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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试题训练法制史

司法考试试题训练法制史
司法考试试题训练法制史

单项选择

1.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为()

A.质剂

B.傅别

C.婚书

D.刑书

答案:B

解析:西周时期的契约主要有两种,一为买卖契约,当时称为质剂。质剂又分为两种,像买卖奴隶或牲口这样的大买卖,要使用长券,也就是质;诸如买卖兵器或食品这样的小买卖则用短券,即剂。另一种主要契约是叫做“傅别”的借贷契约。质剂和傅别虽然都是合同,但两者在形式上不是完全一样的。

2.《法经》六篇中相当于近代法典中总则篇的是()

A.《囚法》

B.《贼法》

C.《杂法》

D.《具法》

答案:D

解析:《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相当于近代刑法中的总则部分。

3.宋朝的中央司法机构不包括()

A.御史台

B.丞相

C.刑部

D.审刑院

答案:B

解析:宋朝的司法制度基本沿袭唐朝时期的制度,中央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其变动主要是刑部的职权扩大,尤其是复核职能增强。宋太祖建隆年间另设审刑院,是宋朝初期的审判复核机关,同时也拥有的审判权和复核权。

4.大理寺在明清时期的功能是()

A.审判机构

B.复核机构

C.监察机构

D.慎刑机构

答案:B

解析:在明清时期,大理寺负责复核,刑部负责审判,都察院负责监察。

5.唐朝的“三司推事”是会审制度的重要开端,下列关于唐朝会审制度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三司使”审理的是地方上的重大案件

B.监察御史作为“三司使”之一

C.“三司推事”只负责审理中央重大案件

D.对重大死刑案件的“都堂集议”是为表明慎刑

答案:C

解析: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待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有时地方发生重案,不便解往中央,则派大理寺评事、刑部员外郎、监察御史为“三司使”,前往审理。

6.

“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这种表现封建法律特权思想的制度首次正式入律是规定在哪一律典中?

A.《晋律》

B.《魏律》

C.《九章律》

D.《北齐律》

答案:B

解析:“八议”之法入律在曹魏时期,是封建特权制度正式法律化表现之一。

7.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死刑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死刑秋冬行刑最早在汉代确立,而死刑复奏制度始于唐代的死刑三复奏

B.宫刑作为死刑的替代刑源于汉代,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愈演愈烈

C.清代秋审、热审是死刑复审制度

D.凌迟作为死刑的一种,直到南宋时期才正式成为法定死刑

答案:C

解析:死刑秋冬行刑最早在汉代确立,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秋天霜降后,冬至前执行,死刑复奏制度是奏请皇上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制度打下了基础。据此A项表述错误。魏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改革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废除宫刑,北朝与南朝相继宣布废除宫刑,自此结束了使用宫刑的历史,据此B项表述错误。清代秋审、朝审制度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奏制度,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举行,目的是为了在炎热的夏季到来之前,疏理牢狱,将罪行不太重者决笞杖刑后释放。据此C项表述错误。作为死刑的一种,凌迟始于五代时的西辽。宋仁宗时使用凌迟刑,神宗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据此D项表述正确。

8.下列关于唐宋时期法律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唐律中犯罪不管是否被举发,只要是主动到官府投案,就成立自首

B.根据《唐律疏议》,除了老幼废疾之人,都可以使用刑讯

C.从宋太宗时期开始,在州县之上设立提点刑狱司,专职监督地方审判,详录囚徒

D.首次以法典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的是《宋刑统》

答案:C

解析:唐律严格区分自首和自新,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代罪行的是自首,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自首,称为自新。故A项表述错误。唐律规定对两类人禁止使用刑讯,只能根据证据来定罪。一类是具有特权身份的应议、请、减之人;二是老幼废疾之人,指年70以上15以下、一肢废、腰脊折、痴哑、侏儒等,对上述两种人,唐律规定“不合拷讯,皆据众证定罪”,故B项表述错误。宋代地方州县仍实行司法与行政合一制度,但从太宗起加强地方司法监督,在州县之上设立提点刑狱司,作为中央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监督审判,详录囚徒。据此,C项表述正确。《唐六典》首次以法典形式肯定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因此D项表述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9.

秦始皇时期,某地有甲乙两家相邻而居,但积怨甚深。有一天,该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乙遂向官府告发系甲所为。甲遭逮捕并被定为死罪。不久案犯被捕获,始知甲无辜系被乙诬告。依据秦律,诬告者乙应获下列哪种刑罚?(

A.死刑

B.迁刑

C.城旦舂

D.笞一百

答案:A

解析:秦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的,即构成诬告罪。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甲所受的处罚为死罪,根据秦朝诬告反坐原则,乙应该受到甲被判处的刑罚死罪的制裁。故本题答案是A。

10.《周礼.秋官》记载:“凡盗贼军,乡邑及空有,杀之无罪”。这体现了我国古代刑法的:

A.区分故意和过失原则

B.区分惯犯和偶犯原则

C.罪疑从赦原则

D.正当防卫原则

答案:B

解析:“凡盗贼军,乡邑及空有,杀之无罪”是我国古代区分惯犯和偶犯的规定,故B选项正确。

11.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

A.发回原审州府重审

B.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

C.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理

D.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答案:答案:B

解析:翻异别勘制度是被告推翻原口供而另行安排勘问、推鞫的重审制度。分为原审机构改派同级他司重审的“移司别推”与上级机构差官重审的“差官别推”两种。宋哲宗元符三年规定:“大辟或品官犯罪已结案未录问,而罪人翻异或其家属称冤者,听依司别推”。宋宁宗庆元四年规定:“州狱翻异,则提刑司差官推勘;提刑司复翻勘,则以次至转运、提举、安抚司。本路所差既遍,则又差邻路”。但依《宋刑统》卷二十九:“应犯诸罪临决称冤,已经三度审结,不在重推之限。”南宋时至少有五次以上翻异也要审理之令,表明已不限三次翻异。因此,选项B正确。

12.关于唐律中五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

B.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

C.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D.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

答案:C

解析:唐律中的五刑为: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因此,C项正确。

13.清末设立的谘议局,法律地位如何?

