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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

黄建管〔2007〕48号

关于印发《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

(试行)》的通知

委属有关单位,三门峡库区各管理局:

为加强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技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有关法规、规范,结合黄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

2、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条文说明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技术审查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防洪评价项目技术审查工作,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与建设项目的安全运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水利部授权黄河水利委员会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的技术审查,包括桥梁、浮桥、管线等建设项目。

第二章技术审查一般要求

第三条具备水利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且熟悉黄河基本情况的甲级资质单位,按照其资质承担的业务范围,可从事大、中、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具备水利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且熟悉黄河基本情况的乙级资质单位,按照其资质承担的业务范围,可从事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报送审查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应列出项目建设所依

据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设项目采用的防洪标准、依据的技术规范等;审查项目所在河段防洪治理规划及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之间的关系;河段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第五条采用的水文、泥沙基本资料应为经过整编的并经流域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审查认定的;采用的地形、地质资料应由建设部资质认定的单位提供。

第六条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区内原则上不得进行非防洪设施建设;确需建设的,应征得对该水文站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七条黄河孟津白鹤镇至河口河段、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宁蒙河段、渭河咸阳铁桥以下河段、沁河五龙口以下及大清河戴村坝以下河段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未来河道冲淤演变预测、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确定,应按照项目难易程度、影响大小及河道防洪的重要性等,通过实体模型试验或数学模型计算与原型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取得。

第八条河道冲淤演变预测要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对于已建成水库、拟建或规划水库库区内及水库下游的工程应考虑水库调度运用方式的影响。

第九条设计洪水复核应考虑上游已建、拟建及规划梯级运用对设计洪水的影响。

第十条设计洪水除满足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外,还应与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防洪及水电工程标准相协调。位于已建、拟建及规划水库库区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洪水位应不低于正常高水位情况下的通航要求和水库校核洪水水面线;水位流量关系应与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防洪及水电工程标准相协调。水面线、水位流量关系计算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冰凌较为严重的河段,应充分考虑建设项目所在河段发生封河、开河及冰坝的影响,冰凌洪水位应与相应规划设计成果相协调;建设项目在已建、拟建、规划水库的中、尾部,应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对封河、开河及冰坝的影响,并分析提出壅冰水位。

第三章桥梁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

第十二条在黄河干流及渭河、沁河、大清河等支流下游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桥梁应采用全桥渡跨越方式。

第十三条桥位选择应在水文、水位站基本断面影响范围以外,并尽量减小对测流断面、地形测验断面的影响。桥位位于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影响水文监测,水文测站需迁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条执行;不需迁移但需采取保护措施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三条执行。

第十四条桥墩设臵以尽量减小对河道主流变化的影响为原则;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应与洪水主流流向基本一致。

第十五条为减少桥梁建设对河势演变、河道防洪、工程管理等的影响,不同河段容许的桥梁间距一般应不小于桥梁壅水长

度的1.5~2倍,同时考虑河段防洪(凌)的重要程度,确定桥梁间距。

对于城市河段,确需减小桥梁间距的,须经充分论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桥梁孔跨布臵应根据不同河段的河道特性、河势演变规律及防洪(凌)需要确定,同时考虑桥梁密度的影响。

第十七条黄河下游干流桥梁跨越堤防需采取立交方式。

黄河干流宁蒙河段及黄河支流渭河、沁河及大清河下游河段,桥梁跨越堤防原则上应采取立交方式。确需采取平交方式的,须进行充分论证,同时应满足设计水平年(50年)的设计堤顶高程,并进行加高加固。

为满足堤防工程管理与抢险交通的需要,采取立交方式跨越堤防的,两岸跨堤处梁底标高应考虑河道冲淤影响,满足大桥设计水平年(50年)的设计堤顶高程加4.5m交通净空。

第十八条桥梁防洪评价时,冲刷水深、壅水高度与长度的确定,小型建设项目可采用铁路、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公式计算;重要河段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除采用铁路、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公式计算外,宜结合实体模型试验或数学模型计算综合分析确定。

第十九条河道内桥梁最低梁底标高须同时满足防洪、防凌要求;通航孔跨的梁底标高还应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的要求。

第二十条堤身设计断面内不得设臵桥墩。桥梁跨越堤防,桥墩应离开堤身设计堤脚线一定距离(原则上:黄河不得小于5m,渭河、沁河、大清河不得小于3m),并对桥墩周边进行防渗处理。

第二十一条桥梁设计承台应尽量降低对行洪的影响,承台顶面高程不得高于现状条件下的河道地面线。

第四章浮桥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

第二十二条浮桥建设和运用不得缩窄河道,浮桥两端不得设臵固定的硬结构桥头建筑物。

第二十三条申报浮桥建设的技术文件应明确指出,在河势变化时,浮桥应及时调整两端位臵,不得对河势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十四条浮桥在滩区内的路面不得高于当地滩面0.5m,河道治导线范围内路面应与当地滩面平,上堤引道与堤轴线下游方向的夹角应小于40°。

第五章穿河越堤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

第二十五条有堤防河段,所有新建、改建的管线工程,原则上宜采取跨越堤防方式。对于高压线等跨越堤防的管线工程禁止在堤身设臵支座。

第二十六条跨越堤防的管线工程,管底高程的确定,应考虑河道冲淤影响,满足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设计堤顶高程加4.5m交通净空要求,对于高压线之类还应满足相关行业的技术

