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

报告,保安撬开后发现四名学生尸体都被藏在宿舍内的四个衣柜里,校方随即向昆明市公安局报警。

警方经过侦查后,认定317室即为作案现场;被害人均系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死亡时间约一周左右;作案时间初步认定在2月13日至15日,作案工具即现场遗留的石工锤。同时,警方将嫌疑对象为云南大学本校学生、当时居住于该寝室的马加爵。2004年2月23日晚11时,云南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A级通缉令;公安部于24日向全国发出A级通缉令。

2004年3月15日下午7时20分许,海南省三亚当地人摩的司机陈贤壮向三亚市河西派出所派出所举报:在三亚的河西路一河堤附近,发现一相貌极似马加爵的男子。警方接报后,迅速赶往发现地抓获该人,经初步审讯,此人交待了在云南大学杀害四名学生的犯罪事实,经鉴定,确认是马加爵本人。[11]公安部刑侦局代表于3月16日下午向三亚市现场向举报有功人员、摩的司机陈贤壮颁发奖金20万元;此外,三亚市政府也将给予陈贤壮奖励,共计25万元。

2004年3月1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马加爵被押解回到昆明。【1】

2.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

3.判决结果

2004年4月22日,马加爵一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审,马加爵父亲曾为其聘请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但因“马加爵拒绝聘请律师”,法院安排云南照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耀和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冯姓律师为其辩护。马加爵在法庭称自己作案时未有受伤,但在案发现场发现多处马的血迹。辩护律师曾以此为由请求对被告重新作精神鉴定,被法庭以“未能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为由拒绝,法庭又请出云南省公安厅法医鉴定中心的法医为辩护方解释。马加爵当庭称“请求法院对我判处极刑”。邵瑞杰、杨开红、唐学李的家属对马加爵提出总数为82万余元人民币的要求。

4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黄燮梅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家人则哭求其提出上诉,并在庭后提出对

马加爵的精神状态做二次司法鉴定。但最终马加爵并无提出上诉。

2004年6月17日,马加爵被执行死刑。【1】

4. 大学生违法犯罪概况

4.1大学生犯罪类型

按照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所具有的某些基本特征以及主客体方面的某些特征可以将大学生违法犯罪类型划分为:暴力型违法犯罪, 如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财产性违法犯罪, 如盗窃、诈骗等;性违法犯罪, 如卖淫嫖娼、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智能型违法犯罪,如计算机违法犯罪、信用卡违法犯罪、商业欺诈违法犯罪等;特殊类型的违法犯罪, 如毒品违法犯罪、赌博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

有关资料表明, 财产型违法犯罪, 尤其是盗窃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 不论是中外各国, 都是一种常见的违法犯罪类型, 在全部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比例, 一般都在50 %以上, 居于首位。【4】

4.2大学生犯罪特点

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指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是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国家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大学生违法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没有本质的区别,可由于其特殊群体的身份,结合近几年大学生违反犯罪的事件,归纳如下几点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

1.类型多样化,大学生犯罪几乎涵盖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种类。据某监狱对大学生在押犯的罪名统计,侵犯财产罪占56.35% ; 盗窃罪占25.81% ,抢劫罪占23.95% ,诈骗罪占3.96%。故意伤害罪占8.06% ,故意杀人罪占4.79% ,强奸罪占3.9%。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一些新的犯罪种类,如贩毒、走私、组织介绍卖淫、利用网络

违法犯罪等也开始发现有大学生,虽然这些犯罪数量较少,但危害极大

2.违法犯罪大多源于心理不健康,包括性心理。表现为以个人为中心,情绪易激动、急躁,受挫感强和自控能力差,自闭孤僻,过于自卑或自负,容易受心理失衡感和外界的影响,往往因小事冲动或过分好奇而萌发不良意识,导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使得其带有突发性和暴力性的特点。

3.违法犯罪主体不断扩大,其中不乏女性,且呈现大幅增长的趋势。受到一些拜金主义和享受主义思想的不良影响,不少女大学生为了追求物质享受,不惜有盗窃,甚至卖淫等违法行为。

4.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制观念单薄或者是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但心存侥幸心理。从2008 年南京市800 多名大学发生“传销”违法事件可以看出这点。【5】

5.大学生违法犯罪成因分析及其对策

5.1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环境:家庭,学校和社会

1)家庭:家庭作为组成社会的一个重要单元, 对大学生的成长和生活有着重要影响。一般认为,人格障碍与童年经历关系密切。家庭是孩子最原始接受教育的环境。家庭的教育方式的好与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与决定着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其中,处于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失和型

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大学生较之正常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犯罪。原因就是缺乏适当的教育方法和健康的教育方式。马加爵的父母都不善于表达感情,家庭气氛非常压抑,这可能就是造成马加爵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不爱说话的原因。据他父亲回忆,他从来没有跟马加爵做过深入的交谈。在马加爵上大学期间,父亲只给他写过一封信。马加爵自己遇到开心的事或伤心的事也从来不告诉父母,最典型的例子是得了奖状也不向父母汇报,往抽屉里一塞,就象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一样。父母对儿子的事情一无所知,也漠不关心,直到从抽屉里发现了奖状才知道儿子在学校里的表现。由此可见,马加爵是一个被忽视的孩子。马加爵的父母为什么会忽视自己的孩子?一个原因是家境贫寒,整天为生计而奔波,没有时间去关心孩子。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父母也是分裂样人格障碍,即性格孤僻、情感淡漠。如果是这样的话,马加爵的人格障碍就是遗传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从马加爵被捕以后全家出动去向被害人家属道歉一事也可以看出,他的家人也是非常“偏执”的。

