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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凉澄观〈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序》之阐释看华严教理

華嚴專宗學院佛學研究所論文集

從清涼澄觀〈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序〉

之闡釋看華嚴教理

一、前言

《大方廣佛華嚴經》(以下簡稱《華嚴經》)漢譯版本有東晉.佛馱跋陀羅譯六十卷《華嚴》與唐.實叉難陀譯八十卷《華嚴》,經文示成佛之自在莊嚴境界與廣大無量菩薩行,其中種種不可思議,超出人類慣常概念,甚至逸出想像力的邊界,若借《莊子》談論自己著作的話,乃

多用「卮言」、「寓言」、「重言」1

為說,可不令讀者墮於文字執著,然

而又並非只是「卮言」、「寓言」、「重言」,而是以文字之極限略舉法界一隅來彰顯法界實相。然而,《華嚴》文多義繁,光是探究文義,已屬不易,如何能從如海經藏中,循牛之肌理而游刃於無間、起一頭緒綱領而牽貫珠網?筆者以為由清涼大師澄觀所撰〈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序〉入手,許是不錯的方法。

清涼大師澄觀為賢首宗四祖,最大貢獻在於祖述師說,繼承法藏的五教判釋與十玄緣起說,並加以發揮,使已經開始式微的賢首一宗得以復興,後世尊為賢首宗中興之祖。大師畢生鑽研《華嚴》之學,講說《華嚴經》達五十遍,相傳所著疏記有四百餘卷,曾撰《大方廣佛華嚴經疏》二十卷,又為弟子僧睿等作《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貞元十二年(公元七九六年)應德宗之詔入長安,協助罽賓般若法師翻譯烏荼國王貢獻之《華嚴經》後分梵本,共四十卷,世稱「四十《華嚴》」;又奉詔於終南山草堂寺撰成《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十卷,故有「華嚴疏主」之稱。

關於清涼大師之著作與哲學義理,前人多所研究,成就斐然。但似

1

《莊子.寓言》,《百子全書》(台北:黎明文化,1996)冊34,頁10684。

乎較少學者談及清涼大師所作的〈疏序〉2

,筆者以為清涼大師既精通

《華嚴》,又疏解深微,則其〈疏序〉必然總攝其對《華嚴》之體會。本文便從探討清涼〈疏序〉涵義切入,以概觀《華嚴》教理法門之妙,自「往復無際」至「一乘之要軌也」,即清涼大師所謂「總敘名意」部分。由於清涼大師在《華嚴經隨疏鈔》對〈疏序〉已有詳盡闡述,故本文取其綱目,而擬就筆者對賢首宗義之瞭解來通論梳理。文辭料多疏漏,尚祈方家大德海涵。

二、通敘法界為佛法大宗

往復無際,動靜一源,含眾妙而有餘,超言思而迥出者,其唯法界歟? 本段為〈疏序〉總綱,總括《華嚴經》所說宗體;亦是《華嚴經》所以宣說大法之根本。清涼大師於本段闡發甚詳,此處僅就義理扼要言之。

名言本身性質即屬約定俗成,何況進入哲理討論所使用的名言多半抽象,其中指涉內涵更有加減的空間。此處的「往復」、「動靜」並非固定不變的範疇,可依各家立說而有不同解釋。筆者看法:「往復」,可言其用,就宇宙現象變化而言,則往復無有終際,正是因緣相續無盡;若就修行來說,可言成佛因果,「往」是眾生因無明而放失心性,「復」是諸佛開悟正覺而返之心性,「無際」者,即無明自無始以來,而所證佛果亦無量無盡。「動靜一源」乃就體而論,「動」是緣起萬法、種種可能,即有為法,「靜」是涅槃境界、常樂我淨之無為法,二者皆是真如法性,同為法界,以不異故曰「一源」,《中論.觀涅槃品》亦云:「涅槃與世

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3

。既言「源」,則動靜

2

目前僅見宣化上人闡釋過〈疏序〉,請參考唐.澄觀撰、宣化上人講述:《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序淺釋》(臺北:法界佛教印經會印行,1995)。

