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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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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全套表格

附件1档案编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用人单位名称: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1)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7.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9.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10.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 表1-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投资: 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审查结论: 编制: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项目类型选择: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

附件2 档案编号: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年度)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最新)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导读:“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也许对大家有用。”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一月考试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中旬初试一般为每年1月中旬左右,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公共课与自学考试同时考,专业课考试时间在1月和7月自考统考作为四月、十月考试的补充,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 MBA联考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缩写MBA,是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月考试表 LSAT(美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月考试表 TEF法语---TEF (T est d''Evaluation de Francais)法语水平测试,是据法国驻华大使馆

规定必需参加的法语水平测试。 国际物流师---每年的3、6、9、12月第三个周日 PETS 第二个周六周日PETS,Public English T est System,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 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分五个级别。 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四月考试表 速录师职业资格考试--- 职称英语4中旬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J.TEST 15日J.TEST是鉴定日语实际应用能力的考试,由东京日本语研究社所属的日本语检定协会在1991年创办。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自考统考 五月考试表 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物业管理师---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5月和11月各考1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 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调查分析师 企业信息管理师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 1 -

填表人:固定电话:手机: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指依法设立、且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且调查期间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2.用人单位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规模分类。 部分行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 用人单位类别:根据工商执照进行判定,其中产业活动单位一般指从属于某企业法人单位下,在一个场所相对独立组织生- 2 -

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单位,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的单位。作为集团公司的组成部分,由下属各产业活动经营单位填报调查表后,分别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不用汇总上报。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 5.行业分类,指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类型,在右边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大类,并结合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划分。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 6.职工总数,指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总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数据统计节点为填表当时。 7.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的总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不能由接触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和生物有害因素的人数简单相加,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实际人数算,不能重复统计,例如,某工作场所内既触粉尘又接触噪声的1个劳动者,按接触职业病危害1人统计。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获得。 8.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指在生产一线相对固定的岗位或从事相对固定的工种,需要长时间接触到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生物有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以及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能长时间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在统计单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时,是按接触人次统计,可重复统计。例如1个电焊岗位人员,既接触电焊粉尘,又接触化学毒物、物理有害因素,这时,分别按照接触1人次粉尘、1人次化学毒物和1人次物理有害因素计算。 9.接触粉尘危害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粉尘危害的人数。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粉尘危害种类包括矽尘(游离 - 3 -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5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考点,2015年度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网上预报名后,须在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去做现场确认?报名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想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中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的公告》,公告中包含有关报名工作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地区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于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来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报名地点?我户籍地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公告。而且,本考点也会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如报考临床和护理专业,其 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工作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4.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其一,你不在工作岗位,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其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应在哪里参加考试,各地均不接受报名后变更考试地点的申请。 5.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这种情况属于在校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即使按本科学历已达到相应资格年限,也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有考生通过伪造学历或工作履历报考甚至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均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考试管理部门有权依据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吊销其资格证书,并视情况予以追加处罚。 6.问:为什么广州考点要增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该表填写不准确时,会否影响报考? 答:针对往年报名工作中考生填写学历信息、工作履历(资格年限、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初始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不清,导致资格条件无法判断或无法审核等情况,我考点特别增设了该表,并作为考生报考必需提交的材料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考生伪造、涂改信息,或所填信息与其它报考材料相矛盾等情况,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 罚措施。 7.问:网上填写信息与所提交报考材料不一致,会否影响报考? 答: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必须一致,且考生必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网报信息与所提交材料信息或《报考资格审核表》信息不一致或前后相矛盾等情形,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一月考试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中旬初试一般为每年1月中旬左右,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公共课与自学考试同时考,专业课考试时间在1月和7月 自考统考作为四月、十月考试的补充,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 MBA联考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缩写MBA,是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月考试表 LSAT(美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月考试表 TEF法语---TEF (Test d''Evaluation de Francais)法语水平测试,是据法国驻华大使馆规定必需参加的法语水平测试。 国际物流师---每年的3、6、9、12月第三个周日 PETS 第二个周六周日PETS,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分五个级别。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四月考试表 速录师职业资格考试---

