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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快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快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关于加快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银川市关于加快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促进我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推动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新开放为动力,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阿经贸论坛永久性会址落户银川和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回族自治区首府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力争把银川建设成为全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重要生产基地、集散地和出口基地。

二、加快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产值)营业收入翻一番,年均递增20%左右,达到15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大型骨干企业20家;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0家。构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提升产业的整体效益。

三、加快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加大骨干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横向整合,实施企业间的嫁接改造,实现资源、资金、人才、管理等要素的共享,培育一批农工贸一体化、资本结构多元化、具有名牌产品市

场优势、能带动产业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龙头企业。

(二)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研发能力

加快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支持企业采取科研机构重点研发、企业自主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清真餐饮、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研发服务中心,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清真产业的技术升级。结合市场需求,开发特色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旅游和休闲商品,加速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新产品的开发,大力发展资源深度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品质和档次。

(三)加强品牌建设,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民族特色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品牌,不断提高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各类形式的国内外展览会、投资贸易洽谈等活动,加强与东南沿海地区、中东和东南亚穆斯林国家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引导企业大力开拓市场、扩大销售。

(四)优化创业环境,加强招商工作

以银川德胜清真食品工业园等产业园区为平台,合理规划,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创业环境,强化服务功能,形成产业集群,发挥聚集效应。围绕“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和“中国(银川)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等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力争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实现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战略合作和重组。

(五)强化人才培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人才成长的政策、创业、服务、人文等环境。建立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人才培训机制,重点开展阿语、市场营销、质量检测、生产经营管理和回族厨师等培训。建立清真产业经营、管理、烹饪、服务等人才数据库,为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力资源保障。

四、加快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1、经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对投资新建、改扩建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项目给予土地优惠、规费减免、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1)新建、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生产性项目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优先安排。土地出让金总额在1000-2000万元的,首付50%,其余在半年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首付30%,其余在一年内付清。

(2)新建、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生产性项目(包括厂区内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3)新建、改扩建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物流仓储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新建、改扩建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生产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所缴土地税、房产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由同级财政全额奖励企业。

(5)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优势骨干企业及“小巨人”企业在我市金融机构贷款的,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优先给予担保并免收担保费。

2、建立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投入1000万元,重点扶持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

(1)对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优势骨干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给予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补贴;对建设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的集中加工区、清真餐饮集聚区投资主体,给予资金补贴。

(2)对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开发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新产品,填补宁夏及银川市空白或对产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的,给予奖励。

(3)对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企业实现市域外销售、开设国内外展销厅及清真餐厅的,视其销售业绩及面积给予奖励;对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发展战略、回族文化、回族医药等方面研究取得一定成果的,给予适当奖励。

(4)对以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招商活动,给予适当补助。经批准为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培训各类人才的培训班,给予适当补助;对通过“哈俩里”国际认证的企业,认证费用给予补贴。

(5)对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其它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二)规范经营秩序,加强监督管理

民族宗教、商务、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管理、环保、质监等部门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假冒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不规范使用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商标标识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保护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指标体系,强化统计监测工作

统计部门要研究完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反映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每季度向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四)营造发展氛围,广泛开展宣传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条例法规、知识等宣传;开展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宣传;开展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重点企业和产品宣传,为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产业发展

加强对全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对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对全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工作进行指导,整合各种资源,协调解决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予以审定;市商务、民族宗教、税务、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密切配合,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帮助新建、重点、特色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企业解决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产业发展组织领导机构,确保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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