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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的权利与义务

班主任的权利与义务
班主任的权利与义务

班主任的权利与义务

-----------谈班主任的尴尬境遇与对策

新庄初中石全军

主题:分清职责,提高待遇,调动热情。

关键词:分工、被动、繁杂、风险、待遇、积极性

在现在的学校,班主任处于一种尴尬的境遇,扮演着一种尴尬的角色。

首先,从分工上看,分工不清。在学校,班主任只是一个兼职。作为一名教师,首要工作是上课,在上好课的基础上才有时间和精力去做班主任工作。(一般情况下,担任班主任的都是教语数外学科的教师,而这些课程本身就工作量大、任务重)但是从工作实际情况看,班主任工作的内容广泛而琐碎,在时间上更是全天候,有时候还得搭上休息时间,所以有人说班主任工作要占用一个教师五分之三的时间和精力,这话一点不假。于是作为一名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就处在一个两难的处境:要做好本职工作,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做好班主任工作,如果在班级管理上下功夫,势必会影响教学工作。若是均衡时间和精力,二者又会互相影响。

其次,从参与班级管理的角度看,班主任工作有是被动的。在学校看来,班主任工作是重点,学生的日常管理离不开班主任,学校安排的许多工作要通过班主任去落实,但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学校在会上安排,班主任只起一个上传下达的作用,很少有建设性的建议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班主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被局限在很小的范

围之内,得不到充分发挥。

再次,从工作内容和安全角度看,班主任工作内容繁杂,时间跨度大,还有一定的风险。班级就是社会的缩影,它工作的范围涉及学习、生活、卫生、体育、安全、个人修养、人际关系、心理健康教育等等各个领域,而班主任面对的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来自不同家庭和不同环境的学生,而作为初中班主任,又面临学生人生最难掌握的阶段。学生来到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学知识、开启智慧,学做人、健康成长。但初中学生的叛逆情绪强烈,一方面是由于他们有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加上身体的发育,总想摆脱束缚,独立发展;另一方面,则由于知识积累过少,人生经验严重不足,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念。当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初中学生往往会变的狂躁、倔强、反叛、大胆,头脑简单,做事不计后果。盲目崇拜,贪图享受,常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有时候还会酿成大祸。于是厌学、打架、酗酒、学习社会不良习气,不服管教,动辄出走,甚至轻生,致使“学知识”、“学做人”这两个任务无法正常完成。而为了教书育人的目的能够实现,班主任就得做大量的工作,从早到晚,时时观察、处处留心,神经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有时由于管理过严,还会招来一些学生的报复,造成经济、身体、精神上的损失和伤害。不仅如此,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班主任还得和家长打交道,有的家长,尤其是我们农村的一些家长,不讲道理,不好好关心和管教孩子,遇事护孩子,骂老师,搅得班主任无法工作。现在的学生普遍脆弱,遇到一些事情解不开就私自出走,有时甚至自残、轻生,一旦

遇上这样的事情,班主任就麻烦上身了,不但不能正常工作,还会留下终身阴影。

第四,从待遇上看,待遇过低,无人愿干。国家规定班主任的津贴是每月十四元,学校为了提高班主任积极性,适当补贴一点,也就是四十到八十元的样子,二者加起来每月不到一百元,具体到每一天,也就是三元多一点,这样的津贴和工作量相比,实在让人提不起兴。虽说我们提倡讲奉献,讲师德,但我们也是人,也要生活!(当今社会一天三元多一点的报酬,哪里去寻找这样的劳动力?)学校为了鼓励班主任,年终考核时加分,优先评优选模,但优秀就那么几个名额,而众多的班主任中能有几个入选?再说学校的工作又不都是班主任干的,其他老师难道就没有资格入选?退一步说,即使入选了,仅得一个“优秀”的称号又有多少好处?班主任工作千头万绪,事物繁杂,工作中出现失误在所难免,而出了错就要受批评,于是做班主任的就感到委屈:我做了那么多事情还受批评,不当班主任到落清闲,我还不如不做。

