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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新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新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火电土建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和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的土建工程所涉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和建筑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

1.0.3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4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

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

②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

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测法字[2004]4号《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

标准》

国电电源[2002]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

定》

国电电源[2001]218号《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国电电源[2002]849号《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电建质监[2005]52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件

建标[2001]40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0]24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1]2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

分级标准》

建设部令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10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国电总文档[2002]29号《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类》

DL/T5210.1-200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

分:土建工程》

建质[1995]13号《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建质[1995]140号《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建质[1996]111号《火电施工质量检及评定标准》《焊接工程篇》建质[2003]162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电建[1996]666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国档发[1992]8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98]4号《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

案整理规范》

国档发[2002]5号《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164-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T3632-95 《钢结构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

GB/T3633-95 《钢结构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技术条件》

GB/T11822-200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11821-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108-2001 《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JGJ63-1989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DL18-8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结构篇)SDL69-8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DA/T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定》

DA/T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3 质量监督检查阶段划分和应具备的条件

3.1 监督检查阶段划分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根据主厂房施工进度,一般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厂房零米以下基础基本完。

第二阶段主厂房上部结构施工中期。

第三阶段主厂房主体结构完成,汽机房结构已到顶。

第四阶段主厂房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完,机组整套起动前。

第一、三、四阶段是必查阶段。每个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前,工程应具备阶段性检查的相应条件。第二阶段的检查由中心站视实际情况安排。在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时,可对汽机基座、烟囱、冷却水塔等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视进度情况一并进行监督检查。

3.2 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2.1 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时,其施工形象进度已基本达到本“大纲”的规定要求。

3.2.2 在第一、二、三各阶段,单位工程的分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已验收,监理单位已签证。

3.2.3 第四阶段监检时,随生产系统投入的土建项目均已完成,且已经监理等单位验收签证。

3.2.4 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齐全、完整。

3.2.5 工程质量监督站已经组织进行了自检和预监检工作,并整改完毕。

4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工程项目报建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已经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4.1.1.2 以下工程管理文件审批手续齐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能有效实施;

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工程建设质量目标,施工组织总设计;

4)质量、技术、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奖惩制度,图纸会检制度,设计交底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质量验收制度,分包工程管理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4.1.1.3 工程和质量管理机构设臵合理,专业人员配备齐全;

4.1.1.4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已审批;

4.1.1.5 无明示或暗示工程责任主体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2.1 承担的工程设计项目与本单位资质相符;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与承担任务相符,并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4.1.2.2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签字及时,管理规范;

4.1.2.3 及时进行设计交底并由交底和被交底的各方签字;参加图纸会检,并有完成会检纪要相关内容的记录文件;

4.1.2.4 按照计划或合同要求及时交付图纸,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

4.1.2.5 工程设计代表资格合格、人员到位,技术服务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4.1.2.6 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并及时签字;参加质量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

4.1.2.7 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4.1.2.8 对本阶段工程实体质量与设计标准的符合性提出明确的意见;

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3.1 单位资质与承担的本工程监理项目相符,工程监理合同已签订;

4.1.3.2 监理部组织机构设臵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人员具备相应资格。仪器、设备配臵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4.1.3.3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监理工作程序审批手续完备、实施有效;

4.1.3.4 监理交底、施工图会检等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完善,监理交底记录、施工图会检纪要等签字手续完备;

4.1.3.5 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已审定,且清晰、合理,并已确定关键项目的质量控制点;

4.1.3.6 对施工分包队伍、试验室、工程测量和材料供应等单位资质进行了审查;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审批手续完备;对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核记录齐全。建筑方格网、主要建(构)筑物控制桩、重要测量成果复测准确;

4.1.3.7 监理日志、监理月报、质量问题通知单、会议纪要等

齐全、规范;

4.1.3.8 质量验收制度健全,实施有效。现场巡视、平行检验、旁站监理和停工待检及见证取样制度齐全,实施有效;

4.1.3.9 开(停、复、返)工令符合规定;验评记录、施工记录签字齐全、有效;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分析;

4.1.3.10 监理资料齐全、整理规范;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和整改管理闭环;

4.1.3.11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组织论证、审核;

4.1.3.12 对本阶段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的评估意见。

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4.1 单位资质、项目经理资格与承包的施工项目相符。项目经理与投标书一致,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4.1.4.2 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工作到位。各类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4.1.4.3 工程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细化分解并已落实;

4.1.4.4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已审查批准,施工作业文件、工艺文件交底记录实行双签字;

4.1.4.5 根据《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编制了各项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4.1.4.6 计量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工作落实,且规范;

4.1.4.7 经评审合格的分供应商、分承包商登录齐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完善,其台账清晰、规范。混凝土和主要原材料跟踪管理制度完善,跟踪台账记录清晰、准确,并规范;

4.1.4.8 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编制内容齐全、准确,已经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发布;

4.1.4.9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完善,取样记录齐全;

4.1.4.10 施工质量问题台账完整、齐全,管理闭环。施工成品和各类测量标志完好,保护措施有效;

4.1.4.11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施工质量问题整改报告、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1.4.12 对分包队伍和分包工程的管理符合规定,并经建设和监理单位审批。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4.1.5 对工程检测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

5.1 工程检测单位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4.1.