3

﹝印度﹞龍樹撰、姚秦.鳩摩羅什譯:《中論》,《大正新修大藏經》(以下簡稱《大正藏》。台北:新文豐,1983-88)冊30,頁36上4-5。

均屬法性發用,又知法性雖同而動靜不一。

下句之眾妙即指上文之「往復」、「動靜」,統說法性大用。不論法相如何呈顯往復、動靜,都不能窮盡法性之用,故說「含眾妙而有餘」。又,法性含此大用而有餘,因為此用之分殊仍是世間言思所立分別。實際上,只要一談往復、動靜,均落概念詮釋,故法性實超乎言思而不可思議,非法性內含萬有而是言思侷限太多。由是知「際」之落於言詮,而無「無際」可說,是以無「際」;諸法平等無有終始,而無「一源」可源,悟此皆屬虛妄即是歸源。

然則,不論真假實妄、變與不變、思議與不思議、覺與不覺,真如法性均為所依、均統攝之,因此故名「法界」,界者,因也、領域也。又當知,即使「法界」亦屬言思,不應肯定而執取,此清涼大師在末句所以猜測猶疑之故。

三、別敘此經以申旨趣

(一)別歎能銓

剖裂玄微,昭廓心境,窮理盡性,徹果該因,汪洋沖融,廣大悉備者,其唯大方廣佛華嚴經焉?

總綱之後,以下便逐步申明此經之大要旨趣。

本段括能說法界之《華嚴經》,並讚嘆之。「玄微」者,言上文談及之理,或言諸佛菩薩所開示的法界密意。「心境」者,由能、所而說能證理之「心」,與所證理之「境」。能以自內所證窮達此理,即是盡真如法性,便是成就無上正等覺。而此覺從本覺言因,即成佛之可能;從始覺言果,即成佛之果位。雖有此方便分立,實則因果乃是相續不斷之緣起呈現,從來也沒有固定不變之因與固定不變之果。其理、其心、其境若從勝義說,俱是法界而無所對,因不只是因、果不只是果,因果相互涵攝,「因賅果海,果徹因源」便是此意。法界現眾殊無別而緣起貫徹

不壞,能將以上之理剖析透徹、顯明清楚,使眾生知法界之汪洋沖融、廣大悉備者,唯有《大方廣佛華嚴經》。再者,何由而能成佛?不得不依此經而修,因為《華嚴經》揭示一切所依即是法界,證入法界即是如來,是以法界之理便是佛性;佛之果德亦為成佛之因。

(二)教主難思

故我世尊十身初滿,正覺始成。乘願行以彌綸,混虛空為體性,富有萬德,蕩無纖塵。

本段以下至「教海之波瀾浩瀚」,括宣說華嚴大法之世尊,其成就之智德、其說法之玄妙。本段先讚世尊其身。

「十身」即佛陀正覺,其法身(法性、法界)之體、用總說,十者以表圓滿。法身並無變易,如來不去不來,因此下文有「混虛空為體性」。虛空乃喻體性無所依止,非實指虛空,亦非意為虛無。然則無變異、無去來,何為言「初」滿、言「始」成?可就三點說明:一、就不變隨緣而說,緣起法雖如幻而非無,故現象之段落可以暫時言初、始;二、就世間法而說,眾生見有佛陀之證悟,所以說初、始;三、就教化眾生而說,隨應眾生而方便善巧,明以成佛之理行、莊嚴而導引焉,是以世尊示現覺悟之歷程。

佛陀示現誓以大願、修以大行而得正覺,因願行之廣大無盡,乃能彌滿法界、經綸萬法。其身便是解脫之教法。「富有萬德」者,講成佛須備及已備之種種功德莊嚴;「蕩無纖塵」,則是不僅解脫煩惱惑、塵沙惑、現行、種子,連微細習氣亦皆斷除,教化眾生此殊勝之境界皆由願行所成就。

(三)說儀周普

湛智海之澄波,虛含萬象;皦性空之滿月,頓落百川。

本段言世尊所以能演華嚴之法界,乃因華嚴法界即是世尊自內所證之法性。

「智海」者,以海為佛智之喻,即起華嚴教法而入之「海印三昧」是也,亦即本初毘盧遮那佛性海。是以佛智即是真如,本性清淨而言「湛」與「澄波」,廣大無邊、含藏無盡乃曰「海」。由清淨之故智海乃能映現諸法萬象,然而心性為萬象之所依卻不染於諸法,是故說「虛」。職是可知諸法因緣生滅,又不離法性,如同水中之月雖幻,但不離空中之月。

