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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002年8月13日京高法发[2002]195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讨论通过了《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在审判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略)

附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02]117号《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并结合我市审判工作实际,就专利、商标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分工问题,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第一,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裁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暂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反倾销、反补贴、贸易审批等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暂由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专利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同一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或者裁定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审理。

第四,涉及专利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案件已经审结,当事人就同一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该行政案件仍由审理原民事案件的民事审判庭审理。

第五,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当事人不服行政管理机关针对民事争议所作决定的行政诉讼,由行政审判庭审理。若当事人就此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或者裁定又提起行政诉讼的,由民事审判庭审理。

第六,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案件受理或审结后,又针对该专利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应当保持协调,避免审判结果矛盾。

第七,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本意见未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在此之前已由行政审判庭或者民事审判庭受理的相关行政案件,仍由各审判庭继续审理。

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朝民初字第17787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朝民初字第17787号 原告北京弘历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44号楼506室。 法定代表人冯钢,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梁威,男,汉族,1975年4月6日出生,该公司行政职员,住址(略),现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张志峰,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鑫三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嘉多丽园A座9层A-9室。 法定代表人曹为民,该公司董事。 委托代理人李会强,男,汉族,1980年8月10日出生,该公司职员,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王进,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弘历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弘历通公司)诉被告北京鑫三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鑫三汛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弘历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冯钢,及委托代理人梁威、张志峰,鑫三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会强、王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弘历通公司诉称:我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7日,同年10月10日发表了名为“弘历股票分析软件V5.0”(简称“弘历V5.0”)的软件,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鑫三汛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主要经营“布道者股票软件”。我公司发现,鑫三汛公司的“布道者股票V1.0 ”(简称“布道者”)软件中的“公司大事”、“指标说明”、“行情数据”栏目中的内容与我公司“弘历V5.0”软件中的内容实质性相似,甚至连录入错误都原封不动地出现。而上述三个栏目的内容为两个软件的核心内容。我公司“弘历V5.0”软件发表时间及登记时间远远早于鑫三汛公司“布道者”软件,且鑫三汛公司的软件主要开发人员和经营人员都曾经是我公司的员工,有解除我公司“弘历V5.0”软件的可能。因此,我公司认为鑫三汛公司侵犯了我公司对“弘历V5.0”软件享有的著作权,故起诉要求鑫三汛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新浪网上向我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知盟网计算机软件频道https://www.wendangku.net/doc/0d14497505.html,/weiquan/ShowClass.asp?ClassID=153 鑫三汛公司辩称:“弘历V5.0”软件中的“公司大事”是弘历通公司从其他公司采购的,和“指标说明”都属于公有领域的公开信息和公知的知识,“行情数据”则是股票交易所形成的数据,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因此,弘历通公司无权对此主张著作权。我公司“布道者”软件中的“公司大事”、“行情数据”和“指标说明”具有合法来源,都购自其他公司或来源于公开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示电话

最近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电话统计了一下,有的是电话记录,有的是到朝阳法院大厅抄录。供大家参考:注:均是8599开头,凡见到4位数的请在前面加上8599 2008-02-04 12:39:32 朝阳法院相关电话 刑二庭内勤 85998569 刑一庭内勤 8643 民一 95998243 二 8279 三 8280 四 8180 双桥法庭 8789 温愉河法庭(楼梓庄派出所东) 8811 执行庭 8910 行政庭 8323 审监庭 8352 大屯 8733 大屯2 8717 南磨房 8760 王四营 8543 执行一 88(可能是6)78 执行二 8910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增设立案点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19 17:08:51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1日起,在原有的院本部大厅、执行庭和四个派出法 庭立案点的基础上,再增设三个派出法庭立案点,