5.2 各项管理制度齐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有效;

4.1.

5.3 机构设臵合理,试验人员具备相应资格,配备齐全,并全部到位;

4.1.

5.4 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符合计量管理规定。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台账清晰、准确、完整;

4.1.

5.5 检测依据、内容和方法正确,记录齐全;检测报告形成程序合理、数据及内容准确;

4.1.

5.6 检测设备及工作环境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和安全等有关规定。

4.2 对技术资料和文件的监督检查

4.2.1 主要施工技术资料

4.2.1.1 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土建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2.1.2 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4.2.1.3 单位工程开工、竣工报告;

4.2.1.4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签证;施工图会检记录;

4.2.1.5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4.2.1.6 质量问题台帐;

4.2.1.7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文件;

4.2.1.8 监理所发的开(复、停、返)工令和各类质量问题通

知单等文件;

4.2.1.9 现场执行的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和文件清单,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

4.2.2 主要施工技术记录

4.2.2.1 施工日志;

4.2.2.2 施工测量记录;

4.2.2.3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4.2.2.4 地基处理施工记录;

4.2.2.5 重要工序交接记录;

4.2.2.6 混凝土筑浇筑通知单;

4.2.2.7 混凝土搅拌、浇筑及养护记录或混凝土施工日志;

4.2.2.8 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计算及施工养护记录;

4.2.2.9 预应力钢筋冷拉和张拉施工记录;

4.2.2.10 混凝土和主要原材料跟踪台账;

4.2.2.11 结构、构件吊装记录;

4.2.2.12 高强度螺栓测试报告和施工记录;

4.2.2.13 建(构)筑物构件和建筑设备消缺处理记录;

4.2.2.14 冬期施工测温记录;

4.2.2.15 重要结构安装检验记录;

4.2.2.16 预制构件检验记录;

4.2.2.17 蓄水构筑物灌水试验记录;

4.2.2.18 电气绝缘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2.2.19 集中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4.2.2.20 给水、采暖及消防水系统水压试验记录;

4.2.2.21 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评定;

4.2.2.22 混凝土烟囱筒壁施工记录;

4.2.2.23 冷却水塔施工记录;

4.2.2.24 钢筋混凝土压力管现场制作施工记录;

4.2.2.25 排水系统通水试验记录;

4.2.2.26 已完、未完工程项目清单;

4.2.2.27 现场综合检查报告;

4.2.2.28 消防系统验收记录。

4.2.3 质量验收记录

4.2.3.1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2.3.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地基验槽;

2)钢筋;

3)地下混凝土结构;

4)地下结构、设施防水、防腐;

5)防雷接地

6)抹灰砌体、钢结构及装饰装修基层。

4.2.3.3 检验记录

1)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

2)重要结构模板制作、修复、组装;

3)钢筋、预埋件、钢结构焊接;钢筋机械连接;

4)钢结构高强度螺栓紧固;

5)网架螺栓球结点承载力试验,网架焊接球结点无损探伤检验;

6)预制构件结构性能;

7)混凝土结构浇灌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现浇楼板厚度;

8)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

9)水泥网格板、预制屋面板承载力;

10)屋面、外墙、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项目的防渗漏检验记录。

4.2.4 出厂证件和试验资料

4.2.4.1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试验报告;

4.2.4.2 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试验报告;

4.2.4.3 现场检验报告;

1)防水、防腐材料、外加剂及掺合料工艺性能试验报告;

2)砂浆、混凝土试验报告;

3)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和钢材焊接试验报告;

4)钢结构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和高强度螺栓扭矩系数的轴力试验报告;

5)土(石)方回填试验报告;

6)灌浆料、胶泥、涂料试验报告;

7)混凝土拌和用水试验报告;

8)灌浆料、混凝土强度评定;

9)重要构件及网格板经度试验报告;

10)钢结构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的型钢复检试验报告;

11)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及桩基检测报告;

12)其它施工工艺试验报告。

4.3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通过施工技术资料,检查工程的内在质量,并对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4.3.1 建筑方格网、建(构)筑物主轴线控制桩定位及高程;基础轴线位移;地基、地基处理工程质量;

