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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神木县大柳塔炭窑渠生态恢复

治理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公司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经费控制,本着确保安全,提高效率的原则,做到调度有序、保障有力、管理高效、节能降耗,特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隶属及职责

车辆保养、出车调度、业务指导、车辆及司机定期调派、费用、票据审核等工作由行政矿长审核及部门负责人确认。

(一)车队长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公司所属车辆的内外联络和总体协调、调度工作。

2、协助公司做好对所购车辆的落户、办证、年检、违章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

3、负责对所属车辆和司机的监督考评工作。

4、负责车辆业务经费报销的审核工作,

5、负责对所属车辆的单车核算和消耗定额管理工作。

6、受理对所属司机的投诉,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的联系,监督司机做好车辆的清洁、保养、维修、维护工作。

8、定期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维修技术和司机规章制度。

(二)司机的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2、服从公司车队长的工作安排,按时出车、回车。

3、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负责车辆的清洁、保养、维修、保管工作。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技术。

二、车辆服务范围

1、公司领导业务用车。

2、公司因业务需要各职能部门所属人员的公务用车。

3、公司重要接待用车、会议用车或配合上级部门的统一行动用车。

4、公司领导特殊批准用车。

三、车辆调度管理

1、车辆调度的原则:合理调度,最大限度降低车辆运营成本,严格按照车辆服务范围用车,保障车辆服务范围内的工作用车和业务用车。

2、车辆调度审批

(1)市内用车:除上述车辆服务范围内的用车外,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市内用车。一律填写《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派车单》,车队长根据《派车单》合理调度车辆,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返回后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签署本次行车里程。

(2)长途用车:除上述车辆服务范围内的用车外,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长途用车。确因事情紧急需要用车,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并填写《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派车单》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车队长方可安排用车。

(3)外出参会、谈判、报批材料、调研,原则上能乘坐公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自带车辆,确需带车须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车队长派车。

(4)车辆驾驶人员一律填写《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派车单》,车队长根据《派车单》合理调度车辆,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返回后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签署本次行车里程,并将派车单交与办公室记录存档。

(4)因工作需要,需租赁社会车辆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由车队长协调租赁用车。

四、车辆费用管理

1、油料费

(1)油料单车消耗定额:

车型车号百公里油耗

(2)油料费报销办法

车辆的油料消耗一律按行车路程实际公里数、耗油定额和当期油价核算,凭油票报销,不合规者、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司机自行保管好所驾驶车辆的派车单,次月5日前一次性凭上月所有派车单报销车辆费用。

(3)油料费奖惩办法

油料费用包干,实行节奖超罚,车队长根据实际行车里程及耗油量,实际耗油量低于定额的,要对司机进行奖励,计算公式如下:奖励额=(定额耗油量-实际耗油量)×平均油价×30%,按次兑现。

实际耗油量超过定额的,超额部分由司机承担,不予报销。

2、补助及费用报销审批管理:

每月按照实际行车公里数补贴,按0.05元/公里计算补助,月底凭用车单位及车辆管理专人签字确认的行车路程审核发放。其他补助参照差旅费办法执行。

(1)车队长为各用车单位提供周边地区和部分城市间的往返里程数,用车返回后由用车人依据核定里程据实填写,需附加里程的由用车人写明事由。

(2)长途行车的过路、过桥费、:凭用车人及车队长签字确认的行车路线报支,过路、过桥费单据日期必须与行车日期(行车路单日期)一致,对于票据无日期和更改日期的,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支。

3、车辆维修费用报销审批管理

(1)凡需维修或更换零件的车辆必须由司机填写“伊金霍洛旗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单”,此维修单是车队长审核、财务处结算的必要依据,必须完整填写。所有维修(含大修)报销票据,必须写明车名、车号、修理内容等项目,以便核算,否则

不予报销。维修费用由车队长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否则财务处不予审核报销。

(2)车辆正常保养以车队长签发的派工单为准,维修、保养等所产生的费用需经办公室分管主管、行政矿长、矿长审批。

(3)凡需维修或更换零件的车辆必须到矿方指定的汽修厂检修,费用由车队与服务厂商对接,实行定期统一结算;在出车途中发生故障时,需要司机请示车队长同意后,到附近汽修厂修理,凭发票报销,私自修理的,不予报销。

