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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红山区司法局制度汇编

赤峰市红山区司法局制度汇编
赤峰市红山区司法局制度汇编

赤峰市红山区司法局制度汇编

序言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而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是切实履行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鉴于此,我们在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结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原来的制度依法进行修改、整理、完善、创新,重新编制了《赤峰市红山区司法局制度汇编》,新的制度汇编包括红山区司法局基本职能、日常工作管理、公文处理、政务公开、奖惩制度等33项制度。新的制度汇编已经由我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二OO六年七月一日起全面实施。我局原有的《赤峰市红山区司法局制度汇编》同时废止。

《赤峰市红山区司法局制度汇编》的印发,标志着我局的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本制度汇编一方面便于全体干警学习掌握,以便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另一方面,便于接受各方面监督,更好的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司法行政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目录

基本职能和日常工作制度

红山区司法局基本职能

内部职责分工

首问责任制度

即来即办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

司法行政管理

会议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

印信管理制度

督查工作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及设施管理制度

司法行政工作通报制度

电脑及信息网站管理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机关节约制度

红山区司法局公开承诺制度

执法责任制度

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过错、错案追究制度

行政损害赔偿制度

红山区司法局执法执纪检查制度

信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红山区司法局督查督办工作责任制规定

红山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公示评议制度

红山区司法局外宣信息、文章奖励制度

党风廉政及队伍建设

学习制度

考勤考绩制度

诫勉与岗位轮换交流制度

红山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干警守则

红山区司法局关于工作时间以外八条“不准”纪律规定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中共红山区司法局支部委员会职责

中共红山区司法局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红山区司法局基本职能

一、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建设、司法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

八、领导所属司法所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

十、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内部职责分工

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局长外出或因其它事宜,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二、副局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并负责局长委托的其他方面的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局长报告,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局长、副局长要经常听取股室所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全局工作运行情况和动态并给予正确指导。

四、各股室所实行股长、主任、所长负责制。各股室所要按工作职责,定期提出工作计划和建议,及时向分管副局长和局长汇报工作情况,各股室所在局长、分管副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对各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向局里提出工作建议。

五、局长、副局长之间、各股室之间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分工负责制,注意调动、发挥股室和个人的积极性,又要讲究团结协作互助配合,发挥整体合力作用。

六、树立雷厉风行的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倡导和鼓励工作创新,弘扬正气,抵制歪风,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新形象。

七、区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按工作职责权限开展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局各股室工作方式开展工作。

首问责任制度

为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纠正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风气,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首问责任制,是指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外来人员到本局办事、反映情况、要求解决处理问题时,第一个负责接待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进行接待处理;如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第一个负责接待的人员应把外来人员带到局机关有管辖权限的股室,等完全接洽后才能离开的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本制度第一条所称的局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局机关所有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局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狭隘的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思想。

第四条: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待外来人员必须一视同仁、热情接待、秉公处理。不允许搞亲疏有别,首问责任人不允许对外来

人员推诿扯皮和冷硬横顶。

第五条:对于外来人员来我局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要报门卫值班室或公安部门。

第六条: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同时,应当加强对外来人员反盗窃责任意识。

第七条:对于在首问责任制工作中自觉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于在首问责任制工作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的;或损害本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

第九条:区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依法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本制度由局政策法规股负责解释,局政工股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二OO三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即来即办制度

为了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树立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机关形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解答来访群众提出的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并进行登记。

二、对本股室解决不了的问题,立即向分管领导请示,进行登记,并向当事人及时反馈意见。

三、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告知当事人向有管理权的机关反映。

四、办事人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除立即解决的之外,答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五、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期限范围内处理的事情,当事人和有关组织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完整齐全,办事人员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对于当事人和有关组织提出的当场能办的事情,应当当场办理完毕,方便当事人。

七、对于在推行即来即办制度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股室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对于当事人和有关组织来办事时故意设臵障碍,推诿扯皮的;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或语气粗暴,态度蛮横的;或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或吃、拿、卡、要并欺压和侮辱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的;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分别按情节和所造成

的损害结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或通报批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是中共党员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九、区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对本制度实施管理和监督。

十、本制度由局政策法规股负责解释,局政工股负责实施。

十一、本制度自二ОО三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保障《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牢固地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方便人民群众,减轻行政相对人的办事负担,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我局相应的内设机构在办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许可事项中,对于行政相对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之内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并且就受理事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行政办事制度。

前款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之内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事项,能当场一次性告知完整全面的,必须当场一次性告知;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的,需要当场履行相应手续并报本局领导同意。

第二条:局机关应当将本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三条:行政相对人要求本局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本局应当做出一次性说明和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四条:在承办行政许可事项中,本局承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与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资料和材料。

第五条:对于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坚持其主张的,本局应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相对人坚持申请的,本局应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第六条:行政相对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本局应当实行即来即办责任制;情况复杂的经本局

有关领导批准实行限时办结责任制,并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

第七条:本制度第六条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又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情形,本局应允许行政相对人当场更正后正式决定受理。

第八条:本局在受理行政相对人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的;或不遵守首问责任制致使行政相对人增加申请负担的;或不一次性告知致使行政相对人投诉和行政诉讼的;或有违反《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有关规定的情形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的情形尚不构成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教育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相对人是指向本局申请办理本局行政许可受理范围之内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十条:区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对本局实施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度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局政策法规股负责解释并由行使行政许可的内设股室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二00三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限时办结制度

