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广州省花都市公开销毁443万元假冒伪劣商品

广州省花都市公开销毁443万元假冒伪劣商品

广州省花都市公开销毁443万元假冒伪劣商品
广州省花都市公开销毁443万元假冒伪劣商品

广州省花都市公开销毁443万元假冒伪劣商品作者:信息来源:古琪莎旗舰店发布时间:2012-8-26

假烟、假酒、假皮具……一批被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堆积成一座小山,随着火把点燃,全部都渐渐化为灰烬(见上图,梁文祥摄)。日前,花都区在狮岭镇前进村旧大石场举行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处理大会,集中销毁假烟、假酒、侵权皮具、盗版音像制品等,涉案价值达443万元。同时,还展示了“三打”工作成果。省委巡视督导组组长万东明、副组长郑锦填、区委书记杨雁文等参加活动。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市“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部署,花都在打击制假售假方面采取多种强有力的打击手段,成立了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小组,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整治行动中,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予以重点整治。被确定为省打击制假售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新华街、狮岭镇和狮岭镇皮革皮具市场,各有不同特点,花都分别制定整治方案,成立3个重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3套工作班子,做到“一个区域∕市场落实一名区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整治方案、一个整治期限”。为了打出声威,花都还实施“领导包案,强化督办”的工作模式。

“4·17”狮岭镇前进村孔屋假冒注册商标案是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亲自督办的案件,花都区高度重视,先后4次召开有关职能部门领

导参加案件协调会,成立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查处方案,

并由区长林中坚包案、跟踪督办。目前,区公安分局已对该厂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嫌疑人工厂老板李艳婷及主要生产加工工人蒋光龙刑事拘留。现场缴获的涉嫌假冒名牌箱包,经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认定涉案价值达1500万元。

5月22日,区委书记杨雁文包案督办的雅瑶假手表案件也被成功查获。案件涉及的假手表包括GUCCI(古驰)、OMEGA(欧米加)、EMPORIO ARMANI(阿玛尼)、Ferrari(法拉利)等23个品牌共41045

只,同时查获半成品及配件一大批。

信息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0917495878.html,/

广州市城市管理细则

广州市城市管理细则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 (修订送审稿) 第一条为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其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范围由本细则予以公布。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公布综合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第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综合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综合行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综合行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在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但城镇建设工程已经取得规划同意意见的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等规划文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除外; (二)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违法行为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对占用或者损坏人行道、公共广场、过街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内街等市政设施及其附属物的;(二)对违反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规定,拒不改正的。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建设施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违法行为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 (三)在建筑物、构筑物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墙体材料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综合行使城市路灯照明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违法行为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在临街门口、道路等公共场地使用发电机,排放的噪声不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

2021年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制定、设施的建设、线路的经营、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积极扶持、有序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改进公共交通系统,推进智能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出租汽车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具体管理部门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应当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第九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并保证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 第十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确定公共交通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比例和规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措施、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衔接和优化方案。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各种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公共交通设施的用地范围、枢纽和场站布局、线路布局及设施配置、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道、无障碍设施配置等。第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轨道交通建设的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集方案、线路走向、站点选址、沿线土地利用及用地规划控制、换乘站、枢纽站建设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方案等。 第十三条组织编制机关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四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报批时应当附具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以及未予采纳的理由。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城

重磅!《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

重磅!《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 千呼万唤始出来! 昨日,《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草案正式公布,未来近20年,羊城如何发展,有了清晰脉络。 整个草案亮点颇多,赶紧来看看。 城市使命:“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增 长极、独具特色,文化鲜明的国际一流城市;城市目标:至2020年:高质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兼具实力、活力、魅力的美丽宜居花城; 至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成为经济实力、 科技实力、宜居水平达到世界一流城市水平的活力全球城市;至2050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型全球城市, 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巨大优越性,富裕文明、安定和谐、令人向往的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人口规模:2035年,常住人 口规模控制在2000万人左右,同时按照2500万管理服务人口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区域协同:加强与香港、澳门全面深度合作;推进广佛同城、广清一体化、优化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发展布局、强化与深圳、东莞的科技合作等。 城市结构:以山水城田海为基地、以珠江水系为发展脉络、

