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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概论名词解释

电子商务法概论名词解释
电子商务法概论名词解释

1,,属地管辖权:又称为领土管辖权,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不享有特权和豁免的人,物,事所享有的管辖权

2,属人管辖权:是指国家有权对具有其本国国籍的人或物均具有管辖的权利。按照管辖对象不同,分为属人管辖和属物管辖。

3,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安全、独立和利益,包括本国国民的生命、财产和利益,而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之外,对该国国家或其国民的犯罪行为实行的管辖。

4,普遍性管辖: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普遍地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的某些特定的国际犯罪行为,各国均有权实行管辖,而不论这些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和罪犯的国籍。

5,司法管辖权:是指国家通过司法手段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6,店子证据:网上证据即电子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7,数据电文:"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者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者传真。

8,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是指涵盖所有网络上由非法庭但公正的第三人,解决企业和消费间因店子上午契约所生争执的所有方式。也就是说,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是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来解决纠纷。

9连接点:传统的冲突法建立在以地域区分国家主权的基础上,通过连接点把一定的范围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连接,建立二者之间的内在的,实质的联系或隶属关系。

10,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做出的定性或分类,将其归纳入一定的法律范畴。

11,作品数字化技术:就是依靠计算机技术把一定形式编码,以对他们进行组织,加工,,储存,采用数字传输技术加以传送,并在需要时把这些数字的信息再还原成文字,数值,图形,图像,声音的技术。

12,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13,版权保护的技术措施:也就是版权人为了防止未经授权不法访问和使用作品以技术手段采取措施,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版权,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14,权利管理信息:指附加于作品的每件复制品赏的或作品向公众进行传播时出现的用以识别作品,作品作者,对于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者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

15,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6,数据库:指经系统或有序的编排,并且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作品。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集合。

17,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18,辛勤收集原则:只要独立完成的作品既具有独创性,对于汇编作品来说,只要编者在搜

集选择信息的过程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品就应该得到著作权保护。

19,网络商业方法:也称网络商业模式,是指电子商务经营人在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新型网络商业经营犯法。

20,正常链:在技术上称HREF链,说他正常,是因为用户可以看见这种连接的存在,也能够看到这种连接所导引的文件转换。

21,埋置链:是用户以通常方式看不见的,它在网页初次下载时就导引浏览器去连接对象所在服务器自动获取所链信息。也就是说,这些网页的内容可能是虚拟存在的,只不过是一种截取,而并非网主的创造。从理论上说,一个网站可以完全由其他网站的图形和文字组成,并且事实上这种“反射”网站已经存在。

22,域名:是一种用于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地址(IP地址)的机构式网络字符,是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础。

23,域名抢注:按国际商标协会的定义,域名抢注:“处于从他人商标(商标标志)中牟利的恶意注册并出卖域名”的行为。

24,域名反向侵夺:是域名注册人注册的郁闷于商标所有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蛋并没有侵25.害商标所有人权利:而商标所有人对域名注册人进行诉讼威胁或其他骚扰活动。

26,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为,“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用的技术和管理的安全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遭到破坏,更改和泄露。

27.计算机及网络运行安全:指网络中的各个信息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能正常地通过网络交流信息。

28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指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29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处于主观的目的,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特性所从事的严重危害个人,组织和国家利益的有关犯罪。

30犯罪主体:是指实施计算机及网络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包括自然人主体和法人主体(又称单位主体)。

31犯罪黑数:是指未经发觉或未被追诉或未被惩处的犯罪数。

3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3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34所谓破坏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后果严重的行为。

35破坏性程序:是指“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和功能发挥,应用软件,数据可靠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用于违法活动的计算机程序”主要包括病毒,逻辑炸弹等。

故意制作,传播破坏性计算机程序罪:是指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36“双罚制原则”:即在国际刑事合作中为开展司法协助,请求国与被请求国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的才能进行引渡或司法协助。

37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活参与者与人厉以宁个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38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Dota 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

形成的电子交易形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39功能等同原则:是一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其目的是要摆脱传统书面这一单一媒介条件下产生的束缚,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富于弹性的、开放的规范体系,以利于多媒体、多元化技术方案的应用。

40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41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服务活动

42直接侵权责任:就是由于直接从事了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市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前提

43间接侵权责任:主要是由于侵权人的行为时其他侵权行为的继续或是为其他侵权行为提供了条件等,如:书店、报摊等,是否承担责任以行为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为前提

九章

44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信息自由权

45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其他人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是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

46数据用户:指合法的搜集、拥有、控制并使用有关数据者。通过非法手段搜集或者获取他人的个人数据者,不能被视为法律所承认的数据用户

47美国在线隐私联盟的指引:OPA 为目前最为主要的行业规章,根据该指引,OPA的成员公司同意采纳和执行张贴OPA的隐私政策,该政策规定了应全面的告知消费者网站的资料搜集行为,OPA的指引被许多蛀牙的隐私认证所采用,并将之作为他们自身的认证标准和加入认证的条件。