职称英语4中旬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J.TEST 15日J.TEST是鉴定日语实际应用能力的考试,由东京日本语研究社所属的日本语检定协会在1991年创办。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自考统考 五月考试表 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物业管理师---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5月和11月各考1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 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调查分析师 企业信息管理师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土地登记代理人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棉花质量检验师5月27日至6月2日 六月考试表 英语四六级考试 高考7、8、9日 GRE 9日GRE是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的缩写,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资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5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提交材料说明和要求 一、报名点或市直驻市单位提交材料说明 各报名点负责核查证件原件,无异议后原件可返还考生,所有复印件用A4纸,均须验印(提供的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个人材料按照1-15项顺序排列,第1项考试报名表放在最上面页和证明类材料别针别好,不需要订书针钉,第2至15项用一枚钉书针装订即可。报名点或单位填报《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审批表》一式两份签名盖章,按照级别--单位--专业规律排序。全部材料不需档案袋装,按照花名册顺序在报名表、确认单左上角标上序号,从1号排到最末号。 二、考生提交材料说明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名;县(市、区所)辖单位卫健局也要盖章、审核人要签名;考生报名表上单位名称务必和公章一致) 2.考生亲笔签名确认单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4.毕业证复印件(含报考相关专业的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 5.学位证书复印件(有则提供)

6.学历鉴定复印件(提供作为报考依据的相关专业最高学历的鉴定即可;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中专学历无法提供学历鉴定材料的,应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当年录取名册作为佐证材料) 7.资格证复印件(报考上一级的提交下一级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从级别照片页复印至个人信息页,其他专业从编码页复印至专业级别页;外省考试取得资格证提交该证《报考申报表》复印件,军队、外省评审取得资格证需经本省人社部门确认换发资格证) 8. 执业证复印件(报考医学类、护理类专业需提交,从个人信息页复印至最新注册页) 9.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考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中级资格的医师<博士研究生除外>;满足其他可提前年限报考条件的医师) 10.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凡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均需提交) 11.聘书(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者要提交满7年的聘书) 1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大专以上学历报考首个资格证者需要提供,2019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 13. 2019年度历史考生成绩单复印件 1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提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1年)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现场确认?报名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欲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请浏览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栏目中的《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里面就包含有关报名各方面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而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单位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不是也在12月28日起报名?明年的考试是否只考两科? 答: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自2011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从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单列出来,另择期进行报名、考试,请大家留意相关通知。同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改为人机对

话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只有两科。 4.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地方报名?我户口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计划)。而且,本考点也要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的,如报考有执业证的专业,其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5.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第一,你不在岗,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第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在哪里参加考试,不能中途转考试地点。 6.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现正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因此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关于报名学历、资历条件

医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

医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 --个人总结仅供参考众所周知,所谓的证书都是通过考试一项一项拿到手的。考试也分为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 这里我以医学专业及学历划分: 1、临床专业 中专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助理医师 执业医师:取得助理资格满5年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士:(药学等) 药师:取得药士满4年 技士: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技师:取得技士满4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7年 大专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助理医师 执业医师:取得助理资格满2年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士:(药学等) 药师:工作满2年 技士: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技师:工作满2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6年 本科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执业医师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师:(药学等)学历当年 技师:学历当年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4年 2、护理专业 中专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2月初 初级资格:护士 技士: (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护师:取得护士满4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护、技)师级资格满7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真题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真题精选 一、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有A、B、C、D、E 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1.下列哪种方法不属于血糖检测方法 A.氧化酶法 B.已糖激酶法 C .邻甲苯胺法 D上匕浊法 E. 干化学法 答案:D 2.下列何种情况干扰血清总蛋白的双缩脲法测定 A.血清呈乳糜状 B.高血糖 C.高血钾 D.高血钠 E.高血钙 答案:A 3.紫外法测定蛋白含量的波长应为 A.280nm或215/225nm B.280nm或340nm C.15/225nm 或405nm D.340nm或405nm

