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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法规类别】海洋运输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6年第13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发布日期:2006年3月20日实施日期:2006年6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6.12.24

【实施日期】1997.06.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1996年1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6年第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水域航行的高速客船,及其停靠港

(站、点)、码头、设施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港务(航)监督机构负责在本辖区内实施本规则。

第二章船公司

第四条高速客船公司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许可证》,营运的高速客船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

第五条从境外购入的二手船,其船龄不得超过10年。

第六条船公司在高速客船开始营运前,应以手册形式编制下列资料和指南:

(一)航线运行手册;

(二)船舶操作手册;

(三)船舶保养手册;

(四)维修计划;

上述各项手册所应包含的内容由主管机关确定。

第七条高速客船公司应当建立适合高速客船营运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为防止船员疲劳的船员休息制度。

第三章船舶

第八条高速客船须经船舶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

第九条高速客船投入营运前,应向主要营运地港务(航)监督机构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船舶检验证书;

(二)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三)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四)航线运行手册;

(五)船舶操作手册;

(六)船舶保养手册;

(七)维修计划;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安全检查手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手册 目录 第一章安全检查概述 第一节安全检查的重要性 第二节安全检查的法定职责 第三节安全检查的基本形式 第二章安全检查基础技术 第一节事故隐患 第二节危险、有害因素辩识 第三节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四节重大危险源辨识…… 第五节隐患整改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第三章主要行业、设备设施和场所安全检查基本知识、要点 第一节用电安全检查基本知识 第二节消防安全检查基本知识 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基本知识 第四节机械安全检查基本知识 第五节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检查基本知识 第六节锅炉安全检查基本知识 第七节露天矿山安全检查基本要点 第八节加油站安全检查基本要点 第四章职业卫生、现场管理、预案和规程安全检查基本知识、要点第一节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基本知识 第二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基本要点 第三节高危行业安全评价和重要设备检测检验 第四节应急预案和演练 第五节标准、规程、规范 第六节有关单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 第五章特种作业、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安全检查要点 第一节特种作业 第二节安全装置 第三节警告装置 第四节安全标志 第五节安全色 第六节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章企业危险点的控制管理和安全检查要点 第一节危险点控制管理的性质和特点 第二节危险点的确定与分级 第三节危险点的控制管理和安全检查要点 附:我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一、温州市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 二、温州市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 三、温州市危险物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七项基本条件 四、温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第一章安全检查概述 第一节安全检查的重要性 一、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作为一个企业,管生产必须要管安全,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安全检查是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和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和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有害和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细节决定成败,事故来自隐患”。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都有明确规定,如“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法》第17 条)、“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安全生产法》第38条)、“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5 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8 条)等。 二、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可以针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也可以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设备、环境等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专项安全检查。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 无数事实证明,有效的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秩序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业防止事故、减少职业病的有效方法。 三、安全检查是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能 《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

客船

客船 目录? 定义 ? 简介 ? 按船型分类 ? 按载客性质分类 定义 专门运送旅客的船舶。 简介 客船 客船是指专门用于运送旅客及其可携带行李和邮件的船舶。对兼运少量货物的客船也称客货船。客船多为定期定线航行,固又称为班轮或邮轮。根据SOLAS公约规定,凡载客超过12人均视为客船。客船的特点是具有多层甲板的上层建筑,设有完善的餐厅、卫生和娱乐设施,另配有足够的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和通信设备。有些客船还设置减摇装置以改善航行环境。客船的航速较高,一般为16~20节,大型高速客船可达24节左右。 按船型分类 载运旅客以及行李和邮件的运输船舶。客船一般兼运旅客的车辆和小批量货物。客船的基本特点是:上层建筑发达,用于布置旅客舱室;抗沉、防火、救生等方面的安全要求较严格;减摇、避震、隔声等方面的舒适性要求高;航速较快和功率贮备较大。客船绝大多数定期定线航行,这种客船又称班轮。随着远程航空运输的发展,客船逐渐转向为短程运输和旅游服务。客船可分为下述五类。 海洋客船 有远洋客船和沿海客货船两种。远洋运输船是19世纪40年代发展起来的,当时全是客货