48个人隐私偏好平台:P3P 经历过万维网协会(W3C)几年的研究开发,个人隐私偏好平台作为一种标准通过了一次公开测试。它为提供一个自动化的比较用户的隐私参数选择和他们所访问网站的保密情况的方法。可以让网站表达自己的保密协议

49网站隐私认证计划:是一种私人行业实体致力于现实网络隐私保护的自律形式。它要求那些被许可张贴它的隐私认证标志的网站必须遵守它的行为规则,并且服从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

50安全港模式:系美国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条例中所创设的制度,是指某一特定的在线服务商产业公布的网络隐私保护的行为指引,该指引由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即成为安全港,有关的网络服务商只要遵守该指引就认为是遵守了有关要求,可以免除责任。这是一种将行业自律与立法规制相结合的新模式

51认证:指权威的,中立的,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的第三人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包括文件,身份,物品及其他产地,品质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也资格,经审查属实后做出的证明。

52电子认证:指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着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

53电子认证服务:按照我国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提供真实性,可靠性的验证的公众服务活动。

54站点认证:为确保通讯安全,在正式传送数据电文之前,应首先认证通讯是不是在意定的站点之间进行。这一过程被称为站点认证。

55电子认证法:用来调整机构,证书用户国家行政机关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之间在电子认

证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6认证机构:来源于引文Certification Authority。简称CA 专指电子商务中对用户的电子签名颁发数字证书的机构,它已经成为开放性电子商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信用服务机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电子签名依赖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57 pki:是一种遵循既定标准的密钥管理平台,能够为所有网络应用者提供加密和数字签名等的密码服务及所必须的密钥和证书管理体系。

58交叉认证:就是两个CA安全的交换密钥信息,相互有效的承认各自签发的证书过程。59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所界定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60证书暂停:主要针对影响认证安全的紧急事件,而采取的暂时性措施

61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依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62免责事由:又称为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及时违约也不承担责任清醒

6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4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65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

66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使用者以一定的现在或存款,从发行者处换取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并以可读写的电子信息方式存储起来。需要清偿债务时,使用者可以通过一些电子化媒介或方法,

将该电子数据称之为电子货币。

67网上银行:是指使用电子设施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金融性产品和服务的银行业务模式。68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69协议:合同反映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70电子合同:狭义上指在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1电子数据交换:简称EDI,是一种在公司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72格式合同:是不需要别一方意思表示的参与,而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事先拟制的合同。73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以自身的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74电子代理:是指不需要经人为的审视,电脑程序能以电子化或其他自动化的方式发出电子信息或对电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分而作出响应。

7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意思表示。

76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77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已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78“到达主义”:是大陆法采取的一种判断合同成立的承诺标准。即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和地点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与之不同的是,英美法系采取所谓“发送主义”。

79“发送主义”:是英美法系采取的一种判断合同成立的承诺标准。即以承诺发出的时间与地点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80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与之到达对方的同时,表意人又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为。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的撤回包括要约的撤回和承诺的撤回。

81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的表示。

82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决,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83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或称法律效力。84合同的履行:指导债务人按照债的目的实行其给付的行为。

85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86强化电子签名:指经过一定的安全应用程序、能够达到传统签名等价功能的电子签名方式;又称可靠电子签名、高级电子签名。

87数字签名:附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和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进行伪造。

88生物识别技术:是利用人体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

89哈希函数:是指一种算法,它将一串比特字符变换或翻译成另一串通常较短的字符串,该密码算法也称单向散列运算,其运算结果称为哈希值,或称数字摘要,也有人将其称为“数字指纹”。

90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91比特税:比特税是电子商务主税派最为著名的征税方案。比特税是以在互联网上传输的和由网络用户接受到计算机数据信息单位“比特“的数量为收税依据,比特税又名字节税。比特税最初由加拿大税法学者阿瑟。科德尔提出,后经荷兰的著名学者路,休特和卡林。卡普加以完善。

92常设机构:“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在某一国境内开展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时所依赖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或代理机构,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作业场所等。

93电子商务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中性原则指对通过电子商务达成的交易与其他形式的交易在征税方面要一视同仁,反对开征任何形式的新税或附加税,以免妨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94网络广告:广告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网络广告是指利用困特网从事的商业广告。

95 SPAM:是指利用电子邮件发送的未经请求或许可的色情与营广告,其英文缩写是

96 CAN-SPAM:又被叫做SPAM,中文称为垃圾邮件。

97隐性广告:指非以广告形式出现但包含广告内容并且客观上起到广告宣传作用的广告。它形式隐蔽,容易使受众产生误解。

98页面广告:是指登载在他人网络主页上的广告信息。页面广告又可分为:图形、文字、赞助广告。

99 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网络内容提供者,指自己组织信息通过网络向公传播的主体。不论是普通的个人用户还是某个网络服务商,只要提供信息向网络发布就属于网络内容提供者。

100 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指为网上信息传播提供设施、途径和技术支持等各类中介服务的主体。根据网络信息实际监控能力的不同,网络中介服务者又可分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和主机服务提供者两类。