E.260nm或280nm 答案:A 4.下列关于血气分析质控物的叙述中哪项不对 A.质控物在室温平衡后,再用力振摇两三分种才能开瓶使用 B.开启安瓿后,应立即注入仪器中检测 C.检测质控数据如偏离参考范围,应检查原因 D.过期的质控物不能使用 E.质控物中的物质在气液两相中的平衡受温度影响小 答案:E 5.钙测定的参考方法是 A.火焰光度法 B.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C.邻甲酚肽络合酮法 D.过锰酸钾测定法 E.EDTA络合滴定法 答案:B 6.门冬氨酸和a -酮戊二酸可以作为下列哪种酶的反应基质物 A.ALT B.AST C.ALP D.GGT E.AMY

答案:B 7.不与碱性苦味酸试剂反应的有 A.胆红素 B.乙酰乙酸和丙酮 C.丙酮酸 D.氨基酸 E.维生素C和葡萄糖 答案:D 8.目前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尿素最常用的方法是 A.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偶联法 B .酚-次氯酸盐显色法 C .纳氏试剂显色法 D.二乙酰一钙法 E.脲酶一波氏比色法 答案:A 9.胆红素分子量为584,在453nm时摩尔吸光度为60700,如果有一胆红素溶液浓度时5mhg/L,以453nm,光径为1cm条件测定时,其吸光度应是多少 A.1.04 B.0.52 C.0.13 D.0.06 E.0.01 答案:B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1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表人:固定电话:手机: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指依法设立、且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且调查期间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2.用人单位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规模分类。 部分行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 用人单位类别:根据工商执照进行判定,其中产业活动单

位一般指从属于某企业法人单位下,在一个场所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单位,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的单位。作为集团公司的组成部分,由下属各产业活动经营单位填报调查表后,分别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不用汇总上报。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 5.行业分类,指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类型,在右边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大类,并结合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划分。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 6.职工总数,指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总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数据统计节点为填表当时。 7.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的总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不能由接触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和生物有害因素的人数简单相加,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实际人数算,不能重复统计,例如,某工作场所内既触粉尘又接触噪声的1个劳动者,按接触职业病危害1人统计。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获得。 8.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指在生产一线相对固定的岗位或从事相对固定的工种,需要长时间接触到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生物有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以及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能长时间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在统计单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时,是按接触人次统计,可重复统计。例如1个电焊岗位人员,既接触电焊粉尘,又接触化学毒物、物理有害因素,这时,分别按照接触1人次粉尘、1人次化学毒物和1人次物理有害因素计算。 9.接触粉尘危害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粉尘危害的人数。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粉尘危害种类包括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

最新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集 护理学专业(护师) 基本信息 ISBN编号: 978-7-80187-199-2 出版社: 新世界出版社 印张:80.25 字数:1378千字 开本:787*1092 16开 作者: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编委会 定价:160.00元(上、下册) 前言 ?超强名师团队——四十余位一线临床、教学、命题经验丰富的老师执笔?内容编写权威——依据大纲和命题趋势,参照最新教材,全面解析考点?体例科学独特——知识内容讲解+精编考题同步训练,学练并举效率高?网络超值配套——权威专家精彩授课+在线答疑+在线练习+模拟考场?多年考试检验——经数次修订,经数十万考生使用,通过率高,评价好 该系列辅导用书充分体现了权威、全面、高效的复习应考要求,针对性极强,做到了大纲阐释精炼,条理性强,重点突出;同时以同步练习、强化训练和模拟测试的形式布置了大量包含历年真题在内的经典题目,尤其强调学与练紧密结合,科学地将整个复习分三阶段展开:第一阶段全面出击,强调快速地把所有大纲要求知识点从头到尾系统地复习一遍,并且边复习边做同步练习题;第二阶段强化训练,通过大量做题,查漏补缺,消灭每一个知识死角;第三阶段考前冲刺,通过反复模拟测试,大幅提升考场答题能力。如此步步为营,何愁考试不通过?该系列辅导用书自出版以来,经数次修订完善,畅销全国各

