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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对婚姻冲突的影响_婚姻承诺的调节作用_张会平

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对婚姻冲突的影响_婚姻承诺的调节作用_张会平
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对婚姻冲突的影响_婚姻承诺的调节作用_张会平

2013年第5期

(总第200期)人口与经济POPULATION &ECONOMICS No.5,2013(Tot.No.200)

人口学综合

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对婚姻冲突的影响

———婚姻承诺的调节作用

张会平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工作系,北京100872)

摘要:本研究旨在检验婚姻承诺在女性家庭经济贡献与婚姻冲突之间的调节作用。研究中

的测量工具包括:婚姻承诺量表和婚姻冲突量表。被试为763位来自北京市区的已婚女性。

分析表明,婚姻承诺可以调节收入高于丈夫的女性的婚姻冲突。研究结论是:婚姻承诺对相

对高收入女性的婚姻冲突具有调节作用。

关键词:婚姻冲突;婚姻承诺;家庭经济贡献;女性

中图分类号:C92-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3)05-0019-05

收稿日期:2013-03-21;修订日期:2013-05-3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城市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与婚姻质量研究”(12CSH035)。

作者简介:张会平(1980-

),女,河北藁城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讲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女性研究、婚姻

家庭。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Marital Commitment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ives ’Economic Contribution and Marital Disagreement

ZHANG Hui-ping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China )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e present study was to examine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the marital

commitment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ives ’economic contribution and marital disagreement.

The measures in this study included marital commitment scale and marital disagreement scale.763

urban married Beijing women with children were selected to complete the questionnaire.The results

showed that higher-earning wives reported higher marital disagreement than those with lower-earning

and equal-earning.In conclusion ,marital commitment could buffer the positive impact of higher-

earning wives ’economic contribution on marital disagreement.

Keywords :marital disagreement ,marital commitment ,economic contribution ,women

一、研究背景

自从20世纪后半叶以来,我国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首先,两性在接受·

91·

不同层次教育的机会方面越来越公平。1949 1957年,两性在接受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机会的趋势上在逐渐持平[1]。此后两者差距略有上升[2]。而1978年以来,不平等的趋势大大降低,尤其是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上[3]。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女本科生的比例达到49.68%,女研究生的比例达到47.86%[4]。尽管女大学生的初次就业率和收入低于男大学生,但是教育程度为女性在劳动力市场获得有偿工作和提升职业发展空间提供了必要的资源。其次,我国城市女性劳动力市场参与率一直保持较高比例。新中国通过一系列政治运动倡导女性解放,积极推动城市女性的全面就业。根据南京的一项调查,1949年之前70.9%的女性几乎都没有工作,70.6%在1950 1965年间结婚的女性有工作,而91.7%在1966 1976年间结婚的女性有工作[5]。1978年以来的市场经济改革一方面使得年老、教育程度较低和缺乏劳动技能的女性在就业方面受到市场的冲击和企业的歧视,另一方面也为年轻和教育程度较高的女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机会[6]。联合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中国15 64岁女性的劳动力参与率在1985 2006年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与世界上两性平等的瑞典相似[7]。随着政府在家庭福利方面功能的弱化,我国城市已婚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已经成为家庭抵御市场风险必不可少的条件,因而双职工家庭是我国目前城市家庭生活的一种常态。

女性在社会经济地位方面的变化是否会影响她们的个人生活呢?社会学领域的研究主要关注女性就业对家庭生活的影响。近年来,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对家务劳动分配的影响成为西方学者们关心的一大热点[8 9]。根据相对资源理论,个体与配偶给婚姻带来的资源(通常是收入)多少决定了双方所应承担的家务劳动的数量[10]。个体的高收入能够转化成婚姻中的权力,以此成为不从事家务劳动的砝码。换句话说,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当经济上依赖对方时,就无法获得不从事家务劳动的权力。这一理论得到大量研究的支持,比如,有的研究发现,当妻子的收入比丈夫越多时,她们从事家务劳动的量就越少[11 12]。然而,也有一些研究发现,有的情况下经济资源越多确实能够减少所从事家务劳动的数量,但是有些情况下,性别的重要性远远大于金钱[13]。具体而言,当妻子的收入高于丈夫时,妻子反而会从事更多的家务劳动以弱化这种夫妻收入上的非常态组合[14]。

以往研究中女性家庭经济贡献与家务劳动关系的不一致性说明仅仅聚焦于相对资源理论并不全面,有必要在女性相对收入与家务劳动之间寻找新的变量解释二者之间的关系。因为如果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比较微弱,可能是因为这种关系只影响一部分人,而对另一部分人没有影响,因而在自变量与因变量之外找到重要的调节变量显得尤为重要[15]。为了全面了解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对婚姻关系的影响,我们选取夫妻在家务劳动、教育子女和照顾老人等方面的婚姻冲突作为因变量,以扩展仅仅聚焦于家务劳动分配的局限性的视野。

西方的很多学者支持夫妻在家庭和劳动力市场上的鲜明角色分工有利于婚姻稳定和效益最大化的假说,因而认为女性的就业和家庭经济贡献会破坏夫妻关系,进而导致严重的婚姻冲突[16 17]。然而,当女性的家庭经济贡献高于丈夫时,并不是所有的婚姻冲突都很严重。如果女性愿意忠于现有的婚姻关系或者丈夫时,她们的相对高收入并不是一个危险因素。这种情况下,妻子有可能放弃金钱以换取家庭内权力的想法,与丈夫共同协商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角色分配。已有的研究表明,婚姻承诺与婚姻冲突呈负相关关系[18]。婚姻承诺在本研究中主要指个体对婚姻关系或者配偶的投入和忠诚程度。

综上所述,本研究的假设如下。

假设1:女性家庭经济贡献与婚姻冲突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2:婚姻承诺与婚姻冲突呈负相关关系。

假设3:婚姻承诺在女性家庭经济贡献与婚姻冲突的关系中发挥调节作用。

二、研究方法

1.被试

本研究的被试者取自北京市区一所全日制小学的女性家长。采用目的抽样法对该学校三至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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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的学生进行取样,让学生将问卷带回家给妈妈作答,并向学生详细说明答问卷时的注意事项。我们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763份,回答比率为76.3%。被试者平均年龄为38.58岁(SD=3.23岁),平均结婚时间为13.10年(SD=2.76年)。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者占11.7%,中学及同等学历者占32.9%,本科及以上者占55.3%。家庭年收入低于8万者占40.9%,8万以上的占59.1%。