以生态廊道下相隔离、以交通骨架为支撑、聚焦航空、航运和科技创新三大国际战略枢纽、强化多点支撑、构建枢纽型网络空间结构。城乡空间网络体系:主城区-副中心-外围城区-新型城镇-乡村 主城区: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九龙镇以南地区及番禺区广明高速以北地区。是承担科技创新、文化交往和综合服务职能的核心区域。 副中心:南沙区全域。是广州副中心与功能完整的滨海新城,也是广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门户。 外围城区:花都城区、空港经济区、知识城、番禺南部城区、从化城区和增城城区,是承接主城区人口、功能疏解的主要区域和外围综合性服务地区。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第一层级:城市级主公共服务中心,共2处。 第二层级:城市级次公共服务中心,共12处,分别是白云新城、白鹅潭、天河北部、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广州南站、市桥、蕉门河、新华、空港、知识城、荔城、街口。 第三层级:地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共23处。 第四层级: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约80处。大美珠江 滨江绿化带面积增加40%,控制沿江建筑高度与开敞空间。实现主城区珠江两岸60公里滨江漫步道、骑行道、无障碍通道三类通道全线贯通。

对城市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对城市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学习《城市管理学》,使我了解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而城市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构建和谐城市环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同时也为城市城市环境管理尤为重要。面向21世纪,实现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必须树立全民环境意识,提高市民素质,培养良好的公共道德,强化城市环境行政管理。 一、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这是美化环境、防治污染的根本。环境污染的制造者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也有企、事业机关和单位的职工,也有城市的个体户、外来民工、无职业者,甚至是家庭主妇。可以说城市中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城市公害的有意与无意的制造者。这主要是缺乏自觉的生态观念与环境意识。要消除环境污染的弊害,必须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环境教育可分为社会的环境教育与学校的环境教育。社会环境教育可以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或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广泛普及和宣传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北京市由一部分退休干部、工人、教师、高校学生、科技工作者倡导的《环保志愿者行动》,动员全民营造绿色时尚,善待地球,节约资源,宣传“缺乏环境意识就是

残缺不全”是很好的例子。全民环境教育已经在全国各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全国各地开展的垃圾分类、垃圾处理,一只桶、一个袋,消灭白色污染,变废为宝的环境教育活动已赢得城市居民的普遍赞同。学校环境教育主要以中、小学为主,在学校可设置安排环境教育课程,可带领中、小学生去郊外或动物园进行动、植物资源珍惜与保护的教育,从小养成浓烈的环境意识。此外,环境教育还要着重《城市环境管理》的教育。环境行政管理是一门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管理学问。对于从事城市环境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尤其重要。全国已有近百所高等院校设立了环境保护专业与行政管理专业,不少省、市创办了环境保护干部学院和环境保护研究班。这为在职环保干部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环境。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时报道和表彰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破坏生态平衡的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二、培养良好的公共道德。 道德体现社会风尚。我们要大力加强社会公共道德教育,人人献出自己的爱心,让世界充满美好。我们要大力开展公共道德教育,养成公共道德。 要摆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要做到“为互助而去恶,为互爱而存善”;“利群”而居,“利他”而生。“大河无水小河干”,“城门 失火,殃及池鱼”。城市受社会环境的污染,势必影响到每个市

