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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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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是

A 养老院

B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C 干休所

D 殡葬管理单位

2.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是

A 符合国情

B 注重公平

C 分步推进

D 注重和谐

3.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A 5天

B 7天

C 7个工作日

D 5个工作日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

A 基本工资

B 绩效工资

C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5.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个等级

A 10.0

B 5.0

C 13.0

D 15.0

6. 公开招聘面试考官人数一般不少于

A 5人

B 6人

C 7人

D 8人

7.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什么时间起开始施行

A 41696.0

B 41754.0

C 41821.0

8.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A 一年

B 两年

C 三年

D 五年

9.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 10.0

B 8.0

C 6.0

D 4.0

10.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天

A 5.0

B 10.0

C 15.0

1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 10.0

B 15.0

C 30.0

D 60.0

12.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保险

A 养老

B 医疗

C 社会

13. 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A 2年

B 每年

C 3年

14.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A 一个月

B 三个月

C 六个月

D 十二个月

15. 2014年7月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

A 行政法律

B 规章

C 行政法规

D 规定

16.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

A 0.15

B 0.2

C 0.1

D 0.25

17.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其他财物。

A 可以

B 不可以

C 自愿情况下可以

18. 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

A 职务

B 岗位

C 岗位绩效

19. 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包括

A 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B 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C 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

20. 工作人员在计算退休费时,工作年限满35年的,计发退休费的比例是()

A 0.9

B 0.85

C 0.8

多选题

21. 事业单位出现下列哪种情形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A 事业单位新设岗位或者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的

B 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定岗的

C 其他情形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D 以上情形都不属于

22. 依照《调解仲裁法》和《办案规则》的规定,属于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处理的人事争议有

A 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

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B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C 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D 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A 申请复核

B 提出申诉

C 提起仲裁

D 起诉

24.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可以采取哪种考核方式

A 个人总结

B 绩效分析

C 部门内部评议

D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E 综合评价

F 单位民主测评

2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处分种类包括哪几种

A 警告

B 记过

C 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D 除名

E 开除

26. 受聘人员有下列哪种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A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B 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或者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C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D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27. 出现下列哪些情形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A 聘用合同期满的

B 双方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的

C 聘用单位被撤销的

D 受聘人员退休、退职的

28. 下列哪种情形聘用合同无效

A 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B 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C 显示公平的聘用合同

D 未经本人书面委托,由他人代签的聘用合同,本人提出异议的

29.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哪几种类别

A 管理岗位

B 雇员岗位

C 专业技术岗位

D 工勤技能岗位

30.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A 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B 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

C 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D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E 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3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关于从轻处分情节包括哪些()?

A 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B 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C 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D 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

32.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

A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B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解除人事关系发生的争

C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职务任免发生的争议

D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聘用合同期限发生的争议

33.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包括

A 建立全面的职员聘用制度

B 建立“脱钩、分类、放权、搞活”制度

C 建立富有活力的激励竞争机制和多样化的工资分配制度

D 建立社会化的就业、医疗、退休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

34.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组成

A 本单位负责人员

B 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

C 工会代表

D 工作人员代表

35. 下列哪些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A 确定不宜在单位内部公开信息的涉密岗位人选

B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和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订合同

C 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调整岗位或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D 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36.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哪两类()

A 管理岗位

B 技术工岗位

C 雇员岗位

D 普通工岗位

37.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包括

A 平时考核

B 年度考核

C 聘期考核

D 任期考核

38.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A 政策性安置

B 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

C 涉密岗位

D 机要岗位

39. 公开招聘方案应包含的内容有

A 招聘单位、岗位和数量

B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C 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D 考试、考核的方式与科目内容、范围

E 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F 体检、考察的内容、标准和要求

G 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H 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40.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包括