混装船,后来因客货流量增加,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逐渐分离,分化出纯粹运输旅客的大型远洋客船。远洋客船曾因多兼运载邮件,又被称为“邮船”。大型远洋客船一般大于1万总吨,航速在每小时20海里以上,有2~3个客舱等级,船上公共活动场所较多。20世纪50年代末远程喷气式客机出现后逐渐夺走了海洋客船客源。因大型高速客船建造及维持费用极大,航速又远低于飞机,不适合现代经济需要,使得这种船在十多年间衰亡下去。大型远洋客船航线于1977年10月在世界上完全消失了。沿海客货船一般小于6000总吨,航速为每小时14~18海里,客舱等级较多,载货量较大。中国沿海的“长征”型客货船为5926总吨,长124米,6层甲板,功率9000马力,航速每小时18海里,能载运旅客约900人和货物2000吨。 旅游船 旅游船与大型远洋客船相近,一般为2~4万总吨,可载客800~1400人,机舱位于船的中后,航速每小时20~24海里,在风景秀丽的海域周游巡航或环球定线定期航行,附带从事港际交通。旅游船既要满足旅游者的要求,同时可使旅游者达到疗养、度假、文化娱乐、社会活动等目的。卧室和公共场所也分等级,多采用垂向分隔。卧室布置在首部以保持安静,公共场所多种多样,都有广宽的视野。旅游船吃水较浅,续航力较大,有防摇装置以使航行尽量平稳和舒适。 汽车客船 汽车客船是20世纪6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一种沿海客船,以运输旅客及其携带自备轿车为主,在港时间极短,效率高。现今海上运输发达国家的重要中短程定期航线和列车渡船航线基本上已采用汽车客船。汽车客船多在4000总吨以下,可载客700~1000人,部分为卧舱和部分为娱乐散座舱。车客比(汽车数与旅客数之比)为10%~20%,航速每小时16~18海里。吃水较浅,船宽较大,采用双桨单舵,设防摇鳍和侧推装置。主机为中速柴油机,机舱各出入口置于舷侧以利上甲板下的车辆甲板(一层或二层)前后贯通。汽车多由首尾大开门经过码头的活动桥上下船。近年来由于旅游业发达,在欧洲国际航线上出现了总吨超过万吨、车客比达33%、航速大于每小时20海里的高速大型汽车客船。这种船在外形上进一步利用空间而愈加方整,船内设备更加豪华。 滚装客货船 滚装客货船是70年代初在集装箱运输和汽车客船大型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效率新型客货船,多用于沿海中程定期航线。船型与汽车客船相似,车辆甲板有时须多加一层并自带斜跳板,借高效率的滚装工艺缩短船舶在港时间,加快船舶周转。在波罗的海,这种船以载运旅客、轿车和带轮滚装货为主。 内河客船 航行于江河湖泊上的传统客船。载客量大,停靠频繁,多在浮码头通过舷门装卸小量件杂货和邮件。主体结构较单薄,如果航段流速小于每秒3米,可不设双层底。一般有两层甲板,干舷较低,因航段应变方便所以安全要求较海船为低。上层建筑多延及首尾并向舷外挑伸以增大载客面积。多为双桨双舵或三舵。现今浅水江河湖泊的大型船,航速一般为每小时12~

安全检查手册

安全检查手册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

目录

安全检查手册 第一章一般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管理 第一节入井(现场)前的准备工作 1、除特殊班次外,入井前要7:30,15:30,23.:30分前到值班室、办公室,升井时间为15:30,23:30,7: 30。 2、首先熟悉作业规程和措施,掌握去现场的检查标 准。 3、与值班人员了解当天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上级、 本公司有何指示、指令、精神、要求或事故通报。 4、确认所去掘进头,部位、系统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 和重点安全工作。 5、确认行走路线并在值班室指定区域挂牌与值班人员 说明去向。

