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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寒假培训教案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主讲人:

时间:2018年1月15日

培训学时:8学时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等讲话精神,参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重点落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努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学校。

二、总体目标

以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开展,力争在全州中小学树立文明礼让新风、培育尊师重教作风、激发勤学善思学风、倡导比学赶超行风、形成尊重仁爱师风、构建廉洁从教清风。努力建设一支有坚定理想信念、有高尚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基础、有宽厚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让我州广大教师真正成为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

三、组织机构

(一)州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二)各县(市)教育局要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任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四、责任主体

1、落实师德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领导分工明确、部门责任明晰、任务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2、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作为对校长考核的首要内容,完善和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的纲性要求,确保考核实现标准化、数字化。

3、实行学校“师德黄牌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问题学校”采取黄牌警告。

4、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按照师德师风从严考量的原则,在发生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典型案件的学校及个人,在当年目标考核、评优评先、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广大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前列,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把本职工作与教育事业的兴旺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三)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广大教师应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清明正直,廉洁奉公;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公平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因材施教、循循善诱、言传身教、诲人不倦,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进一步培育广大教师先进教育理念

广大教师应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大力提倡求真务实、锐意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发扬潜心钻研、严谨笃学的学术风气,不断发扬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在工作和生活中注重与领导、同事、学生的互动沟通,做到心胸宽广、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和善待人。

(五)着力防范和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1、八个“不能”

(1)不能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教师、领导及学校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不能有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斥责家长、侮辱家长的行为

(3)不能有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无心教学或不务正业,在校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而影响教学工作的行为;

(4)不能有在教学工作中违背教学规范与道德、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

(5)不能有在招生、考试、职务聘任、成果评审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的行为;

(6)不能有向学生直接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或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行为;

(7)不能有无故不服从、不接受工作安排的行为;

(8)不能有败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其他失德失范的行为。

2、十个“不准”

(1)不准从事第二职业或违规在校外兼课、补课及办班;

(2)不准参与或组织诱迫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活动;

(3)不准随意调课、混课、停课或擅自请人代课;

(4)不准有任何形式的赌博、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行为;

(5)不准衣冠不整进入校园(是指穿奇装异服、背心、拖鞋;染发烫发等行为);

(6)不准在校园内公共场合吸烟、说不文明话以及课堂使用通讯工具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7)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无故缺课或不服从学校安排;

(8)不准消极怠工,无所事事,自甘落后。

(9)不准工作期间打麻将、玩扑克、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及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不良行为;

(10)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吃请和收受学生家长及他人的礼品、礼金。

(六)着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师风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保障体系

1、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与协调,把师德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各县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师训中心、监察室、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规划、组织和落实工作。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社区或家长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具体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结合起来。

(二)树立正确导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与引导力度

1、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利用校报、广播、墙报、校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关心和支持师德师风建设的积极性,充分挖掘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内涵,努力探索加强师德修养的有效途径。

2、确定每年三月和九月为全州“师德建设活动月”,要充分利用师德建设活动月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修身立德、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倡导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精神风尚。

(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学习培训制度

1、建立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以师德师风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培训,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一方面,继续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师德修养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

2、完善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每年对新聘教师进行专门的岗前师德教育;同时,每年对新上岗的班主任、辅导员进行2-4次师德教育专题培训。

3、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精心选择一部分德高望重、业务精湛的中老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从思想、品德、工作等方面帮助青年教师提高素质,引导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

(四)严格考核管理,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

1、各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学校教育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并完善教学评议机制、教研评价机制,把端正教学态度、严肃学术风气、加强道德建设纳入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的整体工作中,融入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体系。

2、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

3、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建立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通过问卷、座谈、家长会、校长信箱、监督xx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教师的师德状况。

4、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师风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及时教育,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进行严肃处理;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问责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5、实行“师德师风黄牌制”。对每年有4次以上有师德师风不良记录的学校将给予“黄牌”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不良记录一次(由县市教育局执行记录):

(1)未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未开展实际工作;

(2)学校与教职工未签订师德师风责任书和承诺书;

(3)学校无师德师风学习教育计划,或未开展实质性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4)学校无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或有制度但未落到实处;

(5)学校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师德师风评议,或评议不认真、不真实;

(6)学校有教师被举报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

(7)学校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职工不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理结果不进入档案;

(8)学校未建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或有档案但无实质性内容。

(五)加强活动管理,及时总结、评价、表彰和奖励。

1、建立师德师风责任制和承诺制,每年九月开学初各县市教育局跟学校、学校校长跟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评价。

2、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学校充分利用每年三月和九月“师德建设活动月”时间,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报告会,师德师风演讲比赛,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等活动;进行教书育人经验交流,开展岗位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科研成果展等活动,培养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

3、评选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及时表彰奖励

(1)州教育局每年九月评出“州师德师风示范学校”30所进行授牌表彰(示范校实行2年制,两年内考核2次,考核结果作为两年后“摘牌”和“继任”的依据);评选“州师德标兵”100人进行表彰。

(2)各县(市)教育局每年九月必须评选“县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及“县师德标兵”并进行表彰奖励。

(3)各学校、幼儿园每年九月必须评选“校师德师风示范组(室)”及“校师德标兵”并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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