A 干部

B 工勤技能人员

C 专业技术人员

D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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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doc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411号2004年6月27日发布(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根据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分级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登记 第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目的。 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定出台了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和方针。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点始终不能动摇。同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意味着政府希望加强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因此,事业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决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分的规定。 本条规定主管部门分三个级别,中央、地方以及具体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并分别对各部门的管辖范围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制定和修改制度,职工民主参与的规定。 与《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相比,该条仅有“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而没有“平等协商确定”的表述,只能说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在行政管理模式下的有限民主。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4年 1月 24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 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 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五条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 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并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二章登记管理机关与登记管辖 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条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条例和本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七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履行下列登记管理职责: (一根据条例和本细则,拟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2016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报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报告 2014年度,我单位在处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我单位在业务范围内,大力拓展港闸建设业务 2014年,长沟船闸完成了省办确定的年度目标,累计完成项目产值9000万元;邓楼船闸D标段下游前港工程累计完成项目产值2826.99万元,全部完成了合同内的各项施工任务;微山一线船闸改建B标段工程,累计完成项目产值4000万元,占工程总量的109.3%;洙水河航道改造一标段工程、白马河航道专项养护五标段航道疏浚及航标工程、盐城港滨海航区疏港航道工程11月份已陆续展开二、我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正常开展航道养护工作,为航道畅通提供维护保障 京杭运河被称为黄金水道,其水上运输的船舶水平递增,清障打捞工作是保障安全水道畅通的有力条件。作为承担清障打捞的专业化队伍,我们也深感责任重大。为做好船舶打捞工作,我们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精心养护船舶打捞设备,配备了60T打捞船和山东内河最大吨位的150T打捞船各一艘,组建了专业化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清障打捞队伍,做到了接警迅速、及时到位,打捞快捷。一年来,以及时快捷的服务得到了广大船主的一致好评,确保了航道的畅通。 加强对下属投资公司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4年度,在业务开展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对下属投资公司加强监

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下属运河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取得了净利润34373.14元,做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我单位事业登记管理信息已公开。 五、取得的主要效益情况 我单位2014年度事业收入87110346.98元,事业支出8680866.76元,经营结余302180.22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由于我单位主要从事工程施工工作,工程分包商容易出现工程安全事故,对此,我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每年定时举办安全生产学习,出台了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尽最大努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七、我单位一直严格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日常工作,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从未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我处公章在公安机关指定店户刻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没有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我处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按规定要求悬挂在单位醒目位置。我站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单位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与核准登记的一致。在此期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为。四、济宁市 港航局财务科对我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一)审计结果 我单位2014年度事业收入87110346.98元,事业支出8680866.76元,经营结余302180.22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_2014.7.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进人规定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合同订立规定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202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2)

202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2)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 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 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 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2014 年 1 月 24 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以下简 称条例 ) ,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 适用本细则。 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 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 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 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 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五条 记管理机关) 记。 第六条 《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 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第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并配 合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登记管理机关与登记管辖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工作。 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条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履行下列职责: 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 权益; 监督条例和本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 作; 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履行下列登记管理职责: (一)根据条例和本细则,拟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报国家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二)依法保护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条例和本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违反条 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主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和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 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 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 (五) (六) (七) 込 [. 四) 五) 六) 七)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283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Personnel in Institu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

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事业单位管理条例

关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1.课程学习 2.课程评估 3.课后测试 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92.5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什么时间起开始施行(2.5 分) A 41696.0 B 41754.0 ? C 41821.0 正确答案:C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5 分) A 一年 B 两年 ? C 三年 D 五年 正确答案:C 3、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其他财物。(2.5 分) A 可以 ? B 不可以 C 自愿情况下可以 正确答案:B 4、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2.5 分) ? A 10.0 B 8.0 C 6.0 D 4.0 正确答案:A 5、公开招聘面试考官人数一般不少于(2.5 分) A 5人 B 6人 ? C 7人 D 8人 正确答案:C 6、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2.5 分) A 一个月 B 三个月 ? C 六个月 D 十二个月 正确答案:C 7、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2.5 分) A 0.15 B 0.2 ? C 0.1