为了树立本局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诚信意识,改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结合我局行政许可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并参照即来即办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限时办结是除了即来即办以外的行政许可和本局其他对外的司法行政工作事项中,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办理完毕的制度。

第二条:对于本局工作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办理的事项,行政相对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齐全,本局相关股室除即来即办外,情况复杂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第三条:限时办结制度要在不超过限时办结的期限内保证办结质量,经办股室和人员应对经办的工作事项负责。

第四条:本局分管领导对限时办结制度负领导责任,提出科学规范合法的指导性意见。

第五条:对于在限时办结制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内设股室和工作人员要予以适当的奖励。

第六条:本制度不包括本局自身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期限适用于《红山区司法局督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相对人,是指向本局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八条:区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本制度由局政策法规股负责解释,并由相关股室负责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从二OO四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会议制度

一、局务会议

局务会议是研究决定、部署、总结全局重要工作及重大问题的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因局长外出或其他特定事由,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股长、办公室主任(或股室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增减,但必须达到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可以视情况决定列席人员,列席人员主要在司法所长(负责人)中确定。

(一)会议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2、研究确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3、研究和讨论司法行政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修改、补充、完善。4、听取各股室半年、全年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建议。5、讨论决定全局工作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6、其它需要由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局务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局长、副局长决定的议题应列入局务会议。各股室应先向分管副局长提出建议,由副局长报局长同意后列入议题,并由提出议题的股室提出具体的初步建议。

(三)会议议定的事项,应确定完成时限,由局长、副局长督促办理,限期完成,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需说明原因。督办的日常工作由政工股负责。

(四)传达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汇报工作情况、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应简明扼要、提纲契领、突出重点、讲究效率,确保会议质量。

(五)局务会议由局长综合会议情况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以局务会议形式通过。

(六)局务会议一般不讨论具体日常工作事项。局务会议由政工股负责承办。

二、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与议定事项有关股室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不具有决策性质。

(二)会议主要内容:1、听取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2、汇报一段时间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具体设想;3、研究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交办的具体工作;4、研究需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5、其他应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需要在局务会议决定前必须经办落实的紧急事项可以当即决定。由局长、副局长、有关股室负责实施。

三、局长碰头会议

(一)局长碰头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根据全局工作开展的需要而定期召开的工作交流沟通会议,根据需要政工股负责人可以负责记录。局长碰头会不具备决策性质。

(二)主要内容:1、局长、副局长交流思想、工作体会、意见、批评、建议。2、对工作分工和工作协调配合上的意见看法。3、对个人问题向与会人员进行通报沟通。4、提出向局务会议提交的议题。5、其他应讨论交流的问题。

(三)局长碰头会议一般应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但一年之中不得少于十次。

(四)局长碰头会议主要目的是交流情况,发表意见,沟通思想,形成共识,增强班子的凝集力。

公文处理制度

一、发文

(一)拟稿:各业务股室业务范围的文件由各股室负责拟稿,其它以区司法局名义印发的文件由政工股负责拟稿。拟稿要做到真实、准确、规范,然后送交核稿。

(二)核稿:各业务股室所拟稿件由本股室负责人核稿,核稿人要对文稿的内容、文字、格式进行全面审核和修改。经审核无误后由核稿人签注意见,最后交由局长或分管局长复核签发。

(三)签发:以本局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应由局长签发,必要时或经局长同意,也可由副局长签发。

(四)编号登记:文稿经签发后,统一由政工股进行发文登记、编号。

(五)核对:文稿打完后,一般由拟稿人负责核对,由他人

负责核对时,如发现错误或疑问应通知拟稿人或核稿人进行改动。

(六)印刷与装订:印刷装订工作原则上由文稿起草人员负责,如需其它股室协作,有关股室应予配合。

(七)用印:用印前,政工股应检查打印后的文件与领导签发的文件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地方,应拒绝用印,待查清楚后处理。文件不规范、不整洁、不美观和有误的发文,应当拒绝用印。

(八)归档封发:盖章后,政工股将原稿和足够的文件及时归档留存,其余文件属业务股室呈办的,由各股室封发,全局性文件由政工股封发。

二、收文

(一)文件签收:来文一律由政工股签收,收文后要认真汇总核查,注明收文日期。

(二)拆封和登记:政工股负责文件拆封和登记工作,来文标明司法局查收的可以拆封,注明具体人收的不得拆封。拆封后要认真清点文件,与清单核对无误后方可登记,并附上《文件指示传阅单》,填写有关栏目后送领导阅批,阅批和登记的时间最迟不超过两天,以免延误工作。

(三)批办:领导按分工职责进行批办,分管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按局长批办的意见负责办理,批办事项应有时限要求,当日批办一般应在当日转交承办者,承办者办理完毕后应签字并注明办结日期。

(四)阅文:根据领导指示由政工股进行文件分发并组织传阅,阅文要讲究时效,以免积压误事,阅后要签字和标注日期,从收文批示到阅文归档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

(五)立卷归档:已阅办完毕的文件登记后,要定期收回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印信管理制度

一、司法局党支部、司法局行政印章、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公章由专人保管,做到保密、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坚持“三不盖、一不准”的原则,即没有领导签字或口头交代的不盖章,没有详细登记的不盖章,对空白介绍信不盖章,非经局长批准不准携带公章外出。

三、建立印信使用登记薄制度,使用印信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详细记载,便于日后查询。