形成各办公地点均设有立案接待大厅或立案接待室的工作格局,各立案点负责办理各自管片内的案件的立案手续。现将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及民事案件的管片范围、工作时间和地址公告如下: 一、各立案点立案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 1、院本部立案大厅负责办理办理朝外街道、六里屯街道、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本院管辖范围内所有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宅基地纠纷、医疗纠纷、公示催告、1000万元以上大标的额民事案件,公示催告,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刑事申诉案件,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刑事自诉案件。 2、七个派出法庭立案点分别办理各派出法庭管片内的民事案件。各立案点管片范围如下:(1)南磨房法庭立案接待室:劲松街道、双井街道、潘家园街道、建外街道、南磨房地区; (2)酒仙桥法庭立案接待室:望京街道、左家庄街道、麦子店街道、将台地区、酒仙桥街道、东湖街道; (3)奥运村法庭立案接待室:大屯地区、奥运村地区、来广营地区、小关街道; (4)双桥法庭立案接待室:管庄地区、三间房地区、常营地区、八里庄街道、高碑店地区; (5)温榆河法庭立案接待室:首都机场、孙河地区、崔各庄地区、东坝地区、金盏地区、东

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通讯录

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通讯录 一、最高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电话:65299844、65290999 你可以乘地铁二号线或489路至前门站下车。 二、北京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2 电话:85268122,举报电话:852681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8点。 立案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到17点30分。您可以乘43路、44路、52路、434路、457路、637路、638路、750路、800路、特2路公交车在建国门南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2号线在建国门站下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是: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邮编:100040 电话:68639038,举报电话:59891399

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5点30分 立案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5点30分,周五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4点30分。 您可以乘337、389、728路公交车在老山站下车,或乘373、450、620、、运通120路公交车、地铁1号线在八宝山站下车,也可以乘621、751、958路公交车在焦家坟站下车。 第二审判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三号。 邮编:100071 电话:68639038,举报电话:598913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5点30分,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5点 立案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5点,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4点。 您可以乘A: 八宝山地铁站乘620到吴庄南站下车路东B: 一中院(眼科医院前)焦家坟路口东站乘620、850、751到吴庄南站下车路东C:851、751、620、622、850到吴庄南站下车路东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 邮编:100078 电话:67553221,举报电话:676532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5点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网上立案使用手册.doc

用户手册2020年6月

图表 图表1网上立案栏目入口1-导航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2网上立案栏目入口2-诉讼服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3网上立案栏目入口3-首页右侧区域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4网上立案栏目首页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5基本信息登记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6首都律师网首页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7登录会员服务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8登录北京法院网上立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9网上立案登录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0 基本信息登记后展示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1 录入诉讼标的额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2 添加原告页面1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3 添加原告页面2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4 原告信息列表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5 添加多个原告信息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6 诉讼材料列表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7 选择诉讼材料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8 上传诉讼材料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19 网上立案列表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20 网上立案编辑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表21 网上立案列表页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朝民初字第17787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朝民初字第号 原告北京弘历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号号楼室. 法定代表人冯钢,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梁威,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该公司行政职员,住址(略),现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张志峰,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鑫三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号嘉多丽园座层室. 法定代表人曹为民,该公司董事. 委托代理人李会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该公司职员,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王进,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弘历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弘历通公司)诉被告北京鑫三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鑫三汛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弘历通公司地法定代表人冯钢,及委托代理人梁威、张志峰,鑫三汛公司地委托代理人李会强、王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弘历通公司诉称:我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同年月日发表了名为“弘历股票分析软件”(简称“弘历”)地软件,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鑫三汛公司成立于年月,主要经营“布道者股票软件”.我公司发现,鑫三汛公司地“布道者股票”(简称“布道者”)软件中地“公司大事”、“指标说明”、“行情数据”栏目中地内容与我公司“弘历”软件中地内容实质性相似,甚至连录入错误都原封不动地出现.而上述三个栏目地内容为两个软件地核心内容.我公司“弘历”软件发表时间及登记时间远远早于鑫三汛公司“布道者”软件,且鑫三汛公司地软件主要开发人员和经营人员都曾经是我公司地员工,有解除我公司“弘历”软件地可能.因此,我公司认为鑫三汛公司侵犯了我公司对“弘历”软件享有地著作权,故起诉要求鑫三汛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新浪网上向我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万元. 知盟网计算机软件频道 鑫三汛公司辩称:“弘历”软件中地“公司大事”是弘历通公司从其他公司采购地,和“指标说明”都属于公有领域地公开信息和公知地知识,“行情数据”则是股票交易所形成地数据,不是著作权法保护地对象.因此,弘历通公司无权对此主张著作权.我公司“布道者”软件中地“公司大事”、“行情数据”和“指标说明”具有合法来源,都购自其他公司或来源于公开出版物、网站,不存在抄袭、模仿“弘历”软件地情况.因此,弘历通公司地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智慧政府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

