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另,有详细规
(规划红线宽度30m及其以上)两侧新建、改建建
筑物的控制高度,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一)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按下式控制:(二)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式中:H—建筑的控制高度,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正立面面积,L—建筑基底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详细请参看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积的计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
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
米。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3.9米且小于5
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
入容积率;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0米
(2.8米+2.2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
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标准层层高
大于5.0米的,见《层高与容积率对照
表》后附。
(二)办公建筑(包括
写字楼) 层高不宜
大于8米。标准层层高大
于等于4.8米且小于5.8
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
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
率;标准层层高大于等
于5.8米(3.6米+2.2
米)且小于8米的,按该
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
计入容积率。标准层层
高大于8米的,见《层高
与容积率对照表》后附
。 (三)商
业建筑
层高不宜大于8.3米。标
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1米
且小于6.1米的,按该层
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
入容积率;标准层层高
大于等于6.1米(3.9米
+2.2米)且小于8.3米
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
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
标准层层高小于等于3.3米
6.0米
(规划红线宽度30m及其以上)两侧新建、改建建(一)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按下式控制:筑正立面面积,L—建筑基底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后退道路积的计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
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
米。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3.9米且小于5
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
入容积率;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0米
(2.8米+2.2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
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标准层层高
大于5.0米的,见《层高与容积率对照
表》后附。
(二)办公建筑(包括
写字楼) 层高不宜
大于8米。标准层层高大
于等于4.8米且小于5.8
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
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
率;标准层层高大于等
于5.8米(3.6米+2.2
米)且小于8米的,按该
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
计入容积率。标准层层
高大于8米的,见《层高
与容积率对照表》后附
。 (三)商
业建筑
层高不宜大于8.3米。标
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1米
且小于6.1米的,按该层
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
入容积率;标准层层高
大于等于6.1米(3.9米
+2.2米)且小于8.3米
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
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
标准层层高大于8.3米
(二)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大于8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