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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人员管理规定

驻外人员管理规定
驻外人员管理规定

驻外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和发展需要,派遣业务人员常驻相关业务辖区,对驻外人员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驻外人员考勤、差旅规定:

1、驻外人员变更出差地点后,必须在到达地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办公室报点;

2、驻外人员参加公司例会返回公司,可申请连休,但一般不超过2天(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不满6小时按半天计算),休假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

3、驻外人员请假,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按公司考勤制度逐级批准,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4、驻外人员因公(含休假)往返公司和驻地之间的车船票据实报销(不含出租车、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因公返回公司时按公司作息时间到公司考勤,办理完业务返回驻地时需通知办公室;

二、驻外人员生活补助规定: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130元/天);

2、每月电话补助300元,实报实销;

3、餐旅报销按当月的考勤据实填写报销单据,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三、驻外人员职责规定:

1、驻外人员在外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2、驻外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因通信不畅造成工作延误的扣发当月通信补助,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处罚。

3、驻外人员必须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每周、每月作出相应的工作计划安排。周报表于每周日上交,月报告每月最后一天上交,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809738735@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10716053.html,。

4、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涉及公司市场政策、策略、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市场促动计划、客户资料和财务信息等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机要文件,未经许可私自散布的,一经查实,追究责任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将按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驻外机构工作人员在开展业务时,要注重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如出现毁坏形象和损害利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6、工作期间,严禁饮酒,更不得与经销商及其销售人员一起赌博。

湖南品香府食品有限公司

年月日

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目录 某某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聘用管理 (2)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3)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培训管理 (5) 第五章外派人员派出期间的管理 (6) 第六章外派人员的迁调和任免管理 (7) 第七章附则 (8)

某某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为加强某某网络(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某某集团”)对派驻下属公司人员(以下统称“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所指外派人员主要包括公司派往各级地市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普通财务人员及其他各类业务人员。 第 3 条企业管理部为外派人员管理的主控部门,相关协助部门为集团财务部、投资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聘用管理 第 4 条投资部根据地市公司整合进度计划,并向企业管理部提交整合进度安排报告。 第 5 条企业管理部根据地市公司组建情况,做好外派人员储备规划,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外派人员需求表》,人力资源部落实招聘工作。 第 6 条初步面试通过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工作,并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企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投资部经理、集团财务总监及其他成员。其中,企管副总经理为复试小组组长。 第7 条由复试小组组长向某某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提交侯选外派人员名单,有必要者,由集团总经理进行面试。 第8 条经某某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的侯选外派人员,由人力资源统一签订试用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人员到企业管理部报到的手续。 第9 条企业管理部派出侯选外派管理人员,参加投资部前期组建地市公司及合作方资产评估的工作,作为在职培训。 第10 条地市公司整合期间,由投资部对外派侯选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工作,并在新公司管理交接给企业管理部时,投资部提供外派人员在地市公司组建过程中的考核结果。 第11 条企业管理部向某某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提交外派人员名单,报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 第12 条子公司外派人员由经营决策委员会提名,经地市公司董事会任命后,作为某某集团驻地市子公司外派人员。分公司外派人员由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直接审批。地市公司外派人员统一归口于企业管理部管理。 第13 条人力资源部组织外派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权归某某集团人力资源部。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最新整理)

XXXX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境外业务顺利实施,保证各类外派人员有序出、入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出国人员范围系指公司派到国外各个项目经理部、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从事商务、管理及施工等所有人员。 第二章出国人员选择、识别基本条件 第三条政治条件:派出的出国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派出: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身体存在健康隐患的; 3、年龄18周岁以下或55周岁以上的; 4、进入公司黑名单的。 第四条技术条件:有一定专业技能,能够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人员派遣 第五条各类人员派遣出国流程 1、商务人员:根据《XXX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XXX公司因私护照及外派人员出境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出国。 2、管理、技术人员:境外项目经理部成立后,项目经理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人员需求、进场计划表,由人力资源部结合项目进展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签证、出境手续,开出调令,并同时上报公司EPC管理系统,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场。 3、劳务人员: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分别向工程管理部和土木工程部提