标准。

第二十七条在黄河下游及支流渭河、沁河、大清河下游河段,新建的油气管线,确需采取爬越堤防方式的,须经充分论证,爬越高度应满足50年后的设计堤顶高程,并对堤防进行加高加固。

第二十八条管线工程确需采取穿越堤防方式的,须经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保证管线本身出现任何安全故障时不得危及堤防安全,穿堤处管线顶部高程应在大堤两侧地面30m以下,管线穿越堤基时,入土点和出土点需距离堤防堤脚线以外200m以上,同时必须对穿堤位臵上下200m范围内的堤防进行加固处理。

穿越堤防的管线在河槽内也必须采用穿越方式,穿越管线的埋臵深度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主河槽最大冲刷高程线以下,并按照管线工程埋设相关规范留足保护层厚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技术审查标准(试行)条文说明

第七条未来50年黄河下游河道冲淤演变预测。

采用数学模型计算和原型资料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黄河下游不同河段淤积速率研究”,得出了黄河下游不同河段淤积速率。具体结论为:黄河下游河道未来的淤积,在小浪底水库运用后,黄河下游各河段设防水位恢复到2000年状态可按20~15年考虑。此后,黄河下游各河段淤积抬升的速率为:铁谢~伊洛河口河段为0.050m/年;伊洛河口~花园口河段为0.071m/年;花园口~高村河段为0.080m/年;高村~艾山河段为0.094m/年;艾山~利津河段为0.096m/年。

第十五条不同河段容许桥梁间距按表1控制。

在一些城市河段,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修建桥梁的,可允许小于该河段容许桥梁间距,但需充分论证并采取措施(如加大桥梁跨径、加强河防工程防护等),保证所在河段不因新修桥梁而引起壅水叠加。

表1 不同河段容许桥梁间距表

第十六条桥梁孔跨布臵按表2规定控制。

表2 不同河段主槽与滩地孔跨布臵表

第十八条壅水及冲刷计算

一、壅水计算

壅水高度和壅水范围按照《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J062-2002)或《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10017-99)的有关公式和推荐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二、桥址冲刷计算

桥梁墩台冲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J062-2002)、《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10017-99)的有关公式和推荐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桥梁冲刷包括河床自然演变冲刷、一般冲刷和局部冲刷三部分组成。将河床自然演变冲刷、上述公式计算确定的一

般冲刷和局部冲刷的数值累加,可求得桥址冲刷的最终结果。

原则上,在无法确定各种计算方法的结果是否合理的情况下,应选取计算结果中的最大值为最终结果。

第十九条 桥下净空的确定

桥下净空应同时满足防洪和通航要求。

(1)按防洪要求,河道内桥梁梁底标高L

H 应不低于用下式计算的高程:

0h h H H b p L ?++=

式中:p

H 为校核洪水设计水位;b h 为浪高、壅水高和安全超高;0

h ?为桥下净空(规范中有具体要求)。 (2)按通航要求,桥梁梁底标高L

H 应不低于用下式计算的高程:

h

H H t L += 式中:t H 为十年一遇洪水设计水位;h 为通航净高。

(3)公路桥采用立交方式跨越堤防,梁底标高L H 应不低于用下式计算的高程:

j d L h H H +=

式中:d

H 为设计水平年堤顶标高;j h 为交通净空,取为4.5m 。

历史时期黄河下游河道的演变

历史时期黄河下游河道的演变 历史1601班 160202138 翁静 江河水文是自然环境中十分重要的因素,它与人类活动的关系十分密切。历史时期的中国江河湖沼的地貌形态和水文状况发生了十分巨大的变化,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在历史时期更是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黄河是我国的第二大河流,全长5464公里,流经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个省区,其流域面积达752443平方公里,可被划分为上、中、下三个河段,从河源至内蒙古的托克托为上游,从托克托至河南省的桃花峪为中游,从桃花峪至河口为下游。黄河流经银川平原、河套平原、黄土高原、汾渭平原等地,因而河水携带了大量的泥沙,水色浑浊,使得黄河具有洪水易于泛滥而河床不断抬高的特点。正是因为如此,黄河成为一条以“善淤、善决、善徙”而著称于世的河流。 据统计,历史时期黄河下游河道决口泛滥1500多次,较大的改道有二三十次,其中有6次重大的改道,史称黄河“六大徙”。 先秦文献中记载黄河下游河道有两条,一是“山经大河”,二是“禹贡大河”。这两条河道都是战国初期以前的河道,均由今河南省浚县附近指向东北,沿着太行山前平原行经华北大平原西部,至今天津附近注入渤海。另外一条河道是《汉书·地理志》中记载的黄河下游河道,即“汉志河”。这条河道大约存在于战国中期至西汉末年,是历史时期一条可以确指其年代及具体流经的黄河下流河道。在“汉

