后,因该家用车辆转用于高危货物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甲将该事宜及时告知A公司

B. 乙向B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该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灯受损,乙变造相应证明,夸大损失程度

C. 丙向c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因为疏忽没有告知C公司工作人员其副驾驶座位的靠座已发生损坏

D. 丁向D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但是其保险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的价值

(12)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 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 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13)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A 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虽口头提出了异议,但是在15日内并未再提出书面异议且未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义务。李某遂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住所地在A区,李某住所地在B区,王某在C区有一栋房产,在D区存放有一批货物。则本案的执行人民法院是:()

A. A区人民法院

B. B区人民法院

C. C区人民法院

D. D区人民法院

(14)甲煤厂与乙火电厂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规定该年6月1日甲方向乙方交付煤炭1000吨,乙方于7月1日之前将购煤款200万元划拨到甲方账上,并由丙科技开发公司提供保证。乙方收到煤炭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和甲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方提出反诉,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货款。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

B. 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第三人

C. 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第三人

D. 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

(15)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未自动履行,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 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 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 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 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6)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下列哪种情形以外,不得解散?()

A. 分立、合并

B.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C.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要求解散

D. 公司直接申请破产

(17)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C.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D.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18)周伟将张爱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爱国支付其因买卖合同纠纷拖欠的款项50,000元。在庭审过程中张爱国提出周伟的父亲曾向其借了10,000元钱,要求用该债权抵债并偿还其40,000元。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

A. 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B. 将两诉合并审理

C. 追加周伟的父亲为第三人

D. 告知被告张爱国另行起诉

(19)甲男、乙女于1994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关系二人于1996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结婚。1998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0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A. 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 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 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D. 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10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A. 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 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

C. 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 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21)甲船拖欠船员工资和引航费数月,甲船此次海上运输旅客时,几名旅客落水身亡。甲船继续航行中碰撞到暗礁,乙船对甲船进行了救助。相关债权人均向甲船的营运人提出了履行债务的请求,甲船应按下列何种顺序清偿?()

A. 旅客死亡赔偿-船员工资-引航费-乙船的海难救助费用

B. 船员工资-旅客死亡赔偿-引航费-乙船的海难救助费用

C. 乙船的海难救助费用-船员工资-引航费- 旅客死亡赔偿

D. 乙船的海难救助费用-船员工资-旅客死亡赔偿-引航费

(22)下列哪种法律文书在法院送达时不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形式?()

A. 财产保全裁定书

B. 先予执行裁定书

C. 离婚诉讼的调解书

D. 侵权纠纷的判决书

(23)下列哪项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A. 当事人袁某的同事李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袁某的证言

B. 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2万元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C. 证人因重病住院治疗,提交了一份书面证言,被告对其内容没能作出有效的反驳

D. 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该合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法律关系

(24)原告刘某(精神病患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的妻子黄某作为监护人代为诉讼。法院受理后,发生下列哪种情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A. 黄某发生交通事故身亡

B. 黄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 刘某发生交通事故身亡

D. 刘某在庭审时大吵大闹,严重干扰法庭秩序

(25)李某与赵某是夫妻。2004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该案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 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的邻居王某转交

B. 书记员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将判决书留置在李某的住所

C. 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 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26)李恒与李丽两人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双方如就父亲的遗产发生争议,则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后双方在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现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A. 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B. 只能申请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C. 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

D. 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7)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利华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持有公司95%的股份,王某持有5%的股份。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张某为公司的执行董事,李某为公司监事。王某发现张某将公司设备低价转让给其朋友开办的公司,王某向李某书面反映,但李某不予理睬,30天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王某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和公司的权益?()

A.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张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 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 以公司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 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28)甲、乙两人间发生民事纠纷,一审判决甲胜诉,乙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甲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乙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此:()

A. 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 应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 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批准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 情况紧急的,由第厶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情况不紧急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

(29)下列有关公司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公司董事会可以对公司参与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作出决议

B. 公司作为合伙人,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C. 公司破产,公司作为合伙人当然退伙

D.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30)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向丙银行贴现。丙银行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王某拾得后,伪造了丙银行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公司是继受取得