交所需劳务人员需求、进场计划表,标注具体工种、所需人数、进场时间等内容,工程管理部和土木工程部根据项目经理部计划和现场进展情况,分批组织安排劳务人员进行签证资料的准备,并对他们的出国条件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涉外管理员对工程部门提交的具备签证条件的劳务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合格者被提交到综合办公室外事管理员办理签证手续,并同时上报苏州中材EPC管理系统,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场。 第四章出境管理 第六条出国人员机票预订 1、待出境人员签证办理完毕后,根据现场需要,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联系待出境人员订票事宜,将最终出国人员信息报送综合办公室订票。 2、综合办公室订好机票后,通过OCS、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出境人员本人,项目经理部出境信息。 3、根据出境信息,由综合办公室外事管理员将相关信息提交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4、项目经理部通过OCS、邮件等形式接收出境人员信息,按时接机。 第七条出国人员备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涉外管理员对所有出境的劳务人员通过《江苏省出国劳务管理与服务系统》进行审查、备案。 2、公司对出国人员实行备案制度,海外项目经理部每月底(25号左右)将回国人员统计报表填好报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出国人员在项目上完成工作后,项目经理部安排出国人员回国,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部将调令开回人力资源部。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330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 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 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 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 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 2.1 医疗费用及保险 ---------------------------------------------------------精品文档 ---------------------------------------------------------------------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Word版

公司驻外办事处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前,国内大多数的公司对驻外办事处都采取的是办事处负责 人负责制。即办事处负责人直接对公司负责,同时负责本办事 处的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日常考核等,对驻外办事处招聘人 员总公司拥有监管权,被聘人的个人资料及办事处对他的考核 方案必须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备案,财务监督执行。总公司对办 事处的主要考核在于业绩考核,根据业绩决定办事外日常的费 用开销。而对于其它方面的管理,如福利、社会保险等,若对 公司利益和对外形象没有影响的话,总公司一般不过多参与。 但对于售后则一般由总公司来做,这样有利于客户资料及市场 资料的收集,不会产生走了一个办事处负责人而丢失一片市场 的情况。 二、另一种方法就是由总公司派人员到驻外办事处工作,派出去人 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均由总公司负责,同时给予外派人 员一定的业务提成。这样,外派办事处人员直接由总公司管理,即人事管理和业绩考核由总公司负责考核管理,而对于日常的 考勤等管理由办事处自行考核。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各有利弊: 有利点: 方法一, 1、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上总

公司就不需要

再投入过多的精力,总公司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优秀的办事处 负责人。 2、由于办事处负责人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能够较好的结合当地 的情况对办事处进行管理,特别是人员招聘、工资评定及考核。 3、因公司主要根据业绩决定日常的开销,在费用上更容易控制。方法二: 1、由于办事处人员均为公司外派出去的,因此相对于在外招聘的 来讲,稳定性较好,客户资料及市场也就相对来说比较稳定。 2、此种方法的办事处人员由于各项福利、社会保险待遇都由总公 司负责,各项费用比较好控制 弊端: 方法一: 1、同样,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如果办事 处负责人挑选的不好或办事处负责人离职,会给公司带来较大 的损失。 2、由于采用此方法的话由业绩的决定日常的开销,因此业绩提成 的核算就比较重要,若核算不好的话容易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 方法二: 1、因各地情况不一样,同样外派出去的员工可能会因为所派地区 的业务开展难易程度不同而产生调换工作区域的想法。

员工外派管理制度

1.1:目的:,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管理; 1.2:范围:员工、技术人员、组长、主管、主任、经理级人员; 1.3:内容: 3.1外派任务 3.1.1协助公司开机、试机、管理等工作; 3.1.2组建培养一支有技术、有管理能力的优秀团队。 3.2外派纪律 3.2.1必须贯彻落实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2.2必须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 精神与优良品质; 3.2.3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尽忠职守,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3.3外派管理 3.3.1由工作需要公司决定外派人员到其它公司协助工作,需经部门主任/经 理、厂长、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外派;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分公司厂长批准,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3.3.2外派人员由接收公司负责管理,安排吃饭、住宿及工作安排,并实施有效地 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3.3.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按实际情节处理。 3.4外派待遇 3.4.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公司支付工资,并享受公司所有相关福 利; 3.4.2员工及组长级因工作需要暂调武汉、浙江、福建等地,外出工具为火车,主 管、主任、经理级外出工具为飞机,外出其间差旅费用按公司出差报销制度支付;