如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如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添加日期:11年07月21日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那些林立的高楼、直入云霄的大厦、环境优美的小区、大型商场和超市都成为“城市”的代名词,城市是我们的居住环境,谁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然而城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社会经济发展历史过程的体现。改革开放20余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省市地区都在加快城市化进程,我国城市得到迅猛发展。然而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问题也就日益突出,城市规划、社会保障、土地住房、环境绿化、公共安全等等,如何保证城市化进程的顺利进行,如何解决现代城市中的各种管理问题,各级地方政府也在城市管理问题上也做了很多思考和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我国城市下一步的发展,正面临着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并尽快与国外先进的城市管理方法接轨,已成为迫切之势。作为一名基层乡镇干部,本人就如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浅谈一下自己肤浅的认识: 一、正确理解城市管理内涵。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即“大城管”和“小城管”两层含义。 二、冷静分析城市管理现状。 城市管理是个大概念,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三个基本环节。三个环节当中,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三者相互衔接、有机配合,便构成了城市高效运行的一个整体系统。 (一)从规划编制的总体状况来分析,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频繁。 2、城市规划编制内容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 3、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存在缺陷。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城管委[2014]30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7.10 【实施日期】2014.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办 法》的通知 (穗城管委〔2014〕301号) 市公安局、建委、交委、城管执法局,各区城管局、各区城管执法分局,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广州环卫行业协会、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委反映。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10日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我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的市场行为和运输秩序,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诚信综合评价是指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在运输活动中实施监督、管理所形成的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领取有效《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以下简称《处置证》)的企业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车辆。 第四条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的诚信综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本办法规定的记分标准、记分程序、评价类别和相关管理的规定,注重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及广州环卫行业协会协助实施本办法。

关于城市人口流动管理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关于城市人口流动管理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关键在于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它包括原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口两个层面,而由此形成的紧关系已成为现阶段城镇化的突出问题,在多大城市集中表现为“城市病”。如构建与不同城市规模相适应的人口流动管理体制,成为此次调研的主要容。 去年底,我们针对“结构转型与城镇化”问题赴新加坡、越南开展调研,相继访问了新加坡贸易及工业部、市区重建局、宜居城市研发中心和越南社会科学院、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部门,就外来人口管理思路及基本做法进行了交流。在总结新加坡、越南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流动人口现状与特点,提出了城市人口流动管理的相关建议。 新加坡、越南外来人口的现状及应对 无论是全球最为富有的城市新加坡,还是处于革新开放时期的社会主义越南,都面临着社会结构和人口结构的转型压力,“公平与效率”、“增长与分配”、“与秩序”等关系问题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变得愈加复杂。近年来,大量移民涌入中心城市带来了多问题,包括以交通拥堵、人口拥挤、住房困难为特征的“城市病”,其在也存在城市管理式、人口政策调控的弊病。为此,新加坡在移民政策和城市规划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越南也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开始了相应的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但城镇化步伐仍

旧缓慢。 (一)新加坡外来人口的现状与管理经验 在过去10多年中,获得永久居住权和国籍的外来移民减轻了人口老龄化压力,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引来多原著居民的抱怨,部分高端人才进入社会上层抢占了发展机会,而大量的低端劳工又拉低了工资收入,使得中产阶级的利益受到较大冲击。就在此次调研的前一天,新加坡“小印度”社区刚刚经历自1969年以来最重的骚乱,其暴露的多深层次社会原因,比如不合理盘剥、长期歧视、低薪资待遇等。过快地引入新移民可能削弱社会的凝聚力,对社会秩序稳定和城市管理也将产生影响。人口密度增加造成城市拥挤、移民涌入影响当地就业、社会秩序稳定性减弱,新加坡已经意识到这些存在的问题和顾虑,并开始着手调整移民政策和相关规划。 在人口规模面,政府已从2009年底开始收紧移民政策。申请成为新加坡的永久居民和公民需要通过整体框架的评估,它综合考虑了申请者与新加坡居民的家庭关系、申请者的经济贡献、申请资格、年龄和家庭档案等因素,以此评定申请者是否有能力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融入新加坡社会。2013年1月发布的《人口白皮书》全面提出未来的人口政策规划,它着眼于新加坡居民的长远利益,强调的是一种高质量、以提高生产力为目的的人口增长,从而保持原著居民与外来人口的平衡。

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定稿

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任:胡良云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郭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沙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海青县公安局局长 安永发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成员:方得红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玉祥县目标办主任 张永忠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田源县财政局局长 靳生元县交通局局长 邹永生县住建局负责人 李永宏县环保局局长 马生辉县林业局局长