志河”存在期间,黄河下流两岸开始大规模修筑堤防,其避免了黄河下游多股分流、频繁改道,有利于下流河床的稳定,由此形成了春秋战国西汉大河。这是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次大改道。但仅靠着两岸大堤维系的黄河下游,一遇洪水,就会决堤泛滥。因此在西汉时期,黄河下游决口泛滥就及其频繁。 西汉中期以后,河患日增。黄河在魏郡元城,今河北大名东决口,河水一直泛滥至清河郡以东数郡。当时王莽因为河决东流,可使他在元城的祖坟不受威胁就不主张堵口,听任水灾延续了近六十年,从而造成黄河史上第二次重大的改道。至东汉时期,69年时,王景领导治理黄河决口,通过筑堤堵口,河汴分流、疏汴通漕等方法,疏浚河床,减轻水土流失,减少河床淤积,使黄河出现了一个长期较为安流的局面。此时的黄河,从长寿津自西汉大河故道别出,循古漯水河道,经今范县南,在今阳谷县西与古漯水分流,经今黄河与马颊河之间,至今利津人海。 东汉以后,黄河安流的局面仅维持到了唐代末年。宋初,由于黄河已经流行了800多年,王景治水后形成的河床淤高严重,水流不畅,黄河又进入了频繁决口泛滥的历史时期。北宋景祐元年(1034年),黄河决澶州横垅埽,久不复塞,形成了一条新的河道——横垅河。到了庆历八年(1048年),河决澶州商胡埽,向北冲出一条新道,经河南省内黄县,河北省大名、南宫、青县,至今天津入海,名为“北流”。景祐五年(1060年),黄河在魏县第六埽向东决出一支,向东北经山东堂邑、夏津、平原、在冀、鲁间入海,名为“东流”。至此形成了

浅论黄河河道工程的整治与治理

浅论黄河河道工程的整治与治理 发表时间:2018-10-17T11:36:06.99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1期作者:王佩1 王立明2 郭辉3 [导读] 归根到底都要满足稳定河势、疏导水流、利于防洪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黄河的不断演变,当前对黄河治理工作又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本文主要通过对现阶段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存在问题的研究分析,对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措施进行了阐述。王佩1 王立明2 郭辉3 滨州黄河河务局惠民黄河河务局山东滨州 251700 摘要: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工作是黄河防洪建设工作中的首要工作,它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控制黄河河道走向的作用,特别是其能够实现稳定河势、疏导水流及防洪等诸多方面内容,黄河河道整治工程是黄河防洪建设的重要项目,它对控制河道的走向起着重要的作用,无论何种类型的坝、垛、护岸等,归根到底都要满足稳定河势、疏导水流、利于防洪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黄河的不断演变,当前对黄河治理工作又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本文主要通过对现阶段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存在问题的研究分析,对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措施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黄河、河道、工程、问题、整治、治理 黄河河道工程的整治与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它主要包括河道泥沙治理工作、防洪设施工程建设工作及滩区治理工作等一系列内容。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效果的优良将直接关系到黄河防洪建设工作的成功与否,故此,我们需要对黄河河道工程的整治与治理工作进行充分研究分析,以求其能够良好发展,为我国黄河防洪建设工作提供相关保证。 1 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方面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黄河河道泥沙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就现阶段而言,我国黄河河道泥沙还未能够实现有效管控,由于工业用水及农业用水的不断增多,黄河中上游水位下降甚至枯竭以及汛期黄河上游的集中泄洪等诸多因素的存在,导致黄河下游河道中泥沙的大量淤积,加上该河流段水流量较缓对泥沙的携带能力不足,就增加了漫滩的几率,同时河道也会变得宽、浅,严重的会出现“二级悬河”现象,最终形成“横河”、“斜河”等。这些都会在河大程度上造成水患,对人们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1.2 黄河防洪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黄河防洪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黄河防洪工程部分堤防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标准,存在一定的隐患; 二、黄河防汛工程关于游荡性河道方面的河势并没有实现有效控制;三、黄河防汛工程中滩区滞洪区安全建设、河口治理、水文地质条件、通讯设施及抢险机具等都不能满足防大汛、抢大险的标准。这些也是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所要面对的最直接的问题。 1.3 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过程中非工程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工作同黄河防汛防洪工作一样并不能够全部靠工程措施来解决,它也需要一些用于解决其问题的非工程措施,在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中,工程措施可以看为它的骨架,是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的基础保障,然非工程措施就是它的脉络,是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得以成功的保证,只有两者间相互协调融合,才能实现黄河河道工程的整治与治理。但是现阶段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中非工程措施相对来说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相关检测设备系统的落后、老化,科技技术手段的应用不足、各项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足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1.4 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过程中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过程中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水资源的过度使用:由于工业用水及农业用水近几年的不断增加,黄河的耗水量也在逐年呈几何倍数增长,造成黄河下游断流现象严重,严重的出现了河段的干涸;二、水资源的污染:在水资源紧张的今天,我国污水的排放量却在逐年增加,严重的工业废水或者生活废水等还直接排入黄河,对黄河的水质形成严重的污染,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危机。 2 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的建议 2.1 建立完善和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的统一标准及体系 我国前期针对黄河河道工程的各项整治与治理工作,未能得到理想的效果就是因为没有完善统一的标准及体系,为了将各项工作的实施都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实现对黄河河道工程真正意义上的整治与治理,我们需要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组织建立完善其整治与治理标准,统一思想,使其形成一个完成的体系,最终实现各项工作的统筹管理。 2.2 建立黄河统一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机制 在进行黄河河道工程整治与治理工作时,要打破传统观念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桎梏,实现黄河上游、黄河下游、黄河左岸、黄河右岸等各个工段整治工程的全面实施,确保黄河的稳定入流方向。如遇到已经修建好的工程,确保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水流的主导方向采用上提下延的方式,充分发挥其价值,在实现稳定水流的同时减少工程量,进而降低工程成本。 2.3 完善黄河河道工程中的控导工程,并充分利用起来 黄河河道工程中的控导工程可以有有效确保其水流路,直接关系到黄河河道工程的迎流、送流、导流能力,良好的控导工程可以有效稳定中水流路及控制河势。黄河河道工程中的控导工程主要包括黄河河道的平面布置形式及其他相关设计参数,在进行黄河河道工程的控导设计时,其设计参数要对其当时环境的水、沙特点、泄洪要求、排洪要求等诸多因素进行充分考虑,要尽可能随弯就势,此外,在进行控导工程时我们还要选择科学有效的护脚结构形式,这样做的好处可以有效降低工程的安全隐患。 2.4 加强黄河河道工程控制与治理中的非工程措施重视程度 防洪非工程措施主要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洪水检测及预警系统;2、水情水位测控系统;3、流域管理制度;4、相关法制制度、规章制度等,它是一套系统性很强的全方位的管理措施。在黄河河道工程控制与治理工作中如若一味注重工程措施,对非工程措施起不到重视,其最终的结果也很难实现各项问题的解决,主要是因为工程措施是黄河河道工程控制与治理的基础,而非工程措施则是实现黄河河道工程有效控制与治理的根本。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提高对非工程措施的重视程度,大力改革,加强流域内非工程措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

