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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5年《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模拟试题

黑龙江2015年《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模拟试题
黑龙江2015年《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模拟试题

黑龙江2015年《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模拟

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2000年,春兰集团决定将总部迁到上海,而生产基地仍留在江苏省泰州,这说明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城市发生了____变化。

A:经济空间结构重组

B:性质

C:区域地位

D:产业经济结构

2、城市进化理论认为,当城市进入“相对分散”时期,人口的显着变化是____ A:a. 城市人口的增长

B:b. 城市郊区人口的增长

C:c. 城市人口的减少

D:d. 郊区人口向城市人口流动

3、公民的权益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的途径使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下列途径中,公民不应该选择的是____

A:行政监督

B:行政复议

C:行政诉讼

D:行政赔偿

4、居住区规划的作用____

A:在一定的居住生活范围内进行的,对其各种生活方面需求的考虑和确定B:在一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的,对其各种规划要素的考虑和确定

C:在一定的居住生活范围内进行的,对其各种规划要素的考虑和确定

D:在一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的,对其各种生活方面需求的考虑和确定5、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特点的是____

A:强制性

B:单方意志性

C:无偿

D:自由裁量性

6、根据《行政诉讼法》,以下有关申请撤诉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

A:申请撒诉的主体既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第三人

B:撤诉申请必须是自愿的、明确的

C:撤诉申请必须在判决、裁定宣判前提出

D: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7、道路走向及坐标是通过____来控制的。

A:道路的性质、功能、交通量

B:道路的交叉,形状

C:道路规划红线

D:地形、地貌

8、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应当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管理部门____

A:应参与规划的编制,并给出参考意见

B:不应直接参与规划的编制

C:不应直接参与规划的调整

D:不应直接编制和调整规划

9、下列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基本术语,哪一项是错误的____

A: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边界线

B: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

C: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D: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值

10、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实行____方针。

A: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蛄合

B:重点建设、平战结合、协调发展

C: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D: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11、城市设计的主要目标是____

A:造成使人类活动更有意义的人为环境和自然环境,以改善人的空间环境质量,从而改变人的生活质量。

B:造成使人类活动更有意义的人为环境和自然环境,以改善人的居住环境。C:造成更适合居住的环境,以改善人的空间环境质量,从而改变人的生活质量。

D:造成更适合居住的环境,以改善人的居住环境。

12、区域变电所(站)通常是指大于等于____电压的高压变电所(站)或超高压变电所(站)。

A:1kV

B:2kV

C:220kV

D:110kV

13、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

A: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国务院可以直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D: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14、运用土地级差的原理,合理确定____是城市规划经济性的体现。

A:土地使用性质

B:选择建设用地地址

C:建筑容积率

D:建筑密度

15、下列选项中,关于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叙述错误的是____

A: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是规范环境保护行动的筹划,是实现环境目标的手段,属于城市规划中的专项规划。

B:城市生态规划将生态思想和原理渗透于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使城市规划”生态化”。

C:城市生态规划关注城市社会生态,城市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D:三者层次相同。

16、某小区内有一小型医院,建筑面积约为200㎡,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换算标准,标准的停车位为____

A:9个

B:13个

C:17个

D:1个

17、与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相比,城市用地的建筑条件评价更强调____所造成的影响。

A:环境因素

B:自然因素

C:人为因素

D:区域因素

18、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包括____

A:特殊设防类

B:重点设防类

C:适度设防类

D:一般设防类

19、下列不属于为城市土地得以合理利用必须做到的是____

A:严格查处一切违法用地行为,坚决依法收回违法用地。

B: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尽量少占基本农田。

C:深化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收益。

D:协调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土地的需要,以取得最佳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20、下列不属于城市土地使用布局结构理论与代表人物是____

A:a. 恩温卫星城理论

B:b. 伯吉斯同心圆理论

C:c. 哈里斯、乌尔曼多核心理论

D:d. 霍伊特扇形理论

21、____的形成和发展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驱动力。

A:a.城镇体系

B:b.城市体系

C:c.区域体系

D:d.社会体系

22、领导活动的三个因素是指____

A:a.上级领导、下级负责人、活动

B:b.行为、影响、活动

C:c.领导者、被领导者、领导活动

D:d.领导者、被领导者、环境

23、对于10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至少应有两条以上不经过市区的过境公路,其间距应大于____km。

