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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国有电网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如何做好国有电网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中央颁布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结合中国国情、富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斗争纲领,是在改革和发展中坚持反腐倡廉科学性、系统性和现实性的统一。它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的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体系反腐的新阶段”。当前国有电网企业正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以逐步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董事会管理下的现代企业制度。但由于公司制本身的管理存在的不足及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还远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规范和权力制衡机制,特别是作为民生国有电网企业更为明显,管理还未规范,员工素质低,法律意识不强,加上受当今社会环境的影响,造成腐败问题较多等,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国整体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国有电网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运用综合的工作思路,调动综合的工作力量,采取综合的工作手段,达到综合的工作效果。采取综合的工作思路就是运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辩证的、全局的、发展的思路。将反腐倡廉纳入党委工作、企业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找准定位,明确思路;调动综合的力量就

是在党政的领导下,纪委抓好组织协调,把各单位各部门等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发挥出来,支持纪检工作;采取综合的手段就是坚持惩治与预防同步,教育与打击并举,制度建设与规范管理齐抓,多管齐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达到综合的效果就是经过综合开展工作,在企业形成统一意志、廉政勤政、管理规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群众满意、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一要加强五种意识教育,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中基层管理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当前要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为重要抓手,加强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加强党员领导班子建设,要以“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形成自觉约束和自我控制。要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守党纪国法意识,不滥用职权,不损害国家利益;牢固树立遵守企业规章意识,不以权谋私,不损害企业利益;牢固树立以法治企意识,不贪赃枉法,不乱用经营管理权;牢固树立民主监督意识,不为少数人谋利益,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不追求个人利益,不以身试法。要围绕《若干规定》,制定落实实施细则,将《若干规定》的各项要求有机融入企业管理,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防止决策失误、管理失控、行为失范。

二要以丰富的内容,抓好全体员工廉政建设教育。要结合反腐倡廉的要求,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座谈会及员工辅导等等活动,加强对全员的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打牢广大党员、干部、员工的反腐倡廉思想基础,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2.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企业要紧密结合深化改革的实际,形成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用制度规范权力运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经营管理制衡机制,抓好源头防腐,一是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中,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认真探索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职能作用的途径和制度的完善,从权力分解、权力配置、权力制衡等方面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在改进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中,制定并完善企业改制、资本运营、投资担保、营销采购、项目招投标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措施,合理分权,适度授权,明确职责,防止滥用权力。三是在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及监督等反腐倡廉制度中,把反腐倡廉要求有机融入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等各项制度,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制度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相关制度。科学、依法、民主执政接受全面监督。

3.把握发案特点,严肃查处各种违纪案件。

要增强主动查案意识。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办

案不力是渎职、查不了案件不称职”的办案意识,通过严惩腐败,严肃党的纪律,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惩处教育作用。

要突出办案重点。电网企业发案的重点在于:工程建设、大修技改、电费挪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等等,要针对这些特点着重查办职务违纪的恶性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在经营管理当中行为反常、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企业亏损、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打着合法旗号违反管理制度为团体、个人及亲友非法牟利等损害国家、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在企业改革中违反政治纪律和在干部选拔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已发生的案件,必须坚决查处,防止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要加大对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携款外逃人员要第一时间报案并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追查力度,充分发挥办案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4.构建惩防体系,形成反腐倡廉的坚强堡垒。

国有电网企业应将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开放的系统工程纳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全局考虑。一要以有效的工作机制抓体系建设。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真正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纪检监察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协助党总支做好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

二要以加强调研促体系建设。各级纪检组织要结合企业党风廉政工作实际,在认真学习领会《实施纲要》的基础上,积极思考、探讨、研究本企业惩防体系的教育、制度、监督系统建设,共同为制订惩防体系规划努力。三要制定以可行的惩防规划落实体系建设。要协助企业党组织确定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的实施方案与战略规划,四要以改革创新构建惩防体系。着力将教育、制度、监督寓于廉洁自律、制衡控制、约束监管、惩处治理、激励保障之中,形成整体推进、优势互补、有机构成、立体支撑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新时期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国有电网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也具有特殊性。认识普遍性,研究特殊性,做好在特殊的条件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我们应该认真而长期研究开展的工作。只有不断地认识研究新事物、新情况,我们的反腐败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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