智慧政府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化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不断推动时代进步与发展。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催生着新的信息科技革命。目前,全球信息技术创新持续加快,以云计算、云存储为代表的新兴网络技术正在推动下一代互联网大潮;物联网技术在促进各单元互联的同时,也将带来更加广泛的信息量,知识经济进一步凸显,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信息技术正在全球范围深入城市管理与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我国正处于在全球信息化进程中从被动应对向自主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信息基础设施已较完备,信息产业发展迅速,各级政府纷纷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到促进区域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给予人才、资金、行政协调上的支持。由此判断,我国已经具备在以物联网等为特征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中争得发展机遇的实力,应科学谋划、抢前布局,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以信息化、智慧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一、从数字城市到智慧城市 在上次互联网热潮中,美国前副总统戈尔提出“数字地球”概念,具体到区域的信息化建设,即是数字城市。可以认为数字城市的核心是用当时可提供的数字化手段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资源,并且统一处理城市各方面信息。它为调控、监管、预测城市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而且描述了城市今后的发展方向。武汉市最早在我国提出建设数字城市,西安、北京等城市进行了这方面的建设。 物联网技术的兴起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全面物联和有效整合创造了条件,2008年IBM公司提出“智慧地球”概念。一些国家、地区和城市相继提出建设“智慧国家”、“智慧城市”、“智慧新区”的发展战略。新加坡提出到2015年建成“智慧国”的计划。深圳要打造“智慧深圳”,浦东新区提出建设“智慧浦东”,滨海新区提出“建设智慧新区”任务,武汉、沈阳、宁波等地也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的目标。 二、智慧城市分析框架 按照智慧城市一般概念,可将其建设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基础设施、智慧政府、智慧经济与智慧社会。 信息化首先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发展首先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骨干光纤、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实施三网融合等信息资源整合,以点到面推进传感器布局,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向智慧化的转变。 智慧政府是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抓手。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高效电子政务系统,逐步形成统一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数据库系统与信息网络平台,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水平和政策科学制订水平,促进城市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 智慧经济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实体。要跟踪信息化最新技术,掌握物联网、第二代互联网等与智慧城市相关的先进技术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得出完整技术图谱,突破物联网核心关键技术,促进物联网等新技术对新区工业、服务业、农业的渗透与带动升级。 智慧社会建设是智慧城市的落脚点。在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推广使用物联网等技术,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的智慧化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便利程度。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向智慧化发展的前提与条件,所谓的经济智慧化更多涉及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产业以及由此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与升级,智慧社会是信息技术在社会领域中的应用,而智慧政府建设则对上述三方面都有涉及,并且是政府自身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建设好智慧政府,可以确定城市未来发展方面,带动信息基础设施升级,以政府采购等手段直接促进智慧经济发展,以规划或实施方案等方式引导微观经济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北京市三级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及高院执行案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发文字号】京高法发[2011]270号 【发布日期】2011.08.16 【实施日期】2011.08.16 【法规类别】司法【唯一标志】17303001 【全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北京市三级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及高院执行案件的通知 (2011年8月16日京高法发[2011]270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报送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现对本市法院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和高级法院执行案件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基层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区、县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 二、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四、高级法院不再受理执行实施案件。 五、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由上级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法院报请决定由上一级法院审理。 六、实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北京市各级法院分布

?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北区82222479 南区63543080、83916317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68899888、6889978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海淀区丹棱街12号 6269700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 61868000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良乡正通路10号89327876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80109349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大兴区?黄村镇?金星?西路8号 60238877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延庆镇湖南?西路20号81198663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68639038 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 64016395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85998125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丰台南路69号 83835245、83835461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顺义区府前东街 69444921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通州区梨园北街11号 8155350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69962999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怀柔区?青春路59号 69643560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密云县密云镇?西?大桥路5号 69092106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 6765322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85268122