A:10

B:15

C:20

D:25

24、下列____不属于历史名镇名村常用的保护方法。

A:编制历史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B:保护城市的传统格局

C:控制人口数量

D:古城保护与新区建设相结合

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____内提交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

A:5日内

B:7日内

C:10日内

D:14日内

二、多项选择题(共25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

1、关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确的是____ A: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B: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城乡规划的修改法律责任附则

C: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法律责任附则

D: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2、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必须附具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其中,附图的具体内容不包括____

A:停车泊位

B:地块坐标、杯高

C:道路红线坐标、标高

D:建筑界线

3、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组织编制其他市(除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____提出报告。

A: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C:省、自治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

4、一般情况下,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____内不许翻修。

A:1

B:2

C:3

D:5

5、对于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____

A:a.当直接由液化石油气生产厂供气时,其贮罐设计容量由供气规模、运输方式和运距等确定

B:b.当直接由液化石油气生产厂供气时,其贮罐设计容量可按月平均日用气量的4~5倍计算

C:c.当由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供气时,其贮罐设计容量由供气规模、运输方式和运距等确定

D:d.当由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供气时,其贮罐设计容量可按月平均日用气量的4~5倍计算

6、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现状图的图纸比例为____

A:1500~12000

B:1500~11000

C:11000~12000

D:11000~15000

7、行政组织的设计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需求,这是行政组织设置的____原则。

A:精简原则

B:统一原则

C:法制原则

D:需求原则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____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法律凭证。

A:城市人民政府

B:城市规划设计

C: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D:城市规划审核

9、在下列程序中,指出哪项不属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方案)审批的前置程序____ A:对城声总体规划方案的技术论证

B:就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C:城市总体规划方案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D:城市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公布城市总体规划

10、不属于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选址原则的是____

A:站址应选择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B:具有良好的市政设施条件,运输方便

C:与相邻建筑物应遵守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安全防火距离

D:站址应在城市边缘,与服务站之间的平均距离不宜超过20公里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的范围包括____

A: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镇规划和村庄规划

B: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C: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镇规划和乡村规划

D: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和村庄规划

12、互通情报,共商重大问题的日常的具体行政领导制度是____

A:信访制度

B:通报征询制度

C:民主生活会制度

D:办公会议制度

13、对于容积率的核定,应根据批准的____对建筑地块的规定容积率。

A:城市总体规划

B:城市分区规划

C:控制性详细规划

D:详细规划

14、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可分为____

A: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扩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B:公园绿地、生产绿地、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

C:生产绿地、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

D: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缘地、对外交通绿地

15、风景名胜区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禁止建设的建(构)筑物不包括____ A:宾馆

B:建筑小品

C:培训中心

D:疗养院

16、在引起差异的原因尚未查清又急需处理时,采取暂时性措施抑制问题发展的方案,被称为____

A:积极方案

B:消极方案

C:临时方案

D:应变方案

17、如果跑道轴线方向通过城市,跑道靠近城市的一端与市区边缘的距离保持在____

A:至少10km

B:至多10km

C:至少15km

D:至多15km

18、.旧区改建应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防止大拆大建,不加区别推倒重来,改建的重点地区应是____

A:危房简屋、设施简陋、街巷狭窄、住户拥挤

B:危房简屋、设施简陋、交通阻塞、污染严重

C:房屋破旧、设施不全、交通不便、污染严重

D:房屋攻旧、市容不雅、交通阻塞、设施简陋

19、____是引导和控制整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和手段。

A:城市建设

B:城市发展

C:城市规划

D:城市管理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____

A:国务院批准

B:国务院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丈物行政部门同意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2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____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

A:城市总体规划

B:城市详细规划

C:城镇体系规划

D:城市规划

22、在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分类中,城乡规划区内的村镇建设用地应包括____ A:居住区用地