4.3.2 钢筋规格、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臵、焊接质量及保护层厚度;

4.3.3 回填土质量;

4.3.4 混凝土结构表面质量、几何尺寸、预埋件(预留孔洞)偏差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质量;

4.3.5 基础、地下结构和屋面防水、防腐;

4.3.6 钢结构制作、安装及螺栓连结;

4.3.7 暖通、照明、通风和集中空调系统安装;

4.3.8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4.3.9 墙面、地面、路面质量;

4.3.10 观感质量检查;

4.3.10.1 墙面、屋面、顶棚、地面、沟盖板、楼梯、踏步、台阶;

4.3.10.2 门、窗、玻璃、油漆;

4.3.10.3 室内给排水、厕浴、明沟、落水管;

4.3.10.4 照明、通风、采暖、空调。

5 质量监督检查的步骤和方法

5.1 检查步骤

5.1.1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方式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查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 自查

由工程质监站督促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监检。

5.1.3 预监检

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整改完

毕,并经监理单位确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质监站提前七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均应认真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书面汇报材料。(汇报的主要内容见5.2.3.条)

5.1.4 正式检查

中心站接到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监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七天之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核查预监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工程质监站和建设单位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各责任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法

5.2.1 监督检查组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也可按质量行为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受监单位的相应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在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5.2.3 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成果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1—附表4。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

5.2.3.1 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

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控制,本阶段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2 设计单位:工程建筑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设计质量控制措施,技术供应和工代现场服务(包括参加施工质量验收情况),对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符合性的评估,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3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效果,实体质量状况,实际施工进度,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4 监理单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本阶段施工质量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5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情况汇报。

6 检查评价

6.0.1 各监检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形成书面资料:

6.0.2 经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作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6.0.3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

6.0.4 对检查结论满足本“大纲”要求者,可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会后,质监中心站出具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主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6.0.5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监理单位正式检查验收后,经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质监中心站备案。

附表1

受检资料目录

监检阶段:制表单位:

土建工程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监检阶段:

质监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注1:分项工程应验收数,在施工阶段指已开工的分项工程数;

注2:单位工程优良标准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01.1—2005)执行。

钢筋焊接质量统计表

附表4

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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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64-92)中第2.2.7条的要求。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工程)第一章 总 则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工程) 第一章总则 1.0.1为了统一火电工程锅炉机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的范围、内容、标准、检验方法和器具,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并为适应当前推行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签订承包合同、实行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及质量监督的需要,特修订《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锅炉篇。 1.0.2本篇适用于与火力发电厂国产300~600MW机组配套的煤粉炉安装工程的施工(含分部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对于其它炉型、容量、参数的国产锅炉机组可供参考。对国外进口锅炉机组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执行设备进口订货技术合同或制造厂的规定。如制造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验标》锅炉篇。 1.0.3 火电工程锅炉机组的安装,都应按本篇(或锅炉进口技术合同)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并及时办理检验及评定签证。对本篇(或锅炉进口技术合同)中空缺的个别工程项目(设备)和不完善的检验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DL/T 504-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和国家及部颁的其它有关规范、规程、设备制造厂家资料、工程设计要求制定补充规定,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同时作为该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及评定的依据,并报主管上级备案。 1.0.4本标准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逐级进行。 1.0.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该项工程必须施工完毕,由施工操作人员自检合格并提出自检记录,然后再根据本篇“质量验评范围”的规定,由质检科联合建设单位及现场质监站代表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监督)。 1.0.6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项工程中检验项目的质量,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评为“合格”或“优良”的标准是: 一、检验指标 1.合格: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标准。 2.优良: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标准(如该检验指标的“质量标准”栏未分级者,则达到标准规定即为“优良”)。 二、分项工程 1.合格: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项目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且有8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项目均基本符合(不影响使用性能及寿命)“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2.优良: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且有8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项目均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三、分部工程 1.合格:该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2.优良:该分部工程中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标准,且有70%及以上的“一般”分项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其余的“一般”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四、单位工程 1.合格:该单位工程中所有分部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分部试运基本正常,各项试验合格,技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要求提要: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来自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要求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理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

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点 A 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点 A.1土方开挖工程 1.【控制点】 (1)对定位放线的控制 (2)基底超挖。 (3)基底未保护。 (4)施工顺序不合理。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6)未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或采用井点降水。 (7)基坑高边坡未保护。 (8)深基坑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预防措施】 (1)对定位放线的控制 场地平整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措施 加以保护,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边坡边缘。 (2)基底超挖 根据结构基础图绘制基坑开挖基底标高图,经审核无误方可使用,需要和设计管理部确认地面构造做法,避免总包单位施工 时由于超挖导致的回填。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临近基底时, 派专业测量人员控制开挖标高。 (3)基底未保护 基坑开挖后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应预留 30cm 土层不挖,待基础施工时再开挖。 (4)施工顺序不合理。