3.4.3外派人员补助标准,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而定,而东莞公司人员外派浙江、武 汉按以下标准补助,以下标准作津贴补助而非工资的一部份。 (1) 员工:500元/月 (2) 机长:1000元/月 (3) 组长:1500元/月 (4) 主管、主任级:2000元/人 (5) 经理级含以上:3000元/人 3.4.4外派员工可享有每年回家探亲4次(于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的车资津贴,具体实施如下: (1)经理、厂长级以上人员每年可乘搭4次双程飞机回家探亲,但必须由行政部统一订票,以及需提前7天申请。 (2)主管/主任级以下的人员每年可乘搭4次双程火车(软座)回家探亲,但必须由行政部统一订票,以及需提前5天申请。 3.5外派时间及休息时间 3.5.1外派时间按当地工厂生产运作而定; 3.5.2外派人员具体休假时间按所在公司休息制度执行; 3.5.3在职的人员暂调到浙江、武汉、福建等地工作必须接受公司安排,如有违反, 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以上条例行政部最终保留解释权,由即日起生效。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大程度发挥外派人员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外派公司,实现集团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集团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公司(简称“外派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3 职责 由外派公司所属业务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职务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4 定义 无 5 内容 5.1外派人员能力要求 5.1.1基本资格 (1)具备外派岗位从业经历与相应的专业素质,熟悉集团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3)担任外派公司部门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者,需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其余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 (4)如遇有特殊情况而与上述条件不相符时,须经人资与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派出。 5.1.2任职要求 (1)全面完成集团交办的外派任务和工作指标。 (2)维护集团整体的利益和形象。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4)遵守外派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5.2外派程序 5.2.1根据外派企业的需求、或集团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确定人选,或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集团内部甄选或向社会招聘。 5.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外派公司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和外派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5.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派遣函(加盖公章),外派人员持派遣函和《岗位说明书》前往外派公司报到。 5.3员工关系 5.3.1外派人员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外派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5.3.2外派人员在外派公司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外派公司工作的,由集团与外派公司双方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5.3.3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由外派公司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外派公司高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外派公司标准发放;低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原单位标准发放。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外派公司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5.3.4外派人员应将社会保险移至外派公司所在地缴纳,由所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 5.4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5.4.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外派公司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集团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5.4.2经营管理类人员工作职责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2)经营计划管理 (3)流程制度管理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集团报告: a.外派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

XXXX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试用版) 随着集团的高速发展,已陆续在北京、山东、陕西、新疆、湖北等地设立办事处,今后还将逐步扩大到东北、广东等地。作为公司营销系统中重要的一线市场业务平台,目前办事处的管理工作未能达到集团可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为规范办事处管理,充分发挥其市场职能和内部管理职能,实现集团对办事处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特订立本制度。 一、办事处概述 1、设立的条件 ★所处区域经济总量大,环保市场需求旺盛 应选择在特定的经济圈附近城市设立办事处,该办事处的业务辐射到整个经济圈,该经济圈具有长期的环保市场需求,起码保证在办事处设立之后的3~5年内该区域的环保市场需求保持较高的增长。 ★具有可供整合的资源 主要考虑两方面,即相关的政府关系特别是环保高层方面关系的资源和合适的人力资源,合适的办事处负责人人选是非常重要的。 当以上两方面的条件都成熟时,可考虑设立集团驻外办事处。 2、办事处的业务 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办事处主要从事烟气环境治理(工业除尘和火电厂脱硫、脱硝业务)和水处理业务。至于有机废气治理、生物质能发电和节能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办事处获得相关业务信息后转到

集团,由集团相关业务部门继续跟进;集团每年将根据办事处所提供信息的数量和价值给予一定的奖励。 3、办事处的职能 ★根据集团制订的年度营销方案,完成集团下达的销售任务,并将销售任务分解到办事处的相关业务人员。 ★办事处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开发、管理和联系协调,在项目营销和实施过程中负责协调当地的关系和资源,并与集团财务、商务、技术和工程等部门很好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工程款的回收。 ★办事处负责对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好当地的公共关系,确保营销活动的顺利进行。 ★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当地的市场信息及主要竞争对手的动态。 ★对办事处的财产具有使用、保护和管理权,并负责办事处的财产安全。 4、办事处的硬件配置 集团将根据办事处的规模在当地购置或租赁合适的办公场所。 办事处的硬件配置由办事处主任根据当地情况和业务需要,提出配置方案,上报费用预算,经集团审批后方可购置。 当完成年度销售任务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预期下一年度的销售任务完成指标增长将超过50%时,可配置业务用车。 二、日常管理