第二节入井前检查内容及标准 1、注意观察和检查有无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穿化纤 衣物人员。 2、是否有酒后入井人员,有无自救器、矿灯、损坏不 完好的人员。 3、监督并协助维持上、下井口、大巷乘罐、秩序。 4、监督并协助把勾人员检查有无携带不符合标准的机 件人员乘罐。 第二章回采工作面程序化检查内容及标准 第一节工作面 1、上、下端头支护 (1)上、下端头机头、机尾(包括老塘机头、机尾)上方要正确使用四对八根长钢梁支护(综采也可两对四

根)保持一梁三柱。间距、交叉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支柱 初撑力直径100mm≥90KN。 (2)上、下端头支护高度:综采不低于,有以上的行 人侧。 (3)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两端头老塘侧放顶线与工作面支架放齐。机头掏窝回柱前必须先停留,并撤出 人员至安全地点。 (4)上、下端头及两超前支柱要迎山有劲,所有支柱要栓好防倒绳。两腮角不空,不抽冒,否则要及时窝板, 及时插背。 2、工作面支护与液压支架 (1)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机道梁端至煤壁顶 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2)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不得出现伞檐。 (3)液压支架全部编号管理,牌号字迹清晰。

160客位高速客船设计【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船舶与海洋工程 160客位高速客船设计 引言 客船是指专门用于运送旅客及其可携带行李和邮件的船舶。随着科技的 不断进步和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水上客运业已进入了高速化的时代。客运高速化是当今客运发展的趋势,国内外辽阔的水域对于高速客船的需求为高速客船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近年来有相当良好的发展趋势,最新成果层出不穷。通过对中外客船研究的比较和评论,参考已有的相关文献来表明高速客船在市场竞争中实力之所在。 正文 中国近代客船的产生和发展 尽管中国是曾对世界航海事业作过重大贡献的文明古国,但是近代造船业的发展却比较迟缓,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得到了长足的进展。但早在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期间,就有多种新型客船参加客运服务。 在长江客船方面,1954年建成柴油机客船“民众”号。1958年建成“江蓉”、“江陵”、“江津”等多艘川江客船。1972年,在“江蓉”型的基础上,加长5m ,建成“东35”型川江客货船。1974年,更建成“东11型”大型长江中下游客 船。1985年建造的“江汉57 型”客船,采用双尾型线,在快速性方面获得极大的成功。 设计与建造航海客船的实践,在旧中国是很有限的。创建于1865年的中国最老的江南造船厂,在1949年以前所造的最大客船是“伯乐”号,总长84.12m, 排水量3255t。该船解放后改名为“民主九号”、曾往返于上海——大连航线。在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期间,我国就有几型新的沿海客船建成并投入航运,如蒸汽机客船“民主十号”、“民主十四号”。1960年建成的申甬线柴油机客船“民主十八号”,总长105m,功率2×1470kw(2×2000马力),载客774人。 至60年代,不仅上海的船厂可以建造客船,南方的文冲船厂和北方的新港船

海事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二)行政处罚(共98项) 1.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2.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3.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作业 4.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 的船员擅自作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5.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应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 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 6.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7.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8.未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9.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 10.擅自进出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 11.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 12.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1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或器材,从事危险货物作业 14.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装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条 15.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七条 16.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船员有责任的 处罚种类: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新安全生产)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新安全生产)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分类号】227004199630 【标题】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交通部 【颁布日期】 19961224 【实施日期】 199706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水路运输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6年第13号 【名称】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题注】1996年12月18日经第21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水域航行的高速客船,及其停靠港(站、点)、码头、设施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港务(航)监督机构负责在本辖区内实施本规则。 【章名】第二章船公司 第四条高速客船公司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许可证》,营运的高速客船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 第五条从境外购入的二手船,其船龄不得超过10年。 第六条船公司在高速客船开始营运前,应以手册形式编制下列资料和指南:

(一)航线运行手册; (二)船舶操作手册; (三)船舶保养手册; (四)维修计划; 上述各项手册所应包含的内容由主管机关确定。 第七条高速客船公司应当建立适合高速客船营运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为防止船员疲劳的船员休息制度。 【章名】第三章船舶 第八条高速客船须经船舶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 第九条高速客船投入营运前,应向主要营运地港务(航)监督机构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船舶检验证书; (二)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 (三)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 (四)航线运行手册; (五)船舶操作手册; (六)船舶保养手册; (七)维修计划;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引进新型高速客船的,还应提交该类船舶的下列资料: (一)船舶技术资料; (二)船舶操作使用说明书;

高速客船安全检查指南

高速客船安全检查指南 一、高速客船的特点: 1、操纵灵活、可靠; 2、续航能力差; 3、航速快、不易避开木屑、漂浮物; 4、稳定性差,不太适应风浪中航行; 5、客舱间隔大(统舱座席),相对空间大,一处着火,影响全船; 6、甲板面积狭小,设备布置受限制,由于旅客密度大,活动空间小,一旦遇险,容易引起失控,自救能力差; 7、必须按营运的气象条件,按认可的维护和监督程序,从事有限航行; 8、在营运的区域内有随时可提供的合适的救助设备; 9、船员须具有特殊的操纵技能。 二、珠江水域高速客船的特点 1、珠江三角洲SOLAS公约第X章,适用于 96、1、1之后建造的国际航行高速客船,纳入99法规; 4、非国际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纳入99法规,适用于珠江水域港澳航行的所有15m及以上的高速客船; 6、66国际载重线公约( 68、07、21日生效); 7、69国际吨位丈量公约( 82、07、18日生效); 8、 STCW78/95公约(95公约 99、02、01日生效,过渡期5年); 9、 MARPOL73/78公约(各附则生效日期不同); 10、72国际避碰公约( 77、07、15日生效)。

四、法定证书的检查 1、高速船安全证书,不超过5年; 2、高速船适航证书,不超过5年; 3、吨位证书,长期有效; 4、防止污染证书,不超过5年; 5、乘客定额证书,不超过5年; 6、免除证书。 7、船体入级证书,船级符号+附加标志XXX镉电池充电中的热崩溃。 6、下列视觉报警,应指明需要采取行动的状态;a) 除主机超速外,机器或系统的重要参数超过极限值;b) 动力方向或纵倾控制装置的供电故障;c) 航行灯故障报警;d) 重要的液体容器内低液位;e) 通风机故障。f) 舱底水报警g) 集中控制,设置反馈仪表;h) 显示各舱浸水探头的分布;i) 一旦高位浸水,立即发出警报;j) 如自动控制舱底排水设备,其联动性。 一、船体设备检查 1、稳性资料,经批准的稳性资料应放在船上。 2、完整稳性应计算出各种排水与非排水状况下的稳性,包括:1) 满载出港和空载到港装载情况的稳性;2) 液舱及液柜中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 3、破舱稳性应核算在浮态和稳性较差装载情况下的破舱稳性,包括一舱不沉,及特殊情况下的破舱稳性: 4、结构密性1)

全国海船船员考试(船舶管理-轮机专业)模拟试题:船舶营运安全管理

全国海船船员考试(船舶管理-轮机专业)模拟试题: 船舶营运安全管理 一、问答题 1.何为法定检验?法定检验的种类有哪些? 答:法定检验是一种强制性检验,是船旗国政府规定的对船舶执行国家法令、法规的一种检验与监督。法定检验由政府主管机关设置的验船机构、政府指定的验船师或授权的组织和个人执行检验,但大多授权船级社检验。法定检验的依据是船旗国政府承认、批准、接受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则和规定的要求,以及船旗国政府的法律、条例和规范等。法定检验依据国际公约和国家法规的性质不同,分为安全检验《