开挖时应严格按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基底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考虑结构尺寸外,应根据施工实际要求增加工作面宽度,同时放坡坡度需要根据边坡土层(岩层) 的不同来确定坡率。 (6)未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或采用井点降水 在软土地区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尤其是地下水丰富或者水头较高的地区,一般就要用井点降水。开挖深度浅时,亦可边开挖边用排 水沟和集水井进行集水明排。 (7)基坑高边坡未保护 结合边坡土层(岩层)、施工周期及施工季节(是否雨季)确定高边坡的保护方案。常用基坑坡面保护方法有:1.薄膜覆盖或砂浆 覆盖法。2.挂网或挂网抹面法3. 喷射混凝土或混凝土护面法4. 土 袋或砌石压坡法 (8)深基坑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现场情况和地勘设计提供的资料,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该方案需要报监理和甲方审批。甲方需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 点把控成本、进度和安全。 A.2地下防水 1.【控制点】 (1)材料选择。 (2)空鼓。 (3)渗漏。 (4)施工缝位置处理 2.【预防措施】 (1)材料选择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5 施工质量评定 5.1 合格标准 5.1.1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按要求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1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5.1.2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条文中“处理后部分质量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指单元工程中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一般项目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者,应按4.4.3条的及4.4.4条的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图纸、质检资料、合同文件等是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的依据。试运行期的观测资料可综合反映工程建设质量,是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 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内容与SL176—1996相同。 5.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建筑施工质量主要控制要点

建筑施工质量主要控制要点 一、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目的 一个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是保证该项目为企业创造效益最根本的保证,也是我们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施工项目服务的先决条件,建筑施工质量是直接制约着企业自身业务的发展,所以必须采取主动控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措施,分清主次,抓住关键,设置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完善质量体系和质量检查制度来实现预定的质量目标。 二、加强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措施 针对本工程施工质量监控的难点,为了达到“全面、实时、有效”这一控制目标,必须在控制过程中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监控,并在控制过程中采取管理、组织、技术等方面措施。 三、做好建筑施工工序开展前的质量监控工作 熟悉工序操作要点,通过工序分析掌握重点 首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具体的施工规范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从大到小,由面至点,确保每一分项工程都能纳入受控范围之中。如在基础施工中主要控制好轴线标高及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主体结构中主要控制好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和混凝土工程的各道施工工序。 1、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①控制建筑物轴线基准点;基槽开挖前把轴线引之基槽以外的位置固定好,保证在挖土时不能扰动并做好保护措施。 ②控制基槽标高及平面尺寸;基槽开挖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跟班作业观测标高及基槽边线防止超挖,防止基底土质扰动预留200mm由人工清理,机械挖土完成后把标高及轴线引到基槽内,复核基槽的长、宽及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槽清土时每隔5米打一个标高桩来控制基底平整度及标高。基槽清理完成后由监理公司对基槽土质、基槽深度、宽度、基底标高、轴线进行验收,使之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经监理及相关单位签字确认后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模板拼装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①控制模板的轴线位移;模板轴线测放后,组织专人进行技术复核验收,确认无误后才能支模。支模前在模板边线打定位桩来控制剪力墙模板的轴线位移。采用对拉螺杆和水泥支撑条来控制剪力墙的厚度。 ②控制顶板的标高及平整度;支模架搭设好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提供水平线,并在支模架的立杆上画出水平线,立杆顶部采用顶丝来调整标高及模板的平整度(顶丝长度不得超过200mm )。 ③控制模板拼缝;梁柱节点处、剪力墙、顶板的模板拼缝必须严密不得漏浆,板缝宽度超过5mm 的采用板条镶缝,5mm以内的采用胶带粘贴,以确保模板的安装质量。 安装质量,模板安装几何尺寸、轴线、标高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在施工过程中责任落实到人,应保证成形后混凝土结构和构件的形状、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试行)

附件1: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行业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行业自律,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行业从事工程建设质量评价的监理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工程咨询公司、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及质量监督部门等。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省级以上电网公司二级法人资格,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能力。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是根据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所具备的人员数量、素质、业绩、检测手段、管理水平、社会信誉等基本条件核定执业范围及等级认证。 第五条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质量评价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越级。