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2010年4月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99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2001年4月生效的日本电子商务法律是()1-16 A.《电子签名法》 B.《电子商务支持法》 C.《电子商务法》 D.《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法》 2.下列属于必须首先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许可的经营项目是()2-22 A.从事家用电器销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B.从事药品销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C.从事房屋出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D.从事手机销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3.格式合同的最大特点是()3-36 A.公平性 B.科学性 C.非协商性 D.非强制性 4.关于电子合同的履行地点和附随义务,不包括 ...()3-54 A.瑕疵担保义务 B.电子信息的交付应将如何控制、访问该信息的资料一并交给消费者,使之能有效支配所接收的信息 C.电子信息应以有形媒介为载体进行交付 D.担保提供的信息产品或服务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5.必须允许收方能够确定:该电讯是由确认的发方发出的;该电讯的内容有无篡改或发生错误;该电讯按确定的次序接收;该电讯传送给确定的收方,这属于()5-74 A.站点认证 B.数据电文认证 C.电讯源的认证 D.身份认证 6.我国《电子签名法》对外国证书的承认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协议或者对等原则核准后,中华人民共和国()5-84 A.境内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境外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B.境外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境外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C.境外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境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境内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境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下列情形属于认证机构应对信赖方的损失承担责任的是()5-88 A.认证错误是由于无法预料的技术原因造成 B.认证错误是认证机构已经采取法律规定的合理可行的预防措施仍不可避免 C.信赖方没有认真检查最新的作废证书表来验明证书的状态,而使用了作废的证书 D.未获得准入资格而提供认证服务 8.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其中()6-103 A.继续履行、定金、损害赔偿是以不发生实际损害为要件的

2011年7月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全国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99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属于直接电子商务活动的是( ) A.图书的网上销售 B.服装的网上直销 C.家电的网上销售 D.网上手机充值 2.下列属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主持制定的电子商务法律文件是( ) A.电子签名统一规则 B.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 C.数字签名法 D.电子签名法 3.下列属于狭义电子合同的是( ) A.采用传真方式订立的合同 B.以电报方式订立的合同 C.以电传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 4.对于提供格式合同的网站与其用户的情形,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相关规定的是( )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坚持公平原则 B.格式合同不得加重对方责任与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C.对格式合同有两种解释时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 D.以合理方式提出免责和限制责任条款 5.关于意思表示的撤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我国合同法不认可承诺可以撤回 B.英美法系规定承诺一经发出即生效,不能撤回 C.大陆法系多数国家不认可承诺可以撤回 D.我国合同法不认可要约可以撤回 6.关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合同的成立是法律问题,合同的生效是事实问题 B.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有是否生效的问题 C.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构成要件不同 D.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的法律效果不同 7.关于信息产品的电子合同履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在网络上完成 B.可以通过电子代理人自动完成 ═══════════════════════════════════════════════════════════════════════════════

电子商务法概论历年真题及答案-2012年4月

全国2012年4月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99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以及对非对称公开密钥法和生物鉴别法等认证方法,都不可厚此薄彼,产生任何歧视性要求,该规定属于( ) A.媒介中立B.实施中立 C.同等保护D.技术中立 2.克林顿签署的国会两院一致通过的《国际与跨州电子签名法》,表明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走上了联邦统一制订的道路,该法律通过的时间是( ) A.1999年B.2000年 C.2001年D.2002年 3.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网上经销下列产品,其中属于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是( ) A.二手书籍B.数码相机 C.OTC药品D.中国移动充值卡 4.某电子商务网站经营的网络产品被他人仿冒,该行为侵犯了该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 ( ) A.独立运营的权利B.域名资源及相关资源所有权 C.违约求偿权D.电子商务安全保护权 5.卖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以选择的救济方法是( ) A.接受标的物B.验收标的物 C.交付替代物或对标的物进行修理、补救D.支付价款 6.对于ICP而言,主要承担网站信息内容版权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内容由ICP自己上载,则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如果该内容由他人上载,在一定情况下则ICP适用直接侵权责任;在责任分担上主要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1 全国2012年4月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B.如果内容由ICP自己上载,则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如果该内容由他人上载,在一定情况下则ICP适用间接侵权责任;在责任分担上主要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C.如果内容由ICP自己上载,则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如果该内容由他人上载,在一定情况下则ICP适用间接侵权责任;在责任分担上主要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D.如果内容由ICP自己上载,则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如果该内容由他人上载,在一定情况下则ICP适用直接侵权责任;在责任分担上主要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7.我国互联网服务商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该规定源于( ) A.《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B.《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D.《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8.完整的PKI系统包括五大基本构成部分:认证机构、数字证书库、证书作废系统、应用接口和( ) A.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B.证书备份及启用系统 C.证书备份及恢复系统D.密钥备份及启用系统 9.目前国际上对电子认证服务的管理模式分为三种,美国采用行业自律制度,而( ) A.新加坡和中国采用强制许可制度,马来西亚采用非强制许可制度 B.中国采用强制许可制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采用非强制许可制度 C.马来西亚和中国采用强制许可制度,新加坡采用非强制许可制度 D.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采用强制许可制度,中国采用非强制许可制度 10.对于电子支付的纠纷,在以“谁主张,谁证明”为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加大商家和金融机构的举证责任,除非( ) A.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无限赔偿责任 B.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有限赔偿责任 C.受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无限赔偿责任 D.受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有限赔偿责任 11.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第4A编的规定,在一项大额电子资金划拨中,可以没有的当事人是( ) A.发送人银行B.受益人银行 2 全国2012年4月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7月电子商务法概论自考试题(1)