A.中央咨询机构

B.承旨办事机构

C.各省咨询机构

D.各省地方议会

答案:C

解析:谘议局是1909年清朝在地方各省设立的,是各省的咨询机构。

14.关于清末"预备立宪",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B.《十九信条》取消了皇权至上,大大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与内阁总理的权力

C.清末成立的资政院是中国近代第一届国家议会

D.清末各省成立了谘议局作为地方督抚的咨询机关,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预决算等

答案:D

解析:《钦定宪法大纲》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但是其确立的是君主立宪制。因此,A项错误。《十九信条》缩小了皇帝的权力而非取消了皇权至上

。因此,B项错误。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中成立的中央咨询性机关,其性质与西方的议会有本质的不同。因此,C项错误。只有D项符合清末“预备立宪”内容,当选。

15.下面有关罗马法的内容和发展方面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是()

A.《十二表法》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B.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和私法

C.《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是官方指定“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D.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

答案:A

解析:《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但是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的是《国法大全》。《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法学阶梯》)、《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法学汇编》)和《查士丁尼新律》,故A项表述表达错误,当选。

16.以下哪一个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

A.《德国民法典》

B.《日本民法典》

C.《法国商法典》

D.《拿破仑法典》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国民法典》的意义。《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习惯也称为《拿破仑法典》。

17.

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个支系,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法国法系的基石,1896年《德国民法典》则构成德国法系的基石。关于这两部民法典,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国民法典》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思想,《德国民法典》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

B.《法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C.《德国民法典》在民事责任方面实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并举

D.两部法典都保留了封建制度的若干残余

答案:B

解析:《法国民法典》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的思想,《德国民法典》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据此A项表述正确。《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但是没有规定法人制度,《德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据此B项表述错误。《德国民法典》反映了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向垄断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对私人所有权进行适当限制,在契约的意志表示方面,意志自由开始受到限制,在民事责任方面实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并举。据此C项表述正确。《法国民法典》制定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保留了旧制度的若干残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传统法律制度,《德国民法典》也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表现在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予以特别保护,在亲属法方面带有明显的中世纪封建家长制的残余。据此D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

18.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陪审制度是民主原则在英国司法中的具体体现

B.陪审团既可以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判决,又可以对法律的适用提出意见

C.陪审团的裁决一般不能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撤销该陪审团,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

D.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由于对司法效率的日益重视,陪审制度的运用逐渐受到了限制

答案:B

解析:英国是现代培审制度的发源地。这种制度在英国历史上被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广泛运用。故A项正确。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裁决,法官则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故B项错误,当选。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故C项正确。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由于对司法效率的日益重视,陪审制度的运用逐渐受到了限制。故D项正确。

19.罗马法中法人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罗马法已经存在初步的法人制度

B.罗马法上法人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

C.依照罗马法,宗教团体属于社团法人

D.法人的设立采用自由主义,可以无须经过政府的批准或皇帝的特许

答案:D

解析:法人的成立必须符合3个条件:物质基础,最低法定人数,经过元老院的批准。

20.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十二表法》关于土地占有、债务、家庭、继承和诉讼等方面的法规

B.《十二表法》是罗马最古的立法文献,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C.《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法律,它主要是对罗马习惯法的总结

D.《十二表法》的主要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比较注重对程序法的规定

答案:C

解析:《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它主要是对前一阶段罗马习惯法的总结,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它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功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从中可见其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的特点。C项不正确,因它仅说《十二表法》是第一部法律,而非第一部成文法。因此,本题应选C项。

多项选择

1.关于西周的诉讼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西周时期的诉讼分为“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狱”,刑事案件称为“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断狱”,审理刑事案件叫做“听讼”

B.“五听”是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C.“五过”是西周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五过”的具体内容是: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D.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三刺”制度,应先交国人讨论,国人不能决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的,交给所有群臣商讨决定。

答案:BC

解析: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故A错误。西周的“三刺制度指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叫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故D项错误。

2.下列关于中国古代契约的规定,正确的有()

A.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指债券,“别”是一分为二,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各执一半

B.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是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剂”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

C.宋朝的借贷契约因袭唐制,对借与贷做了区分,借是指使用借贷;贷是指消费借贷;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对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D.

宋朝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绝卖是指一般买卖;活卖是指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是指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法,而后收取出卖的价金答案:ACD

解析:B错在“剂”是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表述正好相反。

3.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体例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经》的体例为秦汉所继承,不同的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改法为律

B.《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进一步调整了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的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前进了一大步

C.《泰始律》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并且把律分为12篇,对后世律典体例影响深远

D.

《宋刑统》在篇下分门,并且整个法典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这种法典的编排体例一直延续到清末修律时制定的《大清现行刑律》才被改变

答案:AB

解析:C项错在《泰始律》分为20篇,而不是12篇。D项整个法典分为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的编排体例是《大明律》,不是《宋刑统》,所以CD错误,A、B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4.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唐律疏议》的称呼是元代以后出现的

B.《唐律疏议》包括《永徽律》和其《律疏》两个部分

C.《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D.《唐律疏议》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答案:ABCD

解析:以上各项均正确。

5.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A.区分故意和过失

B.自首减轻处罚

C.诬告反坐

D.累犯加重

答案:ABCD

解析:A、B、C、D四项均是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也即刑罚适用原则。

6.唐朝规定的“六杀”,在主观上属于过失的有:()

A.谋杀

B.斗杀

C.戏杀

D.过失杀

答案:BCD

解析:唐朝把杀人罪分为六种,名曰“六杀”。谋杀(两人以上合谋杀人),此为故意犯罪。其他“五杀”分别是:斗杀(殴斗中出于义愤失手将人杀死)、戏杀(相互嬉闹,因行为不当造成一方死亡的行为)、故杀(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误杀(由于种种原因杀人杀错了对象)、过失杀(因当事人的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六杀”理论的出现,反映了唐律对传统杀人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7.有关曹魏《魏律》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准五服以制罪”入律

B.由汉律的九篇增加为十二篇

C.改革刑罚,使刑罚制度进一步规范化

D.将《九章律》中的“具律”改为“法例”置入律首

答案:ABD

解析:《曹魏律》在《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加了诈伪、断狱等九篇,共十八篇,故B不正确。把《九章律》中的“具律”改为“刑名”,故D不正确。改革刑罚,使刑罚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故C正确,《晋律》首次以“准五服制罪”入律,故A不正确。

8.在明清,参与“九卿圆审”的包括以下哪些官员?()

A.刑部尚书

B.户部侍郎

C.左都御使

D.御史大夫

答案:AC

解析:九卿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督察院的左都御使、大理寺的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明朝开始把御史台改为督察院,故在明清无御史大夫一职。

9.在唐朝,负责审理中央或地方重大案件的“三司推事”包括以下那些官员?

A.御史中丞

B.御史大夫

C.大理寺卿

D.刑部侍郎

答案:ACD

解析:三司推事: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御史中丞;。负责审理地方或中央发生的重大案件。

10.以下对于会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B.清代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

C.清代朝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

D.在清朝,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答案:ABD

解析:明代的会审制度包括:(1)九卿会审(明代又称“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2)朝审。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3)大审。清代在明代会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1)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2)朝审。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其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3)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苔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11.下列关于古代诉讼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A.唐代规定,对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据状断之

B.宋代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的,事关重大案情的,应上报御吏台,由御吏台指定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

C.北宋注重证据,重视现场勘验,并产生了《洗冤集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D.明朝的管辖制度实行原告原则,对军民实行分诉分辖制

答案:BCD

解析:A项说法正确,唐律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根据证据定罪,即“据状断之”。B项考查的是宋代翻异别勘制度,但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并不需要由御史台指定,御史台自古只是掌管监察事项的,不负责案件审理,因此B项错误。C项《洗冤集录》产生于南宋,因此也不正确。D项说法不正确。

12.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述正确的是?