第六条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单位须获得相应的企业信用等级。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由中电建协统一管理,并设由中电建协、各发电集团公司、各电网公司组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第八条管委会的职能是审定和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的有关重大问题的裁决,并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 第九条管委会秘书处设在中电建协本部。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管委会裁决重大问题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是通讯方式或会议方式。通讯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同意方可生效。会议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参加,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规定第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分为发电、输变电工程两类,并各分为甲、乙两级。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电工程类 (一)甲级必备条件 1、质量评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15年及以上的电力建设的经历,并具有高级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 2、质量评价单位的建筑、锅炉、汽机、电热、水工、金结、机电、输变电、档案等专业配备齐全,技术检测设备应满足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控制评价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控制评价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技术性、质量等方面。要合理对施工技术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不仅要促进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的细化管理,还要积极贯彻工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而为人们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提供有效的实施保障。 一、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是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利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技术、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在执行期间,是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其调控,以保证在建筑施工中的各个要素、各个生产部分之间能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从而降低施工中的影响问题,促进施工的安全运行,这样不仅能够提升建筑企业的运行效率,还能以最低的经济成本提高建筑工程的实施质量。在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中,要实现专业的技术使用,并构建合理的实施方案,利用合理的解决措施不仅能够促进各个程序之间规范运行,还能提高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 二、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低

施工人员的自身技术水平一直是影响施工技术质量提升的主要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建筑施工的技术水平存在关联。所以,建筑企业应重视对施工人员综合素质的考核工作,并促进施工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但在实际施工工作中,很多施工企业为了实现较大的经济效益,选择一些技术水平比较低的人员,甚至选择一些没有经验的施工人员,所以说,技术水平比较低的施工人员根本不能保证施工技术质量的有效控制[1]。 (二)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在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中,根本没有体现出完善性。制度的建设能够促进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但在当前的施工建设过程中,一些制定的制度还体现着较大的松散问题,从而降低了整个工程的有利实施。如: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缺陷性,在较大程度上都制约了建筑工程的有效实施。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施工单位只考虑自身效益的提升,一些施工管理人员对专业知识也不够熟练,与下阶层人员的沟通不到位等,都引起了施工方式的不规范执行[2]。 (三)建筑材料质量差

土建工程质量控制点

沽上江南住宅小区二期工程质量控制点 一、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点 1土方开挖工程 1.1控制点: (1)基底超挖。 (2)基底未保护。 (3)施工顺序不合理。 (4)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1.2预防措施 (1)根据结构基础图绘制基坑开挖基底标高图,经审核无误方可使用。 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临近基底时,派专业测量人员控制开挖标高。 (2)基坑开挖后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应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基础施工时再开挖。 (3)开挖时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基底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考虑结构尺寸外,应根据施工实际要求增加工作面宽度。 2地下防水

2.1控制点 (1)材料选择。 (2)空鼓。 (3)渗漏。 2.2预防措施 (1)多方案、多材料的比较,选择一种价格合理,最适合现场实际情况使用的防水材料。 (2)施工时要严格控制基层含水率;卷材铺贴时,要将空气排除彻底,接缝处应认真操作,使其粘结牢固。 对阴阳角、管根等特殊部位,在防水施工前,应做增强处理,可根据具体部位采取有效措施。 (3)卷材末端的收头处理,必须用嵌缝膏或其他密封材料封闭; 1 防水层施工完成后,要做好成品保护,并及时按设计要求做保护层。 3回填土工程 3.1控制点 (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密度。 (2)回填土下沉。