(4)正常修理保养费在核定的费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须由车队长核实原因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5)每行车 6 万公里更换一次轮胎,交旧换新,凭行车里程统计表及发票报销;每行车5 000公里保养一次。

六、奖惩考核条例

1、公司固定资产范围内的车辆实行定人定责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护、安全和卫生,保持车辆完好、整洁。

2、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严禁私自将车出借、出租、雇佣他人驾驶或交给他人代驾。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下经车队长批准后方可调换车辆驾驶。

3、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尤其是在长途出车前,必须对车况作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有必要维修及时向车队长申请,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4、严禁酒后驾车,发现酒后驾驶公务用车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如发生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5、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

费用自理。任何人提出违反法规的要求,司机有权拒绝执行。每

季度由车队长查询一次车辆违章并在季度末及时处理。所有违章在三个月之内未作处理的,按照违章罚款金额全额在司机工资中扣除,并做停职处理,直到消除违章记录。

6、谎报维修费用、虚开维修发票或油料发票、旧配件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欺骗公司者,考核直接责任人双倍费用,并视情节给予记过、待岗或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7、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当地交通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等待处理结果,不得擅自处理和隐瞒事故责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因车辆机械故障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及司机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公司赔偿的以外,其余部分全部由司机本人承担。

8、司机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

9、对于不能给用车单位提供安全、卫生、文明的用车环境的,经用户反馈服务不满意或满意度极低的,经查实后,对当事人每次考核200元。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予以补充完善。

九、本制度由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神木县大柳塔炭窑渠生态恢复治理有限公司派车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程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依据《上海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辆管理原则:保障公务、提高效率、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包括领导保障用车、业务保障用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部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3、车辆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购置、转让、报废、保险、新购车辆入户、油耗汇总、维修审核; 4、节假日以及车辆出京等车辆运行审批; 5、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情况; 6、提出处罚或者奖励建议;

7、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务车费用主要包括车辆运行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车辆运行费用主要为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其它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用等。 第六条公务车实行定点维修,按时保养、年检;定点保险;加油采取定点和一车一卡加油方式,加油卡使用详见《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公务车辆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第七条公司所有公务用车视使用情况每两年可更换购置车辆座椅垫、脚垫。原则上领导保障用车每车座椅垫、脚垫更换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800元,业务保障用车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500元。由部门负责统计购买。 第八条公司领导保障用车下班后应停放在住所周边地点,且随时应急保障准备,停车费用实报实销。 公司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高速通行费用和停车费用在报销时须依附日期、停车地点、产生费用事由经部门审核后,按部门自行报销。 第九条所有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均纳入企业财务预算范围之内。每年度应在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公务车辆实际车况,本着节俭、必需、合理的原则编制车辆费用预算并进行单车核算。 第四章车辆使用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

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超过

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2篇

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2篇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use of offici al vehicle platform 编订:JinTai College

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2篇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公务用车是什么 2、篇章2: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 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为确保本单位车 改后公务用车高效、安全、规范运行,制定了《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下面小泰给大家介绍关于平台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篇章1:公务用车是什么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 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车型则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多功能乘用车。20xx年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透露,中 央层面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停驶,20xx年春节

前将正式启动第一批约300辆的拍卖,同时公布了9个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20xx年1月25日,中央和 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106辆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不带牌照的“裸拍”,经过竞价,106辆车全部成交,拍卖金额总计 660.9万元。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20xx年以来,中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 多亿元,20xx年以来,该项经费支出已接近9000亿元,其中 公务用车消费占比较高。当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 20xx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 公务用车 中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 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近几年来,公务用车已逐渐成为官员身份和待遇的象征,成为官员的隐形福利,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超标准配车现象普遍存在,公车数量严重超标,公车私用现象泛滥,公车支出费用惊人,这不仅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政府管理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总部及xxxxxxxxxx。 (一)办公用品:笔、墨、纸、文具、书刊、相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通讯器材等。 (二)后勤物资:风扇、空调、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沙发、茶几、衣橱、厨房用具、粮油蔬菜、保洁用品、劳保用品、礼品等。 (三)印刷类:非定制类票据、广告彩页等。 (四)工程维修类:五金、水暖、装修等。 (五)服务类:培训、软件、租赁等。 (六)备注:促销用定制类、广告服务类、在郑各子公司与总部通用类物品等,在采购部人员充实到位后可由采购部统一采购(以集团正式通知为准)。 第三条职责 (一)采购部 1、负责采购制度的制定、修改; 2、各部门(或分子公司)采购需求的沟通; 3、具体采购业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监察中心 1、负责过程监督、事后审计; 2、采购类举报的调查; (三)各请购部门(或分子公司) 1、负责本部门采购申请的审核及领用的审批; 2、负责技术支持与现场配合; 3、根据需要参与采购评审; (四)财务部门 1、参与请购审核;