外派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派人员选定 1、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在深圳地区范围内选定适合外派项目人员。 2、公司采取自愿报名和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项目需求与员工综合素质条件,向公司领导提交外派人选方案。 3、人力资源部将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人选中,按照自愿报名、四年内未外派两项条件优先的原则选择人员。 4、一经公司领导班子通过,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将与外派人员进行谈话,公司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二、外派工作职务级别与时限的确定 1、本规定的外派人员是指由深圳总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管理处、顾问项目工作的员工。 2、外派工作职务是指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所担任的职务。外派工作职务不等同深圳相同职务的级别,即外派工作职务与深圳职务不是同名同级。 3、外派期间,外派人员的深圳职级调整与深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调整深圳职级的,须经公司按晋升程序考察、审批后才能调整。调整后,执行新定职级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4、原则上外派时限为派驻项目合同期的期限,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合同期延长造成外派时限随之延长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但外派最长不超过4年(自愿外派的情况除外)。 三、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1)外派人员自外派的下月起工资上浮一等。 自2004年8月起,连续外派每满二年,可将外派时上浮的一等工资转为固定的工资等级(即外派工作结束调回深圳工作后仍保留这一等工资),然后再上浮一等工资。该项待遇每人只能享受两次(即连续外派四年后工资将不再上浮)。 (2)上浮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等级时,根据员工外派时的深圳职级不同设定相应的最高固定工资等级。

营销销售人员驻外管理制度

营销销售人员驻外 管理制度

营销公司驻外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作职能与岗位职责 一、编制设置原则: 分公司:营销经理、市场推广经理、用户中心主任、财务专员,其中财务专员由营销公司委派;可设导购代表、营销代表若干人(由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关费用按分公司费用分解及目标协议书约定执行); 办事处:营销经理、用户中心主任、综合管理员,其中综合管理员工资由营销公司负责;可设营销代表若干人。 二、分公司/办事处工作职能 各分公司/办事处是乐华空调营销公司的驻外销售机构,是企业向市场延伸的重要窗口,其管理直属于乐华空调营销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公司的利益履行如下职能: 1.分公司/办事处根据公司的年度营销方案,承担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并组织销售人员的二次任务分配。 2.分公司/办事处根据公司的任务指标,可按要求报招聘计划,经审批后,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组织、招聘、培训所需要

的营销代表。 3.分公司/办事处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 4.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公司负责与当地客户的联系协调和销售业务的往来。 5.分公司/办事处负责对所辖区域乐华空调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处理客户和用户的投诉。 6.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组织、策划、执行公司在当地市场的产品宣传、品牌宣传、企业形象宣传,提升晶牌和企业在当地的知名度。 7.分公司/办事处负责对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好公司在当地的公共关系,确保销售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8.分公司/办事处行使对公司在当地的财产的保护管理权,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 ·9.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及同行竞争晶牌的营销动态。 10.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和负责各项资金回笼、费用结算工作。 三、分公司/办事处岗位职责 (一)分公司/办事处经理的职责: 1.对本区域销售工作的管理 代表分公司/办事处,接受公司分配给该区域的全年销售任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三明市扬晨食品有限公司 驻外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 1、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 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

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4)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注明事由。 (5)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6)其他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7)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发票,由部门主管审核确定后签字交付财务部门。 第五条业务工作原则 1、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发生的退换货等程序均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2、业务员统一使用公司经销合同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每做一笔签一笔。客户必须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公司根据经销合同上的指定的送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业务员将订货情况下定单传回公司,变更货物需求内容时业务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 3、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驻外业务人员每月领取出差补助300元。 4、驻外业务人员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考虑调离业务人员岗位,直至解聘。