B. 丙银行是原始取得

C. 王某是继受取得

D. 丁公司是原始取得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31-60题,每题2分,共60分。

(1)张鹏在下班回家途中被一狼狗咬伤,医疗费和误工损失共达2500元。张鹏向该狼狗饲养人刘明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明赔偿其损失。下列证据中,哪些证据属于本证?()

A. 张鹏提出的伤口的照片和医院的诊断书

B. 刘明拒不承认是他的狗咬伤张鹏

C. 刘明所作其狼狗之所以咬伤张鹏,是因为张鹏故意殴打其狼狗造成的陈述

D. 刘明提出一份证人证言,证明张鹏的伤不是其狼狗咬伤

(2)当事人的下列诉讼行为中符合处分原则的有:()

A. 某公立中学将损害其校舍的社会青年梁某等人诉至法院,后该校校长察觉梁某为其远房亲戚,该学校即仅要求按照其实际损失额的一半赔偿

B. 某演员以作家程某新著损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赔偿精神损失100万元并赔礼道歉,后经媒体曝光后,该演员又主动将赔偿额降至1元

C. 周某因盖房采光问题和邻居李某发生纠纷,李某将周某诉至法院,后经协商和村委会调解,李某与周某达成了一致意见,遂向法院申请撤诉

D. A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万元,B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也同意按照A公司的请求赔偿6万元

(3)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异议,主张自己目前不在本地,要待自己1个月后回来时再作处理。法院对此如何处理?()

A. 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 裁定延期执行丙的财产

C. 中止对乙的执行在线ψ考试中心┨

D. 裁定驳回丙的异议

(4)某大学美国籍外教凯瑞在中国贵州地区Ca助旅游期间被当地一辆小型货车撞伤,凯瑞伤势治愈后将事主刘某告上法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

A. 受凯瑞委托的一位德国朋友担任诉讼代理人

B. 如凯瑞起诉后,因公务回到美国不在我国境内,美国驻华领事官员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凯瑞委托一名中国律师代理诉讼

C. 受凯瑞委托的一位美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ε中大网校ε在线^*^考试中心ε

D. 受凯瑞委托的美国驻华领事馆的一名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5)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甲企业欠乙银行借款本息100万元,并且甲企业借款时以办公楼作抵押,乙银行申报了债权。乙银行对下列哪些事项享有表决权?()

A. 选任债权人委员会委员

B. 通过重整计划

C. 通过和解协议

D. 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下列有关涉外财产保全的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在特殊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也可依职权对国内被告实施财产保全

B.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C. 当事人既可以在诉讼开始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前申请保全

D. 涉外诉前财产保全中,提起诉讼的期限为15日Ψ中大网校>在线Ψ考试中心Ψ

(7)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首席仲裁员丁某突患重病,需长时间住院治疗。依法重新选定仲裁员后,在是否将已经进行过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问题上出现了下列不同看法,请问其中正确的看法是:()

A. 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B. 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C. 不能对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D. 如果已经开庭审理完毕则不能重新进行

(8)大阳公司与征途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合作经营从中国空运和海运水产品到日本。6月,大阳会社以期租形式从远龙公司处租进“远龙3号”进行水产品运输。根据买卖合同、租船合同,征途公司负责组织货源,并于1993年7月5日和6日将2吨活海鳗分别装入“远龙3号”的船舱。次日,征途公司人员发现活海鳗已经全部死亡。经鉴定,由于船舱内存留油漆气味并渗入舱内海水中,使舱内海水不适于活海鳗的生活条件。大阳会社和征途公司以船舶不适载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远龙公司赔偿损失。经查,在“远龙3号”交付大阳会社之前,

印尼验船公证行曾对“远龙3号”进行装载活鱼试验,结论为适载;在活海鳗装入船舱前,远龙公司曾建议大阳会社给船舱供氧而未被采纳。下列有关本案处理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本案为租船合同,故远龙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远龙公司提供的船舶并未适航,故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远龙公司曾经建议征途注意供氧,故远龙公司

无责,征途公司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D. 征途公司和远龙公司都有责任,故应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9)下列有关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张三持有甲上市公司20%的股权,张三从2008年10月到2008年12月期间,连续买进甲公司的股票,导致甲公司股票的价格大幅度上升,直至达到张三预期的价格。该行为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B. 东海市的李四与锡地市的王五,都在2008年9 月18日到20日之间买进了乙上市公司的股票,且恰好二人购买股票的价格都是每股25元。因此,乙公司的股票交易量大增,股票价格创历史新高。该二人行为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C. 赵六被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给众多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赵六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 丙公司被认定为具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那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对丙公司和直接责任人宋江都处以罚款