2、根据合同约定,按流程付款; (五)议价小组 采购议价小组由董办、采购部、财务中心、审计监察中心人员组成,负责集团大宗物品采购及价值超2000元以上物品的价格谈判,谈判结束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表》(见附件一)。 第四条采购工作原则 (一)三比原则:即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 (二)三审一检原则: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审核和质量检测。 (三)计划性、经济性原则:各部门在进行物资采购前必须向仓库确认该物资库存情况,如无此项库存或库存不足方可申请采购;当天必须完成的加急申购,必须由各中心总监级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或短信确认;物资采购到位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完成后由库管通知领取,如通知后却长期未领取(参照申请时所填库存期限),将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严遵流程原则:各部门不得未经申报,便自行实施采购工作。各部门如未曾提交申请,该物资款项由该部门自行承担。 (五)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原则: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的售后手续由采购人员移交信息部保管和后期售后服务;其他物资的售后手续保管和后期售后维护由工程组负责。 (六)严控现金采购原则:采购备用资金为人民币5000元,采购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需及时报票(参照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长时间拖欠现象,超出备用金范围优先采用先刷信用卡后报销原则,大额采购则采用转账形式避免现金交易。 第五条请购流程与要求 (一)请购的提出 1、请购发起人根据需求状况、库存数量等要求,在OA中提交采购申请,注明请购用途、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计划出库起止时间(必填项)及其它注意事项。 2、紧急请购时,申请部门应备注“紧急”字样并预估采购金额,根据集团授权权限,由被授权人发短信至采购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请购部门务必于两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补齐手续。 (二)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图 详见附件2《采购工作流程图》中“采购申请阶段”。 (三)请购的撤消 已提交采购申请,经审核批准尚未实施采购时,请购部门需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员,

(交通运输)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和费用控制,规范用车流程和驾驶人员行为,特制订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公务车辆的管理、驾驶人员的行车管理和乘车人员的管理。第3条主要职责。1.集团领导:负责车辆购置、报废、事故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审批。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总部所有公务车辆的年检、保管、保养、维修、调度、出车服务、车辆费用管理、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报销车辆费用。4.驾驶人员:负责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安全行车。第二章 用车申请与车辆调度第4条公司公务车辆本着“集中管理,统一调用,确保重点,安全服务”的原则。公司保留车辆主要用于长途(指100公里以上的路程)派车和接待用车。公司员工外出办事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公司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为主,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出差管理办法》报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公务用车。1.长途公务出行(单向100公里以上路程)及公务接待。长途派车原则上限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总裁签名同意的出差单为依据。2.因公集体出差,如工程管理中心的大检查、经营管理中心的现场查勘、财务管理中心的现场督查等。3.公司举办活动需要接送大量人员的,组织活动的部门可以申请公务用车。4.公司员工急需外出办理公司重大紧急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5.有外部单位人员一起协助办理公司重要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6.其他特殊情况,需行政副总以上领导批准。第5条公务用车流程。各用车部门、人员处理可预见的业务时应提前至少一天通过OA流程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用车,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调度。申请用车流程(OA):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1)→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驾驶员按时出车。第6条出车任务。1.驾驶员一律凭《用车申请单》(OA)出车。2.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说明原因。第7条调度原则。1.系统计划。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根据公务用车申请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安排计划,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统一指挥。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审批属行政管理中心,原则上,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指挥驾驶员。特殊情况下,驾驶员接受行政副总、总裁、董事长的调度和指挥。3.合理调度。依据用车事务的重要性进行调度;本着以节约用车成本的原则,进行合理有效的调度,同一方向、时间相近的安排合用,选择最佳行车线路,不重复调度。4.信息掌控。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应定时确认车辆信息,确保任何时候都能准确了解所有车辆的状态(在库、出行、维修、保养等),以便安排调度。5.外派车辆。必要时,可租用外部车辆或调用区域公司和子公司车辆。第三章 公务车辆的保管、维护、检查及出车统计第8条保管、保养与出车检查。1.公务用车的驾驶员实行定人定车保管,车辆钥匙与保养由配属到该车的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交一套车辆备用钥匙到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处。2.驾驶员每天做好出车前的准备(油、水、胎及主要机件)与清洁工作,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内外明亮,车厢内无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0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 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 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车辆管理系统方案