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颁布部门交通部港监局颁布文号 [1997]147号颁布时间 1997-05-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船船员的管理,提高高速船船员适任水平,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和《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籍高速船上任职的高级船员和培训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港务监督负责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管理、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高速船系指设计静水时速在沿海水域为25海里/小时及以上、在内河通航水域为35公里/小时及以上动力支撑船舶和排水型船舶,但不包括常规客船、货船、滚装客船和集装箱船舶。 第五条高速船的类型和等级: (一)高速船分为气垫船、水翼船、喷水船、螺旋桨船、滑翔船等类型。 (二)高速船分为以下等级: A级为200总吨(或主推进功率1500千瓦)及以上的高速船; B级为未满200总吨(或主推进功率1500千瓦)的高速船。 第六条凡上高速船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等高级船员,需完成规定的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在高速

船上任职时合格证和适任证书应同时使用。 第七条改上不同类型的高速船任职的高级船员,应在有资格的人员指导下,在相应的高速船上见习不少于10小时和20个单航次。在完成见习时间后,应持合格证到原发证机关在合格证的“港务监督签注”栏内进行“适用××类型高速船”的签注。 第八条凡按本办法的规定需上高速船见习的船员,在第一次上某一类型高速见习前须到港务监督办理船员服务簿任解职记载。 第九条完成A级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的人员可在A、B级高速船上任职速船船员特殊培训的人员如需上A级高速船上任职,需参加A级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 第十条凡在内河高速船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应持有高一等级职务适任证书;在海船上的可持同等级或以上适任证书;轮机长、轮机员可持较低一等级职务适任证书。

船舶安全管理学习资料

第二章与船舶安全管理相关的国际公约法规 1、试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性质及其内容构成 (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称为“海洋的宪法”,并被认为是和“联合国宪章”齐名的对国际社会的杰出成就,是为了协调各国在开发和利用海洋的活动中的关系而制定的。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涉及的内容包括领海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国际海底、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科学研究等各项发露制度,共17个部分320条。另有九个附件盒一个最后文件。 5、IMO组织定制的与海上安全、保安有关的主要公约和规则有哪些? 《1972与海上安全有关的主要国际公约包括《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1974)、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 1972)、《1976年国际海事卫星组织公约》(INMARSAT 1976)、《1987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1987)、《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SART 1979)。 6、件数SOLAS1974附则的主要内容。 附则包括:总则、构造(II-1结构,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II-2防火、探火和灭火),救生设备与装置、无线电通信设备、航行安全、货物装运、危险货物的载运、核能船舶、船舶安全营运管理、高速船安全措施,加强海上安全和保安的特别措施,散货船安全附加措施。 7、STCW公约有何功用?经修订的公约主要由哪些内容构成? (1)STCW1987公约第一次对船员的技术标准要求法规化、全球化;要求值班高级船员必须持有适任证书,参加值班的普通学员必须接受规定的培训,对不同等级证书相应的基础知识和海上资历做了规定。 (2)马尼拉修正案在保留STCW公约1995年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不降低现有标准,不修改公约条款的前提下,主要做了如下修改: ①理顺病规范了三种证书(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及书面证明)的要求,规定适任证书及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船长和高级船员的培训合格证由海事主管机关签发; ②新增证书的签发和登记条款,对海上服务资历的认可,培训课程的确认,都做了明确规定; ③增加了独立评价报告内容的明确要求,增加了公司的责任; ④修正了休息时间量化标准; ⑤增加了电子员的培训与适任要求; ⑥加强了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培训要求。 11、MARPOL 73/78有哪几个附则?各规定哪些内容? (1)附则一:防止油类污染规则,从检验发证,到对所有机器处所的要求,对油船货油区域的要求,防止油污事故造成的污染,接收设施等方面对防止油船污染事宜进行了规范。 (2)附则二: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检验和发证,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的操作性排放,港口国监督措施,防止有毒液体物质发生污染。 (3)附则三:防止海运包装或集装箱,可移动罐柜或公路及铁路槽罐等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对缔约国在包装形式的有害物质的包装,标志和标签,单证,积载,限量和关于操纵性要求的港口国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