(10)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于乙公司,付款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该汇票不得转让

B. 乙公司的背书行为无效

C. 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D. 付款行对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11)光大公司诉成方公司借款不还一案中,光大公司对一审人民法院只判决成方公司归还本金不满,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在二审中处理正确的是:()

A. 二审中,光大公司申请撤诉,二审法院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则不应准许撤诉

B. 二审中,光大公司与成方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二审法院不应准许,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C. 二审中,光大公司与成方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二审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要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D. 二审中,光大公司与成方公司达成和解而申请撤诉,二审法院审查发现符合撤诉条件,可予准许

(12)小明在小区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上看到了小兰的名字。小兰原来是小明所任职的公司的经理,因犯罪被判刑入狱,剥夺政治权利1年,刑满出狱还不到半年。小明认为小兰

不具备选民资格,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其申诉没有得到选举委员会的支持。选举日前3日,小明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独任审判,首先进行了调解,调解没有结果,法院于选举日第二天作出判决。根据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错误有:()

A. 小明在选举日3日以前起诉

B. 法院受理后适用调解

C. 法院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 法院于选举日第二天作出判决

(13)对下列哪些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径行作出判决?()

A. 被告在一审中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驳回了被告的异议,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B. 二审法院对原告上诉请求审查后认为原告的请求明显不成立

C. 被告在上诉时提交了其刚刚找到的合同原件

D. 在一审中应当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

(14)个体工商户吴天拖欠甲公司货款5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吴天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如果在向吴天送达支付令时,吴天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 如果吴天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 如果吴天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两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 如果吴天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的,支付令的效力仍不受影响

(15)下列案件中,直接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审理的有:()

A. 某甲失踪3年杳无音信,其妻到法院要求宣告某甲失踪

B. 某乙欠某丙3000元钱迟迟不还,某丙无奈之下请求法院向某乙发出支付令

C. 甲货轮和乙客轮在大连港内发生碰撞,甲方向当地海事法院起诉请求索赔

D. 某戊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以某戊工作能力欠缺为由未足额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月薪,某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16)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欠乙15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乙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A. 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 乙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 将乙欠该合伙企业的20万元货款与甲欠乙的15万元相抵销,乙偿还该合伙企业5万元

D.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务

(17)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债务人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B. 附停止条件债权的债权人在条件成就前,不得行使表决权

C. 对债务人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D.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参

(18)南京某锅炉厂将其生产用的锅炉设备(价值80万元)向保险公司投了火灾保险。2010年9月18 日,由于监控温度计的表失灵,炉温急剧上升,在危急万分时刻,锅炉设备随时有爆炸的危险。为了防止锅炉爆炸,有关人员决定立即向锅炉内投入大量冷却剂降温,从而避免了事故发生,但结果导致锅炉及附属设备报废,锅炉的价值加上采取抢救措施时的费用共计116万元。因此,锅炉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锅炉厂诉至法院。问下列关于该案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116万元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B. 36万元的损失应由锅炉厂自己负责

C. 80万元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D. 36万元损失保险公司可不予赔偿,但应减免锅炉厂相应比例的保险费

(19)原告王菁菁与被告孙剑波均系盲人。婚后生一女孩,因双方性格不合,王菁菁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孙剑波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原、被告均系盲人,于是分别通知原告之母与被告之父,分别作为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经审理,在双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王菁菁抚养,被告孙剑波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本案应设法定代理人

B. 本案应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

C. 人民法院按照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达成准予当事人离婚的调解协议合适

D. 人民法院不应该在双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达成准予离婚的调解协议

(20)甲、乙、丙三人一起从事烟草生意。某次三人一同前往A市购货,同住在A市某宾馆,甲、乙晚上出外游玩,将装有8万元现金的皮箱交由丙保管。丙碰到朋友丁,在餐厅喝得大醉,被丁送回后在房间昏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后发现皮箱已经不知所踪。甲、乙和宾馆交涉未果,即向法院起诉丙,要求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丙赔偿甲、乙损失6万元,甲、乙各一半。判决作出后甲对分配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应当获得4万元赔偿,遂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中三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甲为上诉人,乙、丙均为被上诉人