2010年7月电子商务法概论自考试题 全国(湖北省)2010年7月自考 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99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调整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1999年通过了( ) A.《信息与通讯服务法》B.《信息、信息化与信息保护法》C.《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D.《统一电子交易法》 2.制定《电子签名示范法》的国际组织是( ) A.国际电信联盟B.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D.世界贸易组织 3.根据有关法规,在我国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接入单位实行国际联网经营( ) A.备案制度B.许可证制度 C.审核批准制度D.先申请先注册制度 4.以下不属于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必须具备条件的是( ) A.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B.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C.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D.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技术的发明专利 5.我国《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服务专业人员、运营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应不少于( ) A.10人B.20人 C.30人D.40人 6.小额电子资金划拨系统主要应用于( ) A.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C.所有类型的电子商务D.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7.根据征收对象的不同,税种可以分为( ) A.增值税、消费税、关税B.销售税、个人所得税、货物税C.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D.财产税、营业税、关税8.营业税是( ) A.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为依据而征收的商品税B.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算依据而征收的商品税C.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而征收的商品税 D.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 9.根据经合组织和联合国范本对常设的界定,下列可以视为常设机构的是( ) A.专为存储本企业货物和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

电子商务法概论--名词解释

1.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主要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所进进行卑鄙类商务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电子交易形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功能等同原则:是一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其目的是要摆脱传统书面这一单一媒介条件下产生的束缚,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富于弹性的、开放的规范体系,以利于多媒体、多元化技术方案的应用。 4.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5.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6.直接侵权责任:就是由于直接从事了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是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前提的。 7. 间接侵权责任:主要是由于侵权人的行为是其他侵权行为的继续或是为其他侵权行为提供了条件的,如书店、报摊,是否承担责任以行为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为前提。 8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反映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9电子合同:狭义上指在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0电子数据交换:简称EDI,是一种在公司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 11格式合同:是不需要别一方意思表示的参与,而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事先拟制的合同。 12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以自身的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13电子代理:是指不需要经人为的审视,电脑程序能以电子化或其他自动化的方式发出电子信息或对电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分而作出响应。 1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意思表示。 15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6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已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17“到达主义”:是大陆法采取的一种判断合同成立的承诺标准。即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和地点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与之不同的是,英美法系采取所谓“发送主义”。 18“发送主义”:是英美法系采取的一种判断合同成立的承诺标准。即以承诺发出的时间与地点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19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与之到达对方的同时,表意人又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为。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的撤回包括要约的撤回和承诺的撤回。 20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的表示。 21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决,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2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或称法律效力。 23合同的履行:指导债务人按照债的目的实行其给付的行为。 24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25强化电子签名:指经过一定的安全应用程序、能够达到传统签名等价功能的电子签名方式;又称可靠电子签名、高级电子签名。 26数字签名:附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和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进行伪造。 27哈希函数:是指一种算法,它将一串比特字符变换或翻译成另一串通常较短的字符串,该密码算法也称

2016年10月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电子商务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00996)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5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亚洲最早的电子商务立法是 A.新加坡的《新加坡电子交易法》 B.韩国的《电子商务基本法》 C.马来西亚的《电子签名法》 D.日本的《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法》 2.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以及对非对称公开密钥法和生物鉴别法等认证方法,都 不可厚此薄彼,产生任何歧视性要求,该规定符合 A.媒介中立 B.实施中立 C.同等保护 D.技术中立 3.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网上经销下列产品,其中属于需要 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是 A.二手书籍 B. 数码相机 C.OTC药品 D.中国移动充值卡 4.电子商务主体独立运营权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 A.可以随意选择域名注册 B.依法取得资格,在法律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受各种干扰和阻碍 C.自己决定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D.决定是否对客户赔偿 5.格式合同的最大特点是 A.公平性 B. 科学性 C.非协商性 D.非强制性 6.关于电子合同的履行地点和附随义务,不每帮 A.瑕疵担保义务 B.电子信息的交付应将如何控制、访问该信息的资料一并交给消费者,使之能有效支配所接收的信息 C.电子信息应以有形媒介为载体进行交付 D.担保提供的信息产品或服务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7.公开密钥加密属于 A.对称性密钥加密 B.非对称性密钥加密 C.公钥加密 D.私钥加密