黄建管〔2007〕48号 关于印发《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 (试行)》的通知 委属有关单位,三门峡库区各管理局: 为加强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技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有关法规、规范,结合黄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 2、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条文说明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技术审查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防洪评价项目技术审查工作,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与建设项目的安全运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水利部授权黄河水利委员会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的技术审查,包括桥梁、浮桥、管线等建设项目。 第二章技术审查一般要求 第三条具备水利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且熟悉黄河基本情况的甲级资质单位,按照其资质承担的业务范围,可从事大、中、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具备水利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且熟悉黄河基本情况的乙级资质单位,按照其资质承担的业务范围,可从事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报送审查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应列出项目建设所依

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水利部水管[1995]5号)

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5年1月10日水利部水管[1995]5号发布) 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重庆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计委(计经委)、水利(水电)厅(局),长江水利委员会:为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长江防洪安全和更好地发挥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同意书制度。经研究,在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水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及其他公共设施(简称建设项目)等需经各级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一、我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实施管理的权限如下: (一)在长江干支流上修建的大型水工程及在下列河段各部门兴建的大型建设项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 1.长江干流:源头—宜宾 2.汉江:汉中—丹江口 3.乌江:洪家渡—乌江渡 4.嘉陵江:武都—亭子口 5.岷江:松潘—都江堰 (二)在下列河段内各部门兴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 1.长江干流:宜宾—南汇嘴 2.汉江:丹江口—入江口(武汉)

3.乌江:乌江渡—入江口(涪陵) 4.嘉陵江:亭子口—入江口(重庆) 5.岷江:都江堰—入江口(宜宾) 6.洞庭湖 7.鄱阳湖 8.其他跨省湖泊 9.长江、汉江的分蓄洪区 (三)在下列河段内各部门兴建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 1.水阳江干流:宣城—入江口(含石臼湖、丹阳湖、固城湖、南漪湖) 2.滁河干流:金银浆—入江口(含驷马山水道、马汊河) 3.松滋河 4.虎渡河 5.藕池河 6.调弦河 7.其他跨省河流的省界上下各十公里 8.陆水实验水利枢纽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二、上述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的建设项目,先由各有关省(市)河道主管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 三、在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除上述需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由地方河道主管机关分级管理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省(市)河道主管机关在发放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时,应同时抄报长江水利委员会核备。

黄河河道治理

黄河河道治理 生态水利学2班 2008101139 曲更龙摘要:河势演变主要是指河道水流平面形式的变化。黄河是世界上河势演变最复杂的河流。为给河道整治提供依据,本文对黄河游荡性河段、弯曲性河段以及由游荡向弯曲转变的过渡性河段半个世纪的河势演变进行总结、研究,提出黄河河势演变的特性及河势演变的基本类型。针对黄河下游治理难度大、河情十分特殊的实际,提出了黄河下游治理的主要对策。以及黄河河道整治工程,他是黄河防洪建设的重要项目,特别是伴随着小浪底水库蓄水的运用,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浅论黄河河道整治的技巧及对策。 1.河道概况 1.1 河道分段 黄河中游尾段的河南孟津白鹤镇至河口河道长878km,按照河道特性可分为4个不同特性的河段。①孟津白鹤镇至山东东明高村,河道长299km,堤距宽一般5~10km,最宽达20km,河道比降0.265‰~0.172‰,弯曲系数1.15。河道淤积严重,为典型的游荡性河型。②高村至阳谷陶城铺,河道长165km,堤距宽1.4~8.5km,大部分在5km以上,河道平均比降0.115‰,弯曲系数1.33,属由游荡性向弯曲性转变的过渡性河段。③陶城铺至垦利宁海河段,河道长322km,堤距宽0.4~5km,一般1~2km,河道平均比降0.1‰,弯曲系数仅为1.21,属弯曲性河型。④宁海至入海口,河道长92km,属河口段,处于淤积-延伸-摆动-改道的循环变化中。 1.2 河道横断面 黄河下游河道为复式断面,由主槽和滩地组成。兰考东坝头以下有二级滩地,以上有三级滩地。一级滩地和枯水河槽合称为主槽。主槽是水流的主要通道,二级滩地在大洪水及部分中等洪水时才漫滩过流。 1.3 滩区 滩区具有耕种条件,总面积3953.45km2,现有耕地374.13万亩,人口170余万人。 1.4 河道淤积 黄河以泥沙量大、含沙量高闻名于世。由于泥沙淤积,河道不断抬高,现在临河滩面一般高于背河地面3~6m,黄河下游成为“悬河”。 2.河势演变特性