1.警公务车辆管理系统 覆盖省局及下属各所警公务车辆管理,实时分类查看车辆状态,方便相关科室的车辆档案和驾驶员档案管理工作,便于车辆调动工作,并对车辆保养、驾照年审、年检、保险到期自动提醒,将以前被动工作转为主动性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车辆出入登记、申请和日常维护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系统支持多级别管理功能,即上级单位可实时监督查看下级单位车辆使用情况,从全局掌握车辆动态信息。 1.1.系统特点 先进的J2EE技术架构 系统采用最先进的J2EE架构研发,集成了目前软件业最流行的AJAX技术、Spring技术、Hibernate技术等,支持跨平台和跨数据库应用,采用了B/S架构和多层组件化开发技术,系统可以运行在Internet、VPN、专用网络等网络环境,数据传输和交换完全符合国际XML标准语言。 丰富、快捷的主页功能 系统提供了功能强大的主页功能,可实时查看车辆的状态信息和到期提醒、行车动态等信息,主页上提供方便的快捷右键操作功能,基本可完成日常的车辆调度、车务管理等操作,不用查询菜单,操作简便。 功能完善 系统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实际需求设计研发,从日常的出车管理到加油管理、规费管理、二维、安全教育等,包含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的方方面面。

支持多级管理功能 系统引入级别管理理念,不但适用于单个单位的应用,还适用于有级别关系的多单位应用,可实现从上到下的分级管理,有利于管理者从全局管理单位车辆。 1.2.系统功能 1.2.1.系统主页 车辆动态 车辆动态实现对单位用车的情况进行综合展现,内容包括车辆状态、今日车辆动态、本周车辆动态和本月车辆动态。其中包括动态消息、今日动态、本周动态、本月动态的功能。 动态消息 实现对车辆的实时状态监控,提供出车状态时的出车时间、驾驶员、用车申请人、用车部门、目的地、出车事由和预计返回时间。 实现对车辆动态内的车辆按查询条件进行显示,方便对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和统计。 实现在车辆动态模块内快速的可对车辆进行相关业务的处理,提供用车申请、派车登记、收车登记、维修登记、维修缺车、车辆加油、车辆交费、车辆保养、车辆违规、车辆事故、车辆年检、车辆保险和车辆档案查看,实现一个模块,全局监控、全局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

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业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新集团”)公务用车管理,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出行要坚持节约环保、便捷高效,严格执行执行有关规定。 第三条穗新集团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发送派车申请单到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按先后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务求使有限的车辆发挥最大的使用效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各部室的工作用车需要。 一、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需满足以下情形方可按程序申请: 1、生产经营用车。经营活动的洽谈、投标、签约、履约、交流等业务需要。 2、工程管理用车。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创优、科技创新、检查指导、技术交流等业务需要。 3、商务接待用车。重大生产经营活动、重要商务接待活动等业务需要。 4、应急用车。企业消防安全、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等业务需要。 5、党建宣传用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领导挂点帮带服务基层党组织工作,企业党的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等业务需要。

6、监督执纪用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要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巡视督查、监督执纪等业务需要。 7、特种专业服务(财务)用车。保障穗新集团财务资金安全和银行业务往来等业务需要。 二、已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公务出行用车。以下情形可按程序申请: 1、参加上级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陪同领导等,或需凭通行证出入的公务场所。 2、参加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到穗新集团及所属企业检查、巡查、调研、座谈、考察等公务活动。 3、携带贵重财物、重要资料或生产经营业务临时应急需要的公务活动。 4、集体(两人及以上)参加的有关会议、培训、调研、座谈、检查等公务活动。 5、在广州市辖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范围外的公务活动。 6、经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公务活动。 第四条经统筹安排后,若出现现有车辆无法满足公务出行保障的情况,可凭交通发票附派车单报销此单行程。已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其公务出行若不符合第三条第二点6种情形的,自行解决个人交通问题,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第五条穗新集团的车辆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禁止公车私用。 第六条车辆原则上固定司机,建立每周汽车维保制度和出车前后例行检查制度,保持车容整洁,随时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

