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标 签】纳税申报后续管理

【颁布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湘地税函﹝2007﹞59号

【发文日期】2007-04-16

【实施时间】2007-04-1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局: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截至2007年4月2日已告一段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精心准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组织申报,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43827人,补缴税款1.15亿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进一步做好自行申报纳税工作,夯实基础,强化管理,现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后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继续深入开展自行申报税法宣传

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和全体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是税务机关责无旁贷的工作职责。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期间,虽然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在税收政策方面作了大量的舆论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是一项新政策,仍然有部分纳税人和申报对象对税法精神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自行申报工作的深入、全面发展。因此,各级地税机关要借助申报期间税收宣传报道好的做法、经验和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利用“税收宣传月”的有利时机,深入、持久地开展好自行申报的后续宣传工作。

各级地税机关对“税收宣传月”活动要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在全面宣传税收法律知识的同时,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作为重点宣传内容之一,纳入宣传活动方案,凡未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纳入“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尽快补充完善方案;要保障自行申报税法宣传必要的经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实施办法;要继续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标语、公告、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宣传;要重点宣传前一阶段自行申报工作的成效、自行申报的政策规定、未申报的法律责任以及不申报的典型案例,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申报对象的纳税意识,打消部分纳税人的疑虑和侥幸心理,为今后的自行申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对今年已自行申报的43827名纳税人,以市州局为单位统一寄送

一份书面税法宣传资料;书面宣传资料的内容、格式和印刷,由各市州局自行确定,各县市区局负责寄送。

二、认真做好已申报对象的建档工作

做好已申报纳税人的档案建立工作,有利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强化对个人收入的监控,有利于明年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各市州局和基层征收机关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作为一项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对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表其其他相关纸质资料,要装订成册,并按保密要求归档和保管;对纸质申报表格,应建立相应的电子文档,采集纳税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收入项目和金额、纳税情况等信息,并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完备。

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对象的建档工作,要和原有的重点纳税人建档工作结合起来。要充分运用各种征管信息,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管员的日常征管情况,进一步做好调查和摸底工作,建立起涵盖年所得12万元以上以及其他重点纳税人的更全面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

基层征收机关应利用建档资料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和分析比对,结合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户建档资料,分析纳税申报中存在的疑点和问题;对分析比对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可与纳税人进行约谈,核实情况或及时提交稽查部门处理。

三、开展专项稽查,严查不申报行为

严格税收执法,严肃查处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行为,有利于震慑抱侥幸心理的少数纳税人,维护大多数依法申报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明年及今后长期的自行申报工作开展。各级地税机关要把今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作为自行申报后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市、州局要按照总局和省局制定的年度检查计划,结合自行申报资料比对分析情况,确定本地区个人所得税稽查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要重点关注工资薪金、股息分红、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收入等项目的检查核实;要加强与银行保险、文艺团体、出版公司、证券公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从外围多了解纳税人的收入和所得情况;各市、州局要密切加强配合与协作,对涉及省内其他地区纳税人的收入情况要主动、及时地向对方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线索,并认真做好案件的协查;欢迎社会各界对个人所得自行申报情况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查实,该给予奖励的应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查实的不申报行为,要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按照《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到位;对年所得额较大、情节恶劣的不申报行为,要作为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公开进行曝光,今年10月份以前,每个市、州要曝光两起以上,并将查处及曝光情况上报省局(税政三处和稽查局)。

四、切实做好申报资料保密工作

为纳税人保守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义务和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保密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打消广大纳税人对申报工作的疑虑,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明年及今后长期自行申报工作的开展。各级地税机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税管员和窗口办税人员的思想教育,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严防申报泄密事件的发生;要严格落实相关保密要求和规定:对受理的纸