北京各级人民法院电话

北京各级人民法院(法庭)地址及联系方式 来源::日期:2011-10-11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2 电话:85268122 简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据宪法等法律的规定,除行使国家审判权、审判案件外,对在下辖的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县人民法院以及各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移交的第一审案件,抗诉案件和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监督北京市各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邮编:100040 接待电话:68639038 68632139 举报电话:59891399 接待日时间:每月第2、4周的星期三为庭长接待日第1、3周的星期三为院长接待日(院长接待须由庭长接待时确定) 简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北京一中院的地域管辖由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大兴区、延庆县八区一县组成。辖区内集中了80%以上在京的国家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90%以上的金融机构,形成了一个比较特殊的政治、经济、人文环境。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丰台区方庄路10号 邮编:100078 电话:67653221 接待电话:67699933转2372或2371 接待日时间:每周星期三8时30分 简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成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处北京市丰台区方庄东部的中央商务中心附近,整幢建筑庄严凝重,约近3万余平方米,地上11层,大、中、小法庭33个。受理北京市东部东城、崇文、朝阳、丰台、顺义、通州、平谷、密云、怀柔等9个区县发生的重大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设12个审判业务庭,分别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执行本院生效裁判;设有5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纪检监察、法学理论培训、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以及文秘、警务保障等事务。现全院共有干警402人;具有法学博士、硕士学位和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85%。

海淀区的智慧城市发展形态初步形成

海淀区的智慧城市发展形态初步形成 核心提示:智慧城市是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的交汇点,代表了信息技术发展和综合利用的方向。去年11月,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论坛在北京召开。在智慧城市分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代表中国政府与欧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正式启动了中欧智慧城市合作,并在北京市海淀区等15个城市(区)开展中欧合作试点工作。 智慧城市是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的交汇点,代表了信息技术发展和综合利用的方向。去年11月,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论坛在北京召开。在智慧城市分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代表中国政府与欧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正式启动了中欧智慧城市合作,并在北京市海淀区等15个城市(区)开展中欧合作试点工作。 图为“智慧海淀”顶层设计体系架构 海淀区是北京市重要的城市功能拓展区,同时也是我国最著名的高科技产业园区和智力资源密集的人才强区,具备建设智慧城市的

良好基础。 ——进展:构建智慧城市发展形态 海淀区按照统一体系架构、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建设运维的“三统一”原则编写了《智慧海淀顶层设计》,从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城市服务管理、便民利民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对智慧城市建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大力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搭建海淀区政务云平台,统一运维管理,统筹资源分配,提高业务运行保障能力和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利用电信运营商现有资源建设公益性WiFi,现已完成部分区域的无线局域网络覆盖并向公众免费开放;积极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网络和光纤到户建设。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初步建成网格化城市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使社情民意得到及时响应;启动了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将逐步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形成一个大厅、一个网站、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站全覆盖的区、街、居“三级联动”服务模式,提升办事服务和政务公开水平。 (三)以服务为导向加强民生服务建设。开展智慧卫生建设,实现全区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搭建教学资源云服务平台,多方面开展智慧应用建设;探索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卫生保健、文化娱乐等综合便民服务。 (四)依托智慧城市助推产业优化升级。成立海淀智慧城市产业联盟,以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并以信息产业发展带动地区区域经济的提升;

我国重点区域加快智慧城市规划布局(精)

重点区域加快智慧城市规划布局 一、北京智慧城市布局加快 2017年,北京市将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成城市副中心智慧城市规划和行政办公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完成行政办公区政务云中心机房等工程,启动电子政务内网、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做好信息化系统迁移工作,保障首批搬迁行政单位入驻。 中投顾问发布的《“十三五”数据中国建设下智慧城市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数据显示, 2017年,北京市将新增发放“北京通”卡 500万张以上,加强“北京通”卡与“北京通” APP 的线上线下贯通, 建成卡与 APP 融合的服务体系。北京 2017年还将启动 5G 试点工作,免费提供无线上网服务的公共场所将新增 400个。 市经信委还将编制印发《北京市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实现 80%的涉民服务网上办理。加强六里桥政务云和密云灾备云建设管理,完成通州政务云建设,形成“两地三中心”的市级政务云部署格局。 二、上海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发布 与上海智慧城市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相承接,上海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在 2016年 12月对外发布。这是上海延续编制三个信息化五年规划后,首次改为智慧城市五年规划。 未来五年,上海智慧城市建设又将会有哪些改变? 翻阅规划可以发现,在智慧城市新阶段的特征描述上,这次提出在原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基础上,实现“泛在化、融合化、智敏化”的新特征。在具体内容上,