法院公务用车管理系统

一、开发背景 自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至今,公车改革的探索已经走过了18个年头,但是每年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上涨势头仍然难以遏制,三公消费已经成为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调查显示,一辆公车每年的运行成本至少6万元,大部分地区10万元。2010年4月中纪委、公安部、监察部、审计署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7年11月30日中国公务用车共522万辆,这些车一年消耗4000多亿元,这一开支已经超出了当年中国军费预算。 中央和各级政府也在针对公务用车不断做出新的规定,中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不断出台,加大了对公车的配备和燃油消耗、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硬性控制。 2011年国家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组织了专项治理。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省级政府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2012年10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2012年8月份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国范围的事业单位公车进行全面清查。 加强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控制与管理,使公车运行费用更加合理、透明、可控,使各项费用指标能够准确、快速统计分析,成为各级政府和用车单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公司开发了公车管理信息系统,对公务用车进行系统化全方位的管理。 二、解决方案 《公车管理信息系统》以目前公车管理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现代公务用车管理理念,落实国家各项管理政策,形成一个上下级管控结合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以公车的购置、使用、运行费用、处置为主要管理对象,管理功能涵盖了购置申请审批、车辆使用、油耗、维修保养、年检、保险、违章、事故、到期提醒、处置申报审批、公车清查、统计分析、预警等各方面。能够全面、实时、准确的提供公车的编配、费用、油耗、行驶里程以及车辆的安全性、配备超标检测和经济使用寿命等关键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真正实现对公车管理的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系统可以满足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及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对辖属单位公车进行全面监控管理,也能满足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车的使用管理。 法院等执法单位中车辆很多,对车辆的管理调度更加关注,我公司有近二十年的公车管理软件开发经验,可以为各级法院,纪委等执法单位提供详尽的解决方案和定制开发服务,详细请咨询佳豪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消耗,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二:公司公务车辆由集团办公室管理与调度。 ?使用范围 三:目前公司有轿车、商务车等各类公务车7辆,车牌号码分别为鄂EAF820、鄂EAC041、鄂EAE019、鄂EE3688、鄂EE6003、鄂EAE698、鄂EB5782. 四:公司公务车的使用范围是: 1、集团各部门公务用车; 2、下属各企业公务用车; 3、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用车程序 五:公务用车遵循如下派车程序: 1、部门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对所属部门人员出差,本着既能办好事,又能节约的角度进行安排。交通便利地,能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办事的,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部门下属企业单位需用车办公务,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由主管领导向办公室说明特办事项、出差人、地点、时间等。 3、办公室根据用车需求,填写《办公室派车登记表》和《出

车通知单》,安排车辆和驾驶员。 出车规定 六:驾驶员出车和用车人按如下规定执行: 1、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不得未办派车手续自行出车,如领导临时急需用车,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或其它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派车手续,驾驶员出车时应告知办公室,并于事后补办派车手续,否则按私自出车处理。 2、驾驶员应按派车单列明的所经路线,目的地行车,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变,由用车人视情况缓急进行事前说明或事后说明,并补办手续。 3、驾驶员须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在派车单上记录时间、地点和本次出车起止里程数及相关费用,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每次出车后须交办公室登记核对行驶里程,以作为每月结算工资的依据。 4、用车人须认真核对本次出车目的地与公司往返里程数并签字,也不得随意更改行程或要求司机更改,特殊情况,须向办公室说明。 5、对办公室在各车辆上所放酒水等物质,由驾驶员进行保管,如随行领导用酒或物质后,驾驶员进行登记,所用领导签字确认。 第五章驾驶员职责 七:驾驶员要按照“文明、守法、安全、爱车、节约”的原则驾驶车辆,做到文明出车,文明服务。 八: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自觉遵守交通法