B. 甲为上诉人,乙应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丙为被上诉人

C. 甲为上诉人,应将乙列为被上诉人,丙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 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甲的共同上诉人,丙则为被上诉人

(21)在某案件的法庭审理中,旁听的原告妻子王某对被告的发言多次表示不满,并站起来谩骂律师,经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无效。法院对王某可以作下列哪些处理?()

A. 由审判长责令王某具结悔过

B. 由审判长决定将王某强行带出法庭

C. 经法院院长批准对王某处以600元罚款☆中大网校-在线☆考试中心T

D. 经法院院长批准对王某处以16日拘留

(2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二审审理方式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 在第二审民事案件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 二审中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与原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D.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23)张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A. 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无期限的限制,故本案中检察院可以在两年后提出抗诉

B. 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 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 本案应由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后,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A. 李某与王某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后双方达成关于财产分配及其他相关问题的离婚协议

B. 张某与其收养的儿子李某之间的收养案件经调解后双方同意维持收养关系

C. 杨某与谢某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后双方同意不再要求离婚,保持婚姻关系,共同生活

D. 汪某与陈某之间关于某鼻烟壶所有权的争议案件,经调解汪某同意归还,并表示由于带在身边,可以立即归还

(25)关于人身保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法人可以成为投保人

B. 法人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C. 未出生的胎儿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D.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但监护人可以为无行为能力人投保

(26)下列哪种情形之下,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A. 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B.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C.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D. 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27)下列有关股东会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有限责任公司和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都是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的

B.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来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都可以有另外的规定

C.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召集依次为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1/10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D. 对于股东会议的主持,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依次都为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荐一名董事以及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28)位于海淀区的甲公司与位于西城区的乙公司在东城区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甲公司在东城区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为在北京仲裁委仲裁,或向海淀区或者昌平区法院起诉。该家具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甲公司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纠纷?()

A. 向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B.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 向海淀区或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D. 向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29)甲作为出票人,乙收款受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了丁,丁转让于戊。在本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的是:()

A. 设戊与乙之间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乙对戊提出的抗辩

B. 甲以乙戊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持票人戊提出的抗辩

C. 设庚以偷盗手段取得票据,甲以此提出抗辩

D. 设庚明知乙戊之间存在抗辩事由,仍取得该票款

(30)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有:()

A.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在15日内没有起诉的

B. 对专利权、注册商标权保全的期限到期,当事人没有继续要求财产保全的

C. 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D. 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而申请复议的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财产保全裁定的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61-75题,每题2分,共30分。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货款。甲公司与A银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A银行承兑该汇票,甲公司将汇票金额足额打入其在A银行开立的账户。2010 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0万元,付款日期为见票后3个月付款。2010年1月15日,乙公司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承兑。2010年1月20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2010年1月30日,丙公司持汇票到B银行贴现,B银行审查后予以贴现。2010年4月15日,B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自己未收到甲公司的款项为由拒绝付款。B 银行向丙公司追索,2010年4月30日,丙公司向B 银行付款;2010年5月2日,同时向乙公司和甲公司追索,乙公司拒绝付款,甲公司以自己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被撤销为由拒绝付款。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TSE}题:{TS}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下列哪些关系? ()

A. 票据关系

B. 票据资金关系

C. 票据预约关系

D. 票据原因关系

(2)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丙公司又将汇票贴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汇票无效

B. 贴现行为无效

C. 乙公司对B银行不承担票据责任

D. 甲公司对B银行不承担票据责任

(3)丙公司向8银行支付的款项包括:()

A. 汇票金额10万元

B. 自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4月30日10 万元的利息

C. B银行取得拒绝证明的费用

D. B银行向丙公司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4)丙公司向甲公司再追索的权利时效期间是:()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银行无权向B银行拒绝付款

B. 甲公司无权拒绝丙公司的追索请求

C. 乙公司无权拒绝丙公司的追索请求

D. 以上都对

(6)根据案情,回答第{TSE}题:甲与乙打架时,丙正好路过,不慎被丢来的石块砸伤,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TS}若丙以审判员丁和甲有师生关系为由申请丁回避,以书记员戊是乙的姐夫为由申请戊回避,则对于丁、戊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

