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清查
二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Y-2009035
投标人:四川金色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二00九年九月七日
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信誉、履约情况承诺书
(4)项目组织机构情况
6、工程组织实施方案
7、信誉度
一投标函
致:沐川县国土资源局
1、我公司全面研究了沐川县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清查二标段招标文件和自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以人民币玖拾叁万柒仟元整(¥93.7万元)作为投标总价,工期20日历天,遵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工程实施的全部工作。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全部接受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交给建设单位。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份。
6、我方将与本投标书一起,提交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投标担保。
7、有关招标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指定的事项联系:
投标人:四川金色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李萍
邮编:610031
电话:028-********
传真: 028-********
日期: 2009 年 9 月 7 日
二投标保证金
致:沐川县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参加沐川县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清查项目二标段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现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四川金色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二00九年九月七日
注:附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据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四川金色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
地址:成都市槐树街46号3层
成立时间: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经营期限:永久
姓名:李萍性别:女年龄: 42 职务:董事长
系四川金色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申请人:四川金色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2009 年 9 月 7 日
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后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
致:沐川县国土资源局:
本授权书宣告:四川金色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四川金色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沐川县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清查二标段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票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单位(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单位:四川金色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09年 9 月 7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