2.研究工具

我们编制了一个标准化的问卷用于收集数据。主要内容包括:人口统计学变量、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婚姻承诺量表和婚姻冲突量表。

(1)女性家庭经济贡献(WFC)。本研究中女性家庭经济贡献是指过去12个月妻子收入占夫妻收入总和的比例(其中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分红、投资所得等所有收入)。与以往的研究一致[19 20],女性家庭经济贡献被定义为分类变量,女性收入低于夫妻总收入的40%属于丈夫收入高于妻子,介于40% 60%的属于夫妻收入等同,高于60%的属于妻子收入高于丈夫。

(2)婚姻承诺(MC)。本研究所使用的婚姻承诺量表为张会平所编制[21],该量表是基于对25位中国城市已婚人群的访谈而开发的,结果证实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22]。该量表由4个题目组成:①我愿意尽力经营现在的婚姻;②我愿意平衡自己与配偶在乎的东西;③我愿意在婚姻中作出妥协;

④我愿意化解婚姻中的不开心。采用四点计分法(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同意;4=完全同意),分数越高代表婚姻承诺越高。该量表在本研究中的内部一致性检验为Cronbachα=0.87。

(3)婚姻冲突(MD)。本研究所使用的婚姻冲突量表为约翰森等所编制[23],该量表的中文版本已经在北京经过测试,结果证实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24]。该量表由6个题目组成,被试者要求回答过去一年在家务分工、花钱方式、教育孩子、照顾老人、结交异性和夫妻争吵等方面的分歧程度。采用四点计分法,“从来没有”记1分,“有时”记2分,“经常”记3分,“几乎总是”记4分。分数越高代表婚姻冲突越严重。该量表在本研究中的内部一致性检验为Cronbachα=0.78。

3.研究程序

研究的调查时间是2009年12月。研究者对所有参与该项研究的班主任进行了专门培训,要求学校利用周末时间让学生把问卷带回家,并向家长书面说明研究目的和作答要求。家长需要填写知情同意书,为了保护家长的隐私,每位家长获取一个信封以便问卷答完之后密封,然后由学生把问卷带回学校直接交给研究者。大部分问卷一周内收回,少部分问卷两周内收回。

三、结果与分析

被试者在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婚姻承诺和婚姻冲突上的描述统计(均值和标准差)见表1。

表1主要变量描述统计

女性家庭经济贡献<40%(N=374)40% 60%(N=336)<60%(N=53)

M SD M SD M SD

F值

婚姻承诺12.36 1.9612.27 1.8711.30 2.54F=4.92**

婚姻冲突9.85 2.799.67 2.4010.92 3.45F=6.80**注:**p<0.01。

ANOVA检验结果显示,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在婚姻承诺(F(760)=4.92,p<0.01)和婚姻冲突(F(760)=6.80,p<0.01)上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收入高于丈夫的女性报告的婚姻冲突高于收入低于丈夫的女性和夫妻同等收入的女性,而收入高于丈夫的女性报告的婚姻承诺低于另外两组。然而,收入低于丈夫的女性与夫妻同等收入的女性在婚姻冲突和婚姻承诺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女性的婚姻承诺与婚姻冲突呈显著负相关(r=-0.26,p<0.01)。

本研究采用逐步多元回归分析来检验婚姻承诺对女性家庭经济贡献与婚姻冲突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和婚姻承诺为自变量,而婚姻承诺又是调节变量,婚姻冲突为因变量。根据巴伦和肯尼(Baron&Kenny)的程序[25],第一步进入回归方程的是控制变量,第二步进入回归方程的

·

12

·

是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变量[自变量为三分类变量,因而转换为两个哑变量WFC2(女性家庭经济贡献表2婚姻承诺的调节作用变量及步骤预测婚姻冲突βΔR 2第一步(enter )0.004年龄-0.07*教育程度a -0.02教育程度b -0.003家庭年收入0.03第二步(enter )0.01WFC2-0.04WFC30.02第三步(enter )0.06婚姻承诺(MC )-0.16**第四步(enter )0.02WFC2?MC -0.06WFC3?MC -0.15***总计(R 2)0.10注:1.教育程度a 中0=小学及以下,1=中学,本科及以上;教育程度b 中0=中学,1=小学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中1=高收入,0=低收入。2.*p <0.05,**p <0.01,***p <0.001。

在40% 60%之间)和WFC3(女性家庭经

济贡献大于60%)]

,第三步进入回归方程的是婚姻承诺变量,第四步进入回归方程的是女

性家庭经济贡献?婚姻承诺的交互作用。

表2所示结果为婚姻承诺对女性家庭经济贡

献和婚姻冲突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由表2可见,

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大于60%?婚姻承诺的交互作

用显著,由此可以认为,当妻子的收入高于丈夫

时,婚姻承诺可以调节她们的婚姻冲突。

四、讨论与结论

本研究以763位中国城市女性为研究对象考

察了女性的家庭经济贡献对婚姻冲突的影响及其

婚姻承诺在其中的调节作用。我们发现以下

结论。

第一,女性的家庭经济贡献与婚姻冲突呈

正相关关系,具体而言,收入高于丈夫的女性报告了较高的婚姻冲突,而收入与丈夫相同或

较低的女性报告了较低的婚姻冲突,因而假设1基本得到验证。这一发现说明,当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贡献较大时,婚姻关系的确面临很多挑战,女性报告的婚姻冲突较多。这个结果一定程度上验证了相对资源理论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适用性。尽管已婚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在当代中国已经是司空见惯

的事情,但是女性收入高于丈夫的家庭毕竟只是少数[26]。同时,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性别角色的规范

界限非常鲜明,以至于女性收入高于丈夫的家庭不仅在形式上违反了传统家庭模式,在功能上也是失

调的[27]。不过,女性的家庭经济贡献与婚姻冲突之间的关系非常小。已有研究也发现,只要女性的

相对高收入一直保持稳定,那么女性的经济优势影响婚姻冲突的作用将不再明显[28]。

第二,婚姻承诺在女性家庭经济贡献影响婚姻冲突时发挥了调节作用。这个发现说明,收入高于丈夫的女性能够从高承诺的婚姻中获益。换句话说,即使女性的收入高于丈夫,如果她们愿意忠诚于现有的婚姻关系或丈夫,婚姻冲突也会降低。这一结果与最近研究中相对高收入女性只会离开不幸福