A. 丁和戊的回避都由审判长决定

B. 丁的回避由合议庭决定,戊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 丁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合议庭决定

D. 丁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7)在丙提出回避申请之后,法院作出回避决定之前,关于丁和戊的说法错误的有:()

A. 丁可以继续参与合议庭对案情的讨论工作,戊应当暂停工作

B. 丁应当暂停工作,戊可以继续进行法庭审理的记录

C. 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丁和戊都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

D. 除案件情况特殊外,丁和戊都可以继续参与本案的工作

(8)根据下面材料,回答第{TSE}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用乙公司名下的某仓库为期1年。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既不撤出货物又不与乙公司续约,乙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的货仓并赔偿之前的占用给乙公司带来的损失。{TS}该诉讼属于哪类诉讼?()

A. 确认之诉

B. 变更之诉

C. 禁止之诉

D. 给付之诉

(9)有关该案件的诉讼标的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 乙公司向法院提出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货仓的请求

B. 乙公司向法院提出的赔偿损失的请求

C. 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D. 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侵权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10)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TSE}题:甲男与乙女于200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甲男有很深的重男轻女思想,经常为此打骂乙女,并在外另找他人同居。后甲男于09年向该区人民法

院起诉要求与乙女离婚。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双方同意,将案件移送双方当事人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中甲男同意离婚,但提出家庭财产归乙女所有,同时女儿监护权也归乙女,甲男再给乙女5万元补偿费。乙女对此表示同意,接受甲男提出的条件,居委会为其制作了离婚调解协议,法院对此予以确认。{TS}该法院将案件移送居委会调解并确认其调解协议的做法:()

A. 移送可以,无须双方同意

B. 法院确认不可以,必须法院重新制作

C. 移送可以,但必须双方同意

D. 法院确认可以

(11)甲男在调解书生效后,拒不给付5万元。乙女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甲男请求法院调解,则:()

A. 对调解书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B. 对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C. 甲男可以申请法院调解

D. 甲男不能申请法院调解

(12)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由蓝天公司实际投资、绿野公司作为合营企业的名义股东。于是,绿野公司与杰克、史密斯、德胜公司、昌南公司一起签订了合营合同,成立合营企业宇宙公司。请回答下列{TSE}题:{TS}请对有关该该企业的下列相关问题作出正确选择:()

A. 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

B. 绿野公司主张该合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主张该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C. 蓝天公司以实际股东的名义请求宇宙公司直接向其支付在企业投资获得的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绿野公司向蓝天公司要求支付必要的报酬的,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

(13)设宇宙公司成立后,绿野公司拒不履行其与蓝天公司之间的合同,致使蓝天公司无法实现投资目的且遭受损失,则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 蓝天公司可以直接向宇宙公司提出主张,取代绿野公司的股东地位

B. 蓝天公司有权请求解除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C. 蓝天公司有权要求法院宣告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绿野公司返还股权

D. 蓝天公司有权要求绿野公司返还投资在宇宙公司的财产

(14)若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问的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则有关其在宇宙公司的股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如绿野公司持有的股权价值高于蓝天公司的实际投资额,蓝天公司请求绿野公司向其返还投资款并根据其实际投资情况以及名义股东参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的情况对股权收益在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 如绿野公司明确表示拒绝继续持有股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蓝天公司成为宇宙公司股东

C. 如绿野公司持有的股权价值低于蓝天公司的实际投资额,蓝天公司请求绿野公司向其返还现有股权的等值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如蓝天公司请求绿野公司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绿野公司对合同无效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大小认定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具体赔偿数额

(15)若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则有关该合同无效原因及其处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如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被认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B. 如蓝天公司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欺诈手段向审批机关变更宇宙公司批准证书所载的绿野公司的股东身份为自己,则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东身份

C. 如蓝天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向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原有的绿野公司的股东身份给大地公司,大地公司并不知情,大地公司由于为善意第三人,则取得宇宙公司股东身份