广西海上客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桂海船舶〔2012〕8号 关于印发广西海上客船安全监督管理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海上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09)及《海上滚装船舶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广西海上客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广西海上客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海上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09)及《海上滚装船舶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广西沿海海上航行、停泊和从事相关活动的国际航行客船、高速客船、滚装客船以及普通客船(以下简称客船)及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广西沿海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在本辖区范围内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客船应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文书,并保持适航状态;船员应持有有效适任证书和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 第五条客船安全标志应齐全、明显,救生通道应畅通,关键部位应设立警示牌。 第六条客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禁止超载航行和载运危险物品。

第七条船员应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程序;熟悉客船的救生和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和使用方法,熟悉客船应急反应程序和应急措施。 第八条客船应建立开航前的安全检查和抵港后的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并有效组织实施。 第九条客船应建立进出港及航行途中的报告制度及程序。 进出港口前,客船应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动态,包括船舶名称、客货载运及靠离泊等情况。 第十条开航后,客船应立即通过电视、广播等有效措施向乘客进行安全教育,介绍消防、救生设备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船舶应急通道以及有关的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客船应严格遵守航行、停泊的值班要求,保持VHF在规定的频道上值守,确保在任何情况下能与海事管理机构、船舶管理公司保持联系。 第十二条客船在航时,值班船员必须在各自岗位上严格按职责要求做好安全航行工作。驾驶台负责瞭望的人员必须保持正常瞭望。 第十三条客船应在经核准的码头停靠及装卸作业,码头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配套设施应适合客船停靠和装卸要求,设置有应急通道和消防设施,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码头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制定客船靠离泊、装卸作业及防滑等安全措施。

高速客船船管部工作的自我总结

高速客船船管部工作的自我总结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作为有责任感的教育工作者,必须以高度的敏感性和自觉性,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以完成我们肩负的神圣历史使命。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我付出 的是汗水和泪水,然而我收获的却是那一份份充实,那沉甸甸的情感。我会将自己最珍贵 的爱奉献给孩子们,相信今日含苞欲放的花蕾,明日一定能盛开绚丽的花朵。 下面就一起来欣赏以下这一份关于高速客船船管部工作的自我总结范文,欢迎大家前 来浏览一下。 很荣幸我能就职于**航运公司高速客船船管部,这个领域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工作领域,虽然我的运输专业对接收这个行业还是十分有利的,但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期间,我 还是下了全部的精力,最终学到了许多以前没有接触过,没学过的知识,这一切都是公司 领导对我的支持和信任,同时也给了我学习新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的机会。 开始的学习阶段,我现在能够独立,全面负责高速客船的调度工作。在处理日常工作 中都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地登记每个航班的开抵时间,旅客人数,行李件数,船员人数等资料;并在第二天早上进行再次复核所登记的相关数据,力求做到 登记的数据可以100%准确。另外将变更的航班计划通知和海事处转发的海事通告及时转达给船舶;如实反映和做好船舶意外事故记录。 前段时间参加公司安排的内审员培训,及上船参与实质内审,从中让我深深体会到内 审工作对船舶管理,船员管理,公司的系统管理有着深远的影响,因为内审的目的就是要 求严以律已,拾遗补漏,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原因,积累经验,从而完善和 提升公司的管理机制。这样做不仅仅可以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还能避免和减少船舶在航 行过程中存在的意外风险,同时也可以让船舶在处理意外事故时做到有案可依,有例可循,做到将风险成本降低到最少,同样也减少了公司的管理成本和经营成本。 在完成自己负责高速客船的工作之余,我努力向负责货船调度工作的同事学习业务知 识和操作能力。因为我知道部门就是一个小家庭,分工不分家,同事之间做到和睦相处, 相互帮助,相互鼓励及努力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公司领导放心,让业务运作更顺,更好。 当然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幼儿在操作活动中,协调性和合作性还需要加强。所以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实践和总结,努力把每一节课都当成锻炼自己的课堂, 学会捕捉教学契机,提高自己驾驭课堂的能力和遇事的应变能力。我将在新的学期里继续 多学,多思、多试,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安全员必会安全检查手册建筑施工现场