四、加盖党支部印章,须有书记签字。加盖行政印章,须有局长或副局长签字。

五、保管使用印章的人员要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确保印信管理不出任何差错。

督查工作制度

为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和重要决策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积极有效地抓好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各项工作部署、决策的落实。

二、督查范围

(一)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司法局领导、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委办、区政府办以及其他领导机关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的落实情况;

(三)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等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中,需要落实和反馈办理结果、意见、建议的情况;

(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和局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五)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及需要对代表、委员提出办理意见的情况;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机构和职责

(一)局政工股是承担督查工作的综合股室,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与其它业务股室分工协作开展工作。

(二)督查机构的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活动;通报有关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根据领导的意见处理有关问题;对有关工作提出评议意见等。

(三)其他各股室应密切配合督查机构,做好督查工作。实行谁办事谁督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讲求效率。

(四)根据督查事项,局政工股及时提出督查建议、督查重点和方式方法。对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事项,需要落实和反馈办理结果、意见和建议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并下发《督查通知单》。凡已注明落实和反馈日期的,要督促按期完成;没有明确时限的,也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

(五)督查事项要明确主办单位,疏通相互协作关系,防止推诿或扯皮现象发生。

(六)加强日常催办。凡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重要会议决定的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通过催办通知单、电话催办、实地催办等形式进行催办。催办事项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比较重要的催办件,在报给交办领导的同时,要抄送其他有关领导。呈送局领导阅批的紧急重要文件,督查承办人要讲明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避免延误。

(七)深入了解情况。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重要决定下达后,必要时政工股应派人到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并把全面了解和重点掌握结合起来,调查了解的情况,要及时向局务会议报告。

四、督查程序

(一)立项。局政工股首先对督查事项进行登记、立项,草拟督办意见(提出需要督查的内容、重点和方式),明确责任单位、时限和工作要求等,并及时呈有关领导批示。

(二)交办。通过下发《督查通知单》的方式及时交承办部门及有关人员办理,使任务量化、时限具体、责任明确。承办单位和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单后,要积极运作,按时完成任务,并如实填写《督查通知单》中的办理结果一栏。

(三)催办。局政工股要定期、不定期地了解督查件的运行、办理、进展情况,对承办不认真、不得力的要催办,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督促其认真、按时完成。

(四)审核办理报告。对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按是否符合办理要求,事实是否清楚,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办、重报。

(五)反馈。局政工股以《督查专报》的形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单项或综合地通报有关领导和各部门。重要或紧急事项,随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汇报。

(六)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要将《督查通知单》及督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退回局政工股归档。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督查时限和质量要求,务求实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各部门要在本月月底将其下月重点工作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上报局政工股,由局政工股统一安排我局月工作安排,并按期完成督查,各部门要在月底前就工作落实情况向局务会议作出专题报告。

(三)督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有关领导对上级下达的督

查事项要认真研究部署,并对督查结果负责。

(四)严格督查工作奖惩。对督查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以《督查专报》的形式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逾期不报或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过调查核实后,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督查专报》上给予通报批评。

(五)督查工作人员要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不宜公开或者暂时不宜公开的,要做到保守秘密。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管理使用好各项经费,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及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局各项费用的开支使用,应按经费用途严格掌握,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凡需报销的一切费用单据,按审批权限和程序由办公室审核后由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不符合审批权限和程序或未经批准的一切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报销单据要程序正当、手续完备,由经手人写明用途并签字,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违反其它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单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并向局长报告。

三、公事外出和车宿费及其他培训费用等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按规定权限及程序审批并由局财务人员严格把关。但乘坐本局车辆外出的一律不再报销车票开支费用。

四、对于独生子女的入托费应按规定报销,对于相互顶替、重复报销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出,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从本局调出的人员占用公款的,要如数归还,并按规定交回全部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用品。一切手续交清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及其他职工退休、离休或调出,一律经过局内部审计或区有关部门的审计。

六、因特殊原因需要到外部打字、印刷、复印、扩印照片等,事先要经办公室、分管局长、局长审批,按要求办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七、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私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办公室根据需要定期发放或由有关人员按规定个别领取,物品保管人员要及时登记入册,并由领取人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八、机关办公用纸要根据工作需要实行登记审批制度。

九、严禁办公设备、设施外借,如出现外借,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要责令及时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搜集整理,其中文件由政工股登记,各股室负责上缴,档案整理装订要由办公室按年度装订成册,做法要规范健全。

二、档案收藏、管理、借阅由办公室负责,档案要做到完整无损、归类合理、保证查阅。

三、对国家和上级的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使用、摘抄、复印、保存、销毁要按《保密法》、《红山区保密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

四、严守秘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复制的不记录、不复制。

五、要认真做好印签及文件档案管理,对非正常工作用章或发文发言,要经局长批准。

六、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泄密者,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局用车行为,达到依法管理、严格控制、防止事故、有效使用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局大、小车辆在局里统一管理下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调度使用。

二、局长对用车管理负总责,办公室、司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调度、控制、使用。

三、局领导工作用车要事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用车。各股室及其他个人用车,如属市区内,由分管副局长安排,市区以外用车由办公室主任报请局长审批。

四、严禁司机私自用车,如发现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5—50元罚款。如出现交通事故,一律向司机本人追偿,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五、保持车辆清洁、性能完好。防止发生各种事故隐患。