2)学校:作为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 学校教育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有些高校只重视对大学生的知识传授,而忽视了思想品德教育,使部分大学生形成了不正常的道德观、人生观、理想观;(2)有些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流于形式,造成部分大学生的法制意识较低,有的甚至是法盲,不学法、不懂法何谈这部分大学生守法呢;(3) 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有时虽然挂了一个心理咨询与教育的招牌,但流于形式、人员不到位、资金不到位,根本不能疏导大学生的心理障碍,化解心理疾患;(4)校园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文化娱乐活动多年不变,总是老一套,品味较低,根本引不起大学生的兴趣,不能把大学从一些不健康的活动中吸引过来,不能消除他们的生理、心理疲劳;(5)有些高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还存在漏洞,对学生管理不严,赏罚不明,不能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6)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待加强,没有形成学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致使一些不良现象在学校里还有生存之地。【6】3)社会: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不仅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经济生活,也引发了人们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的深刻变化。社会价值都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巨大的冲击,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奉行这些原则。但社会不良风气能由此诱发各种弄虚作假、争名夺利、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滋长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在迷茫中很容易陷入犯罪的泥潭。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个体原因:心理和生理

1)言语障碍:周围人都反映马加爵不爱说话。到底是他不会爱说话还是不会说话?他在上大学的时候也曾试着与人交往,别人在开玩笑时他也想说几句。但是他一开口就受到嘲笑,说明他表达能力不好。有的人口语不好但文笔很好,而马加爵的写作能力也很差。上小学时语文成绩拉了他的后腿,作文能力很差,词不达意,毫无逻辑。神经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语言能力与左脑有关,而左脑又是自我意识和控制能力的中枢。语言能力差的人控制能力也差,容易冲动,做出违反社会规范的事,甚至违法犯罪。马加爵在高中经常违反校规,给老师留下了很坏的印象。有一次他突然离校出走,在另一个城市闲逛而被警察抓了起来。语言能力差和性格孤僻往往相辅相成。马加爵自幼性格孤僻,自我封闭,不爱交往,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家中缺乏语言环境,长大以后又不主动与人交往,他的语言能力就得不到锻炼。

2)性格:一般说来,自我封闭、缺乏交往的人思想都比较狭隘,容易钻牛角尖。如果钻研学习,成绩就会直线上升。马加爵就是如此,上初中时他从成绩平平一跃成为优秀生,获得数学竞赛第一名,全国物理竞赛第二名,因而带动全班的学习氛围。上高中时曾因迷恋电脑而荒废学业,一旦醒悟,只用一个月的苦读又上升到全校第四名,并以697分考入云南大学。马加爵的犯罪行为也与钻牛角尖有关。他认为同室同学对他不友好而怀恨在心,并制定了杀人计划和逃跑计划。他从容不迫地杀了人,然后逃往“天涯海角”。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马加爵性格中的矛盾:一方面,他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容易冲动;另一方面,他一旦专心地去做一件事,就会一意孤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3)自卑:马加爵非常自卑,原因是:1.家境贫寒;2.交际能力差;3.长相丑陋。心理学研究认为,长相与性格有关。性格温和、心地善良的人往往都是慈眉善目,性情暴躁、铁石心肠的人总是长着一幅凶相。这是因为人的任何一种情绪都会通过面部表情表现出来。一种经常出现的情绪构成了这个人的性格特征,而一种经常出现的面部表情会凝固下来而成为面相。马加爵小的时候长得还算可以,可是后来越长越难看,

显然跟他的心灵扭曲有关。自卑可以引起两种情绪:怕和恨。心理门诊中经常见到的社交恐惧症就是自卑引起的。病人老是害怕自己表现不好,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被别人看不起,其实是自己看不起自己。有的病人甚至会出现幻听,听到别人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自卑的人总是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把别人的一举一动都看作是对自己的蔑视,甚至挑衅,因而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时刻准备为捍卫自己的利益而与人争斗,哪怕是鸡蛋碰石头也在所不惜。个体心理学家阿德勒认为,自卑是人格发展的原动力。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补偿缺陷、克服自卑、超越自我。但是,过度补偿会导致心理障碍。马加爵的意志力就是过度补偿的产物。

5.2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相应对策

5.2.1家庭层面

营造和谐、温馨、民主的家庭氛围,让子女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

第一,采用科学的教育方式。父母有义务有责任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学习和了解如何正确地教育孩子,调节好家庭生活,处理好家庭关系,为孩子的成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温馨和谐的环境。这是预防违法犯罪的关键因素。此外,多主动与学校联系,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第二,对于单亲家庭、家境特贫等特殊的情况,除了尽量地呼吁社会或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伸出援助之手外,更多地需要依靠家长的引导和教育,使其能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家庭自身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寻求法律或外界的帮助,采用合法手段解决,避免给孩子产生不利的影响。

5.2.2 学校层面

(1)开展道德教育,增强道德意识。道德是以舆论的形式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培养青年大学生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必须在社会活动和集体生活中进行。

(2)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不学法、

不懂法、不守法将处处碰壁。大学生要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必须知法、守法。因而,对大学生进行知识传授的同时,不能忽视法制教育,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3)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大学生处在青年中晚期,容易出现一些心理问题,因而需大力开展心理咨询与教育活动,疏导心理障碍,化解心理疾患。

(4)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大学一般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的成长过程,社会阅历较浅,加上是同时代青年中的佼佼者,优越感强烈,往往难以承受挫折的打击。所以,很有必要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 要使他们认识到人生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有从失败中重新站起来的勇气与力量,要用自信去迎接人生中的坎坷。(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作为从学校教育环境中生长起来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它是以校园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特殊群体文化, 具有教育、导向、感化、激励等方面的功能。

(7)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做到防患于未然。【6】

5.2.3社会层面

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一方面,在高校中继续开展法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在学生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聆听法制专题报告、观摩法院公开审判等方式增强他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二)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一方面,让高校思想教育工作通过暑期家访这种形式走出教室深入学生家庭,切实了解学生的真实生活状态,体会学生的真实情感,挖掘学生的内在精神,从而开展有

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另一方面,发挥高校心理咨询室的功能。心理咨询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心理咨询活动,疏导心理障碍学生,让学生在阳光中健康成长。【7】