电子商务法概论名词解释+简答

1.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电子交易形式法律规范的总称 2.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涉及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的和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两大类规范 3.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所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4.电子代理指不需经人为的审视,电脑程序能以电子化或其他自动化的方式发出电子信息或对电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分而作出响应。 5.电子支付狭义的电子支付指电子资金划拨业务,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定义,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将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传输线路划入受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受益方的一系列过程.广义的电子支付还同时包括支付工具的电子化,将网上银行及其所开展新型金融服务如电子现金等也包括在电子支付的范围内 6.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使用者以一定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并以可读写的电子信息方式存储起来,需要清偿债务时,使用者可通过某些电子化媒介或方法,将该电子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 7.直接侵权责任指由于直接从事了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8.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9.数字签名指附加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和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进行伪造 10.电子签名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11.电子签名人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12.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其他电子记录 13.数据电文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的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14.免责事由指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分为不可抗力、免费条款和债权人过错三种类型 15.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 16.消费者的选择权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权利。 17.功能等同原则是一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 18.意思表示的撤回指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和到达对方的同时,表意人又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达效力的行为 19.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20.狭义的电子合同指在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反映了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2.合同的成立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3.合同的履行指债务人按照债务的目的(即满足债权)实行其给付的行为 24.合同的生效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或称法律效力 25.站点认证指为了确保通讯安全,在正式传送数据电文之前,应首先认证通讯是否是在一定的站点之间进行的过程 26.电子认证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活动 27.电子认证服务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的活动 28.电子认证法是用来调整认证机构、证书用户、国家行政机关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之间在电子认证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9.常设机构指一个企业在一国境内开展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时依赖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或代理机构,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作业场所等 30.认证机构指电子商务中对用户的电子签名颁发数字证书的机构,它已经成为开放性电子商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信用服务机构 31.网上银行指使用电子设施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金融性产品和服务的银行业务模式 32.比特税是以互联网上传播的和由网络用户接受到的计算机数据信息单位”比特”的数量为收税依据,比特税又名字节税 33.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34.权利管理信息指附加于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作品向公众进行传播时出现的用以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信息,或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 35.网络商业方法指电子商务经营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新型网络商业经营方法,如网上商品销售方式、网络广告方式、网上支付链接方式 36.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7.网络隐私权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 38.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信息自由权 39.司法管辖权指国家通过司法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40.管辖权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对特定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它是国家固有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41.保护性管辖权指国家对本国领土范围外犯有危害该国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及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等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 42.管辖权基础指一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民事案件的根据 43.埋置链是用户以通常方式看不见的,当网页下载完成时被链对象已经自动显示在用户计算机屏幕上,与网页其他内容融为一体了.埋置链会让用户误以为自己的浏览器仍然在先前所浏览的网站上 44.PKI即公钥基础设施,是通过使用公开密钥技术和数字证书来确保系统信息安全并负责验证数字证书持有者身份的一种体系 45.ICP网络内容提供者,指自己组织信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的主体 46.ISP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指为网上信息传播提供设施、途径和技术支持等各类中介服务的主体 47.SET协议又称安全电子交易协议,是一种基于信息流的协议,在保留对买方身份认证的前提下,又增加了对卖方和收单银行的认证,引入并充分发挥了第三方认证的作用,从而可以确保交易各方身份的合法性和交易的不可依赖性.同时,卖方只能得到买方的订购信息,银行只能得到有关支付的信息,从而在更大程度上确保了交易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48.数据库指经系统或有序的编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49.电子商务税收中性原则指对通过电子商务达成的交易与其他形式的交易在征税方面要一视同仁,反对开征任何形式的新税或附加税,以免妨碍

电子商务概论试题和答案

第二部分《电子商务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 1、互联网最基本的特征是()、()与廉价。 2、电子商务是3层框架结构,底层是网络平台,中间是()平台,第三层是各种各样的()。 3、电子商务的技术标准包含了四方面的内容:()、识别卡标准、()、其他相关标准。 4、EDI的工作过程是:制作订单、()接收订单、签发回执、() 5、电子金融包括网络银行、()、()、网上理财等各种通过网络实现的金融服务内容。 6、电子支票的使用步骤是购买电子支票、()、() 7、所谓物流,是指物质资料从()到()的物理性流动。 8、降低配送成本的途径()、()、合并配送、适当延迟。 9、供应链与传统物流渠道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条物流渠道的()不同,两条物流渠道上()不同。 10、CRM概念可从三个层面来表述,即:CRM是一种现代经营管理理念、CRM是一整套()、CRM是一种()。 11、电子商务是通过改变企业业务活动中的()流程来改变企业()流程 12、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企业业务活动中的信息流由()结构转化为一种()结构。 13、目前,Internet提供的基本服务有:WWW、()、文件传输、()