D 0.25 正确答案:C 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个等级(2.5 分) A 10.0 B 5.0 ? C 13.0 D 15.0 正确答案:C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2.5 分) A 基本工资 B 绩效工资 ? C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正确答案:C 10、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保险(2.5 分) A 养老 B 医疗 ? C 社会 正确答案:C 11、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包括(2.5 分) ? A 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B 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C 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 正确答案:A 1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2.5 分) A 5天 B 7天 ? C 7个工作日 D 5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C 13、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2.5 分) A 职务 B 岗位 ? C 岗位绩效 正确答案:C 1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增加一级薪级工资。(2.5 分) A 2年 ? B 每年 C 3年 正确答案:B 15、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天(2.5 分) ? A 5.0 B 10.0 C 15.0 正确答案:A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撤销或者解散该事业单位的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本条例情况的报告。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 (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事业单位违反法律、其他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6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聘用制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事业单位与职工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关系,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第三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 --党管干部原则。适应新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禁止聘用单位非经国家规定和未履行审批手续聘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国有事业单位(以下通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民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聘用的权限、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结构比例和岗位规范,科学设岗,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聘用条件,公平竞争,按岗聘用。 第八条聘用单位聘用各类人员,应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进行。聘用单位从外部新聘人员,要有增人计划。 第九条事业单位进人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在选人中把考试与考核结合起来。 第十条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事业单位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制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新进人员应公开招聘。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 (一)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 (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十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三条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临武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责任人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 责任 制。局长主持局内全面工作,并对局内工作负全面 责任; 局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 任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责任人为局长、副局长、登记 员。局长 A为主办人,副局长为协办人,登记员为承办 人,主办人 C岗,承办人为B岗,协办人岗人不能承担工作 C当岗。 岗人承担。B任务时,由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一) 252(国务院令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二)

411号、第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关于批转 (三) 号)15〕2005(中央编办发〔则〉的通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 (四) 〕2007(湘编办〔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号) 3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关于公布取消、 (五) 号)235(省政府令第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 定》 调整和保留的省本级年检项目《关于公布取消、 (六) 号)246(省政府令第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中共湖南省委、 (七) 号)27〕2007(湘发〔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 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中共湖南省委、 (八) 〕2010(湘发〔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号)11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 (九) 〈中共临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 置、关于印发 56〕2002(临办字〔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的通知》 号) 四、管理范围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管理 范围 内事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册,核发《事 业单位 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落;《法定代表人证》法 人证书》和 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 法违规 行为;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指导监督 全县各 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各单位印章、门牌 规范化 管理工作。 五、办理条件 (一)设立(备案)的条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知识考试答案

扬州市邗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知识 单位: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共15分)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从( C)开始施行。 A、2014年2月26日 B、2014年4月25日 C、2014年7月1日 D、2015年1月1日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C)年。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3、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D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4、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的技术工岗位包括(C )个等级。 A、3个 B、4个 C、5个 D、6个 5、从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认定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的岗位工资从何时开始兑现?(B ) A、备案认定的当月 B、备案认定的下个月 C、取得职称的当月 D、取得职称的下个月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的,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B ) A、5年,10年 B、10年,10年 C、10年,5年 D、10年,15年 7、以下除( B)以外都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组成部分。 A、基本工资 B、奖金福利 C、绩效工资 D、津贴补贴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 3)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A、10 B、15 C、30 D、60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受警告处分的处分期限为( A)。 A、6个月 B、12个月 C、24个月 D、18个月 10、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是( C )。 A、1:3:6 B、2:4:4 C、3:4:3 D、4:4:2 11、以下(A)情况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A、见习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 B、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C、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D、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其它特殊情况 12、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

民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草案)

民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民办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办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办事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从会服第三条 民办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国家对民办事业单位实行鼓励、扶持的政策,保护民办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民办事业单位与公办事业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事业单位在税收、土地使用、银行信贷等方面与公办事业单位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准入条件、资质认定、职称评定、公共资源分配等方面与公有制单位一视同仁。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事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第六条成立民办事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第八条举办者涉及外国人、外国非政府组织及其驻华机构的民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涉外民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负责。 第九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民办事业单位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民办事业单位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立登记 第十条申请成立民办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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