5.2.4主体层面

从马加爵的成长历程来看,生活的贫困使他自卑、封闭、多疑、敏感且自尊心极强,由此也导致了他在人际交往上的障碍,不善交际,没有朋友。“我觉得我太失败了”,“我觉得他们都看不起我”,“他们老是在背后说我很怪,把我的一些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甚至是一些隐私都说给别人听。让我感觉是完全暴露在别人眼里,别人在嘲笑我。”这是马加爵后来向警方的供述。从中可以看到,最后血案的发生实际上是他已陷入压抑、痛苦不能自拔心理问题的爆发。

其实马加爵不是一个人,而是有决大多数的一类人,马加爵个人只是这类人群中的一个代表。人都是善恶并存的,我们要懂得警觉人性中的恶人们要想实现利益最大化,需要做出一定的自我约束,因此,日常生活中,人人都做了大量的扬善抑恶的努力,所以,我们轻易不会看到人性中恶的一面。避免这种恶的方式很多,最简单的就是立刻脱离刺激环境,以及绝不在情绪冲动时做决定。当然,仅有这点远远不够,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对。

当今社会各种大学生犯罪案件层出不穷,这只不过是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而已,马加爵的心理历程并不特殊罕见,其实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心理经历。造成这种社会心理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教育的失败,社会教育忽视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冷漠,社会生活压抑。作为大学生的我深知中国应试教育的弊端,从小到大,学校只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从不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只注重学生应试能力的培养,从不把学生素质培养当回事儿。马加爵案不仅仅是五个家庭的悲剧,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剧,不过,要想改变这个社会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我们能做的又是那么的有限。

但是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修养,提高自己为人处事的能力。

2、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不足,要客观认识自己,除了要看道自己的不足,还要看到自己的长处,生活中尽量做到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处。

3、不要过于在意别人的对自己的看法,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4、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生是非常宝贵的,应该多想象人生中美好的事物,培养自己对人生的眷恋之情,珍惜宝贵的生命。

5、学会关心自己的同时还要学会关心他人,相信只要你付出了,你一定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6、要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防止空虚心理的出现。

参考文献

【1】维基百科,马加爵事件[EB/OL].https://www.wendangku.net/doc/0314091191.html,/wiki/马加爵事件,(2014-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M].201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M].2009年

【4】陶若铭.大学生违法犯罪成因分析及防治对策[J].《经济师》,2003 年,第11期:97

【5】黄菲菲.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及成因分析[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 年10 月,第10 期:57

【6】韦庆辛.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 年3 月,第

23 卷第1 期:57

【7】张娟。高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思考[J].学理论

大学生实用法律论文

姓名:X X X 班级:XXX 学号:XXX 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案例分析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相对社会较简单的生活圈,各个方面还处于懵懵懂之期,对于法律还没有充分的了解和学习,还相当缺乏一些基本法律的知识,当我看了《普法栏目剧》的“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后,让我对于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也有很多的感触和肺腑之言,下面我将以法律的角度,全面而详细的阐述这个案例: 曹玲玲:在这个案例中,曹玲玲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这些一系列悲剧事情的发生,却都是因她而起。在高中时,她就性格孤僻,不善和人交流,到了大学时,又特别的偏激。就读大学期间,她喜欢上了一个文质彬彬、有文学修养却有着家庭婚姻的老师,在道德上曹玲玲实属不该这样做,但是处在一个情窦初开的时期,对于感情是非的决定也是无可厚非的。做出这样决定的同时却也在深深地伤害着一个人,曹玲玲的前男友曾亮,曾亮是很喜欢曹玲玲的,对她不离不弃衷心劝告,句句笃言,字字肺腑,但曹玲玲依然无动于衷。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曹玲玲死了,无论她是怎么死的,是自杀还是他杀?她都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我都会相信法律会给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曾亮:他在这个案例中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绑架罪:以勒索财物

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曾亮虽然用他的冲动去扞卫他的爱情,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理智的,是愚蠢的,更是触犯法律的。当他知道曹玲玲和苏元老师有不正当关系时,不应该选择沉默,更不应该选择报复,甚至在得知曹玲玲死亡之后,贸然去动手殴打苏元老师,以及酗酒解愁,直至最后他绑架了苏元的女儿苏媛媛为人质,要挟苏元主动向警察自首以及索要十万元现金,这都是不对的,是愚蠢至极的做法,最终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厉制裁。 苏元:在这个案例中苏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的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一个大学的老师,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然而他却克制不了自己,最终走错一步误其一生啊;作为一个有家庭婚姻的男人,应该勇敢担当责任,应该爱护自己的妻子及孩子;然而他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在感情上背叛了他的妻子,最终导致悲剧进一步的发生,他是悲剧发生的始作俑者。就在他极力想和曹玲玲撇清关系时,却发生了一件令他始料未及的事情,一张张昔日和曹玲玲暧昧的照片出现在他面前,铁的证据使他不知所从,紧张万分。这时苏元叫来了曹玲玲的唯一闺蜜于小芳,询问了一些关于照片的事情,而于小芳借此机会向苏元表白了,更是让苏元不知所措。之后更是以曹玲玲为名的一篇篇帖子,直指苏元和曹玲玲的不正当关系,更是让苏元身心俱疲。此时警方注意到了帖子,最终将于小芳抓获。 于小芳:在这个案例中于小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侮辱罪、诽谤

高校学生工作案例分析的方法与技巧(高校辅导员考试必看资料)

高校学生工作案例分析的方法与技巧 (高校辅导员考试必看资料) 一、案例分析环节概况 学生工作案例是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学科原理、方法、策略等,解决学生平时遇到的疑难问题的全过程、全环节的情境描述。案例中渗透了学生工作理念,展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 辅导员日常工作中接触的每一位学生、每一个事项,归根到底都可以归纳为一个学生工作案例。因此,对学生工作案例的准确分析和把握是辅导员的一项基本工作能力,这也成为了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重点考察内容。在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设置案例分析环节,旨在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职业生涯规划和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考验辅导员发现、分析和解决学生具体问题的能力,检验辅导员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危机处置与预警能力。从中还可以发现辅导员对特殊群体学生教育方法的掌握情况,以及辅导员的思考研究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案例分析环节对辅导员工作能力的考察是全方位的,与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契合度高、针对性强,是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重要环节。 二、案例分析环节的方法及技巧 (一)答题步骤 在案例分析环节,作答步骤是基础。明确了作答步骤,案例分析的大框架便搭好了,其他就是在这个框架内充分发挥参赛选手的智慧和个性,把案例解说清楚、分析透彻。案例分析环节由“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分别从案例本质、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经验启示等5个方面进行阐述”。一般认为,学生工作案例分析的作答步骤主要如下。