下句也是以喻說明,以「滿月」喻法界本來具足,無所變異,而月光皎潔遍照諸川,即是法性清淨、遍滿一切。從上文文可知,本來具足並非說法界充塞萬有,實以法界「性空」乃能現種種緣起變化,若無空性一切均不得成就。然而萬法雖殊,均無分別地依性空之映照而現起,如千江有水便有千江月;萬法雖幻,均受性空之光輝而無先後高下,如明月升空剎時就映現於百川。本句亦可統言法界之「理事無礙」。

不起樹王,羅七處於法界;無違後際,暢九會於初成。盡宏廓之幽宗,被難思之海會。

本段言世尊暢演華嚴大法之情況。

《華嚴經》謂世尊初成正覺,即於定中演華嚴大法,經中記載世尊於七處九會說法而身不離菩提樹下成道處,故云「不起樹王」。「羅七處於法界」甚且可以說,盡法界無一不是如來說法之處,因為無一處不是法界,則無一處不是如來法身、教化法門。「無違後際」,此句有二義可以闡述,淺者乃此華嚴教法通貫其他教法,無違世尊之後四十餘年所轉法輪、亦無違於過去乃至未來佛所轉法輪;深者則是世尊定中初演華嚴,已盡一生所說之法、並於三世諸佛菩薩所說之法均同釋迦世尊所說,而無所遺漏、無有差訛,同是揭示法界密意。

前一句「不起樹王,羅七處於法界」乃超越空間,不受空間限制。後一句「無違後際,暢九會於初成」則是超越時間,而且超越個體,無所謂個體、時間的概念。末句盛讚佛說華嚴之廣大微妙,以及神力加被法會會眾之諸般不可思議。

圓音落落,該十剎而頓周;主伴重重,極十方而齊唱。

本段言世尊說法之善巧微妙、普及宇宙。

《華嚴經.世主妙嚴品》偈云:「諸佛圓音等世間,眾生隨類各得

解。」4

即是宣說之音聲隨應眾生因緣,均能方便使眾生通達瞭解世尊

教法內容,如此圓滿無礙,故云「圓音」。世尊說法之聲達於十方佛剎或十法界,無有先後故曰「頓」,無所不徧故曰「周」。若從說法者的角度,是佛陀之神通不可思議乃能如此;若從法界的角度,則佛與眾生、與十方國土,無非真如、無非教法而實無一法可說,大音希聲,當然能頓且周。

「極十方而齊唱」,即是佛陀說法,盡十方諸佛菩薩亦同演法音,重重無盡。此事諸佛菩薩之大願加持,亦是世尊說法與十方諸佛所說乃是法界實相、真實不虛,所以能齊唱而無有差異。言「主伴」者,則諸佛彼此之法相互融攝,舉一為主,其餘為伴皆起,如牽一髮而動全身。此亦可言「法界緣起」,法性為體、因緣為網,舉一法而萬法皆起,以因緣遠近、深淺故而有主伴之別。整個宇宙是無窮無盡的展衍,但皆屬由因緣相續不斷而構成的有機整體。

(四)言該本末

雖空空絕跡,而義天之星象燦然;湛湛亡言,而教海之波瀾浩瀚。

本段即言世尊說法隨說隨掃,指月筏喻,均在脫落名言,點出實修實證。

「空空」即是《般若》之畢竟空,亦即諸法性空而無所有、不可得外,連「性空」之無為法等概念亦不執著,一切名相皆是無所有、不可得。「絕跡」令筆者想到《莊子.天運》:「夫六經,先王之陳跡也,豈其所以跡哉!今子之所言,猶跡也。夫跡,履之所出,而跡豈履哉!」