的婚姻,而不是离开所有婚姻的研究结果一致[29]。其实践意义在于:为女性收入高于丈夫的家庭提

供了一个有效的预防和干预婚姻冲突的建议,即婚姻咨询师可以从提高夫妻双方的婚姻承诺入手进行干预;同时,也为家庭经济贡献较低的丈夫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预防婚姻冲突的措施,即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和教育孩子等责任,从而提高妻子对婚姻或者丈夫的忠诚度。

本研究的理论贡献在于在中国文化背景下验证相对资源理论的适用性及其局限性,尽管女性的家庭经济贡献会提高婚姻冲突,但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小。更重要的是,本研究还发现了一个可以调节女性家庭经济贡献正面影响婚姻冲突的变量,为婚姻咨询师指明了预防和干预婚姻冲突的措施。本研究的局限在于采用横断研究设计,女性的家庭经济贡献影响婚姻冲突的因果关系尚不清楚。虽然以往研究通常使用女性的相对收入来测量她们的家庭经济贡献,但二者不一定等同,比如家庭经济贡献可能受夫妻管钱方式的影响。同时,本次调查的数据是通过学校获取的,调查的范围只涉及到一个学校的部分女性家长,没有孩子的或者孩子离开学校的已婚女性的情况需要更大规模的调查去深入挖掘。另外,未来的研究可以在调查中将丈夫对婚姻冲突和婚姻承诺的看法纳入其中,使得婚姻关系的互动过程更加真实地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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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玉,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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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与婚姻家庭

3月5日妇女与婚姻家庭张李玺 主讲人简介 张李玺,教授,中华女子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中国妇女研究会副秘书长联合国社会性别项目高级顾问。 内容简介 1910年国际妇女代表大会将3月8日定为“国际妇女节”,这个节日的确立对此后世界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近百年来,妇女运动围绕的一个核心始终是妇女的地位和权利。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联合国189个成员国共同通过了一个《行动纲领》,其中涉及了全世界妇女发展的12个关切领域,内容包括妇女与贫困、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等问题。2000年5月14日中国妇女研究会和联合国性别主题组根据这个《行动纲领》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又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问题研讨,分别是妇女与贫困、妇女与教育、妇女与保健、妇女与就业、妇女与参政、妇女与法律、妇女与传媒、妇女与环境、女童的生存与发展、婚姻家庭和老年妇女。所以在今年的三八妇女节之际,我们也就这十个方面当中的七个焦点问题展开研讨,意在透过对各个领域中存在的一些性别现象和性别问题的分析,向大众传播一些基本的性别意识的理念。 今天妇女事业的发展,不单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社会进步,也直接关系到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节目宗旨是:推动男女平等思想,渗透性别平等意识。 而在今天的节目中,中华女子学院的张李玺教授主要就妇女与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向观众朋友做一次详细的讲座。 全文 应该说非常高兴和大家一起来探讨女性和婚姻家庭的问题。婚姻和家庭几乎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中间,我们在不同的人类居住的区域环境中间,我们通过不同的角度,我们都可以看到、听到和发现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关注。那么今天我就很高兴和大家一起来讨论婚姻和家庭的问题。 既然婚姻和家庭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和我们每一个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在生活的任何一个角落里,我们都可以看到有关婚姻家庭的讨论。但是我们是不是想过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女性为什么永远都是婚姻和家庭的主角?在婚姻和家庭这样一个这么大的一个平台上来讨论问题的话,为什么女性占据了那么大的空间呢?我们成天费了很多劲,我们要给女性争取这样的权利,给女性争取那样的权利。但是在婚姻家庭领域中间,我们不用争,我们永远都是主角。 我们在我们生活中间我们会听到很多人这样说。你比如说,说你看这个人家里,真像个没有女人的样子,没有女人的样子,是个什么样的家呢?没有女人的样子的家里应该是乱七八糟的,什么事情都是没有条理的,所以有些男性可以说,哎呀!说我真倒霉,说我跟没娶媳妇一样。那我娶了媳妇应该是什么样呢?我娶了媳妇就应该有人管我换衣服,有人管我鞋在哪里放,有人管我吃饭,有人管孩子。他就觉得这就像娶了媳妇的样,所以我们在生活中间我们会看到很多很多这样的问题都是跟女性联系在一起的。一旦说贤妻良母的时候我们的脑海里马上就有个贤妻良母的一个形象但是我们说贤夫良父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呢?我还得想一想所以说起来不那么顺嘴听起来也不那么顺耳。那么这就是一些什么呢?就是我们在生活中间我们会看到为什么女性总是在婚姻家庭的这个领域中间扮演着主角,而且影响又比较负面其实也很简单有一个答案。什么答案呢?就是这就是一个性别分工这就是个性别分工这种性别分工就是说基于性别的对于家务劳动的一种分工在家庭中间的这种性别分工。那么这样一种性别分工它不简单地是谁干家务活的问题不是说你洗三个碗我洗两个盘子你扫地,我叠被子你送孩子,我做饭不是这样一种家务劳动的分工它是一种家庭责任的分工。 这种家庭责任的分工实际上就是把家庭和社会给隔离开来了把它隔离成国和家隔离成公

婚姻家庭社会学期末试题汇编

一.名词解释 1.家庭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2.核心家庭是指夫妻和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夫妇中有一人死亡,但有未婚子女的家庭也应该归为此类。 3.家庭网一般是指有亲属关系的家庭之间所组成的社会网络.是以家长为内 容主线,以家长、家庭为服务对象,以育儿、家庭消费、家长社区为服务主导,全面涵盖家长、家庭生活需求的方方面面 4.亲子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它是由夫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家庭关系。从法律上讲,亲子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血亲和姻亲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具体分为(1)血亲的配偶(2)配偶的血亲(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冷暴力一般是指当夫妻之间或其他成员之间发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武力方 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侮辱等,如不理睬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程度、夫妻间停止或者敷衍性生活、不做或者尽量少做家务,或者冷嘲热讽、侮辱对方人格等,从精神上伤害虐待对方。 7.“普纳路亚”家庭人类家庭的第二种形式。由美国人类学家L H 摩尔根命名, 并把它作为群婚家庭的典型。普那路亚(punalua)是夏威夷语,意为“亲密的伙伴”。这个名称是从最早发现实行这种家庭形式的夏威夷群岛的土著人那里来的,由共妻的一群丈夫互称"普那路亚";共夫的一群妻子也互称“普那路亚”。这种 家庭制度是群婚发展的最典型的阶段。原始社会发展到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族群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经济合作和社会联系,于是便产生了各族群之间的通婚。同时,在人类本身的生产方面,经过长期生活经验的积累和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人们逐渐认识到族外通婚对后代体质发育有益,并形成了同母所生子女间不应发生性交关系的观念,于是在家庭内部开始排除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实行两个族群之间的通婚,这就是普那路亚家庭形式。 8.家庭生命周期指家庭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自然结束的运动过程。一般把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六个阶段。形成期(从结婚到第一个孩子出生)扩展期(从第一个孩子出生到最后一个孩子出生)稳定期(从最后一个孩子出生到第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收缩期(从第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到最后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空巢期(从最后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到配偶一方死亡)解体期(从配偶一方死亡到配偶另一方死亡)。家庭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有不同的内容和任务。杜瓦儿将家庭