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没有人愿意当班主任,学校只好指定,而一旦被指定,就得年年当,像一架启动了的机器,从初一到初三,周而复始,无法停下。在这样的情况下,班级管理工作没有起色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同样,一个好班主任就是一个好班级。班级工作做好了,自然会推进学校的整体工作。那么,如何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进而搞好班级管理工作呢?我觉得可以从一下几方

面考虑。

一、分清职责。学校可以设置专职班主任,从时间和精力上保证班主任顺利开展工作。

二、提高待遇。只有出台政策,提高待遇,使班主任工作让人愿意干,争着干,这样工作就能干好。

三、培养年轻班主任。新上岗的教师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班主任工作培训,担任副班主任,积累工作经验,随时准备接受班主任工作,以避免青黄不接现象发生。

以上是我的一点看法,也是十七年班主任工作的体验,如有不妥之处请多谅解。

2011-4-14

人教部编版小学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案5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1、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是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权利。 2、知道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 3、明白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4、知道宪法除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之外,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5、引导学生懂得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也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教学重点: 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实际,懂得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又要履行哪些义务。 教学难点: 增强学生的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引导学生懂得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教学准备: 多媒体课件、课本插图、《宪法》第二章的一些条文等。 预习要求: 查阅资料,初步了解中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同时又要履行哪些义务。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同学们,通过第2课《宪法是根本法》这一课的学习,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那么,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呢?今天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探讨这个话

题。 2、板书课题: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1、教师引导:根据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具体来说,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这个问题在宪法第二章中讲得非常详细,宪法第二章从33条到56条讲解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出示宪法第2章第33条。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学生自由读一读,了解第33条的具体内容,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出示课本第32页的活动园图片,学生仔细观察图片,并读一读文字说明,想一想,下列情景对应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将序号写在圆圈中。 预设: 第一幅图对应的是物质帮助权。 第二幅图对应的是平等权。 第三幅图对应的是休息权。 4、公民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和平等权在我国宪法中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出示宪法第2章第43条。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学生自由读一读,了解宪法第2章第43条的内容,并把43条的内容与课本32页第三幅图联系起来,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高中政治必修2优质教案23:1.2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教学设计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重难点“精讲”』 一、生活中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二、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表现: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知识拓展:正确理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①这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而非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领导人,也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 B.法律资格:年满十八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②政治自由: 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表现。『知识拓展:全面理解公民的政治自由: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地位: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如何行使: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政治权利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是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③监督权: A.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B.含义: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复习课教案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复习课教案 (一课时)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识记: (1)记住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知道我国公民权利的平等性的表现。 (3)知道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的表现。 (4)了解我国公民权利的真实性的表现。 (5)懂得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表现 (6)知道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 理解: (1)联系实例,说明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2)联系实例,说明我国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3)联系实际,说明公民要依法行使自由权利。 (4)列举实例,说明公民要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运用: 结合身边的实例,从权利和义务密不可分,互相依存等方面,对公民应有的公民意识 进行分析和讨论。 2.能力目标 (1)通过教学,提高判断分析能力。即判断我国公民权利的优点和特点,分析我国公 民权利的平等性、广泛性和真实性。 (2)通过教学,提高划清界限的能力。即分清什么是正确行使权利,什么是非法和越杈行使权利;哪些行为必须去做,哪些行为不能去做。