A.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

B.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

C.对职官犯罪、民人案件奏皇帝裁决

D.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

答案:ABD

解析:明代都察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会审及审理官吏犯罪案件,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司法执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职官犯罪案件;二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斩、绞监候案件;三是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奏闻皇帝裁决,民人案件或亲审或交两司审理,“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因此,本题A、B、D当选。

13.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清末司法机构改革后最高审判机关是大理院

B.最早在中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的国家是英国

C.“天坛宪草”确立的政治体制是总统制,并限制总统任期

D.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权利极为充分,但在大陆并没有得到真正实施

答案:ABD

解析:《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民主共和制度。同时,也体现了国民党通过制宪限制袁世凯权力的意图。如肯定了责任内阁制;规定国会对总统行使重大权力的牵制权;限制总统任期等。

14.清末修律中,正式公布的法律有:()

A.《刑事民事诉讼法》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公司律》

答案:BCD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一部专门刑法典。《法院编制法》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关于法院组织的法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清末大臣沈家本等人草拟的诉讼法典草案。但因遭各省督抚的反对和礼教派的反对而未实际颁行,清政府即告灭亡。修订的《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131条,在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奏准颁行,定名为《钦定大清商律》,是为清朝第一部商律。

15.对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表述正确的是?

A.其结构由14章组成,其中包括国民大会、总统

B.基本精神与《临时约法》和“五五宪草”有所不同

C.其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立集权

D.罗列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这些条款都没有切实的实行

答案:ACD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宪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共175条。A项正确。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但碍于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12条的重大影响,即实行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司法独立、保护人民权利等,又不得不在具体条文上有所变动。因此,B项表述错误。《中华民国宪法》内容的特点是其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任集权。例如1948年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这一特点趋具体和法律化,因此C项正确。其二,体制不伦不类,实际上是用不完全责任内阁制与实质的总统质的矛盾条文,掩盖总统即蒋介石的个人专制统治的本质。其三,罗列人民各项民主的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依据宪法第23条颁布的《维持社会秩序临时办法》、《戒严法》、《紧急治罪法》等,把宪法抽象的民主自由条款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因此D项正确。

16.注释法学派对罗马法复兴的贡献包括()

A.最先开始对罗马法进行研究

B.运用注释的方法研究罗马法,对《国法大全》尤其是其中的《学说汇纂》进行了甄别和整理,为研究罗马法打下基础

C.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

D.使《国法大全》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

答案:ABD

解析: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相结合并使罗马法研究运动达到高潮,是评论法学派而不是注释法学派的贡献,所以C项错误。

17.下列关于罗马法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有:()

A.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B.罗马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是由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和平民会议制定

C.罗马行政长官和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渊源之一

D.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也是罗马法渊源之一

答案:ABD

解析:罗马法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A项正确。议会制定的法律也是罗马法渊源之一,而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和平民会议,因此B项正确。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高级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渊源之一,C项中丢掉了“高级”的前提,因此错误,当选。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是罗马法渊源之一,D项正确。此外,提示一点,罗马法渊源除了上述四项,还包括元老院决议和皇帝敕令。

18.下列对英国制定法的理解正确的是?

A.1215年的《大宪章》是英国制定法发展的重要进程

B.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但其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

C.制定法可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明文制定并颁布实施

D.制定法的种类有:欧盟法、国会立法、委托立法,其中欧盟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答案:ABC

解析:制定法即成文法,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明文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法律规范。因此C项正确。1215年《大宪章》是制定法发展的重要进程,根据它的规定逐渐形成英国国会,随着国会立法权的加强,制定法的数量逐渐增多,地位也逐渐上升。因此A项正确。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为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B项正确。制定法的种类有:欧洲联盟法、国会立法、委

托立法。其中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D项错误。

19.1875年的法国宪法是法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1875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即(

A.《参议院组织法》

B.《众议院组织法》

C.《政权组织法》

D.《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

答案:ACD

解析:1875年宪法,也称第三共和国宪法,是迄今法国历史上寿命最长的一部宪法。它是以1870年爆发的普法战争为契机,法国人民推翻第二帝国,建立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后颁布的。它由第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即《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所以,正确答案是ACD。

20.

天皇派遣的欧洲考察团回国后,由伊藤博文组织起草了宪法文本,日本于1889年2月11日正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后来统称“明治宪法”。关于该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表述正确的是?

A.它是基于君主主权思想制定的一部“钦定”宪法

B.它对人民的权利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并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

C.它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很深,对公民的自由权利给予了比较宽泛的规定与保护

D.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

答案:AD

解析:日本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范围狭窄,随时可加以限制;对人民的权利仅有列举没有任何保障。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D。

不定项选择

1.下列关于《法经》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B.它的《具法》作为法典的总则而置于篇首

C.它的《杂法》主要规定了“六禁”

D.它的《盗法》是关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规定

答案:CD

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故A错。《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故B错。

2.《刑名》篇首次置于篇首的法典是()

A.《九章律》

B.《北魏律》

C.《晋律》

D.《魏律》

答案:D

解析:《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3.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西周时期"七出"、"三不去"的婚姻解除制度为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然而"三不去"制度更着眼于保护妻子权益

B.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财产继承则实行诸子平分制

C.宋承唐律,但也有变通,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D.宋代法律规定遗产除由兄弟均分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

答案:B

解析:此题的选项A、C、D均属于对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正确表达。关键在于B项,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亲长子继承这是毫无疑问的,关于西周财产继承有许多资料都表述为诸子均分制,但是并无史料的佐证。有史料记载对财产继承采用诸子均分制的为汉代,《史记?陆贾列传》为佐证。

4.下面关于唐朝的自首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首

B.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C.自首者可以免罪

D.对于自首如实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

答案:A

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新,自新是被迫的,故A错误;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B 正确;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如数偿还,以防止自首者非法获财,C正确;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交待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自首不实不尽者”,各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如实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故D正确。

5.下列关于唐朝司法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唐代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机构是最重要的中央司法机构,称为“三司”

B.神宗时设立审刑院,刑部降为慎刑机构。

C.唐代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大理寺评事、刑部员外郎、监察御史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

D.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

答案:AD

解析:略

6.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高宗李治的妹夫房遗爱谋反案发犯"十恶"罪。依《永徽律疏》的规定,对房遗爱应作何处置?