D. 如蓝天公司与宇宙公司董事长通过不正当手段向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原有的绿野公司的股东身份给大地公司,则绿野公司有权请求宇宙公司赔偿损失

四、简析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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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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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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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案情:普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 年,刚开业的2年来,公司的经营状况十分良好,股票的形势一路走高。甲、乙、丙三人看好公司的经营前景,遂于2006年年底分别购入了该公司2%、3%、5%的股票,一直到2007年上半年,三人获益颇丰。2007 年年底,在持有公司股份60%的大股东凯悦公司的操纵下,公司董事会作出了一项处理公司的现有的制药设备更换进口新制药设备的决议,从而导致了凯悦与其他股东之间的严重冲突,导致董事会也陷入了瘫痪。公司股东多方想办法,欲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否定该决议的效力,但是却一直没能有效召集开会。后经查明,由于机器设备的更新花费的巨额资金导致普天公司的资金链条断裂,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低迷,并且由于该机器设备生产的药品难于为市场所接受,公司陷入了巨额亏损的恶性循环,而凯悦公司却从购买设备的外国厂家获得了500万元的酬金。直到2010年上半年,公司依然陷于瘫痪的境地,没有成功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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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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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和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 :D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虽然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经审查批准,但合营企业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故选项A错误。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4条的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这是强制性规定,故选项B错误。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的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故选项C错误。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76条的规定,合营企业按规定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应当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故选项D正确。

(2) :C

C。A项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B项执行法院应当15日内作出裁定,而非决定。裁定与决定的区分,考生在审查选项时尤其应当注意把握。D项,复议期间,执行措施一般不停止,但是,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因而D项的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3) :B

《海商法》第22~23条、第25条关于优先权受偿问题的规定。

(4) :D

D。根据《民诉意见》第271条的规定,原公司被注销,由合并后的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

(5) :D

D。(6) :D

《海商法》第51条。

(7) :D

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被伪造入不承担票据责任;如果票据上没有伪造人的真实签章,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当然,伪造人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8) :B

B。根据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有义务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出的证据只是一份传真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对只有派生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B项正确。根据举证责任承担原则,本案中竞业禁止合同是否存在的证明责任应由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承担,D项错误。对于需要鉴定的事项,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民法院不依职权提交鉴定,C 项错误。(9) :B

《保险法》第50条关于禁止解除合同的要求的规定。

(10) :B

B。根据《民诉意见》第19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1) :A

《保险法》第52条第l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可见,即使被保险人尽了及时通知的义务,保险公司也可以解除合同。故A项正确。

同法第27条第3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可见,投保人虚报损失的,仅免除保险人对虚报部分的责任,对整个合同,其并无解除权。故B项错误。

同法第16条第5款规定,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该项中提到的“副驾驶座位的靠座损坏”并不属于“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事实,故保险公司无解除权,c项错误。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车辆价值的,保险赔付以保险价值为最高限。该条件不构成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事由。D项错误。

(12) :D

D.

(13) :A

A。根据《民诉意见》第255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14) :B

B。无论丙公司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5、126条的规定,在债权人只起诉债务人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依职权强行追加保证人参加诉讼,所以AC选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7条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此时若债务人败诉,则保证人很可能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许可其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15) :C

C。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2条的规定,应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6) :A

《保险法》第89条规定,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破产需要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

司法考试2013试卷二(上)真题及答案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40岁426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关经验