B:保留地

C:特殊用地

D:水域或其他用地

23、在路段上,同向公共汽车换乘距离不应大于____

A:30m

B:20m

C:50m

D:60m

24、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设定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

A:设定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范围与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范围一致B:国务院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

C:省级政府规章只能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且其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D: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要实施行政许可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25、互联网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典型作用有____①信息发布②数据共享③设备资源共享④分散而协同地工作

A:a.①②③④

B:b.②③④

C:c.①③④

D:d.①②④

上海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精心整理 上海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1.规划编制体系的构成和特征 特大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层级往往较一般城市更为复杂,规划的门类与内容也更加丰富。一方面由于特大城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在行政分级管理体制背景下展开的,既要保证市、区县、乡镇几级政府在规划管理上的独立性,也要确保各级政府所执行的规划具有高度的衔接性和可操作性,那么规划编制体系势必呈现多层次的特征,以强化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的延伸关系,战略部署与实施安排之间的衔接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特大城市地域大,规划管理涉及的覆盖面大、地区多,那么为了使规划便于实施管理和突出地区特色,规划的编制也会在横向上进行细分和针对性处理,加强网1.1结构。横向的1.2第三层面是中心镇总体规划、市级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新城、国家级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四层面是一般镇(含乡)总体规划和市级产业园区、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五层面是按经批准

所示。 2. 2.1 1 用、 安排。 2.2 1 总量, 每个分区面积约为100-150平方公里。6个分区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细化和深化,将宏观发展目标的原则转化为中观层次规划要素的规定性控制,使局部地区的规划建设更好地贯彻城市发展总体战略,实现整体目标与局部利益、宏观战略与微观策略的统一。2)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依据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原则,结合行政单元、市政社会服务设施网络,合理划分规划单元,中心城进一步划分为242个控制性编制单元,一般一个街道分为2-3个规划单元。按编制单元进一步分解人口与建筑的控制总量,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和高度、公共绿地、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内容,作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城市设计、规划策略等指导性原则,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3)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所明确的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原则,对编制单元内的土地使用强度、空间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为强化规划的全覆盖,对编制单元进行整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3郊区规划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1)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2)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中暂住人口数量,人口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构增长的情况等;