4

《華嚴經.世主妙嚴品》,《大正藏》冊10,頁7中27。

5

批評語言文字之限制與僵固,將使義理只淪為文字語言上的知識論述,然而大道不在符號之中、言說永遠不及體證之境界。下句「亡言」正是佛陀言其說法四十餘年,實無有一法可說、無有說法,亦是不願聲聞弟子執著於佛所說之文字名相。《中論.觀法品》即有:「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

6

「義天」相應上文「混虛空為體性」,雖以空為性但卻不礙眾星燦然。《華嚴經》以飛鳥度虛,無跡可循,喻法性無相、無所得。不過,正如同虛空不礙星象燦然,無相並不礙相,而且借魏晉玄學體無的說法:正因實相無相,反能容受萬象差別;正因能容受萬象而無所礙,故知實相無相。是以,雖然無一法可說,可是無一現象不是宣說法界,因此雖然亡言,仍舊「教海波瀾浩瀚」。這其實便是緣起性空、空即是色的妙義,《中論.觀四諦品》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

者,一切則不成。」7

正因為無自性、無相之空,一切事物、現象才能

夠現起,否則各自事物都有自性,便無改變,無有消滅亦無有產生。

再進一層,若非言說,何以知大道無言?若不以相,何能遣相?此即《大般若經》六百卷所演說者。《中論.觀四諦品》有名的一偈即說

到:「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8

凡夫或

以為自相矛盾,其實要在體空無執之後方顯文字般若妙用,肯定佛陀教法之廣大無量。《華嚴經?夜摩宮中偈讚品》有:「雖聞如來聲,音聲非如來;離聲復不知,如來等正覺。」

9

又,「教海」相應上文「湛智海之澄波,虛含萬象」,若言先後,乃先依於性海而證得智海,依於智海而起教海;若從法界觀之,則三海交融,實無主客源流的分別。

5

《莊子.天運》,《百子全書》冊34,頁10595。

6

《中論》,《大正藏》冊10,頁24上03。

7

《中論》,《大正藏》冊10,頁33上22-23。

8

《中論》,《大正藏》冊10,頁33上02-03。

9

《華嚴經.夜摩宮中偈讚品》,《大正藏》冊10,頁102中18-19。

若乃千門潛注,與眾典為洪源;萬德交歸,攝群經為眷屬。

本段讚華嚴教法之圓融,為經中之王。一、是四萬八千法門均由此出,華嚴既為世尊最初說法、也是眾理之本源;二、是殊途同歸,所有法門的目的、導向、境界,莫不會歸於此,共尊華嚴。

(五)旨趣玄微

其為旨也:冥真體於萬化之域,顯德相於重玄之門。用繁興以恒如,智周鑑而常靜。

本段以下至「比花開錦上」,總括華嚴教法之理,並用比喻說明各門。

本段次句「冥真體於萬化之域」言體。「真體」說的便是法界,「萬化」便是緣起之萬法。非是證了法性就否定差別相,而是法性不廢緣起,方為法界。因真體便在萬化之中,萬化之外更無真體。若須否定萬化而立真體,則真體與萬化殊絕,萬化便無意義,真體又與萬化何干?第三句「顯德相於重玄之門」言相。佛之德相乃因法界(此借《老子》第一章「玄之又玄」以比法界)而顯用,德相不離法界。如離法界而有相,則法界不徧,其理不徹。第四句「用繁興以恒如」從用來看,大用無盡但法界真體始終一如,法界真體恆常如是者,亦正是無盡緣起之大用。末一句「智周鑑而常靜」,因靜寂而能周鑑,可對比上文因無相方顯萬象。而此句依清涼大師自解,是從能觀而說,「靜」即止也、「鑑」即觀

也,乃是止觀雙運10

言「真體」、「恆如」、「常靜」,均是相對於流轉變化與妄想分別而言,不必執著於字面而言法界為實存不變之本體,如此又反而拘於世俗之哲學概念與名言了。

真妄交徹,即凡心而見佛心;事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

由上文可知法性與萬法不異,因此妄攬真成、真隨妄顯。要是真外

10

唐.澄觀撰:《華嚴經疏鈔.疏序》(台北:佛陀教育基金會,2004),頁33。

有妄,則理不徧;要是妄外有真,此妄何依?這是就客體言。若就主體立說,凡心之外別有佛心,則凡與佛各不相屬,凡夫何能成佛?〈夜摩宮中偈讚品〉豈不云:「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應知佛與心,體性