40岁426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关经验40岁426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关经验。在司法考试队伍中不乏大龄考生的身影,他们所经历的是我们难以想象的艰辛。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他们的心声吧。 如果有人告诉你,中国男足进了世界杯的半决赛,请不要嗤之以鼻。所谓的不可能都是自己内心设定的,只要你努力坚持并且找到正确的方法,那真是一切皆有可能。我14个月的司考拼搏之旅(第一次2个月,第二次7个月,第三次5个月)最后426分的成绩所达到的难度差不多相当于让国足进4强。 读小学时,老师对我的评价差不多都是:多聪明的一个小孩,可真够皮和懒的。呵呵,我有逃课一个月期末考试算术还能考100+20的奇迹,还有从来没学会汉语拼音的顽固表现,(我学龄前就识字很多,二年级就能自己看三国演义了,读不懂的字就蒙而且绝大多数都能蒙对)更有同班主任吵架把班主任气的嚎啕大哭的壮举。六年级的时候,仓米巷小学给了我一个参加重点中学入学考试的名额,去培训班听了3个月课考完试居然能人模狗样的去当时江苏仅有的两所全国重点中学,苏州第九中学瞎混。 初中和高中好像我很少做过回家作业,呵呵,我们那届苏州市高考状元就坐我前面,据说后来去了硅谷,还曾经被我打成猪头模样。初中时在我妈的影响下喜欢上了游泳,自己捣鼓了两个暑假,居然也像模像样了。不过学的晚,跟体校那帮小子是没法比了。(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别人练了七八年,差不多每天游8000米,我每年游3个月,每次1000米。)所以很是自我满足,业余玩这个,好歹我算最厉害的了。 20岁开始,仗着有强壮的体魄和一点点小聪明,也算走过千山万水,见过纸醉金迷,经历过刀光剑影,直到一场飓风刮来,才知一切都是空中楼阁。回到苏州,也曾无所事事,也曾常靠酒精麻醉自己,最后还是游泳拯救了我。当时我想,既然有大把的时间,我又曾经痴迷过,那为什么不再练练看能到什么水平?以前每次只游1000米,现在干嘛就不能多游点呢?18岁时游不过职业运动员,现在都三十几岁了,干嘛就一定会输给他们呢?爱好和坚持让我重新找回自信,是的,我是纯业余,但我自己练,多研究点资料,多同全国志趣相投的爱好者交流,我也能做的很好,也能赢那些退役后不继续锻炼的运动员。从此我就相信了好莱坞电影里的话——我们常说我们是普通人,其实这只是给我们自己找的借口,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和懒惰。所谓英雄,也就是那些坚持不让自己寻常的普通人。

环境保护法历年司考真题

(2011) 31.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011年卷一单选第31题) 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答案】C (2010年) 2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8题)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2008年) 28.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 答案:C (2007年) 28.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 答案:D (2005年)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 A.设计阶段 B.可行性研究阶段 C.竣工验收阶段 D.投入使用阶段 答案:B (2004年) 27.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案:C (2003年) 17.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9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综合练习试卷D卷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 2019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综合练习试卷D 卷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宋体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胥某抢劫案的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有新证据证明胥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法院接到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时,合议庭已经进行了评议,但尚未宣告判决。县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 ) A 、作出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 B 、作出不准撤回起诉的裁定 C 、可以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 D 、应当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 2、《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 、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 、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 、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3、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 A 、被告单位 B 、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 、检察院 D 、法院 4、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 A 、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危险路段,谨慎驾驶”的横幅 B 、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拘留 C 、区政府对王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 5、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B 、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C 、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D 、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6、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 、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 、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 、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7、甲省乙市人民政府决定征用乙市某村全部土地用于建设,甲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批准乙市在该村征用土地的批复。其后,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决定拆除该村一组住户的房屋。一组住户不服,欲请求救济。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 、住户对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行政诉讼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答案」D 「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 「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答案」D 「考点」公务员处分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选项D正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42.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考点」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2014全国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4年全国司法考试《二卷》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2.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 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 【答案】B 23.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答案】A 24.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答案】A 25.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答案】D 26.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D 27.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答案】C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含答案)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一、关于复习 1.字材料 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的。 2.关于培训班 贵的不等于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重点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 名师不一定讲得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

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的。 4.关于时间 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 二、关于考试 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 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 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童鞋现成的用的模板为我们省去了不少的气力。但对于老考生来说还是慎用为妙。在阅卷老师忙碌的工作中千篇一律的风格的字不敢保证会不会引起老师的疲劳感。因此加强法学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 3.加强法学修养 这是一个很空很大的话题但是是有捷径可循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把三大本上的法理学细细地研读。这个过程不是要背考点而是

历年司法考试环境法试题

历年司法考试环境法试题 2000 年 一、单项选择题 卷一 14、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行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 成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 2 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 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以下关于涉诉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 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答案】 B 二、多项选择题 卷三68、在我国,下列哪些自然资源只属于国家所有? A、水库中的水 B、具有科研价值的化石 C、矿藏 D 林地 【答案】BC 71 、在我国,下列哪些对自然资源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 A、用材林的林地使用权 B、狩猎权 C、捕捞权 D 采矿权 【答案】AD 2002 年 一、单项选择题

卷一 6. 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 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I 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 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 有,县政府 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 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 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 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答案】 C 13. 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B.关系国计民生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一般矿产资源可以由集体所有 C?除依法由 集体所有的以外,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D. 个人不能成为开采国有矿产资源的主体 【答案】 A 2003 年 17. 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6.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欲依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如何通过司法考试方法