漫谈建立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

从城市规划的现实说起 漫谈建立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 城市规划县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对城市发展与建设实施的一种宏观调控行为。由于现代城市本身是一个算杂的巨系统,使得作为引导与控制城市建设行为的城市规划,必然牵扯到存在于城市空间内的各个行业、部门、阶层,横跨多个学科。但“涉及”并不等于“干涉”或“代替”,城市规划毕竟有自已的“核心”。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对城市规划本身的“核心”认识不清,导致城市规划在编制阶段“喧实夺主”,做了许多不该做的工作,让人大有“手伸太长”之嫌,而在规划管理与实施时,‘必然“井河相犯”;“泾调难明”,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矛盾。因此,置新审初与明确城市规划的“核心”,.是构建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前提。 其次,城市规划长期处于编制、决策、管理的“一家亩”状态,缺乏有效的分工合作与相互制约机制。规划管理者既是“甲方”,又是规划编制单位的直接上级;规划宏观决策建立在由管理者即“甲方”聘请来的“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意见之上;规划微观决策则在“市长负费制”之下,由“长宫意志”所决定。规划从编制到实践,自始至络处于规划管理者的控制之下,导致规划的公乎性、科学性、法律性难以体现。同时,缺乏必要的市民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广泛性与公正性xB以保证。可见理顺规划的编制、评审、决策、实施、监督之间的关系,是建立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之关键所在。 最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和建设投资多元化,使规划管理面对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各种投资主体都渴望在城市空间资源的开发中获得丰厚回报,市民也期待藩城市更新与建设能为自己带来生活上的改善,政府则希望通过城市开发树立宏铭的业绩和优化城市形象与功能,各种意图在城市空间矗加交又和冲突,规划管理者站在什么立场上协调城市各种利益追逐者的关系,使各种意图得到最大程度实现的同时又不相互影响,成为评价规划管理体系合理性的依据之一。因此明确规划协调各种利益主体的原则也是建立科学的规划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当然,规划管理中普通存在的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管理手段落后、资料档案化程度低等也制约了规划管理功能的正常发挥。针对以上问题,漫谈一些对建立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督法。 1.明确核心,寻求与各业务部门的最佳结台点 何为城市规划工作的核心?似乎难找到现成答案,.因为在现行各种教材的叙述中,城市规划内容应有尽有。在规划编制中,城市规划师更是 “满天飞”;特别是近年来,在城市规划要从物质规划定向社会综合规划、从市区走向市域答呼芦和招牌之下,城市规划成果被填鸭式的塞进了许多不属于本专业的东西。在城市规划成果中,我们可以找到与计委、计生耍人口规划、与电力电信部门电力电信业务规划……相互并行,自成一体的各项专业规划,而且往往两者是矛盾的。其实,这完全是城市规划部门沼淆了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角色转换情况下各自核心与双方结合点也会有所变化的事实。一个部门作为管理者时,与对方的结合点为自身的核心,而当对方作为管理者时,惰况刚好相反。城市规划部门侵入其他部门业务,实际上是招自己作为校管理者角色时,双方的结合点作为自己充当管理者角色时的结合点而纳入了自身的工作核心,实为“伯染换往”、“喧宾夺主。之举。比如关于电力业务发展规划,这本是电力部门的工作核心,规划部门是被管理者,而电力设施对空间资源的利用规划,则属于规划部门的工作核心,电力部门属于被管理者,因此规划部门只能对电力设施利用空间资源的方式进行管理,而涉及到电力发展业务(如用电量、供电电源安排等),必须以电力部门为依据,不能自作一套并据之进行空间资源划分与安排。以此类推,规划部门作为管理者时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最佳结合点为空间资源配置,这即为规划部门的核心所在。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是协调管理对象对空间资源的利用方式与时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 办法

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城[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规划局: 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

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与协调。 第六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第七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模式与土地使用的关系,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考虑城市应急交通建设需要,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第九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第十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相一致。 第十一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调查分析:以调查为依据,评估城市交通现状,分析交通存在的问题,构建交通战略分析模型。

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二)协调城镇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应做到以下几点: 1、从区域整体出发,明确城镇的职能分工,引导各类城镇的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 2、统筹安排和合理布置区域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 3、限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三)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提高 城市规划,特别是大城市的规划必须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 3、着力发展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做好这方面的规划布局和用地安排。 4、适应科技、信息业迅速发展及其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加强交通、通讯工程建设。 5、加强居住区规划,做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生活方便、环境优美。 (四)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与水资源 要明确和强化城市规划对于城市土地利用的管制作用,确保城市土地得以合理利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科学编制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并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标准。 2、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尽量少占基本农田。 3、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各项建设用地,对城市边缘地区土地利用要严格管制,防止乱占滥用。 4、严格查处一切违法用地行为,坚决依法收回违法用地。 5、深化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收益。 6、重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城市规划统一指导下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 我国也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的矛盾同时存在。城市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和节约利用水资源。 1、把保护水资源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规划,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 2、依据本地区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 3、根据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和调整产业结构,缺水城市要限制高耗水型工业的发展,对耗水量高的企业逐步实行关停并转。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并重视污水资源的再生利用。 5、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地下水已超采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开采。 (五)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是城市规划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逐步降低大城市中心区密度,搞好旧城区改造,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的疏散中心区人口。重点解决基础设施短缺、交通紧张、居住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严格控制新项目的建设。 2、城市布局必须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建设项目选址要严格按城市规划进行,市区污染严重的项目要关停或