安全检查提示手册 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检查提示 1.工地围墙:用硬质材料或用砖砌体封闭(市区主要路段墙高 2.5m,一般路段墙高1.8m。)墙面抹灰并刷白,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砖砌的围挡要有墙帽,墙面要有宣传标语。靠墙处不准堆放材料或泥土。有条件的可使用彩色压形钢板。 2.工地大门:设门垛、大门。门顶设灯箱上面有企业名称和项目工程名称,门卫室应有门卫制度,大门口摆放“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和“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的牌子。门内悬挂七图三牌。 3.工地地坪:实行硬地坪,排水良好,(场地硬化场地内主道路不低于20米,场地外不低于5米)并配有冲洗台。 4.人身防护: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三宝”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 5.现场通道:通道口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棚顶满铺脚手板。棚长要大于3m;楼高24m以上设双层防护,间隔不小于60㎝,棚长10m以上。 6.电梯井口: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固定门栅或双道防护栏(60㎝、120㎝各设一道),电梯间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7.临边防护:阳台、屋面、楼层、楼梯、卸料平台等临边设施设两道防护栏高度60㎝、120㎝各设一道,间距大于2m要设立柱。 8.脚手架:选材严禁钢木混用,材质符合标准,脚手架未拆除,不准在边上挖基础。 9.预留洞口:大于25㎝的洞口用固定盖板防护,大于50㎝的洞口四周设两道水平栏杆,高度不小于1m。大于1m的洞口除设两道水平栏杆外,还必须在洞口下方支设安全平网. 10.危险区域:现场作业点有危险区域应挂“禁止”、“警告”等危险标志。 11.材料堆放:分类存放整齐,有标识,并有现场规划图。 12.气瓶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相隔5m以上,距明火10m以外,不能暴晒,乙炔瓶不能平放。

(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国海事局 2006-03-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水域航行、停泊和从事相关活动的高速客船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在本辖区内实施本规则。 第二章船公司 第四条经营高速客船的船公司应满足《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

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 第五条船公司从境外购置或光租的二手外国籍高速客船应满足《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船公司在高速客船开始营运前,应以手册形式编制下列资料和指南: (一)航线运行手册; (二)船舶操作手册; (三)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 (四)培训手册。 上述各项手册所应包含的内容由主管机关确定。 第七条经营高速客船的船公司应当建立适合高速客船营运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为防止船员疲劳的船员休息制度。 第三章船舶 第八条高速客船须经船舶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 第九条高速客船投入营运前,应向主要营运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船舶检验证书; (二)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 (三)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

(四)航线运行手册; (五)船舶操作手册; (六)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 (七)培训手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海事管理机构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发《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高速客船取得该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高速客船应随船携带最新的适合于本船的航线运行手册、船舶操作手册、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和培训手册。 第十条高速客船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号灯、号型、声响信号、无线电通信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和应急设备等。高速客船上所有的设备和设施均应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四章船员 第十一条在高速客船任职的船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主管机关认可的基本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其中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以及被指定为负有安全操作和旅客安全职责的普通船员还必须通过主管机关认可的特殊培训并取得特殊培训合格证。 (二)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按规定持有相应的职务适任证书。 (三)取得高速客船船员职务适任证书者,在正式任职前见习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国海事局 2006-03-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水域航行、停泊和从事相关活动的高速客船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在本辖区内实施本规则。 第二章船公司