(3)通过本课教学,提高学生辩正分析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的能力。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初步增强分析二者的区别、联系等关系的能力。 (4)通过本课教学,培养初步的联系实际的能力。特别是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中, 根据所学的知识,正确地指导行为。 3.德育目标 (1)通过教学,了解我国公民权利的特点,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培养国家 观念。 (2)通过教学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的内容,增强权利观念和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 念。 (3)通过教学公民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内容,增强义务观念,克服不愿履行义务或想多 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等思想。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教学难点: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三、教学方法 本课时可采用讲练结合的方法,即采用学生回忆,教师串讲知识框架体系,从而进一步强调重点、突破难点,最后通过学生练习达到掌握所学知识的目的。 四、教具及教学手段 多媒体。 五、教学过程设计(见下表)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谈谈你对教师的感受 教师享有的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教师是举办教育事业的主要依靠力量,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如何,关系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从而也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和民主化发展的需要,是保障教师法定社会地位和权益的需要,也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需要。本文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有利于实现科教兴国战略、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价值观指导下,坚持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相适应的原则,以资料检索、解释论证、社会调查、案例研究等方法进行研究。 权利和义务是现代法律的核心问题。教师权利和义务概念的界定以一般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理论为基础。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应当享有的各种权益;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法应当承担的各种职责。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益和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体现了教师的社会地位。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一种相互联系、不可互缺的关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教师所享有的权益越多,所承担的职责就越重,意味着社会对教师的要求也就越高。 公民的权利义务有基本权利义务和非基本权利义务之分。职业权利和义务属于非基本权利和义务范畴。职业权利和义务以职权和职责为内容,不同职业具有不同的职权和职责,对每一种职业的从业人员要求不同,使其培养成本不同,从

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实习学校民大附中年/班级高一(10 )实习科目政治 教学内容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课时安排 1 教学目标 1、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2、理解参与政治生活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1、公民享有的权利 2、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3、参与政治生活,遵循的基本准则 教学难点1、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2、参与政治生活,遵循的基本准则 3、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4、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课型实习课 教具/学具多媒体课件 教学方法讲授法、课件演示法 教学过程/ 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及师生活动 5分钟一、导入新课 生活中我们同学们时刻都在享受权利也同时在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我们同学现在在教室里学习这是我们享受的权利,而我们在课间擦黑板,保持班级干净整洁就是我们履行的义务。那么,在社会上我们也会看到一些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另一些人再履行自己的义务。下面同学们就一同和老师走进今天“政治权利与义务”的学习中,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够让大家对自己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有一个更为清晰系统的把握。

30分钟二、讲授新课 (一)生活中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老师:观察我们身边的人与事,看看他们在行使什么权利,履行什么义务学生:选举权,监督权,集会游行权 老师:从几张简单的照片中我们就能轻而易举的看出我们行使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我们,如果想当一个合格的主人,就必须清楚的知道自己到底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所以我们一起来进入政治权利与义务的学习,了解一下我们享有的权利以及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我们全部的政治生活都是以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含义: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3 、内容: 公民的政治权利 ⑴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含义: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 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 意义: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判断:下面属于公民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有 (1)杰克(美国人)的选举 (2)16周岁的小王的选举 (3)镇长的选举 (4)区人大代表的选举 (5)班干部、三好学生的选举 在我国即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重要标志的是() A 生存权与劳动权 B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C 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 D 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权 (2)政治自由 内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教师权利与义务法律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教师权利、权力和义务有明确规定的条款有哪些? 总的来说,在《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很多的法律文献中,都有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一,在《教师法》中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有: 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应当履行的义务有: (一)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教师是学生的表率,教师如果不能遵纪守法,对学生的影响是很坏的。 (二)教师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遵守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 (三)教师履行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

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 (四)教师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出自 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持久而又深厚的无私的爱。 (五)教师履行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六)教师履行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教师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素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很多明确规定,由于很多玉教师法中的权利和义务重复,所以在教育法中着重讲变化的地方。 二,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权利: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重要

第二框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得准则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识记公民得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得基本原则。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得关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运用实例说明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能力目标:从具体材料入手,逐步提高辩证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与从现象到本质得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关心社会事务与国家大事得意识,增强公民得责任感、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激发参与政治生活得热情,提高参与政治生活得素养,自居投身于政治生活中。 (二)教学重点: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就是公民得基本政治权利。 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得原则。 3、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得原则。 (三)教学难点: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得原则。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得原则。 (四)教学方法:启发探究式 (五)学法指导:讨论法、归纳法 (六)教学手段:多媒体展示课件 (七)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得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就是国家得主人,国家得权力来源于人民。那我国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与义务?如何行使公民得政治权利?就就是本节课要探讨得问题。 进行新课 第二节: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得准则 1、生活中得政治权利与义务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第8页探究与共享得六幅图片并思考教材上提出得两个问题。学生瞧图,回答问题。 师归纳点评: 2、神圣得权利庄严得义务 (1)公民享有得政治权利与自由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第8页,思考:公民享有得政治权利与自由得含义及内容? ①含义 公民得政治权利与自由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与社会事务、表达意愿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在我国的各部法律(《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相关的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教师首先要遵循我国宪法确定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这一首要的指导思想。 教师的权利,教师在法律上的权利分为两部分。 一是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宗教信 仰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 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在这里包括六项基本权利,如下: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但此项权利需注意,虽取得教师资 格,但尚未受聘或已被解聘的人员,此项权利的行使处于停顿状态,待任用时方能行使这一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在行使此项权利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在行使管理学生权时,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各方面管理,将关心爱护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