皆無盡。」11

其次,「本智」相當於佛性、本來清淨之心性,「佛智」則

是證悟之果境,從諸法平等來看,並無差別;從修行來看,才強立本智、佛智之施設。說明此理是要使眾生知有成佛之可能(所謂「本智」),但又言凡聖分殊與佛果境之莊嚴(即「佛智」),而使眾生能發心修行。《大乘起信論》便以熏習淨法來說明: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12

因有法界真如作為根本依止,故轉染成淨乃有可能。若從眾生有成佛之可能而言,此真如、心性即是本智,是始覺義。心性本來清淨,所以傾向清淨較符合真如的本質,相對來說,無明染法則違背真如本質,如同沒有風吹,海水傾向平靜一般。因真如本性如此而善業與修行之熏習乃有功效,使妄心漸漸止妄,若妄心之起心動念轉向淨法,便能熏習真如,不僅使妄念所執境界與妄心漸滅,也使無明漸滅。

雖心性本淨、一切無非法界,可是無明無始以來,塵蔽熏習甚久甚深,對此一道理的認識僅止於意識之分別運作,猶墮概念,所以光是認識概念無法解脫,仍必教以修行次第。依《大乘止觀法門》所主張:知其理而思惟,乃能漸明自我之執著何在,而漸除妄想與煩惱,由果無明

11

《華嚴經.夜摩宮中偈讚品》,《大正藏》冊10,頁102上23-24。

12

舊說﹝印度﹞馬鳴撰、梁.真諦譯:《大乘起信論》,《大正藏》冊32,頁578 中6-15。

之漸輕,反熏藏識,令根本無明亦漸漸減少。此即止觀進步之過程13。

又,唯有依理修六度萬行,方親證得此身之狹隘、不可執,與法身之無量奧妙、實為根本。

理隨事變,則一多緣起之無邊;事得理融,則千差涉入而無礙。

此段專明事與理。首句:理者,即「真如」,恆常不變之「一」;事者,「萬法」也,因緣流轉生滅為「多」。順前文之脈絡,事理不一不異、無相不礙於相,則理雖不變而隨緣映現,是以變化可以無邊無盡,便是「理事無礙法界」。次句:萬法皆是性空,如千江有水千江月,法雖隨緣,本性不變,然則諸相皆是性空,因此相相各生各滅卻又相互涉入,相互涉入卻又互不相壞,乃得言「事事無礙法界」。

故得十身歷然而相作,六位不亂而更收。

承上文「事得理融,則千差涉入而無礙」而下,至「比花開錦上」均談事事無礙的各種方式。

是以世尊成道具無量身相,「十」者總說以為圓滿,而相不礙相,各相歷然不壞。此皆因以法身為身,乃有此妙用。「六位」者總言從眾生修行至佛之各段階位。由於以法身為身,其神通自在、任運而為,如《華嚴經.十定品》有「普光大三昧」,菩薩摩訶薩以十種無盡法、十種無邊心、十種入三昧差別智、十種入大善巧三昧智而入此定中: 以三千大千世界為一蓮華,現身遍此蓮華之上,結跏趺坐。身中復現三千大千世界,其中有百億四天下,一一四天下,現百億身,一一身入百億百億三千大千世界於彼世界一一四天下。現百億百億菩薩修行,一一菩薩修行,生百億百億決定解,一一決定解令百億百億根性圓滿,一一根性成百億百億菩薩法不退業。然所現身,非一非多。入定出定,無所錯亂。

14

13

請參考舊說陳.慧思撰:《大乘止觀法門》,《大正藏》冊46,頁643上8-27。

14

《華嚴經.十定品》,《大正藏》冊10,頁213中19-27。

此定可以同時一身入一切身、一切身入一身,各身各自修行俱得圓滿,毫無障礙又不壞其相。均是由於菩薩「能深了達心法如幻,一切世間,皆悉如夢;一切諸佛出興於世,皆如影像;一切世界,猶如變化,言語音聲,悉皆如響。見如實法,以如實法,而為其身。知一切法本性清淨,