(3)回填土夯压不密实。 (4)管道下部夯填不实。 3.2预防措施 (1)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才能铺上层土;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压实遍数不够,甚至漏压,坑(槽)底有机物或落土等杂物清理不彻底等因素造成回填土下沉,施工中要认真执行规范规定,检查发现后及时纠正。 (3)回填时,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适当洒水湿润,对土太湿造成的“橡皮土”要挖出换土重填。 (4)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4钢筋工程 4.1控制点 (1)墙柱钢筋位移。 (2)钢筋接头位置错误。 (3)绑扎接头、对焊接头未错开。 (4)箍筋弯钩不足135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 发表时间:2019-01-20T10:19:42.750Z 来源:《建筑细部》2018年第13期作者:原媛 [导读] 质量“事前”控制的核心要素就是未雨绸缪,如果能做好“事前”控制,将在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上带来很大的便利。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陕西省西安市 710000 摘要:一提起“质量”二字,人们的脑海里可能会马上浮现出这样的标语: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对工程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就愈显得尤为重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及企业的生产与发展,因此,近年来公司也提出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本文将针对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结合本人的工作经历及经验浅谈施工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质量“事前”控制 质量“事前”控制的核心要素就是未雨绸缪,如果能做好“事前”控制,将在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上带来很大的便利。 “事前”控制首先要明确质量目标,在确定目标以后才可以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整体把握,才可以更有针对性的编制质量策划以指导日后的质量生产工作。其次,“事前”控制必须做好技术服务工作:①施工前组织各专业、各相关人员尽快的熟悉图纸,并进行高质量的图纸会审;②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③在各工序施工前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组织样板施工,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并做好验收手续并存档。最后,在施工前组织好材料进场安排,材料进场严格执行进行材料报验制度,需复试的建筑材料一定要考虑复试的周期进行组织材料进场。 总之,“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质量“事前”控制就是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的“事中”控制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项目管理团队逐步趋于年轻化,因此“事前”控制更加显得尤为重要。 2、质量“事中”控制 管理人员一般都明白质量控制的重要性,但为什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频发质量问题甚至质量事故呢?原因基本因为一味追求一时的工期或经济利益,造成对质量的失控,对后续的施工或交房造成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事中”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事中”控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质量的好坏,是整个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灵魂。 “事中”控制即我们平时所说的质量过程控制,其核心为:全面控制施工质量,重点控制各工序质量。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坚持“样板引路”制度,施工过程中所有工序严格按照已验收合格的样板施工,现场基层管理人员一定要加强质量巡查,严格遵循“三检制”,做到发现问题绝不放过。其具体措施是:工序交接有检查;质量预控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措施有交底,图纸会审有记录;配件制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设计变更有手续;质量整改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行使质控有否决(如发现质量异常、隐蔽未经验收、质量问题未处理、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擅自代换或使用不合格材料、无证上岗未经资质审查的操作人员等,均应对质量予以否决);质量文件有档案(凡是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文件,如水准、坐标位置,测量、放线记录,沉降,图纸会审记录,材料合格证明、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变更记录,调试、试压运行记录,竣工图等都要编目建档)。 质量“事中”控制直接关系到质量管理的成败,一定要做到“三多三勤”:多动脑勤思考、多动腿勤巡查、多动手勤总结。 3、质量“事后”控制 质量“事后”控制主要是指根据已施工完成的工序、部位与预期质量目标的分析对比,对于偏离目标的工序、部位提出预控改进措施,并在后续该工序、部位施工时实施控制的方法。其指导思想是总结以前的经验和教训,把后续的施工部位做得更好。它直接暴露出不合格的工序、部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控制的重点为后续的工序、部位。“事后”控制是一种被动的管理措施,但是它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公司大力推广实测实量制度,正是“事后”控制的一种有效措施,尤其是在高层住宅项目上的质量控制中,效果体现的更为突出、显著。通过实测实量获取现场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质量预控措施。但是随着项目管理体系的精简,实测实量制度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耗费着很大的管理资源,有些项目实测实量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本人看来,实测实量不仅要做,还要做好,真正的起到实测实量的目的,以达到“事后”控制的效果,结合本人工程经验,认为实测实量执行方面可以参考一下几点:①成立专门的实测实量小组,并吸纳班组长进入小组,不仅可以节约项目管理资源,而且在实测的过程中,让班组长收获到质量控制成果的喜悦及认识到质量控制不足的部位;②选用先进的测量工具,如激光测距仪、激光投线仪、楼板厚度检测仪等,不仅能大大提高测量的精度,更能提高测量的速度,以节约管理资源;③组织进行班组长互测、工号长互测、质检员互测,不仅能提高测量人员的积极性,更能很好的做到扬长避短;④将实测实量纳入劳务队伍及班组的质量管理协议中,明确奖罚措施。 “事后”控制是针对已完成部位而言,从整个项目质量管理而言,它属于“事中”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但对于未开始的部位来说,它同时又属于“事前”控制的一部分,因此“事后”控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做好“事后”控制不仅能最大限度的暴露出管理的不足,更能很好的预控后续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把“事后”控制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4、结语 建筑企业根本的、不可忽视的一条就是要面向市场,因为市场是整个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质量好坏最终要用市场来检验,建筑企业的质量成果必须符合市场的要求,最终达到用户的满意。这就要求企业在工作中要注意几个结合:1.数量与质量的结合。2.生产要素与科技含量的结合。提高施工质量的根本途径是技术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是技术进步的重要内容。正确的决策能给企业带来高质量的工程。 3.质量效益良性循环与质量投入的结合。良性循环是指重视质量,加强质量投入,从而带来良好的信誉,占领更多市场,给企业带来更高的效益。搞好质量是企业永恒的话题,质量控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总之质量控制是建筑施工中的重中之重,不能一味的追求进度而轻视质量,更不能因为追求短暂的经济利益而放弃质量,只有深刻认识到质量的重要性,企业才能做得更强。因此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出质量,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出效益,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出精品工程。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江 苏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TJ04-200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 评价标准 Evaluating criterions for High Qualit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2004年7月12日发布 2004年7月12日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建设厅 审定 发布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4)234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布《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有关厅、局(总公司):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等单位编制的《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GJ32/TJ04—2004,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组织印发。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厅有关处室、站。