六、确需保养、维修的,由办公室主任提请局长批准。

七、因公外出如遇车辆需要维修,司机可酌情处理但票据、实物必须属实,回单位报请局长处理。

八、车辆物品等需要更换,由司机建议并由办公室主任提请局长审批。

九、司机要忠于职守、熟悉交通法律规定、坚守岗位,保证正常工作用车。

十、严禁车辆外借,确需外借一律由局长决定。

十一、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确保车辆正常维修资金到位。

十二、办公室、司机本人对非经批准而用车的股室和个人,有权拒绝并向局长报告。

十三、严格警灯、警笛的使用管理,杜绝特权思想。

十四、司机要勤于学习掌握车辆技术知识和交通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杜绝超人搭乘,自觉接受全局干警的工作监督。

十五、对违反交通法规而被罚款或造成交通肇事负有事故责任的情形一律由司机本人负担或向本人追偿。

十六、办公室对车辆用油、物品、车辆使用情况要严格管理和防范,并向局里及时汇报。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司法局机关工作环境整洁优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本室卫生清洁工作,经常保持清洁优美的工作环境。

二、每个办公室设施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整洁,地面干净,玻璃窗台无灰尘,茶具整洁。

三、局办公室要采取定期和随机抽查方法,督促各办公室保持卫生清洁经常化。

四、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的卫生大清扫,要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要求按时完成。

五、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要对照上述要求执行。

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关的一切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和统一管理,并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二、凡发给每个工作人员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使用人保管。不得私自外借、转移,更不准据为已有。如有丢失、故意损坏等情况,视其情节由个人赔偿损失或承担部分损失责任。据为已有的物品一律追回,并给予批评教育。

三、办公室用品由各股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到办公室领取,并在登记册上签名注明份数。

四、严禁擅自外借办公设备,如有发生,要批评教育,并责令追回。造成丢失、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

五、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要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司法行政工作通报制度

为了促进工作,提高效率,传达情况,督促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完成工作情况通报、重大情况问题通报、上级文件和工作要求部署通报等。

一、通报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按分工负责掌握各股室所上报情况,政工股核实并负责具体实施。

二、通报一般分季、半年、全年进行,特殊情况可以临时通报。

三、通报要客观、真实、公正、公开,既注意工作完成,又要结合工作衔接;既有显性情况,也要兼顾隐性成绩和问题,做到兼顾当前和长远,现状与潜力。既指出成绩,又看到不足和前进方向。

四、通报重大问题要经局务会议通过,不能擅自决定。

五、通报以各股室所为对象,兼顾局领导和相关问题。

六、对通报有失实者,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电脑及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一、要爱护电脑及其设施,并妥善管理使用,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保持电脑设备正常使用性能。

二、严禁利用电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暴力、恐怖、污蔑的信息和文章。

三、工作时间严禁玩电子游戏和进行网上聊天。

四、不得擅自对系统文件进行非法删除、更改。不得随意拆卸或添加硬件设备。

五、离机时,应按程序要求退出各类操作软件并按操作规定关机的同时切断电源。

六、对于本局和其他网站的设定由办公室及政工股统一负责处理,其他股室不得从事上述操作。

七、遇有病毒、死机及其他故障要及时报告,由有关技术人员修理。严禁乱拆乱卸电脑设备。

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做到依法行政,勤政为民,方便当事人,便于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依法律、政策应公开的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公开采取宣传、信息、通报、会议、公示版、网站等形式。

二、对于党费的收缴使用、希望工程、扶贫、献爱心等捐赠款项一般应用通报、张贴的形式在局系统内公开。

三、对于廉洁从政,“树创”纠风、执法执纪等一般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四、对于工作动态、重要事项、个人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个人工资变动、奖罚情况、干部使用情况应按规定在局内公

开,必要时张贴公示接受监督。

五、公开内容要有实际内容,做到精确周到不繁杂。内容应及时调整更新,防止应付走过场。

六、政务公开应与政务保密相结合,要掌握适当。

节约廉政制度

为了在创建节约型社会中起表率带头作用,养成勤俭节约、廉洁勤政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严控制各项会议、文件,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以节省行政经费。

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搞无实际意义的各种应酬、招待、庆典、联谊等活动。

三、对出差、采购、用车、办公用品发放要由办公室从严掌握,对不符合规定的各种开支,办公室有权予以拒绝报销。

四、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各股室在核实限额内从严掌握,超过限额的部分无正当理由的由本股室承担。

五、提倡和鼓励节约一张纸、一瓶墨水、一度电、一盆水、随手关灯、下班关机。对不节约的铺张浪费行为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公开承诺制度

一、全体干警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热情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要恪守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要把好“第一道防线”,防止民间矛盾激化,在自愿平等基础上依法耐心调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损害当事人正当权益,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得用“吃、拿、卡、要”等方式刁难、压制当事人。

以上公开承诺要严格遵守,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有错必纠,违法违纪必查。同时为举报当事人严守保密。

执法责任制度

为保障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促进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水平,根据赤峰市司法局文件精神、红山区人大常委会及红山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红山区司法局执法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执法原则

第一条我局行政执法指导思想是从本部门的职能出发,落实执法任务,明确执法责任,健全执法制度监督,确保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保障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条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责权统一,确保执法效果的准则,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二、执法机构与权限

第三条红山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内设机构是本局各业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其执法权限是“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依法行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