了知身心無有實體。其身普住無量境界」15

廣大即入於無間,塵毛包納而無外。炳然齊現,猶彼芥瓶;具足同時,方之海滴。

此段破除小大之觀念與限制。小能容大、大能容小,但非容攝後只見其同、不見其異,反是同異各存,大者仍大、小者仍小,小中有大、大中有小,無所障礙。如琉璃瓶盛芥子,一一分明;又相即相入之情況,如同一滴海水同時具足百川之味。如以〈十定品〉言,「了知一切世界佛莊嚴三昧」即具備此種境界,能次第入十方所有世界,見所有世界諸佛一切神力,種種相好、國土、法會、莊嚴,亦見自身遍一切處、行一切佛事:

如是見時,不分別國土、不分別眾生、不分別佛、不分別法;不執著身、不執著身業、不執著心、不執著意。譬如諸法,不分別自性,不分別音聲,而自性不捨,名字不滅。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不捨於行,隨世所作,而於此二,無所執著。

16

如此神通廣大之三昧,並非只是見證宇宙玄妙之實相,恰恰相反的是,藉由對實相之體證而得種種不思議能力智慧,能在此定中「以音聲作佛事,為成熟眾生故;以色形作佛事,為調伏眾生故;以憶念作佛事,為清淨眾生故;以震動世界作佛事,為令眾生離惡趣故;以方便覺悟作佛事,為令眾生不失念故;以夢中現相作佛事,為令眾生恒正念故;以放大光明作佛事,為普攝取諸眾生故;以修菩薩行作佛事,為令眾生住勝

15

《華嚴經.十定品》,《大正藏》冊10,頁213下7-12。

16

《華嚴經.十定品》,《大正藏》冊10,頁217中11-16。

願故;以成正等覺作佛事,為令眾生知幻法故;以轉妙法輪作佛事,為眾說法不失時故;以現住壽命作佛事,為調伏一切眾生故;以示般涅槃

作佛事,知諸眾生,起疲厭故。」17

是佛菩薩能以一切而作佛事、諸所

示現皆是佛事,令眾生得十種圓滿。這才是相即相入的要義所在。

一多無礙,等虛室之千燈;隱顯俱成,似秋空之片月。

此段便說明事物表象種種面相與相互交涉之可能,由此而見緣起萬法之巧妙,以及破除對事物不變、實在之妄執。首句明一切即一切、一切入一切,以千燈之光為喻。各燈之光互不相礙,互涉無間;又,眾光融攝,同於一光。次句以月之圓缺為喻,明雖隱非無,雖顯非有,隱顯同是一體。

當代現象學也談現象之顯現與隱藏,雖是世間法,卻可借來說明「隱顯俱成」。現象學的說法是,知覺一個物體時,牽涉到同時意向著顯現的與不顯現的面所構成的混合。而這些混合的意向或事物顯現與否,乃是動態的、可改變的。顯現與不顯現包括空間上的、時間上的(過去、未來)、心理上的(想像或回憶)。雖然有不同的面、面相與輪廓,但在所經驗到的種種層次之不同中卻顯現出事物的同一性,這個同一性與表象的層次並不相同。事物總是有可能以我們已知之外的形式來顯現,亦即事物的顯現總是保留著以其他方式給出其同一本身的可能性。這些不同的顯現方式即使是我們沒有辦法參與的,但仍是可能的。

18

重重交映,若帝網之垂珠;念念圓融,類夕夢之經世。法門重疊,若雲起長空;萬行芬披,比華開錦上。

帝網垂珠即賢首宗「十重玄門」中著名之「因陀羅網」。事與事彼此互攝,如鏡像交映無有窮盡,而己可入如他,此他又入於己中,何者是己、何者是他?故物我之分別亦無有了。若以帝網之珠或鏡像為喻,

17

《華嚴經.十定品》,《大正藏》冊10,頁218下7-17。

18

請參考Robert Sokolowski撰、李維倫譯:《現象學十四講》(台北:心靈工坊,2004),第二講。

還可以更進一步想:重重交映雖是同時並起,但以觀者所在位置便有主伴分別、有因緣之淺深、遠近,如鏡像交映最初數重尚能清楚,往後無數重則模糊不能見矣。由理上思之,鏡像自是重重無盡,所以不能見之分明者,非理有誤,以能觀之眼光有限耳。若非佛眼何能了知一切?後