部队单位车辆出入派车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公务车辆管理系统 一、概述 博思凯部队车辆出入智能管理系统(公务车辆管理系统)综合应用RFID(射频感应识别)、智能监控、计算机软件、网络及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等系列高新技术,形成一套先进的“部队车辆出入智能管理系统”。系统具有安全可靠、智能方便及多功能系列特点,十分适合部队机关大院车辆出入的门禁管理,具备以下多项功能: 1、机关车辆经网络“申请用车”、“审批”、“派车”等流程、 出入自动监控管理、自动记录和报表、、、查阅等; 2、系统可远距离自动识别车辆身份; 3、车辆出入,监控系统自动发送短信给指定手机; 4、紧急情况、应急灵活处理、自动记录。 本系统方案能大大提高部队机关的安全防范、智能信息化行政管理水平。以“智能”、“方便”、“高效”、“安全”为设计理念,对部队或机关大院公务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进行先进、实用、可靠的智能化管理设计,本方案符合部队安防信息化管理的实际需求,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 二、系统组成及基本功能

车辆出入审批自动管理系统由“车辆出入审批网络管理系统”、“远距离车辆识别管理系统”、组成,凡配备电子车牌并经审批的车辆出入大院,系统会远距离自动识别,同时在监控显示屏上显示其车牌号提示“放行”,否则提示“检查”。临时来访车辆经批准后,门卫指挥放行。凡配备电子车牌的车辆出入大院,后台管理系统均会自动同步记录,自动形成报表,供管理部门备查。 1、车辆出入审批管理软件系统功能简介 1)网络派车流程:

(1),申请用车:进入系统点击“申请用车”填写“车牌号码”“车辆类型”“用车单位”“驾驶员”和“用车事由”“任务起止地点”后,把该申请信息返回到“审核用车” (2),审核用车;审核员审批后,“呈领导审批”到“审批用车”(3),审批用车:领导审批若“同意”则在“出入监控”界面显示并语音提示该车车牌号码 申请派车和审核派车是独立的权限处理。 审核用车和审批用车均可以打印派车单,可自己选择使用。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实际,就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监督、检查、办案及市内其他公务事项。 松花江微型面包车市内接送常委上下班及市内办案使用。 新购五菱汽车仅用于工作时间下乡办案使用,市内办案及其他事项不得使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院内。 如办案需要,办公室可调派两台途胜汽车及乡镇派驻室车辆使用。 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一)责任部门 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二)用车审批办法 1.各科室因公务活动(在上述核定的使用范围内)需使用公务车辆的,由科室提前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并指定驾驶人员; 2.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使用公务车辆; (三)使用部门和驾驶人员责任 1.驾驶人员出车,必须随车填写《出车登记表》,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

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2.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出车时严禁接打电话、严禁酒后驾驶。(四)燃油使用 1.公务用车燃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2.车辆需加油,由驾驶人员填写《燃油使用记录表》,进行如实登记、签名; (五)维修和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或问题需修理的,由办公室到定点修理厂修理。擅自修理车辆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负;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立即报案,并办理保险索赔;事故私了的,一切责任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 3.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档案,明确记载每辆车的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确保公务用车的科学使用; 4.车辆的保险费和维修费由办公室统一支付。