第四条司法局法制宣传股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依法治理决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及红山区委、政府批转的普法教育规划、依法治理规划,以红山区普治办名义主管红山区普法和日常法制宣传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专项调查。

第五条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依照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以司法局名义对红山区人民调解业务和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其业务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依照司法部有关规章和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年检、注册提出审查意见;以司法局名义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依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司法局政策法规股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试行)》和司法厅制定的《实施细则》,协调本机关行政复议,代理应诉工作;依照《国家赔偿法》和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对本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与承办提出审查意见;依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规定》对本系统执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

第七条司法局律师工作股依照《律师法》和国务院、司法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及赤峰市司法局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对红山区所属律师机构及律师年检、注册提出审查意见。以司法局名义对律师工作和执业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提出惩处意见。

三、执法制度和方式

第八条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红山区司法局执法制度。

(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按照司法行政系统的普法规划,分层次,按年度,认真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普法学习,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培训和持证上岗的制度。对调入、分配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参加公务员岗前培训,对在职在岗公务员也要定期参加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专业执法水平。

(三)执法活动公开制度。对司法行政各部门的管理与实施处罚,一律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公开处罚结果;办理审查、审批手续,一律公开法律规定、办事制度和程序。增强执法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法情况检查报告制度。各股室所每年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本局制度的有关规定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书面上报局里。局里要组织进行重点检查。

(五)领导负责制。本局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执法工作的首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和执法工作负全面责任。

(六)不执法、乱执法追究制度。一切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拖延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为禁止行为,一经发现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因违法、失职或越权执法给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要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行政案件存档制度。在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建立健全业务档案,使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化、正规化、科学化。

第九条司法行政执法主要采取年检、注册、审查、审批,评查、检查、专项调查,以及登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

四、执法监督检查

第十条全面的内部执法监督检查每年在第四季度进行,由局里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日常的执法监督检查由各部门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法律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违法案件发案和查处情况;执法人员违纪和纠正、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发生情况;各种法律公文质量,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自查、全面检查、接受上级抽查相结合,受领导指派对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第十一条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市司法局、区政府、人大、政法委。同时还将检查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红山区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在执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工作在本局局长的领导下,由政工股具体负责。

第十三条经评选,对严格依法行政,成效显著的执法机构和秉公执法、政绩突出的执法人员予以奖励。奖励分为:执法工作先进集体、执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扬;事迹特别突出、贡献特别大的集体和个人,申请区政府给予记功表彰。

第十四条执法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经考核认定执法中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不得评选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选为先进和在年度中评优。执法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第十五条成立红山区司法局执法责任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本局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执法责任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纳入区司法局对各部门、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的总体部署,坚持同研究、同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兑现。

执法公示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的社会形象,在上级有关部门、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下,使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对本系统内各内设执法机构的职责、工作标准、期限、依据、责任向社会公开公示。

对于当场办理的行政执法事项,应当即来即办。对于不能当场办理完毕的事项,应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但不能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第二章内设执法机构职责

第二条政策法规股:制定全局性规章制度和执法执纪监督检查制度,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审查复

议工作。

第三条基层工作指导股:对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安臵帮教等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受理以上工作事项的群众投诉举报和立案查处。受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终止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及执业审查等事项。

第四条律师工作指导股:负责律师事务所年检、律师注册、律师执业许可审批、转所律师的审查。受理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中的社会举报、投诉、来访并负责调查所反映的违法违纪案件。

执法过错、错案追究制度

一、为严格执法,规范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依法行政、防止和减少错案、执法过错的发生,根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执法过错是指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导致决定、证明、处臵、处罚有明显违法或失当的行为;错案是指本局办结的因认定事实错误或定性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或因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依法应当纠正的案件。

三、执法过错、错案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错、责、罚相当的原则;坚持教育、帮助、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执法过错、错案追究工作由本局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调查、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本局执法责任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局务会议通过。

五、本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在呈报执业审批、年检注册中,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财物的;

(二)对于符合法定条件和上级规定条件,应报批授予资格、年检、注册、成立或撤销工作机构,而不予以呈报的;

(三)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索要当事人财物的;

(四)对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受理、立案而拒不受理、立案的;

(五)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因认定事实错误,或定性不准,或依据法律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撤销决定的。

六、本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违反规定,配带使用武器、警械的;

党务公开制度84451

党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

2020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0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关系是()。 A、生产关系 B、政治关系 C、家庭关系 D、宗教关系 【答案】A 【解析】人类社会中存在很多关系,但最根本的是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即生产关系。故选A。 2、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事业单位要具备活力和生机,建立新型的事业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必须围绕“因事择人、因人任用、事得其人、()”这一中心开展。 A、人尽其才 B、各司其职 C、各安其位 D、人事匹配 【答案】A 【解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事业单位要具备活力和生机,建立新型的事业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必须围绕“因事择人、因人任用、事得其人、人尽其才”这一中心开展。故选A。 3、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 A、按照规定计算 B、可以不受限制 C、不超出法定标准 D、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答案】D 【解析】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100元 B、200元 C、500元 D、1000元 【答案】D 【解析】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5、关于京杭大运河,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北起北京,南到杭州 B、流经河南洛阳 C、沟通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 D、是世界上最长的人工运河 【答案】B 【解析】京杭大运河,北起涿郡(今北京),南到余杭(今杭州),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六个省市,沟通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是世界上最长的人工运河。可知B项说法错误,当选。 6、该公文应采用的正确文种是()。 A、函 B、请示 C、报告 D、通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15种公文格式,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作为公文中唯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不符合题意。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不符合题意。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题干中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拟就其对国务院文件办理情况,应该使用报告。通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所使用的一种下行公