田文禄县教育局局长 罗万福县水务局局长 杨发科县旅游局局长 王浩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燕珍县卫生局副局长 严卓才县农牧局副局长 李辉全县广电局局长 范云青县工商局局长 芦彬县商务局副局长 米世银县创卫办主任 陈生财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朱善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世明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安柏山大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祁增林申中乡人民政府乡长 纪文魁巴燕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守成寺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发忠日月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生卿和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芦宝林波航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荣珍东峡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安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广州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 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穗城管委[2015]559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15.07.03 【实施日期】2015.07.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2016修订)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穗城管委〔2015〕559号) 各分局、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各处(室):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已经市法制办审核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你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5年7月3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合理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权限。 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 通专项规划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6-2030)》 规划方案公示 浏览次数:189 作者:交运局发布时间:2016-11-18 16:24 一、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皖政〔2015〕10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0号),结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5]120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运公交[2016]74号)要求。为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建设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构建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体系;统筹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由泾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的《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6-2030)》,委托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设计编制了《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6-2030)。 二、规划指导思想、原则 体现国家和省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发展政策,立足于规划范围内公共交通出行需求,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为目标,以优化城乡公交网络、推进服务创新管理为重点,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积极构建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镇)公交三级城乡道路客运网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需求,切实解决农村农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科学发展;实事求是,服务城市特色化发展;注重先进理念和交通技术的灵活运用;城市客运交通、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兼顾城乡交通统筹发展和近、远期分期建设安排。 三、规划范围 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范围为泾县县域范围,指包括泾县城区及所辖泾川镇、茂林镇、桃花潭镇、榔桥镇、丁家桥镇、蔡村镇、琴溪镇、黄村镇、云岭镇、汀溪乡、昌桥乡在内的全部11个乡镇行政地域范围,土地总面积2059平方公里。 城市公交规划范围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30中心城区范围为重点研究区,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四、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2016-2020年,规划远期2021-2030年。 五、规划目标 1、公共交通发展总体目标 城市公交方面,切实贯彻“优先大力发展公交”的城市交通政策,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建立高效率、集约化、低能耗、低污染的公共运输系统,以公交优先支撑交通可持续发展,引导土地利用优化和整合,形成以常规公共交通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各类设施功能完整、网络布局合理、方式衔接紧密的高质量城市公共客运体系,打造便捷公交、绿色公交、智能公交、文明公交,成功创建“省级公交示范城市”,满足居民“安全、高效、便捷、舒适”的乘车需求。 城乡公交方面,形成公交网络与其他客运服务有机衔接、协调融合的城乡道路客运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城市公交、城乡一体公交、乡村公交三级网络,实现全县内外交通和城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XXXX-2020)

目录 引言 (2) (一)战略规划的缘起及实践 (2) (二)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背景 (3) (三)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过程 (6) (四)战略规划编制方法的探索与创新 (12) 1 回顾与挑战 (14) 1.12000年战略规划要点 (14) 1.2 2000年战略规划实施效果 (16) 1.3机遇与挑战 (24) 结语 (40) 2 目标与定位 (41) 2.1城市发展目标 (41) 2.2城市定位与职能 (41) 2.3城市规划目标 (43) 3 发展战略 (45) 3.1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 (45) 3.2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 (63) 3.3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 (68) 3.4从安居到宜居—构筑宜居城乡 (75) 3.5从二元到一体—实现城乡统筹 (90) 4 空间与特色 (98) 4.1城镇体系 (102) 4.2 空间结构 (106) 5 实施策略 (147) 5.1生态优先串珠发展 (151) 5.2优化主城构建新区 (156) 5.3文化复萌强化特色 (161) 5.4 制度保障持续发展 (162)

引言 广州市2000年的战略规划是结合城市发展特点,改进城市快速发展和市场体制下城市规划工作方法的成功尝试,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编制方法、实施检讨等方面开创性的、卓有实效的探索,为战略规划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指导。 2007年开始,伴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落实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要求,应对空间发展战略转型的机遇与挑战,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广州市及时开展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工作。 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新一轮的战略规划经过规划咨询,多方案比选完成初步方案,落实解放思想调研成果完成中期报告,贯彻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完成了最终成果。本轮战略规划不仅因应形势的变化提高了城市定位、明确了城市目标、深化细化了总体战略、科学制定了空间规划、制定了近期行动计划,还对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创新战略规划研究和编制方法做出了有价值的探索。 (一)战略规划的缘起及实践 2000年6月至9月,广州开国内大城市之先河,邀请国内五家规划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了战略规划咨询工作。2000年12月在咨询方案基础上,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进行了战略规划的整合与深化,完成了《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以下简称“2000年战略规划”),2001年4月获得广州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年战略规划提出了将广州建设成为适宜创业发展又适宜生活居住的国