一句同前文相似,用一夜之夢便歷經人一生之事來比喻19

,說吾人之心

念超越時間長短,但此句重點放在「念」,一念即三世,三世即一念,略同天臺宗所說之「一念三千」,亦同於《華嚴經.十定品》之「次第遍往諸佛國土神通三昧」,菩薩摩訶薩欲入此定:

或剎那入、或須臾入、或相續入、或日初分時入、或日中分時入、或日後分時入、或夜初分時入、或夜中分時入、或夜後分時入、或一日入、或五日入、或半月入、或一月入、或一年入、或百年入、或千年入、或百千年入、或億年入、或百千億年入、或百千那由他億年入、或一劫入、或百劫入、或百千劫入、或百千那由他億劫入、或無數劫入、或無量劫入、或無邊劫入、或無等劫入、或不可數劫入、或不可稱劫入、或不可思劫入、或不可量劫入、或不可說劫入、或不可說不可說劫入,若久若近,若法若時,種種不同。菩薩於彼,不生分別,心無染著,不作二、不作不二,不作普、不作別,雖離此分別。而以神通方便,從三昧起,於一切法不忘不失,至於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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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不僅是無分時空,甚且是勘破時空範疇之概念,而不受宇宙上下四方、古往今來之限制,故可任運時空、行無盡菩薩行,殊勝處在於雖不受宇宙時空限制,卻又非是將一切法打成一片,而能無礙於一切法在時空中的差別相。

菩薩修行何以能事事無礙,當然是因為法界性海本來就是事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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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出現幾則這樣的傳奇,如唐.沈既濟〈枕中記〉、唐.李公佐〈南柯太守傳〉,或許文化受佛道影響,此種人生如夢想法唐人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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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十定品》,《大正藏》冊10,頁215上9-23。

礙。「法門重疊,若雲起長空」讚事事無礙法界,法界之中無非法門,而處處法門都能彼此交攝融通、會多歸一,雖交融又各各顯明,這是因為法門有為,而心性之海無為,譬如雲散而萬里長空。「萬行芬披,比華開錦上」則指菩薩彼此的願行交攝、相得益彰,願行無窮無盡,使佛之教化更為順利深廣。這以行願為華使佛之法界更為莊嚴,正是「華嚴」經名之深義。

(六)成益頓超

若夫高不可仰,則積行菩薩曝腮鱗於龍門;深不可闚,則上德聲聞杜視聽於嘉會。

此段言華嚴大法之希有,是以應該善加把握、信受奉行。

如此廣大深奧之教法,若無法聽聞,抑或聽聞後不能信、解、修持,雖積行無量無邊功德,而終究不能究竟成佛,如鯉不躍龍門終不能化龍。這在《大般若經》也有相似的說法,蓋各經各有所重,而華嚴之廣大,確有能含攝諸經之能耐。後一句,則是說因其善根與因緣不同,雖上德阿羅漢侍於佛側而不能見聞法會之盛,與佛所說之《華嚴經》。由此可知華嚴之難得與微妙。

見聞為種,八難超十地之階;解行在躬,一生圓曠劫之果。

此句以下至「六千道成於言下」,均言得此教法之各類利益。

首先,能見聞此法而生信,雖眾生有三惡道、北俱盧洲、長壽天、盲聾瘖啞、世智辯聰、佛前佛後等八種難以修行佛法的狀況,得聞《華嚴》亦得以超拔解脫而一一成就菩薩的十種階位。其次,若能解此教法,並躬行不怠,因久遠以來滿足菩薩願行、善根具足,便得於一生中圓證多劫之果,三世十方菩薩成佛莫不如此。本句除讚揚華嚴教法之殊勝外,也特別強調聞、信、思、修的重要。大法雖妙,猶須信解躬行,方為實在受用。