如何通过司法考试方法 一、我的司考历程:我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都是淳朴善良的普通农民。十七岁那年,我进入西南某高校法律系读书(这个系现在不知道应当称作什么学院了)。四年后,我带着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荣耀,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但所从事的工作却与法律没有任何关系。 刚到单位的第一年,有位同事准备参加司法考试,我随即也向单位领导打了报告。领导说:“新同志,熟悉工作要紧,考试的事以后再说”。就这样,这事一放就是几年,其间再也没有动过法律专业的任何书籍。 2008年夏天,同在成都的大学同学邀约我:“现在应该司法考试了,一起参加一下试试吧”。我便买了一本法条汇编、一本模拟试题,准备参加考试。但由于工作原因,最终也没有报名。 2009年6月,又是司考报名的时间了。没有多想,跟单位领导报告以后便报了名。但直到考试那天,才发现上次买的书依然原封未动。我心想,虽然放了这么多年了,好歹自己也是法律专业毕业的,读书时成绩还不错,就考考试试吧。结果可想而知,210分。当同学打电话告诉我结果的时候,那种感觉简直无法形容,是满意?是羞愧?或是其他?也许都不是,也许都是。 2010年再次参加考试,唯一不同的就是阅读了宪法、刑法、民法通

则和合同法总则的条文。原本打算不去考的,但毕竟报了名,还是硬着头皮去了。第1卷考下来,才知道司法考试确实是不容易。280分,离合格线还差一大截。 2010年的考试深深的刺激了我,一种被蔑视的羞愧,一种深深的自责。当年10月底,我去买了法律出版社3卷本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和一些模拟试题,准备从头再来。由于工作比较紧张,复习计划被无数次的打断。2011年5月初,教材第1卷第450页这次以后的部分,都还保持着它们原来的模样,我感觉再这样下去,这次的司法考试也会铩羽而归,所以我当机立断,听人介绍参加了新华考资网的全程实验班。我参加这个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它提供音频和讲义的下载,在线可以视频听课,而且课程全面(分为七个阶段),价格也实惠才898元(加qq: 281342356,可以9折)。幸好,后来工作上的事情少了些,我也逐渐地把主要精力转到了准备考试上。从此,上班时间完成日常工作以后,就抓紧时间看书学习,听下载下来的音频教程,甚至出差也没有忘记把教材带上,单位领导保持了一种默许的态度;晚上家里的灯至少都会亮到11点,但一般不会超过12点。 9月17日,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了考场,因为我还没有完成自己的复习计划。9月18日下午走出考场,我强打精神打电话给父母,因为对自己的考试发挥很不满意,甚至有些失落。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民法总论﹞分类解析 一自然人 1.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 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 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2题,单选﹞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答案及解析:D《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 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因此本 题中,丁继承的甲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财产因为是丙从甲处继承的,所以返 还给甲。另外,丁从乙处代位继承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 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 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2003年卷三第9题,单选﹞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答案及解析:B《民通意见》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 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 关系自行恢复。故选B. 二法人 1.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三第52题,多选﹞ 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CD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解析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解析 D项:丢失枪支不报罪、遗弃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属于不作为犯。所以,D项正确。 A项:根据《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其义务来源包括以下:(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刑法将不作为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正不作为犯或真正不作为犯,即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二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即行为人以不作

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所以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不真正不作为犯可以有其他义务来源。所以,A 项错误。 BC项: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应具有以下三项内容:(1)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2)行为人有作为的可能;(3)行为人违反了作为义务,造成了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所以,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C项:丙酒后开车,与石某撞车身亡之间,介入了交警指挥不当的因素,而此因素的介入具有异常性,足以中断丙酒后开车的行为与石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答案解析】本题实属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壳考查考生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掌握。A项、B项、C项表述,均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均不当选。《刑法》第276条之1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显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非“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当选。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司法考试通过经验总结超级详细

一、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二、经验分享总论部分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平均通过率为10%,也就是说,100个人中是有90个人过不了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一鼓作气”是通过司法考试的总方针,要么万事俱备,全力以赴,要么趁早放弃。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报班的好处: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以换一个教,不用一棵树上吊死。不用住在外面,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 问题三:用什么书复习? 我司法考试用书一直秉承一个观念,不在于资料多,而在于你把一份资料看透。所以我的书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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