Gopher服务、网络新闻 14、()是在()交易中承担网上安全交易认证服务、签发数字证书、确认用户身份等工作,并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15、网络银行技术主要包括()和()两大类。 16、目前网上保险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基于保险公司网站的经营模式,即()模式;另一种是基于新型网上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模式,即()模式。 17、从物流规模和影响层面来看,物流可以分为宏观物流、()和() 18、第三方物流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物流配送活动由商品的()之外的第三方提供。 19、BPR的技术手段主要有()和()等。 20、按照企业运用呼叫中心的方法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类型,即:()呼叫中心和()呼叫中心。 21、任何商务活动都包含了4种基本流,即:物流、商流、()和()。 22、接入Internet的方法有()、()、拨号连接。 23、认证中心的职能是()、更新证书、查询证书、()、证书归档。 24、在电子商务中,广泛使用的两种数据加密技术是()和()。 25、网上保险是指()或新型网上保险中介机构以()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26、网上个人理财是指个人或家庭根据外界环境的变化,借助因特网获取商家提供的()服务,不断调整其剩余()的形态,以实现个人或家庭资产收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

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重点

电子商务法概论备考资料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 1.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所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电子交易形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功能等同原则:是一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其目的是要摆脱传统书面这一单一媒介条件下产生的束缚,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富于弹性的、开放的规范体系,以利于多媒体、多元化技术方案的应用。 4.简述电子商务的基本内涵:①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②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③电子商务是企业信息化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一种贸易形态,电子商务不等于商务电子化。 5.简述电子商务的主要类型:按照交易对象分类:B2B,B2C,B2G,C2C。按照商务活动内容分类包括两类商业活动①间接电子商务,②直接电子商务。根据使用网络类型的不同,电子商务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EDI商务,②互联网商务,③Intranet(内联网)商务。 6.简述电子商务面临哪些法律问题:电子商务运作平台建设及法律地位问题,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电子合同问题,电子商务中商业客体问题,网上电子支付问题,在线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财产

保护问题,在线消费者保护问题,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网上税收问题,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 7.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这类社会关系是在广泛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并将这些技术应用到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它交叉存在于虚拟社会和实体社会之间,有别于实体社会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且完全独立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 8.简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特征。①形式规范,②技术规范,③开放规范,④多重规范。 9.简述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①中立原则,②自治原则,③功能等同原则,④安全原则。其中中立原则包括:①技术中立,②媒介中立, ③实施中立,④同等保护。 10.简答为什么说电子商务法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明确的,它调整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这类社会关系是在广泛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并将这些应用于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2)电子商务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自己明显的特征,这些社会关系交叉存在于虚拟社会和实体社会之间,而传统法律调整的范围都是在现实物理世界的范围之内,二者的调整对象有显著区别。3)传统的民法,经济法及其程序法很难适用于虚拟环境中的商务交易活动,突出体现在合同效力的确定,诉讼管辖,证据认定等保障实体法实施的理论和方法不能支持现有法律处理电子商务案件,有关媒体的管理构架的法律不能适应以网络为载体的

(完整版)00996电子商务法概论.doc

电子商务法概论复习资料规范 4 、安全认证法律规范 5 、1、买方应承担按照网络交易规定 1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电子支付法律规范 6 、电子商务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坚持公平原则EDI 商务、互联网服务、税收法律规范7 、网络商务的知2、买方应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 2 、以合理方式提出免责和intranet 商务识产权保护法8 、个人隐私保护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限制责任条款 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问题 9 、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机制3、买方应当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 3 、格式合同不得加重对方一、电子商务运作平台建设及其的法律规范义务责任与排除双方主要权利 法律地位问题《电子签名法》的四个方面内容:电子商务条件下,卖方应当承担的 4 、合同争议的解释权 二、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1、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义务:电子代理人归属的要件一般应包 题确了在众多的电子签名方法和手1、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括以下几个方面: 三、电子合同问题段中,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具单据 1 、有自己的名称 四、电子商务中商业客体问题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效力。2、对标的物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2 、有必要的财产 五、网上电子支付问题2、对于数据电文,也就是电子形3、对标的物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六、在线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式的文件作了规定。注册域名应当特别注意的条款: 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财产保护问题3、设立电子认证服务的准入制度1、域名注册人保证不侵权的陈述 5 、依法成立 七、在线消费者保护问题4、规定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制度2、域名注册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真 6 、具备保证电子代理人正 八、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实的陈述常运行的技术条件和人员 九、网上税收问题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法律规3、域名注册人提供信息不真实的7 、具备完善的网上企业信 十、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范违约责任息披露制和客户的资料保密制度 突问题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设立规范:4、域名注册人同意域名注册组织8 、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电1、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公布其联系信息的条款记录 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经营许可5、域名注册组织声明收集和公布所谓电子代理,是指不需经 会关系,而这类社会关系是在广泛A、依法成立的公司注册人的联系信息公出于注册目人为的审视,电脑程序能以电子化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并将这些技术B、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的,保证不将域名注册人的联系信或其他自动化的方式发出电子信 应用到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殊专业人员息付诸商业性使用息或对电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 的社会关系,它交叉存在于虚拟社C、为用户提供长期的服务的信誉6、域名注册人同意受或注册组织分而作出响应。 会和实体社会之间,有利于实体社和能力采用的纠纷程序和约束我国《电子签名法》对于电 会中的社会关系,且完全独立于现D、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权利:子代理人的信息发送责任也明确 行法律的调整范围。2、经营性互联网接入国际联网许1、独立运营的权利为由系统所有人承担发送责任,该电子商务法的特点: 1 、形式规可2、域名资源及相关资源所有权法第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有下列范 2 、技术规范 3 、开放规范 4 、A、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3、违约求偿权情形之一,视为发件人发送:”多重手段规范法人4、电子商务安全保护权1、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 电子商务法的原则: 1 、中立原B、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1 、合2、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 则 2 、自治原则 3 、功能等同原装备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法经营 2 、身份明示义务 3 、信3、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 则 4 、安全原则员息内容记录 4 、交易中的合同义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C、具有健全的安全保管理制度和务 5 、遵守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等的 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技术保护措施其他民事权益的义务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审查数据而形成电子交易形式法律规范的D、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总称。条件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法的因素。 电子商务法的信息法律地位:3、经营性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业务电子合同的特点:1、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 1、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明许可1、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方法的可靠性; 确的调整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发A、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计算机或磁盘中介载体中,其修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案改、流转、存储等过程均在计算内3、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2、有明显的特征,这些社B、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4、其他相关因素。 会关系交互存在虚拟社会的实体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安2、电子合同的生效具有不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满足法社会之间。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同的特点。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的条 3、传统的民法,经济法及C、服务项目属于《互联网信息服3、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件: 其程序很难适应于虚拟环境中的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已取得网络上运作,可不见面。1、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 商务活动。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供随时调取查用;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框架制度: 1 、电子商务条件下,买方应当承担的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2、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 电子商务经营法律规范 2 、电子义务: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定义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合同法律规范 3 、电子签名法律和基本原则做全面规定:

电子商务法概论简答1

简答 1简述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A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B要约邀请是表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C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都对要约与要约邀请做出了区分,因为二者的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对与要约而言如果对方,做出了承诺,要约人即负有与之订立合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约在有些情况下不得撤销,对月要约邀请其发出人则不负责这些义务他完全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接受对方的意思表示,也可以随时撤销对其发出的意思表示 2简述电子认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内容A制作·签发·管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B确认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真实性C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目录信息查询D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状态信息查询服务 3空啊买手机网上银行对客户的义务从客户保护角度出发银行有以下义务A预先申明的义务对于从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采用的安全技术交易条件变更的通知等均应做出事先申明。B保密的义务;网上银行对自己所掌握的客户自身资料和客户账户交易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C执行的义务;即银行必须保证使用交易上合理的安全手段执行客户指令的义务 4简述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范围和内容A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B审查电子证据的手机是否合法C审查电子证据与事实的联系D审查电子证据的内容E全面地使用证据,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 5简述作为卖方的经营主体在电子商务条件下所负的合同义务A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B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C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6简述电子资金划拨中存在的风险。A信用B流动性风险C系统风险D欺诈风险E操作风险 7简述网络权和传统隐私权的差异。A网络隐私权将共有和私有领域从新划分B网络隐私权强调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C网络应私权更加强调主动控制权 8简述域名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差异。A域名的全球有效性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不论商标权·商号权还是其他知识产权,都只能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区域内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域名基于其本身的技术热点却是全球性的没有地域的限制B域名的全球唯一性与知识产权的可共用性;网络中的域名绝对唯一地标识一个网络用户的地址其他用户不能再使用同一个域名来标示自己的地址知识产权虽然有专有性但是同商标或商号却可以被为不同行业的人使用或则被作用不同的用途C域名的精确性与知识产权的禁止相似性;商标或者商号权作为传统社会当中的一种商业标志不仅禁止抄袭海禁止相似或模仿但在互联网上由于技术本身的特点无论两个域名多么相似哪怕只有一个字母大小写不同标记符号或则顺序不同计算机也能精确识别靠来不会产生误认的情况 9简述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条件。A经营者为依法设立公司B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C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D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10简述数字签名的基本原理。A被发送文件采用哈希算法对原始报文进行运算,得到一个固定长度的数字串,称为报文摘要不同的报文所得到的报文摘要各异但对相同的报文它的报文摘要却是唯一的B发送方生成报文的摘要用自己的私钥对摘要进行加密来形成发送方的数字签名C这个数字签名将作为报文的附件和报文一起发送给接收方D接收方首先从接受到的原始报文中用同样的算法计算出新的报文摘要,再用发送方的公钥对报文附件数字签名进行解密比较两个报文如果指相同接收方就能确认该数字签名是发送方的 11简述美国统一商法典中支付命令错误的具体类型。A支付命令表述错误是指支付命令中存在不一致的信息B支付命令错误是指支付命令的内容本身存在错误或在传送过程中产生了错误C支付命令执行错误是指支付命令本身并无错误但是接受支付命令的一方在执行该命令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12简述涉及网络域名纠纷的类型。A域名抢注B同一商标的域名争议C域名混淆D域名反向侵夺E域名代理纠纷 13简述主要的几种生物识别技术,A指纹识别技术B视网膜识别技术C生硬识别技术 14简述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A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B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C具有国家安全标准技术和设备D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15简述电子货币的主要功能。A转账结算功能B储蓄功能C兑现功能D消费贷款功能 16简述网络应私权的保护范围。A个人登录的身份健康状况B个人的信用和财产状况C邮箱地址D网络活动踪迹 17简述从事互联网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活动报告的接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A依法设立的企业法或者事业法人B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装备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C具有健全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D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18简述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虚拟银行认可规则》规定的网上虚拟银行建设一般原则。A符合使用传统银行一样的审慎准则B要经营银行业务并且必须在香港设有实体办事处C必须有与其业务类别相适应的保安系统D指定与其风险类别相适应的控制措施E提出适当的业务计划F在其服务章程中列明客户的权利义务G可以将其技术方面的业务委托给网络服务商但必须接受特别规定并接受监督与审计 19简述国际社会对常设机构问题上取得的一致意见。A只作为广告或者提供信息的服务器不构成常设机构---视为与仓库产品展示地类似的非营业性质的常设机构B即提供信息又接受订货的服务器可以视为常设机构—营业性的常设机构C完全自主独立的服务器应视为设立在该服务器所在国的常设机构。完全独立的服务器指的是即提供信息接受订货又能提供信息化数字化商品的服务器 20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人的权利。A发表权B著名权C修改权D复制权E发行权F出租权G信息网络传播权H翻译权I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1简述电子商务经营企业的经营模式对其责任的影响。A网站是交易当事人的应当对所交易的行为负责B网站是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在其能力范围内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披露义务责对他人利用其交易平台提供违反国家规定的商品行为不负责任 22简述设立电子认证机构遵循的原则。A权威性原则B真实性原则C保密性原则D迅捷性原则E经济性原则 23简述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避税加剧的原因。主要原因有;税收征管·稽查和审计难以操作,是税务机构无法掌握跨国企业的运作状况而照成的国际避税;商品·劳务·特许权难以界定使有关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所得税率的差异进行国际避税;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位置难以确定,影响国际税收属地管辖权的行使而造成国际避税;跨国电子商务的某些交易不需经过海关出入境,使海关不能征收而造成避税;跨国电子商务的快捷性和高效性增强了跨国公司的国际公司的国际避税能力电子支付的不易被监督性增加了国际避税的可能性 24简述计算机犯罪的特点。A犯罪主机智能性B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隐蔽性C计算机及网络范穗的超地域性D计算机网络犯罪法律规范的带后性E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高黑数F犯罪手段的多样性G犯罪后果的严重性