赤峰市自然概况

赤峰市自然概况 赤峰市地处燕山北麓、大兴安岭西南段与内蒙古高原向辽河平原的过渡地带。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东部,东与通辽市毗邻,东南与辽宁省朝阳市接壤,西南与河北省承德市交界,西北与锡林郭勒盟相连。地理坐标为北纬41°17′~45°24′,东经116°21′~120°58′之间。总面积90021平方公里,东西最宽375公里,南北最长457.5公里。2005年总人口439.30万人。有蒙、汉、回、满等30个民族,其中蒙古族占总人口16.4%。 市人民政府驻红山区,邮编:024000。代码:150400。区号:0476。拼音:Chifeng Shi。 ?行政区划?赤峰市辖3个市辖区、2个县、7个旗。即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宁城县、林西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氏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敖汉旗。 ?历史沿革?赤峰市古称松州,谓之“平地松林”、“千里松林”。清朝起称昭乌达盟(蒙语百柳的意思)。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设赤峰县,得名于市东北的褐色孤峰,蒙语称“乌兰哈达”,意为“赤峰”。 1953年4月,昭乌达盟人民政府改称昭乌达盟行政公署,受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领导。1954年5月1日,政务院批准,撤销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昭乌达盟公署改称昭乌达盟人民政府,政府设在巴林左翼旗林东镇。1954年12月,热河省建制撤销、将赤峰县、乌丹县、宁城县、喀喇沁旗、翁牛特蒙古族自治旗、敖汉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1958年设赤峰市。1958年9月末,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共建立人民公社257个,年底并为168个。 1962年9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赤峰县建制,从原赤峰市划给

【主持词】教师经验交流开场主持词

教师经验交流开场主持词 【本文概要】会议主持词是会议主持者主持会议时使用的带有指挥性、引导性的讲话。一般大型或正规的会议都要有会议主持词,所以其使用频率较高。主持词和其他公文一样,也有其特点,有其特有的写作套路,不熟悉它,不掌握它的写作规律,就难以得心应手,更难达极致。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和探讨,使写出的会议主持词更规范、更具体。本文主持词频道为你整理了《教师经验交流开场主持词》,欢迎阅读…… 【篇一教师经验交流开场主持词】 同志们: *****教师培训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在开会。 出席本次大会的有:各学区中心校、区直初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及教导主任、区直高中业务副校长。赤峰市教育局副局长马玉昆同志,***峰市教育局师资科科长崔洪学同志亲临会议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市局二位领导的光临。 本次会议共有七项议程,下面逐项进行: (一)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教师进修校校长*****同志总结XXXX年全区教师培训工作。(大家欢迎) (二)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表奖

我宣读《*******教育局关于表彰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篇二】教师经验交流开场主持词 各位老师: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学期开学工作会议,首先我代表学校行政班子对大家顺利返校表示热烈欢迎!也欢迎本学期来到我们学校的各位新老师,欢迎你们成为我们水小这个大家庭中新的一员!从今天开始,我们将携起手来,团结协作,一起为学校的发展努力拼搏!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这样几个议程:首先将由戴校长作开学工作报告,然后由安全工作、师训工作、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负责人分别谈谈新学期各条线的工作思路,最后由刘书记宣布相关人事安排。 【篇三】教师经验交流开场主持词 老师们: 大家新年好!我们度过了平安祥和的“春节”之后,迎来了新学年的开始。在这里,我向全体班主任老师拜个晚年,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健康康,工作顺顺利利,家庭和和美美,小日子蒸蒸日上。 今天是新学期上班的第二天,我们带着对寒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学期的热切向往,又聚在了一起。回首过去的一年,我校全

定远县司法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定远县司法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 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的总体部署,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未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有新提高 上半年,我局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集中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中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中央纪委新出台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等学习。通过学习教育,使我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有了新提高。 (一)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 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勤政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使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教育

把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提高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自觉性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多种学习和教育活动。一是通过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上党课、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干部夜学、干部自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以《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弄懂党规党纪,熟悉党规党纪,遵守党规党纪。二是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开展教育。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使党员干部职工学有榜样,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规范从政行为,自觉遵守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案例,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从中引以为戒。 (三)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 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牢记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模范。注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廉洁奉公、一身正气的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乐于奉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行政的司法队伍。 二、认真抓好执行力建设,使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上有新作为 (一)严明执行纪律,强化执行监督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有责必究。加大执行力考核力度,将执行力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中,与评优评先、科室干部调整相

卫生院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卫生院党务公开 制 度 汇 编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院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院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院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

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院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院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