规划将围绕营造智慧生活、发展智慧经济、深化智慧治理、建设智慧政务、推进智慧城市区域示范等五大应用领域打造“活力上海” 。 所谓“泛在化” , 首先是指泛在的网络已不仅要解决人与人的交流, 更需要实现人与物、物与物的交流, 即达到“万物互联”的境界。邵志清说,由于网络的泛在和物物互联,多维度交流所产生的数据变得日益纷繁且杂乱无章,要实现从数据到信息,再到知识的转变,就需要泛在化的计算能力支撑。围绕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可视化也将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 更重要的是,未来生活中应用和服务的泛在化将变得越发明显,某一项服务将支持多个渠道接入。打车和拼车服务就是典型例证,传统出租车垄断渠道将面临极大挑战,同样的故事也发生在互联网金融等其他领域。事实上,这两年吸引大量投资机构关注的 O2O 模式,其核心就是要让服务变得触手可及。 “融合化”是指关联性服务的融合将逐步加快,并率先在市场化较高的领域进行推广。比如,通过大数据分析支撑的精准营销,将会促成顾客在喝咖啡的间隙完成一次商品购买;又比如,在手机等终端上预约餐饮服务的同时,完成交通路径规划,以及停车位的查询和预订。 据介绍,随着应用的融合,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服务需求将快速释放,这会促进政府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另一方面,也会推动政府开放数据,供市场主体进行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形成商业 化服务模式。 相比于智能化, “智敏化”更加突出“准确、快捷和柔性”的特征。在需求感知层,随着各类主体信息化素养的提升,传统的标准、统一的信息服务已无法适应快速更新的需求发展。随着大数据的应用,信息系统已具备对使用者“画像”的能力,精准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各立案庭地址及管辖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各立案庭地址及管辖范围 (2012-08-06 08:55:49) 转载▼ 标签: 分类:生活随笔 朝阳法院立案 法院立案管辖 朝阳法院法庭 杂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09年9月1日起,在原有的院本部大厅、执行庭和四个派出法庭立案点的基础上,再增设三个派出法庭立案点,形成各办公地点均设有立案接待大厅或立案接待室的工作格局,各立案点负责办理各自管片内的案件的立案手续。现将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及民事案件的管片范围、工作时间和地址公告如下: 一、各立案点立案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如下: 1、朝阳区人民法院本部立案大厅负责办理朝外街道、六里屯街道、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本院管辖范围内所有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宅基地纠纷、医疗纠纷、公示催告、1000万元以上大标的额民事案件,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示催告,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刑事申诉案件,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手续。 2、七个派出法庭立案点分别负责办理各派出法庭管片内的民事案件的立案手续。

(1)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立案接待室:劲松街道、双井街道、潘家园街道、建外街道、南磨房地区; (2)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立案接待室:望京街道、左家庄街道、麦子店街道、将台地区、酒仙桥街道、东湖街道; (3)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立案接待室:大屯地区、奥运村地区、来广营地区、小关街道; (4)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立案接待室:管庄地区、三间房地区、常营地区、八里庄街道、高碑店地区; (5)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法庭立案接待室:首都机场、孙河地区、崔各庄地区、东坝地区、金盏地区、东风街道、平房地区; (6)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立案接待室:王四营地区、豆各庄地区、黑庄户地区、十八里店地区、小红门地区、垡头街道; (7)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立案接待室:安贞街道、和平街街道、香河园街道、太阳宫地区、亚运村街道、三里屯街道; 3、执行庭立案接待室负责办理申请执行案件的立案手续。 二、各立案点工作时间 (一)各派出法庭立案接待室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北京公务员待遇(法院系统)