1.把握案例本质 利用抽到题目的五分钟内完成,判定这个案例属于哪种类型的学生案例,这个案例想让你回答什么问题?务必抓住问题本质,一旦找错本质,就一步错步步错。 2.研判问题关键点 利用抽到题目的五分钟内完成,关键点既是评委的给分点,又是后面“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的发散点,正确找出案例的关键点,围绕关键点提出思路和实施办法,是准确把握分析案例的重中之重。 3.提出解决思路 解决思路是参赛选手针对案例关键点所设计的问题解决路径,简而言之,是让你选择使用哪种或者哪几种方法去解决案例中的问题,解决思路既是对“问题关键点”的展开,是“实施办法”的灵魂,但牢记必须简单扼要,一两句话说明要挑选哪几种实施方法。 4.阐述实施办法 在解决思路的指引下,充分结合案例实际特点,阐述具有可操作性的问题解决方法。 5.总结经验启示 一个学生工作案例的完满解决,总会给学生工作积累一定的经验。辅导员应该及时总结这些经验和启示,做到举一反三,有备无患,触类旁通。 (二)掌握作答原则 1.针对性 案例需要定性,即通过对案例内容的分析,针对案例的本质,如该案例是属于寝室人际关系相处问题,还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问题等。提供的案例既可能是单个问题,也可能是复合问题。只有细心审题,准确定位,才能有针对性地阐述分析,不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汇编

案例: 19岁的大学生张某多次趁室友王某不注意时,使用对方的小灵通拨打电话。王某察觉话费异常后,打算查询话费清单。张某当心事情败露,于~年~月~日,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菜刀,水果刀,将王某骗至其居住寝室的楼顶,趁其不备持菜刀朝王某的头,颈,肩部,双手等部位连砍数十刀,直到自己认为已将王某砍死后才逃离现场。事后,倒在血泊中的王某被同学发现后送到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王某已构成重伤并6级伤残。 分析: 一、 二、案例中张某已经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刑法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并且 没有正当防卫等违法阻却事由,故构成故意杀人罪。 三、 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害人损失,应负民事赔偿责任。可 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启示: 张某作为一名大学生却做出如此莽撞,冲动的行为,是一种法律意识不够强的表现。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可能有如下几个原因: 1、学校关于法律教育的课程明显是很少的,除了法学专业的学生,大部分学生只是 学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大学生学习已经不是以学习知识为目的,而是为了不挂科。导致学生只是在考前 一两个星期苦读,而平时没有注重。应付考试之后又把只是抛到九霄云外。 4、大学生对于法律的了解普遍停留在皮毛的状态,就算知道,也不太重视。主要指 非法律专业的学生。 5、 6、高校对于学生法律教育相对较少。比较注重本专业学习的督促。有关法律知识的 活动几乎为零,没有很好的让学生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2、增加法律教育的课程,较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 3、 4、开展更多关于法律知识的活动,可以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带学生旁听审判等 等。 5、大学生要树立以学习知识为目的的良好心态,不单是为了应试,还要为了提高自己的文 化素养,法律知识。 6、 7、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多浏览关于法律的书籍,观看法制节目,增强法制观念。

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旨在使大学生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其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过程中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下面是有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欢迎参阅。 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范文1 北京某高校一实验室发生爆炸,导致5人受伤,其中有一名实验室负责老师、两名学生和两名设备调试工程师。爆炸原因初步认定为,学校新购设备在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 据了解,该实验室为微生物实验室。受伤的同学称,事发当天下午1点20分左右,厂家的两位工程师正在调试学校新购买的厌氧操作台,他在一旁跟着学习操作,另一位同学站在他们身后。实验室的负责老师当时也在做实验。然而,随着一声巨响,该同学被一股强力推倒———仪器爆炸了。实验室里的玻璃器皿被炸得粉碎,飞向了屋内的5个人。 学生公寓、实验室安全无小事,也许就在我们不经意的那一刻,已经种下了安全因患的祸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

灾,责任重于泰山。”上述发生在大学的火灾爆炸案例,旨在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公安消防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对高校火灾事故的历年通报显示,近几年全国高校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数量、经济损失对教学科研的破坏程度及给师生员工造成的生活负担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搞好消防安全是保证高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范文2 大一女生钱被骗8月23日,正是新生报到的时候,某高校大一新生张婷(化名)遇到3个打扮学生模样的男子,3人自称是来看同学的,分别来自香港大学等三所高校。3人告诉她,几人住在喜来登饭店,因钱花光了,所以面临被赶出来的境地,其中一“男生”李龙(化名)说,想和叔叔联系打钱过来,希望能借用张婷的银行卡。 张婷想,遇到有困难的人理应帮助对方。张婷于是告诉对方:“我卡里有5100多元钱,你们打在我卡里吧。”李龙当即便与叔叔联系,在电话里,李龙把对张婷说的话说了一遍,然后说打3万块钱到卡里,并将张婷的卡号在电话里说了。 随后,李龙3人让张婷陪同一起去提款机上看钱到了没有。但是查询了数次都发现钱没到账上。李龙几人提出拿卡在学校对面提款机上查询。张婷又和3人到校外提款机上查询,钱还是没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报告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在本案中,原告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的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和某镇教办。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某桌面,以示教训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的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旧性眼球钝伤。现要求被告赔偿我的药费、亲属的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

着原告的左眼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的受伤、治疗过程都是事实。由于被告的行为是过失行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某不能背诵,且东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的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的竹屑飞插入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和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和察看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看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