赤峰简介

赤峰简介 赤峰市是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地级市。设3个市辖区: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辖7旗2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敖汉旗、林西县、宁城县,共12个旗县区。 赤峰市,蒙语译为乌兰哈达,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的一座城市。她因城区东北隅这座赭红色山峰而得名。古老的西拉沐沦河与老哈河如两条主叶脉横贯东西,境内大大小小的河流如支脉纵横交织,相伴着高高的兴安岭、蜿蜒的燕山、辽阔的草原,展示着它的勃勃生机和神奇魅力。 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辽宁、河北三省交界处,全市辖三区七旗二县,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0万,居住着蒙、汉、回、满等30个民族,其中蒙古族86万,是一个多民族和睦共处的民族聚居地区。 赤峰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10000年以前,这里便有了人类繁衍生息,8000年前,古老的兴隆洼人在这里建起了“华夏第一村”,播撒下了人类文明的第一颗火种;5000年前,红山文化在这里发祥,“中华第一龙”大型玉龙的出土举世震惊;4000年前,“草原第一城”在这里出现,草原青铜文化再一次令世人瞩目;1000年前,契丹族首领耶律阿宝机在这里建起了雄峙万里的大辽王朝。以后这里又相继出现蒙元文化、明清佛教与王府文化等等,历史一次次在这里形成文化的巅峰。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以其纷呈的文化异彩与中原文化交相辉映,铸就了中华文明的辉煌。 赤峰幅员辽阔,物产丰富。矿产资源方面,现已发现矿藏70多种,矿产地1000多处,涵盖黄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和能源等多种矿产类型,是国家重点黄金产地,黄金储量占全自治区总储量的80%,年产黄金10多万两,位居全国前三位;这里的铅、锌、锡、铁、钼、钨的储量全国闻名;石灰石、膨润土、玄武岩、大理石、水晶石、冰洲石等非金属矿藏也十分丰富,尤其是草原瑰宝巴林石,以其温润的品质,华贵的风彩而扬名天下,成为国石候选石。农畜产品资源方面,除玉米、水稻、谷子等大宗农作物外,还盛产杂豆、荞麦、油葵、甜菜、烟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耕地面积1760万亩,正常年景粮食产量为60 亿斤;天然草原面积8900万亩,各种牲畜存栏1400万头只;林地面积3500万亩,森林覆盖率22%;有大型水库60座。 赤峰风光秀丽,人文景观独特。近些年来赤峰市加大了生态建设与保护力度,被评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标兵,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境内草原、森林、山峰、沙漠、温泉、湖泊、石林、冰臼等天然景观齐全,文物古迹、珍稀动植物众多,境内有世界地质公园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处,国家森林公园6处。旅游资源集历史文化、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于一体,素有“自治区名片”和“内蒙古缩影”之称。 赤峰市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赤峰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肉、乳、菜、草为主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格局和以矿业、能源、医药、食品为主的工业经济体系。到2010年,赤峰将建成为我国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联接东北和华北地区的能源供给基地、国内重要的有色金属原料及精深加工基地。 赤峰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功能日益完备。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赤峰一直是国家级卫生城。金融、保险、通讯、配送、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服务网络日臻完善。正在崛起的新城区以“生态新区、人文新区”为建设理念,总规划

内蒙古赤峰市调研报告

内蒙古赤峰市调研 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已经全面召开完毕。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关键词:生态环境恶化、资源约束趋紧、可持续发展 调查时间: 1月中旬到2月中下旬 调查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煤矿 调查对象和范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煤矿有关部门 调查方法:进行调查访谈,看新闻,阅读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等方式正文: 我对我们家乡赤峰市进行了生态环境调查.在二零一三年1月中旬到2月中下旬,我考察了一下我们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以及对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访谈,以及查阅相关政策等方式,结合了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的内容,对当地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在此期间,我看到了现在的环境状况是比较恶劣的.我们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所面临巨大的挑战.我浏览了相关新闻:受寒潮影响,赤峰地区持续低温,夜间气温达到零下20多度,北部旗县气温更低。

记者从赤峰气象部门获悉,2月13日气温有所回升,但14日开始气温继续下降。持续低温给市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因为低温,医院呼吸道患者增加,门诊大厅人满为患。因为天冷,外出锻炼的人大减,挤公交车上班的人增加。同时受影响的还有商家,往年春节后纷纷上市的春装,今年却大煞风景,冬装热度不减。记者同时在气象局了解到,今年我市1月气温偏低,对虫卵安全越冬起到一定抑制作用,对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有利,但对牧区牲畜防寒保暖产生了一定程度影响。预计在2月中下旬,影响赤峰地区的冷空气活动仍较频繁。 呼吸道患者增加 2月12日,记者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呼吸内科了解到,近期,由于天气寒冷,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比较高,现在每天到医院就诊的患者都比较多。记者在附属医院门诊大厅看到,许多市民都在排队挂号,特别是呼吸道门诊更是人满为患,其中老人和儿童患者比较多。 据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呼吸内科的专家介绍,因为天冷,很多市民都关闭门窗以保持室内温度,致使室内空气不流通,给病毒和细菌的滋生创造了条件。天气寒冷人们户外运动较少,因此人体的自身免疫力下降,也容易感染呼吸道疾病。特别是老人和儿

瓦房店市司法局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1

*市司法局软环境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切实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谐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筑有利于招商引资、自主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核心,以加快职能转变、改善工作作风为主线,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积极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局面,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软环境建设工作在较短时间内迈上新台阶,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软环境建设活动,集中整治不正之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力促工作提速提效,激发干事创业活力,逐步完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促进

全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整治“浮庸散奢”问题。进一步明确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建设一流软环境”作风建设活动,组织学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让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加强作风建设,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又是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迫切需要。重点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漂浮、工作平庸、纪律涣散等现象,促进司法行政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解决司法行政人员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差等问题。强化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牢固确立“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保障”的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在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中锤炼过硬的作风。 (二)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法律服务行为。针对法律服务机构违法执业、办事效率低、服务水平差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杜绝垄断行为,使法律服务机构经营活动规范有序,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强化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思想道德业务培训,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清理整顿,进一