地,得到了卫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高度评价,并成为推荐用书之一,是考生复习应考的必备用书。护理学专业(护师)资格考试系列辅导用书如下: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集·护理学专业(护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训练题集及考题汇编·护理学专业(护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傲视密卷·护理学专业(护师) 本书为《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试指南及习题集·护理学专业(护师)》,适合于考生第一阶段全面复习之用,全书内容包括大纲阐释、同步练习及参考答案。大纲阐释紧扣考试大纲,以大纲的单元、细目、要点要求的知识点编写,便于考生全面掌握考点内容。同步练习是针对各单元或部分内容,结合考试命题特点,配套编写的经典试题,并给出参考答案,有利于考生复习巩固知识内容和检测对各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编委会 2011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护理学基础 第一单元绪论 第二单元护理学基本概念 第三单元护理相关理论 第四单元护理理论 第五单元医疗服务体系 第六单元沟通 第七单元护士工作与法律 第八单元护理程序 第九单元舒适、休息、活动与睡眠 第十单元营养与饮食 第十一单元排泄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本地区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凡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对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档案编号: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年度)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表2-1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号:

注:1、此表装入本人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办理资格证书说明

一、办证程序 1.下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打开下载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文件,录入相关信息; 3. 核实录入的信息无误后,用16开纸打印生成表格,贴好照片; 4.属单位统一报名的,将打印的表格、照片交单位人事部门,由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办理。属个人报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打印好的表格、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小二寸2张)到市职改办办理; 5.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加盖市职改办公章后,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信息录入要求 1.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其中分两年考试的,填写后一年的准考证号; 2.“本专业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指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专业、时间; 3.“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均指报名时已经具备的资格、以及该资格取得的时间。 4.重点填写以下项目:

①“报考专业”:填写报名考试的专业。如:药学、护理学、内科学、病理学技术……等。 ②“级别”: 填写报名考试的级别。如: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③“类别”:填写“卫生技术”。 ④“取得资格名称”:按照报考专业 A.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填写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 B.药学:填写药士、药师或主管药师; C.护理学:填写护士、护师或主管护师; D.其他卫生技术:填写技士、技师或主管技师。 ⑤“取得时间”:填写全部考试科目通过后,最后一科的考试时间(只写到月,如2007年5月)。 ⑥“合格标准”:按照合格标准选择“国家标准”或“省内标准”填写。 ⑦“证书管理号”:领取证书后,按证书上打印的管理号填写。 三、办证时间地点 在规定时间内的每周四全天办理。地点:市政府院内9号楼三层309房间。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填表说明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XXXX年X月 本专业最高学历 1 毕业时间XXXX年X月 所学专业 2 从事本专业工 作年限 X年 参加工作时间XXXX年X月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填单位全称 报考专业 3 级别 4 类别 5 取得资格名称 6 取得时间7 管理号8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9 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10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达到国家/重庆市合格线,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月日 市职改办意见 11 该同志具备资格。 (章) 年月日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表中有关时间均按“X年X月”格式填写(如2017年5月)。 3.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4.本表作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依据,一式三份,由发证机构、考生本人分别留存一份,装本人人事档案一份。 领证人签字:领证日期: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本专业最高学历:系指本次考试相关专业的最高学历,且须是国家认可学历 2:所学专业:与毕业证书所述专业一致 3:报考专业:与本次考试准考证填报专业一致 4:级别: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5:类别:卫生 6:取得资格名称: 专业名称 资格名称 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临床、口腔、公卫医学类(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全科主治医师) 中医医学类(全科医学)主治中医师 (全科主治中医师) 护理学护士护师主管护师 药学药士药师主管药师 中药学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检验士检验师主管检验师 理化检验技术理化检验士理化检验师主管理化检验师微生物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士微生物检验师主管微生物检验师口腔医学技术口腔技士口腔技师主管口腔技师 放射医学技术放射技士放射技师主管放射技师 病理学技术病理技士病理技师主管病理技师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士康复治疗师主管康复治疗师营养营养士营养师主管营养师 病案信息技术病案信息士病案信息师主管病案信息师输血技术输血技师主管输血技师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神经电生理师主管神经电生理师心理治疗心理治疗师主管心理治疗师核医学技术主管核医学技师超声波医学技术主管超声波技师消毒技术主管消毒技师 心电学技术主管心电学技师肿瘤放射治疗技术主管肿瘤放射技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5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考点,2015年度)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网上预报名后,须在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去做现场确认?报名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想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中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的公告》,公告中包含有关报名工作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地区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于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来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报名地点?我户籍地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公告)。而且,本考点也会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如报考临床和护理专业,其

