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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红安卷烟厂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为充分发挥职工在安全管理中参与、协商、沟通作用,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厂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举报范围

全厂范围内,包括生产现场、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或者违法、违章行为。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

全厂任何职工均有权与义务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时,若是以部门举报,则应以书面形式立即向厂安全科或厂工会传递;若职工单个举报时,也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均须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部门或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举报电话

由厂安保科或工会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厂安保科。

举报电话:5243250

四、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部门或个人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科下发《红安卷烟厂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科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以书面形式,立即上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厂领导。

五、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标准版) 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施工现场安装安全隐患举报电话牌,在举报牌上公布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并且在项目部办公室设举报信箱。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写举报信、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中伤他人。 第三条项目部各部室要明确受理举报的责任人员,规范受理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程序。 第四条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备、安全设施、保卫消防等方面影响安全生产以及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员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对举报过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向安质部门或项目经理进行举报。 第六条对员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项目部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形成闭合。 第七条针对隐患内容确定责任部门,项目部各部门应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在安全生产会上或交班会上通报,并将受理举报的隐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八条对查实的隐患,按下述原则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 1、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员工及时纠正了违章行为,有利于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给予举报人100

最新学校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日照市朝阳小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举报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

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二、安全隐患事故举报奖励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施工现场安装安全隐患举报电话牌,在举报牌上公布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并且在项目部办公室设举报信箱。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写举报信、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中伤他人。 第三条项目部各部室要明确受理举报的责任人员,规范受理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程序。 第四条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备、安全设施、保卫消防等方面影响安全生产以及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员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对举报过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向安质部门或项目经理进行举报。 第六条对员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项目部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按五 定原则进行整改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形成闭合。

第七条针对隐患内容确定责任部门,项目部各部门应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在安全生产会上或交班会上通报,并将受理举报的隐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八条对查实的隐患,按下述原则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 1、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员工及时纠正了违章行为,有利于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 2、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有利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3、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我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含各类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第九条项目部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项目部将采取警告、罚款、撤职、开除等方式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十条由项目安质部负责加强对执行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日常检查,指导、督促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资料

纳雍县阳长镇东联煤矿 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和鼓励广大员工和群众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违规行为,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违规行为向各级矿领导或安检科举报。 第三条安检科负责受理举报事项,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姓名、电话号码、举报事项等严格保密。 第二章举报内容 第四条举报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安检科没有发现的安全隐患,二是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违规行为。主要有: (一)违反国务院《特别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行为;

(三)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的有关规定行的为: (四)违反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违反集团公司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劳动防护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对各类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行为。 第三章举报受理 第五条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走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并要求简要描述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的基本事实、现状或将要产生的危害。 第六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要应当客观真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通讯方式:不愿公开自己身份的,至少应留下本人的联系方式。 第七条安检科负责受理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 第八条安检科、调度室24小时受理举报事项,举报电话与联系地址如下: 举报电话:调度室806001:安检科806004

安全隐患报告举报奖励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547安全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 Reward system for reporting hidden danger repor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驾驶员、内部员工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从业人员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

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5.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6.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7.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 8.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9.楼梯、作业区域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10.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11.各类跑、冒、滴、漏现象等。 二.报告人和举报注意事项 单位任何员工均可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

烟浦小学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持制订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防事故 学校的建筑设施,场地环境要保证安全,如走廊、天花板、门窗、栅栏、楼梯栏杆、风扇、电视、空调、球架灯架、广播喇叭、活动设施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 二、防盗 校内各室、办公室及课堂下午放学离校前要锁好门窗、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必须锁好。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等过夜,如违反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防火 学校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换。图书室、实验室、食堂、宿舍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用火。对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安全用电