城市规划课题研究范文

城市规划课题研究 1.城市规划失效分析与研究【查看全文】【打包下载】 分类号:TU984 关键词:城市规划规划失效平衡论规划措施 摘要:世界的城市规划史,也是优秀的规划理念的发展史。在城市的演进和历史的洗涤中,规划的理念也得到了不断地完善,优秀的规划为城市的发展、城市问题的解决、城市美的形成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正是优秀规划理念的贯穿,使得城市面貌日益完美。论文从规划效用和规划的理念的概念入手,首先分析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提出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存在的问题和我国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在提出城市规划的效用的基础上,确定了城市规划法应选择平衡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最后提出了规划失效的改进之道一基于不确定性的城市规划改进方向,包括1、认识论层面—确立不确定性城市规划思想。 2、方法论层面一探索不确定性的规划方法。 3、行动措施层面一基于不确定性的规划行动措施。 2. 转型时期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建构【查看全文】【打包下载】 分类号:TU984.2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市场经济体制管理职能城市规划法规摘要:伴随199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政策的实施,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研究方日益重视,但有关研究多侧重城市规划管理的某一方面,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系统化研究在城市规划界少有涉及。本文试图在已有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建构问题进行探讨。论文首先从理论上探讨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以及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的内涵、作用与意义;指出城市规划管理目标主要有:(1)强化城市规划管理职能,(2)在确保城市发展效率的同时达到社会公平,(3)改进城市规划管理效能;分析了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内涵及构成,即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管理组织系统、城市规划管理运作系统等四个子系统;最后提出适应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与目标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建构的目标。其次,对自建国以来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城市规划管理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并分别就城市规划管理实践中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城市规划管理的运作机制、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体系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如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行政地位不高;(2)规划编制、决策、执行“一家言”;(3)规划行政管理中条块分割;(4)政府的规划管理职能在不少城市受到削弱。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建构的初步设想,并对构成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管理组织系统、城市规划运作机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等子系统提出具体构建要求,如城市规划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的建构主要包括城市规划编制机制的建构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建构,其中城市规划编制机制的建构主要有:(1)规划编制机构的市场化与规划研究建构的建立(2)建立严格的规划法定审批决策程序(3)规划编制的检讨和动态更新(4)公众参与规划。 3.生态城市规划中环境艺术设计的研究【查看全文】【打包下载】 分类号:X321 TU98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含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经第十四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签名章):侯捷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

(完整版)2017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与答案

2017年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8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把()放在突出的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 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A.全面深化改革 B.促进社会和谐 C.城乡统筹发展 D.生态文明建设 2.构成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是()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 B.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C.行政法律关系的形式 D.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原因 3.当同一机关按照相同程序就同一领域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时,在实施的过程中,其等级效力是() A.同具有法律效力 B.指导性规定优先 C.后法优于前法 D.特殊优于一般 4.“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行政机关才有权在其制 定的行政规范中做出规定”,在行政法学中属于() A.法律优位 B.行政合理性 C.行政应急性 D.法律保留 5.在下列的连线中,不符合法律规范构成要素的是() A.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假定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处理 C.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制裁 D.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登记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有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 正,通报批评——制裁 6.以行政法调整的对象的范围来分类,《城乡规划法》属于() A.一般行政法 B.特别行政法 C.行政行为法 D.行政程序法 7.根据行政立法程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从效力等级区分,属于() A.行政法规 B.单行条例 C.部门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 8.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不属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是() A.平等对待 B.比例原则 C.特事特办 D.没有偏私 9.公共行政的核心原则是() A.廉洁政府 B.越权无效 C.综合调控 D.公民第一 10.下列有关公共行政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6-4-6 发布机构:建设部文号: 建规[1995]333号实施时间: 1995-06-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中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比较