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境外就业服务所 境外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对外劳务输出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属地化经营,依据实际需要确定国内人员的派出,为本地创造就业机会。为完善公司各项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劳务输出员工。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 组员: 第四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境外企业和员工安全管理指引 第五条 要认真了解和研究我国及东道国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严格遵守,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律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 要认真遵守我国有关规定,严格人员选派工作。派出人员应熟悉业务,身体健康,并拥有合法的出入境手续和工作许可。 第七条 要重视派出人员的语言能力建设。派出人员应具有一定使用外语对外沟通的能力。如派出人员不懂外语,要对其进行日常用语的基本培训外,还应配备必要的翻译人员。 第八条 要加强对派出人员的行前教育、培训和考核。有关商(协)会应帮助企业开展出国人员培训。培训重点是外事纪律、涉外礼仪、东道国社会概况、相关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培训考核合格后不合格人员不能派出。 第九条 关注平等就业,避免出现种族、部落、肤色、宗教、性别方面歧视做法

驻外员工管理规定

驻外员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省域化、区域化及全国化发展战略健康持续实施,鼓励员工投身到公司异地项目开发建设中去,体现海信人文关怀,为驻外员工提供便利条件,解除后顾之忧,增强员工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2定义 驻外员工: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派往青岛总部以外子(分)公司或项目工作的人员; 常住家庭地:指能够保证实现当天与配偶(或及子女)团聚的居所。 3适用范围 3.1可享受驻外补贴的情形 3.1.1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外地、常住家庭地址为非派驻地的公司驻外员工; 3.1.2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对子公司员工进行调配的; 3.2不享受驻外补贴的情形 3.2.1驻外员工常住地变更为所派驻地,并将长期居住的; 3.2.2派驻地为其原籍贯地所属的地级市子公司的校园招聘员工,不享受驻外补贴。 3.2.3非因组织工作需要、因个人原因提出到派驻地工作的,不享受驻外补贴。 3.3特殊情形:驻外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家属跟随陪同的,期限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驻外员工仍可享受驻外补贴;若陪同期限超过三个月或长期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可否享受驻外补贴。 4保障措施 4.1补贴 4.1.1驻外生活津贴:元/天

4.1.2市场开拓补贴:根据驻外员工对区域发展的支持、贡献不同,在开拓派驻城市或地区的第一年给予驻外人员5000-10000元/年的市场开拓补贴,发放范围和额度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按季度在工资中发放,税金由个人负担。市场开拓补贴时限原则上仅在第一年给予,特殊情况如需给付,需经总经理办公会确定。代建项目原则上不支付上述补贴,但承担异地开发任务的代建项目除外,是否给予补贴及补贴额度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4.2配偶安置及劳动关系处理 4.2.1驻外员工确有需要,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将通过集团当地分公司、子公司及各种渠道协助担任子公司主管层级以上的驻外员工配偶解决与其个人基本条件相适应的工作安置。 4.2.2驻外员工配偶到派驻当地工作的,如工作单位不能提供相应劳动关系及待遇的(缴纳社会保险等),公司将给予解决基本劳动保障,保持其劳动关系的延续性,并可代为缴纳社会保险,但费用由员工配偶自行负担。 4.3子女入学、入托 公司通过派驻当地各种关系和渠道协助驻外员工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4住房补贴 参见《驻外人员租房管理规定》。 4.5定期走访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 为贯彻本公司的营销计划,进一步开拓市场,使办事处的各项管理规范化和合理化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规范而有序的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办事处的工作职能 (1)负责当地与周边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承担公司下达的销 售任务。 (2)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市场信息及竞争动态。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业务上 的联络与协调。 (3)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如实填写各项报表,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做有损公司 利益的事。 (4)积极与上级沟通汇报,提出有利于开拓市场的建议与意见。 (5)负责办事处市场商业信息的管理与保护,严禁泄露任何商业类信息。 (6)办事处人员要与公司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办事处业务人员管理与规定 (1)驻办事处业务人员必须“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拓展业务, 努力进取。 (2)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与利益,规范操作,不得有 违法乱纪的行为。 (3)按要求建立客户档案,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定期检查和整理文件资料,确保公司资料文件的完整和有序性,保证资料查询的快捷、方便、及时和 准确。并对各资料文件进行分类管理。 (4)办事处的业务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得体的言谈举止。办公人员 在上班时间内药衣冠整齐、仪表端庄得体。