(完整word版)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分析

由寝室矛盾引发的大学生心理危机 ———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高校辅导员是最基层的学生工作者,对正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要成为学生心理健康的导师,就要不断探索适合学生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做好学生的心理指导和调节工作,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一、案例情况: 本案例以所带班级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在校大学生苏某为例,因其性格、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原因与寝室同学相处不甚理想,寝室关系不和谐,影响了寝室同学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寝室人际关系亮出了“红灯”。苏某,女,20 岁,唐山乐亭人,直通车四年级学生。她性格较为孤僻,但生活很有规律。在班级中很少与同学来往,基本没有好友,性格也变得更加内向。大学第一次过集体生活,从入学之初,没能形成较好的寝室生活的概念和经验,对大学生活的好奇和陌生导致了她无法接受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不合群现象较为严重,特立独行,做事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同学关系较为紧张,且该生性格软弱不善与人交流,尤其与同寝室同学更是相处艰难。 苏某所在的寝室为3号宿舍楼171室,该寝室共有五名同学,除苏某外,其余四名同学关系较为融洽,兴趣爱好也较相同。苏某平时作息较为规律,按时起床,不睡懒觉;按时休息,不开夜车,中午午睡和晚上 11 点就寝雷打不动,她要求同学在她睡觉时不准发出较大

声响,比如音乐、电影等是不能播放的,寝室同学之间的串门更是不允许。刚开始室友都很配合,每次都关闭或将声音调至最低。时间一长,同学们都渐渐忍受不了了,每个人心里都多或少或有点意见。果然最后室友都不乐意了,他们认为每个人的作息时间都不一致,苏某的要求着实过分,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考虑别人的想法,严重影响了寝室的和谐,变相地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他们的日常生活完全被打乱,寝室矛盾逐步激化。室友刘某脾气较为急躁,对苏某的行为极度反感。某天中午,苏某提出相同要求移动一下床位以方便拿东西,刘某本就对苏某有很大意见,便充耳不闻,装作没听见,苏某多次向刘某要求无果,情绪颇为激动,开始自言自语发泄情绪,侮辱性的语言也不时迸出。刘某对此类话语很是恼火,加之早就对苏某有看法,转过身对苏某大肆指责,室友见此情形也都纷纷站在刘某一边。苏某见自己的要求得不到理解,情绪更加激动,跳下床据理力争,场面火药味十足,矛盾正式爆发。 二、案例分析 得知此事,我很吃惊,赶紧下寝了解情况。从走访中感觉到不仅同寝室同学对她有意见,班级其他同学对她也颇有微词,同学们都反映苏某性格怪异,脾气古怪,大家都不愿意与苏某有过多交流。课后找她到办公室我们谈了很长时间,从与她的对话中发现,我初步认为他们的寝室矛盾很大程度上来自她的自负和性格上的孤傲,加之室友脾气的火爆,互相产生厌恶,日常生活中一件小事就成为导火线,引发矛盾升级,直至大打出手。为此,我就苏某问题多次与其父母联系,

大学法律案例分析

大学法律案例分析 2004年12月27日,长虹电器(600839)公布临时公告,其中部分内容是:公司拟对APEX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预备。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出“骨牌季龙粉”一文,涉及本公司对APEX 公司应收款事宜,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目前,美国进口商APEX公司由于涉及专利费、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等因素显现了较大亏损,全额支付公司欠款存在着较大困难。公司对美国突如其来的彩电反倾销、其他外国公司征收高额专利费的阻碍以及对APEX的应收账款可能会因前述阻碍产生的风险难以估量,据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按更为慎重的个不认定法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预备,按会计估量变更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截至2004年12月25日,公司应收APEX账款余额46750万美元,依照对APEX公司现有资产的估算,公司对APEX公司应收账款可能收回的资金在15亿美元以上,估量最大计提金额有31亿美元左右。目前正在进行对账和核实工作,如有新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公告,具体计提金额将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缺失,公司正积极努力地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对该笔应收账款进行清收。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对APEX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阻碍较大,由于APEX公司的应收账款的重点回款期在年底这一现实情形,导致了公司没有在2004年中期及第3季度对该项应收账款按更为慎重的个不认定法计提坏账预备。要求:自行查找资料,了解该事件的完整过程,并摸索以下咨询题: (1) 什么缘故对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商业伙伴,也需要关注其财务状况? (2) 厘清长虹对APEX巨额应收账款的形成缘故,并讨论:现实环境下会计信息的作用什么缘故经常会被忽视? 第二章 案例分析 借贷记账法是现代社会普遍使用的记账方法,在记账规则中有“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一明显优点,因此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最科学、最合理的记账方法。已熟练把握者差不多习以为常,不再怀疑其科学性、合理性,但初学者又总觉得它有点奇异,弄不清其为何是最合理、最科学的。连当代美国闻名的会计学者利特尔顿(A.C.Littleton)教授也遗憾地感叹,借贷记账法则给我们“留下一个令人困惑的特点:某些账户的左方代表增方,而在其他账户,增加额却记入右方。这种安排太复杂了,以至于试图将它合理化成为白费无益的事。……我们不无他法,只好同意它并记住它的……增减法则”。又讲:“这种记账规则关于初学者来讲确实是件令人困惑的事。” 因此,有的学者通过多年研究,提出应推广使用“+-”记账法。他们认为“+-”记账法具有至少以下两个明显的好处: (1) 每一会计科目凡增加记“+”方,减少记“-”方,意义明确,符合账户所记经济业务的实际增减情形,与会计实体无关。如银行存款,不管对银行、单位、个人,增加都记“+ ”方,减少都记“-”方,不像借贷记账法那样,银行的记账方向与单位、个人的记账方向是相反的,容易产生纷乱。 (2) 由原始凭证做会计分录,记账方便多了,哪个会计科目增加就直截了当记“+”方,减少直截了当记“-”方,可不能记错。会计初学者也更容易入门了,可降低学习成本。而且,在实现了会计信息化的情形下,运算机可自动比较两类科目的收入金额并进行试算平稳,从而补偿了失去“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一借贷记账法所特有的特点的缺憾。 要求: 请自行查阅有关资料(如中国学术期刊网和互联网上的相关文献资料等),并结合学习中的体会谈谈你对这一咨询题的看法。