A.可适用"八议"免于死刑

B.应被判处死刑

C.可以赦免

D.不适用自首

答案:BD

解析:唐律中“十恶”制度所规定的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为侵犯皇权与特权的犯罪,一为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而且,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此即俗语所谓“十恶不赦”的渊源。故A、C项错误,B项正确。唐律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故D项正确。

7.下列关于我国刑事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古代就有回避制度,最早记载于《唐六典》中,称之为“别勘”。

B.我国古代的回避制度仅限于司法官

C.我国《唐律》里面有关于自首的规定,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一样。

D.唐代时我国已有了罪刑法定原则,显示了我国当时立法的先进性(类推)

答案:ACD

解析:A为防止审判官因亲属或仇嫌关系故意出入人罪,《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即所谓“鞫狱,官与被鞫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

8.关于古罗马法与近代欧洲大陆法律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法学家阶层,为近代民法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B.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法人制度和民商分立制度发源于古代罗马法时代

C.近现代法律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规定没有受到罗马私法精神的影响

D.《德国民法典》采用了潘德克顿法学派按照《十二铜表法》阐发的民法体例

答案:A

解析:罗马法中有了法人制度,但是没有专门的法人概念和术语。罗马法是诸法合体的,没有民商分立之说。故B项错误。罗马法为近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故C项错误。《德国民法典》采用的体例为《学说汇纂》所阐发。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

9.

天皇派遣的欧洲考察团回国后,由伊藤博文组织起草了宪法文本,日本于1889年2月11日正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后来统称“明治宪法”。关于该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表述正确的是?

A.它是基于君主主权思想制定的一部“钦定”宪法

B.它对人民的权利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并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

C.它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很深,对公民的自由权利给予了比较宽泛的规定与保护

D.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

答案:AD

解析:日本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范围狭窄,随时可加以限制;对人民的权利仅有列举没有任何保障。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D。

10.下面关于大陆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但是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受到日耳曼法的巨大影响,我们可以称它为“罗马——日耳曼法系”

B.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但是在当代,判例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地位也有提高的趋势

C.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

D.从法律结构传统看,大陆法系法律结构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分类基础上建立的

答案:ABD

解析:大陆法系在诉讼程序上倾向于职权主义,所以C错误。

主观题

1.

临近年末,在一些城市或小区,我们会看到这样的标语:严厉打击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据《新快报》(2007年12月17日),广州一男子许霆在取款时发现银行的A TM机出了问题,每取出1000元钱,自己的银行卡账户里居然只被扣1元钱,他先后171次取款,合计取出17.5万元,并在潜逃一年后被抓获。后被广州市中院一审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结合材料,请阐述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范文:

材料中的“严打”及因恶意取款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反映的正是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即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对犯罪处什么刑,均须由法律预先明文规定,也即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来自拉丁语的法律格言,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含义的高度概括。我国97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正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集中体现。97刑法典贯彻了现代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废止类推制度。修订后刑法在法典中公开宣告贯彻罪刑法定主义的原则,废除了原刑法关于类推适用的规定。(二)反对扩张解释。修订后刑法删除了原刑法中大部分可能导致扩张解释的“或者其他”、“以及其他”等例外性规定,对可能造成不同的理解或者不同的解释的特定概念,

通过立法解释的方法在法典中予以明确的界定。(三)反对不定期刑。修订后刑法对管制刑和剥夺政治

权利规定了详细的执行内容,对罚金刑规定了具体的裁量幅度和数额,对累犯、自首、立功等量刑制度规定了明确的适用条件,对犯罪的违法所得和作为犯罪对象的财产规定了明确的处理方法。(四)限制溯及既往。修订后刑法按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禁止产生或者加重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溯及既往,允许在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条件下溯及既往,即事后立法适用于生效前发生的行为。(五)贯彻明确性原则。修订后刑法废除了犯罪构成要件不明的“口袋罪”,对各类犯罪尽可能明确地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并且按照构成要件和犯罪的情节确定了等级清晰的相对量刑幅度。(六)贯彻均衡性的立法原则。修订后刑法在总则确定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同时,

在分则根据以社会危害为主导、以主观恶性为辅助的基本原理,对各类犯罪的刑罚裁量幅度加以必要的限定,贯彻了刑事立法上的罪刑均衡原则。(七)体现程序合法原则。修订后刑法废除了民事、经济和行政法规中各种同犯罪和刑罚有关的援引规定,将所有的刑事法律规范全部统一于刑法典,在刑事立法程序上体现了高度的统一性和程序合法性。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严打以及对许霆的判决都必须与刑法的罪刑法定相吻合,我们既不支持宽泛的刑罚,也不认可残酷的刑罚,一切都需以“罪刑法定”的名义作出。

解析:

2.

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已公共利益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

答案:范文:

材料中反应的问题体现了行政法中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在法治行政过程中,行政主体在作出某种行为、承诺等具有一定可预见性的活动之后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若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改变由此所形成的法律状态,应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当的既得权益和合法预期加以保护,否则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赖保护原则要求行使行政权在注重效率、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更强调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它不但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诚信观念,有利于相对人形成对法律的信赖,而且有利于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对于促进政府积极转变职能,建立诚信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信赖保护是现代行政法从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通过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实现公权与私权的理性平衡,促进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形成的必然结果。依据该原则进行的制度设计,在保障人权、维护法的安定性、实现实质的法治行政方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材料中所述的第一种情形下,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而撤销已生效的行政许可,这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并不冲突;但在后两种情形中,政府为了掩盖自身过错及谋取私利,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干着与信赖利益相左的行径。建设法治社会,首要和核心的任务是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而对权威的尊崇,是从信任开始的。人民对法律的信仰及对政府的信任,不是来自说教,而是来自自身的经历。反观我国现状,制度运作疲软,制度的刚性难以充分体现,现有的行政法律规范亦未能得到良好的贯彻,法律权威因此受到质疑。社会信用危机不断下降,对法律失去信心必将引发人民对政府乃至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已有法律的贯彻不力必将使人民对政府诚信产生疑问,信赖保护原则的贯彻也将会遭遇困难。因此,信赖保护原则的全面施行将有效地挽救法律的信任危机,加速法治建设的进程,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保驾护航。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5、律,最早源于__________。 32、秦朝的具五刑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__________与__________并用的刑罚。 33、秦朝的__________是一种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名。 34、秦朝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用的刑罚叫做__________。 35、在秦朝,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犯罪是__________。 36、秦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汉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 37、秦律中故意称__________,过失为__________。 38、秦朝对控告别人犯罪而与事实不符但非出于故意者叫做___________。 39、__________是目前看到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货币立法。 40、秦在战国时已设有__________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41、秦朝根据诉讼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大致把诉讼形式分为两种:一是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 42、秦律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官府对“公室告”的案件必须__________,对“非公室告”不得__________。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答问 答案:是官方用问答的形式对法律的内容、法律的适用、诉讼程序等问题所作的解释。它是秦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与律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秦的法律答问开创官方律疏的先河,对后世影响极大。 2.封诊式 答案: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即朝廷统一发布的关于审理案件程序的法律文件,其中有对司法官听审的指令,有对案件进行调查、现场勘验和审讯程序的规定;此外还附有一些可供司法审判参照的案例。封诊式的这些内容说明秦朝审理案件的程序和处理纠纷的手续已经相当完备。 3.廷行事 答案: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是秦朝法律形式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与其他法律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以古非今罪 答案:是指引用三代历史事例,非议当朝政策法令。秦始皇曾明令:“以古非今者,以古非今罪反映了秦朝实行思想文化专制的暴虐。 6.盗徙封罪 答案: 非法变动田界的犯罪行为。封就是田界,是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界定物,非法变动田界即意味着侵犯了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秦律规定对犯盗徙封罪的人处以赎耐的刑罚 7.具五刑 答案:是对犯有重罪的罪犯执行各种肉刑之后,再执行死刑,以加重刑罚的残酷程度。通常情况下,具五刑只适用于夷三族的重罪。 8.族刑 答案:也称夷三族,就是对犯罪者本人和与其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三族亲属一并连坐处死。关于三族亲属,一说是父母、兄弟、妻子;一说是父族、母族、妻族。 9.耐刑 答案:就是剔去罪犯鬓毛和胡须而完其发的一种耻辱刑,又称完刑。它常作为附加刑和徒刑