2018年最新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复习资料【过关宝典】

电子商务法概论备考必看资料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 电子商务分类:EDI商务、互联网服务、intranet商务 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1. 电子商务运作平台建设及其法律地位问题。2.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3.电子合同问题。4.电子商务中商业客体问题。5.网上电子支付问题6.在线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财产保护问题。7. 在线消费者保护问题8.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9.网上税收问题。10. 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电子交易形式法律规范的总称。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这类社会关系是在广泛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并将这些技术应用到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它交叉存在于虚拟社会和实体社会之间,有利于实体社会中的社会关系,且完全独立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 电子商务法的特点:1、形式规范2、技术规范3、开放规范4、多重手段规范 电子商务法的原则:1、中立原则2、自治原则3、功能等同原则4、安全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信息法律地位:1.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明确的调整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2.有明显的特征,这些社会关系交互存在虚拟社会的实体社会之间。3.传统的民法,经济法及其程序很难适应于虚拟环境中的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法基本框架制度:1.电子商务经营法律规范。2.电子合同法律规范。3.电子签名法律规范。 4.安全认证法律规范。 5.电子支付法律规范。 6.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范。 7.网络商务的知识产权保 护法。8.个人隐私保护问题。9.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机制的法律规范。 《电子签名法》的四个方面内容:1.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确了在众多的电子签名方法和手段中,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效力。2.对于数据电文,也就是电子形式的文件作了规定。3.设立电子认证服务的准入制度。4.规定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制度。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法律规范 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条件 A.依法成立的公司。B.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C.为用户提供长期的服务的信誉和能力。D.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性互联网接入国际联网许可条件A.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B.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装备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C.具有健全的安全保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D.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性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业务许可条件A.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B.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C.服务项目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已取得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电子商务条件下,买方应当承担的义务:1.买方应承担按照网络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2.买方应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3.买方应当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电子商务条件下,卖方应当承担的义务:1.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2.对标的物权利承担担保义务3.对标的物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注册域名应当特别注意的条款:1.域名注册人保证不侵权的陈述2.域名注册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的陈述 3.域名注册人提供信息不真实的违约责任 4.域名注册人同意域名注册组织公布其联系信息的条款5.域名注册组织声明收集和公布注册人的联系信息公出于注册目的,保证不将域名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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