[分享] [zt]北京公务员待遇(法院系统),供大家参考. 本帖最后由lswey 于10-4-22 18:40 编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d14497505.html,/s/blog_5cdaaf400100hcbc.html 有幸去年考入北京法院系统一基层法院,为了让大家有个更好的选择,介绍下基层法院系统的待遇: 1、如果被法院录取,要签三方协议,有服务期限制,我们签的是五年,第一年见习期不算在内,这样也就是六年; 2、【lswey注:这一条经向几位师兄、师姐求证,不同的法院可能政策不同。有的法院在服务期内离职北京户口仍会保留】北京户口录取当年就能下来,但是我们院的政策市服务期内如果走人的话,户口直接打回老家,而且不能你辞职,是按辞退处理,以后就别想再公务员系统混了; 3、见习期的工资:每个月1870(另外,公积金个人缴纳300),四个节过节费各1000,年终奖4000,加班费每个季度900多点,一共34000,这是第一年的所有拿到手的钱了; 4、转正后,每个月2600(另外,公积金个人缴纳400),四个节过节费各1000,年终奖8000,加班费每个季度900多点,共46800元,这是第二年的所有拿到手的钱了; 5、虽然你通过了司考,但是进去也是作书记员或者法官助理,可能要三年到五年之间; 6、做了法官,跟助理相同级别下,每个月就多100多的审判津贴; 7、现在北京法院系统管理应该是比较规范了,做法官有灰色收入没,一般法官都没有的,主要是不敢,到了一定的级别,比如说庭长或者更高的话,或许会有,这个不好说; 8、关于自己花费,我们单位早晨中午在单位吃饭; 9、我们单位没有宿舍,要自己租房,差不多一个月就要1000了,不过有些区县法院是有宿舍的,好像就是朝海丰没有; 10、不要想单位分房的好事了,我们单位已经十年没有什么消息了; 11、有了北京户口如果条件符合可以申请两限房,这个算是比较好的; 12、现在北京的房价已经高的离谱了,均价也要20000了,买房,哎~ 13、朝海丰法院天天忙的跟个鬼似的,一上班就是干不完的活,工资跟劳动不成正比,而且这两年每年找那么多人,你也很难能够脱颖而出,有所提升; 14、其他部门公务员,比如政府机关什么的,可能比较轻松,而且待遇会好些; 如果你不是非常想留北京,要个北京户口的话,有其他选择就选择其他的吧~现在就后悔当初留京了,要是去外地的话,比这发展要好~大家各有选择吧,反正选择北京基层法院,就要做好准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朝民初字第18713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朝民初字第18713号 原告武汉杜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浩海丰太花园1-5-702号。 法定代表人莫梦桃,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明波,男,汉族,1976年1月16日出生,该公司职员,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5号13楼410。 委托代理人李宗根,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佳士经贸发展公司铁力士红番茄餐厅,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凯迪克大酒店西餐厅。 法定代表人于和平。 原告武汉杜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杜婆管理公司)诉被告北京佳士经贸发展公司铁力士红番茄餐厅(简称红番茄餐厅)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6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8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杜婆管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明波到庭参加了诉讼,红番茄餐厅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杜婆管理公司诉称,我公司是“杜婆”文字加图形商标(简称“杜婆”商标)的合法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1223151,核定使用商品第29类—炖鸡;油淋鸡。现我公司发现红番茄餐厅未经我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炖鸡菜品上使用“杜婆鸡”菜名,侵犯了我公司对“杜婆”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我公司起诉要求红番茄餐厅停止侵权行为,在《北京晚报》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调查取证费用3517元、律师费6000元。 红番茄餐厅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1998年11月14日,武汉市江岸区花雨酒楼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核准在第29类商品—炖鸡;油淋鸡上获得“杜婆”商标注册,注册有效期限至2008年11月13日。2000年10月7日,经商标局核准“杜婆”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变更为武汉杜婆食品饮业有限公司(简称杜婆食品公司);2005年7月13日,又经商标局核准“杜婆”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变更为杜婆管理公司。 杜婆食品公司使用该商标经营的“杜婆鸡”菜品曾于2000年2月14日被国家国内贸易部评定为湖北省名菜。2002年11月和2005年12月,“杜婆”商标先后两次被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 2005年5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公证处出具(2005)京东证内字第4242号公证书。该公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教程文件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现状分析 自2009年,IBM首次提出“智慧地球”,接着提出“智慧城市”的概念后,智慧城市在我国的发展也是风生水起,国家政策成了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无形大手。 2010年9月,宁波市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由此,宁波作为第一个在政府层面全面推动下实施智慧城市建设的城市,对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启到了引领及示范带动作用。在宁波的带动下,不少城市提出了具体的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和行动方案,甚至有些地区把智慧城市建设列入了“十二五”规划,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武汉、株洲、佛山等。 2012年12月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通知指出,智慧城市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2013年1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其中地级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2013年8月5日,住建部再度对外公布了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又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包括83个市、区;20个县、镇。因此,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已达193个。 截止2013年,我国已有四百余个城市宣布建设智慧城市,覆盖了东中西部地区。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超级大城市外,杭州、厦门、珠海等一些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城市也开始智慧城市建设。湖北、湖南、山东、辽宁、四川、河南、安徽等省则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群”。其中,湖北省和广东省的“智慧城市群”分别涉及17个和21个省内城市。 如今,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已全面展开,推进速度较快的已进入建设阶段,其它城市也开始进行规划与设计等。建设智慧城市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有的城市可能需要2-3年时间,而有的城市可能则需要10年甚至更久,但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既可以全面推进,也可以重点突破。当前,中国正在通过“两化融合”、“五化并举”、“三网融合”等战略部署,积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最新技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国内在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有些城市围绕创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智慧深圳”、“智慧南京”、“智慧佛山”等;而更多的城市则是围绕各自城市发展的战略需要,选择相应的突破重点,提出了“数字南昌”、“健康重庆”、“生态沈阳”等,从而实现智慧城市建设。根据《2013年中国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显示,以下主要城市智慧城市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1、领跑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无锡、武汉、宁波、南京、佛山、扬州等; 2、追赶者:重庆、无锡、大连、福州、杭州、青岛、昆明、成都、嘉定、莆田、江门、东莞、