国家开放大学婚姻家庭法学任务1答案

单项选择题(共20道,每题3分,共60分) 题目1 按照封建法律规定,离婚方式有四种,即出妻、义绝、和离、呈诉离婚,实际上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是() 出妻 题目2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休一次探亲假? 四年 题目3 ()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隐秘地发生两性关系地行为;()是指已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不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行为;()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通奸;姘居;重婚 题目4 根据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 社会抚养费 题目5 我国法定的晚婚年龄是,男()女()() 25,23 题目6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婚姻法规定的禁婚亲不包括拟制血亲 题目7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适用调解。 题目8 当事人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的除斥期间为自结婚登记之日起()。 一年 题目9 资本主义早期的婚姻法律采用的是() 夫妻一体主义 题目10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我国法律追究与夫妻一方通奸的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题目11 下列属于日常家事代理范围的有() 妻子取夫妻存款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题目12 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摒弃旧婚姻家庭制度,明确规定了“废除一切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的法律是()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题目13 将妻的婚前财产所有权转移于夫,妻仅保留此项财产的返还请求权;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应将此财产或其折价金额返还给妻或妻的继承人。这种夫妻财产制是() 统一财产制 题目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的施行日期是( ) 1950/4/13 题目15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有何具体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妇女人婚姻家庭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四十一条、国家爱护妇女人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人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打算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别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别在此限。 第四十三条、妇女对根据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别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妨碍。 第四十四条、国家爱护离婚妇女人房屋所有权。 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别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双方的具体事情,照应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应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 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别能担任未成年子女人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别得干涉。 第四十六条、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咨询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应女方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七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人权利,也有别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打算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人健康和安全。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3月12日植树节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主题:绿色、氧气、健康、时尚; 二、活动主办单位:XX; 活动协办单位:XX; 三、活动时刻:2005年3月12日(星期六)8:40——14:00; 四、集合地方:XX 植树地方:XX; 楼盘参观地方:XX;

婚姻心理咨询是解决情感婚姻问题的重要途径

婚姻心理咨询是解决情感婚姻问题的重要途径 当你在情感婚姻方面正面临困扰和烦恼时,例如恋爱挫折、夫妻矛盾、婚姻危机、婚外情、情感创伤、性生活不和谐等等。对于这些正处在困惑和无助中的人,可以通过婚姻心理咨询和心理专家交流对情绪进行调整,对困扰进行改善和对危机进行有效改变及扼制。 持续不良的夫妻关系或婚姻危机状态里的人,一般自己很难从中走出来,因为长期不合理的认知和行为表达已经形成了强大惯性无意识,在这里只有通过心理咨询师特别是婚姻心理咨询师的帮助才能更好的实现有效的调整改善,结果使紧张、僵持、一触即发的夫妻关系变的富有弹性、柔软和自如起来。 婚姻心理咨询实践表明:如果来访者的期望和要求合理,有渴望改变自己婚姻生活状态的要求,那么来访者通过接受婚姻心理咨询服务所产生的改变就是有卓有成效和实质性的。 一般说来,婚姻本来是很扎实的,那么为什么变的脆弱敏感和不堪一击了呢?绿岛的婚姻心理专家认为婚姻生活里一个个改变改善的敏感期,婚姻发生转变的机会,因为无所作为而丧失流失掉了,结果是婚姻越来越失去生机和生命力。失去了才后悔,才知道珍惜和试图挽回,需要更多的努力才能奏效,在这里婚姻心理咨询专家能帮助来访者有效的达到目标,专家的作用不可或缺。https://www.wendangku.net/doc/0117147268.html, 婚姻心理咨询能使咨询者对自己面临婚姻问题的认识由迷惘盲目变的清晰起来,从无所适从不置可否变的有办法和可操作起来,婚姻心理咨询是婚姻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婚姻心理咨询可以改变婚姻生活和夫妻关系的很多方面,它的干预和影响广泛而深刻。 婚姻心理咨询师与咨询者的关系随着咨询的进程会发生变化,具体是实现从帮助—协助—自助的成功演变,即来访者从心理上依赖或比较无助达到比较能独立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到完全自信自如的面对生活,达到心理咨询激发力量开发潜力优化生命状态的效果。 婚姻心理咨询是解决情感婚姻问题的重要途径。选择婚姻心理咨询途径调整改变婚姻生活状态和提高婚姻生活质量是明智的选择,这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成为她/他们的实际行动。

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变化

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变化 摘要: 中国历史上,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随着社会的转型一直发生着变化,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社会地位影响着女性在家庭婚姻中的地位,同时,女性对婚姻家庭的观念也不断发生改变。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享有很高的社会与家庭地位;父系氏族社会中,男性成为了社会与家庭的主宰,女性沦为附庸;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中,女性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甚至男性的玩物;而当今社会,女性在婚姻家庭的地位逐渐提升,观念上也追求男女平等。 关键字: 女性,婚姻家庭,地位,变化 引言: 所谓婚姻乃人生大事,尤其对女性而言。中国有句俗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话充分地说明了婚姻家庭对一名女性的重要性。探究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变化对女性学有着重大意义。 正文: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便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9缘计算。女性是家族的领导者,子孙归母亲所有。母系氏族社会女性负责生产,是农业、畜牧业、制陶业、纺织业的主要发明者,而男性负责狩猎,没有突出的作为。因此奠定了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受到高度尊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性在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母权制渐渐过渡到父权制,父系氏族逐渐形成。在父系氏族时期,氏族以父权为中心子孙皆归父亲所有。男性成为生产经济领域的主要生产力量,而女性的生活劳动则局限于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除了生儿育女之外,还负责纺织、炊煮等家庭劳动。从此,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退于从属地位。 社会进一步发展,人们的劳动出现了剩余,奴隶社会逐渐代替了原始社会。历史不断发展,又进入了封建社会。但是父权制并没有动摇,甚至逐渐的加强。在这段历史中,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地位逐渐下降,在婚姻家庭中,女性变得没有任何地位。 封建社会中,女性在家庭中受到男性的统治,没有任何的地位可言。“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句话概括了封建社会时期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一生。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总有重男轻女的观念。《诗·小雅·斯干》最后两章说:“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贻罹。”意思是说,生了儿子,要把他放在床上,给他穿华美的衣裤,让他玩玉器。他那响亮的哭声,光彩闪耀的衣服,都表明他将来高官厚禄,可以振兴家业。而生了