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全真模拟题自测(1)含答案解析.doc

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全真模拟题自测(1)含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立法典 B.《法经》共分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杂法》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 C.《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D.《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经》的有关情况。《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 统的封建成立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的相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成文法的基础上 制定的,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法经》共分六篇:《盗法》.《贼法》.《网法》 .《捕法》 .《杂法》 .《具法》,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 定,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法经》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首先,《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法经》作为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这一时期社会的一种肯定。其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 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上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答疑编号6483,点击提问】 【该题针对“ 《法经》与商鞅变法” 知识点进行考核】 2.战国时期的《法经》是由下面哪位政治家制定的?() A.李悝 B.吴起 C.商鞅 D.管仲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国春秋时期的立法活动。《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 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基础 上制定的,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 【答疑编号6484,点击提问】 【该题针对“ 《法经》与商鞅变法” 知识点进行考核】 3.明代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 A.九卿会审 B.三司会审 C.朝审 D.秋审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明代天顺三年(公元1459 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这一制度被称之为朝审。 【答疑编号6519,点击提问】 【该题针对“ 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 知识点进行考核】 4.唐律中有关拷讯的限制原则没有以下哪一项?()

司考中国法制史:两宋的法律

司考中国法制史:两宋的法律 司考中国法制史:两宋的法律。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的大幕已经拉开,很多考生投入了新一年的复习之中。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整理了两宋的法律的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精彩链接: 司考中国法制史:唐律与中华法系 司考中国法制史:魏晋南北朝法制 司考中国法制史:汉代法制 司考中国法制史:秦代法制 (一)《宋刑统》与编敕 1.《宋刑统》 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的法典。同年7月完成,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刑统》的编纂体例可以追溯至唐宣宗时颁布的《大中刑律统类》。北宋初一度沿用的《大周刑统》,便是《刑统》体例在五代时发展的结果。《刑统》在编纂上,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编附于后,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 《宋刑统》和《唐律疏议》相比有这样一些特点: (1)两者的篇目、内容大体相同。 (2)《宋刑统》在12篇的502条中又分为213门,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 (3)《宋刑统》收录了五代时通行的部分敕、令、格、式,形成一种律令合编的法典结构。 (4)《宋刑统》删去《唐律疏议》每篇前的历史渊源部分,因避讳对个别字也有改动,如将“大不敬”的“敬”字改为“恭”等。 【记忆口诀】刊印颁行宋刑统,篇下分门体例新。

2.编敕。 敕的本意是尊长对卑幼的一种训诫。南北朝以后成为皇帝诏令的一种。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命令。敕的效力往往高于律,成为断案的依据。依宋代成法,皇帝的这种临时命令须经过中书省“制论”和门下省“封驳”,才被赋予通行全国的“敕”的法律效力。 编敕,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神宗时设有专门的编敕机构“编敕所”。 3.律与敕的关系 (1)仁宗前基本是“敕律并行”,编敕一般依律的体例分类,但独立于《宋刑统》之外。 (2)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3)敕主要是关于犯罪与刑罚方面的规定,所谓“丽刑名轻重者,皆为敕”。 (二)刑罚的变化 1.折杖法。 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新的“折杖法”规定: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折杖法对缓和社会矛盾曾有一定作用。但对反逆、强盗等重罪不予适用。 2.配役。 配役刑渊源于隋唐的流配刑。推行折杖法之后,原有的流刑实际上便称为配役。为补死刑和折杖后的诸刑刑差太大,有轻重失平之弊,朝廷遂增加配役刑的种类和一些附加刑,使配役刑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刑名。 配役刑在两宋多为刺配,刺是刺字,即古代黥刑的复活;配指流刑的配役。刺配源于后晋天福年间的刺面之法,太祖时偶尔用之,仁宗后成为常制。刺配对后世刑罚制度影响极坏,是刑罚制度上的一种倒退,在宋代和后世都曾颇遭非议。 (关键词记忆:刺配、刺面、太祖、仁宗) 3.凌迟。 (1)作为死刑的一种,凌迟始于五代时的西辽。是一种碎而割之,使被刑者极端痛苦,慢慢致人死亡的一种酷刑。

外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大全

全国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乌尔那姆法典》的结构是() A.序言和正文29条B.序言和正文23条 C.总则和正文D.序言、正文和结束语 2.导致古代印度法律结构体系异常复杂的原因主要是() A.伊斯兰法的影响B.种姓制度盛行 C.宗教众多D.希伯来法的影响 3.首先将罗马法划分为公法和私法的罗马法学家是() A.盖尤斯B.毛特思丁 C.沙比努士D.乌尔比安 4.罗马法上的无夫权婚姻最早出现于() A.共和国初期B.共和国末期 C.帝国初期D.帝国末期 5.罗马法规定因死者生前未立遗嘱,而按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顺序的制度是()A.家督继承B.法定继承 C.宗亲继承D.血亲继承 6.公元12世纪罗马法复兴以前,西欧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为() A.尤列克法典B.阿拉克利罗马法辑要 C.撒利克法典D.伊尼法典 7.中世纪北欧适用的法律主要是() A。日耳曼法B.罗马法 C.教会法D.伊斯兰法 8.公元9世纪—13世纪法兰西王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是() A.成文的习惯法B.国王政府直接颁布的法令 C.巴黎高等法院判例D.不成文的习惯法 9.中世纪英国财产法所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是() A.利他制度B.保管制度 C.信托制度D.担保制度

