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在责任山、自留山上毁林种植甘蔗行为定性
问题的复函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林策发[2008]216号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8.10.27
【实施日期】2008.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林业局关于在责任山、自留山上毁林种植甘蔗行为定性问题的复函
(林策发〔2008〕2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你局《关于对在责任山、自留山上毁林种甘蔗是否属于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请示》(桂林报〔2008〕18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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