北京市法院《关于执行实施案件立案要求的规定(试行)》

北京市法院《关于执行实施案件立案要求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证明和 完整的身份信息、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第二条申请执行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即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载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原审法院名称及申请执行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三)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及执行标的。 (四)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名称。 (五)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记明提交法院的日期。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执行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立案接待法官应对其口头申请制作笔录并向其宣读,由申请执行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捺印。 第四条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第五条申请人申请执行应当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和完整的身份信息。 (一)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向法院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核对,复印件和原件内容无误的,应当收取复印件,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二)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法院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证明该组织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法院核对,复印件和原件内容无误的,应当收取复印件,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向法院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职务证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交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生效裁判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和复印件。经人民法院核对,法律文书复印件和原件内容无误的,应当收取复印件,将原件退还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仅提交一审裁判文书的,立案法官应通过法院信息查询系统来确认其所提交裁判文书效力。 第七条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第八条申请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律文书的中文本。 第九条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提交原公证书及公证机关出具的赋予该公证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执行证书。 第十条申请执行人应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被执行财产的线索的确认材料。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5)朝民初字第11906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05)朝民初字第11906号 原告北京富元永兴制药有限公司,住所地通州区潞镇古城村西侧。 法定代表人陈富,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菊红,北京市昌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丽丽,男,汉族,1971年6月4日出生,该公司销售经理,住址北京市通州区赵登禹大街江米店28号。 被告北京刘兰诊所,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1层105室。 投资人刘兰,该诊所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王洪普,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樊晶晶,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1995年2月14日,原告北京富元永兴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富元永兴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双陈”商标,并一直将该商标用于其自主生产的“参归润燥搽剂”。2004年12月中旬,富元永兴公司发现北京刘兰诊所销售标有其名称、药品批准文号和注册商标的“参归润燥搽剂”。富元永兴公司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刘兰诊所:1、立即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销毁侵权商品和用于生产商品的材料;2、在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3、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北京刘兰诊所承认其诊所的大夫销售了涉案药品,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和富元永兴公司协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北京刘兰诊所立即停止销售涉案的“参归润燥搽剂”并保证不再销售商标为“双陈”的“参归润燥搽剂”药品。 二、北京刘兰诊所于于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前赔偿北京富元永兴制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三万七千零一十元。 三、别无争执。 案件受理费2990元,由北京刘兰诊所负担(于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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