(5)办事处的办公区域与卧室的划分要突出,要有明显的办公气氛,办事处内 必须保持整洁。 (6)办事处人员的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无故原因导致公司及客户与业务 人员无法联系者给予重罚。 (7)严禁办事处人员私自直接向客户收取货款、结款、或借支现金。 (8)合理计划、开支办事处的各项费用。 以上均为公司驻外办事处必须执行的基本规章制度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制 度! 江苏三和建设有限公司——皖北办

《安全管理》之公司海外办事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海外办事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走出去”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公司海外事业部机构和人员安全保护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海外事业部机构和人员”,是指公司设立的各驻国外办事处以及在办事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海外事业部是公司各海外办事处的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公司海外办事处人员人身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经销管理科协助海外事业部对海外办事处人员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海外事业部人员在境外的一切活动。 第二章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一条各海外办事处人员应在出国前认真学习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详细了解公司对各驻外办事处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二条各海外办事处人员应在出国前详细了解拟前往国家的当地法律法规,掌握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三条各海外办事处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主要针对当地的风俗习惯、禁忌事宜、安全信息收集、当地紧急救援联系方式等方面。 第四条各海外办事处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公司颁布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任何来到办事处的公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认真记录《安全培训表格》。经销管理科负责定期对各海外办事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境外安全风险防范

第一条海外事业部应负责制定各驻外办事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条各海外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体系,做好办事处防窃防盗措施。 第三条各海外办事处要加强与当地使领馆的联系,加强对驻在国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的收集、评估和预警,并及时报送经销管理科;与驻在过其他中资企业建立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安全信息。 第四条各海外办事处应制定外出人员请示制度,任何办事处人员外出工作要由办事处负责人统一安排,按时回到工作区,如果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回来,要打电话说明原因。到没有办事处的国家执行出国任务的人员,要跟随团队统一行动,如果其他原因需要独自外出,必须向带队领导请假,说明你去地点及预计归队时间,并按时归队。 第五条傍晚和夜间杜绝外出,如因工作需要,要采取安全措施,尽量避免单独参加聚会,避免在人多混杂的地方长时间逗留。 第六条建立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人员出行安全,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一条境外安全突发事件指境外发生的对海外办事处机构、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和造成损失的事件,包括战争、政变、恐怖袭击、绑架、治安犯罪、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等。 第二条境外安全形势发生异常时,海外办事处负责人应及时向主管经销领导汇报,各驻外办事处应立即向中国驻外使馆报告,在使馆领导下妥善安置。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海外办事处做好事发现场处置工作,积极与当地医院建立良好的紧急救护关系,及时救助伤员,向当地警方报警。 (二)各驻外办事处了解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详情,包括:

公司管理系统驻外销售人员管理系统规定

公司驻外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为规公司驻外销售人员的管理及销售行为,完成公司销售目标,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绩效,将驻外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企业的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驻外 销售人员要严格自律,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驻外销售分公司超过3人(含3人)需由分公司单独考勤,分公司经理于次月1日以 电子的方式发回营销部 3、员工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须经分管经理审批。 4、出外联系业务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并汇报日程,营销部随机抽查,发现私自外出做 与工作无关的业务,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回者,视为旷工。 5、销售人员执行公司的节假日制度,下列日期为法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 注:由于销售工作岗位特殊性,驻外人员周六、周日不算加班。 6、一级分公司经理年累计出差200天,销售人员年累计出差300天 二、出差管理 1、驻外销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出差,需要填写“出差申请单”,容包括出差时间、起止 地点、途径地点、主要任务描述、预计计划目标等。出差申请单报营销部领导审核备案。 2、出差期间应如实、认真填写出差记录。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将手续完整的 报销单据报送财务部,及时归还出差预支款项。 3、出差差旅费开支标准及报销规定 3.1 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 高级管理层可以乘坐所有交通工具,其他人员则在有紧急公 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其它情况下只能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 3.2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席位标准:高级管理层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以乘坐公 务仓、软卧、轮船二等舱位;无特殊情况应首选乘坐经济仓、硬卧、轮船三等舱位; 其余人员出差可以乘坐硬卧、轮船三等舱位,其它交通工具没有席位标准的要求。 3.3自驾车出差标准:自驾车出差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总经办备案。自驾车出差报销费