中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比较 班级:建筑与土木工程学号:11125931 姓名:李晓贝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日本城市规划简史、以及规划法规、行政、运作体系,总结日本综合规划的优点与中国规划工作的不足,从而得到日本规划对于中国规划的启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规划法规行政运作优点不足启示 Abstract: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brief history of Japanese urban planning, and planning regulations,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al systems, summarizes the advantages of integrated planning in Japan and China's lack of planning, planning for the Chinese to the Japanese plan of revelation, has a certain significance. Keyword:Planning regulations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 advantage Inadequate revelation 一.日本城市规划体系概述 1. 规划立法简史 在日本近现代城市规划立法的历史上,曾经有3次重要的立法活动。 1.1 1888年《东京市区改正条例》 背景:在历史上,日本曾经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7~10世纪的日本京城依照了中国都城的方格网和里坊制。明治维新(1868年)以后,日本越来越多地受到其他西方国家的影响,引入了资本主义制度。与西方国家一样,工业化进程导致城市人口激增,产生了一系列城市问题(如住房紧缺、交通拥挤、疾病蔓延和火灾频繁)。 内容:重点是保障作为城市骨架的道路桥梁、公园、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意义:它的颁布是日本城市规划立法的一个里程碑,代表着日本的城市规划与建设从此走上法制化道路。 1.2 1919年《城市规划法》 背景:《东京市区改正条例》颁布后的30年中,日本的城市有了较大的发展,城市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和对城市规划立法的需求日趋表面化。而《东京市区改正条例》已不能满足这种需求。 内容:在城市规划编制审定程序、机构、城市规划实施项目的实施体系等方面继承了《东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与协调。 第六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第七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模式与土地使用的关系,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考虑城市应急交通建设需要,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第九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第十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相一致。 第十一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调查分析:以调查为依据,评估城市交通现状,分析交通存在的问题,构建交通战略分析模型。

【免费下载】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城乡规划篇 第1节术语 1.1 “六线”控制体系 指在分区规划中通过确定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黑线的控制线范围,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导则,形成规划引导和控制的体系。 1.1.1 紫线 即历史文物保护规划控制紫线,指规划用于界定广州市内的市级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外经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1.1.2 红线 即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 1.1.3绿线 即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规划控制绿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 1.1.4 蓝线 即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指规划中用于划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原则上城市绿线范围内的水域也属于蓝线控制范围。 1.1.5 黄线 即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黄线,指规划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1.1.6 黑线 即城市建设区规划控制黑线,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线(其中村镇用地划入黑线),是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与非城镇建设用地、生态保护用地之间的政策性控制线,城市及村镇开发建设活动应在黑线控制范围的可建设用地内进行。 1.2 密度分区 在综合评价区位、交通设施、环境及现状建设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控制指标实行分区、分级量化管理的体系。 广州市城市规划区按密度分区进行规划控制。不同密度分区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密度分区的规划控制指标。 1.2.1 密度1区 广园路以南、华南大道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与新窖南路以北的地区,以及芳村区芳村大道的如意坊大桥至鹤洞大桥段以东地区和黄埔区的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城市副中心地区;番禺区中心城区中区,即市桥街东、西环路及市桥水道的围合区域、花都区新华镇老城区,即京广铁路以东,松园以南,茶元南路、体育路、天贵路以西,新街河以北的地区;从化市旧城区,即北至西宁路以北200米,东至河滨北路,西至环市路,南至新城路和城内路的地区;增城市中心城区

城市规划管理与实施

城市规划框架?1城市建设史?1.1中国城市建设史 1.2外国城市建设史 1.3 城市规划思想史 2 城市化小城镇?3城市结构与形态及其演变?4城市规划体系5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 6总体规划战略规划 7 控制性详细规划 8 居住区 9城市设计 12可持续发展 10土地使用?11 历史保护城市更新? 13郊区化 16信息化 14全球化?15老龄化? 17生态、景观 18城市规划法规 19城市规划管理与实施?20 城市规划与相交学科? 20.1经济学 20.2 社会学