大学生就业案例分析

大学生就业指导案例分析案例一:期望值过高 08 届毕业生小王来自云南罗平,直到当年3月份他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笔者去参加国家医药管理局的供需见面协调会,顺便将他的应聘材料带去帮他落实单位。刚好罗平有一家制药厂要他,专业对口,又是家乡,然而他本人的择业意向却是:单位地点必须在昆明市,至于到昆明的什么单位、具体做什么工作都无关紧要,除此以外,什么单位都不考虑。在这种心态下,结果自然难以如愿。 分析:小王的思想在当前毕业生的择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少毕业生过于向往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中心城市,最低的期望也是回自己家乡所在地的中心城市。他们只注重经济文化发达、工作环境优越的一面,而忽视了人才济济、相对过剩的一面,择业期望值居高不下,甚至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从而导致主观愿望与现实需求之间的巨大落差。象小王这样过分看重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不在少数。根据笔者对本校98 届毕业生的抽样问卷调查,在衡量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标准时,有92%的毕业生要选择效益好、工资高的单位,超过85%的毕业生要求单位地处大中城市,愿意到急需人才的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的毕业生仅占2%。 案例二:自主择业能力差 在学校今年3 月份举办的小型招聘会上,毕业生小李的父母亲在招聘会尚未开始时,就早早地到会场打听单位的情况。招聘会开始很久以后,小B才姗姗来迟,并由家长陪同前往用人单位摊位前面谈。面谈过程中,小李发言的 时间还没有其父母多,结果谈了一家又一家,最终仍一无所获。 分析:小李的问题出在择业过程中过分依赖他人,其实,依赖他人是难以选择到一

份满意的工作的。现在的毕业生中,独生子女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他们的生活一帆风顺,没有经历过什么波折,再加上父母亲的过分呵护,客观上也培养了他们的依赖心理。这些毕业生大多缺乏主见,自我意识模糊,在择业中常会茫然不知所措,自己独立进行择业决策的能力差,以致在人才市场上,父母代替子女,亲友代替本人与用人单位洽谈的场面屡见不鲜。难怪有用人单位对依赖性过强的毕业生说:“你本人都要靠别人来推销,企业 还能靠你来推销产品吗?” 案例三:信心不足,缺乏主动毕业生小刘学习成绩和其他方面条件都不错,在就业的初期满怀信心。但由于专业冷门等原因,找过几家单位都碰了壁,结果产生了自卑感,在后来的择业过程中表现越来越差,陷入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拔,以至于到了新的用人单位那里,只能被动地问人家:“学某某专业的要不要”,其他什么话都不敢讲,最终未能落实就业单位。 分析:小刘的失败是由于自卑心理在作怪。在择业遭受挫折后,一蹶不振,对自己评价过低,丧失了应有的自信心,择业时缺乏主动争取和利用机遇的心理准备,不敢主动、大胆地与用人单位交谈,也就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越是躲躲闪闪、胆小、畏缩,越不容易获得用人单位的好感。这种心理严重妨碍了一部分毕业生正常的就业竞争,使得那些原本在某些方面比较出色的毕业生也陷入“不战自败”的困惑案例四:自负而失败 毕业生小D口才不错,在与用人单位代表面谈时自我感觉良好。一番海阔天空的高谈阔论以后,当对方问他的个人爱好是什么时,他竟得意洋洋地宣称是“游山玩水”,结果被用人单位毫不犹豫地拒之门外。

大学生案例分析

一、解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 1、侵犯的客体以财产利益为主,犯罪类型多样化。在大学校园里面,70%以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罪种,这些罪种所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权案件也逐进有所抬头的趋势。 2、犯罪主体范围逐近扩大化。犯罪主体范围扩大化包括几方面:一是从院校的办学层次、从重点与非重点来看,过去犯罪的学生主要是来自高职与民办院校,而逐步向重点院校蔓延。例如,马加爵案件、周一超案件、刘海洋案件等一些名牌院校的学生犯罪。二是从学历来看,也不排除硕士生、博士生。三是从成绩优秀来看,一些成绩“非常优秀”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低龄化。由于人们受教育观念的转变,很多家长都希望自己孩子过早地接受教育,这也形成了很多低龄学生较早地进入大学校园,接受高等教育的现象。 4、团伙性。所谓团伙犯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有组织、有目的地纠合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团伙性犯罪的发生来自几个因素;1、老乡会;2、哥们义气;3、某些利益的一致性。很多大学生拉帮结派,相互寻找保护、依赖,容易形成一个犯罪集团。在大学校园里面,集体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现象越来越突出。 5、智能性。犯罪手段日益“高智能化”。主要类型有:侵害计算机网络。编制、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诈取钱财。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大学生利用计算机实行各种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且手段十分隐蔽,方法非常高端。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大学生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社会原因。 (1)文化因素,价值观错位。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腐朽思想和不良网络文化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之一。 (2)就业因素。很多大学毕业生,不能更快地安置好自己的工作,只是临时性工作,收入不稳定,是违反犯罪的主要原因。 2、学校原因。 (1)管理方面。由于高等学校的过度地扩招生源,导致了学校管理体系跟不上学生数量的节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滞后。其次,存在重知识“输入”而轻思想品德的“塑造”,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有的学生夜不归宿、逃课旷课、赌博醉酒等也无人过问。 (2)法制教育。院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不重视。 3、家庭原因。 家庭是孩子最原始接受教育的环境。家庭的教育方式的好与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与决定着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一些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溺爱,放纵孩子,从小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有些孩子因为长期从家来要钱,家长更是百依百顺,恐怕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其中,处于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失和型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大学生较之正常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犯罪。原因就是缺乏适当的教育方法和健康的教育方式。 4、自身原因。 内因是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 (1)大学生自我定位的错误。有些大学生由于受到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影响,在人生的价值观、世界观方面产生了误解。 (2)健康心理品质的缺失,造成心理的不成熟。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典型群体,正处在学知识,长才干时期,心理与生理正趋向成熟型转变阶段。一些学生由于种种的原因不能适应校园里面的生活,在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和