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念

论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转型速度不断加快,传统的婚姻家庭观正在发生变化,逐渐被人们淡忘,并且更多的受到西方婚姻家庭观念的冲击和影响。文章首先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对婚姻、家庭进行定义。其次,分别对中国传统的婚姻和家庭的特点进行分析和阐释。最后,将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与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进行对比,使人们认识到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对于外来文化我们也要去粗取精,不断地对当代文化进行反思和改进,形成一种和谐的婚姻家庭观。 【关键词】:传统文化;婚姻家庭观;文化背景 引言 家庭是组成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而婚姻则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形成的必要条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特有的一套传统婚姻家庭观,这种传统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婚姻家庭观念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直到新中国的建立,更确切的说是改革开放以后,西方民主自由的婚姻家庭观被带入中国,不断的对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进行着冲击,于是就出现了空巢家庭、丁克家庭、闪婚等很多新形态的婚姻和家庭。而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这让人们不禁联系到中国的封建社会,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离婚率非常的低。因此,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看看与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有什么不同之处,哪些能给我们好的启发。 一.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和家庭的含义 (1)婚姻 《礼记·昏义》中对婚姻是这样定义的:“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从这几句中国古代比较经典的关于婚姻的定义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婚姻的目的只在于家族的延续和对于祖先的祭祀。完全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不是个人的,也不是社会的。在中国封建社会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祖先的祭祀两者关系非常密切,有时是密不可分的。但就重要性而言祖先的祭祀在目的上更重要一些,为了使祖先能“永享血食”才务必要使家族永远的延续下去,可以说对于祖先的崇拜是第一目的,或者最终目的。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子孙结婚是对于祖先的一种神圣的义务,而独身和无后则被认为是一种对祖先不孝的行为。孟子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对此最好的说明。无后,祖先便成了没有后代去祭祀的鬼了,而古人相信鬼是必须血食的。 (2)家庭 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家庭的结构和功能是不尽相同的,其含义也不完全一致,因而很难对它加以界定。我们知道,在仰韶文化时期所出现的连排房,不但有连间或套间,而且还带有火塘;当然,火塘可能是出于取暖的需要,但也未尝不可用于炊事。所以,当时不但是“聚族而居”的,还可能是“分爨而食”的;而“分爨而食”便是家庭的基本标志,因为这表明它是一个财产—生活的共同体。《后汉书·郑均传》中提到:“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敦至。常称疾家庭,不应州郡辟召。”从中我们可以得知郑均此人重义且忠厚老实,赡养守寡的嫂子和带着的孤儿,恩惠礼数都能做到。经常称因忙于家庭不去应州郡的召令。我们可以大致的知道传统社会的家庭就是一种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包括了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

最新整理婚姻家庭法学形考任务3资料讲解

婚姻家庭法学形考第三次任务 1.某甲的生身父母早年离婚,而随生父和继母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现某甲的生身父母均已相继死亡。据此情况,某甲( B ) 选择一项: a. 只能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b. 既可以继承其生身父母的遗产,又可以继承其继母的遗产 c. 只能继承其生身父母的遗产 d. 只能继承其生父和继母的遗产 2. 来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申请与大陆公民结婚的应当由( A )的婚姻登记机关管理 选择一项: a. 县级以上 b. 民政部指定 c. 省级以上 d.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 3. 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 C ) 选择一项: a. 统一财产制 b. 联合财产制 c. 婚后所得共同制 4. 表叔与表侄女要求结婚的,( B ) 选择一项: a. 应当准许 b. 既不应禁止,也不应提倡 c. 应当禁止

5. 对于涉及现役军人的婚约( B ) 选择一项: a. 应当予以保护 b. 原则上不予保护 c. 一律不予保护 6.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在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方面同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 A ) 选择一项: a. 扩大了调整范围 b. 缩小了调整范围 c. 完全相同 7. 某地25岁的青工王军与24岁的女工刘虹是姨表兄妹,感情很好。1980年12月30日,他们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认为他们( A ) 选择一项: a. 符合1950年婚姻法的规定,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b. 符合1980年婚姻法的规定,应准予登记 c. 不符合1950年婚姻法的规定,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8. 我国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D ) 选择一项: a. 结婚自由和订婚自由 b. 离婚自由和同居自由 c. 恋爱自由和解除婚约自由 d.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9. 吴女与丈夫刘某依法判决离婚,根据离婚判决书,2周岁的儿子刘甲由吴女