10.西欧中世纪形成的商法和海商法是() A.习惯法和判例法的记载 B.在各城市原有商业习惯外另行制定的商业法律规范 C.各国自己制定的商法典 D.英国实行的民商分立制度 11.12世纪中叶由意大利僧侣私人编集的历代教皇教令集,通常被称为() A.教会法大全B.宗规法大全 C.美诺森教令集D.格拉蒂安教令集 12.伊斯兰法规定在举行仪式时,穆斯林要向着麦加克而伯庙方向作诵经、鞠躬跪拜等一系列动作,这种宗教仪式称之为() A。念功B.拜功 C.朝功D.课功 13.在赋予普通法以资产阶级内容方面起了先导作用的英国法学家是() A.科克B.曼斯菲尔德 C.格兰威尔D.梅特兰 14.美国1789年第一届国会制定的宪法修正案被称为() A.《人权法案》B.《权利法案》 C.《人权宣言》D.《权利宣言》 15.1803年《英国法注释》在美国出版,该书的作者为() A.边沁B.肯特 C.布拉克斯顿D.斯托利 16.系统地确认了宗教自由、教会与国家分离等原则,巩固和维护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典是() A.1804年法国民法典B.1810年法国刑法典 C.1871年德国刑法典D.1900年德国民法典 17.法国第三共和国后期宪法的重要变化是() A.参议院地位提高B.充分规定了人民的权利 C.单独规定了司法权D.总统权力提高 18.第一次尝试制定的全德宪法是() A.普鲁士王国宪法B.法兰克福宪法 C.北德意志联邦宪法D.德意志帝国宪法 19.依1871年德国宪法,联邦议会议员产生的方式是() A.选民直接选举产生B.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C.各邦元首任命D.皇帝任命

中国法制史(2003-2011)司考真题及解析(单项选择题部分)

中国法制史(2003-2011)司考真题及解析(单项选择题部分) (2011年) 16.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2011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答案】D 【考点】秦代的罪名与法律 【解析】选项A、B、C错误。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实行严刑峻法,在危害皇权类犯罪中规定了谋反;泄露机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诽谤、妖言;诅咒、妄言;非所宜言;投书;不行君令等。秦亡以后,在汉代出现法律儒家化,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罪名被取消,因此,“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都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选项D正确。“凡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的,构成失刑罪”。这是中国古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并非秦代特有,没有反映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17.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7题)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答案】C 【考点】明代法律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育,朱元璋曾说,“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选项B说法正确。明代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原则。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对某些危害不大的“轻罪”从轻处罚是为了突出“重其所重”的原则。 选项C说法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制《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执掌与事例。这里说仿照《元六典》错误。 选项D说法正确。明代的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2011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 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 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揢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 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 【答案】B 【考点】“谋杀”与“故杀” 【解析】根据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是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 选项A错误。浦某胞弟见浦某被张某殴打,为解救浦某而上前攻击张某,过失造成其死亡,这里并无事先预谋,故不成立谋杀。 选项B正确。“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事先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谋杀”。 选项C错误。“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属于临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附答案)

2002-2008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来源: (2003年) 6.《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盗法》、《贼法》两篇列为《法经》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C.《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 D.《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答案:D 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故D不准确。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 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故A是准确的。《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

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故B准确。《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故C准确。 7.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答案:D 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五编,故A正确。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

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故B正确。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故C正确。在《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仅2个多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清王朝的腐败统治随即迅速崩溃。因此,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故D错误,选D. (2004年) 15.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缔结的原则? A.一夫一妻制 B.同姓不婚 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D.“七出”、“三不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是:一夫一妻、同姓不婚、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 2012 19.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 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 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 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 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 利 B 【考点】法国宪法的特点;英国宪政;德国法;美国宪法 【详解】1791年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正文由前言和8篇组成。其基本内容是以孟德斯鸠的 君主立宪和分权思想为指导,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国,实行三权分立。其特点是以纳税与否把公民划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A项中,身无分文流浪属于“消极公民”,由于没有纳税,故不能选为代表。故A项说法错误。1928年《人民代表法》使英国实现了男女平等具有选举权,实现了真正的普选。B项中,1932年,女店主参加下议院的选举的投票是可能的。故B项说法正确。1933年,希特勒出任总理,开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颁布了《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禁止组织新党法》、《德国改造法》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C项中,在1936年是不可能有共产党人当选为议员的。故C项说法错误。D项中,1972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男女平等修正案》后,一直处于等待州批准的状态,目前还处于待批准情形,D项中,1975年要求男女平等还没有法律的依据,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点评】本题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超纲题,特别是B选项的内容,并没有在大纲中出现。但是,本题可以用排除法进行答题。 58.①美国《独立宣言》与《美国联邦宪法》给予了人权充分保障 ②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③日本《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作出充分规定,促进了日本现代民主政体的建立 ④德国《魏玛宪法》扩大了人权范围,将“社会权”纳入到宪法保护范围 关于各国“人权与宪法”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不成立?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考点】美国宪法;日本宪法;德国宪法;法国宪法 【详解】美国的《联邦宪法》在正文中并没有对人权进行规定,而是用修正案来进行补充,故①项 说法不成立。《人权宣言》第1条明确指出:“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模拟试题及答案(7)

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 2017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模拟试 题及答案(7) 一、单选题 1.宋代颁行的条法事类流传至今的是( ) A.《淳熙条法事类》残本 B.《淳礻右条法事类》残本 C.《庆元条法事类》残本 D.《淳化条法事类》残本 2.元代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 ) A.《至元新格》 B.《大元通制》 C.《经世大典》 D.《元典章》 3.为防止臣下结党营私,明律专门设立( ) A.“谋叛”罪名 B.“奸党”罪名 C.“盗贼窝主”罪名 D.“谋反”罪名

4.中国法制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为( ) A.《武德令》 B.《开皇令》 C.《大明令》 D.《大清令》 5.清朝绝大多数文字狱判刑且都是比照( ) A.谋反 B.谋叛 C.谋大逆 D.内乱 6.在清朝,地位进一步上升种类繁多.实用性强,成为主要法律形式的是( ) A.律 B.例 C.会典 D.诰 7.太平天国的刑罚简单而残酷,包括( ) A.笞.杖.死刑 B.廷杖.死刑 C.发遣.充军.死刑 D.枷.杖.死刑 8.《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公布于( )