大学生就业法律案例分析

大学生就业法律案例分析 学院: 姓名: 学号:

大学生就业案例分析 (一)公司扣除实习档案 2008年7月,汪某从某大学毕业就职于一家网络公司做软件开发工作,他是天津的一个大学生,经北京市局批准并经学校派遣留北京工作,2008年3月,汪某与网络公司学校三方签定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约定汪某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做好接收工作,学校申请列入建议就业计划并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同时约定第一年为见习期,工作期三年,未按规定完成服务期的,每相差一年支付一万元违约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双方权利义务从报到后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2008年7月10日公司与汪某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4年并规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不久汪某发现公司在管理和经营方面都不理想,认为自己不适宜在该公司上班,于是在2008年8月中旬,根据劳动法和劳支规定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实习申请,公司扣除了他的实习档案,不与办理解除劳动的手续并要求汪苛支付4万元的违约金。 分析:公司的做法不合法。理由如下: 1、首先关于三方协议。不管三方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汪某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三方协议就已经履行完毕。之后,汪某与单位的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因此,三方协议中关于服务期限、违约金等约定,只适用与三方协议。而三方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对此,三方协议也有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从报到后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因此应按劳动合同执行。

2、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其余的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均无效。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高校学生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案例分析

高校学生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案例分析 摘要:高校学生突发事件特别是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的不稳定事端影响了高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环境。如何妥善处理好此类事件成为创建“平安高校”和“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尖锐、频发,加上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导致网络舆情环境恶化,甚至谣言四起,对党和政府创建和谐社会带来严重挑战,也使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严峻形势。 关键词:高等院校突发事件舆论引导 一、某高校学生坠亡事件描述 2011年4月30日凌晨3:26,广东某高校保安在宿舍楼下巡逻时发现有人躺在地面不起,立即报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联系车辆就近送往区第二人民医院急救,学校领导随即也紧急赶往医院。警察到现场后,立即进行了现场勘验。后经调取学校监控视频,发现有人于凌晨3:19分左右坠楼。由于正值五一放假期间,学校根据坠楼者的体貌特征在全校留校住宿学生中展开排查,确定坠楼者为是本学院2007级学生涂某。随后学校通知学生家长。 二、学生坠亡事件的危机处理和舆论引导 1.快速发现,迅速反应,启动学校应急工作预案

高校高校学生突发事件特别是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是考验学校平时工作实效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时刻,此时,高校内部一定要形成高度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统一协调的局面,并要及早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妥善处理发生的各项由该事件引发出的其他的突发事件。 本案例的学生坠落事件发生不到十分钟,刚好该学院的保安在执行夜间校园巡逻时发现了。该保安迅速向保卫处处长汇报了,马上报了110和120,保卫处处长及时将情况汇报给了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其他相关职能负责人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事发现场,部分学校领导赶赴医院开展学生抢救工作。 同时,学校启动了学校的应急工作预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应急处理小组,设立了多个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工作,为下一步化解危机打下了基础。 2.及时澄清,权威发布,避免不实消息的负面影响 高校学生突发事件特别是非正常死亡事件受媒体的关注度比较高,事件引发的不稳定事端的参与人员聚集力比较强,学生群体通过微博微信传播相关信息速度比较快,因此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一旦被歪曲炒作,极易对学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本案例的涂某为毕业生(性格较为内向,有心理咨询

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犯罪案例: 犯罪嫌疑人周瑞(化名),鞍山科技大学三年级学生。2003年五六月间,他在校内连续作案6起,共偷窃同学钱物6000余元。令人难以原谅的是,这已经是周瑞在大学的第二次作案。然而,周瑞身后那个位于河北农村的偏僻贫穷的家,还有他苍老多病、老泪纵横的父母,又不免让人心生怜悯。 2003年五六月份,鞍山科技大学几个教室里,连续发生了多起盗窃案。随着几位同学的现金、手机、随身听、CD机的相继“失踪”,原本充满朗朗读书声的教室渐渐被一种不安和猜疑所笼罩。 6月5日,几名学生走进空荡的教室中时,发现有人竟然正试图把手伸进别人的书包,企图盗窃,这个人就是21岁的大学生周瑞。经调查,周瑞一个月间先后盗窃同学随身听、钱物6起,总价值6000余元。2003年6月19日,当同学们正在进行紧张的期末复习时,周瑞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拘捕。 老师和同学们看着周瑞的目光是复杂的,有惋惜,有鄙视,更有失望———因为这已不是周瑞第一次作案。 2001年9月,周瑞刚入学的第一个月,就私自拿走了同寝室一位同学放在寝室内的太平洋卡,并取走了其中的1800元钱。事后,周瑞主动承认了错误,退还了1800元钱。考虑到周瑞家庭贫困的现实情况,而且他的认错态度也较好,学校给予周瑞一次改过的机会:把原来立即开除学籍的处分改为留校察看一年。 在法庭上,周瑞交代作案动机时说,自己第二次向同学伸手的原因跟第一次一样:因为家庭窘迫,没钱生活,所以一时冲动,把手伸向了同学。他拿走同学的手机和随身听等物品,只是希望卖点儿钱,做自己的生活费。然而,良心的谴责一直让周瑞无法卖掉同学的东西,于是便保存在自己的箱子中。周瑞也想过用各种办法去挣钱,但是都没有结果。这也许跟他过于内向的性格有关。他说,自己的内心经历了无数次煎熬与斗争,明明知道自己做错了,可又没有勇气承认,直到被当场抓获。 案例分析:了解了这个案例后,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因为贫穷,周瑞在法律面前终究没有控制住自己。是的,周瑞值得同情,但是同样也可恨。可怜的村中难得的大学生将前途毁于自己手中,可恨的是作为村中难得的大学生却就这样葬送了自己。周瑞的情况值得我们同情,但是这并不是能犯罪的理由。尽管周瑞的也曾经有过心理挣扎,但仍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知法犯法,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面对贫穷,周瑞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善这一切,而并不是将罪恶之手伸向同学的财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反应了社会对于贫困学生的帮助还比较缺乏,社会对于学生社交能力的培养也还远远不够,否则周瑞也不会在想尽各种方法挣钱这点上毫无结果了。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以下几点: 1.案例中看出现在大学生群体中知法犯法的情况还是存在的,这可能有各种因素导致,但 从根本上还是应当加强、加深大学生法制教育,让大学生更完善的了解法律,找准底线。 2.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周瑞内向孤僻的心理也是造成其犯罪的一大动因,在学校期间,加强 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健康、积极、向上的心理的锻炼都是重要且有待改善的。否则,周瑞也不会在生活方面屡次碰壁而最后选择了犯罪。 3.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的有着十分贫穷的家庭背景,而其也是因为实在由于生活上的困难, 做过相当艰难的心理斗争后选择了犯罪。这让我们意识到有必要再一步加强对特殊学生的照顾措施,让其能够简单、方便的享受资助,得到基本的生活以及学习资料,安心完成学业。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 在本案中,原告张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得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与某镇教办。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陈某桌面,以示教训陈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得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内,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陈旧性眼球钝伤。现要求被告赔偿我得药费、亲属得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着原告得左眼