关于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

关于公司外派工作人员 管理的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关于规范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为明确责任,提高效率,保证工作时间,加强对外派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如下:外派人员主要指外派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工作人员。 一、外派人员工作纪律: 1、不得向项目部或分公司吃、拿、卡、要; 2、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不得让人代替自己工作; 4、不得在不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外乱签字、盖章; 5、不得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6、不得不经批准,擅自作出决定; 7、不得随意变更公司的工作安排或其他决定。 二、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委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农民工工资(含管理人员、农民工、劳务分包、工程分包等所有工人的工资)发放到位工作; 3、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相关的材料款(含材料费、租赁费、工程分包款等所有应付款项)支付到位工作; 4、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合同签订、管理及存档工作; 6、负责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记、存档工作;

7、负责协助项目部或分公司做好管理、协调工作; 8、负责协调项目部或分公司做好工程创优工作; 9、负责做好项目部或分公司与公司总部的联络沟通工作; 10、负责做好对项目部或分公司的服务工作; 11、负责做好分公司承接项目的报表工作; 12、负责对项目部或分公司合同签订前的手续履行工作。 三、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外派人员应对本职岗位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外派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每月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2、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若有擅自离岗者,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外派人员返回公司,一律将印章等移交办公室备案管理,离开时再签字领取。闲置公司期间,一律在公司待命,根据公司需要统一安排。 4、外派人员因故在合同期间未满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和账务清理。 5、外派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通畅。 6、外派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均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由分公司或项目部上缴公司账务部,再由公司依据考勤发放。 7、外派人员每月要根据所在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汇报公司(工作内容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情况、委托书、介绍信以及财务支付情况、税务交纳情况、印章使用情况、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安全文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为贯彻本公司的营销计划,进一步开拓市场,使办事处的各项管理规范化和合理化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规范而有序的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办事处的工作职能(1)负责当地与周边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承担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2)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市场信息及竞争动态。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业务上的联络与协调。 (3)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如实填写各项报表,严禁弄虚作假,严禁 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积极与上级沟通汇报,提出有利于开拓市场的建议与意见。 (5)负责办事处市场商业信息的管理与保护,严禁泄露任何商业类信息。 (6)办事处人员要与公司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办事处业务人员管理与规定 (1)驻办事处业务人员必须“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的态度,积 极拓展业务,努力进取。 (2)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与利益,规范 操作,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3)按要求建立客户档案,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定期检查和整 理文件资料,确保公司资料文件的完整和有序性,保证资料 查询的快捷、方便、及时和准确。并对各资料文件进行分类 管理。 (4)办事处的业务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得体的言谈举 止。办公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药衣冠整齐、仪表端庄得体。

(5)办事处的办公区域与卧室的划分要突出,要有明显的办公气氛,办事处内必须保持整洁。 (6)办事处人员的电话必须保持24 小时开机,无故原因导致公司及客户与业务人员无法联系者给予重罚。 (7)严禁办事处人员私自直接向客户收取货款、结款、或借支现金。 (8)合理计划、开支办事处的各项费用。 以上均为公司驻外办事处必须执行的基本规章制度业务人员必须 严格遵守此制度!

公司海外管理人员薪酬办法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建三东方人字[2008]19号 关于印发《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现将《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总部各部门。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2008年2月27日印发

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海外经营生产所需人力资源供给,充分调动海外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外人员的薪酬实行分公司经营者年薪制、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制、项目管理人员承包兑现制、操作工人计件制等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海外工作的职工。 第四条分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 1、分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年薪最高不超过50万人民币。 2、分公司经理、书记:按2700美元/月预发;分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2500美元/月预发。 3、年薪标准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执行年薪制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机关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能级工资制 1、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能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在年度兑现时发放。

备注:部门无正职而由副职主持工作的,享受正职待遇。 3、绩效工资: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经过严格考核后兑现,考核按照《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岗位绩效系数×绩效考核分数。 (1)分公司机关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实行年度总额控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经济效益总额的20%。 (2)岗位绩效系数由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数按效益控制比例进行测算。绩效工资的发放方案要报公司审批。 第六条项目管理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兑现制 1、项目管理人员薪酬由预发基薪和承包兑现两部分组成。 2、预发月薪标准。按照项目规模分为两类,合同额3000万 3、承包兑现: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兑现。项目竣工后,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可,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文件相关规定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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