第四条经营高速客船的船公司应满足《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 第五条船公司从境外购置或光租的二手外国籍高速客船应满足《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船公司在高速客船开始营运前,应以手册形式编制下列资料和指南: (一)航线运行手册; (二)船舶操作手册; (三)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 (四)培训手册。 上述各项手册所应包含的内容由主管机关确定。 第七条经营高速客船的船公司应当建立适合高速客船营运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为防止船员疲劳的船员休息制度。 第三章船舶 第八条高速客船须经船舶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 第九条高速客船投入营运前,应向主要营运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船舶检验证书; (二)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

(三)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 (四)航线运行手册; (五)船舶操作手册; (六)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 (七)培训手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海事管理机构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发《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高速客船取得该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高速客船应随船携带最新的适合于本船的航线运行手册、船舶操作手册、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和培训手册。 第十条高速客船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号灯、号型、声响信号、无线电通信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和应急设备等。高速客船上所有的设备和设施均应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四章船员 第十一条在高速客船任职的船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主管机关认可的基本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其中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以及被指定为负有安全操作和旅客安全职责的普通船员还必须通过主管机关认可的特殊培训并取得特殊培训合格证。 (二)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按规定持有相应的职务适任证书。

高速客船安全检查指南

高速客船安全检查指南 高速客船的定义: 载客12人及以上,航速在沿海≧25nmil,在内河≧35km的动力支撑型船舶或排水型船舶。 一、高速客船的特点: 1.操纵灵活、可靠; 2.续航能力差; 3.航速快、不易避开木屑、漂浮物; 4.稳定性差,不太适应风浪中航行; 5.客舱间隔大(统舱座席),相对空间大,一处着火,影响全船; 6.甲板面积狭小,设备布置受限制,由于旅客密度大,活动空间小,一旦遇险, 容易引起失控,自救能力差; 7.必须按营运的气象条件,按认可的维护和监督程序,从事有限航行; 8.在营运的区域内有随时可提供的合适的救助设备; 9.船员须具有特殊的操纵技能。 二、珠江水域高速客船的特点 1.珠江三角洲—港澳高速客船有四类:气垫船、双体船、喷射水翼船、水翼双 体船; 2.大部分建造于HSC规则生效以前,建造的时间、地点各异,依据的规则各有 不同; 3.设计和布置十分简单和开放;救援者所需抵达现场的时间在一小时之内; 4.航行在温暖水域; 5.航程较短,航行线路均在比较遮蔽的水域。 三、检查依据 1.97安检规则; 2.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3.HSC规则—SOLAS公约第X章,适用于96.1.1之后建造的国际航行高速客船, 纳入99法规;

4.非国际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纳入99法规,适用于99.9.1之后建造的 国内航行高速客船; 5.珠江水域至香港特别行政区高速船检验规定—纳入99法规,适用于珠江水域 港澳航行的所有15m及以上的高速客船; 6.66国际载重线公约(68.0 7.21日生效); 7.69国际吨位丈量公约(82.07.18日生效); 8.STCW 78/95公约(95公约99.02.01日生效,过渡期5年); 9.MARPOL 73/78公约(各附则生效日期不同); 10.72国际避碰公约(77.07.15日生效)。 四、法定证书的检查 1.高速船安全证书,不超过5年; 2.高速船适航证书,不超过5年; 3.吨位证书,长期有效; 4.防止污染证书,不超过5年; 5.乘客定额证书,不超过5年; 6.免除证书。 7.船体入级证书,船级符号+附加标志XXX—HONGKONG 8.轮机入级证书 *注:保持证书有效性的条件: 1、已按规定进行各种检验,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适用于预定用途; 2、按证书限定的航区和条件进行营运。 五、船舶文书、资料的检查 1.四册一划:船舶操作手册;航线运行手册;船舶保养手册;维修计划; 2.SOPEP及ORB 3.GMP及GRB 4.稳性资料(包括完整稳性及破舱稳性);*** 5.法定检修报告(L/R及CO2); 6.检验报告(最近的年度检验及特检); 7.法定日志(航海、轮机、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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