山东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10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08年8月1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一日

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13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8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充分发挥黄河河道兴利除害等社会与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黄河河道,包括黄河干流及其河口、蓄滞洪区、展宽区及大清河河道。 第三条沿黄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河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管辖范围内的黄河河道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黄河河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黄河河道主管机关。 各级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做好相关的黄河河道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黄河河道管理,执行防洪和水量调度指令,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各级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沿黄地区的实际,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生态,帮助和支持滩区、蓄滞洪区、展宽区群众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 第七条各级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及水利科研单位应当加强对减缓黄河泥沙淤积、黄河断流、滩区淤改和灌溉、科学利用黄河水资源和泥沙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提高黄河兴利除害的科学水平。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黄河河道及其工程安全和参加黄河防汛抗洪的义务,都有责任保护黄河水质不受污染,并有权对破坏黄河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和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在黄河河道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条河道整治与建设必须符合黄河流域规划以及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工程安全,有利于河势稳定和河道行洪畅通。 第十一条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跨河、拦河、临河、穿河、跨堤、穿堤的桥梁、浮桥、闸坝、码头、渡口、道路、管道、缆线及其他各

黄河工程常见的几种河道治理方法

黄河工程常见的几种河道治理方法 发表时间:2018-04-11T16:33:54.427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1月上作者:卢建军 [导读] 河道整治工程是为稳定河槽、缩小主槽游荡范围、改善河流边界条件及水流流态采取的工程措施. (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山东东平 271513) [摘要] 河道整治工程是为稳定河槽、缩小主槽游荡范围、改善河流边界条件及水流流态采取的工程措施.河道整治分长河段的整治及局部河段的整治.在一般情况下,长河段的河道整治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洪和航运,而局部河段的河道整治是为了防止河岸坍塌、稳定工农业引水口以及桥渡上下游的工程措施.主要工程类别有:控导工程、护岸工程、护滩工程等.控导工程的作用是约束主流摆动范围、护滩保堤,引导主流沿设计治导线下泄,有利于引水和保护滩地.护岸工程的作用是防止主流直接顶冲高岸或堤防,防止高岸坍塌,保护高岸、堤防免遭溃决、防止主流改道;护滩工程主要是防止塌滩而在滩岸线上做的工程。 [关键词]河道整治;措施;防洪工程;水利建设; 河道整治工程是为稳定河槽、缩小主槽游荡范围、改善河流边界条件及水流流态采取的工程措施.河道整治分长河段的整治及局部河段的整治.在一般情况下,长河段的河道整治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洪和航运,而局部河段的河道整治是为了防止河岸坍塌、稳定工农业引水口以及桥渡上下游的工程措施.主要工程类别有:控导工程、护岸工程、护滩工程等.控导工程的作用是约束主流摆动范围、护滩保堤,引导主流沿设计治导线下泄,有利于引水和保护滩地.护岸工程的作用是防止主流直接顶冲高岸或堤防,防止高岸坍塌,保护高岸、堤防免遭溃决、防止主流改道;护滩工程主要是防止塌滩而在滩岸线上做的工程。 河道整治作为一种纯公益性的水利工程,本身并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因治理而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 河道整治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湿地有巨大的渗透能力和蓄水能力,可以减少并滞后降水,削减并滞后洪峰,减少洪水径流,具有水库的功能。 河道整治工程中的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它具有强大的净化污水能力,湿地是自然环境中自净能力最强的生态系统之一。湿地水流速度缓慢,有利于沉积物沉降;在湿地中生长、生活着多种多样的植物、微生物相同地域的净化能力是森林的1.5倍。因此河道整治工程可以有效的降低水中的污染物质,减少对周边农田灌溉和饮用水的污染. 河道整治具有控制土壤侵蚀的价值。河道整治的侵蚀控制功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减少了水土流失,保护了农田用地不受洪灾;二是减少了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壤肥力丧失。 河道整治可大大改善长期以来由于河流破坏带来的诸多问题,对于保障两岸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起到重要作用.冲滩塌岸现象将大大减少,有利于稳定滩涂、改善滩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滩区的土地利用价值,使滩区及高岸的居民安居乐业,可以基本保障河两岸的人民安全定居,有利于改善两岸各种大、中、小型提灌站的引水条件,保障两岸灌区和人民生活用水需求. 常见的河道整治措施有以下几种: 一、防洪工程。加强河、库治理,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以堤防为基础,控制性枢纽工程为骨干,防汛调度指挥系统为中枢,确保城镇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继续加强建设以关田、铅厂二个圩镇防洪堤,并以此为辐射加强沿河两岸农田的防洪护岸,另一个是以建立县城防洪堤体系,拉动小江下游沿河两岸的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河段河道整治。以发电和供水为主的水利枢纽要按照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安排留足防洪库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文测报、防汛调度指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建设,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 二、水利建设。抓好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技术改造,同时加快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充分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灌区水利设施建设,搞好配套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水利水资源有序开发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规划和建设水力发电项目,使水电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三、开口堤的修建。开口堤是在堤防的上游按一定标准设防,头部以下堤防高度逐渐降低,尾部不建堤,这样洪水就从尾部慢慢淹入区内滞纳洪水,可防止洪水从堤防头部进入保护区毁坏农田;洪水退后,保护区内洪水及时从尾部开口处排出,开口堤宜布置在干流区与河源区衔接段,还可与蓄滞洪区的布设相结合。这一技术的推广着眼于减少干流区洪水损失,进一步提高干流区的防洪能力。四、堤防上设置溢洪堰。堤防上设置溢洪堰是指在封闭式堤防上选择一段,将其设计成允许洪水漫溢的堰坝,堰顶高程与规划防洪水位齐平,当遇超标准洪水时,洪水可从溢洪堰溢入堤防保护区。这样既可起到超标准洪水的滞洪,降低外口水位,保护重要城镇等设施安全,又可平衡两侧水位,起到保护堤防安全,减少水毁工程的作用。 五、防洪排涝。根据滨海平原河网河流汛期水位变化、外海潮汐条件,以及河网内城市、乡村、农田保护标准的不同,可以对其进行合理布局以及必要的调整,作出最优的排涝方案;并根据新的防洪排涝形势重新规划,建立完备的排灌系统。另外,滨海平原河网河流与独流入海河流治理最大不同之处是:除了要考虑排涝的效果之外,还必须考虑航道、河网水面率、调蓄供水作用和水产养殖等多功能的需求。为此,在河道规划方面,有必要实施新河开挖、拓宽、疏浚;对侵占河道的设施如违章建筑、鱼栅、桥涵等进行清障,实现一定河网水面率,保证通航及涝水通畅。 六、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先制定出流域的综合规划和各河流的独立规划,按照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分批实施的治理方案逐步实施。小型河流综合治理应以河流流域治理为目标,以生态学治理为主线,科学地进行综合治理。 七、疏汲河床,清除底泥。城市河流不但河水严重污染,而且河流底泥也受严重污染。底泥中含有重金属、有机质分解物和动植物腐烂物,因此即便其他水污染源能以控制,但底泥仍可使河水二次污染。 作者简介:卢建军(1968—),男,山东梁山人,河道修防工技师,长期从事水利工程施工与维修养护,具有丰富的经验。