師子奮迅,眾海頓證於林中;象王迴旋,六千道成於言下。

師子奮迅,取自三昧之名,《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累教品》云行者依九次第定入該三昧,從初禪依次入至滅受想定,又能從滅受想定依次入至初禪,「譬如師子奮迅之時,非但能前進奮迅而去,亦能卻行奮迅而歸,一切諸獸所不能爾」21。故師子奮迅,言如來為法王於法界自在。一旦圓證,便成就一切,即使一逝多林亦可現盡十方一切佛剎,與諸般無量功德莊嚴。此皆因心性、法性本來清淨,故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象王迴旋,則喻說法自在。教法宏大、本無可言,但因其願行廣大而有不可思議善巧方便,能以言說文字教化,從容無礙,如同象王身軀雖大卻靈巧轉圜,使聽聞的六千比丘於文殊師利菩薩現身說法當下即頓生信解、證得阿羅漢果。

啟明東廟,智滿不異於初心;寄位南求,因圓不逾於毛孔。

此句概言〈入法界品〉,所謂啟明東廟,指文殊師利菩薩漸次南行,於往昔諸佛教化眾生大塔廟處,為諸善男子善女人演說一切佛法、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寄位南求,指善財受文殊師利菩薩之啟發鼓勵,而遍參五十三位善知識,寄十信位乃至次第寄十聖位、等覺位。此亦鼓勵聽聞華嚴之眾生,均應起而行,實際發心修行體證,庶幾不負華嚴之微妙、因緣之難得。

智滿不異於初心,乃言初心即成正覺。一、由因而言,有此發心乃得一切智智,當下一念已具三世因緣,此是因中已賅果;二、由法界言,諸法平等,初發之心與所證之智豈有分別?因此,因圓不逾於毛孔,表示善財雖五十三參求法,但成佛之因頓圓,不假外求。然而,說「不異」,亦是不強調「一」,初心、佛智等於法性,可是願行歷程猶不能廢,非唯不廢,且須實踐才是真正掌握佛法。若能精進無懈、貫徹願行,乃可名為初發心。是以發心絕非易事。

21 姚秦.鳩摩羅什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累教品》卷20;又,引文引自隋.天台智者大師說、弟子法慎記:《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二者分見於《大正藏》冊8,頁368中1-5及冊46,頁547下12-26。

四、結語

剖微塵之經卷,則念念果成;盡眾生之願門,則塵塵行滿。真可謂常恒之妙說,通方之洪規,稱性之極談,一乘之要軌也。

此段總結而稱讚《華嚴經》。因為《華嚴》所講,無非法界真如,是以「常恆」;揭示之願行均是菩薩實修實證之法門,是以「通方」;而教法歸結,總是心性本淨、緣起性空,是以「稱性」;無論三乘、八宗,世尊演法多方、並無差訛,一切都是導入究竟涅槃、毘盧遮那性海,是以「一乘」。〈疏序〉下文因不涉及義理,所以從略。

前人研究,若下斷語便說《華嚴經》之法唯在「妙有」。要是只是妙有二字,何必敷演浩瀚篇幅?僵固在此二字,則「有」何以稱「妙」?非得一一鋪陳妙有種種特別才行。如欲說明妙有文字背後所涵,則暢述數百萬言亦不為過。因此,仍須親炙經教,方能體會何謂妙有。然而若要坐實所有鋪陳、定義名相,則《華嚴經》亦不過迥異於世間知識之義理學問而已。最後仍得踏上修行的道路,才知何以自內所證即是妙有。

既然信解之後必須修行,故《華嚴經》重文殊之智理外,亦重普賢之行願,以功德為華莊嚴佛果是也。然華嚴以聖者為本位而發言,菩薩願行深廣,非凡夫所能望其項背。難道修行之路總是艱難而令人退卻嗎?筆者以為由〈疏序〉初步掌握《華嚴經》綱領之後,應當一步步閱讀深入,以信解支持行證;然而修行卻不待閱讀完畢才動作,當下生活即是修行的開始,清涼大師所謂「念念果成」、「塵塵行滿」諒非玄理虛言。起心動念均能發菩提心,生活周遭處處都可以修行實踐,或可作為初窺牆垣的入門處,如此即是培養善根習氣來熏陶藏識,以期往後能夠登堂入室、邁向無盡菩薩行。若然,筆者以為《華嚴經.淨行品》想必為相當適當的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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