质申报资料应装订成册后,由县市区局综合业务科(或税政科)统一存档,作为秘密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摆放堆置;严禁将原始申报资料分散到各管理科室和征收分局自行保管,管理科室和征收分局需要掌握基本征管信息的,应另行打印申报情况清册,提供纳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不得打印收入、税额等信息;按照原始申报资料录入或编制的电子档案,也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设定登录注册密码。申报资料不得用作税收以外的其他用途;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印;不得向其他人员和无关人员提供、透漏申报信息资料;宣传报道中不得随意公布纳税人的具体信息和资料;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试点地区和其他地区在开局和邮寄完税凭证时,对邮寄部门应规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对不遵守保密纪律的要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3-湘地税函[2008]135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2008]135号发文日期:2008-12-04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08]18号),结合各地贯彻执行情况,现将房地产市场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适当调整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除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暂不征收外,其他各类商品房的核定征收率,普通标准住房由1%调整为0.5%,非普通标准住房由2%调整为1%,别墅、写字楼、营业用房仍为3%.为了简化征收手续,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按其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和预收账款计征。 二、适当调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凡实行核定征收的房地产企业,其按收入的核定征收率,长沙市城区由3.75%调整为2%,其他市州城区由3%调整为1.5%,县市由2.5%调整为1%. 三、适当调整二手房交易中的税收负担。对个人将购买的套内面积在144平方米内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不征收营业税的购房时间规定,由5年缩短为2年(含2年);对个人将购买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其购房时间规定,由5年缩短为2年(含2年)。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出售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按现行标准统一下调50%. 四、住房租赁税收按综合税率简易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综合税率征收,设区的城市为6.6725%,县城、镇为6.6425%,其他地区为6.5825%(其中:营业税1.5%,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完全版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全版 (年度)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地税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告之事项 一、本套表使用对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使用;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并进行清算的或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也须使用。 二、填报申报表种类要求 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6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2)《呆账准备计提明细表》、附表十四(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4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5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1)《坏账损失明细表》。 三、填报要求:申报表填写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退还纳税人保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要全面填写纳税申报表各栏次内容,数据真实、逻辑关系及主表与附表之间制约关系正确。对没有发生相关业务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能空项。 四、报送时间要求:无论纳税人采取何种申报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都须于年度终了四个月内,将纸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并进行清算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标 签】印花税征管工作意见 【颁布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湘地税发﹝1998﹞29号 【发文日期】1998-04-30 【实施时间】1998-04-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印花税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机构分设以来,我省印花税的征管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收入大幅度增长。1996年印花税入库13296万元,比1994年增长了78.52%。但是,1997年印花税收入滑坡严重,较1996年减少了1947万元,仅完成年度计划的85.8%。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地税部门对印花税的征管工作重视不够,征管制度不健全,征收力度不大;有的征收人员对印花税的政策不够熟悉,纳税人“三自纳税”意识淡薄等。为改变这一状况,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征管工作的领导搞好印花税征管不仅是增加地方财政的需要,也是严格税收政策,实行依法治税的需要。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对此要有高度的认识,把印花税征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和政策业务辅导;不断完善征管办法,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检查,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突出征管重点,健全征管制度各级地税机关要根据印花税征管的特点,加强对重点税目、重点税源的管理,特别要对建交行业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金融保险的借款合同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财产保险合同;企事业单位的购销合同,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等设备(设施)购销合同;交易市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方面的印花税征管要有所突破。 同时要建立健全如下征管制度: (一)建立健全应税合同、凭证集中汇总缴纳制度。鉴于企事业单位所签订的各类应税合同分存于各个部门,不便于自行计算和缴纳印花税的实际情况,各基层地税机关要采取必