A.1908年 B.1909年 C.1910年 D.1911年 9.《大清民律草案》仿照的是( ) A.法国式民法 B.德国式民法 C.英国式民法 D.美国式民法 10.南京临时政府在总统之下设法制局,负责起草重要法令,其主持人是( ) A.宋教仁 B.孙润宇 D.雷奋 D.马君武 11.北洋政府的刑法典是( ) A.《暂行新刑律》 B.《暂行刑律》 C.《中华民国刑法》 D.《暂行现行刑律》 12.在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中,所占比重很大.地位极隆的是( )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l.早期奴隶制法的鼎盛时期是:( c ). A.夏 B.商 C.西周 D.春秋 2.中国古代法制由早期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阶段是:( a )。 A.战国时期 B.秦汉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3.中国古代成文法法律体系全面确立时期是( b)。 A.战国时期 B.秦汉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4.中国古代传统法制的成熟、定型阶段是:(c )。 A.秦汉时期 B.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 )。 5.中国古代法制走向极端专制的时期是:(d )。 A.秦汉时期 B.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6.从1927年到1949年的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进行了广泛的立法,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令以及判例,形成了:( c ) A.判例法体系 B.习惯法体系

C.六法体系 D.中华法体系 7.在中国历史上,对法律制度影响最深的思想理论是:( a )。 A.儒家学派 B.法家学派 C.道家学派 D.墨家学派 二、多项选择题 l.中国奴隶制时代的法律制度,是指哪几个时期的法律制度:( abcd )。 A.夏 B.商 C. 西周 D.春秋 E.战国 2.中国早期法制的突出特点是:( abd )。 A.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 B.法律是不公开的 C.法律是公之于众的 D.法律是不成文的 E.以成文法为基本形态 3.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有: A.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 B.有利于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

C.古代立法思想可以直接指导现代 D.古代法制可以指导具体司法办案 E. 有利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 4.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伦理特性表述正确的是:( abcde )。 A.与中国文化中重家族、重血缘、重理的固有特征相对应 B.传统法律中表现出“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征 C.此决定了古代司法办案中罪的有无、刑的轻重 D.在法律上,同样一种行为,由不同主体实施,或是施加予不同的对象,其法律后果截然不同 E.“伦理法”的制度在中国古代法中比比皆是

外国法制史选择题及答案

法制史第二章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1、最早确立反垄断法制、缓刑制度和陪审制度的国家分别是下列哪个? B.美国、美国、英国 2、以下不属于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对罗马法的分类的是: D.长官法 正确答案:D 3、罗马法的复兴开始于下列哪个时代? A.12世纪初 4、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是什么? C.物法 5、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的标志是哪项? D.《民法大全》的问世 6、世界上最早建立反垄断法制的是哪个国家? B.美国 7、下列哪一部法典不是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编纂的《国法大全》的组成部分() C.《十二表法》 8、下列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属英美法系? A.印度 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罗马的诉讼原则() C.两审终审原则 10、普通法系的发源地是下列哪项? C.英国 11、以下不属于英国法院系统的是: D.联邦法院 12、日本政府制定的()首先贯彻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溯及既往”等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 A.1882年《刑法典》 13、下列关于日耳曼法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B.日耳曼法是属人主义法 14、下列哪一项是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B.《乌尔那姆法典》15、中世纪后期,出现的某些城市国家之间缔结的最引人注目的商约是() C.汉萨联盟的商务规约 16、在资产阶级立法史上第一次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是哪个法典? C.1900年《德国民法典》 17、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是哪一部? C.1875年宪法 18、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B.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 19、下列有关德国法和法国法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D.由于德国民法具有“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基础,相对于19世纪大陆法系其他国家而言,其结构更加严谨,概念更加准确 20、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下列

2012-2015中国法制史司考真题

2012-2015中国法制史司考真题 1、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说法正确。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但是"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如果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选项D说法错误。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其和"命继"均属于"户绝"情形下确立继承人的方法,是宋代的继承法律制度,和婚姻方面没有关系。 2、《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中,张泳在听到"惧而不哀"的哭声后发现了犯罪的线索,而且从吏妻的"能事"入手,查明了其杀害前夫的犯罪事实。 选项A错误。《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其特点是依据如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 选项B错误。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据此可知,"听讼"和"断狱"并非断案方法。 选项C正确。唐律规定,对于证据确凿,人赃俱获,经拷讯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本题正是证据确凿而定罪的例证。 选项D错误。九卿会审属于明代的会审制度,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的案件。 3、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与答案解析:外国法制史(5)

5.司法制度是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有关各国司法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5年卷一第65题—多选) A.19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后,英国取消了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 B.“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C.日本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系统 D.中国清末的司法制度改革与废除领事裁判权有直接关系 [考点]各国的司法制度变革 [分析]1英国长期存在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两大法院系统,19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取消了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故A项正确。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指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司法制度。源于1803年的“马布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宪法的司法审查原则。B项正确。明治维新初期,日本还没有系统的法院组织体系,司法与行政不分。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两个系统,并于1890年颁布了《裁判所构成法》和《行政裁判法》。C项正确。清末的司法制度发生了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为对司法机构进行了变革,确立了四级三审制;二为不平等条约确立了领事裁判权制度,对我国的司法主权构成了侵害。清末司法改革主要是对传统的司法制度进行了变动,而领事裁判权则是在这一时期刚刚建立起来的,领事裁判权废除与清末司法制度改革没有任何关系。D为错误项。 [命题思路] 本题综合考查了中外各国司法制度的改革,涉及知识点较多,需要考生对法制史部分有一全面的了解。注意掌握用一个线索串联多个知识点,进行横向记忆的复习方法。 [法理导读] 在学习历史知识时,有意义的历史事件及重大的制度变革都是重要的内容,考生在复习时应注意总结。中国司法制度有前后的承袭性,也有新的发展,司法制度作为中国传统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进行纵向的梳理记忆。 1答案:A、B、C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汇总(2003年-2016年)

2016 单选 15.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 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 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 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 16.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 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 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 17.元代人在《唐律疏议序》中说:“乘之(指唐律)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表达了对唐律的敬畏之心。下列关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促使法律统治“一准乎礼”,实现了礼律统一 B.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立法技术高超,结构严谨 C.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 18.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霍甲9000两 B.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 C.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 D.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 19.1903年,清廷发布上谕:“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急应加意讲求,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定商律,作为则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钦定大清商律》为清朝第一部商律,由《商人通例》、《公司律》和《破产律》构成 B.清廷制定商律,表明随着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其传统工商政策从“重农抑商”转为“重商抑农” C.商事立法分为两阶段,先由新设立商部负责,后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

xx司法考试教材卷一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xx司法考试教材卷一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出guo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分享关于xx司法考试教材卷一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欢迎考生前来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考生。 所谓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 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一)罗马法的产生 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发源于意大利。公元前8世纪以前,罗马处 于氏族公社时期。传说罗慕路斯于公元前754年至公元前753年创建罗马城。公元前8至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此时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公元前6世纪中叶,罗马贵族被迫让步,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对罗马社会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部落,以地域关系来划分居民,并按照财产的多少将居民划分为五个等级。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制度的彻底瓦解,罗马奴隶制国家正式产生,不久之后,罗马步入共