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制

说明 1、申请人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提出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施工许可证)审查申请时,应填写本申请书。 2、本申请书所有栏目不得空缺,如不涉及请填“无”,申请材料目录栏不够可附页。 3、本申请书一式六份,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市级黄河河道主管机关、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各两份。 4、项目位置和界限:建设项目所在地点(行政区域、项目区中心点或重要位置坐标及相应黄河堤防桩号或距离附近防洪工程设施距离)、边界位置等。 5、申请缘由及主要建设内容:说明申请缘由、工程建设性质(扩建、新建、改建)、建设规模及内容等。 ? 6、申请材料(各六份): ? ⑴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通知书,申请人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还应出具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建设规划、环保、土地等职能部门的,应提交批准文件); ? ⑵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图及结构示意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⑶跨汛期施工的建设项目须提交施工度汛方案; ⑷涉及防洪补偿工程的建设项目须提交补救措施专项设计(包括防洪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 ⑸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有关协议; 7、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查中,或项目法人在设计、施工中,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方案等进行较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向作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决定(审查同意书)的机关征询意见或重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Delimit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Of River Management Scope 重庆市水利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3〕45号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水务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渝府 办发〔2013〕7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重要河道范围划界工作。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我局编制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水利局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目次 1 前 言 ..................................................................... ? 2 规范性引用文 件 ............................................................. 1 3 术语和定 义 ................................................................. 1 4

总 则 ...................................................................... 2 5 划界标准 (2) 6 洪水分析计 算 ............................................................... 3 7 测绘技术 (4) 8 桩牌设置及制作安 装 ......................................................... 6 9 划界成 果验收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 案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 告 (1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 书 (12)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测量基本控制网点之 记 (15)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 表 (16)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线桩制作安装标准 图 (16)

黄河网黄河水利委员会人才招聘专栏 2014年黄委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招考245人

黄河网黄河水利委员会人才招聘专栏2014年黄委事业单位 高校毕业生招考245人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考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招的在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2013年、2014年大专及其以上高校毕业生。2013年、2014年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治黄事业,爱岗敬业,品行良好;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管理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三、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黄河网黄河水利委员会人才招聘专栏“相关下载”中《2014年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四、报名程序 本次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黄河网黄河水利委员会人才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月2日上午8:00至2014年1月9日上午8:00期间登录黄河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2014年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在2014年1月9日上午8:00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

山东省黄河河道管 理办法 1

【发布单位】81502 【发布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 【发布日期】1994-02-16 【生效日期】1994-04-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 (1994年2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黄河河道及各项治黄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黄河河道(包括大清河河道、蓄洪区、滞洪区、展宽区及河口地区)。