纳税申报表2

综合纳税申报表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综合纳税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本申报表依据《征管法》第二十五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设置。 二.适用范围:纳税人申报除企业所得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社会保险费以外的各种地方税、费和基金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 (1)税种: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税(费、基金)的具体种类的名称; (2)税目(品目):税法规定的同一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3)应纳税项目:纳税人具体的应纳税项目,房产税按“房产使用”和“房产出租”填列; (4)税款所属时期:纳税人申报应交纳税(费、基金)款所属的时间; (5)计税依据:计算纳税人应纳税(费、基金)款的依据,房产税“房产使用”按房产余值填列; (6)税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大额印花税等税种的比例税率,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文化事业建设费、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半年申报时税率减半填列; (7)当期应纳税额:纳税人依照法定计税依据和税(费、基金)率计算出的应纳税(费、基金)额; (8)应减免税:经过税务机关批准的政策性或困难性减免项目及金额; (9)已纳税额: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税额; (10)延期缴纳税额:前期已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延期尚未缴纳的税款; (11)纳税人每次申报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栏,有委托代理人的,每次申报必须填写“授权人声明”和“代理人声明”栏; (12)受理日期:征收人员实际受理申报表的日期,其中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数据电文申报以收到数据电文的日期为准; 四.本表为A4型横式,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地方税务稽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务检查 【发文字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2.17 【实施日期】2014.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4年第5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办法》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17日

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税务稽查执法服务,提高税务稽查执法效能,规范税务稽查部门对税收自查的组织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收自查是指税务稽查局根据检查计划,在进户检查前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自行查找以前纳税年度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其他涉税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后果的特定活动。 第三条组织税收自查应从对象确定、组织实施、评审约谈、审理执行等程序依次展开。 第四条组织税收自查应遵循自主自愿、有序指导、宽严相济、科学简化、注重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对象确定 第五条经稽查局选案部门(以下简称选案部门)选定,报上级批准后纳入稽查局年度税收检查计划的纳税人,均可由稽查局检查部门(以下简称检查部门)组织实施税收自查,自查对象具体包括: (一)各级地税局部署的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确定的纳税户; (二)各级地税局部署的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确定的纳税户; (三)各级地税局下达的年度检查计划确定的纳税户。 第六条下列案件,原则上不开展税收自查工作: (一)举报案件; (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三)各级稽查局认为不宜组织自查的案件。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检查部门接到选案部门的

地税综合纳税申报表

地税综合纳税申报表 综合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税目税款所计税依据(金额或已纳税额税种纳税项目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应减免税应纳税额延期缴纳税额累计欠税余额 (品目) 属时期数量) 1 2 3 4 5 6 7=5×6 8 9=7-8 10 11 12 7% 城建税增值税 增值税 3%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 2% 印花税购销合同 0.03% 2% 工会经费工资总额 0.10% 河道费销售收入 2.5 河道费职工人数价调基金销售收入 0.10% 20%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8%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合计――― 纳税人申明授权人申明代理人申明 本纳税申报表是按照国家税法和税收规定填报的,我我单位(公司)现授权为本纳本纳税申报表是按照国家税法和税收规定填报的,我确信是真确信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以上税人的代理申报人,其法定代表人,电实的、合法的。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税款请从帐号划拨。话,任何与申报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与此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合同号码: 财务主管签章: 代理人盖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接收人审核日期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审核记录 《综合纳税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本申报表依据《征管法》第二十五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设置。 二(适用范围:纳税人申报除企业所得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社会保险费以外的各种地方税、费和基 金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 (1)税种: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税(费、基金)的具体种类的名称; (2)税目(品目):税法规定的同一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3)应纳税项目:纳税人具体的应纳税项目,房产税按“房产使用”和“房产出租”填列; (4)税款所属时期:纳税人申报应交纳税(费、基金)款所属的时间; (5)计税依据:计算纳税人应纳税(费、基金)款的依据,房产税“房产使用”按房产余值填列; (6)税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大额印花税等税种的比例税率,车船使用税、车船使 用牌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文化事业建设费、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半年申报时税率减半填列;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纳税人识别号: 所得年份: 年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 任职、受雇单位任职受雇单位 税务代码 任职受雇单位 所属行业 职务职业 在华天数境内有效 联系地址 境内有效联系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此行由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写 经营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单位 纳税人名称 所得项目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已缴(扣) 税额 抵扣税额减免税额 应补税 额 应退税额备注境内境外合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 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其中:股票转让所得———————个人房屋转让所 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合计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保证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理申报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 2 -