等方面全面发展。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得报酬待遇权。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这是教师参与教育管理的民主权利。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这是教师享有的继续教育的权利。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下面是教师的义务。同样在法律上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 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应承担的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包括六项基本义务, 如下: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不仅是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师的职责,也是每一位教师的基本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

高中政治人教版必修2公民的政治生活教学设计

高中政治《公民的政治生活》教案1 新人教版必修2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 (2)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义务的内容。 2、能力目标: (1)引导学生掌握政治权利与政治义务的内容,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 (2)引导学生处理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的权利观、义务观,能够运用理论分析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难点 (1)重点: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 (2)难点: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 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教学工具:传统教学工具(黑板、粉笔) 3、教法:复习导入法、事例讲述、设问法以及讲授法。 三、教学设计

『导入新课』复习导入: 在前边《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节中,我们重点学习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国家的含义、性质、根本属性以及我国的国家性质与本质。 第二,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第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内涵 现在我们着重来回忆一下第二个方面的相关内容,至于第一个方面的内容和第三个方面的内容大家课后去复习,现在老师来提问个问题: 我国的人民民主是如何表现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的? 教师总结: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等。其二,民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主要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通过以上问题的复习呢,我们对我国的人民民主有了更深的记忆

教师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教师的权利,我国《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教师法》对此作了具体规定。依据《教师法》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中心”的工作计划,完成“中心”布置的任务,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艺术和科学教育,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实践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能力、心理等方面健康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我国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不仅要对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技能,而且要注意对学生的思想观念的社会主义引导。主要包括:教师应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师应当依据宪法所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法制等公民基本素质教育,为社会培养有责任心、有包容力和创造性的世界公民。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权利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

1.2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1.2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一、教学内容和解析 内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原则,法律与自由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 解析:高考以主观题的形式出题 二、教学目标和解析 1、目标:识记: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原则。理解: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明确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初步了解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 2、解析:教学重点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3、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的关系 三、教学问题诊断分析 本节内容在学习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3、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的关系时可能有问题 四、教学支持条件多媒体 五、教学过程设计 (一)教学基本流程 复习上一节课的知识 (二)教学过程 问题导入: 问题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其特点是什么?我国的民主有什么特点? 问题2 仔细阅读8页的图片和文字说明,他们反映了我国的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履行哪些政治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①通过学生论坛,讨论:①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资格;②选举权与选举班长之间的区别 ②通过学生简单的讨论,由教师得出结论,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就是选举权; 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就是被选举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③引导学生讨论“假如你有选举权,你会选举出什么样的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来代表你行使国家权利?为什么?”(学生讨论) 教师总结,由此可见,如果你没有认真行使选举权,就意味着你的权利和利益得不到保障,国家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如果你认真行使了选举权,就意味着你的权利和国家的利益都得

1.2政治权利和义务教案

1.2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新课标要求 (一)知识目标 1、识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运用实例说明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二)能力目标 从具体材料入手,逐步提高辩证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从现象到本质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激发爱国热情,坚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教学重点 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本框题涉及的概念、原理较多,知识容量较大,学生理解起来有比较大的难度,建议用2课时时间学习。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进行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展示一系列图片,指导学生分析哪些是权利哪些是义务?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