第三条第三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河务局是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其所属沿黄市(地)、县(市、区)的黄河河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黄河河道主管机关。 各级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条第四条沿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黄河河道工程的安全和参加防讯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第五条沿黄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黄河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管辖范围内的黄河河道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六条第六条河道整治与建设必须服从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工程安全,有利于

河势稳定和河道行洪畅通。 第七条第七条在黄河河道上修建河道整治工程和跨河、拦河、临河、穿河、跨堤、穿堤的桥梁(含浮桥)、闸坝、码头、渡口、道路、管道、缆线及其它各类建筑物和设施,在堤岸设置引水、提水、排水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黄河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工程建设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须将设计文件及施工安排报送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经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工程竣工后,有关黄河防洪部分必须经黄河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并服从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第八条在黄河河道上已经修建的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所列工程设施,如因黄河防洪标准变更或黄河防洪兴利工程加固改建,或由于黄河河床淤积、防洪水位抬高,影响防洪安全,需进行加固改建或拆除的,原工程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按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的通知进行加固改建或拆除,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第九条城镇、村庄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黄河河道滩地和各类堤防工程。城镇、村庄建设规划的临河界限由黄河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下列标准划定: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Delimit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Of River Management Scope 重庆市水利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3〕45号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水务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7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重要河道范围划界工作。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我局编制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水利局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目次 1 前言 (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划界标准 (2) 6 洪水分析计算 (3) 7 测绘技术 (4) 8 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 (6) 9 划界成果验收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 (1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书 (12)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测量基本控制网点之记 (15)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表 (16)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线桩制作安装标准图 (16) 附录G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线牌制作安装标准图 (16) 附录 H (规范性附录)告示牌制作安装标准图 (20) 附录 I (规范性附录)告示牌内容 (21)

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基本情况

山东黄河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臵 山东黄河河务局是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山东省的 派出机构,负责黄河山东段的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是山东黄河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沿黄菏泽、济宁、泰安、聊城、德州、济南、淄博、滨州、东营设有8个市河务(管理)局、30个县(市、区)河务(管理)局,12个直属单位。至2008年底,全局共有职工12035人,其中在职职工8108人人离退休人员3927人。在职职工中,省、市、县河务局三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1142人,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360人,其中教授级高工52人,副教授级高工51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397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396人。 二、河道情况 山东黄河现行河道是1855年(清咸丰五年)黄河在河南兰阳(今兰考县境内)铜瓦厢决口,夺大清河入渤海后形成的。改道之初两岸并无堤防,清同治末年,河道堤防逐渐兴建,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基本形成规模。1938年6月,国民政府企图阻止日军进攻,在郑州花园口掘开黄河大堤,致使黄河改道南行经徐州淮河一线入黄海。1946年,国民政府企图以水带兵,阴谋水淹解放区,为此,国共两党进行了

多次谈判,解放区军民与之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粉碎了国民政府的阴谋。1947年3月,花园口决口堵复,黄河回归山东故道,即现行河道。 黄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山北麓的约古列宗盆地,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九省区,全长5464公里,流域面积79.5万平方公里,在河南兰考从我省东明县入境,呈北偏东流向,经我省9市25个县(市、区),在垦利县注入渤海,河道长628公里。河道特点上宽下窄,纵比降上陡下缓,排洪能力上大下小。自东明上界到高村长56公里,属游荡型河段,两岸堤距5-20公里,排洪能力20000立方米每秒,纵比降约为1/6000;高村至陶城铺长156公里,属过渡型河段,堤距2-8公里,排洪能力20000-11000立方米每秒,纵比降约为1/8000;陶城铺至利津长307公里,属弯曲型窄河段,堤距0.5-4公里(其中艾山卡口宽275米),排洪能力11000立方米每秒,纵比降约为1/10000;利津以下为摆动频繁的尾闾段,泥沙不断堆积,平均年造陆面积为25-30公里。 三、来水来沙 黄河是世界上著名的多泥沙河流,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580亿立方米,多年平均输沙量16亿吨。 1951年至2005年,进入山东黄河(高村水文站)年均水量为363亿立方米,