填表须知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年度自行申报。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三、填写本表应当使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纳税人识别号:具体填写纳税人办理自然人注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人识别号。 2、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所得年份: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 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3、身份证照类型: 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4、身份证照号码: 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5、任职、受雇单位: 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全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6、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非必填项):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 7、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非必填项):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属的行业。其中,行业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一般填至大类。 8、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9、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具体分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 - 3 -

税务-地方税纳税申报表 精品

地方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盖章):南昌xx有限公司经济性质:外商投资纳税人管理码:0600xxxx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企业负责人(签章)艾农企业办税人员(签章) 冯玲申报日期:20XX年7月9日 二 、 本 表 适 用 于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 个 人 所 得 税 外 的 所 有 地 方 税 种 。 退 回 企 业 一 份 。 一 、 本 表 由 企 业 申 报 一 式 三 份 , 税 务 机 关 留 二 份 ( 其 中 一 份 交 会 计 记 帐 )

地方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盖章):南昌市xx公司经济性质:私营企业纳税人管理码:0600xxxx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企业负责人(签章)王强企业办税人员(签章) 陈刚申报日期:20XX年7月9日 二 、 本 表 适 用 于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 个 人 所 得 税 外 的 所 有 地 方 税 种 。 退 回 企 业 一 份 。 一 、 本 表 由 企 业 申 报 一 式 三 份 , 税 务 机 关 留 二 份 ( 其 中 一 份 交 会 计 记 帐 )

地方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盖章):南昌xx化工厂经济性质:国有企业纳税人管理码:0600xxxx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企业负责人(签章)李文企业办税人员(签章) 冯玲申报日期:20XX年9月9日 二 、 本 表 适 用 于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 个 人 所 得 税 外 的 所 有 地 方 税 种 。 退 回 企 业 一 份 。 一 、 本 表 由 企 业 申 报 一 式 三 份 , 税 务 机 关 留 二 份 ( 其 中 一 份 交 会 计 记 帐 )

湖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操作指南 如果您是税收管理员,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2) 一、为纳税人开通网络申报 (2) 二、网络报表申报 (5) 如果您是首次使用本系统的纳税人,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1) 一、安装与入门 (11) (一)安装 (11) (二)启动 (12) (三)登录 (14) (四)进入大厅 (16) 二、初次使用时的基础工作 (17) (一)大厅导航 (17) (二)窗口菜单 (21) 三、每个征期的日常操作 (22) 如果您熟悉本系统后,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40) 一、系统提示 (41) 二、数据安全 (41) 三、网络通讯与防火墙 (41) 1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是安装在纳税人端的综合自助办税软件,它可以通过互联网与税务局服务器直接对话完成各类涉税事宜,软件以数据量较大的各类明细申报为特点,以提高综合纳税服务质量为目标。 如果您是税收管理员,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为纳税人开通网络申报 (一)进入核心征管软件申报征收平台为纳税人开通网络申报功能。 进入菜单【申报】-【网络申报】-【网络户基本信息】 输入纳税人流水号,点击【确定】,查询出已经登记的纳税人信息,如图

注意: 1、【核定】按钮:查看纳税人的核定信息,核定信息是产生纳税人税款的基础,根据纳税人的税种和税目产生税款。 2、网络密码:指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指定网络申报密码。(纳税人下载客户端资料的密码,不是纳税人进入大厅的大厅密码。) 3、动态证书:由于纳税人通过网络申报,动态证书起到保护纳税人网络传输信息过程中信息的安全。(纳税人客户端申报数据时,当提示证书不正确,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的动态证书进行清空。) 4、点击【保存】:此时已经为纳税人开通了网络申报。 (二)查看纳税人网络申报的数据及操作,进入核心征管软件申报征收平台。 进入菜单【申报】-【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浏览】 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2008]116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8.09.24 【实施日期】2008.09.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8〕116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省局对现行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确认《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鹏公司以物抵贷及工商银行处置建材城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湘地税函〔2003〕111号)等86件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附件1)。