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的义务与权利

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的义务与权利 上渡办事处中心学校肖本寿 内容摘要:一切管理活动,都是以人为主体的组织协调活动,对人的管理始终是管理的基本内容。因为在教育管理中,管理者是人,被管理者是人,通过管理形成的产品也是人。因此对人的管理,是教育管理的核心问题,而对人员权责的划分又是管理的一部分,它能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论证了学校的教育人员管理中的“权”与“责”,较全面地阐述了教师的“权”与“责”。通过查阅书籍获得相关信息,为论文的写作提供了材料。学校要有秩序地发展下去,必须探索学校管理学的科学理论,掌握学校管理的 客观规律,不断地改革与创新。 关键词:教师,管理,责任,权利 对教育人员的管理,应该形成三个相互联系又各有区别的层次,即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和教师的管理;学校领导班子、教师集体中成员之间的相互管理;教师的自我管理。我在此仅对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和教师的管理中的“权”与“责”进行论述。教师在学校这个集体中都担任了一定的职位,我在这里论述的也仅是其职权和职责。 (一)、教师的职责 教师育人所担负的具体职责有哪些?对它的回答,在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时代是不同的。因为教师的具体职责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制约。第一,不同社会的生产发展水平、不同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对育人的规格提出的要求不同,教师的具体职责也就

不同。二是,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人们对人的发展的认识水平不同,对育人任务理解不同,对教师职责的看法也就不一样。 例如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学校教育同生产劳动脱节,封建统治阶级办学,是为了培养和选拔封建统治人才,为其专制统治服务。育人的规格以劳心和劳力相分离为特征。因此,教师的职责就是培养劳心和劳力分离的人,把地主阶级的子弟教育成为有文化的统治者和剥削者。农民的子弟则被排除于学校大门之外。另一方面,当时对于儿童的认识,处在蒙昧状态,人们看不到也不承认儿童与成人的区别,儿童至多被看作成人的雏型,他不过是“比较小”、“比较弱”、“比较笨”的成人而已,甚至直接把儿童看作“小大人”。这样,既不了解儿童具有不同于成人的天性,也不承认儿童有自己的活动天地。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职责不可能提出发展儿童个性的任务。在我国封建社会里,小学教师成为“塾师”或“蒙师”,师塾先生的职责,就是通过口耳相传,教学生呆读死记儒家经典,背诵封建伦理的教条。教师所用的机械灌输和强迫纪律的方法,像锁链束缚着儿童,使儿童的身心遭受严重摧残,与我们如今的教育理念相差甚远。 在我国古代,也有不乏有识见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唐朝文学家、教育家韩愈(768-824)在他的《师说》中说道,“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1]他的这一见解,深刻揭示出教师育人所包含的几个主要方面,即既要传授知识,又要培养品德,还要启发智慧。它给予我们认识教师职责以宝贵的启示。只不过韩愈心目中的教师是指“成人之师”,非“童子之师”,[2]这是他的认识

八年级政治教案-八年级政治下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导学案

八年级政治下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导学案二课时 一、教学目标: 知识和能力: 1、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懂得如何才能依法享有权利,如何才能依法行使权利,懂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 3、能够以具体的行动维护权利、担负责任、履行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感受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懂得珍惜、享受、捍卫自身权利,体会公民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对他人的权利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在别人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有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提供帮助的意愿。 2、增强履行法定义务是自觉性,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法律意识,有依法维权的强烈愿望和勇气,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持之以恒的耐性。 3、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意识,增强“做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愿望和信心。 二、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难点: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三、教学方法: 情境研讨与讲授结合 四、课时安排:二课时五、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导入: 某校女生徐某、蔡某去商场购物,商场工作人员怀疑她俩偷了一瓶化妆品,便对她俩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被两名女生严词拒绝。工作人员将她们非法扣留达一个多小时。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 运用法律知识回答: (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名誉权 (2)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人民法院会不会受理,并简述理由? (1)你从这一案例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启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 2、活动:情境认知――权利义务找一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案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 执教者:张振东 一、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教学重点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三、教学难点 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构建法治意识 四、教学过程 1、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同学们,你们已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你们的习惯,因

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师:这节法制课我们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 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1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2,课件出示案例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