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就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得受伤、治疗过程都就是事实。由于被告得行为就是过失行为,不就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得,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陈某不能背诵,且东张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陈得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得竹屑飞插入陈得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得眼皮,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与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与察瞧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瞧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自行车送回家,第二天原告继续坚持上

大学生SWOT自我分析及案例.doc

精品资料 大学生的SWOT自我分析 SWOT分析方法是一种企业内部分析方法,即根据企业自身的既定内在条件进行分析,找出企业的优势,劣势及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其中,S代表strength(优势),W代表weakness(弱势),O代表opportunity(机会),T代表threat(威胁),其中,S,W是内部因素,O,T是外部因素.近来,SWOT分析已广被应用在许多领域上,如学校的自我分析,个人的能力自我分析等方面,本文将其个人的分析. 一,个人优劣势分析 1,个人优点(Strengths): 性格上,做事认真,待人真诚,乐于助人,赋有责任感,言行举止得体,做人安分守己,热衷于教师工作,对教学有浓厚的兴趣,喜欢思考问题; 能力上,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并有寻根究底的兴趣,一定要将事情想清楚;生活上,勤俭节约,不与别人攀比,生活态度比较乐观积极向上,自控能力强,意志坚定; 学习上,努力勤奋,不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比如在吵杂的条件下仍能专心学习),成绩良好,上课专心致志,已经通过英语四级,普通话二乙和国家区计算机一级. 2,个人缺点(Weaks):

性格大体倾向于内向,做事不果断,经常犹豫不决;在大众面前显得不够热情大方,说话不稳重,也没幽默感;有时不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活动.英语六级尚未通过,在大学期间从未当过班级和个社团的班干活团干,寒暑假几乎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能力薄弱.学习没有结合长远目标,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写作能力差,语言表达不够流利和简洁.竞争意识不强(不与他人竞争),不够主动地利用校园资源,比如学校图书馆和电脑室等,很少借阅书和到电脑室利用英语资源. 二,环境外界分析 1,环境优势(Opportunities): 本人正处于大三第一学期期末,还有一年多的时间来改进自身的缺点和锻炼各方面的能力.正所谓二十一世纪是生命科学的社会,这说明做为生科院的一员,我在二十一世纪将有一个大好的发展前途.另一方面,即将进行课改政策的实施,这又为我的就业提供了好机会.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来解决大学生就业的问题,我同样也受益在其中.我住在一个和谐的宿舍里,舍友们个个勤奋好学,有她们的帮助与支持.在广西内部,广西师范大学属重点大学,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还提供了知识渊博的教师资源,给予我们学习的向导,还为我们提供就业信息,越来越多的学校与公司来学校开招聘会,为我们提供就业的舞台. 2,环境劣势(Threats): 首先,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各年龄段的人都特别多,尤其是80后的,也就是我们这代上下开始,导致大学学校扩招大学生,大学生人数也就日日

合同法大学生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近年来大学生的法律案件越来越多,让人深思,本论文针对这种情况,就大学生遇到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希望能给缺乏法律意识的大学生一些借鉴。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大学生案例 合同法大学生典型案例分析 社会上我们或多或少的总会听说一些大学生触犯法律的案件,想象中大学生本该是高学历的人群,但是在法律上也许并不像人们想的那样,从一些大学生的法律案例中我们会发现大学生对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一些失足的大学生除了让我们遗憾外,更引发了我们的思考。下面就大学生关系最密切的合同法,特别是劳动合同法问题,看部分案例。 首先让我们先对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做一下简单介绍。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下岗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大学生就业压力叠加,形成了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

大学生犯罪案例及其分析

对大学生犯罪现象问题的探讨与研究 摘要: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如何减少大学生犯罪,已逐渐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着手,较系统地分析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从而探寻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特征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1、犯罪数量增加 据调查,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自1999年起开始上升。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54.5%,2002年较之2001年又增加了97.1%。 2、类型多样化 大学生犯罪多以财产型和伤害型为主,但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类型案件。大学生犯罪开始向多样化和智能化发展,犯罪手段比一般犯罪表现出高智能、高技术性以及高隐蔽、高危害性。比如某些大学生利用“黑客”软件,盗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不仅自己使用,而且还向好友传播,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几万余元;还有某些博士硕士利用所学科学知识研制冰毒,从事毒品交易活动等等。 3、犯罪主体范围扩大。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 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例如在2001年大学生犯罪案件抽样调查28件34人中,就有硕士研究生2件2人。 法官在调查中还发现,女大学生犯罪也在增加,在2002年67名犯罪大学生中,女大学生有11人,其中盗窃10人。 当代社会中,大学生犯罪有增长趋势,而且大学生犯罪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一些所谓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现象的出现决非偶然。 原因浅析: 1、市场经济深刻地影响、塑造大学生的行为、思想 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获得飞速发展。这种变化深刻地影响着社会成员,当然当代大学生也是被影响的一部分。这种影响是两面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巨大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由它带来的无序性引发了人们思想上的某种混乱。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