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工作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4.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其一,你不在工作岗位,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其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应在哪里参加考试,各地均不接受报名后变更考试地点的申请。 5.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这种情况属于在校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即使按本科学历已达到相应资格年限,也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有考生通过伪造学历或工作履历报考甚至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均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考试管理部门有权依据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吊销其资格证书,并视情况予以追加处罚。 6.问:为什么广州考点要增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该表填写不准确时,会否影响报考? 答:针对往年报名工作中考生填写学历信息、工作履历(资格年限、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初始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不清,导致资格条件无法判断或无法审核等情况,我考点特别增设了该表,并作为考生报考必需提交的材料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考生伪造、涂改信息,或所填信息与其它报考材料相矛盾等情况,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表人:固定电话:手机: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指依法设立、且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且调查期间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2.用人单位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规模分类。 部分行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 用人单位类别:根据工商执照进行判定,其中产业活动单位一般指

从属于某企业法人单位下,在一个场所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单位,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的单位。作为集团公司的组成部分,由下属各产业活动经营单位填报调查表后,分别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不用汇总上报。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 5.行业分类,指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类型,在右边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大类,并结合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划分。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 6.职工总数,指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总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数据统计节点为填表当时。 7.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的总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不能由接触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和生物有害因素的人数简单相加,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实际人数算,不能重复统计,例如,某工作场所内既触粉尘又接触噪声的1个劳动者,按接触职业病危害1人统计。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获得。 8.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指在生产一线相对固定的岗位或从事相对固定的工种,需要长时间接触到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生物有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以及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能长时间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在统计单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时,是按接触人次统计,可重复统计。例如1个电焊岗位人员,既接触电焊粉尘,又接触化学毒物、物理有害因素,这时,分别按照接触1人次粉尘、1人次化学毒物和1人次物理有害因素计算。 9.接触粉尘危害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粉尘危害的人数。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粉尘危害种类包括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其他粉尘等13类。《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列出了47种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产生粉尘危害的行业举例:如煤矿或金属非金属矿开采的凿岩掘进岗位、选矿企业的矿石破碎岗位、水泥制造企业的装袋 6

卫生资格职称考试通过标准及报名条件

卫生资格职称考试通过标准及报名条件 天宇考王卫生资格题库,人机对话模拟题分为四部分,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共用题干单选题、病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学习平台分为单机版、网页版和手机版三位一体的学习模式 1通过标准 1.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2.卫生职称评定还需通过职称英语考试。1998年7月人事部发布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决定自1999年开始,实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通知规定,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3.卫生职称评定需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1]。 报考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卫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附件: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第一条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级资格(医士、医师),中级资格(主治医师),高级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第四条临床医学专业初、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高级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它表明持有人具有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是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第六条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国家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卫生部、人事部成立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负责资格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通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条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第十四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卫生部、人事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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