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5、知识拓展 不仅我们国内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国际上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 课件出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名读。 6、知识梳理 本节课我们学习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小学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法律还有很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接触,希望法律改变你们的生活。 7、巩固升华 最后送给同学们几首关于法律的小儿歌(课件出示)指名读。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权利和义务高频考点提要 一、教师权利的内涵 (一)教师权利的涵义 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自由。它是一种法定的行为方式,主要目的在于协调权利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对于教师而言,教师权利也称教师的法律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也就是说,教师享有法律规范所设定并保护的选择自由和合法权益,这些权利要以相应义务人的义务为保障。总体来讲.教师的权利包括: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当相应义务人违背法律义务、侵犯教师权利时,教师可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 (二)确立教师权利的法律依据1.关于教师权利的国际规定 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该书是国际上首次探讨教师地位及权利的文件。本文件在梳理各国教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教师应有的工作条件、待遇等权利问题,并根据当代教师社会地位的一般情况,提出了解决各种问题的建议性措施。虽然《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并不是国际法律性文件,但它是众多专家对各国教师现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后形成的,因此具有重大价值,对各国政府研究和确立教师权利具有指导意义。 2.关于教师权利的宪法规定 宪法是一个国家确立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

权利的根本大法,国家和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政治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济上享有财产权;文化上享有文化教育权等包含公民生产、生活、保障各个方面的权利。为了保障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国家根据宪法又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民法、行政法、经济法、教育法、婚姻法、劳动法、军事法等基本法律和不同层次的法规。因此,宪法是教育部门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也 是教师权利确定的法律依据。 3.关于教师权利的教育法律、法规 1993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教师法》,它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为宗旨,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了教师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新《义务教育法》,也将尊重教师作为相应的法律原则,写进了法律条款(第二十八条)。 二、教师的基本权利 教师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公民权利;二是身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职业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此外,工作于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学校的教师,其享有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区别。也就是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不同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他们享有的权利具有任职阶段的特点。 (一)教师的公民权利 教师的公民权利是指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依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教师的基本公民权利主要包括:政治权利、宗教信仰权、平等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经济权以及监督权等。在这些基本权利中,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和能力 1.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懂得如何才能依法享有权利,如何才能依法行使权利,懂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 3.能够以具体的行动维护权利、担负责任、履行义务。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感受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懂得珍惜、享受、捍卫自身权利,体会公民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对他人的权利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在别人的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有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提供帮助的意愿。 2.增强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法律意识,有依法维权的强烈愿望和勇气,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持之以恒的耐性。 3.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意识,增强“做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愿望和信心。 二、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内容。 公民如何做到维护权利和履行义务? 教学难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三、教学过程 导入 近段时间在中央电视台播放了农民工在找职业的过程中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要清楚用工单位的具体情况,要与用工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要与用工单位议定工资待遇,等等。为什么要提醒他们这些事项呢?(为了民工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监督用工单位去履行义务,不出现侵犯工人的合法权益的现象。) 授课内容 (呈现课题)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国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注意: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资格、自由和利益。公民的义务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承担或不得从事的行为。) 3.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学生阅读教材回答) 4.公民享有哪些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学生阅读教材,将相关内容划出来。) ●判断并说明 阅读教材P12—13,思考:上述画面表明公民享有哪些权利,要履行哪些义务?除此之外,你还能列举出我国公民享有的其他权利和需要履行的其他义务吗?(学生思考列举。) ●分析讨论 有人说:“既然宪法和法律给了我的权利,那么我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你认为对吗?为

2019最新人教版思品八下《权利与义务》教案

2019最新人教版思品八下《权利与义务》教案《权利与义务》 ----徐家湾乡初级中学史康美 一、课标要求: 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二、知识归纳: 权利义务 三、考点透视: 1、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1)公民的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3)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依法行使权利、依法享有权利、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

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4)自觉履行义务必须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2、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我们要依法维护。 (3)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我国义务教育具有三个基本性质: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4)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生命权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和精神健康权。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对于中学生来说,重在预防,免受伤害;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一旦受到伤害,要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4、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2)人格尊严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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