甘肃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利调查研究

Vol.33No.11 Nov.2012 第33卷第11期2012年11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Soc.Sci )一、调查的目的 我国政府历年来一直重视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展,并把这一基本国策贯穿在政府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里面。20年来,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10多部法律法规,运用法律、行政和教育手段维护着妇女的合法权益。本次调查通过对妇女婚姻日常生活、家庭事务处理、生育权、妇女继承权、性别歧视以及家庭暴力情况的统计分析,以此了解西部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利的现状。通过对各调查数据的相关分析,依此对影响甘肃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利的根源进行挖掘,并给出笔者的建议与对策。 二、调查的对象和方法 本次调查以问卷为主,共计发放了1000份调查表格,累计回收580份,所有问卷散布于甘肃省下的20个农村的580个汉族女性家庭,其中已婚妇女占93%,未婚和丧偶女性占7%。问卷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婚姻自主程度、怀孕年龄、结婚年龄、生活状况、收入情况、领取结婚证等项目;第二部分是婚姻生活,总共10题,含单选和多选两种题型;第三部分是家庭事务处理方面调查,包括生产、投资、买房、买车、旅游、培训、经商、劳务承担等项目;第四部分是生育方面,包括12道题目,含单项和多项选择;第五部分时继承方面,包括对父母、公婆家财 产继承,离异财产处理观念等;第六部分是社会性别;第七部分是家庭暴力方面,共11题,含单项和多项,包括对家庭暴力认识程度,解决办法等等。整份调查表共65道题,最少2选1,最多11选1,另含单多项共选题。本次调查数据结果全部用spss 软件进行统计。 三、甘肃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利的现状(一)婚姻权 本次调查对象94%的年龄在20岁以上,其中 74%的妇女都已经领了结婚证。为了考察农村妇女 的婚姻自主程度状况,问卷设计了“您认为婚姻的自主程度应该怎样才合理”,排在前三位分别是由自己决定、征求父母意见(61%),完全由自己决定(17%),基本由父母决定(14%)。这说明了农村妇女的婚姻自主程度在不断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女性在自己的婚姻上已经有了自己的选择,父母的决定比重在逐步下降。为了解农村妇女的婚姻观,设计了3道题目:第一题,关于理想婚姻状态的观点,其中选择“各自独立,但事业或生活中互相帮助”占57%,选择“两人应该形影相随”占26%,选择“是家庭共同成员,在家庭外互不相干”占15%。这说明经济或者生活上从传统男性支撑中独立出来已经慢慢成为妇女们的诉求之一。这一特点在 35周岁以下的女性调查者中尤为突出,这一年龄 段以下的女性选择“各自独立,但事业或者生活中互相帮助”的占71%。第二题,关于择偶标准的重要性次序上,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有责任感和两人的 甘肃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利调查研究 裴婷婷1,杜 勇2 (1.兰州商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20;2.中国农业银行上饶市分行信江支行,江西上饶334008)摘要: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甘肃农村地区妇女婚姻家庭权利保护还比较薄弱,大部分妇女或不知晓 其应得权利,或者在实行起来非常困难。作者通过分析调查数据,阐述了甘肃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利保护现状,分析了影响甘肃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利实现和保护的根源,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甘肃;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利;调查研究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11-0026-06 基金项目: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07&ZD031);甘肃省教育厅硕导项目“甘肃农村地区婚姻暴力中的妇女权益保护研究”(1005-07) 26--

婚姻情感心理咨询实例分析(4页)

婚姻情感困惑的会谈实例分析 摘要:这是一例关于相恋7年因男友同别人结婚而导致情感婚恋心理困惑问题的心理咨询报告。通过对来访者所描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以前的生活经历做出诊断,确定来访者为一般心理问题,属于适应性心理问题。与来访者进行沟通协商后,确定了咨询方案,经过咨询,求助者的痛苦、焦虑情绪问题基本解决,使之决定重新开始一段新生活,取得了较好的咨询效果。 关键词:会谈案例、心理咨询案例、情感婚恋困惑、咨询目标认知疗法 一、一般资料 张某某,女性,42岁,汉族,江苏一私营业主。 二、主诉和个人自诉 (一)主诉:因为比男友大9岁,男友家一直不能接受他们的恋情,在苦苦坚持了7年后,现在深爱的男友听取家人安排和别人结婚,张女士从对男友的希望到失望最后变成了绝望,希望能够结束这段令人心碎的感情,但是男友结婚后继续找她,她也不忍心拒绝和他交往,但她认为他已经是结婚的人了不愿意这样陷入被动的三角关系中又不知道如何摆脱,因此内心非常痛苦,担心和焦虑,情绪低落,有强烈的改变愿望,经朋友介绍前来咨询。 (二)个人自述:来访者自幼生活江苏某县城,排行老大,性格比较要强也很能干,有一家自己的贸易公司,7年前认识比自己小9岁的男朋友,他们彼此相爱,但是因为来访者比男方大9岁,而且是离过婚有一个儿子跟着自己,所以男朋友家一直不能接受她。但是男朋友一直在努力说服家人,这7年来也一直对她很好,但是突然一个多月前男友和家人介绍的对象结婚了,这对来访者打击很大,决定离开他结束这段感情,但是男友知道她离开后又去找她,她不忍心就和他在一起,在内心深处她坚决不同意自己陷入这种“三角关系”特别不能接受男友结婚还想和她在一起的情况,因此很想结束这段感情,但是不知道怎么办,很痛苦和焦虑,对这段感情很困惑和茫然,再三考虑,决定来心理咨询中心求助。 三、咨询师观察、了解到的情况 求助者衣着整齐,有气质、彬彬有礼,成熟的职业女性,回答问题思路清楚。身体健康,未患过严重疾病,求助愿望比较强烈。通过了解得知来访者既往身体健康,生活中把儿子照顾的很好,工作事业也很有起色,人格独立稳定。求助者的问题大致是一般情感婚恋困惑的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它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广大基层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家庭纠纷时,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笔者认为应从提高妇女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加强与妇联等社会组织协作等角度,加大妇女维权力度,使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婚姻家庭法律援助案件概况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整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专线等工作,积极畅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2007-2012年,共办理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共301件,主要涉及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及离婚涉及家庭暴力案件。2014以来全市办理各类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06件,解答咨询1522人次。其中关于离婚、家庭暴力、计划生育、继承等方面问题构成咨询热点,占比56.12%。由上可见,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显著增多。 二、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年**省首次将家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受害妇女举证不力、法律援助受案范围过窄、家庭暴力认定难,受害妇女在损害赔偿上的限制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受害妇女举证不力 20**年施行的《**省法律援助条例》第7款明确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这种规定现实操作中存在诸多缺陷,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定,遭受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收集和保存好证据是妇女维权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家庭暴力”受害方不会刻意保留加害方殴打自己的证据,当受害方起诉要求与配偶离婚并诉称遭到对方家庭暴力时,往往最多只能提供最近一次遭殴打的证据,却无法证明“一定”的伤害后果,同样由于重婚、同居的隐蔽性,使受害人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得确凿的证据,“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大多数女性无法提交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明,能够提供的只是丈夫与同事、网友暧昧的短信、聊天记录以及照片等。2014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15位妇女诉称遭受家庭暴力,但仅有1件有报警记录,其余2件有照片、病历证明受了侵害。**镇一中年妇女印某,在婚姻中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丈夫经常在吵