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按章操作,不用视线,不使用不当型号,不许在宿舍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 五、防灾害天气 台风、暴雨前夕,各校需先检查和消除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人,避免损失。 六、防止突发性违法犯事件 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防止斗殴、偷盗、抢夺、抢劫、勒索等事件的发生。 八、防交通意外 校外车辆、来往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本校教师车辆出入要注意驾驶,安全第一,在校园内行车转变或倒车时应特别注意。 九、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各校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1小时以内必须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和区教育局。 十、公布举报电话 社会各界人士,学校师生员工,对校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校长室,校长有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电话:85081062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链条中,最易出现,最常发生,最难掌控的重要环节,作为一个极不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它犹如蚁穴,足以渗透腐蚀牢固的安全生产防线,使之崩塌。可见,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源头性工作。除了常规性的安全巡查、专项排查以及综合检查等动作外,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机制,激发全员参与热情,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工作,才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长治久安的治本之法。市政交通公司近两年来建立并大力推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即是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得力之举。 集团副总经理符建在去年6月视察公司空港工地时,对该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有力地提升了全员安全意识及参与热情,对现场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市政交通公司安全管理上的创新,这一亮点值得在全集团范围内推广。” 创新管理,制度出台 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论隐患的大小与否,都必须进行及时的管控处理,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否则将会后患无穷。然而只单纯地依靠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检查组等片面的力量,便显得薄弱且有限。如何调动和激发广大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班组这一重要群体主动参与到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中,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是市政交通公司一直关注且致力解决的问题。 2011年3月,该司二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创新性出台,加速了全员融入安全管理的步伐,该制度率先在项目内部推行实施。制度中明确规定:项目部全体员工和各班组人员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章行为等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范围涉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作业人员情绪失控、机械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缺陷等安全管理环节的方方面面。凡隐患举报属实或建议有效者,每一起奖励报告人50~200元不等,或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奖励资金从项目部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支出。此举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在合理利用安全专项经费的同时,充分激发全体干管人员尤其是最基层的农民工群体积极融入到身边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建言献策,督促整改,以全员参与的方式,将隐患排查整治的触角延伸到整个施工面,每条操作线,每个作业点,实现了安全防范在施工现场“面、线、点”式的全覆盖。 执行到位,效果显著 自《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颁布实施以来,项目部多措并举,严格执行,确保其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设立现场举报箱及受理办公室,接受电话、书信、当面陈述等各类形式举报;项目党支部书记更是亲力亲为、全程参与,和专职安全员一道,全面负责各类举报事件的处理、监督及反馈。项目部以健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了该制度的执行力度。 重过程留轨迹。在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的过程中,项目部要求受理人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严禁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一旦受理人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项目部安全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人员或班组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要求隐患整改责任人员或班组完成隐患整改后,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项目部存档留底;凡属情节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隐患,受理人立即上报项目部领导和公司安保部备案,并按上级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7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鼓励公民参与消防工作,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行为的奖励。 第三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以电话、传真、信函、网络、来访等形式,提供线索和证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投诉社会单位(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之一,经核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州级或者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二)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安全隐患举报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隐患举报制度正式版

安全隐患举报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贯彻国家“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抓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矿井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促进我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缔不合理布局开采及一切违章行为,特制定我矿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一、举报对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只注重生产无视安全的行为;我矿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 二、我矿工会是安全隐患举报的具体

受理单位。 三、任何管理人员及井下矿工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本矿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违纪行为。 四、举报范围:安全问题隐瞒不报、谎报、弄虚作假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通风、顶板、防水、防火、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矿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发现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危害我矿财产、危及矿工生命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 五、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司安全生产,根据上级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公司生产部门、驾驶员、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员工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报告和举报范围 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及义务。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意见书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 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 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生产委员 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 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填写《奖惩通知单》,并于每个 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自己 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六、举报奖励标准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部门或个人2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分五类: (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 (2)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 (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 (4)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 (5)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安全举报奖励标准为200元; 以上所称的事故隐患等级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界定。

员工合理化建议、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员工合理化建议、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合理化建议及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使企业能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建议及举报范围 一 建议 凡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建议 二 举报范围 一类 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 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三类 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 四类 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五类 原铺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六类 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七类 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八类 各类跑、冒、滴、漏现象等。 二、建议、举报主体和形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并兑现奖励。 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由公司安全处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安全处。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四、受理程序 、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受理人应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举报内容,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处。 、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 、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处应做好记录,并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审、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 五、奖励标准 根据建议或事故隐患举报情况每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 元,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处申报,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六、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安全费用中支出。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 一 年五月十八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 ] 40号)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项目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办法。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二章事故隐患报告 第五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

患应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报告一般米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米用口头报告。 第七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八条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第九条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十条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举报受理和核查。 第^一条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第十二条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第十三条举报人可米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使企业能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建议及举报范围 (一)建议:凡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建议 (二)举报范围: 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 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五类:原铺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七类: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八类:各类跑、冒、滴、漏现象等。 二、建议、举报主体和形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采用电话、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并兑现奖励。 三、举报电话 公司安环部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安环部。 举报电话:89654149 四、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受理人应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举报内容,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环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环部。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