前言 为了能够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准确评价,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03)第268号《关于下达2003年建设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组织专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验收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写了《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该标准主要内容是对优质结构工程和优质单位工程的评价,是我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编写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省内外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广泛征求工程施工、监理、科研、设计、管理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集中讨论、修改完成,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优质结构工程;5 优质单位工程。 请各单位在本标准的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完善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反馈至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3幢5楼,邮编21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编写人员:陈继东 刁爱国 蔡 杰 张大春 金孝权 毛龙泉 陆金方 贡浩平 沈北安 张以建 王 刚 路宏伟 参编人员: 陈惠宇 沈中标 胡全信 张怀诚 冯 成 姚宗勤 张召应 冯华明 朱 坚

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土建工程质量的监理: 1、工程定位与测量的重点: 1)图纸的校对一一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审核图纸,其中包括:结合总平面图提供的各单位工程定位座标,反算间距看是否符合设计的几何尺寸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资质:施工测量人员必须持有上岗合格证,方能上岗工作,监理工程师应见证人对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3)检查施工测量所用的仪器设备:施工测量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和钢卷尺等均必须有检定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监理工程师必须逐一核对仪器与检定合格证的内容(如型号、规格、出厂合格证)是否相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4)监理应协助建设方做好交接桩工作:市规划局的红线“定位测量放线通知单”上的条件座标,在现场放出楼角定位桩及用地交接点桩。同时还要提供2个以上控制高程用的水准点。 5)施工单位应对所接定位红线、轴线、标高进行复核,监理工程师应一起旁站或同测,所测误差记录在案,超限或误差时应及时反映给测绘部门,予以更正。 6)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定位桩的保护和引桩工作。同时根据《施工测量方案》检查施工单位所做的平面控制网及各轴线控制桩。此项工作应按报验手续进行,实地检查审批。 7)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方案》: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做好《施工测量方案》,交监理审核。《施工测量方案》一着重审核:平面控制