公司党务公开管理制度范本(5)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党务公开制度(5)(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830公司党务公开制度(5) Company Party Affairs Ope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党务公开制度(五) 为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局机关党总支、各支部改选情况;公司党委、各支部组成人员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局机关党总支以局域网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各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执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基层党组织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洞察报告2020版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洞察报告 2020版

序言 本报告对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做出全面梳理,从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洞察 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理解,洞悉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 (1) 第二节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3) 一、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自治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三、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占全自治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比重统计 (3) 四、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自治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自治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赤峰市红山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同全自治区年末户籍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 分析 (6) 第三节赤峰市红山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分析 (7) 一、赤峰市红山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自治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赤峰市红山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自治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赤峰市红山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8)

赤峰教育云平台助手

东北师大理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东师理想网络学习空间 教师用户操作手册 文档编号:DSLX-WLXXKJ-E-VAL-001 版本信息:V2.0 建立日期:2015.07.16 创建人:王雪 审核者:刘晶 批准人:黄海 批准日期:2016.05.24 编辑软件:MicrosoftOffice 2013中文版 文件状态:「」草稿 「√」正式发布 「」正在修改

文档修订记录 *变化状态:C——创建,A——增加,M——修改,D——删除 文档审批信息

目录 文档修订记录...................................................................I 目录..........................................................................I I 1.引言 (1) 1.1编写目的 (1) 1.2读者对象 (1) 2.软件综述 (1) 3.操作说明 (1) 3.1.添加应用 (1) 3.2.调整布局 (2) 3.3.设置风格 (3) 3.4.空间预览 (3) 3.5.空间管理 (4) 3.5.1.基本信息 (4) 3.5.2.我的导航 (4) 3.5.3.好友管理 (5) 3.5.4.好友申请 (6) 3.1.5.相册管理 (6) 3.1.5.1.创建相册 (6) 3.1.5.2.上传照片 (6) 3.1.5.3.相册管理 (7) 3.1.5.4.照片管理 (8) 3.1.6.视频管理 (8) 3.1.6.1.创建文件夹 (8) 3.1.6.2.上传视频 (9) 3.1.6.3.文件夹管理 (9) 3.1.6.4.视频管理 (10) 3.6.进入云备课中心 (10) 3.7.查看所属教育局、学校、班级空间、所管辖机构 (10) 3.8.空间通用功能操作说明 (11) 3.8.1.拖动模块 (11) 3.8.2.改变模块大小 (12) 3.8.3.设置 (12) 3.8.4.缩放大小 (13) 3.8.5.删除模块 (13) 3.9.教学工具-教师角色应用组件 (14)

党务公开各种制度

沙发[2011]58号 中共沙窝乡委员会 关于建立沙窝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单位: 为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沙窝乡党务例行公开制度等10项长效机制,现予以公布,望遵照执行。 中共沙窝乡委员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附:沙窝乡党务例行公开等制度

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推行党务公开的过程中,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务公开目录提纲》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主要包括: 1、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情况以及党 委自身建设方面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履行职责方面。主要包括贯彻县委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党委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干部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后备干部推荐、竞争上岗,干部考核奖惩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资金的使用、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等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和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以及党委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其他方面需要公开的情况。 3、常规性党务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召开各类党员会议及贯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选举各级党组织组成人员、出席本级党代会和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结果、预备党员转正;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 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解读报告的数 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解读报告 旨在全面梳理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目录 第一节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 (1) 第二节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赤峰市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对比 分析 (6) 第三节赤峰市红山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分析 (7) 一、赤峰市红山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自治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赤峰市红山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自治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统计 分析 (7) 四、赤峰市红山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8)

有关表彰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关于表彰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高等学校,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教育厅机关党委,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部: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2010年4月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载体,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维护边疆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决定,对在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200个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200名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和100名创先争优先进工作者以及被中央组织部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和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等7个基层党组织、被评为“全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乔光华等16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创先争优先进工作者”的李向东等2名同志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佳绩、争先锋、作表率。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都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2012年9月4日

某县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总结

茂县司法局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茂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茂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行业特点,坚持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法律服务的关键环节,于6月20日开始,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风险防控整改行动。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拓展了监督途径,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合心力。 一、领导高度重视,职工全员参与 一是在风险防控整改行动开始的第一时间,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发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用,保障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防控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二是自6月20日起,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我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各自的工作职责,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多种方式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认真细致地进行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再征

求领导小组的意见,经过层层筛选、细化,最终确定了岗位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扩大廉政阵地 自7月12日制定了《茂县司法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整改方案》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以来,我局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用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廉政思想。 (一)开展读廉政书籍活动。通过例会、全局集体学习等机会,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了《廉政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等规章制度,并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力度,加大了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党员廉政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形成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辐射面,延伸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二)利用党务、政务公开的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廉政文化阵地建设。6月初,司法局开始新一轮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法制宣传栏建设,通过更新党务公开栏信息,扩大了廉政宣传范围,引进了群众监督机制,加大了廉政文化阵地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安全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监督。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人身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卫生、防盗、用电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办公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第四条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第五条各部门的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一)做到谁保养、谁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

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第三章交通安全的管理 第六条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第九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每年一次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原则,结合公司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支部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支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企业发展的情况。 8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9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专栏、电子邮件、支部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支部网站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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