黄河河道整治工程的维修养护方法探究 郑新

黄河河道整治工程的维修养护方法探究郑新 发表时间:2019-08-02T10:15:50.7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作者:郑新宋永刚[导读] 摘要:工程维修养护就是维护工程原有标准不变,消除工程缺陷,提高工程强度,不断改善工程面貌,使所辖工程逐步达到工程设计与管理考核标准的要求。 济南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工程维修养护就是维护工程原有标准不变,消除工程缺陷,提高工程强度,不断改善工程面貌,使所辖工程逐步达到工程设计与管理考核标准的要求。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额度内,我们应该吸取和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对工程维修养护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探索,力求促进维修养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在规范管理中,提高黄河道治理工程管理水平。 关键词:黄河河道工程;维修养护;对策 1河道治理的意义 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及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所需要排出的废水量不断增加,再加之监管方面的不完善,所以导致大量废水未经处理即排入河道当中,使河道内的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生态环境,同时也使城市的形象受到较大的影响。 2黄河河道工程维修养护面临的问题 黄河河道工程维修养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水沙条件发生新的变化,中常洪水持续时间加长,工程遭受洪水侵蚀的时间增多,工程失稳,这是工程频繁出险的主要根源;二是,河势靠溜发生相应变化,上提下挫,左右摆动,造成工程和滩岸坍塌生险;三是,坝岸基础薄弱,多数河道整治工程存在根石深度浅、坡度陡、断面不足等问题,达不到根石坡度的标准要求,尽管每年都进行根石加固,但每年又有根石走失现象,导致险情不断发生;四是,新修坝岸未经洪水考验,达不到稳定要求。 3以维修养护为视角,严格标准,规范管理 3.1规范管理,提升黄河河道整治工程水平的基本方法 就维修养护工作而言,要想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程,促进河道政治工程管理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立完善而科学的标准体系,实现维修养护工作的量化考核,为规范管理与优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应树立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并根据黄河维修养护实际情况,编制堤防工程维修养护考核标准、河道治理维修养护考核标准、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可考核标准,从整体层面提升维修养护管理力度,促进各工程中,维修养护工作的有效连接,以实现现代化维修养护技术与方法的有效落实。 (2)相关部门需根据新管理体系下维修养护工作流程,进行维修养护项目科学规划,通过项目管理,实现行为的指导与规范,加快黄河河道整治工程优化发展。在此过程中,需遵循统一部署原则,依据有关维修养护标准,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普查,了解维修养护工作重点与难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维修养护规划与实施防护,并与相关单位签订维修养护合同,明确各责任主体工作职责与工作主要内容,实现工程的科学维护。例如,在养护施工阶段,关于坝顶的维修养护,需明确以下要求:坝顶平整,无积水洼坑。眉子土培修整齐牢固,土石结合部必须严紧、无陷坑脱缝。排水沟通畅,无水沟浪窝、獾狐洞穴、高秆杂草、散乱石块及其他杂物。坝顶存放的备防石应归垛存放,位置适宜,有利于防汛抢险。石垛應距迎水面坝肩3.0m以上,每垛石料高度宜在1.0~1.2m之间,各垛大小应保持一致。要搞好绿化,植树植草,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 3.2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实现工作任务的细化管控 在黄河河道整治工程的维修养护中,相关部门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黄河河道整治工程根石探测管理规定》、《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以及十九大报告精神,加强水利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黄河会理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并以安全为中心、以预防性维修养护为宗旨,以创新发展为指导,促进维修养护方法的创新,实现新时代新形势下黄河河道整治目标体系的构建。并在此基础上,从观测检查、防洪补偿设计、淤背区清理监督、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河道与岸线生态维护等层面出发,组织开展相关维修养护工作。例如,在坝坡维修养护中:①观测检查发现:坡面平整,无雨淋沟,无荆棘杂草滋生现象,石护坡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冻毁或架空现象;②防洪补偿设计:“坝坡养护土方”、“坝坡养护石方”、“排水沟维修养护”三项工程;③程施工质量控制:关于坝坡养护土方,侧重于填垫因雨水冲刷造成对丁坝下游侧土坡,土联坝临、背河土坡和石联坝的背河土坡面貌产生影响的雨淋沟。而关于坝坡养护石方侧重于对坝坡因工程抢险、加固根石、雨水冲蚀、根石走失造成的损坏部分进行整修。关于排水沟维注重阻水障碍的清理,排水坡上放牧、建窖事件的管理以及杂草处理工作的开展。 此外,可通过建立示范工程、完善考核机制、建立业务技能培训体系,进行工程改善,促进维修养修方法的革新与落实,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为维修养修优化发展与规范管理提供保障。 结束语: 当前在全国上下实行“河长制”落实,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大背景下,河道的生态治理尤为迫切。水生态治理简而言之就是河道工程的治理、维修、河道生态修复。因此为了确保河道工程维修养护全面、规范、创新,河长的巡查和落实需要“河长制”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需要加大维修养护经费投入的力度,尤其是资金相对困难的县城更要创新资金筹措办法,利用水上资源的开发、利用好自身资源。保证河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王勇.黄河整治工程维修养护技术探讨[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14(17). [2]张志军.黄河河道工程维修养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14(16). [3]谢波.水利工程管理和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陕西水利,2015(4).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附件1 承德县老牛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 名称 堤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老 牛左岸土洞沟~四道 河子河段 6.9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9 桩号5+807.2~6+169右岸紧邻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四道河子~上 二道河子河段 2.95 桩号7+906.7~8+705左岸紧邻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9+301.2~9+594左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 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2.95 桩号7+906.7~8+377.4右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上二道河子~ 头道沟河段 3.87 桩号11+616.7~11684.7和桩号13+443~13+616.3处左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 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3.87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头道沟~东庄 河段 1.58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1.58 河道在桩号14+635.8附近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东庄~石灰窑 (六沟工业园 区)河段 20.1 河道在桩号15+348~15+630.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 右岸20.1 河道在桩号18+506~19+877和33+177~33+949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 5m。 左岸 石灰窑~小王 家段 5.3 石灰窑至河东村段有防洪堤,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河东村至小王家段无防洪堤,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 外20m;河道在桩号35+989~36+240、36+992、38+645~40+08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 右岸 5.3 河道在桩号35+592、37+390~38+44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河道在桩号40+297~40+909处紧邻村路,河 道管理范围为村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小王家~四道 河子段 4.55 河道在桩号41+641~43+576、44+508~46+793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 导线外20m。 右岸 4.55 河道在桩号41+295~42+190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四道河子~白 5.82 河道在桩号49+329~51+071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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