网的布置,如何进行士0.000以下的放线,如何控制水平标高线、竖向轴线的设置控制。 8)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各单位工程的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超出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报监理单位交有关部门认可后进行处理。 2、土方开挖及回填土工程监理的重点: 根据土方工程的特点,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严格审查并确 认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应认真检查建筑物基坑放线、边坡支护、土方、回填土部位,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质量控制: 1)基坑放线 复核定位放线和水准点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 定,基坑上口灰线与轴线布置图的相对位置是否相符,每开挖一层必须进行复测,检查边坡是否符合要求,并应保证轴线位移在控制范围内,坑底长宽应不小于建筑物外围尺寸与工作面之和,槽底高程误差控制在0~30mm 2)土方开挖及回填 明确开挖顺序,坚持分段分层,严格监督,防止超挖,扰动槽底,并应预留30cm厚的土层用人工清理;检查地基土壤是否与地质勘探报告相符,经验收后方可清槽。清槽后要进行施工放线,设置高程控制桩,结合实际垫层施工安排,分块进行,清完槽底再进行一次验收 (轴线位置、平面尺寸、高程以及平整度)。槽与底板以上土方回填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旧版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时间: 2004-01-12 13:23 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第八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 (试行) 水利电力部基建司 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83)水电基火字第137号 各大区电管局、电力局、电建局: 我部委托华北电管局按规范编制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送审稿经全国汇审后,已由我部最后审《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共十一篇,将陆续印刷发行。目录如下: 第一篇:建筑工程篇 第二篇:钢筋混凝土烟囱和双曲线型冷却塔篇 第三篇:锅炉篇 第四篇:汽机篇 第五篇:电气篇 第六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第七篇:管道篇 第八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篇 第九篇:焊接工程篇 第十篇:加工配制篇 第十一篇:整套试运篇 参加各篇编制工作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山西等各电建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所,山西电建修造厂处,河南电建二公司等单位。 在编写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很难做到完善、齐全。希各单位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若报送基建司。 水利电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日 总编说明 为适应火电施工企业在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中,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要,我局受水利电力部基建司的委托,主持编制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共十《验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篇的编制工作,由我局主持,并进行统一部署、计划、组织和协调,编写的具体组电建工程局负责,参加编写工作的有北京电建公司、山西电建三公司等单位。在调查搜集资料和座谈征求意见各大区电管局,省、市、自治区电力局和有关火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本《验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设计、预算及劳动定额的规定过去的施工结验。同时,还参考了原材料、制成品和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但限于客观条错误在所难免,望各单位在试行中,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水利电力部华北电业管理局一九八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火电工程水处理及制氢装置施工的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内容、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目录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 4 1.1保证质量组织机构 --------------------------------------------------------------- 4 1.2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 6 1.3项目质量监督体系 --------------------------------------------------------------- 8 2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 9 2.1技术准备 --------------------------------------------------------------------------- 9 2.2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 11 3施工阶段的质量预控 ------------------------------------------------------------- 13 3.1结构工程质量预控 -------------------------------------------------------------- 13 3.2装饰工程质量预控 -------------------------------------------------------------- 15 3.3安装工程质量预控 -------------------------------------------------------------- 17 4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预控措施 ------------------------------------------- 19 4.1施工测量质量预控措施 -------------------------------------------------------- 19 4.2基础的施工质量预控 ----------------------------------------------------------- 20 4.3主体工程质量预控措施 -------------------------------------------------------- 21 4.4装饰工程质量预控措施 -------------------------------------------------------- 31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评定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 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关键字】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 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1437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9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内部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焊接篇(1996年版)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华北电业管理局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 施行日期:1 9 9 7年1月1日 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锅炉篇、焊接篇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通知 建质[1996]111号 各网局、省电力局,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新力电力开发公司,中电投资公司: 我部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负责修订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焊接篇,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华东电业管理局、浙江省电力局、浙扛北仑发电厂工程建设公司共同负责编制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经全国范围征求意见和召开送审会讨论修改,现由我司审定批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由部建设协调司负责管理,由部电力质量体系审核中心负责出版发行。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有问题的地方,望随时报告我司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日 总编说明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第九篇《焊接工程篇(试行)》, 自1983年颁发试行以来,在全国火电施工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对施工全过程的工序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监督,效果更加明显,为保证我国电力工程焊接质量做出了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300~600MW大容量火力发电机组的比重逐年增加,亚临界、超临界机组的投产和新钢种、焊接新工艺不断发展,以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已经修改,新《焊规》DL5007—92已于1992年9月正式执行。显然,《验标(试行)》版本已不能适应当前及今后电力发展的需要。为此,原《验标(试行)》(焊接工程篇)急需修订。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在贯彻GB/T19000一IS09000系列标准中,推行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企业内部承包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控制、检验、评定和监督工作的需要,华北电业管理局受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的委托,负责组织修订了《验标》(焊接工程篇)。 《验标》(焊接工程篇)试行本的修订工作,采取在《验标》(修订)编委会领导、总编主持下,由焊接工程篇修订专业组具体实施的方式。修订工作从1992年四季度开始,向全国发了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1993年2月在天津组织召开了《验标》修订准备工作会议;3月上旬专业修订组在广东召开的全国电力施工焊接管理工作会议上,由部建设协调司组织与会的上海、浙扛、江苏、安徽、广西和天津等省市的电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及东北电管局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价标准RFJ01~2015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RFJ01-2015) 人防工程 质量验收与评价记录表

目录 第一章工程质量验收 (8) 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1.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1.2 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10) 1.2.1土方工程 (10) 1.2.2逆作法施工 (11) 1.2.3模板工程 (13) 1.2.4钢筋工程 (14) 1.2.5混凝土工程 (15) 1.2.6爆破掘进工程 (17) 1.2.7喷射混凝土工程 (19) 1.2.8砌体工程 (21) 1.3 孔口防护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22) 1.3.1门框墙制作 (22) 1.3.2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 (25) 1.3.3防爆波活门安装 (28) 1.3.4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 (29) 1.3.5密闭穿墙管施工 (31) 1.3.6平战转换封堵构件施工 (32) 1.4 防水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33)

1.4.3涂料防水层工程 (36) 1.4.4卷材防水层工程 (37) 1.4.5金属板防水层工程 (38) 1.4.6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工程 (39) 1.4.7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工程 (41) 1.4.8止水带防水工程 (42) 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43) 1.5.1—般抹灰工程 (43) 1.5.2涂饰工程 (45) 1.5.3饰面板(砖)工程 (47) 1.5.4整体面层铺设工程 (50) 1.5.5板块面层铺设工程 (51) 1.5.6吊顶工程 (52) 1.5.7门窗安装工程 (55) 1.6 给水排水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57) 1.6.1给水管道安装 (58) 1.6.2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60) 1.6.3给水附属设备安装 (63) 1.6.4排水管道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5卫生器具安装 (67) 1.6.6洗消器具安装 (69) 1.6.7污水集水池施工 (70) 1.6.8污水泵安装 (72) 1.6.9灭火器具安装 (73) 1.7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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