当代大学生婚姻家庭观与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比较

当代大学生婚姻家庭观与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比较——以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为例 田 雨 内容提要:本文是一篇对当代大学生的婚姻家庭观与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对比的调查报告,文章首先运用文献资料对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进行论述,总结出传统的婚姻家庭观的一些特征,然后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将当代大学生的婚姻家庭观与传统的观念进行对比;论述观念变化的原因、分析由于观念变化带来的影响等。 关键词:大学生婚姻家庭传统观念 一.导言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家庭诞生的那天起,它就与社会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并相互影响。一定的社会制度,在不同的程度之上影响着人们的婚姻家庭观①,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都会有相应的婚姻家庭观念与之相适应。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每一次变革,都不可避免的给婚姻家庭制度提出新的要求,灌注新的内容,赋予新的形式;婚姻家庭作为社会设置②的一个方面,并不只是被动的受社会制度的制约,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起着反作用。一种和谐良好的婚姻家庭观,不仅对一个家庭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同时对一个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 抛开家庭对社会的反作用暂且不说,我们谈一下婚姻家庭观对社会的影响。本文就是在社会转型的基础之上,探讨当代大学生的婚姻家庭观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中国近代社会经历过几次大的转型,第一次是辛亥革命,第二次是新中国的诞生,第三次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在这次改革春风的沐浴之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国外的文化纷纷传入中国。受外来文化的影响,中国民众的思想观念也得到改变,家庭的功能在这样的冲击之下或多或少的丧失,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自然而然的受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民众究竟应该何去何从?是全盘接受外来文化还是有批判的继承;父母、婚姻、子女对他们究竟意味着什么?责任、累赘还是甜蜜的负担,这一切引起了笔者的兴趣。 已经说过,一个良好的婚姻家庭观不仅会对家庭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同时对一个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婚姻家庭观不只是针对已经成家立业的公民而言,因为一种良好的风气的形成,是从小,从青少年时期培养的结果,因而笔者将这一目光投向当代大学生。大学生是这个社会特殊的群体,年轻的一代,正处在社会化的重要阶段。他们积极向上,对生活充满期望与热情,容易接受外来的新鲜事物,对大学生婚姻家庭观的调查有助于笔者了解当代年轻人的思想;更为主要的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对整个社会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所发挥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家庭、婚姻或许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在人类社会的文明史上,家庭已存在了数千年,人类对家庭的思考和研究也有了几千年,然而关于家庭社会学的研究只有150年左右的历史。时间虽短,但是学者们对家庭内容的研究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因为家庭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笔者将从两个方面进行文献综述: (一)文献回顾: 由于家庭、婚姻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发展史上相当重要的问题,涉及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

婚姻家庭法学形考任务1

婚姻家庭法学形考第一次任务 1.某甲与某乙在领取结婚证后,某甲因故反悔,提出到有关部门办理退婚手续,某乙不同意,对此纠纷,应当( A ) 选择一项: a. 由人民法院按离婚纠纷处理 b. 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退婚手续 c. 不予受理,由双方单位处理 2.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消费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当( C ) 选择一项: a. 由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偿还 b. 由向他人借债的一方偿还 c. 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 全部由男方偿还 3. 从概念上说,婚姻法是( B ) 选择一项: a.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b.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c.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规范 4. 某甲的生身父母早年离婚,而随生父和继母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现某甲的生身父母均已相继死亡。据此情况,某甲( A ) 选择一项: a. 既可以继承其生身父母的遗产,又可以继承其继母的遗产 b. 只能继承其生父和继母的遗产 c. 只能继承其生身父母的遗产 d. 只能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5.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在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方面同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 C )选择一项: a. 缩小了调整范围 b. 完全相同 c. 扩大了调整范围 6. 重婚是指( B )的行为 选择一项: a.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夫妻关系 b. 有配偶者,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结婚 c. 丧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d. 有配偶者,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姘居 7. 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 D ) 选择一项: a. 一般共同制联合财产制 b. 统一财产制 c. 联合财产制 d. 婚后所得共同制 8. 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消费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当( D ) 选择一项: a. 全部由男方偿还 b. 由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偿还 c. 由向他人借债的一方偿还 d. 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9. 婚姻法有关离婚的特别规定是( A )

婚姻家庭社会学

1、家庭的特征是什么? 答案版本一: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而“感情”是维系纽带的决定性因素(家庭始于婚姻关系,男女双方的姻缘关系衍生出了血缘关系,感情是现代家庭的基础);家庭需要以责任为支撑;家庭是生活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答案版本二:家庭是初级社会群体;家庭是靠某种纽带紧密联系的系统;家庭成员间有长期共同生活和经济上某种程度的共享;家庭有足够的韧性和稳定性;家庭是一个历史范畴 2、家庭的功能是什么? 家庭的功能指的是家庭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家庭具有①生产的功能(重要生产单位);②消费功能(基本的消费功能);③生育功能(唯一合法的社会人口生产单位);④教育功能(儿童初级社会化);⑤抚育和赡养类社会保障功能;⑥闲暇生活和情感满足的功能;⑦社会控制的功能;⑧其他功能; 家庭的负功能表现在:家庭对于社会发展以及家庭成员的成长具有的消极影响3、现代家庭的变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版本一:婚姻价值观方面,以家庭为本转向以个人为本;家庭关系平等化、民主化、主轴由纵向亲子关系变为横向夫妻关系;家庭结构小型化、多样化;婚姻家庭稳定性减弱;家庭功能弱化,部分家庭功能转由社会承担; 答案版本二:家庭伦理重心的转移与代际利益冲突;结婚动机、择偶标准和结婚媒介的变化;离婚率上升与再婚人口增加;生育观念与家庭结构的变化;流动家庭大量增加;妇女家庭地位提高;性观念变化;家庭功能——由家庭走向社会 4、现代家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版本一:老年人赡养问题;独生子女教养问题;性观念呈多元状态,性越轨行为容许度增加;家庭关系淡漠,家庭冲突增多并呈显性化趋势; 版本二:家庭对性行为的社会控制功能在减弱,婚前和婚外性活动日渐活跃;婚姻生活质量不高;离婚率逐年上升,婚姻的平均社会寿命减短;婚姻“创新”引发家庭问题;老年人和独生子女问题 5、什么是家庭社会工作? 从社会工作专业的角度,结合我国家庭工作现实,家庭社会工作是以家庭为本的社会工作介入,既动员社会及家庭资源,促进家庭正常运转及发展的社会福利及服务。中国社工百科全书定义:家庭社会工作是为帮助解决家庭问题,增进家庭福利,更好地为实现家庭功能而进行的社会工作,特指以协助整个家庭为主旨的社会工作。 6、家庭社会工作的内容? (中国内地):中国内地许多家庭服务职能是由官方或半官方机构承担 家庭生活服务;面对家庭的教育与培训;家庭救助;家庭心理辅导 香港:咨询;家务服务;家庭生活教育;儿童照顾服务 台湾:经济协助;心理治疗;社会服务;制度配合 欧美:简介服务——分类转介,综合调整;直接服务——开发服务(社区、小团体、个案),治疗服务(小组、个案及利用社区资源) 7、家庭社会工作者的使命和责任? 提供家庭服务,解决家庭问题,促进家庭成员的问题解决和个人成长,建立和谐家庭关系,增进家庭福利,促进家庭社会工作的研究和专业发展 8、家庭社会工作者的必备素质有哪些? 1、知识结构 ①学科知识——婚姻家庭知识、社会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 ②制度知识——社会制度,行政、法律知识 ③技术知识——沟通技术、语言技术、模式方法等 ④经验知识——生活阅历、实践经验、文化习俗等 2、实践能力 ①技术能力——临床运用知识与技巧 ②文化能力——识别诊断家庭及其成员问题的文化背景和文化洞察力等 3、精神素质 ①社会责任感——尽职尽责,勇于承担 ②人文情怀——关爱、尊重、接纳等 ③稳定心理——冷静、沉着、耐心等 ④勇于挑战——勇于承担、创新 9、家庭社会工作和和谐社会构建有什么关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础,家庭和谐的实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开展家庭社会工作有助于家庭成员的成长,家庭问题的解决和家庭功能的发挥,有效地展开家庭工作有助于构建和谐家庭关系,为实现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中转型的关键时期,新的观念、新的生活方式在婚姻家庭方面带来了新的表现和冲突,新的婚姻家庭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尚未建立,西方生活方式和文化又带来了一样的观念,给我国的婚姻家庭带来了诸多的新的问题和冲突,家庭矛盾的激化进一步影响家庭成员的正常成长和社会的动荡不安。因而开展家庭工作在此期间具有特殊的重要一。 10、家庭社会工作的现状及前景如何?