21 城市开发 22道路交通?23市政工程?24现代技术应用 中国城建史 1. 宋朝之后城市建设与之前城市建设特征比较?2.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设秉承思想体系 3. 主要古代城市的规划建设思想与城市格局(周代洛邑城——曹魏邺城——吴国金陵——隋唐长安——元大都、明清北京)?4.唐长安和汉长安的比较?5. 中国古代规划思想及典型城市(匠人营国思想、管子城市建设思想) 6. 中国古代规划重要著作(周礼考工记——管子——孙子兵法——商君书)? 7. 不同历史时期都市布局的完善与发展 8.不同历史时期居住区的完善与发展 9. 中国古代城市设计手法的运用?10. 平江城规划以及平江图、平江城的意义 11. 中国古代城墙的防御设施的演变 12. 中国古代不同类型城市选址特征及其原因?13. 中国古代城市与西方古代城市发展过程中经济上、土地制度上、宗教上的异同 14. 近代城市体系的二元结构和典型城市 15. 近代城市体系的二元结构下不同类型的城市及其各自特征?16. 上海自1845年开埠为商埠起至1949年上海解放止,一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23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6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中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中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摘要:城市规划的定义,任务,内容。充分阐述其含义与个人的理解。城市规划的定义,任务,内容。充分阐述其含义与个人的理解。 The definition of urban planning, tasks, content. Fully expounded the meaning and personal understanding. 关键词:城市规划的任务,原则,内容。 概念: 城市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 城市规划应分为战略性规划与操作性规划两个层面。近期建设规划的战略性内容和实施性的“建设”内容应分别归至战略性和操作性层面。总体规划应向战略规划转变,近期建设规划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互配合,共同组成操作性规划的一个层面。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既可组成一个层面并成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上位规划,又可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组成并列层面。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坏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城市规划的任务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布置城市体系;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城市规划遵循原则 城市规划的原则有五项,包括:整合原则,经济原则,安全原则,美学原则和社会原则。 1.整合原则 城市规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的整合原则。 (1)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计发程序问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2)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要从全局出发,使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主次分明,互相衔接,科学考虑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等,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3)要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辩证关系。任何城市都有一个形成发展、改造更新的过程,城市的近期建设是远期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构成及框架 1. 城市规划法规控构成特点由纵向体系、横向体系构成: 1) 纵向体系由各级人大和政府按其立法职权制定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个层次的法规文件构成。 2) 横向体系由基本法(主干法)、配套法(辅助法)和相关法 组成。 2. 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 城市规划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 城市规划配套法规文件 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3)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4)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5)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6)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7) 《城建监察规定》; 8)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9)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0) 《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5.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5)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1997年版); 7)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8)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10)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11)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6. 城市规划相关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规划编制制度

城市规划编制制度 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6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 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经过,现予发布,自 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2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进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 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中城市根据需要,能够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 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 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3

10城市规划管理体系

十个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及其职能 1、北京 (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联系本系统协会、学会的有关工作。 (二)法制处:负责法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的起草;负责应诉代理,组织听证等;负责对委内管理处室的督查和对分局的督导工作。 (三)研究室:负责规划管理政策的研究;负责全委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报告的起草。 (四)综合业务处:负责收发件、业务统计、技术问题的综合,管理业务的督查、督办;负责地名管理;联系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总体规划处:负责组织城市总体、区县域、卫星城、镇域、小城镇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审查。 (六)详细规划处:负责组织控规的编制和调整,组织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重大工程的规划设计;负责奥运工程等专项工作。 (七)基础设施一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交通类)的组织编制和审查、论证;负责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拟定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条件)、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复函、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联系和指导各分局的交通规划管理业务工作。 (八)基础设施二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市政类)的组织编制和审查、论证;负责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负责各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政工程以及建筑工程市政配套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拟定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条件)、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复函、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联系和指导各分局的市政规划管理业务工作。 (九)建设用地管理处:负责全市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规划管理,拟定规划意见书;负责绿化隔离地区等专项工作;督导相关分局的业务工作。 (十) 建设工程管理一处负责城区以外重要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拟定审查方案通知书、用地证和工程证;负责科技园区、CBD、经济适用住房等专项工作;督导相关分局的业务工作。 (十一)建设工程管理二处:负责城区和机要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拟定审查方案通知书、用地证和工程证;负责文物保护、危旧房改造等专项工作;督导相关分局的业务工作。(十二) 科技信息处:负责科技、外事、信息化工作。 (十三)财务内审处: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十四)保卫处: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治安保卫、消防、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十五)首规委办秘书处:负责承办首规委办的日常工作。 (十六)人事处: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分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本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政工办公室):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统战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和献血工作。 (十八)老干部处: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九)监察处:按有关规定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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