城市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城市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是加快我县城镇建设与发展,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水平,增强城镇实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本文拟就如何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浅谈个人思考及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经营城市的重要性 经营城市,是对固有模式的挑战,是对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的创新,也是促进城市大发展的必由之路。所谓经营城市,就是把现代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运用到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的全过程,构建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体制,是政府依据城市发展目标经营城市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物等有形资产和城市土地开发权、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广告权以及城市品牌、人文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一种战略措施。 二、以城市规划为龙头,增强规划调控作用 一是加快全县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在完善全县和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逐步构建和完善具有城区特色的城镇发展框架与体系。按照“建设新城区、改造老城区、打造新亮点”的发展思路,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城镇化进程。

二是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蓝图”,是实施经营城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抓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三是加快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后要及时开展城市详规的编制工作,编制详规要有侧重,要根据城市建设与发展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确定规划编制范围。 四是加大对规划工作的投入。在规划编制中,要舍得花钱,大胆花钱,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规划经费,切实解决规划资金不足以及规划滞后和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三、放开市场准入,推行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经营 (一)优化增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对投资收益比较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均应吸纳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 (二)放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市场准入限制。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鼓励法人和自然人利用社会资金、外地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产权转让、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榕政办[2015]37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21 【实施日期】2015.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榕政办〔2015〕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1日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4〕41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发〔2014〕17号),设立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挂“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市容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三)将市城乡规划局承担的履行福州市城区范围内涉及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四)加强城市管理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五)强化城乡管理宏观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城乡管理应急处置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综合考评;负责市政设施、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市场化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

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心得体会思考建议

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心得体会思考建议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完善好城市功能至关重要。客观审视x城区现状,城市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市政建设和管理有些滞后,一些人行道地砖破损,坑洼不平;部分x排水不畅;一遇节假日,车辆占道停放比较突出,秩序较差;一些老楼房楼顶有乱搭乱建现象,安全隐患较大,影响城市美观;部分绿化及文体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存在脏、乱、差现象。 管理好城市、提升其品质,是巩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设宜居宜游宜业x的前提,是贯彻落实建设国家中心、打造自创自贸高地要求的具体体现。为此,我认为应该在以下方面做工作: 一、尽快完善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全面改造x人行道和路面,提升质量;提高新建小区停车场(位)的使用率,取消在主要x和部分繁华路段的停车位;取缔城区内所有洗车、修车摊点,维护城市形象。 二、着力提升城市品质。一要搞好美化工程。全面拆除城区楼顶违章建筑;突出特色,科学设计,加强城市主体建