婚姻家庭法学形考任务1教学文稿

婚姻家庭法学形考任 务1

婚姻家庭法学形考第一次任务 1.某甲与某乙在领取结婚证后,某甲因故反悔,提出到有关部门办理退婚手续,某乙不同意,对此纠纷,应当( A ) 选择一项: a. 由人民法院按离婚纠纷处理 b. 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退婚手续 c. 不予受理,由双方单位处理 2.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消费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当( C ) 选择一项: a. 由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偿还 b. 由向他人借债的一方偿还 c. 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 全部由男方偿还 3. 从概念上说,婚姻法是( B ) 选择一项: a.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b.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c.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规范 4. 某甲的生身父母早年离婚,而随生父和继母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现某甲的生身父母均已相继死亡。据此情况,某甲( A ) 选择一项: a. 既可以继承其生身父母的遗产,又可以继承其继母的遗产

b. 只能继承其生父和继母的遗产 c. 只能继承其生身父母的遗产 d. 只能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5.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在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方面同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 C ) 选择一项: a. 缩小了调整范围 b. 完全相同 c. 扩大了调整范围 6. 重婚是指( B )的行为 选择一项: a.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夫妻关系 b. 有配偶者,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结婚 c. 丧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d. 有配偶者,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姘居 7. 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 D ) 选择一项: a. 一般共同制联合财产制 b. 统一财产制 c. 联合财产制 d. 婚后所得共同制 8. 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消费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当( D ) 选择一项:

当前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妇女家庭权益是具有特定亲属身份的婚姻双方和其他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因此产生的合法权益的总称。我国婚姻法对夫妻、父母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婚姻家庭权益有集中、系统的规定。婚姻家庭权益的享有不因主体的性别而异,夫与妻、男性和女性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以9个条文(第43条至第51条),对保障妇女的家庭权益做了若干有实际针对性的规定,这是对婚姻法的重要补充。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对促进婚姻家庭领域里男女两性在实际生活中的平等,对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益,问题,建议 妇女作为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与男子的对比中,妇女仍然处于劣势地位,尤其在农村,妇女的家庭权益保障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结合当前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一、当前农村妇女婚姻家庭保障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立法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总体来看,我国妇女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家庭地位比以前均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近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我国农村以及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保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生育自由权。妇女拥有自由决定是否生育以及何时生育的权利。我国对此有多处立法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农村及偏远地区重男轻女思想依然盛行,甚至把妇女当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使妇女心理上、身体上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完全丧失了妇女的生育自由权。 (二)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即一个人为了控制和支配与之具有或有过某种亲属关系的另一个人所使用的任何暴力的或者欺辱性行为。广义的家庭暴力包括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狭义的家庭暴力仅仅指夫妻之间的,尤其是丈夫对妻子的施暴行为。本文的研究主要限定在狭义范围内。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庭和睦温馨,社会才能安定、文明、进步。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尤其是农村家庭暴力,己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不容忽视的社会难题。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和人们法制意识的逐步提高.这种情况虽

婚姻家庭法学形考任务

1.某甲的生身父母早年离婚,而随生父和继母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现某甲的生身父母均已相继死亡。据此情况,某甲(?B ??) 选择一项: a. 只能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b. 既可以继承其生身父母的遗产,又可以继承其继母的遗产? c. 只能继承其生身父母的遗产 d. 只能继承其生父和继母的遗产 2. 来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申请与大陆公民结婚的应当由(?? A ?)的婚姻登记机关管理 选择一项: a. 县级以上? b. 民政部指定 c. 省级以上 d.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 3. 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 C ?) 选择一项: a. 统一财产制 b. 联合财产制 c. 婚后所得共同制? 4. 表叔与表侄女要求结婚的,( B ?) 选择一项: a. 应当准许 b. 既不应禁止,也不应提倡 c. 应当禁止? 5. 对于涉及现役军人的婚约(? B ?)

选择一项: a. 应当予以保护 b. 原则上不予保护? c. 一律不予保护 6.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在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方面同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 A ?) 选择一项: a. 扩大了调整范围? b. 缩小了调整范围 c. 完全相同 7. ?某地25岁的青工王军与24岁的女工刘虹是姨表兄妹,感情很好。1980年12月30日,他们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认为他们( A ??) 选择一项: a.?符合1950年婚姻法的规定,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b.?符合1980年婚姻法的规定,应准予登记 c.?不符合1950年婚姻法的规定,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8. 我国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D ?) 选择一项: a. 结婚自由和订婚自由 b.?离婚自由和同居自由 c. 恋爱自由和解除婚约自由? d.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9. 吴女与丈夫刘某依法判决离婚,根据离婚判决书,2周岁的儿子刘甲由吴女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成年为止。离婚1年之后,吴女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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