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核通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 (三)组织开展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审议集团公司其他采购重大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技术部,是采购以及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订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二)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对外公开;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做到严格编制、统一标准、节约费用、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公务车是指集团公司为各级领导和人员配备的,用于办理公司行政事务使用的专车和公用车。生产、生活用车不在此办法调整之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第二章车辆配备 第四条公司总部副总、处级与副处级公司总经理配备专车。车型为奥迪A6L,排量2.4、中级配置;规模较大的科级公司总经理配备专车,标准为帕萨特1.8T。第五条总部助理、处级与副处级公司班子副职、部分科级公司总经理及驻外办事处负责人不配专车,一律使用自购车辆。标准原则上要超过15万元。 第六条各级公司中层业务部门、科级公司副职办理业务一律使用公用车。公用车配备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为:处级公司3-4辆.副处级公司与科级公司1-2辆。标准控制在10-20万元以内。具体车型单独申报。 第三章费用控制 第七条专车和公用车费用分为基本费用、运行费用和常规费用三部分。基本费用是指运行中发生的停车、洗车、内室清洗、封釉、打蜡、光碟等费用;运行费用是指车辆在运行中所发生的油料费与过路费;常规费用是指车辆的审验费、保险费、保养、维修、装潢费等费用。基本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制。根据车型按年核定,分别于第一、第三季度发放;运行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运行费用要根据车型核算到公里,每月按各车实际行驶里程实报实销;常规费用由各公司责成专人统一管理、缴纳、结算。 第八条运行费用中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各公司要根据车型自行测定,每年夏季即5至8月份四个月期间,每百公里分别增加一升空调油耗。运行费用中的过路费补贴标准自行测定。常规费用价格标准按4S店执行。 第九条各车运行费用中的油料价格按当月上中下三旬价格的平均值核算。基本运行费用每车每年补贴标准视情况自行测定。 第十条运行费用报销程序为:车辆管理岗位于每月25至30日,根据抄录的各车当月实际行驶里程与事先核定的该车型每公里运行费用标准进行核算、汇总、造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分别挂各车往来,然后由各车使用人持票据到财务进行报销。余额可结转使用,年底归零。 第十一条常规费用实行“逐单申报制”,发生前要填写申请单,按款额大小逐级报请批准。 第十二条自购车与中层业务部门办理业务使用公用车的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制”。定额由各级公司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处级单位副职、科级单位正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2500元/月,副处级单位副职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 元/月。各级中层业务部门办理业务使用的公用车费用定额,要根据各个部门的性质、工作量等因素全面考虑、认真权衡,自行确定。做到既保证工作,又不浪费经费。第十三条公用车运行实行“内部模拟出租制”。常规费用由公司负担;运行费用核算到公里,由出租人根据出租结算单数量按月凭票报销;基本运行费用按年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局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长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

公交车管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公交车管理系统介绍 公交车管理系统能够时刻监测公交出行路线和运行状态,公交行驶路径轨迹一目了然,车辆业务管理系统帮您快速解决车辆难题。公交车管理系统界面设计简洁、美观、其人性化的管理可以使用户轻易上手,是协助各公交公司合理和优化管理的好帮手。 公交车管理系统是一款适用于公交公司的管理软件,它包括档案管理(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供商信息)、维修管理(车辆维修、车辆维修费用)、配件管理(配件信息、配件入库、配件库存)、事故管理(交通事故登记、期间事故数统计、期间赔偿金额统计)、提醒功能(强险提醒、年检提醒、一级保养提醒、二级保养提醒、驾驶员证件有效提醒、从业资格证有效提醒、驾驶员年审提醒、从业资格证年审提醒)。 一、公交车管理系统之车辆管理 1、车辆登记:对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包括登记编号、车牌、车属单位、所属路线、年审上牌时间、保险信息等资料的登记。

2、轮胎管理:对轮胎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此模块为单独模块,与配件采购、配件库存、维修没有任何关联。 3、规费登记:比如行驶证年审、二级维护、营运证年审、GPS费等,费用项目支持自定义,用户可要求实际情况进行自定义设置。 4、保险处理:对车辆保险到期进行处理。选择车牌号后会自动带入原保单号、投保时间以及保险到期时间。 5、维修登记:对车辆维修进行登记。维修可以分为内部维修与外部维修,外部维修需指定维修地点(维修厂),以便进行应付已付计算,内部维修会从配件库存中减掉。 6、配件采购:对配件采购进行入库登记。保存后,配件库存会自动更新。 7、配件库存:对配件即时库存进行查询。 二、公交车管理系统之业务管理 1、线路管理:对运营线路资料进行设置,包括线路的名称,单程耗油量、公里数、提成等。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 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

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标准和权限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包括: (一)集团公司本部: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总部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合理使用车辆,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209号)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1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包括公务活动专用机动车辆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二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购置,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不攀比,不浪费,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饰。公司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 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公务用车的配备,按照不超过1人1辆公务用车的编制,集团公司主要领导配备

2.5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38万元以的轿车;集团公司其他领导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的轿车。 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办法拟订工作的政策解答》规定,保障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公务活动用车需求。 第五条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若超过本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 集团公司领导更新或新配备公务用车,应按照第四条配备标准,从集团公司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适合车辆的,可以为其购置(租赁)。购置公务用车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三章公务用车运行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不许外借,特殊情况应申报办公室,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集团公司实行交通费用限额报销后,只保留外事、机要、财务等必需的公务车。集团公司公务车使用围,优先用于董事长、外部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银行、税务、请款等业务)、机要、外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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