二、重新公布《关于邮电通信业征收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湘地税函[1994]035号)等69件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附件2)。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从原发文之日起开始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但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重新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各项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ΟΟ八年九月二十四日附件1: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圳最新地税纳税申报表

深圳市地方税收纳税综合申报表 填报日期:2012年12月3日计算单位:元(列角分).本.份

深圳市地方税收纳税综合申报表 填报日期:2012年12月3日计算单位:元(列角分).本.份

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进销存所涉及的业务类型及分录

内帐外帐 采购收料:借:原材料支付货款借:应付账款采购收料:借:原材料支付货款借:应付账款贷: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生产领料: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贷: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生产领料: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生产入库:借:库存商品贷:原材料 在产品生产入库: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在产品 —直接人工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直接人工 销售出库:借:应收账款收回货款借:银行存款—制造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收账款销售出库:借:应收账款收回货款借:银行存款借:主营业务成本贷:主营业务成本贷:应收账款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结转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计提、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附加税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税 借:管理费用—堤围费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堤围费 计提工资的两种方法

方法一、借:管理费用—工资方法二、借:管理费用—工资 营业费用—工资营业费用—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制造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贷:应付工资贷:应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管理费用—社保 —代扣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代扣水电费—水电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收到社保条、收到社保条、 借:其他应付款—扣社保借:管理费用—社保 管理费用—社保贷: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住房公积金、收到住房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扣住房公积金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贷: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 损益类科目

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表头的填表说明

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表头的填表说明 表头的填表说明: (1)“纳税人税务登记号”指地方税务登记证号。 (2)“纳税人电脑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5)“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 (6)“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7)“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8)“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账号所在的银行。 (9)“账号”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账号。 (10)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并就与延期申报预缴额的差额进行申报。 主表的填表说明: (1)“征收项目”是指应纳税行为的名称。(项目分类待定); (2)“征收品目”是指应纳税行为所对应的税种税目。品目分类见:业务规则:SL_税费子目统一代码; (3)“税费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4)“申报计税总额或总数量”是指本月全部营业收入,并据此计算应在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的税(费)额; (5)“税(征收)率(单位税额)”是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税种的税率;车船使用税中不同类型、座位、吨位车船每辆、每吨的单位税额; (6)“应缴纳税(费)额”=应税营业额×税率; (7)“批准减免额”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额; (8)“批准抵缴额”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经税务机关批准以前期多缴税款抵缴当期的应缴税额; (9)“实际应缴纳税(费)额”=应缴纳税(费)额-批准减免额-批准抵缴额。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规范发票印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规范发票印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2009]3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9.04.29 【实施日期】2009.04.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规范发票印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9〕39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发票管理,提高发票印刷质量,确保发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省局研究,决定将原32家定点印刷企业减少为22家,批准湖南人民印务有限公司等印刷企业为发票定点印刷厂,核发全国统一式样《发票准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准印证》是取得发票印制资格的唯一合法证明。印刷企业必须凭《发票准