筑的风貌塑造,特别是街区主体建筑的色调要统一规范;对x两旁的路灯、灯箱广告和店招,要统一设计、规范造型,形成x独有的风格。 二要搞好绿化工程。高标准、快速度打造城市公园;改造城区x绿化,注重打造“有花有绿、花绿相间”特色,突出一街一景。 三要搞好亮化工程。突出亮街、亮楼、亮河,对主要x、街面高楼统一实施亮化,打造亮点。 四要加强城市管理。对市政道路、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严格实行网络化管理;严厉整治流动叫卖和占道经营行为,持续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教育引导,彻底改变市民闯红灯、横穿马路、乱丢乱扔的不良习惯。 三、拆除城市违法建设。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拆除违法建筑责任制,对存量违法建设采取分类方式处置,对城市主次x、公共空间等影响城市风貌的违法建设要限期全部拆除,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按照景观协调和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定城市围墙拆除方案,梳理机关单位、公共设施、公园、居住区等围墙建设情况,宜拆则拆、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34号) 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8月1日通过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7月24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决定 (2008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制定、设施的建设、线路的经营、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积极扶持、有序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改进公共交通系统,推进智能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出租汽车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具体管理部门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编辑本段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应当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第九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并保证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 第十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确定公共交通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比例和规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措施、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衔接和优化方案。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各种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公共交通设施的用地范围、枢纽和场站布局、线路布局及设施配置、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道、无障碍设施配置等。 第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轨道交通建设的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集方案、线路走向、站点选址、沿线土地利用及用地规划控制、换乘站、枢纽站建设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方案等。 第十三条组织编制机关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四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报批时应当附具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以及未予采纳的理由。 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编辑本段第三章设施建设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报告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前期研究报告 ——前言 1984年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到8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原城市总体规划安排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大部分已经实施完成,有些方面已不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研究,从1989年开始修编《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在上报国务院审批过程中恰逢2000年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总体规划暂缓批复,规划调整期间,广州市的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参照原上报国务院的城市总体规划”。 2000年,广州市开始编制《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确立了“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空间拓展方针,并相继编制了番禺、花都两个新区发展规划,完成了《近期建设规划》,形成了城市规划实施跟踪评价制度,及时地对规划进行政策调校,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增强了广州城市发展的科学性,较好地发挥了规划对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十五”期间,广州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区域中心功能进一步加强,成为华南地区最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依据国务院和建设部的指示,在综合2000年之后广州的发展实际以及《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形成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并获得国务院批复(国函(2005)105号文)。 2010年,在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广州市将通过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拓展并优化空间布局,初步形成由中心主城区、南沙副城区、花都副城区、萝岗副城区、荔城组团、街口组团组成的“一主三副两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同时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功能分区,强化城市六大功能建设目标:经济中心、国际都会、创业之都、文化名城、生态城市、和谐社会。 为了更好地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城市中远期发展的根本作用,响应中央宏观政策,落实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13号)等国家相关规划政策,深化和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征求意见稿]、《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以及为了实现2020年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2010-2020年的空间发展将实现从以“南拓、东进”为主的拓展战略向强调“优化与提升”的品质战略转移。

完善城市管理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调查与思考修改稿

关于完善城市管理功能 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调查与思考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魅力、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伴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但对照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当前我县城市管理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矛盾,亟待创新举措,切实加以解决。近段时间,我们针对我县城市管理的现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调研,深入分析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一、当前我县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常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体制,创新举措,有力促进了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通过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等创建活动,城市面貌不断改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从此次问卷调查反映的情况来看,在回收的637份调查问卷中,有73。5%的被调查对象对我县城市管理现状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但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内部各种结构、各种关系、各种因素更加错综复杂,人民群众对城市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对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县城市管理领域中还存在与新的形势不适应、不协调的矛盾和问题。 (一)城市管理重视不足,“重建轻管"倾向明显。“重建轻管”是城市发展的通病。当前,我县不少干部和群众思想上对城

市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认为城市环境要搞好,主要靠建设而不是靠管理,使得城市管理长期依附于城市建设。不少人缺乏经营城市理念,忽视城市管理对于推进招商引资、增值城市资源的价值。还有部分人认为城市管理不过是赶赶小摊子,扫扫垃圾而已,忽视城市管理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上重视不足,造成我县城市管理的思维观念和运作模式始终是问题式、突击式、应付式和表面式的,重建轻管、先建后管或以建代管的倾向还比较明显。 (二)城市管理体制不顺,工作合力尚未形成.随着城市发展不断加快,群众生活日益改善,现行城市管理体制的缺陷愈加凸显,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权责不统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全民事业单位,本身没有执法权限,其部分执法活动受县规划建设局委托,还有部分执法活动通过联合执法的形式实现,执法的合法性一直存在问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法事件时显得力不从心。二是管理职能有交叉。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目前,建设、规划、工商、公安、卫生、环保、文化和社区等单位都不同程度地承担着管理城市的职能,部分职能交叉重叠,各自为政、分头管理现象仍然存在,甚至还会出现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情形.三是工作合力难形成。在城市管理中,有的执法部门把执法权当成争取本部门利益的手段,有利则争、无利则推,见易而上、遇难而退,致使行政执法形不成合力,执法效果不明显.问卷调查显示,有近5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门职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