和国时期。随着罗马奴隶制国家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生。当然,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 (二)《十二表法》的制定 1.制定背景。《十二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此之 前由于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大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 不满。结果是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454年成立了十人立法委员会,并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 2.结构与内容。《十二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前三表大多是关于程序法的规定。《十二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3.历史地位。《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许多世纪以来,《十二表法》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一)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 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

外国法制史(题库)111

自测1 单选题:(共50道试题,每题2分) 1、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 C.《乌尔纳姆法典》 2、根据古巴比伦法,享有完全权利的自由人(权利主体)是 ( )。 C.阿维鲁 3、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伤害他人奴隶眼睛的赔偿原则同伤害他们的牛的眼睛相同,即应赔偿奴隶主人( )。 B.奴隶身价的一半 4、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对债务入采取的措施是( )。 B.成为债奴三年 5、《汉穆拉比法典》的原文刻于() D.石柱上 6、楔形文字法在结构上不包含的部分是()。 B.总则 7、在世界法律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占据源头地位的法律文献是()。 C.汉穆拉比法典 8、《汉穆拉比法典》中一半左右条文的规定是关于()。 A.国王权力 9、《乌尔那姆法典》的结构是() A.序言和正文29条 10、《乌尔那姆法典》中可以辨认出的条文有() B.正文23条 11、( )左右,楔形文字法最初由西亚两河流域苏美尔人国家所制定。 C.公元前20世纪 12、楔形文字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法律?() A.奴隶制法 13、请问楔形文字法何时退出了历史舞台() A.公元前3世纪 14、下面没有自由的人是() D.奴隶 15、古代印度出现最晚的宗教法是()。 D.印度教法 16、在古代,完全由宗教界人士或僧侣贵族编纂法典的是()。 C.古印度法 17、婆罗门教法的渊源中,以( )为最著名。 A.吠陀经 18、古印度掌管国家最高司法审判权的是() C.婆罗门僧侣 1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古印度法渊源的是() D.伊斯兰教法20、古印度最早形成的法律是( )。 B.婆罗门教法 21、古印度的法典没有下面哪一部() B.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22、被雅利安人视为“圣书”的是( )。 A.吠陀经典 23、古印度婆罗门教法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是 ( )。A.《摩奴法典》 24、按婆罗门教义,婆罗门是由梵天的( )产生的。 D.口 25、只能为其它三个种姓服务,被视为最肮脏、最卑贱的种姓是() A.首陀罗 26、《摩奴法典》的精髓是() A.种姓制度 27、古印度法中,没有包含种姓制度的是() B.佛教法 28、四大哈里发时期哈里发的产生方式是( )。 C.推选 29、按伊斯兰教教义,穆斯林每天应进行( )次礼拜。 D.5 30、穆斯林履行“朝功”,朝圣的地方是( )。 A.麦加 31、《古兰经》关于女性亲属继承权的规定是( )。 C.继承数量为男性亲属的一半 32、按伊斯兰法,背教罪的处刑是( )。 A.死刑 33、伊斯兰法在( )进入了全盛时期。 B.8世纪至10世纪中期 34、《古兰经》宣布,凡供养得起和能公平对待诸妻的人,可娶( )个妻子。 C.四 35、伊斯兰法规定在举行仪式时,穆斯林要向着麦加克而伯庙方向作诵经、鞠躬跪拜等一系列动作,这种宗教仪式称之为() B.拜功 36、《古兰经》是穆罕默德在传教过程中陆续发布的() B.真主的“启示” 37、伊斯兰法在( )进入了盲从时期。 C.10世纪中期以后 38、伊斯兰教沙里阿法院,主要管辖私法方面的案件,由一名“卡迪”主持。“卡迪”是伊斯兰教法中的() C.教法官 39、伊斯兰法最基本的法律渊源是() B.古兰经 40、在伊斯兰法的渊源中,先知的言行及默示被称为() B.圣训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重点:历数中国法制的70个第一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 重点:历数中国法制的70个第一 1.最早的法官:皋陶 2.最早的律师:邓析 3.世界遗存最早的国家监狱:羑里城(位于汤阴县城北约4公里处) 4.赎刑最早出现于夏代 5.中国古代文献记载最早的一条军法见于《甘誓》(夏启) 6.我国最早的劳役刑规定,也是最早的强制劳动改造出现在西周 7.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 8.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 9.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秦律》(改法为律) 10.最早颁布令的是商鞅(分户令) 11.第一次废除肉刑:西汉文帝因“缇萦上书”,下令废除肉刑 12.《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篇目置于律首 13.曹魏首创死刑复奏制度 14.曹魏曾在中央设立律博士 15.《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首创以“名例律”命名刑法典总则 16.北齐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审判机关 17.《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 18.北魏“以格代科”,首创“格”这一法律形式 19.北魏首创杖刑 20.西晋首设“登闻鼓”直诉 21.西晋首次以“御史台”作为中央监察机关的名称 22.最早的一部式:《大统式》 23.南北朝时期第一次废除宫刑 24.《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首次规定“十恶” 25.《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规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 26.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完整法典:《永徽律疏》(也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27.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唐律疏议》(唐律首创疏议,也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28.唐律首次对自首、共同犯罪、比附、化外人相犯、六赃、七杀等作出完整规定 29.第一部较为系统的行政法典:《唐六典》 30.两宋最频繁(最经常性)的立法活动是编敕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中国法制史(10)

10.下列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哪些是直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形成的?(2005年卷一第64题—多选) A.汉代的《春秋》决狱 B.明代的“九卿会审” C.《魏律》规定的“八议”制度 D.《晋律》和《北齐律》确立的“准五服制罪”制度 [考点]法律的儒家化 [分析]1汉代的《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应。其特点是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 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皇帝亲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传统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议功(有大功勋)、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朝廷勤劳服务)、议宾(前代皇室宗亲)。 《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了“准五服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按服制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制不但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 九卿会审(明代又称“圆审”)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可见,除九卿会审之外,其他三项制度都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本题A、C、D项应入选。 [命题思路]本题考查了中国传统法制中受到儒家思想影响的制度。中国传统法制以“礼法结合”,律法受儒家思想影响为特征,这些制度主要体现为在法律制度中注入“礼”的内核。 [法理导读]中国传统法制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制度不只题目中的三项,还包括“秋冬行刑”、“重罪十条”、“死刑复奏制度”、唐律的“十恶”等,考生注意总结掌握。 1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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