印证》方可承印发票,未取得发票准印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印制发票。以前制发的《发票准印证》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作废。 二、各定点印刷厂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发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发票印刷质量,强化发票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印制发票,不得擅自超范围印制发票;并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及时为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三、本次批准的定点印刷企业,未经省局同意不得变更。对不服从管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地应及时报告省局取消其承印资格,情节严重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一)私印发票的; (二)倒卖发票、发票防伪纸、防伪油墨、监制章及其它防伪品的; (三)丢失发票、发票防伪纸、防伪油墨、监制章及其它防伪品的; (四)泄露发票印制技术等秘密的; (五)发票印制质量不符合要求又不按地税机关要求改进的; (六)印刷设备、技术力量达不到省局规定标准的; (七)发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八)存在其他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问题的。 四、省局将每年对发票定点印刷厂进行一次复审。各级地税机关应加强发票定点印刷厂的日常管理,每半年将当地发票定点印刷厂情况向省局作一次书面专题汇报。 附件:全省地税系统发票定点印刷厂名单及承印范围 二ΟΟ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全省地税系统发票定点印刷厂名单及承印范围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SB003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所得年份: 年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1

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年度自行申报。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三、填写本表应当使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申报所得年份: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 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身份证照类型: 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身份证照号码: 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4.任职、受雇单位: 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5.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 6.所属行业: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5)建筑业(6)交 2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纳税人遇同属两类及两类以上分类的,选择其中的主要行业。 7.职务:(1)单位高层管理者(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公司(企业)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和个体工商户业主(2)单位中层管理者(3)单位一般职员(4)非任职受雇人员纳税人遇同属两类及两类以上分类的,按分类顺序优先选择前一类别。 8、职业:(1)国家公务人员(2)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投资者(3)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和个体工商户业主(4)企业承包、承租人员和项目承包人(5)专业技术人员(律师、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证券金融分析师、评估师、经济师、设计师、高级技工等)(6)教师(7)医生(8)媒体从业人员(9)演员、时装模特、职业教练员、职业运动员、导游、美容美发师、厨师、乐手、音响师;(10)经纪人、营销人员;(11)其它。 纳税人遇同属两类及两类以上分类的,按分类顺序优先选择前一类别。 9.在华天数: 由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填写在税款所属期内在华实际停留的总天数。 10.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 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其中,中国有住所的纳税人应填写其经常居住地址。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11.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时填写本栏。 纳税人识别码: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填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名称,或者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名称。 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号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 ?为方便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重点领域(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技术使用权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决定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部分申报表。现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修改如下: (一)“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修改为“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填报说明修改为“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二)“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填报说明中,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为工业企业内容修改为“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不包括建筑业。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其填报说明废止, 以修改后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替代,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规定,《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第33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填报说明中,删除“全球独占许可”内容。 四、《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其填报说明废止,以修改 后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填报说明(见附件2)替代,

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 五、《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其填报说明废止,以修改后 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见附件3)替代,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 六、下列申报表适用范围按照以下规定调整: (一)《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支出(包括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由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写。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的,填写本表第1行至第28行。 七、本公告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填报说明 2.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填报说明 3.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18日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8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地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格

基层团组织建设方案 页脚内容 2 附件1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扣缴义务人编码: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受理人(签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章):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

基层团组织建设方案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填写本表。 三、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所得项目:按照税法规定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4、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5、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外币折合人民币时,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算;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以外的其他外币的,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中的现钞买入价折算。 6、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7、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劳务报酬所得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3)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9、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减免税额。 10、扣缴非本单位职工的税款,须在备注栏反映。 11、表间关系: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3)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12、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八、本表为A4横式。 页脚内容2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doc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纳税人任职单位纳税编码 纳税人姓名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印制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 一、“年所得”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须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1项应纳税所得的合计数额,具体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三、年得12万元的纳税人,应办理纳税的地点: 《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地点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顺序来确定,具体为: (一)在中国境内在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汇编

附件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出租不动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4栏“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出租不动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销售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 (八)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九)第6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出租不动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地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格

附件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扣缴义务人编码: 扣缴义务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页脚内容

会计主管签字:负责人签字:扣缴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签章):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 页脚内容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填写本表。 三、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所得项目:按照税法规定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4、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5、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外币折合人民币时,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算;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以外的其他外币的,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中的现钞买入价折算。 6、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7、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劳务报酬所得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3)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9、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减免税额。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