“风险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风险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及时发现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风险隐患,积极探索“严管严罚”之外的安全管理手段,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增强岗位员工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技能,提高员工对安全操作的监督意识,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风险隐患范围 1、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的行为 1.1 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1.2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1.3 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1.4 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1.5 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1.6 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2、场所和设备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 2.1厂房、库房、车库、办公室等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风险隐患。 2.2固定场所内设备设施存在问题,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风险隐患。 2.3固定场所内电路、房屋结构、门窗、消防设施等存在问题,

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风险隐患。 2.4设备存在的问题,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风险隐患。 二、风险隐患举报程序 1、所举报风险隐患属于小队管辖,符合上述范围且客观存在,举报人可以是一线员工、班组长或小队领导。 2、举报人可以向单位领导举报,由单位领导向大队申报。举报人也可以直接向大队举报。 3、安全管理人员协同专项管理人员对举报的风险隐患进行调查并记录,并由专项管理人员出具文字材料。 4、经大队主管安全副大队长确认后,在大队安全管理部门建立“风险隐患”档案。 5、同一行为有多个举报时,按照先后顺序确认第一位为举报人,其他人酌情给予奖励。 三、风险隐患的鉴定 1、由大队安全管理人员会同大队专项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确定风险隐患的范围属性。 2、由“风险隐患”所在单位领导负责确定因该隐患的发生导致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涉及范围。 3、由大队安全管理人员、专项管理人员、“风险隐患”所在单位领导对该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进行评估,确定该隐患的严重程度。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使企业能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建议及举报范围 (一)建议:凡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建议 (二)举报范围: 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 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五类:原铺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七类: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八类:各类跑、冒、滴、漏现象等。 二、建议、举报主体和形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采用电话、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并兑现奖励。 三、举报电话 公司安环部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安环部。 举报电话: 四、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受理人应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举报内容,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环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环部。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

小学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完整版

小学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小学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的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任何人对校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的1小时内及时向校值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教育局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 第六条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上级主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关及政府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第七条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校长进行全面汇报。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鼓励社会人士、学生家长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持制订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防事故学校的建筑设施,场地环境要保证安全,如走廊、天花板、门窗、栅栏、楼梯栏杆、灯扇、电视、空调、球架、广播喇叭、升旗旗杆,活动设施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 二、防盗校内各处室、办公室及课堂下午放学离校前要锁好门窗、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必须锁好。 三、防火学校各教学楼、办公楼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换。图书室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用火。对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安全用电用气要节约用电、气,安全用电、气,按章操作,不乱拖乱拉违规使用,不使用不当型号的电气设备。 五、防灾害天气台风、暴雨前夕,需先检查和消除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人,避免损失。 六、防止突发性违法犯事件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防止斗殴、偷盗、抢夺、抢劫、勒索等事件的发生。 七、防交通意外校外车辆来往,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学校及本校教师车辆出入要注意驾驶,安全第一,在校园内行车转变或倒车时应特别注意。 九、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每位教职工一旦发现学校存在安全隐患,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行政值班人员或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登记,整理,汇报工作。如出现重大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本校教职工发生安全事故时,在汇报的同时,及时给予救助。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和社会舆论作 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 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 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驾驶员、内部员工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 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安全生 产,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 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从业人员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5. 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6. 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7. 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 8. 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9. 楼梯、作业区域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10. 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公司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总则: 1、本公司区域内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活动适用本制度。 2、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由公司安全处负责。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报告,并获得一定奖励。 4、报告的事故隐患应当真实,各受理单位要妥善保管和使用报告材料,。 二、报告范围: 1、企业的生产、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 2、工程施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火灾事故隐患。 4、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5、公司办公楼、职工宿舍、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 6、依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责令限期改正、停产整顿的场所,逾期未改、未停而继续违法从事生产活动的。 7、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8、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隐患。

三、隐患报告和受理: 1、报告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隐患排查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 2、报告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所属部门或单位及联系方式。 3、报告人的报告应有事故隐患的详细情况,真实可靠。 4、公司安全生产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并保持通信畅通。 5、公司安全生产部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凡向被举报人或单位泄漏举报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6、接到举报后,要建立举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7、必须及时将所举报的事故隐患通知相关的单位、部门,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举报奖励实施: 1、对举报事故隐患经查证属实的,予以经济奖励。 2、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行一次一奖励,对一次举报多种事故隐患,按一次奖励。 3、对同一事项有2个或2个以上个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奖励第一举报人。对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资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4、奖励资金的数额以事故隐患将造成的事故严重程度为标准,原则上按照1%比例,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拿出具体奖励方案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 5、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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